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管范例

财政监管

财政监管范文1

货币资金贯穿乡镇财政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支持政府运转的“血液”。所以,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运作机制对我国乡镇财政建设意义重大。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乡镇财政货币资金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够

目前,许多乡镇财政忽视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关键点的管理。授权批准、内部稽核、盘点核对等环节的控制手续不健全,并且出纳与会计的职责分工不够严谨、合理,起不到相互约束监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支款仅凭领导口头安排,未及时补办签批手续,原领导离任后一直无法正式入账,长期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会计不监督出纳库存,日常现金盘点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出纳人员自行完成;银行印鉴管理和与银行对账制度有漏洞,空白支票、银行印鉴未分开保管,由出纳本人与银行对账,以致一些错弊不能及时发现;未安排主管会计或指定会计人员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收、付款原始票据未及时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造成证单不符、重复报销等问题。

(二)货币资金的监管松弛

有的乡镇领导对镇直部门资金管理不到位,乡镇“部门统管”、“收支两条线”制度多流于形式,乡镇部门仍然存在坐收坐支现金问题,个别部门还存在侵占、挪用公款问题,不少乡镇政府支出缺乏预算约束,多头审批,随意性强。例如,在某县审计过程中,查出7乡镇计生部门截留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124.73万元、某镇土管部门坐收坐支土地出让金34.55万元等现象。这些现象充分表明了目前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方面的漏洞。

(三)货币资金的账户管理松散

目前的多账户分散管理,是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性漏洞,对乡镇财政资金安全影响最大。实际中,账面资金信息不实、随意调拨资金、透支、借支的情况在小范围内仍然存在;账户、支票和印鉴管理集中,初审、复核、稽核、审批的程序不严格等问题也对资金管理的安全性构成极大的威胁。

(四)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落后

乡镇财政部门的现行管理制度落后,没有适时而变,并且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关于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制度体系。主要表现在财政部门的职能不明确,存在职能重叠和职能空缺的情况,从而对国家和上级政府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产生了不利影响;现行制度条规的内容要不适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有的条规过于空洞,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体现,此外,还存在逻辑性不强的问题,导致规定与实际工作脱节;绩效考评比较随意,缺乏合理的考评机制,工作人员很难得到有效的激励。

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职位说明,明确权力运行的规则

对涉及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岗位及职能,应作出统一的规定,改变目前由主管因人安排工作的状况。岗位设定要体现专业性,设置几种岗位,岗位具有什么职责都应统一规范,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设置稽核岗位,专司会计账务和资金调配使用情况的审查稽核。稽核职务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任命,以保证其独立行使监督权。在改善岗位设置的同时,合理设定职权运行的程序,健全程序运行的规则,限制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今后要对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和时限做出明确、具体、严密的设定。另外,还要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加强镇人代会通过预算并按序时进度拨付使用、“一支笔”发票审批等制度的落实。

(二)建立有效的资金运行监控机制

不断完善“镇财县管”体制,县一级财政部门的相应机构要对乡镇财政资金的日常运行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对大额资金的波动实行预警制,设立控制风险的反馈机制。鉴于多账户分散管理不能动态地反映乡镇财政资金的整体运行状况,应进行账户整合,设置总账会计,将所有专户纳入总账管理,乡镇财政所每月向县级财政部门的专门机构报送总账报表和分户资金运转说明,如实反映资金运行情况。县级财政部门要密切注视资金的波动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县级财政部门应该把报表作为检查和考核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进行资金账户管理改革

各乡镇财政部门应该将目前的多账户分散管理改革为集中管理。改革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确立管事、管账和管钱相分离则,消除三者集于一人给资金运行造成不安全隐患;第二,财政所应建立会计总账,实行账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以便于对专户资金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控;第三,实行资金(包括专项资金)集中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第四,强化预算管理,逐步向单一账户制和国库集中支付过渡。资金集中管理后,保障资金安全是首要目标,因此防范风险的措施一定要严密。乡镇财政部门要严禁随意调拨资金,严禁透支、借支;要对账户、支票和印鉴分开管理;要制定初审、复核、稽核、审批的严密程序,并对程序的执行定期检查考核,以确保集中管理资金的安全。

(四)建立新型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乡镇财政部门要对目前的制度进行重新评价,重新规划,以设计新型的管理制度体系。今后,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关于乡镇财政所工作制度体系。在新管理制度设计中,财政部门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明确财政部门的职能,核心访在确保国家和上级政府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在管事权上,要着重体现依法理财;在资金支配权上,要对具体工作中的资金支配权则应于限制或削减。第二,制度设计要以保障资金安全,依法管理为目的,条规内容要适合业务特点,逻辑性要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特点并便于操作。第三,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要有明确的限制措施,建立记录控制、复审稽核等制度,对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应给予独立行使权。第四,严格贯彻管账、管线相分离的原则,强化对资金、印鉴、支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措施。第五,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不但要考核绩效,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考核。对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员要有保护措施。

(五)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有效的财政资金管理是以整个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依托的。因此,乡镇相关部门应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p#分页标题#e#

1、建立收支挂钩型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财政部门要全面推行以分税制为主导类型的收支挂钩型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化。针对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形式繁杂、规范性差的问题,今后应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方面有所作为。要以正确处理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乡镇政府积极性,保障县乡政府职能实现,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以分税制为主导类型的收支挂钩型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监管范文2

(一)财政监管的定义

所谓财政监管,是财政机关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涉及财政收支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与监督检查活动财政监管寓于管理活动当中,体现财政管理的本质属性,与资金运动同步进行,其主要作用就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保证财政分配的科学正确和有效。

(二)财政监管的范围

由于财政分配活动所覆盖的范围决定了财政监督的内容,而财政监督的内容也因经济体制、财政模式及政府职能的演变而表现出一定的区别,从一般意义上来分析,财政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预算管理监督。主要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及决算等预算活动全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实施监督。

2、财政收入监督。这是财政部门对税收收入征收机关和财政性资金征缴部门征管质量的监督,包括行政性收费税收、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和基金收缴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其他财政收入缴纳情况的监督。

3、财政支出监督。是在公共财政框架下,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而对财政支出的范围、规模、结构和效益进行监督。行政管理费支出监督,教育、文化、科学、农业等事业性支出的监督,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监督、基本建设支出监督、各级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等都是其中的内容。

4、国有权益监督是指为了保障合理、依法、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而对国有资产的使用者和经营者的监督。

5、会计监督是指财政机关依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

6、财政内部监督。财政部门专职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对财政部门其他业务机构的财政收支管理、内部制约制度、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等方面实施监督。

(三)加强财政监管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使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转换,并引发了一系列的变化:第一,企业逐步成为独立的商品经营者,政府不再是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者,从而财政主体中包含的“生产经营组织者”身份加以否定。第二,企业在市场中平等竞争和市场失效的存在,就要求政府必须以全社会和所有企业为对象提供公共服务,并且只能由处于政治权力行使者身份上的政府来提供。第三,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大多数国有企业具有市场赢利能力,这就形成了国有企业与作为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代表的政府之间的收益分配和再投资关系。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必须由以处于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的政府来进行。可见,市场取向的改革还要求和决定着财政主体的政治权力行使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双重身份的分开。必须强调的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本身也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财政管理在公共财政制度条件下必须充分体现财政的公共服务性质,这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只重收缴、不重堵漏,只重检查、不重管理,监督检查和管理相脱离的片面做法,要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必须善于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在实践中,财政监督除了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实施检查,还要将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分析,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实现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二、财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收支管理问题

在财政收入方面,一些税务部门在完成税收计划的情况下,对税收进度进行人为的调节,出现应当有税收的地方不征税或是违反规定减慢税收的速度、拖延税收征缴的时限等现象,甚至还出现了不按规定进行退库操作、利用税款过渡户对收入进行人为调节、所收的税金应当登记入财政收入却没有依法进行登记等现象,存在预算收入入库不及时的问题。时常还会出现税收部门在对个别的单位进行税收征管时不及时、不到位,从而影响了预算收入的一般完整性。导致这些预算收支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就是我国财政监管税收部门的税收制度不够完善,财政监管程度不强。

(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国有资产为什么会流失严重呢?这是因为很多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进行自行处置,出现评估不到位的现象,如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擅自决定将单位的房屋、小汽车等出售,国资部门没有发挥其真正的财政监管作用。除了大宗物品的处置外,小宗物品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都比较严重,减弱了财政监管的强度,降低了财政监管的质量。

(三)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小金库”

近年来,对于我国在预算以外的资金,国家加强了其管理力度,并明令禁止设置“小金库”。但是,依旧有个别单位在其单位或部门利益的驱动下,顶风违反法律法规,私设形式各种各样的“小金库”,方式、手段也各不相同。导致“小金库”出现的原因,就是我国的预算外资金所涉及的范围很广、量很大、收入多元化,形式也各种各样;再加上个别单位擅自加大某些收费的标准或扩大收费的征收范围等。因而,稍有不慎财政监管就为其设置“小金库”提供了某些方便,造成财政性资金体外循环,逃避财政监管。

(四)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当下,我国财政监管体系的在职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不高的现象,从而专业素质也偏低,就造成在财政监管过程中出现一些操作失误等情况,影响了财政监管的质量。

三、加强财政监管的途径

(一)提高财政监管思想认识

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项最重要的措施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它是保证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财政管理、整顿财经秩序、从深层次上解决腐败问题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致力于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对财政监管的思想认识;引领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财政监管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认识财政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认真的对待审计检查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加大工作整改力度,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从根源上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财政监管体系

作为我国经济监管体系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财政监管体系应当随着整个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而进行持续的完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模式已初具规模,作为财政内部的一个子系统,财政监管法律体系健全的重点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和完善制约财税、财务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二是建立和健全财政监管自身的法律体系。纵观世界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的财政监管,没有例外的都把法制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因此,我国的财政监管体系也必须围绕着如何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来展开。因此,财政监管工作亟需制定、出台一部专门指导调整其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解决财政监管的法律依据,解决财政监管工作的“有所为,有所不为”问题,使财政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完善财政监管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财政监管的有效协调机制

随着不断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财政监管、税务监管、审计监管、社会监管为主体的经济监管体系,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都负有政府经济监管的职责,它们三者的监管目的是一致的。但是,监管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建立和完善财政监管对社会监管的再监管机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管的再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经济监管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有效协调机制,逐步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促进、密切配合,最终提高财政监管的质量、效率。

2、建立健全财政监管的严格执法机制

要严格实现“依法治国”,就要在客观上实现依法理财,从根本上治理财经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从而维护财经法纪的权威。严格执法是财政监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严格执法关系到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全面发展财政监管工作、建设财政的立法执法体系、推进财经秩序的好转和开展反腐败工作等。因此,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的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要坚持很好的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办案制度,健全个人责任移送制度,标本兼治,运用舆论、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财经法纪的威慑作用和教育作用,促进提高全社会人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四)创新财政监管工作方法

1、创新财政监管的管理手段

在公共财政的框架范围内,财政监管工作不应该只局限于将对外监管作为其主体,而应该逐步转变成内外并重监管。财政监管的工作重点应该转变为对财政预算的编制、修改和执行上,以及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上,还有对政府采购、财税政策以及转移支付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运行状态的反馈、监管上,使财政监管的全过程实现转变,从事前、事中、事后彻底发生变化,以财政资金的监管为主线,实行全程跟踪,真正实现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国家的利益最大化。

2、加强财政监管的协调配合

以前,财政监管部门跟预算管理部门之间没能进行有效的横向沟通,两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密切,造成监管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新形势下,财政监管部门跟财政内部职能部门之间可以依法建立规章法规,规范顺畅的沟通方式和制度,使财政监管机构能够随时随地的准确掌握财政资金的走向,强化监管工作的准确性、权威性,高度融合财政监管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财政监管在改进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实现财政监管的资源共享

为实现资源共享,财政监管部门还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借助“金财工程”,与国库、财政业务、银行等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重点突出财政监管的过程性、同步性,全面强化财政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让财政监管发挥其更大的作用。

(五)加强财政监管人才培养

要切实搞好财政监管工作,就必需要具备高素质的财政监管人员。这些财政监管人员不但要业务精湛,还要政治素质强。经验表明,要提高财政监管人员的素质,进行职前和在职培训就显得十分重要。

第一,严格把好财政监管人员的入口关,尽量招聘一些财政专业和审计、财务、会计、税务专业等高校毕业生,充实财政监管的管理干部队伍,提高财政监管干部队伍的整体专业文化水准,尊重创新精神,提倡勤奋敬业,并通过一定时间进行职前见习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重视经常训练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将在职人员分批,轮流送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或举办短期的培训班,定期安排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不断提高财政监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促进在职人员做到精通本职岗位业务,熟悉其他岗位业务工作流程,能够快速适应各岗位的轮换、变动;第三,要注重提高财政监管人员的道德思想素质,熟悉财政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例,加强锻炼在职人员的党性,提升其修养。致力于做到言行一致、遵纪守法、光明磊落,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日常监管工作上下功夫。掌握基础情况,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工作操作行为,善于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财政监管范文3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监管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近年来国家频繁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政,并通过补贴资金的方式来鼓励其扩大发展规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不难发现,很多受补贴的中小企业在使用补贴资金方面存在很大问题,而相关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管政策,导致这些资金并未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作用和价值大打折扣。

一、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中小企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所管辖,主要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而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政策,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只是目前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在发放和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贴对象不清晰

在现行的中小企业财政资金补贴政策当中,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十分广泛,诸如商贸、餐饮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都可以是被补贴的对象。但是这种“广撒网”的方式也意味着补贴行为没有重点、没有关键、没有鼓励和倾向。换言之,过多过广、没有限制的补贴行为并不利于对区域内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不利于激发中小企业的竞争意识。

(二)中小企业挪用财政补贴资金

部分中小企业在取得补贴资金后,只从自身利益出发,片面地从事能够增加自身利益的经济活动,并没有按照当初申请的内容进行投资生产。同时,相关部门对于资金的利用情况缺乏监管,导致这些企业挪用资金、不规范使用资金的情况存在。

(三)借助虚假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获取财政补贴资金,不惜用虚假手段来伪造申报资料,比如伪造的银行回单、对账单等,抑或是胡乱变动在建项目的基本信息、申请条件,让原本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能够争取到补贴资金等。

(四)资金利用率和产生的效益不高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一些中小企业对于补贴资金存在利用率不高、生产效益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到补贴资金功能的发挥。比如,很多获取补贴资金的企业本质上已经申请注销或者处于休眠状态,资金只能缓解运营的窘境,却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又或者一些企业本身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出现很大差异,虚假经营、虚假地址的情况屡见不鲜。

(五)补贴过程不清晰,部分项目存在重复申请行为

补贴申请的程序多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外信息,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申报,再由相关部门核准审批后,向企业拨付资金。但在拨付和使用资金的过程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中小企业都没有向外披露详细信息,政府究竟补贴了哪些企业、拨付了多少金额,企业又是怎样利用这些资金———都缺乏公开、不够透明。正因为公开性的缺失,企业内的不同部门,或者同一管理班子下的不同企业,往往存在相互交叉、重复申请的问题。

二、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出现有其原因所在,主要包括这样几点:

(一)相关主管部门缺乏监管意识

主管部门监管意识的缺乏,体现在两个维度:第一,主管部门始终认为上级单位的补贴资金发放审核工作,只是单纯的形式主义,只要企业在、项目在,顺利地将资金用出去即可,至于究竟用在什么地方、产生怎样的效益,与其并没有直接关系。第二,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识不强、责任心有所欠缺。不少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美化资料的行为,而负责审核信息真实性的人员并没有彻底履行职责,进而放任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也无动于衷。

(二)信息系统不够健全,导致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信息系统不够健全,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其一,中小企业本身所享受的财政补贴数量、类型繁多,尤其是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各类福利政策也相对较多,有制定权限的部门也因为过多而缺乏统一管理,在缺失统一且共享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很多企业会享受到重复的补贴资金;其二,政府部门面向中小企业拨付资金后,并没有对企业具体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外加资金拨付本身便缺乏严格的标准,导致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即使出现问题,也没有准确的惩罚措施予以监管。

(三)中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很多中小企业本身是家族企业,其运营管理模式还停留在颇为原始的阶段,产权不清、任人唯亲、管理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发展,也会促使其在获取补贴资金后,不能科学合理地利用资金,导致资金被浪费。

三、中小企业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监管机制的策略

针对目前中小企业应用财政补贴资金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加强对其的监管、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需要从这样几个角度展开:

(一)确定主要补贴对象,提升财政补贴信息的透明度

提升财政补贴信息的透明度,意味着中小企业降低了弄虚作假的可能性,间接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和应用价值。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必须确定补贴的重点行业及发展对象,要尽可能将补贴对象设置为符合国家发展所需、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要将重点向公共事业、高新技术企业、环保节能和新能源企业倾斜。而对那些没有实际经营内容的企业,要通过自我转型升级和优胜劣汰的方式,促使其正视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位置,进而转换思想,实现自我更新。其次,公开补贴信息,包括补贴对象、金额以及受补贴企业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管

新时期,针对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完善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审批和应用的监督管理。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立项审批、做好审核把关。要对申请资金的中小企业及其所申请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其次,针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发展情况,设置完备的问责制,要对企业如何使用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秉承“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一旦发现企业的资金应用不符合要求就要立即指出,要及时跟进、督促其整改,确保补贴资金都能够用在“刀刃”上。

(三)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平台,保障资源共享

作为资金补贴的直接实施部门,财政部门要和市场监管、税务及公安等部门实现纵横联动,彻底打破单一部门所主导的分配模式,要依托信息科技构建完备的信息共享平台,多角度、全方位掌握中小企业申请、获取和享受补贴资金的情况,实现动态监管。

四、结语

总而言之,中小企业财政补贴资金监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待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双方共同努力。未来,相关部门在进行财政补贴时,要更多考量企业资金的使用效果,考虑其所能产生的效益,尽可能多地支援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王汝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下旬刊),2013(11):25-27.

[2]李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资金管理的思考[J].山西财税,2014(11):36-37.

[3]王歧红.县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思考———以广东省博罗县为例[J].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2017(11):48-51.

财政监管范文4

在会计核算上,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基本上都是按照核算单位报账会计填写的报销单上的费用列支渠道和科目内容进行核算,这样就难免出现信息不完全准确的现象。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被核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移至会计核算中心,而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与会计核算分离,许多被核算单位往往只重资金管理而轻物资管理,容易造成固定资产购置及报废处置不规范、随意性大、固定资产入账及核销不及时,甚至有些被核算单位为避免管理资产麻烦,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化整为零不进入固定资产核算,形成账外资产,造成账实不符。

部分被核算单位领导认为,进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往来、财务收支都由核算中心进行核算会计核算、审核和监督,本单位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单位报账员认为,自己只是现金收付的出纳员和会计凭证接收、报账的票据传递员,这些导致了单位财务的预算、计划、分析、控制、监督等重要管理工作没有开展,造成了单位财务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弱化。

由于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中间人———核算中心,审计部门了解部门预算、专项经费、财务收支及核算详细情况时,往往核算中心会计对经济业务事项的实际情况说不清楚,而被核算单位报帐会计对账务处理一问三不知,使得审计资料提供不及时,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责任问题出现真空。

核算单位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本部门的财务状况由于核算中心每月只向核算单位报送一次报表,并且报表数字相对浓缩、抽象,这对单位财务及时、全面地了解并掌握本部门的财务状况极为不利。同样,核算中心会计对单位情况了解较少,都是对经济业务活动的事后核算和监督,弱化了会计的预测、分析、决策等职能。

针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财务现象和问题,应加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初期,各部门结合自身的经济业务活动特点,已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收支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检查制度等,逐步建立起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但随着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会遇到原制度没有涉及到的新问题,各单位要根据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财务管理建立在会计核算信息基础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要由核算中心和核算单位共同实施,如果不能相互很好地沟通、协作与配合,就难以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被核算单位要主动、及时地与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沟通,使会计人员能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开展情况,从而对本单位的各项支出进行更为有效地核算、监督和管理。会计核算中心也要加强与被核算单位的沟通,全面了解被核算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加快由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职能转变,指导核算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好核算、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

财政监管范文5

工程项目确定正式实施后,就需要进行设计、勘察,对施工单位、设备购置等进行相对应的招标手续,财务人员在此环节看似作用不大,但实际上,在对设计、施工单位的考察过程中,需对参与单位的资金情况、信用情况等进行考证,落实参与工程招标的资质;在招标文件等的审查过程中,财务人员需对付款情况、付款进度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比项目总投资计算资金控制情况。投资实施阶段:工程项目正式实施阶段,财务人员需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首先要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是约束双方,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文件。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合同的签订对于施工单位和承建方有着一定的制约,财务人员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决算,合同始终存在于整个项目中,参与整个项目的运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收到的合同,要对其内容的完整性、条款清晰性,要求明确性,对付款条件、履约担保责任和违约处罚条款等,财务人员应设立专门的登记账簿,进行逐一编号,建立该项目的档案,以此作为日后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决算等的主要参考依据。其次,在对项目总体投资的控制中,应对总体概算进行分解控制,按照可行性分析中对项目概算的分解,逐项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按照动态进行核算,及时调整项目明细,保证概算金额不超。有一些被俗称为“烂尾楼”的工程,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施工下去,这都是因为项目中重施工、轻管理而造成的后果。

竣工决算阶段:项目竣工决算编制阶段,财务人员在这一环节显得尤为繁忙,这也是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充分体现。竣工决算是对项目建设的全面总结。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之前,要求财务人员要熟悉每一项资产的性质与用途,核实每一项资产信息,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并对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在实际工程中,经常会发生施工单位因与建设单位对某项明细的认价、工程量等存在一定的分歧而使工程结算迟迟不能完成,影响项目的最终决算。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一方面督促相关人员尽快解决施工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对已完成且投入使用的资产及时进行会计财务处理,保证资产上账的及时性,也对资产进行相应的管理。

从资金来源来看,无论是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还是建设自筹的资金,都希望用最少的资金建设出更多更优秀的资产,这就需要提高资金的有效利用率,就需要完善的财务管理。只有将完善的财务管理融入项目建设整个过程,才能保证资金的合理、安全、有效。加强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减少经济范罪,也是对同志的爱护和保护。目前,尽管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有关的制度建设和制约机制的建立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仍居高不下,常常是“一栋楼房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这就要求根据相关的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体系和审计监督体系,进行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如招标、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等过程管理,从而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应对设计单位所做的规划设计进行审查和核查,对为达到不同的目的,采用各种违规手段。如:建设单位为获得更多的建设资金,在可研和设计过程中,指使可研设计单位故意扩大设计规模,增加设计概算,以获取更多的建设资金。财务管理也是项目建设质量和任务顺利完成的保障。近几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了多起工程质量事故。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均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如在这些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并深入到了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把握住了不合格不付款这一关,我想也可能不会再现这些事故。因此如果财务管理不健全,对款项的支付无法监控,资金筹集不力,那么工程建设的质量就不能保障,建设任务就不能按时顺利完成。

财政监管范文6

一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强化乡镇资金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以财政业务综合应用平台为基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了财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先后将乡镇财政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集中支付、账务处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惠农补贴等业务工作纳入到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基本实现了乡镇财政日常业务的信息化,达到了县、乡资源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开发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综合运用平台数据,构建了“账务远程监控、资金全程监管、信息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模式,对资金运行过程进行自动预警和分析汇总,实现资金全程动态监控。二是实施“财政监督下乡”,乡镇财政内部监督实现常态化。围绕建立完善乡镇财政内控机制,将“月审月促”内部监督机制延伸到乡镇,实施“财政监督下乡”,即乡镇财政内部设立财政监督员,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对乡镇财政资金及其他业务事项实行“四审制”,即“月末自审”、“季度报审”、“半年复审”、“年底终审”,对乡镇财政业务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实现了事后检查向事中监控转变,达到了及时“报警”、及时纠错的效果,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上了一道“保险锁”。同时搞好内外结合“双监督”,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和财政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抽查巡查和公开公示“内外双监督”作用,拓宽资金监管渠道,营造全方位资金监管环境,使乡镇资金监管更加公正、透明。三是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一是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将各类惠农资金发放电子数据进行备份,随时根据农户变化情况进行修改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台账。二是设立惠农补贴资金专账,实行电算化管理。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项资金账,对已经提供补助对象详细信息并且相对固定的补助项目集中兑付,加快资金发放进度。三是建立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分管会计每月5日前必须对上月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通报,对各村发放进度进行综合排名,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实补贴发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资金的安全。五是大力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岗位管理,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制定出台了《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乡镇财政人员管理台账,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备案管理,保证了乡镇财政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把抓好学习培训作为强化队伍管理的首要环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基层财政人员到大学参加培训,将财政业务培训纳入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强化考核奖惩,提升资金监管工作效能。每年根据乡镇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下达《乡镇财政所考核办法》,将乡镇财政工作情况纳入科室、乡镇年度考核,明确有关科室和乡镇财政所的责任,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目前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入,乡镇财政职能正由过去组织收入为主的征收管理型向现在发放各种补贴为主的支出管理型转变,由负责乡镇财政收支为主的管理型向农村农民实施公共服务的服务型转变,由单纯从事财政业务型向注重与其他部门工作衔接的综合协调型转变。从实际情况看,在有些地方,目前乡镇财政管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如预算管理不科学、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这不仅影响了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也影响到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管理不尽科学,执行不够严格从近年来各级审计和监督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乡镇在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没有完全遵守《预算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有的乡镇财政部门掌握的基础资料不全面,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的基础底数不清,如定员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项目支出预算太粗,预算编制不尽科学。有些地方实行的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需要确定的方法,既不全面也不细致,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够透明。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范围,预算外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

(二)工作制度流程不健全,规范化程度不高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虽然制定过财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但没有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与实际工作需要有一定距离,对工作指导作用不强;有的乡镇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虽然比较完善,修订也较及时,但是缺乏监督,执行不完全到位;个别乡镇没有制定明确的财政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靠多年形成的惯例指导日常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工作计划性不强,参谋服务作用发挥不到位随着乡镇财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强化,乡镇财政需要在服务经济发展、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方面积极探索新的路子。但有的乡镇财政没有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工作任务目标不明、定位不准,工作缺乏计划性;有的在管理上没有找对路子,往往是重收入、轻支出,重资金分配、轻资产管理,重突击性检查、轻日常监管。特别是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培植乡镇财源、招商引资项目税收评价等方面,超前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意识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理一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乡镇财政没有形成很好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凭证审核不严,白条顶库,公用经费定额执行不到位,资金运行程序不合理,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二是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乡镇虽然实行了“村财乡管村用”,但村级账务和资金没有完全纳入统一管理,村级民主理财程序不完善,村级资金存有安全隐患。三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有些乡镇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手续交接不清;有的乡镇账务处理不及时;有的会计记账未完全按照规范化要求,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有的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五)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各级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乡镇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专项资金管理能不能做到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直接影响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执行力不够、政策打折扣或落实不到位、资金分配使用分散等现象。有的乡镇未实行专项核算,存在调剂、挤占和挪用资金现象,更有甚者将项目资金套取用于经费开支或搞体外循环;有的只注重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不注重建成后的资产管护,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有的项目缺乏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建议

乡镇财政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末梢,是立足基层加强财政管理的基础环节。同时,乡镇财政又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最前沿,肩负着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落实国家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任务,是公共财政服务“三农”工作的窗口。当前,乡镇财政职能发生重大变化,肩负的职责任务越来越重要,乡镇财政面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乡镇财政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要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实现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一)进一步界定乡镇财政职能,明确工作职责面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适应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新需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目前乡镇财政职能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乡镇年度预算、决算,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宣传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三是贯彻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发放各种财政补贴金;四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五是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六是指导村级财务工作,做好“村财乡管”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完善队伍管理,实现队伍建设规范化一是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工作开展和人员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乡镇财政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充实工作人员,使乡镇财政岗位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相互制约。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财政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交流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大乡镇财政业务培训力度。制定多形式、多内容、多层次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分期分批对乡镇财政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乡镇财政考核体系,将全年工作重点量化到每个乡镇财政岗位,实行全员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工评先树优的依据,以充分调动乡镇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预算管理,实现预算管理规范化一是规范和细化乡镇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为预算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统一的预算编制指导意见,各乡镇按照财政改革的基本要求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方法,结合各自实际,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将本乡镇财政预算内财力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编制出切实可行的乡镇财政综合收支预算,经年初人代会批准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二是严格预算执行。乡镇按照批复的预算报送分部门、分用途的分月用款计划,由县级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后,作为拨款的依据。如无特殊情况,乡镇一般不得擅自调整预算,确需调整的应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以增强预算约束力。

(四)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工作标准规范化一是从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入手,乡镇财政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债务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从完善基层财政内部制度入手,乡镇财政要完善学习、考勤、廉洁勤政等制度,加强自身约束,探索管理经验、打造管理样板,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提高乡镇财政文明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完善乡镇财政业务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办理流程和办理手续、时限,使每项工作都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工作标准,使财政业务工作规范、明了、有序、高效。

(五)完善会计管理,实现会计基础规范化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指导乡镇健全完善凭证处理、账务处理、报表编制、档案整理等程序,确保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使用符合国家收支分类改革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到原始凭证真实、合法,账务处理合理、规范,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在此基础上,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财政监管范文7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经验做法;问题;解决办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乡镇财政则是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石,是涉农资金支出的最终落实者和终端监管者,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乡村和农民群众,是密切关系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最终落实,关系到财经纪律在基层的执行,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的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还有待改进,必须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

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

1.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落实财政部“两基”建设的重要举措

“两基”建设是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即是对“两基”建设内容的融会贯通和具体实施,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精细化,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贯彻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当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两基”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2.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型的有力推手

财政部相继出台的两个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性的文件:《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财政干什么的问题,即职能问题,在界定乡镇财政职能中明确了资金监管的职责,突出了乡镇财政管理层级,全面具体的明确了乡镇财政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弥补了乡镇财政在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中无位置、无职责的制度缺陷,要求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

3.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是落实各项涉农政策的迫切需求

2018年,国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为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是加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这就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就近、就地优势,加强各种涉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和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

二、被巡查乡镇的财务管理经验

1.基本财经制度运行规范

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乡镇财政部门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基本制定了监管方案,充分调动了各级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部门责任感。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2016年度的全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个单位都基本摸清了家底,建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台账,制作、粘贴了具有电子识别功能的条形码标签,并明确责任到个人,确保了资产管理的有序进行。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会计岗位设置合理、规范,印鉴管理合规,出纳岗位设置分离,银行预留印鉴按规分别保管。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财政资金账户设置较好,没有多头开户情况,财政资金管理完善,票据管理规范。

2.凭证审批前置创新示范

乡镇财政部门做到审批、凭证审核前置化,重点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把关、审核,审核票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3.“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作用发挥好

财政资金监管作为该系统的核心模块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改变了之前县级财政部门资金主管科室,单纯靠手工传递资金信息的做法,解决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交流不及时和不全面的问题,为实现乡镇财政资金无缝隙、全覆盖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规范公开公示行为

对于涉农资金,规范了公开公示的主体、内容、时间、地点,按规收集上传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确保乡镇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安全高效运行。

5.基层人员技能提升

从2014年开始,山东省财政厅组织乡镇财政业务技能竞赛,每两年一届,极大鼓励了乡镇财政人员学知识、学业务的热情。为了迎接技能竞赛,各县市区也都对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乡镇财政业务骨干等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提升基层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巡查中发现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因专项资金的滞留和挪用,造成不同程度的存在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挂在往来账的问题,个别单位甚至存在财政资金公款私存现象。

2.会计基础工作运行不规范

个别单位存在办公费支出无明细、印刷费支出无明细、工程发票无明细的现象,容易形成监管漏洞,暗藏腐败的风险。存在账簿启用填写不完整、未加盖公章现象,账务交接不完善,不利于责任人的界定。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现象,未建立票据使用台账,收入使用白条记账,未使用山东省往来结算票据。更有甚者存在使用白条做收做支现象,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有的单位记账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完善、记账凭证手续不完整;预付款无审批人签字,财政资金有流失的风险。有的单位发现多笔收入业务,有收据无进账单或者有进账单无收据。

3.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不规范

普遍存在频繁大额现金使用现象,存在使用现金支票支付工程款现象。普遍存在大量白条抵库现象,白条金额最少的6.4万元,个别单位库存现金余额较大,白条金额达到60余万元,超过三个月的有35.4万元,最长的白条是2009年的,至今没有处理。有的单位甚至抵库的白条无领导签字,存在极大的风险。乡镇机关受限于财政条件,未按要求推行公务卡管理。另外,教育系统实行全市财务统管后,乡镇教育成报账单位,已经没有单位账号,发现有的单位存在一次性抚恤金、教育遗属、退职费存在个人账户发放问题。

4.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

有的单位存在向非预算单位的村集体或企业借款现象。比如,有个单位向办事处下属企业出借财政资金350万元,向社区服务中心出借400万元。个别单位存在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现象。比如,某乡镇收取土地整治砂款936.2万元、土地租金15万元、供水站水费收入40余万元,电费以及人员费用直接从收入里列支,或者直接作为乡镇其他收入。普遍存在暂付款长期挂账现象,为了平衡预算,有的单位存在压缩支出转暂付款、从镇行财调入资金转暂付款处理、由乡预算外调入资金等现象。以个别乡镇为例,由乡预算外调入资金2021.7万元;由镇行财调入资金1000万元转暂付款处理;压缩支出1450.5万元转暂付款处理;压缩支出转暂付款1951.25万元等等。

5.债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

个别单位出租国有资产未经市财政局批准;支付工程款的业务未同时登记在建工程;大型项目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等现象。

6.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

个别单位食堂就餐的部分公务接待费无消费明细。普遍存在向派出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拨款的现象。

7.人员设置不规范

因人员流动较慢,上升渠道狭窄等原因,乡镇财政人员存在整体水平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素质较弱的问题。许多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更倾向于在乡镇组织办等工作出彩多的部门工作,致使专业人才难以补充到乡镇财所队伍,出现人才断档。

四、做好乡镇资金管理的浅显建议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乡镇财政则是财政管理的基石,几乎所有国家财政资金,最后都要通过乡镇这一级来最终落到实处,因此,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至关重要。

1.进一步完善机制、明晰责任

建章立制,将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全过程的纳入制度的笼子,是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最根本保障,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乡镇财政部门应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特别是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2〕28号)等文件,进一步做好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逐步构架好“乡镇资金监管的制度牢笼”。通过制度的完善,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岗位、到人员,努力实现乡镇财政资金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2.将乡镇财政资金巡查制度化、常态化

建议市县财政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巡查工作,加强县市区间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以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这次巡查工作抽调的人员大多是乡镇财政一线的骨干。县市区之间,可以说有很多地方值得相互借鉴,相互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由于之前这方面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很少,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相同的业务,不同县市区的处理各不相同、存在差异。建议今后加强这方面的沟通交流,这次巡查的方式就比较受欢迎。巡查与其他的检查、审计不同,不以处罚和处理人为目的,其最终目的是达到两个规范,一是制度上的规范,二是工作做法上的规范。这样,接受巡查的单位就相对没有压力,有许多情况反映得也比较真实客观,巡查过程中也比较容易沟通交流,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也更容易被接受,更容易整改。这样更能督促县市区间乡镇财政所认真差缺补漏,防患于未然。以便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工作,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目前,泰安市已经发文规定,把乡镇资产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定每年开展一次,每次检查面不低于50%,每两年至少对辖区乡镇全部巡查一遍。泰安市正在将巡查工作制度化、具体化,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改进措施,正在努力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善、措施得力、操作可行的行政财政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

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制定激励机制,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人员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同时,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才是关键。通过巡查发现,乡镇财政人员整体水平不高,面临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素质较弱的问题较严重。主要原因是乡镇财政人员的流动少,除了财政所长,其他人员的上升空间几乎没有。很多财政人员几十年来一直在乡镇财政工作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许多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都愿意在乡镇组织办工作,都不愿意干财政工作。因此,应该制定激励机制,针对基础财务人员,从职务、职称、薪酬等方面给他们以切切实实的上升空间,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愿意从事财政工作,逐步改善基层乡镇财政人员力量缺、业务素质弱和监管能力差的不良发展态势。

4.严格监管责任追究

财政监管范文8

关键词:县级财政;经建;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部门拨付本级财政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专门指定用途的资金。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有中央基建投资、交通运输发展、住房与城市建设、污染防治、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等。经建专项资金数额大、种类繁多、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众多领域,因此,进一步加强经建专项资金管理,资金的有效监管和使用显得尤其重要。

一、经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现状

(一)资金使用缺乏论证,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1、“先争取资金,再论证项目”的现象

主管单位千方白计向上级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由于计划上报仓促等因素前期缺乏对项目的论证,资金下达后项目还在开展前期工作,开工时间通常滞后,专项资金的滞留严重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支出进度缓慢

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配及下达资金,财政部门即使会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下达支出指标,由于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未能拨付至项目合作单位,无法形成实际支出,导致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在国库,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年底突击花钱又容易造成不良行为的发生。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思想站位有偏差

容易出现边勘探、边施工、边设计的“三边工程”,可能导致违规操作,如自己随意变更项目地点、增加投资规模等现象,严格执行项目变更批复的观念不强,责任意识薄弱。

2、村级农村工程项目不规范

环保、住建等系统涉及到的村级农村工程项目结构复杂,如村级公路、污水管网、生态建设等不同类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众多,行政村作为实施主体工程建设超过限额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时有发生,项目档案管理中没有预算、发票和合同,也缺少结算清单、验收单、监理证明、工程审计结算等资料。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单位财务专业程序不高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专业性较强,项目建设单位财务人员对基本建设的程序、内容、管理要求等较为陌生,未能充分参与到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很难以对项目实时监督并控制资金流向,容易导致项目建设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

2、没有按规定对项目经费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如果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上级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与单位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财务管理也就无从谈起。项目承担单位各类资金使用相互混淆,资金具体投向、用途等将无法监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的“专款专用”就没有了实现的基础。

(四)“管理职责”边界不明晰

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细化、合理,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管理。

1、项目申报职责方面

根据申报要求主管部门必须会同财政部门申报项目,但实际申报时财政部门未能全程参与,若发生项目申报单位虚假申报,财政部门为其不当行为背书,处于被动连带的位置,其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在责任分担上难以区分。

2、项目实施职责方面

项目建设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一旦发生挪用项目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其终止项目、追回资金的责任也未明确区分。

(五)财政监督机制尚未健全

1、缺乏跟踪问效机制

事前、事中监督还停留在制度上,大量的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下达后,发改、财政等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难以做到跟踪问效、跟踪问责,不利于项目的督促实施与后期管理。

2、政策制度不透明

政策公开程度不足导致相关企业、组织和个人对项目申报的范围及标准缺乏了解,容易产生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利于社会公众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也不利于监管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加强经建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事前考察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申报质量,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

1、将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环节前置,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管理

为提高项目申报的规范性、科学性,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地区的总体规划,提前开展项目前期研究,组织有关专家投资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考察论证,根据评审结果按轻重缓急有序申报。凡是申请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必须提前申请进入项目储备库,新建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上报,并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

2、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预算编制基础工作

紧密结合项目进度、资金结余等情况,实时调整和优化部门预算,根据部门中长期规则编制好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做到财政人员和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无缝对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3、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

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分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落后的原因,并进行考评通报,倒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

(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法规

1、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法规

经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帮助规范地开展项目投资控制、项目建设管理、资金拨付、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2、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检查

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招投标程序合法性、财务结算规定和资金拨付流程等方面的检查力度。扩大村级财务审计的范围,从账本、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重点审查项目招投标、采购程序等是否到位,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等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三)加强会计业务学习,落实资金管理制度,推广实施全过程财务咨询制度

1、加强会计业务学习

根据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财务人员的工作需求,对主管单位的财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其参加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可以组织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到预算管理方面做得较好的单位交流学习,通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财务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2、落实资金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力求规范核算。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建立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杜绝项目人员报账的随意性,从源头上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

3、推广实施全过程财务咨询制度

鼓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与熟悉项目管理流程及财务管理要求的专业中介机构深度合作,对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管等工作。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促进“责任归位”

1、强化制度执行

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员和岗位,明确到制度执行中的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要按照“先有办法、后拨资金”的要求,规范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改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2、强化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

明晰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和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避免责任不清。根据《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财政法规规定,县财政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应承担起项目过程监管的责任,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重点与职能定位,建议完全退出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参与验收等实质性审查环节,集中精力做好资金分配与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强化问责,建立长效监督、审查制度

1、加强跟踪检查

为最大限度地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财政强化“事前”“事中”监管,“事前”要牢牢把握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环节,概算投资环节,强化概算刚性;“事中”要积极介入管理,实行过程跟踪,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加强财政监督

建议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专项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构建决策、执行与效果评价相互分离的监督制约体系。定期要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意见反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

3、强化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