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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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1

一、高度重视

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要求,再次系统梳理总结。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缺少通报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通报会议记录由于整理档案不规范,导致未将会议记录放入档案,现已将会议记录入档,下一步严格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应归档尽归档。

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缺少主题党日年度计划。

整改情况:已结合水务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了7次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时限:已完成。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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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南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桐柏县专题暗访调研发现问题交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情况

对市脱贫攻坚专题暗访调研反馈的问题,我县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全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要求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满意认可类(1条)

1、算账收入不认可。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杨某某对收入算账不认可,认为对其2019年收入算账过高。

整改情况: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通过对2019年度该户的逐笔收入核对后细心、细致讲解,目前杨某某及其家属已对2019年度算账收入认可。该问题已整改。

(二)行业政策类(5条)

1、慢性病病种鉴定不全。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杨某某,患冠心病、高血压二十余年,仅鉴定了冠心病慢性病,未鉴定高血压。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张某某,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仅鉴定了高血压慢性病,未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鉴定。

整改情况: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对杨某某、张某某进行补充病种鉴定。经鉴定,杨某某符合高血压慢性病条件,慢性病卡已增加高血压病种,张某某不符合风湿性慢性病条件,已发放告知书。该问题已整改。

2、残疾鉴定不全。程湾镇和湾村脱贫户姚某某,其子一级听力残疾,还疑似先天智障,未进行智力残疾鉴定。

整改情况:程湾镇河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人员陪同姚某某儿子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智力残疾鉴定,经鉴定不符合智力残疾标准,已告知鉴定结果。该问题已整改。

3、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二级肢体残疾,身体自腰部以下失去知觉,无行走能力,未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实施“四集中”入住月河镇敬老院并免费配发了轮椅。该问题已整改。

4、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2017年实施D级危房改造,其土坯旧房未拆除,至今仍作为堆放杂物和生产器具的房间使用。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旧房进行了拆除,该问题已整改。

(三)产业就业类(1条)

1、公益岗工资未发放。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刘某某反映,其丈夫周某某在村内从事护路员公益岗,2020年公益岗工资至今未发放。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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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湘东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1年1月19日在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区文广新旅局局长 王 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区乡村旅游农家乐发展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乡村旅游及农家乐发展的基本现状

目前,全区有国家旅游重点村1个、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家;有江西省5A级乡村旅游点1家,4A级3家;3A级4家。乡村旅游餐饮服务点356家,“农家乐”28家(新骐农庄被评为4星级农家乐、双月湾休闲农庄和仙居山庄被评为5星级农家乐)。2019年,全区共接待游客约2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21.41亿元。其中,乡村旅游农家乐接待游客约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约2000万元。

二、针对“缺乏科学规划,基础设施简陋”的问题整改情况

精规划、强落实。针对农家乐缺乏总体规划,在布局上存在随意性,基础设施简陋等问题,我区在《湘东区一三产融合概念性规划》的基础上,升级出台了《湘东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采取示范引领,逐步升级,分批淘汰的方式,对我区的乡村农家乐加以引导,逐步向更高端的民宿进行发展改造,以避开低质、粗放的竞争模式。

三、针对“农式单一,特色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找亮点、抓特色。全力破解“农”式单一,特色不明显问题,根据每个乡村旅游点不同的特色,深挖当地的乡土文化亮点、独特产品,从文化内核,周边环境,人员服务,产品质量,产品特色上花心思,逐步引导当地农家乐在特色亮点上做文章。

一是做好餐饮文章。如:大丰村桐花谷豆腐馆,是依托大丰村桐花景区的特色资源;桐花谷情人竹栈道、桐花豆花人家、豆腐加工厂、豆腐民俗体验馆、豆腐文化展示馆等项目,打造集旅游休闲、农活体验、原生态健康美食于一体的高端农家乐。

二是做好功能文章。如:排上镇上珠村仙居山庄,是集农耕文化科普、农趣体验、乡村度假、会务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田园休闲度假区,又融合油茶文化、酒文化、健康餐饮文化等主题元素,给游客营造一种“醉花荫、享清宴、乐碧水、归山林”的精致山林体验,目前,已成为萍乡市精致型休闲农业园区的典范。

三是做好内涵文章。如:东桥边山翡翠谷的格竺草堂,是集书法创作、茶艺表演、学术交流、户外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新式高端农家乐,是萍乡市慢游生态田园的典范。通过整合水务、交通、农业、新农村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对边山翡翠谷景区村落、山体等进行综合治理与景观提升,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翡翠谷景区建设水平,发展山、水、田、村并举的乡村农家乐旅游,将边山翡翠谷建设成为集学术交流、艺术创作、花海观光、田园骑行、登高揽胜、民俗体验于体的山水田园旅游景区。

四、针对“功能要素配套不足,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基础、促提升。在基层服务人员管理上下工夫,强力提升基层从业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江西省星级农家乐评定办法》,每年对申报农家乐的经营户进行一次“星级达标”评定,凡验收达标的“农家乐”经营户实行挂牌管理,给予奖励和补助,开展农家乐从业人员烹饪、礼仪、食品卫生、消防、保安等项目的培训,提升了我区农家乐乡村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相关培训4期,培养学员158名;经过评定,湘东区双月湾休闲农庄和排上仙居山庄荣获江西省五星级农家乐,区新骐农庄荣获江西省四星级农家乐。

二是成立湘东区农家乐行业协会。对旅游重点村或乡村旅游点加强统一服务和行业自律,通过整合农家乐经营户的实力,对外树立品牌形象,统一参与市场竞争,将农家乐旅游产业向规范化转型,走精品化、品牌化之路。排上仙居休闲度假田园综合体项目,入选2020江西省田园综合体和精品园区(农庄)项目名单。

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倾力扶持,推动农家乐产业做大做强。一方面从区旅游发展基金中拿出资金,奖励和鼓励星级农家乐对自身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充分利用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为农家乐旅游发展提供贷款,并在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解决发展过程中所需的资金问题;并将发展农家乐产业与全域旅游开发、特色小镇、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加大对道路、通讯、水电、停车场、美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助推农家乐旅游规模化发展。通过以上措施的推进,我区各大景区通往农家乐的道路、通讯、水电、停车场、美化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得到了质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做活推介,不断扩大农家乐的知名度。坚持走出去推介与点上活动推介相结合,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类赴外旅游推介,把湘东乡村旅游农家乐融入到湘东旅游整体向外推介,提高湘东乡村旅游农家乐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举办湘东乡村旅游美食节、网红美食直播等节庆活动,集聚乡村旅游人气,做热湘东旅游。充分发挥离城区近的区位优势,瞄准重要节日、纪念日等精准营销,为乡村旅游农家乐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游客。

(二)依托优势,丰富文化内涵,挖掘生态文化,突出旅游新特色。依托生态资源,将乡村旅游和古傩文化、隐逸文化、宗教文化、知青文化相结合,使山野农趣与陶艺体验、国学经典诵读、傩雕等民俗活动融入农家乐休闲旅游活动中,给游客奉献一道道美味可口的“文化大餐”,大大提升家乐休闲旅游的品味。按照“一片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的要求,加快打造区域特色明显、功能布局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的农家乐休闲观光旅游区。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4

《对(关于浙江省200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6号)收悉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问题

针对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认真抓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切实做到省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收支编入部门预算,并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二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完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并逐步建立与定额体系相配套的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和实物配备标准体系。2006年,结合市场价格调整了部分办公设备配置经费标准。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定额体系。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规章制度。结合省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关于强化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问题

针对部分省级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省政府已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各单位擅自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以改善单位职工福利等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规范预算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将财政性其他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的支出审核,增加集中支付系统内划转支出的事前审批手续,堵住资金随意划转的漏洞,并积极探索二、三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管理的有效办法。三是督促省级各部门落实对下属单位尤其是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责任,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追究违法违纪责任,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省政府于2005年3月颁布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了全面规定。省政府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执行力,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确保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合法合规,从源头上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和财政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为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省政府还将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力求通过“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严肃处理。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去年以来,省政府采取了整合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等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将研究采取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按照“存量调整、增量优化”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加强立项审查,规范项目申报要求,做到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任务目标以及措施明确,便于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三是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建立项目库,细化、规范和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四是及时清理结余资金,除明确跨2年以上执行的项目支出预算外,若2年未使用完毕的,其结余资金收归财政用于平衡预算。对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集中采购的节余资金,其中属项目支出结余的,由省财政用于平衡预算。五是积极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年度预算财政支出3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省政府将督促省财政厅抓好绩效评价的抽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六是逐步建立与使用绩效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优良的优先考虑,无正当理由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省政府还将督促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五、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监管的问题

省政府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工作十分重视,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省国资委先后制定了30多个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和44个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了国有产权代表、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和专职监管等4个报告制度,构建了企业改革方案、清产核资、国有产权处置、经营业绩考核等6个审核批复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授权经营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国资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属国有资产改革和监管工作,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研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思路,加大整合和重组力度,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政府已对建立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国有独资企业和绝对控股企业职工董事制度作了研究,省政府将开展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试点工作,并要求省国资委抓紧制定监事会的工作规程和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确保其权责相当、监管有效。三是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加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尤其是完善应收账款处理等考核办法,确保经营者年薪与企业真实业绩相挂钩。探索建立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或占用费收缴的相应制度,促使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对政府性投融资机构的监管,专门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性政府负债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省政府研究了外债管理工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把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省政府将在义乌召开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关于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内容构成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项目编制要求,力求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关于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不少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进行整改,要求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包括部门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不同来源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编入部门预算,足额及时上缴。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将房租收入用于工会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省信息产业厅已于2005年8月将房租结余65357.60元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同时规定今后凡拥有产权证的自有住房租金收入,一律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不再作为工会福利。

关于省建设厅收取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账挂“暂存款”问题。2004年8月,省建设厅收取的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以暂存款的形式账挂省级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因当时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正在着手制定有关省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省建设厅打算待办法出台后对收取的国有股红利按规定进行办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用于该厅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调剂费用。由于此办法至今未出台,该国有股红利至今未动用。

关于省水利厅向下属事业单位收取收入调节基金问题。省水利厅已于2005年停止执行《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收入考核办法(试行)》,也相应停止收取调节基金。

(二)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挤占专项经费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信息产业厅进行了整改,要求必须严格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将拨入的引种育种、病害防治、企业扭亏增盈专项资金转为“事业基金”问题。由于客观因素,暂时无法实施该项目,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关于省海洋科技开发中心将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计提福利费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基本工资、奖金、物管费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按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要求,均已作调账处理。

2、关于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把项目拖到次年。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进行了清理,可拨付的已于2005―2006年陆续拨付有关单位,节余资金将按规定陆续转入事业基金。

关于省建设厅下属的城市化规划专项经费至2004年底尚有2444.79万元结余,使用率低下问题。省建设厅根据审计意见已作了认真整改,并督促各课题组加快课题研究进度,保证质量,尽快完成结清。

关于省民政厅项目资金使用低下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省民政厅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对需跨年度使用的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同时加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3、关于省水利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已全部作了整改,同时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项目清理,及时公布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

关于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未全额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省教育厅已作了整改,发文要求各有关高校收取的报名考务费全额上缴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关于省供销社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问题。2005年审计整改后,省供销社已不再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存在一定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省财政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是加大资产清查力度,确保固定资产足额登记入账。二是加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监管,加强资产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普陀山锦屏山庄股权的转让问题。省供销社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正在修订社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以企业改制款替下属金海宾馆列支房租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暂作挂账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的改制处理资产49.5万元问题。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已将款项上缴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部分省级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未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问题,省新闻出版局、省监狱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已根据审计意见,分别于去年和今年将上述资产补记入账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关于省教育厅机关工会投资“娃哈哈”法人股问题。省教育厅机关工会已于2005年11月对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的42万元投资调整入账。

3、关于下属单位会计核算较薄弱,收入不入账、漏缴税金,账外发放福利、虚开发票套现发放福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省教育厅下属省教研室将收取的教材组织编写费等费用未作收入反映问题。省教研室已于2005年10月按要求调整账务,将该款项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其他收入”科目。

关于省供销社下属兴合集团控股的部分成员企业收益未按规定予以反映问题。省供销社已作整改,将收益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无线电监测站账外收入12.69万元直接发放14位职工福利、擅自核销对省无线电通信技术公司的投资款问题。省无线电监测站已作整改,将账外收入用于直接发放职工福利后的余额交入法定账户;已对擅自核销的投资款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关于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勘察局通过开具劳务发票套现用于发放资金问题。省水文勘察局已作整改,补交个人所得税。同时,要求省水利厅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5

市审计局:

我局于2020年9月3日收到《南宁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南审行审报〔2020〕1号),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总体预算支出率未达标及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68项问题: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一)问题具体表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全年部门预算指标总额为720.1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金额为33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支出执行率为46.09%,预算支出率未达到全年90%以上的标准。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我局全年安排市本级财政经费364.04万元,年底支出318.76万元,支出率为87.56%。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统一部署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由于中央下拨资金占我局2019年整体资金比重较大,造成我局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1.7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第189项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一)问题具体表现:2019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南财社201号)”预算指标总额为35614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1418元,结余3429982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

(二)问题产生原因:2019年7月下达“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19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20年度使用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19年度该专项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6.0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督导、巡视等监督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实现市医保机关财经管理良性运行。

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披星戴月”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13日,在县人大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对照2020年九江市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汇总表,逐一到问题现场检查调研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涉及我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饮用水源现状。全县乡镇级自来水厂14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7个,已经市、县政府批复水源地15个,其中浩山乡、东升镇两家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上报,待批复。按照饮用水源地类型划分,我县乡镇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类型分别为:地下水型6个(龙城、东升、浩山、天红、芙蓉农场、浪溪)、河流型4个(棉船、黄岭(2个)、浩山(待批复))、湖库型7个(杨梓(3个)、东升(待批复)、上十岭、太平、黄花)。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要求,银龙水务公司依法对太平、天红、黄岭、上十岭、棉船诚信等5个水厂进行了收购,泉山水业公司已与县城供水管网并网,实行供水一体化。

2、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2020年7月17日,九江市环委会反馈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11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工业企业污染1个,农业面源污染2个,生活面源污染1个,其他问题7个。截止目前,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他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芙蓉农场瑞丰水业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一家水泥制品厂、存在居民住宅、散养家禽和农作物种植;棉船诚信水厂水源地隔离防护栏、标识标牌、警示标志因大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全部损毁,尚未恢复等。

整改进度情况:芙蓉农场瑞丰水业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水泥制品厂已关停拆除,对保护区散养家禽及农作物进行了清除,并建设隔离防护设施;棉船诚信水厂水源地因处于防汛期间,大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尚未完成,目前整改进度缓慢。

(2)水源保护区批建不相符。东升镇和黄岭吴家冲水源地现已停用,未履行停用报批手续;东升镇调整的水源地保护区尚未划定及批复。

整改进度情况:东升镇已经批复的水源地停用申请已上报,待调整的现行取水口划定批复保护区后,履行原水源地停用报批手续;黄岭吴家冲水源地正在办理停用报批手续。

(3)规范化建设有待提高。黄岭乡、黄花镇、杨梓镇等水源地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网等;上十岭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路口防护栏存在损坏。

整改进度情况:黄花镇、杨梓镇已按要求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网;上十岭垦殖场已新建路口防护栏;目前黄岭乡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不强。个别乡镇领导认识不够,一些乡镇没有制定管护措施和落实责任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够,公众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和健康安全饮水的意识还较淡薄。一些乡镇领导存在畏难情绪,导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滞后。

2、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不力。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标示标牌设置不规范,标牌损坏、字迹脱落,大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没有建设隔离带,畜禽可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3、备用水源建设滞后。近年来,随着乡镇的发展、人口增多和水资源紧缺,加强备用水源建设非常紧迫,但我县乡镇未建有备用水源地。

4、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大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与所在乡镇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积极营造全民支持、参与、监督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良好氛围。

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抓好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进一步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识和防护隔离设施等,有序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尽快启动备用水源建设,确保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