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例6篇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文1

中国工会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序展开、全国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我按照市局工会的统一安排,参加了集团公司工会十五大培训学习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学习领会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学后感受颇深。

近年来,农电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可靠、优质用电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电企业在改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如农村电力经过几年的改选取得的相对的平衡仍然是较低水平的、脆弱的和暂时的,发展仍然是农电企业的首要任务。实践证明,要真正实现农电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首先坚持一心一意谋求农电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发展是农电企业的首要任务。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确保农电企业每年都有一定的建设规模、投资,确保电网坚强、电能优质、供电量每年都有一定的增幅,才能真正发挥好农电企业的作用。在发展中,要实施科技创新的人才强企战略,推进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在完成基础网络平台搭建基础上,加快矢量化农电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我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生产mis系统升级改版、完善了用电营销mis系统、变压器故障防盗报警系统、输配电gis地理信息巡检系统、虚拟现实变电站、gps抢修车辆指挥调度系统、射频卡抄表系统和标准化作业系统。今年我们又与厂家共同研发并已安装了“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统”。95598客户服务系统也不断在完善和加强,实现了短信订制、短信催费、信息反馈功能。这些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不仅提升了管理水平,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放大了人的智能,充分发挥了人机结合的能力。

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的应用,着力建设新型电力企业,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农电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要把农电企业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客户要求、实现客户利益上,把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和谐的员工队伍,我公司实行“相马、驯马、养马、赛马”的“四马”人才机制。在职工队伍中以“驯马”机制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首先把“驯马”机制作本文为重要一环,以提高全体员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根本,编制了《三年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公司内开展“每日一题”问答活动,引导职工养成终生学习的习惯。为鼓励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公司出资让职工接受成人继续教育,通过脱产、自考、函授等形式的学习,使职工文化结构显著提高。以“养马”机制来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以“赛马”来为企业挖掘和发现人才,公司成功的举办了两次中层干部竞聘会,使6名优秀人才走上了环节干部岗位,为选人、用人开辟了新的渠道。在巴彦淖尔农电系统第六届技术比武运动会上,我公司获高压试验专业比赛第一名,获变电运行专业比赛第一名,获营销服务专业第一名,获配电运检专业第一名,牛杰民获个人全能第二名,崔丽获财务专业第三名,公司代表队获总成绩获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在八月份举行的内蒙电力公司农电第一届技术比武运动会上,我公司有8名选手代表巴彦淖尔市农电公司参加了技术比武,其中5名取得了名次:郝海军同志取得了配电运检专业第二名,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农电工管理规定,直接由农电工转为正式工。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追求农电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协调,农电的发展要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建设规划与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统一,要积极承担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文2

关键词:农民培训;农民培训意愿;农民培训行为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025-04

引言

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社会各界对农民素质的提升和技能的培训问题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2006年,我国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指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本文即是在此背景下,对无锡市阳山镇水蜜桃种植培训展开调研,本次调研共发放250份问卷,回收232份,有效回收率达92.8%,在此基础上对农民参与培训的行为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逻辑,以便为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提供实践经验。

什么是“行为”?有学者提出,“行为”即是主体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或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其本质特征是动因性、过程性和目的性。人类的行为是一种多元化和复杂的社会现象,个体行为会随着性别、年龄、经历以及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而呈现出差异性。农户行为是指农户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面对外部信号作出的相对反应[1]。因此,农民培训行为就是农民在特地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所作出的反应,包括认知、判断、意愿和行为实施等,所作出的态度与行为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态度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培训行为[2],这是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具体如图1所示)。因此,本文也将会根据“认知——判断——意愿——行为”这一逻辑思路来对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进行详细系统的分析。

一、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

认知是人最基本的一种心理过程,是人们认识外部事物的过程,也反映了人们对事物的态度与看法。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会直接影响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主动性,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又会直接影响农业职业培训的可持续性与有效性,因此,了解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是必要的,也是分析农民行为、更好地进行政策制定的重要基础。

(一)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政策内容的认知

农业部针对当前我国农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制定了《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通过开展对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转移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使得农民收入多元化,基础收入也更有保障,从而促进农民增收[3]。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也是高度重视的,2004年,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其中对农民的培训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03一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更是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部署。2010年,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4],提出针对农民的培训,需要遵循“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几大原则,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民培训项目和资金筹措体制,使农民的培训结构、培训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相适应,力争到2015年,使得有培训需求的农民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除此之外,各部委也根据自身相关职能纷纷采取对应措施推出针对农民的培训工程。

当然,推出一项政策容易,但真正落实到位,从现实角度有效地提高农民素质,是需要一定时间考量的,许多政策的内容需要参与者了解才能有效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当提问“您是否知道国家推出的相关农民培训政策”时,53.6%的农民表示不知道,23.7%的农民表示知道,22.7%的农民表示了解,但不是很清楚。当被问及“您对当地政府部门日常农民培训项目的了解情况”时,35.2%的农民表示不知道,38.7%的农民表示知道,26.1%的农民表示了解,但不是很清楚。为进一步了解培训政策,当农民被提问“您对当地政府培训项目类型了解程度”时,47.2%的农民表示不知道,28.9%的农民表示知道,23.9%的农民表示了解,但不是很清楚。

由此可见,总体来说,阳山镇还有很大比例的农民对相关职业培训政策内容还有很多不了解,对培训类型也不是很清楚,这会影响农户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二)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目的的认知

从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来看,32.2%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是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的提高;14.3%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是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27.5%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25.8%的农民认为以上都是目的。

因此可以看出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目的认识是多元化的,大部分农民选择保障农民收入,其中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政府宣传的结果,更多的是参与培训项目农民的切身感悟,这说明农业职业培训是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的,对实施农业稳步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判断

(一)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重要性的判断

农业职业培训关系到农民的增收,农村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农民是农业职业培训的直接参与对象,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重要性的判断是开展农村职业培训工作成败的关键。从调研结果看,62.4%的农民认为开展农业职业培训很重要,21.3%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很重要,但不能过分强调,还有16.3%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效果不突出,对自身能力的提升没有什么影响。通过访谈的进一步了解,有少部分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的专家所传授的内容他们通过实践经验已经获得,并且由于地域差异的不同,他们比专家更了解当地农业的具体情况。

(二)农民对实施农业职业培训前景的判断

农民是农业职业培训的直接参与主体,也只有农民最了解当地农业的具体情况,因此,了解农民对职业培训前景的判断可以得知他们对政府及政策的信心,也可以进一步了解农业职业培训的效果如何。

当问及“您认为国家或是当地政府开展农业职业培训的前景如何”时,从图2可以直观看出,农民对政府开展农业职业培训的前景还是比较有信心的,选择“很好”和“还行”的农民为194人,占样本总数的83.6%。此外,有26位农民选择了“不太好”,占样本总数的11.2%;有12位农民选择了“不好”,占样本总数的5.2%,经过访谈得知,这部分农民由于基本不参加职业培训,认为通过自己的经验来自于实践而不需要依靠专家培训,因此他们对农业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前景不看好,信心不足。

虽然阳山镇的大部分农民都对农业职业培训的前景看好,但他们更多的是基于一种对政府行政手段的信心,如果通过农业职业培训的深入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收入,通过一系列的示范效应,相信农业职业培训也将赢得越来越多农民的信任。

(三)农民对参与农业职业培训对其影响的判断

政府开展针对农民的农业职业培训对于农民来说,会对其生产生活、农作物选择、从事的职业选择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调查结果来看(见表1),74.6%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会对其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25.7%的农民认为职业培训没有影响。通过进一步了解影响作用的方向,得知约有22.4%的农民认为职业培训有助于其农业种植技能的提高;有约25.9%的农民认为通过职业培训可以增加农业收入;12.5%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有助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另外约有13.8%的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可以帮助自己更加了解市场。与此同时,也有25.4%的农民不认为农业职业培训会对自己带来影响。他们认为农业职业培训没有抓住他们的需要,培训的知识并不是他们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可以运用到的,这说明在农业职业培训过程中只有紧紧把握住农户的需求才能增加自身的影响。

(四)农民对当地实施农业职业培训情况的判断

农业职业培训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作为参与主体的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形成自己的判断,以此来表明相关立场。调查结果表明:82.3%的农民选择所在的阳山镇开展过农业职业培训,也了解其相关宣传教育,5.3%的农民选择没有,12.4%的农民选择不清楚。为加强农业职业培训的力度,加快当地农业的快速发展,阳山镇政府对农业职业培训工作非常重视,积极组织农业专家推广新技术、宣传各种农业培训新政策,对农民培训的投入也从2006年的38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70万元。据调查,66.5%的农民表示满意,20.8%的农民表示一般,12.7%的农民表示不满意。通过访谈得知,选择一般或是不满意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专家教学内容与现实脱离;培训时间安排不合理;对参加培训的农民没有补助。

三、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意愿

农民参与意愿往往反映了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在“您是否愿意参与农业职业培训”这项调查中,表示愿意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农民为174人,占总样本的75%,不愿意参与的农民为58人,占总样本的25%。进一步分析其不愿意参与的原因(见图3,各选项互不排斥),34.7%的农民不愿意参与职业培训是因为不愿意改变现有的种植方式;24.8%的农民是因为没有时间以及精力学习新的技术;39.3%的农民是认为参与职业培训对提高家庭收入没有多大帮助;29.7%的农民认为培训内容与自己的期望和实际生产有一定的差距。

四、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行为的原因

我国农业职业培训现在还处于不断发展阶段,由于市场经济还不是很发达,针对农民的职业培训也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筹资后组织,农民只需要承担一小部分成本或者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通过以上分析农民关于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判断、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其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会采取的农业职业培训行为,有助于更好地揭示及了解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特征。理性经济人也更好地阐述了个人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的,舒尔茨等人将“理性小农学派”运用于小农,认为小农作为单个个体的行动会在权衡综合利益后作出有利于最大化利益的决策。因此,结合该理论,只有当参加农业职业培训可以给农民自身带来最大化利益时他才会愿意付诸行动。

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表面看起来是农民追求利益过程的简单问题,但通过大量的问卷调查及访谈研究,其实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存在异质性,表现在有些农民积极响应,有些农民消极响应,有些农民觉得无所谓。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的原因可以从正向与负向两方面进行原因概括。

(一)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正向行为原因

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的态度不同,参与行为也是不同的,而影响这种参与行为的原因是综合、多方面的,对于正向行为(即积极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行为)而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个体原因:一是性别。根据调研情况可知,男性农民相比于女性农民对于农业职业培训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更高,正向参与行为也更明显,究其原因,可能是与男性接受教育和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一般都比女性要多。在农村,男性作为家庭的支柱,往往比女性承担着更多的维持家庭生计的角色,男性也因此比女性有着更强烈的通过培训改善家庭生活的意愿。因此,对于职业培训而言,农村中男性主导的局面往往“诱导出”更多的培训正向行为。二是期望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差距。阳山镇位于无锡的惠山区,居民的平均收入较高,对于当地农民而言,对未来期望收入较大,这种期望值与目前实际收入之间的差距,也使当地农民具有强烈的改变现状的动机,希望通过农业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是过往的培训经历。阳山镇最近四年加大了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所组织的农业职业培训也越来越正规化、规模化,有过培训经历的农民也越来越多,这些有过培训经历的农民基于相关经验,对预期收益和培训信息都比较了解,同时也对自身参加培训的能力有了更大的信心,所以他们可能会更愿意参与到农业职业培训中。

第二,家庭原因:家庭抚养率。一般而言,家庭人口越多,经济负担就会越重,家庭成员用于当下的劳作时间就越长。家庭中人口越多,但剩余劳动力较少时,劳动力面临的各种压力也就越大,这种压力来自于农业以及非农两块,故家庭中的劳动力人数与农民参与培训的行为呈正相关。根据访谈得知,由于苏南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做得较好,相比于其他地区而言,家庭负担较少,大部分农民的抚养率较低,有时间也有精力参加农业职业培训。

第三,培训要素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费用。从调研情况看,培训要素在阳山镇农业职业培训中引导着农民的正向行为。首先,从培训时间看,阳山镇政府已经意识到短期的农业职业对吸引农民参与的有利性,因此阳山镇往往将培训时间安排为1—3天,这样就不会影响到农民正常的生产活动;从培训内容上看,阳山镇也逐渐根据本地特色,增加了越来越多的关于果树种植与病虫害防治的内容,与农民的实际需求更加相符;从培训地点看,阳山镇政府在每个村的村委会开辟了一家培训教室,让专家直接去村里讲解,离农民居住地更近,更加方便农民参与;从培训费用看,基本上所有的培训项目都是免费向农民提供的,由政府全额资助,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培训的吸引力。

(二)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负向行为原因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并不积极,有时甚至是消极的,其负向行为主要缘于以下因素。

第一,个体原因:一是年龄因素。此次调查者中年龄最大的农民为76岁,最小者为27岁,平均年龄为46.5岁,50岁以上年龄人口占总样本的38.4%。根据调研,农民参与培训的意愿与年龄呈负相关,即年龄越小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农业职业培训的可能性较大,而年老者由于自身接受能力及保守思想的原因参加农业职业培训的可能性就越小。但不止是所调查的阳山镇,就中国社会而言,务农者的平均年龄均显得很高(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往往会选择城市打工),这就导致了很多农民刚开始对农业职业培训的接受程度不够高,另一方面,农民的年龄越大,农业生产经验也就越多,对其也就越自信,这又从另一方面影响了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受教育程度。农民所接受的基础教育的年限与他所愿意参与的农业职业培训意愿呈正相关。接受的基础教育年限越多,对新知识和新事物的接受及理解能力也就越强,视野也会相对更为开阔,参加农业职业培训的意愿也就越高。

第二,家庭原因:土地经营规模。家中的土地越多,出于规模化经营与生产的需要,农民需要的相关生产技能知识也就越多,会更倾向于参与培训。通过问卷可知,阳山镇农民的土地均较为分散,每家农户所能分担的农田也有限,小规模的种植即使产量上去了增收也不明显,这构成了当地农民参与农业职业培训的负向行为原因。

五、小结

农业职业培训是提高农民技术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和增加就业机会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无锡市阳山镇水蜜桃种植业的调研分析,结果显示:

在对培训的认知方面,当前农民对农业职业培训政策内容的认知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农业职业培训目的有着多元化的认知,如提高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维持社会稳定等。

在对培训的判断方面,大多数农民认为农业职业培训十分重要,并且对实施农业职业培训前景的预期信心十足,同时对当地实施农业职业培训情况也基本满意,另外,大多数农民也认为实施农业职业培训对其会产生有利影响,如:提高种植技能、增加农业收入、提高农作物产量、更加了解市场等等。

在培训的参与意愿方面,75%的农民表示愿意参与农业职业培训,也有少部分农民不愿参与,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意改变现有的种植方式,而有些人却没有时间以及精力学习新的技术,也有些农民认为参与职业培训对提高家庭收入没有多大帮助等等。

在培训的参与行为方面,有正向行为和负向行为之分,正向行为主要是受农民个体(性别、期望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差距、过往的培训经历)、家庭(家庭抚养率)、培训因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的影响;负向行为主要是受个体(年龄因素、受教育程度)和家庭因素(土地经营规模)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彭钱英.农产品价格对农户耕地投入的影响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9,(5):39.

[2]D. Joliffe. The Impact of Education in Rural Ghana: Examin-

ing Household Labor Allocation and Returns on and off the Farm [J].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2003, 12(9):24-27.

[3]农业部《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N].农民日报,2003-07-02.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文3

按照农业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以小麦、玉米、蔬菜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科技、用科技、争当科技示范户的高潮。通过广泛培训,我市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科技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XX年我市小麦、玉米平均单产达历史最好水平。

一、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XX年,主要实施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启动了XX年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作为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的战略性措施来抓。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搞好组织协调,促进了培训工程的顺利开展。一年多来共举办市级培训班21次,培训市镇技术人员XX人次;技术人员入村举办各种类型的村级培训班累计XX余次,入户咨询培训30000人次,重点培训了1000个科技示范农户,示范带动了10000个农户,接受培训的农民累计300000余人次。

在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把这项工程与“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业部“标准良田建设”及“科技书屋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广泛组织开展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实施了农业部“农业科技入户春季行动”、“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和“测土配方施肥秋季行动”。

主要做到“九个落实”:

1、组织领导落实。在兖州市农业局分别成立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和监督考核小组。

2、培训计划落实。农业局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兖州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法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3、首席专家落实。确定了县域首席专家、小麦、玉米专家及项目区乡镇的区域首席指导专家,具体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4、技术人员落实。在农业系统选拔100名业务精通、年轻有为的技术人员,包村入户搞好培训。

5、培训对象落实。按照"相对集中,点面结合,择优推荐,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主要粮食生产镇谷村镇、大安镇、小孟镇、漕河镇、新驿等镇选择100个村,由村民申请、村委会推荐、镇农技站审查、培训单位审定,确定1000个农户作为科技示范农户,进行重点培训,并建立示范农户档案,统一管理;保证每户培训一个明白人,每个示范户示范带动5-10个农户。

6、培训技术资料的落实。一年来共发放农民培训卡10000份;科技光盘XX多套;《高油玉米生产技术》及《优质小麦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等教材13500本;特别是为农民发放了10000份科技挂历,把各个季节的主要生产技术、农业政策,印在挂历上,收到很好的效果。结合我市实际,在农时关键技术环节编印并发放《春季麦田管理技术要点》、《夏玉米套种技术要点》等明白纸共30余万份。

7、培训设施落实。全市共协调镇、村培训教室215间,建设农民科技书屋16个,100个村全部配齐电教设备。

8、培训经费落实。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市农业局多方筹集培训资金,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9、配套政策落实。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农业局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先享受国家农业部优质小麦示范区建设中的每亩10元的良种补贴政策;每个核心示范农户年底发一套农民科技挂历;优先免费得到示范新品种和相关技术资料,在资金、物资、技术上支持他们开展科学试验、生产示范、科技攻关等活动;积极引导、支持他们参加各种专业协会和技术协会。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主要培训以小麦、玉米、蔬菜为主的农业实用技术兼顾其它经济作物栽培技术,以及农业高新技术、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产销信息;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种植新模式;小麦玉米精播半精播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配方平衡施肥技术、化学促控技术、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生物有机肥、标准化生产等技术以及党在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等。

三、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是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培训工作,程局长多次召开会议,重点研究农民培训工作。农业局成立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各镇相应成立了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协同作战,共同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技术人员自身建设培训是农民科技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针对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新阶段和新要求,千方百计壮大自身服务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体系,强化技术人员自身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优选拔技术人员优选科技示范户在全市选拔了100名技术骨干和100个科技示范村,每个村明确一名包村技术人员,在每个村重点培养10个核心示范农户,以村为单位开展培训,全市重点培养1000名核心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10000个农户。同时鼓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攻关示范田,与本单位所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相结合,开展农业科技实验、示范、推广。通过对1000个科技核心示范农户进行重点培训,涌现出了一批农业科技致富能手,通过他们进一步示范带动,初步解决了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难的问题,满足了农民多层次的科技需求,使我市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更加完善、有效。

4、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人人签定责任状是各项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市设一名首席专家,各镇设区域专家;优势作物小麦、玉米和经济作物设立专业首席专家,负责对包村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包村技术人员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工作的监督指导。每个实施村固定一名技术人员。实行层层负责制,首席专家对所培训技术负总责,每个技术人员对所包村的10个核心示范农户及100个联系户负全责,首席专家负责对下一级人员培训、指导、释疑,每一级都需对上一级负责。

5、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为切实加强广大技术人员的

责任心,调动广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把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活动搞活搞实,农业局制订了《兖州市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监督考核办法》、《兖州市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奖惩办法》。农业局与每一位技术人员签订责任书,针对每名技术人员在所包村及所联系的核心示范户开展技术培训,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效果以及群众反映等进行严格考核。农业局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石亚鹏同志任组长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考核领导小组,不定期进村入户抽查,查看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并根据农户电话随时了解培训情况,采取年终与平时相结合,注重平时,并把参加培训的核心示范户纳入微机管理。对技术人员严格考核,按考核分数,排出名次,作为评先树优和奖励的依据。凡是弄虚作假、减少培训次数不准晋升职级或解聘现任职务,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6、加强核心示范户的能力建设,是实现农业科技培训由点到面全面提高的重要保证。100名技术指导员深入千家万户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田到田”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应用新品种和新技术,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进行科普宣传,切实提高核心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科技示范户培养成一支学得会、用得好、留得住的农村科技服务人才。从而达到“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农业科技“传、帮、带”体系。实施一年多来,在技术服务上采取“入户指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技术指导员在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如种植业在备耕、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鼠害多发期、收获等)能及时到每个示范户家中开展技术指导,有些技术指导员甚至与农民吃住在一起。他们与示范户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平时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示范户进行远程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

7、增加投入,制定优惠政策让农民积极参与是保证培训效果的重要措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量大,直接牵扯到农民的利益,发放科技光盘、书籍、科技挂历、明白纸等费用较大。为搞好这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农业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推进农民科技培训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积极协助农民成立优质小麦协会、优质专用玉米协会等农民自发组织,与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畅通销售渠道,实施定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8、扩大宣传,形成合力。定期印发《科技入户工作简报》并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站等广泛宣传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形成全社会都关心农业、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新局面,农业局广大技术人员自觉的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及时宣传在科技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相互借鉴,提高服务质量,使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活动真正深入民心,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和《XX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实施我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机制,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劳动者素质。

2、加强科技推广培训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农民培训体系,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农广校为主体的农民培训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体系建设,与互联网、电视、报刊等现代化的传媒手段紧密结合,不断加快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步伐,提高新品种、新技术的入户率。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方式,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在资金投向上,除了培训资料,要进一步扩大核心示范户新品种、新肥料和无公害农药的无偿试用,实现更好的示范效果。

4、大力发展专业协会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文4

论文关键词:农民工培训;制度建设;制度结构;制度安排

自“十一五”以来,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行下,我国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尽管如此,农民工培训“无效供给”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如何提高农民工培训的有效供给,让好政策取得好效果,已成为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焦点问题。由于制度是一切社会行动的关键资源,因此,农民工培训的有效供给应着眼于制度建设。基于此,本文从制度结构的逻辑出发,对此展开具体分析。

一、制度结构理论概述

在一般意义上,制度通常被视为“行为规则”,可以被区分为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制度安排的定义是管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准则”,可能是正式的,也可能是非正式的,可能是暂时性的,也可能是长期性的;制度结构也称“制度构成”,是指一定区域内所有制度安排耦合而成的制度系统。

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外部性内部化,外部性内部化的程度决定制度效率的高低。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是无效率的。但制度是一种结构性的存在,一项制度安排是否有效率,不仅取决于该项制度安排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还取决于它与制度结构中其他制度安排的融合程度。因为,任何一项制度安排都必然联结着其他制度安排,内在地“嵌入”共同的制度结构之中。从这层意义上讲,任何制度安排都是一个函数。一项制度安排的变迁,都可能引致其他制度安排乃至整个制度结构效率的变迁。

由于各项制度安排的引致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其中必有一项或一组制度安排引致的结果最为重要,称之为核心制度安排(简称为核心制度)”,其他引致作用相对较弱的制度安排,称之为“配套制度安排”(简称为“配套制度”)。换言之,一个具体、复杂的制度结构,可以逻辑地划分为两个重要性程度不同的制度子系统:“核心制度”与“配套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1)制度是一个结构性的存在,制度建设应从整体论、系统论出发,既要加强核心制度建设,也要关注配套制度建设,以不断优化制度的整体结构;(2)同一制度结构内部的具体制度安排之间具有关联性,因此,制度建设应注重各项具体制度安排的同步变革;(3)由于一些制度变革需要较长时间且变迁成本巨大,如果在一个较短时段内难以对各项制度安排进行同步变革,则应重视“多米诺骨牌”的战略效应,首先对那些在制度结构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制度安排和处于基础地位的“核心制度”进行变革,以达成制度结构整体优化的阶段性目标。不过这种阶段性目标是暂时性的,还需要通过长期、持续的制度变革,最终实现制度结构的整体优化与效率最佳。

二、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制度建设

从制度结构出发,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制度建设,应涵盖农民工培训的“核心制度”和“配套制度”,而它们又分别包含一系列关联性的制度安排。尽管这些制度安排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分,但限于篇幅,本文仅论及一些较为重要的正式制度。

(一)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核心制度”建设

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核心制度”可以被理解为:保障农民工培训活动实际开展,并直接影响培训效率的一组制度安排。它主要包括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

1.建立农民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制度。2003年9月,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委联合出台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对农民工培训种类和培训规模提出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培训任务十分艰巨。为此,国家有关部委与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积极开展或主动参与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目前,我国农民工培训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培训规模巨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民工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了管理上的困难和混乱。其典型表现为:(1)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多头管理。从中央政府部门开始,就有很多部门参与农民工培训管理,如农业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妇联、共青团、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等等。与之相对应,地方对农民工培训也呈现出“多头管理”。在同一层级,互不隶属的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权限,分别对农民工培训实施了“条块分割”式的“平行管理”。这种“多头管理”恰恰导致了农民工培训工作“人人可以管,事事无人管”的混乱局面;(2)农民工培训经费和培训主体的剥离。农民工培训的实施主体主要有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在一般情况下,培训经费通常与培训项目捆绑在一起,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掌握。其结果是“有经费的不搞培训,搞培训的没经费”。培训机构能争取多少培训经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政府的亲疏关系和单位负责人的“公关能力”,这导致了培训经费的不合理分配和低效率使用。

要彻底根治这种管理乱象,就必须建立农民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设立国家、省、市(地)、县四个层级的管理机构,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区域协调(包括区际间协调和区域内协调);(2)规定区域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把不同来源的培训项目统一纳入“区域农民工培训项目目录”,进行集中管理;(3)对农民工培训机构,不论其办学性质(公办的、民办的或公私合办的)和办学形式,归口管理部门均需对其办学资格和办学行为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4)在整合区域培训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培训任务的大小和培训成本的高低,合理配置农民工培训经费,克服目前培训经费“遍撒胡椒面”的分配弊端,以提高整体使用效益。

2.健全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投入制度。农民工培训经费不足一直是制约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重要因素。例如:目前在农民工培训中,单就培训机构的支出成本,焊工、车工培训人均最少需2000元以上,而政府实际给予的培训补助约为600元;厨师培训最少需3个月,人均培训费用保守估计也在1300元以上,而政府实际给予的培训经费补助约为500—700元。[4]如果计入农民工培训期间的生活开支,以及因参加培训所付出的机会成本,那么,农民工培训成本就更高,培训经费的实际缺口也更大。尽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的总量不小,但与巨大的农民工培训规模相比,与农民工培训的实际支出相比,依旧显得捉襟见肘。面对培训经费的不足,不少培训机构采取了“偷工减料”的方法,只向农民工提供一些技术含量低、成本小的职业培训,如家政、缝纫工、电脑操作、保安、服务员等,全然不顾农民工培训的个人需要和市场需求,导致了严重的农民工培训供需失衡。

综合考虑农民工培训的准公共产品性质,以及农民工的“积贫积弱”特点,国家应建立以政府为主体,企业、社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1)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对培训经费的投入责任和分担比例;(2)具体培训项目经费的预算与分解办法;(3)培训经费拨付与结算的原则、程序与方法;(4)鼓励社会捐资农民工培训的优惠措施及资金管理办法;(5)企业提取、管理和使用农民工培训经费的具体规定;(6)企业参与农民工培训的补偿和奖励措施等。

对于农民工培训的公共财政投入,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以往在农民工培训活动开始前即全额拨付培训经费的方式,可采用“培训券”由农民工自己购买或后期由政府集中购买培训产品的“商业式拨款”,提高公共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对于社会捐资、企业出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的使用,则应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出资主体的意愿,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民工培训活动。

3.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职业资格证书不仅是学习者具备职业技能的重要凭证,也是劳动者社会流动的有效通行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已经成为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的重要内驱力。当前,我国农民工培训普遍存在证书名目繁多、证书重叠、证书贬值等问题,既降低了农民工培训的社会信誉,也影响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热情。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为农民工培训提供“出口”保障。

农民工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建构和完善,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依托行业协会,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订职业资格标准;(2)依据生产技术、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特点,及时更新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标准;(3)尊重农民工学习特点,建立与农民工职业培训课程证书、继续教育学历证书相互联系和相互转换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社会认可度;(4)推行“农民工培训学分制”,使农民工先前的工作和学习经历,能转换成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对等学分;(5)改革现行的职业资格认证方法,提高现场操作、技能演示等实践考核的比重,实行教考分离,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含量和使用价值。

4.强化农民工培训的督导检查制度。缺乏监督的行为容易偏离正轨,同样,缺乏督导检查的农民工培训也容易“出位”。据央视《今日观察》报道[5],在某些地方,一些培训项目因为缺乏有效的督导检查,根本就没有实际开展,以至于出现了“农民工培训领个脸盆就回家”、“农民工培训嗑嗑瓜子就完事”的咄咄怪事;更有甚者,某些政府部门、培训机构和个人,视农民工培训为“唐僧肉”,借培训之名行敛财之事,把一项民生工程蜕变为一项“敛财工程”。由此可见,要促进农民工培训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农民工培训的督导检查。

结合农民工培训现状,农民工培训督导检查的制度建设,当重点抓好如下工作:(1)设立督导检查机构,明确其职责权限,使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督导检查队伍,提高督导检查的科学性和针对性;(3)采用重点督查与常规督查相结合的方法,使督导检查工作贯穿农民工培训活动的全过程;(4)建立农民工培训的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让农民工培训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5)为提高农民工培训督导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政府应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积极介入其中。

5.建立农民工培训的城乡统筹制度。当前,农民工培训大致包括如下类型:一是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二是转移后的岗位培训,包括上岗、在岗、换岗、转岗等培训;三是创业培训。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是在其流出地——农村进行的,而岗位培训和创业培训则主要是在其流入地——城镇进行的。城乡统筹发展是农民工培训制度建构的时代背景。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建立农民工培训的城乡统筹制度,整体思考和系统筹划农民工培训工作,实现农民工培训“职前职后一体化”。

“农民工培训的城乡统筹制度”建设,应主要包括如下工作:(1)以区域为单位,在农民工主要流出地(农村)和主要流入地(城镇)之间建立区域协作关系,共同制定农民工培训的长远规划;(2)在同一区域内(从我国城乡经济特点和行政区划特点看,地级市应是城乡统筹发展比较合适的区域单位),打破城、乡区位分割观念,对农民工培训网点进行合理布局;(3)统筹安排区域培训经费,对农民工培训给予重点扶持;(4)整合流出地和流入地教育资源,因势利导,扬长避短,让具有不同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应的农民工培训项目。

落实“农民工城乡统筹培训制度”需重点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制度实施的具体方式。从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实践看,“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点培训”、“合作培训”、“分段培训”等,是这一制度实施较为适切的方式。在农民工培训中,这些方式的运用,一般应与具体的培训工程、培训项目相结合,并充分体现农民工培训的“短、平、快”特征;二是克服农民工培训中狭隘的地方保护思想,积极培育开放的农民工培训市场,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培训资源。

(二)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配套制度”建设

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表明,同一核心制度辅之以不同的配套制度耦合而成的制度结构的效率具有差异性。因此,农民工培训的有效供给,既要关注核心制度建设,也要重视配套制度建设。农民工培训有效供给的配套制度可以理解为:保障农民工培训顺利进行,并对农民工培训活动产生长远、间接影响的一组制度安排,它主要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

1.改革户籍制度,逐步放宽对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限制。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结构模式的体制基础。[6]这种逆向的户籍制度安排把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划分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不同的户籍身份象征了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二元户籍制度直接把农民工排斥在城市体制之外,使农民工成为一群漂泊在城市的“农村人”。

随着城乡统筹的逐步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政府应尽早有序放宽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限制,让农民工能根据自己的生活和就业意愿,自由地落户城镇,拥有合法的城镇户籍身份。拥有合法的城镇户籍身份,一方面,能使农民工从融入城市生活需要出发,加深对职业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能较好地利用优质、丰富的城市教育资源,推动农民工培训的蓬勃发展。

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可以采取如下举措:(1)由点到面逐步放宽对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限制,直至废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2)下放城镇户籍管理权限,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消除户籍身份歧视;(3)逐步放宽跨区域户籍迁移限制,鼓励农民工“带资入户”;(4)对具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工落户城镇给予特别照顾和帮助,充分发挥他们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和示范效应。

由于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改革过程。

2.一视同仁,建立无差别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户籍制度对农民流向城镇约束的松动,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农民工作为我国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却因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并没有公正地分享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其具体表现为:(1)农民工在住房、就业、医疗、养老、失业救济、子女就学等方面,不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2)农民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普遍存在“强资本、弱劳工”的权益不对称关系,难以有效维权;(3)一些地方政府和用工单位对农民工长期存在“隐性歧视”,或为农民工加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设置障碍,或有意降低其社会保障标准等。

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生活在城市社会的边缘,通常要比城镇居民承受更多、更大的生存压力。在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工首先面临的是工作问题、生存问题,这也是导致农民工培训“工学矛盾”突出的深层原因之一。为此,必须一视同仁,建立与城镇居民无差别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尽可能为农民工培训舒解外在压力。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可重点采取如下改革举措:(1)贯彻平等观念,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2)加强政策建设和制度供给,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问题;(3)以流入地政府为责任主体,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应尽义务;(4)加强执法检查,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得以严格执行。

3.平等对待,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与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联,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同样面临制度性障碍。这主要表现为:(1)与解决城镇职工就业的力度相比,国家和地方政府解决农民工就业的力度明显偏小;(2)农民工主要在加工制造、建筑、搬运、家政等“次属劳动力市场”就业,不但就业面窄、报酬低,且与城镇职工相比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同工不同酬”问题;(3)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度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有86.9%的农民工在个体、私营和集体企业就业,有超过六成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农民工维权困难重重;(4)一些城镇为降低城镇职工失业登记率,通常会抬高农民工的就业门槛,迫使城镇企业优先招聘城镇下岗职工等。

多数农民工参加培训,是希望通过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较好、较快地改变个人和家庭命运。不公平的就业制度,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平等地对待农民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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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培养模式

(一)政府主导,工程推进,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从2004年至2011年,相继大规模实施了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以培训工程的模式加大了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农村实用人才数量发生了质的飞跃,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也走上了政府主导,工程推进的专项化道路,为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高效、有序推进。天津市实施的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农民素质提高工程都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农业、人力社保、教育等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的综合协调、组织宣传、工作指导、政策制定和考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还下设了办公室,配备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区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级党委、政府纷纷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了培训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一月抓一月,层层抓落实,从上到下形成了健全的组织推动机制,保障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高效、有序推进。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保障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资金的投入,按照以政府补贴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和农民少量分担的筹集原则,出台了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补贴政策。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3年时间,市、区县共投入近1亿元。农民素质提高工程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近4000万元专项资金,4年时间,市、区县共投入2.1亿元。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也使广大农民通过培训真正得到了实惠。

(四)整合资源,完善体系,提高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的能力。按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积极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面向社会认定培训机构,聘任专兼职教师,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了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基本满足了培训需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设了市新型远程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市涉农和非农产业教育培训媒体资源制作中心、12个市远程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区县分中心和53个市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践实训基地,改善了149个乡镇化技术学校的基础设施,优化和提升了教育培训平台的培训能力,为农民搭建了以农业远程教育网、卫星远程教育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等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支撑的培训体系和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培训网络,开设了田间学校、村民学校,基本满足了全市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的需要。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师资培训,着力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授课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适应培训需要。此外,不断创新农民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突出以满足农民需求为宗旨,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以就地就近就业为目标,下沉教育培训重心,丰富和拓宽教育培训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使培训更加贴近农村发展和产业需求。

(五)规范管理,强化取证,确保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效果。为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天津市农广校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工作的方方面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开设的培训专业(工种)有相应的培训标准,明确课程设置、培训课时、培训教材等,严格规范教育培训活动,确保在开展培训活动时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还进一步强化农民培训后的考核取证,重点支持取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改变过去“重培训,轻取证”的局面。同时,补贴资金采取“先培训、后取证、再补贴”的方式进行,促进农民培训后的考核取证。

(六)农业部门抓总,其他部门配合,开创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新局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都是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并专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农民培训的组织实施,使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初步形成了农业部门抓总,全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并注重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行业优势,分工协作,强化服务,共同推进,开创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新局面。通过实施两大工程,改变了以往相关部门沟通少、配合差的工作格局,理顺了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全市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所有部门形成合力,加强沟通,相互借鉴,形成了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性管理机制。

(七)推进立法,颁布条例,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立长效机制。《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也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建立了长效机制,为今后长期持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条例》,“十二五”期间,全市将重点培养10万职业农民,1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取得二、三产业相关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2万人取得大中专学历教育证书,全市农村实用人才达到20万人。

目前,农广校、党校、电大、农机校、科技进修学院、成教中心以及职业中专等成为区县一级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的主要力量。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农民成人学历教育、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已成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主要形式。农民成人学历教育中的大专学历教育以电大和高自考形式开展,主要由区县电大、乡镇成校等机构承担;中专学历教育以农广校开办的农业中专形式开展,由区县农广校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是以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形式开展,主要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承担。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是以普及性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形式开展,主要由区县农广校、农机校、农业推广机构等承担。

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不断加强,天津市农村实用人才虽然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发展态势良好的可喜局面,但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总体来看,全市培训体系基础条件还比较薄弱,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培训质量的提高。当前培训体系虽然有所改善,但设施设备还需要进一步更新,示范性教育培训基地较少,种类不够齐全,与农民的多样化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二是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着力提高专兼职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已成当务之急。三是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使用、激励等机制还不够健全。虽然《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为持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

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体系。培训体系是搞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基础。一是要着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设施,改善教育培训条件。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乡镇、村四级农民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提升市级平台的资源开发、管理和传播能力,区县级平台的接收、加工转化和传播能力,乡镇、村级平台的应用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加强实践实训基地条件建设,丰富培训基地的种类,扩大培训基地的覆盖范围,完善培训基地的功能,为农民就地就近参加培训创造条件,满足农民对教育培训的多样化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地方特色教材建设,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地方教材,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完整的教材体系,满足农民对教育培训的多样化需求。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师资库,打造了解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农民需求、掌握现代知识技术、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制度建设,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明确专兼职教师的考评办法,出台专兼职教师的激励办法,为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良性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三是加大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四是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专业知识更新培训,更新他们的专业知识;开展多媒体教学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对媒体的选择能力;制定教师培训中长期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引导教师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奉献自我,逐步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农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文6

关键词:农民工 培训 必要性 基本体系

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我国各劳务输入城市的农民工受其影响,大量失业返乡。很多农民工在经历传统春节长假后继续外出务工,但他们面对就业形势的严峻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在农民工“就业难”的同时,我国东南沿海不少企业却仍存在“民工荒”,没有知识、技能的农民工找不到工作,有知识、技能的农民工供不应求,这种结构性的矛盾在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更显突出。因此,加强农民工培训和开发,完善农民工培训体系,是目前缓解农民工就业压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之一。

1 新形势下农民工培训的必要性

目前,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素质较前一代农民工高。他们外出务工的目的已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糊口,更期望自己能够长期留在城市,成为城市居民。此次的金融危机使他们更清楚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劳动力的需求趋势。新形势下的他们需要与时俱进地接受培训,为自己“充电”。

1.1 满足农村工作开展的需要

(1)农民工培训有利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包含两个层次,一是对现有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二是对潜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主要是大幅度地提高农村人群的素质。当前,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是关键的一环。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有助于全面提高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综合素质,把我国农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2)农民工培训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培训是提升农民工素质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促进农村落后地区农民增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民工培训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1.2 满足农民工群体变化的需要

(1)农民工有接受培训的意愿和动力。现阶段农民工年龄较轻,思想活跃,改变生存现状的愿望十分强烈,有继续接受教育的意愿。再者,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也是其接受培训的动力。因此,为了实现长期稳定的就业,农民工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将越来越高,这为农民工培训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文化素质是制约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关键因素。首先,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导致农民工教育培训起点低,短期内培训效果不高。其次,大多数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农民工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但却不能有效提高其生活质量,不能使其融入城市生活。当前,农民工教育重心还停留在劳动技能层面的单一“生存”教育,很少或未涉及文化知识层面的“生活”教育。

1.3 满足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1)企业用工减少,农民工徘徊城市引致人力资源浪费。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企业用工减少,而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形成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一方面给流入地政府增加了就业、社会治安等多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大量农村青壮年涌入城市,农村处于劳动力流失境地,新农村建设缺乏知识型、技能型、力量型农民。劳动力城乡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形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2)国家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工接受培训。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需求带来的冲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失业返乡农民工和尚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一些农民工输出省份和输入省份也已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工接受培训。

2 构建新形势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凭任何一个企业、社会机构、教育部门难以完成,因此要建立以政府为龙头的农民工培训体系,只有政府、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力量等各司其职,形成网络联动,才能实现农民工培训整体实效的提升,共同做好这一巨大的工程。

2.1 政府

(1)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定位: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政府不直接参与农民工的培训事业,主要从对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执行、检查,对农民工培训管理相关机构的关系调整和职责重新分配,对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制度的规范,运用官方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以及财政投入与配置这五个方面着手,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引导扶持和宏观调控。

(2)政府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具体职能:首先,政府提供农民工职业培训市场发展的基础结构。政府为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运作提供必需的制度、规则以及框架,如培训的制度环境、发放培训经费、编制整体的培训计划等。其次,政府要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在培训中总是处于弱势,形形色色的问题阻碍培训的顺利进行。政府的职责在于解决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如取缔非法的培训机构、惩戒逃避责任的企业等。最后,政府应对培训工作进行调控和监督,维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要防止在培训过程中因某些资格认证权利的垄断而造成的非法竞争,尽力维持正当、有效竞争,保证培训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保证培训的质量。

2.2 用人企业

(1)用人企业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定位:企业是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重要载体。用人企业根据企业的产业性质和生产特点,提供不同工种的岗位技能培训,以满足企业扩大生产对技术和员工的需求,提高外来务工农民岗位所需的劳动技能水平,使之胜任较高技术等级的职业工种,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

(2)用人企业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具体职能:首先,协助政府工作。政府制定的各种培训政策,都需要企业贯彻落实,并主动接受政府的监督。其次,主导完成在职农民工的培训。农民工上岗前,企业要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对已上岗的农民工,企业要对其进行在职培训等。最后,提供农民工培训的企业环境。企业要合理安排农民工工作与培训时间、分担培训经费等。

2.3 培训机构

(1)培训机构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定位:各类培训机构是对农民工实施培训的重要平台。培训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学校类教育培训系统和企业类教育培训系统。学校类教育培训系统主要是指各种培训中心、社会性专职培训机构以及不直接与生产岗位联系的培训活动。企业类教育培训系统主要是指各种直接与生产活动或工作岗位联系的职业教育培训活动。

(2)培训机构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的具体职能:首先,按政府或企业要求创造培训条件。根据市场需求、政府规划以及农民工自身的需求开设课程,编写适合农民工的教学大纲。并对培训的师资、设备、场地合理配置,达到培训质量的最优化。其次,对培训需求进行调查。配合政府制定培训计划,随时调整培训方案。最后,业内互相监督,形成良性竞争,利用市场机制调整培训市场的状态,对不法培训机构进行监督。

2.4 其它社会力量

社会公众、新闻媒介等其它社会力量是农民工培训中的重要监督者和协助者,在农民工培训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们能够监督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协助相关部门,营造培训的环境等。

3 新形势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几点建议

(1)要激发农民工主体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农民工培训只有通过农民工直接参与、亲身体验、充分感受,方可有效。因此,充分激发农民工的主体意识,真正发挥农民工在培训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是保证培训效果的关键因素。

(2)要使培训具有针对性。首先对农民工能力现状进行剖析,然后结合新形势下社会和企业实际,提出农民工能力期望,现实与期望之间的差别形成农民工能力缺口,只有针对农民工能力缺口开展适当的培训工作,才能保证新形势下农民工培训的有效性。

(3)要有丰富多彩和实用的培训内容。

新形势下农民工培训的课程结构应该涉及以下多方面内容:一是应提高农民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二是应培养农民工的基本学习能力。三是应注重农民工的心理健康教育。这次金融危机,对一些农民工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对农民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其拥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正确对待失业,以积极的心态实现再就业。除以上几种培训内容外,还应该开设职业探索、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设置丰富多彩和实用的培训内容,最终目的是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的同时,增强其知识基础,促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掌握终身学习的能力,帮助其从劳动力市场的边缘走向中心。

(4)要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职业学校以及各种培训机构,可以遵照劳动力追寻就业机会原则,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以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和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新的、更高级的技能传授给农民工。目前,农民工渴望改变生存现状的动力与当前就业压力并存,加上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内外因相结合培训效果将更加突出。

(5)要建立有效的质量考核体系,合理使用培训经费。质量考核体系要以实现高质量的就业目标为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就业率、满意度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地公布。对高质量的农民工培训机构予以资金扶持,从而使培训经费得到合理使用,这样不但减轻了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的负担,而且使那些质量较差的培训机构失去竞争力,最终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培训质量的整体提高。

在新形势下,不仅经济形势和就业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且农民工群体自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应该看到,培训是实现农民工长远发展的根本措施。农民工培训不仅有利于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更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那么,政府以及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应认识到新形势下农民工培训的必要性,在政府主导下,构建新形势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参考文献

[1] 农业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D].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