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意义上职教学法的应用

教育学意义上职教学法的应用

摘要:随着社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求,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逐步提升。中职教育是教育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社会培养实用性技术人才,能够填补许多岗位的空缺。从学校到工作岗位,可以快速适应,提供高效的工作能力。但目前我国中职教育仍存在一些弊端,一方面是对基础知识的不重视,知识的展开面不够。另一方面,对于职业能力的专注性不够,没有深入挖掘,只是掌握技能皮毛。这导致中职教育提供的人才只能是“操作”,而非“技术”,上升空间有限。本文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了职教育法在教育学方面的意义,并给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教育学;职教学法;能力;拓展;专才

我国正处于国家发展的全盛时期,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量增加。社会发展重视“实业兴国”,对技能性人才的渴求更加强烈。在此社会背景下,中职教育更应该努力完善自己,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人才,扭转“质量差”、“操作工”等的评价状态。笔者从教育学角度上来分析中职教育方法,给予其更多的理论指导,与传统教学结合起来,让学生因个人兴趣而选择,而非因为个人成绩不得以选择中职。提升中职教育的影响力。

一、教育学意义上职教学法运用的价值

1、职教学法是教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职教学法是教育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一种教学方法,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培养的人才方向不同,在社会生活方面渗入不同的角色中,人才都是国家需要,社会渴求的。要明确职教学法在教学学方面的意义,才能坚持和坚守,以及创新。

2、职教学法具有技能性教学的价值

职教学法更突出技能性教学价值,相对于普通教学来说,更具有直接的实践指导意义。中职教育正需要这类教学特点,用于日常教学,体现中职教育根本意义。技能性教学将更多的知识浓缩化,直接表现为具体的操作,让学生可以寓教于做,提高动手能力。

3、职教学法具有专业性教学的价值

职教学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别是在专业领域方面,会突出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点。若是相差较大的专业,在一些教学上会有非常大的不同。因此职教学法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而且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比”性。职教学法重视某专业领域的发展和变化,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方面的能力,能深化实践能力,在某方面可以更深的钻研。职教学法的极强专业性使得学习变得更有目的性,因为关系到学生未来的“谋生工具”,所以往往会更用心。

二、教学学意义上职教学法的运用法则

1、遵守学生为主的教学法则

职教学法更突出职业技能,更有针对性,所以更需要学生的及时反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作用到学生的实际行为中,否则会造成“眼高手低”,这一现象对于职教学来说,是最为致命的。以学生为主,要主动探寻学生对知识的“集中点”,找到并善加利用,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学生对知识的钻研能力。以学生为主也要体现在课堂中,围绕学生灵活展开职教学法,而不是“按部就班”或是照搬课程设计,这样往往会失去一些教学机会和教学资源。

2、遵守学生为先的教学法则

将学生的“学”放在教师的“教”之前,让学生先学,教师再给予指导。因为对于日后的工作来说,教师可以指导一两次,一两种,但是不能在教学中完全列举出日后会出现的问题,这是不现实的。所以学生必须要掌握利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照搬某些解决办法。遵守学生为先的教学法则,让学生先思考,先提出解决方案后,教师再给出答案或是建议,从而可以形成对比,更突出标准解决方法的快速,或是学生思考的解决办法的简单等等。教的过程不是为了争论谁对谁错,而是更凸显出问题解决的实际意义,能指导职业技能的学生。另外,学生为先,给学生更大的自主权,能选择自己想要学习的内容,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更好地安排和设计自己的课堂。

3、遵守学生为重的教学法则

很多教师在教学中,容易忽视教学重心,或是将中心放在了教学方法上,而非是对学生的观察,或是对学生这一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其实作为教学对象,学生对教学才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中职学生又是比较有个性,不好管理的,更需要教师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以学生为重,从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指明教学方向。或者是能多考虑学生的学习感受,是否在实践中提升了对这一专业的兴趣,或者仅仅只是敷衍了事,差别是很大的。遵守学生为重的教学法则,将教学中心从对教法的研究到对学生的研究,能实现个性化教学,或者是分组的模块化教学,让每个学生都体会到教师对自己“特殊”的关心。

三、结束语

总之,教育学意义上职教学法的运用,要从实战的角度上提高认识,提高重视度,更利用日常教学的机会,来增加学生对本专业的了解,不仅成为专才,而且要做“钻”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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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莹莹.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教育中的运用和研究[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3):20-21.

[3]肖玉梅,魏昊君.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教育中的运用——以江西M职院为例[J].科教导刊,2011(22):71-72.

作者:王小松 单位:江苏省淮安文化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