学前教育发展初探

学前教育发展初探

摘要: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事业的良好持续建设对于满足幼儿教育多样化需求、健全教育体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应以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为目标,按照“人民满意为宗旨、优质均衡为主题、教育现代化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推进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发展;路径分析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幼儿成长、发展的奠基阶段。但学前教育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前教育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忽视其公益性、普惠性,基础差、底子薄。直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学前教育才得以迅速发展。总的来看,近年来学前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办园水平与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幼儿素质架构成效明显。但是也存在着公办幼儿园难进、私立幼儿园收费高、基础设施紧张、幼儿教师素质良莠不齐等诸多问题。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未来三到五年将会有一个生育高峰期,那么随之而来的会是一个幼儿入园高峰期,如何破解幼儿入园难问题,提高幼儿教育办学质量,提前做好规划破解难题势在必行。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背景

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委(门)在不同时期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台了若干政策文件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强调幼儿园教育应为每一个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2003年《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指出: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意义重大,应该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受教育机会。

(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学前教育从基础教育里分离出来,提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1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2年教育、有条件地区普及学前3年教育。《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着眼于解决“入园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出了十项意见。随后,全国各地掀起了发展学前教育的热潮,学前教育开始进入新时期健康发展的快车道。可以说2010年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开元之年。

(三)《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这两个文件致力于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防止“小学化”倾向。教育部于2011年、2012年先后颁布了这两个文件,规定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

(四)《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教育部颁布的这两个文件,旨在引领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素质,建设较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队伍,保障幼儿快乐全面健康地成长。

二、发展学前教育的现实意义

(一)实现教育平等和社会公平的必然选择

当前学前教育的配备程度与社会需求的匹配不对应,“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尤为凸显。虽然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但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准公共产品性质,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实现教育起点的公平、普及。发展学前教育是实现教育平等和社会公平的必然选择。

(二)缓解“二孩”政策带来的新一轮入园压力

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全面二孩”政策改变了我国几十年来的计划生育国策。这会在未来几年内带来出生人口的大幅度增加,而学前教育将会首先受到冲击和考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及时调整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规划和方案,逐步逐年调整和配置所需教育资源,走出一条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来缓解新一轮的入园压力。

三、学前教育发展的路径分析

发展学前教育应以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为目标,按照“人民满意为宗旨、优质均衡为主题、教育现代化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现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

让农村学前教育成为新农村建设优先项目,明确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全覆盖、保基本”作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最低要求,努力提升农村办园水平和质量。让城市学前教育动态适应城镇化发展步伐,确定“市、区统筹,街道为主”的城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公办、民办共同发展,公办保基本,民办供选择”的办园体制。加强对民办园的指导管理,推进课程设置“去小学化”,禁止“填鸭式”的教学,提高保教水平;进行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防止民办园无序竞争。

(二)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比例

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明确各类公办园收费定价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价标准,并建立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三年或者几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总经费中的比重,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管理效益质量的提升

机制不活,机构定位不清晰,管理职责很难落实,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共性问题。应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靠机构和模式创新促进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独立事业法人地位,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在乡镇(街道)政府和区县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镇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将镇域各幼儿园统一为一个法人,形成镇域集团办园、统一管理的格局。完善、落实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建立省一级示范幼儿园与其他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探索优质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新开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教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公办教师定期送教下乡,其他园到优质园学习等。采取“优质园+新建园”“优质园+薄弱园”“城市园+农村园”“公办园+民办园”等多种形式,打造具有规模优势、品牌效应的学前教育办园模式。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

将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纳入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发展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在编制总量内,盘活中小学现有编制存量,为每所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核定一定编制的教师名额,并逐年增加,在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内力争使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中的公办教师占学前教育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健全公办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教师招考制度,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各县市教师统一招考,每年招考数量不低于本辖区年度招考教师总数的10%或15%。重视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以有成熟的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或者学前教育专科学校为依托,建立幼儿教师培养基地,促进幼儿教师培训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通过教学研讨、专题讲座、观摩学习、学历进修、外出培训等形式实施全员培训计划。

(五)深入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研究实践,实现保教工作科学化

将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高保教质量列为学前教育工作重点,研究以关注教育过程、促进师幼互动为导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促进家园共建、家园共育。学前教育阶段课程克服“小学化”,以游戏精神撬动课程游戏化、本土化、园本化,在游戏、故事中获得知识、经验,让游戏点亮童年。

(六)加强学前教育监管,促进学前教育有序发展

教育部门担负主要的监管职能,各级教育部门应该重视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同时,学前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多部门共同支持、协作。比如,卫计部门能根据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片区人口状况,科学预测生源发展变化情况,以便为区域内幼儿园布局规划提供更为准确的意见。住建部门应在城中村改造、新建居民小区等方面科学谋划配套幼儿园建设。

参考文献:

[1]时丽.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创新及其发展路径探析[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5).

[2]武琨.我国学前教育服务的政府责任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5.

作者:张倩倩 单位:中共大理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