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入体制下基础教育论文

财政投入体制下基础教育论文

一、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的来源

阿尔伯塔的基础教育经费预算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测算了下一年在校学生数后,按照生均投入略高于前一年水平的原则提出,然后报请省议会审议通过。一般来说,基础教育预算应保证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基础教育经费预算确定后,其中1/3需由各市镇从本地房产税中支付,另外2/3则需要由省政府从税收收入中开支。各市镇按统一比例从房产税中提取教育税,划拨至由省教育局统一管理的阿尔伯塔学校教育基金会(AlbertaSchoolFoundationFund,简称ASFF)。这意味着房产税收入高的市镇(通常也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市镇)支付的教育税额要明显高于房产税收入低的市镇,以中国的语境来说,即真正实现了“省级统筹”的涵义。阿尔伯塔法律规定,教育税占房地产税收入的比例应在50%-65%之间,具体的提取比例取决于当年房地产税收入的多寡。房地产税收入较高时,则提取的比例较低;房地产税收入较低时,则提取比例较高。近年来,阿尔伯塔房地产价格有所下滑,而在校学生数却在不断增长,因此教育税比例节节攀升,2013年提取的教育税已经达到65%的最高比例。当各市镇上缴的教育税确定后,阿尔伯塔省政府须从财政税收中以2:1的比例配套支付基础教育经费。由于教育税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联,而省政府负担的教育经费又与教育税相关联,从而很好地解决了基础教育与经济发展同步的问题。

二、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的分配

在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拨款大致分为四个部分:基本教学经费、附加教育经费、交通经费、专项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这与我国采取的“基数+发展”的拨款方式相似。其中,前三项经费类似于我国的“基数”拨款,通常按照统一的生均标准拨付,学生数越多,拨款越多。后两项经费类似我国的“发展”拨款,根据某一学校或某一学生的具体情况拨款额有所不同。

(一)基本教学经费

基本教学经费由阿尔伯塔学校教育基金会(ASFF)拨付,主要用于支付教师的工资报酬。它提供了学校正常运行的最基本经费,保证每个学生能接受法律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基本教学经费按生均标准采取公式拨款发放,各学校所获得的基本教学经费仅取决于其在校学生人数及其年级分布。ASFF管理当局首先须依据一定的程序计算出全省在校“标准学生数”总额,再用ASFF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除以在校标准学生总数,即可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之所以要计算“标准学生数”,是因为基础教育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多个阶段。不同阶段的学生所需接受的教学时间差别很大,需支付给教师的工资报酬也就相应差别很大,从而所需要的教学经费明显不同。换句话说,在教学经费拨款方案中,低年级孩子较多的学校得到的基本教学经费应少于高年级孩子较多的学校,因此需将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标准化”,以保证每个学校都得到公平、充足的基本教学经费。阿尔伯塔在具体测算标准学生数时,首先考虑学生所在的年级:学前教育阶段每个学生算0.5个标准学生,1-12年级每个学生算1个标准学生。由于阿尔伯塔要求在K-3阶段(学前教育至小学三年级)实行小班教学,所以对这一阶段的学生,还按生均标准给予“小班补贴”。由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学生只算0.5个标准学生,所以他们的小班补贴也只有1-3年级学生的一半。阿尔伯塔4-9年级标准学生数的测算最为简单,这一阶段的每个学生都按一个标准学生计算。阿尔伯塔10-12年级相当于我国的高中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也同样面临着升学的压力,各学校在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上也会有明显不同,所以其生均基础教学经费的算法也明显不同于K-9阶段。阿尔伯塔对10-12年级学生按学校所提供课程的学分注册单元(CreditEnrolmentUnit,简称CEU)进行补贴,课程安排中每一学年向学生提供的CEU不得低于35个,但也不得超过60个。每个学生的基本教学经费取决于他所修CEU的多少,每个CEU的拨款额等于4-9年级生均拨款的1/35。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学校10-12年级学生的均提供最低标准的35个CEU,则该校4-12年级的生均拨款就是完全一致的。若提供的CEU越多,则学生拨款也越多。综上,在确定了某一学校各年级学生人数,以及10-12各年级提供的CEU之后,即可确定该学校可获得的基础教学经费总额。表1是2013/14学年阿尔伯塔基础教学经费拨款标准。

(二)附加教育经费

阿尔伯塔在基本教学经费拨款上遵循的是“公平教育”的原则,即不论学生和学校的背景如何均给予相同的经费支持。但不同学校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地理环境不同,学生的家庭背景、心智水平等也有差异,要使所有学生都获得相同程度的教育水平,必须为一些“处境不利”的学校和学生提供额外的教育经费,以实现所谓的“充足教育”。附加教育经费正是阿尔伯塔省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而根据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安排的额外经费支持。阿尔伯塔提供附加教育经费的项目众多,充分考虑了各类学校和学生的特殊问题,主要包括:(1)延伸教育项目经费,主要针对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学业跟不上、有吸毒或其它违法行为、读书期间怀孕或成为少年父母亲等)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2)全纳教育经费,目的是鼓励学校接收智力或身体有残疾的学生,保证他们能充分融入社会,接收平等的教育;(3)英语为第二语言的学生教育经费,这主要是针对身为移民后代的学生,以保证他们的英语水平能够达标;(4)法语区学生教育经费,阿尔伯塔一小部分地区的官方语言为法语,针对这些地区的学生提供的额外教育经费;(5)少数族裔学生教育经费,这主要是针对北美原住民、因纽特族和梅迪思族(Meits)学生提供的额外教育经费;(6)社会经济状况补贴,这项经费是根据不同学区的居住人口的特征,确定生均补贴系数,社会经济状况越不好的学区系数越高,给予的补贴也就越多;(7)北部学校津贴。阿尔伯塔北部地区更为寒冷,也相对不发达,所以根据各学区所处纬度不同,享有的津贴也不同;(8)小规模学校补贴。由于学校成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固定成本,即与学校的学生数量无关。所以若全部以生均方式提供经费,则小学校必然面临经费困难。阿尔伯塔将所有学校分为150人以下、150-226人、226人以上三类,前两类学校都能得到额外的经费补助;(9)小规模学区补贴。阿尔伯塔按学区在校学生数分为500人以下、500-2000人、2000-3000人、3000人以上四类,前三类学区都能得到额外的经费补助;(10)机会均等补贴,这部分是对住在偏远地区的学生(以所住地区的人口密度衡量)和学校(以学校离学区服务中心的距离衡量)给予的额外补贴。

(三)交通经费

阿尔伯塔为所有在校学生提供交通补助。交通补助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拨款和距离拨款,根据学生数及其家庭住址与学校距离的不同,各学区所获得的交通补助也不同。同时,对位于城市的学区和位于农村的学区,也给出不同的补助标准,以确保农村地区的交通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另外,对于有严重残疾的学生,在交通经费的标准上也有额外的补助。

(四)专项教育经费

针对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一些特殊问题,阿尔伯塔每年都会针对某些专门项目给予专门的经费支持,这类似于我国的“危房改造工程”、“校安工程”等专项拨款,每年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在2013-14学年,阿尔伯塔主要安排了三个专项教育经费(:1)地区合作服务项目经费,这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社区的融合,将原来的“学生健康教育服务基金”与“青少年综合服务基金”加以合并而推出的一项新的专项经费拨款(;2)超网服务经费,阿尔伯塔为提高学校的教育技术水平,为所有公立学校支付接入超网所需的全部网络服务费(;3)小班补贴,基本教学经费中的小班补贴是针对学校的,而专项教育经费中的小班补贴是针对学区的,以补偿小规模班级给学区管理带来的额外负担。

(五)基本建设经费

基建经费拨款是一大笔很大的开支,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新建学校及教室经费,学校资产维护经费。通常,每个学区每3年做一次规划,以确定该学区新建学校和新增教室的数量。一般来说,新建学校(教室)取决于市镇的开发速度(如新社区建成,需要相应的学校配套)、原有学校的承载能力和拥挤程度等等。阿尔伯塔有明确的生均标准面积规定:幼儿园至6年级每个学生应有11.45平方米的活动面积;7-12年级每个学生应有10.85平方米的活动面积。当达不到这个标准时,则意味着政府有责任兴建新的学校或教室。在学校资产购置与维护方面,阿尔伯塔也有明确的规定:资产的购置经费与标准学生数和学校面积相联系,学生越多、面积越大,所需配备的设施设备就越多,相关拨款就越多。在固定资产的更新方面,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和年限:固定资产以购入成本入账,以直线折旧法根据其预计有效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建筑物折旧率为2.5%到4%,交通工具为10%到20%,电脑设备等为20%;其它设备为10%到20%。

三、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的管理

实行科学、严格、透明的预算管理,是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管理的核心。阿尔伯塔教育局负责在系统分析和严密计算的基础上编制基础教育经费预算报告。阿尔伯塔的基础教育经费按三年滚动预算进行规划,即每年都要做未来3年的经费规划。这样既能保证规划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又能根据各年的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保证预算信息的可比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在预算分配过程中,以学生人数为基础,同时充分考虑各种复杂因素及各个项目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按不同情况设定相关拨款标准和规定,大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每年9月底之前,省教育局须将次年的基础教育经费预算报告提交给省议会审议。省议会有权要求教育局对预算增加说明、进行修改或提出质询,直至省议会表决通过该预算报告。当预算获得议会通过后,在次年3月底之前,省教育局需公布根据预算编写的下一学年的《拨款手册》,将具体的拨款标准公示于社会,并严格按照该手册确定的标准向学区拨付下一学年的基础教育经费。各学区再按照手册的要求将教育经费分配至各个学校。《拨款手册》中不仅确定了所有的经费项目和拨付标准,甚至还明确了具体的经费拨付日程,时间具体到某月某日。阿尔伯塔的《教育法案》和《学校法案》中均有教育财政条例,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经费的分配与支出。法案明确了省政府、省教育局、学区和学校董事会在经费拨付和经费管理中的责任。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每年需要向政府部门提供经过独立审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明确经费支出的方向与数量,市镇政府有责任对各学校的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以保证经费使用的有效性与合法性。阿尔伯塔的《学校法案》中对于基础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和经费管理权限均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严格财经纪律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相关法律还规定学校不得出现财政赤字行为,否则相关人员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赤字造成的亏空政府不会予以补偿,并会影响学校下一年的拨款。

四、阿尔伯塔基础教育财政拨款体制的特点

公平、充足和效率是各国在制定基础教育经费拨款体制中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在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均衡的阿尔伯塔,其科学、合理、透明的基础教育经费拨款体制从多方面实现了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充足和效率。

(一)阿尔伯塔基础教育财政拨款的公平性

在阿尔伯塔基础教育基金(ASFF)的筹集和分配中,特别体现了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如前所述,ASFF是从阿尔伯塔省内各市镇的房产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教育税而形成的。不论各市镇房产税收入多少,一律抽取相同的教育税比例。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高收入人群越多的市镇往往房地产的价格越高,则其需要缴纳的教育税也就越多。而偏远地区的房产税收入一般较低,所缴纳的教育税也相对较少。这样的教育税筹集方式,事实上形成了富裕地区、富裕人群的收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转移,保障了教育公平理念的实现。在ASFF的筹集中,以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来体现公平;而在ASFF的分配中,则以高、低收入家庭孩子都获得相同经费来体现公平。ASFF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教学经费的发放。基本教学经费是严格按照生均标准来发放的,每一个学生都根据其所在年级被换算为一个“标准学生”,所获得的拨款是完全相同的。由此可见,在ASFF的筹集与分配中,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始终。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拨款的公平性还体现在其学校基建资金的分配上:学生数量增加到一定标准时方可新建学校或新建教室;学校或教室的建设必须符合一定标准(超标或不达标都不允许);大型资产设备有标准的折旧方法,确保在一定期限内所有教学设施在标准时间内得到更新或维护。这一系列标准的设定,使得各学校的教学条件非常接近,教育公平得到充分保证。

(二)阿尔伯塔基础教育财政拨款的充足性

近年来,发达国家教育财政政策的重点逐渐从强调公平教育向强调充足教育转移。公平教育和充足教育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每个学生所获得的教育投入应该是一样的,后者则强调每个学生获得的教育产出(即学业水平)应该是一样的。由于每个学生的生长环境和天资条件有差异,所以要使他们获得相同的学业水平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即成本)也是不一样的。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经费中附加教育经费的分配就充分反映了其对充足教育理念的追求。在前文列举的十个附加教育经费项目中,“延伸教育经费”是为了让“问题少年”达到标准学业水平而支付的额外成本,“全纳教育经费”是为了让“残疾学生(身体或智力残疾)”达到标准学业水平而给予的额外补贴,同时还有为使移民子女、少数族裔儿童等获得标准学业水平而给予的额外补助。同时对于地处北方的学区、小规模的学校和学区、偏远的学区都有额外的成本补贴,以保证每个学区获得的实际教学条件是一样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阿尔伯塔的“社会经济状况补贴”,其充分体现了充足教育的思想。阿尔伯塔不同的学区被赋予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补贴系数,系数越高则补贴越高。一个学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系数取决于以下六个指标:(1)学区内所有有孩子的家庭中,母亲的平均受教育年限;(2)学区内所有有孩子的家庭中,单亲家庭所占的百分比;(3)学区内所有有孩子的家庭中,无自有住房的百分比;(4)学区内所有有孩子的家庭的人均收入水平;(5)学区内所有有孩子的家庭中,父母双方都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的百分比;(6)学生的流动率。其基本思想是,如果一个孩子从家庭得到的教育机会越少,则他(她)从学校得到的教育就应该越多,政府应该为其支付的学校教育成本就应该越高。

(三)阿尔伯塔基础教育财政拨款的效率

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是指,经济活动中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要提高教育财政拨款的效率,就是要将教育财政投入与教育产出的数量与质量相联系。阿尔伯塔在分配基础教育财政经费时,充分考虑了教育产出的数量(提供的学时数)与质量(学生的学业成就)。阿尔伯塔《学校法案》规定,每个获得基础教育拨款的学生都必须完成一定的教学时间:学校对处于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生,每学年必须提供475小时的教学时间;对一到九年级的学生,每学年必须保证950小时的教学时间;对十到十二年级的学生,每学年必须有1000小时的课堂学习。每个学校都必须将各年级提供的学时数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以确保学生获得充足的教育时间。另外,为了保证基础教育的质量,阿尔伯塔还定期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学业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判断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学科之间的分配是否恰当,并以此调整教学资源的投向和分配。阿尔伯塔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分别在三年级、九年级和十二年级进行统一的学习达标测试(标准化考试),并根据测试的平均成绩和达标人数判断基础教育的成果。阿尔伯塔在基础教育财政拨款过程中,始终强调以每个学生的成功为努力目标,强调每个学生为终身学习、工作和作为一名合格公民做好充分的准备,并拥有成功的能力。

五、对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政策的启示

(一)提高基础教育财政投入责任的政府层级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突出矛盾在于区域间、城乡间的不均衡,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实行的“地方为主(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基础教育财政投入体制。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迥异、地方财政能力明显不同,所以各地投入到基础教育中的财政资金也存在很大差异,基础教育必然难以实现均衡发展。而阿尔伯塔的基础教育资金从筹集到分配都是由省级政府“统筹”的,即他们实行的是“以省为主”的基础教育财政投入体制,并且联邦政府也分担了部分财政责任。这种财政责任的安排,使得省内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投入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必然联系,从而为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强化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联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重基建投入、轻教育投入”的观念依然深植于我国一些地方官员的思想中。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带来财政收入增长时,基础教育仍维持在较低水平,很难分享到财政收入的增量成果。而阿尔伯塔的基础教育投入水平与当地房产税紧密相关,当经济发展带来房产税收入提高时,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水平也自然水涨船高。这种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水平的决定机制,充分保证了教育投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增长,是基础教育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强化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分配的规范性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决定依然处于较为随意的状态,虽然基本教育经费的分配也采用了以生均经费为标准的“公式拨款”,但依然有很大一部分财政投入还是以“协商拨款”的形式进行分配。在“协商拨款”的分配中,地方官员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一方面可能引致地方官员寻租、腐败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严重的校际之间的财政投入不公平。而在阿尔伯塔的教育投入分配中,从基本教学经费、附加教育经费,到交通补贴、专项经费、基建经费,每一类经费的发放都有严格的公式与标准,大大限制了人为操纵的可能性,也从根本上杜绝了“择校”现象的发生,为实现教育公平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增加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政策的透明性

提高预算透明度是近年来我国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之一。而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分配随意性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其透明度较低。一般公众对基础教育的具体分配结果没有知情权,也就无从有效监督。而在阿尔伯塔,省教育厅每学年都要基础教育《拨款手册》,详细公布教育经费分配的公式、标准、条件及其相关法律依据或政策依据。2013-14学年阿尔伯塔基础教育《拨款手册》长达158页,涉及9大类68项具体内容,各学区、各学校、学生家长、一般公众都可以在网上看到这些内容,从而形成对教育投入政策及其执行的有效监督,保证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五)提高基础教育投入政策设计的科学性

基础教育投入政策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投入项目的设计简单、粗放,常常由地方官员的个人意志决定,很多经费采取“一刀切”的发放办法,与基础教育的现实需求相距甚远。而阿尔伯塔基础教育的财政拨款不仅划分为五个大类,而每一大类中又针对不同情况分为诸多小项,充分考虑了各种实际情况。例如,在“附加教育经费”中共列了15项内容,而其中的“社会经济情况补贴”一项里,又包含了6个可量化的指标,如此精确、细致的政策设计,充分保障了教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作者:柏檀 陈丽萍 王水娟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