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管理论文范例6篇

产业管理论文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1

以英、法、德、意为代表的欧洲文化艺术保护主要通过国家艺术投资方式。

英国每年的文化经费达10亿英镑,占国家财政总预算的0.5%,这些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从1995年开始发行国家,每年可从中筹集超过10亿英镑的巨额资金用于发展文化事业,此两项相加,可达国家财政总预算的1%。其专门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每年可达2亿英镑。英国政府对人文艺术的指导和财政支持主要通过英国艺术委员会来执行。英国艺术委员会是英国国内负责艺术工作的半官方机构,其宗旨是发展艺术实践,增进社会对艺术的了解,在公众中普及艺术。为实现这一目标,委员会承担着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的顾问工作,与其合作。其具体任务是根据各下属机构的建议,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的艺术资金分拨给各文艺团体、艺术家个人,及用于文艺设施建设的有关方面,如大英博物馆每年的拨款就达3000万英镑,艺术委员会还必须对资金的运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但这种主要由政府委托艺术委员会执行的拨款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艺术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变化的现实。80年代以来政府力求改变过去文化艺术事业过分依赖中央财政的作法,倡导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但由于"大英帝国"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文化贵族主义影响,企业对资助文化艺术态度冷漠,尤其是政府对企业的资助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使企业资助无利可图。为改变这种情况,提高企业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积极性,英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刺激企业资助艺术的计划》。该计划1984年获得国会通过。财政部每年为它另外拨款。该计划对"资助"作了具体说明。它规定:企业或私人无偿地向艺术活动出资属于"捐赠",企业为了经营目的借助艺术活动提高知名度、招待客户和职工,做广告宣传等属于"资助"。政府高度评价为了文化艺术无偿捐赠的企业和个人,也鼓励企业把"资助"作为其经营策略的一部分。为保护企业投入文化的积极性,政府决定采取"陪同投入制"。即:如果一企业决定资助文化工业,政府便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投入的比例是1:1,也就是说,企业出1英镑,政府也出1英镑。对于企业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这一政策一方面调动了企业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该文化艺术项目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相应降低投入的风险。1984年以来,英国企业资助文化艺术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企业资助文化的事务交由"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执行,这一协会负责制定资助办法,接受研究申请,直至具体拨款事宜。对提出申请的文化艺术组织和活动由"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研究审定其是否符合获得资助的条件。

法国政府通过文化部对其文化艺术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主要采取国家财政拨款方式,辅之以行政和立法手段。1993年,法国的文化预算为128.96亿法郎,占国家经费预算的0.93%;1994年的文化预算比上年增长了4.3%,为134.55亿法郎,占国家预算的0.95%。1995年文化预算的数额与1994年基本持平,为134.49亿法郎。1995年法国新政府更加重视发展本国文化事业。希拉克总统宣布,国家今后每年拨出的文化经费将不少于国家经费预算的1%。根据这一决定,法国1996年的文化预算增加到155.42亿法郎,比上年增加了15.8%,占国民预算的1%。1997年法国的文化预算为151亿法郎,仍占国民预算的1%。虽然绝对数额有所下降,但因几处大型文化基础工程已经完工,实际费用并未减少。近年来,法国经济形势严峻,财政赤字巨大,失业率高居不下,社会问题丛生,但他们并没有采取牺牲或削减文化投资的方式来孤立发展经济,而是选择了通过增加文化投资,以文化的发展来促进经济发展的道路。文化投资的绝对数额在逐年增加,在国家经费预算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并已稳定在1%。文化投资的增加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增加了就业数量,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地增加了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减少了社会内部各种排斥力量的冲突。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对本民族文化遗产与艺术资源的保护、崇扬,猛烈抨击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与电子殖民主义,采取了限制美国文化产品进口,补贴本国文化产品等多种方式。95年法国政府规定,所有法国电台播放的音乐节目中至少应有40%为法国音乐。否则便以违法论处。巴黎法院就曾以播放节目中没有足够的本国产品而对本国收视率最高的法国电视一台作出罚款4500万法郎的判决。概括起来,法国政府的主要作法是:1.设立文化工业信贷,将文化工业特别是本国电影产业等列为重要的工业部类,除增加政府贷款和拨款资助外,还运用文化产业信贷方式,鼓励银行和财政机构投资;2.分散文化权力,调动地方文化机构及文化组织的积极性,对其予以经济资助,指导帮助其建立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发展中心等核心工程;3.建立文化合同制。除对地方重点文物机构给予经常性的财力支援外,还通过协议(合同)形式,对地方重要文化建设项目予以投资;4.提供固定的经济补贴,对一些国家文化机构、团体以及与国家有合同关系的文化团体,每年给予固定补贴,金额逐年增长。同时设立文化部专项预算,如"资助剧作家项目"等,来促进文化艺术发展;5.成为专门的基金会,对属于重要的文化遗产又在文化市场中难以生存的文化团体,成立相应的专门基金会来挽救和扶持;6.对重点文化工作进行重点投资保护,如对卢浮宫、印象派艺术博物馆等中央直属重点工程,不惜耗巨资予以修缮或扩建。法国文化部设立了一个文化遗产司,96年的预算就高达20多亿法郎,用于保护整修1.3万个历史建筑和维修2.4万个有历史价值的建筑。

此外法国政府亦越来越认识到对文化艺术的企业和个人赞助的重要性。对之从行政和立法予以确定和支持。法国也设立了全国性的文化资助委员会。此委员会由企业家、艺术家(文化专家)与政界代表组成,负责协调企业和私人资助事宜,评估企业的赞助能力等。法国政府还成立了一个文化遗产基金会,与法国民间6000多家以保护地方历史遗迹为使命的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筹集资金,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护法兰西民族文化遗产。这个基金会的初始资金为5000万法郎,其中三分之二来自企业赞助,三分之一为私人捐助。各大公司和企业也专门设立了文化资助委员会,隶属公司或企业基金会管辖,由各公司委任优秀的文化科技人士组成,负责审定资助项目和对象,每个企业都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发展进行规划,确定资助对象。如资金雄厚的埃尔夫石油公司面向音乐、造型艺术与文物保护;法国航空公司注意发掘、支持有才华的音乐家、美术家的新秀及各大艺术节;法国电务公司则把资助的重点放在歌剧上,其他如巴黎国民银行、法国煤气公司、托塔石油公司、雷诺汽车公司集团等都有各具特色的资助方针。

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艺术保护方式侧重于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来鼓励各州、各企业、各集团以及全社会对文化艺术进行保护。美国三分之二的非盈利文化机构是通过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向文化机构捐赠减免税法律而获得资助的。1917年美国联邦税法就明文规定对非盈利文化团体和机构,公共电视台、广播电台免征所得税,并减免资助者的税额。对以非盈利的、促进文化、教育、科学、宗教、慈善事业为目的的团体免征赋税,个人和企业对上述非盈利团体的捐赠可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美国不设文化部,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自大萧条以后第一部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法规,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此法律即《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依据此法,美国创立了其历史上第一个致力于艺术与人文事业的机构:国家艺术基金会与国家人文基金会,并设立了联邦艺术与人文事业委员会,由联邦政府中工作性质与文化发展有关的部门的首脑组成。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的宗旨是为发展美国文化艺术服务,保护美国丰富的文化遗产,鼓励国家最优秀的艺术人才发挥创造才能。这一立法,保证了美国每年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投入文化艺术。其使用直接面对文化艺术事业而不是耗费于庞大的文化行政机构的运行之中;基金首先用于集团赞助。国家艺术人文基金会每年向各州及联邦各地区艺术委员会拨款一次,占年总基金额的20%,1991年这一比例增加到了15%,1995年又增长到35%。其次,其余款项直接用于向各个艺术人文领域内的个人及团体有关项目提供直接资助,也用于优秀艺术成就的奖励。

有意义的是,美国人文艺术委员会的投入只占人文艺术整体投入的一小部分。美国联邦政府对艺术的年投入约11亿美元,而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赞助高达50亿美元以上。这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杠杆方式",以"资金匹配"来要求和鼓励各州、各地方以及企业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赞助和支持文化艺术事业。这种"资金匹配"对于各地来说,就是要求各洲、各地方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来与联邦政府的资金配套,如美国国家交响乐团每年得到的艺术委员会拨款只占总费用的10%,其余款项需由地方、企业及全社会予以资助。因此,美国艺术团体的一些演出节目单上总是密密麻麻地印满赞助者的名字,其赞助数额既有高达几十万、上百万美元者,也有仅赞助25美元的小额赞助人。而对于各艺术团体或艺术家来说,如欲获得政府补贴,必先从企业或其他途径筹集到政府资助三倍以上数额的资金。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规定对任何具体项目的资助总额都不超过所需经费的50%。显然这种资金匹配方式一是调动了各州、各地方以至全社会资助艺术事业的积极性,也调动了各艺术团体、艺术家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多方考察,既确认该项目的社会意义与艺术意义,又提高了项目的可实施度,避免了无效投入。这种方式从制度上突出了私人保护的重要性。美国政府艺术保护方式除少部分直接资助外其主体仍是间接资助。这种间接资助,除前述《基金法》及《版权法》、《志愿人员保护法》等法律外,还有一些法令法规。如美国不将州的法令、一些市政当局的条令规定在新的建筑项目中,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艺术,这些法规或条令要求在新的政府建筑工程中,建筑费用的1%以上必须用于建筑的艺术方面。还有许多州规定,修理州政府所属的建筑物,使用州政府资金修建任何建筑物,在公有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其建筑设计和选址方案都须经州艺术委员会批准。这就大大改善了整个地区的文化艺术风貌。另如,组织艺术品的公开展览等类活动均可享受企业赞助法律或法令允许的税收优惠。这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形成一种十分有效实用的艺术保护机制。

上述两类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欧洲方式和以法律结合鼓励社会赞助为主的美国方式。不管哪一种方式,当代文化艺术保护都日益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努力寻求企业、市场和全体国民的文化资助,以达到文化艺术事业总投入的逐年实际增长,这种方式似乎已成为各国研究者的共识。

美国政府将其国内的文化机构大致分为营利性文化机构和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两类。其中,那些反映美国传统文化,能对大众起到服务和教育功能,而自身营利能力又较弱的文化机构大都被归人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在美国全部文化机构中占有很大比重,具有较大影响。例如,成立于1942年的全美交响乐团联盟中的成员,几乎均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美国五大交响乐团,再如,全美歌剧院协会200多家歌剧院团体会员近95%为非营利性机构。

对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美国政府比照慈善机构对待,在税收方面给予较大的优惠政策。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501(C)(3)款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即为非营利性机构:1、以提供公共或慈善服务为宗旨,2、无股权所有人、受益人;3、机构盈利全部用于今后的公共服务或慈善工作。而一旦被批准为非营利性机构,将主要享受到两方面的税收优惠。

首先,该机构可以接受社会捐赠,而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1999年美国国内税收局最后一个有完整数据可查的年度统计表明,当年共有3550万纳税人向包括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在内的各种非营利性和慈善机构捐款、捐物,折合1258亿美元,其中现金捐助为883亿美元。这些捐助者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例如:一位年度应纳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的纳税人,向非营利性机构捐赠$2,000,则此$2,000可从他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收入成为$48,000,他可以少缴纳$540的所得税($2000乘当年规定的他的应纳税率27%).这种税收政策,极大地鼓励丁美国企业和国民向各种非营利性文化机构捐赠的积极性,也使社会捐赠成为这些文化机构的支柱经费来源。仅以在全美200多家歌剧院中经费预算排名居中的衣阿华州德梅茵大都会歌剧院为例,据了解,其2003年经费为100万美元,其中45%来自演出门票、广告等剧院的各种收入,55%来自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而在这55%中,政府支持的款项只占10%,也就是说,该团50万美元的经费来自社会捐赠。长期以来,歌剧院已拥有了一批相对稳定的捐赠者,使这些捐赠成为了剧院的一项支柱性经费来源。

同时,美国实行商品价外税。文化机构申请成为非营利性机构时可以同时申请豁免纳税的特殊优惠。这样,他们一方面可以豁免支付购买商品时的消费税,另一方面还可以豁免支付地产税,即他们在对本机构所属的地产进行交易时的应纳税额。这种纳税豁免减轻了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经费负担,有利于其不断壮大发展。

另外,美国政府对进口乐0S等文化机构必需的高价值商品的关税扶植也值得一提。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2003年关税安排第92章的规定,大部分价值昂贵的乐器,如三角钢琴、小提琴等,只有2%一6%的关税,对有特殊协定的,进口关税全部免除。这种扶植是着眼于减轻文化机构,特别是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经济负担,帮助其提高专业水准和服务社会能力,也是与其政府对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扶持政策一脉相承的。

本章要讨论的是,未来十年,在发达经济和成熟的民主社会中,要使其民众的期望和潜能得到实现,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政策。本章所涉及的范围十分之广,从岛屿国家到大陆国家,从塑造过去400年政治现实的文化到那些自诩具有前历史根基的社会文化。它类似于对待欧洲,在欧洲,已经有一个多世纪几乎没有设定什么边界了,加拿大的广阔空间,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它们具有欧洲殖民传统,在这些国家中,欧洲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讽刺性)的建立了更为稳固的基础。

就欧洲国家本身而言,它们普遍接受这样一种观点:政府应该为文化活动提供支持。但是,在政府支持如何运作这一点上,欧洲国家却有极为不同的传统。在慷慨程度上、在政府认为符合条件的行为以及由哪一级政府对之进行管理等方面,欧洲国家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有国家、地区和地方的文化管理机构、艺术委员会、电影委员会、公共和私人的广播公司、宽带网络、执行委员会、外交促进机构、半官方基金会和基金等。当有些市民以文化为职业谋取生活来源时,他们并不是传统的…………。.然而,较之于其他任何职业领域的负担而言,艺术家所具有的官僚管理或监督层更多,而获得的公共投资却更少。

伟大的威尔士作家雷蒙德•威廉斯曾经指出,文化是“英语中最为复杂的两三个词汇之一”。在此,我还认为,文化也是英语中最令人激动的词汇之一。它涉及到如此之多的激情。它包含着如此之多的对我的自由和归属意识来说占有中心地位的东西,以至于它不能像健康或税收那样运行。当文化纵时,它甚至可以成为战争的导火线。然而,文化中也内在地包含着和解的意义。文化能够保护自尊,并作为无知的野蛮的托辞。文化能为社会提供杰出文明的展示,也能将之表现得无比原始。它能被作为我们自豪的中心加以对待,为后代留下我们对这个世界进行修修补补的每一个印记,或者,它也可以是社会用自我意识的琐事来娱乐自身的短暂之物。为政府提供一幅可持续文化政策的地图,就是为之提供一幅具有等高线、充满疑难路标和特征的图表计划,它与看起来与与这些国家以前所作的二维图表计划有着很大的不同。

或许是由于每一个国家都将文化看作是标示其独特性的方式(没有人希望自己和邻居相同,即使真是这样的时候也不愿承认),因此,将公共财政用之于文化活动的机制也像世界的碎裂本质所表明的个体一样的不同。然而,从广义上来讲,这种体制可以分为三类:法国-德国模式,旧的共和国和北美模式,美国模式。如同其在许多公共事务中一样,美国看起来也追求一种在很大程度上不被别国所认可的方式,这些国家是美国政治、语言和宗教方面的自然的联盟。然而,看起来相同的是,在未来的半个世纪中,共同特征将会出现,它由欧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公共财政稀缺以及美国文化组织中对更多稳定性和更大可获得性的需要作为支持。美国也承受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压力,它要求美国发展某种程度的政府平等,以便在政府间能有更多的建设性的讨论——正如最近德国所作的那样。

法-德模式是一种国家财政直接来自于政府的模式。在德国、比利时和西班牙,强调的重点在于地方和城市机构,同时,联邦政府负担相对较小的部分。在法国、意大利、土耳其、中欧、丹麦、瑞典和挪威,中央政府是最有影响的来源,大都市和地方扮演着强有力但却是第二位的角色。这两个传统都反映了以前国家都从宫廷和城市获取保护,对文化的支持也被看作是国家的责任,如同国防和外交一样是必须的。实际上,文化是作为展示性外交得到支持,同时也作为一种令个体和公众得到满足的方式而得到支持。

由于各种原因(其中之一或许是,在君主立体中,公众在反对贵族化的行动方面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加拿大、英联邦、爱尔兰、荷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还有一些采用这些国家的政府模式的较小国家——都发展了一种体制,它在政治控制和文化组织之间插入了一层半独立的管理机构。芬兰——或许是为了采用一种与以前的帝国统治者不同的方式——也采用了一种将政府赶得更远的方式。

所有这些方式都同时既有长处又有不足。创造一种以税收为基础的、可以被成功地用于所有国家的、自由同时又能不受政治干预的文化支持模式,是极费脑筋的事情。然而,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不现实了。所有的国家都正在认识到,实际上,没有多少东西比自己文化的呈现和传承更具政治性。在建立资助机制之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美国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他试图将文化从联邦政府的责任清单中清楚出去,并对国家艺术资助委员会和国家人文资助委员会(二者都由国会提供资助并经常受到国会的攻击)提出警告。实际上,宗教、社会清教徒的(sociallypuritanical)或其他的国会利益的每一次攻击都是一个例子,说明了为什么体制在传统上都分为两部分,二者之间互相几乎根本不能互相了解。

尽管各个国家看起来要将基本的体制维持下去,但是,在基金筹集方式、组织结构和跨国合作的新型论坛等方面,它们之间也互相借鉴。将好的想法在各国之间互相分享是必然的。欧盟的发展和及其联合国家的过程,欧洲委员会在文化能源(culturalenergy)方面的(暂时)复兴,1998年在加拿大政府的帮助下发起的文化部长非正式网络,等等,这些都意味着文化方面的政府官员们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聚在一起讨论问题。但是,在这种同化等值方面能走多远也有限制。西方的文化管理顾问们痛苦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在苏联解体之后侵入东欧,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到处游说,说从自己国家带来的东西能够解决这些国家中存在的问题。他们错了。实际上,支持文化的方式与本国政府的期许有着内在的联系。这些方法不可能在没有灾难性的管理失败和对文化组织的野蛮掠夺的危险的情况下被转移。

所有国家都需要保持那些在自己理解范围内运作和留存下来的体制。如果他们要满足市民的期望,应对国际主义的挑战,以及当地图边界线在文化中作用不大的时候对文化进行强调,他们也需要改革。

正在出现的政策

不管执行机制如何,文化政策都在获得新的重要性,这些重要性有着相同的因素。这些对于因为经济和政治体制共享而产生的社会压力的回应,因而引申出可以比较的回应。当然,每一国家所强调的重要性会有所不同,但是,某些共同的基础却是显而易见的。文化在本质上更容易与霸权组织相认同,因此,它经常被看作是地方控制的主要领域之一。其主要的经济结构是在极小范围内的(广播媒介例外),它涉及到极少战略的重要性,并且他在本质上符合那些地方群众和政治家的野心。对于美国“思考全球化,行为地方化”的格言来说,没有什么地方比文化领域更为适用了。因此,对于像德国、美国、澳大利亚这样的在地方层次上来处理文化问题的国家来说,也都正在重新强调自己的许诺(同时,也羞答答地派出有能力的联邦官员参加国际会议)。

有些国家甚至不情愿地放下了中央政府的权威,法国、英国(在这里,我们是从严格的地理的意义上使用这一词汇,英联邦的其他成员国不包括其中)在近年来也采取了重要的举措,将作出决定的权力转移给个人——即使他们是在中央政府的操纵下工作。这将使地方政府的文化管理更为专业化。它也将必然导致新型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并不一定要与传统的民族国家进行合作。利益集团希望加强……那些有着强有力的电影政策或双语文化的国家。

正如在文化部门工作的人们正力图在服务组织的多层次中构建网络一样(详见下文),地方官员也开始寻求普遍的方法,以解决那些可能是全国范围内都面临的问题。这可能首先发生在一个十分表面化的层次——EuropeanNetworkofCitiesofDiscovery的形成以及威尔士、新南威尔士和卡塔伦亚之间的合作都是1990年代以来的例子——但是,对交换和互相合作来说,在未来的几年中,肯定会出现很多机会。联合出版和新的产业投机,音乐节的共同生产,共同的培训和教育方法等等,在这些领域中,经济规模必须适合中型的政治组织而不是作为国家进行运作(小型国家或不到300万人口的国家在此我们不作讨论)。

许多地区有着自己的语言,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在联邦/国家的文化政策之外进行运作的原因。21世纪,世界上的语言应该繁荣多样。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传播的时代,人们的读写能力和信息接受会得到巨大提高。然而,21世纪也是一个多种语言消亡的时代,殖民主义、到处找工作的需要、大量移民和人口迁移等等都会对语言产生一定的冲击。语言经常是被那些经常说这种语言的下一代所消灭;那些在教孩子们语言方面失败的父母们觉得,在一个全新的世界中——欧洲的主要语言和亚洲皇权都是需要知道的,旧的语言可能会是一种不利的因素。统治权力将语言从孩子们身上清除出去之后,就没有什么剩下的东西可学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恰恰是那些权力极大地推动了多元文化主义的进程——法国、英联邦、西班牙、荷兰,在这些国家中,仅仅在50年前,在今天的充满激情的国家官员还极力要消灭少数民族的语言。

正如同时代的官员们对环境中生物多样性的判断失误一样,他们也没有能够理解:语言的多样性恰恰是人类表达的储存地。一旦我们开始经常应付不是我们第一语言的节奏和情感时,表达就会受到限制。美国英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多数的美国人来是从上一代的成人移民那里学习英语的。在美国,英语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外语,要使这些人理解,英语就必须在一般的流通中减少词汇量,它也借鉴了德语语法(19世纪末20世纪初,许多美国移民使用德语),并且创造了少量的复合短语,将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副词、对介词进行简化等。它将语言理性化,使它像“downsizing”(一个词就能完美地表现某一意思)一样是逻辑的和非感情的,正如通用公司的汽车工厂里所做的那样。

这一情绪现在转向了另外的方式,正在出现的文化政策是濒危语言的重新展示、平行推动和扩展使用。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涉及到本土的美国语言——美国法语和西班牙语;在新西兰是毛利语;在欧洲,是巴斯克语、盖尔语、凯尔特语、和斯洛文尼亚语。就像那些保护民族服装和home-curedskins的人一样,对某些保护语言的尝试来说,也必然存在着某种人类学的评价方式,也有将使用较少的语言也有委托给博物馆的因素;带着充满尊敬的好奇心为之鼓掌欢呼,但是,他们却又并不经常去那里参观。但这至少比将之消灭要好的多,它也为那些急于寻找某些东西以加强自己的身份认同的下一代提供了机会,激发他们重新点燃热情并寻求新鲜的表达方式。

然而,语言政策并不一定仅仅包括在本土语言和方言方面的更新兴趣。在所有的主要国家,都有一种处理移民愿望的需要,这些移民——不管他们是殖民主义、政治迫害还是经济萧条的结果——都搬迁到新的栖息地。在英联邦的某些城市中,移民构成了城市人口的大多数。在地中海地区,非洲对南欧的影响已经和欧洲对北美的影响差不多大。地中海作为一个大的湖泊的真实地位已经越来越明显。

对大多数人来说,对少数语言的保护或斗争不过是一种与地方团结一致的姿态,在过去的三个世纪中,这一点往往被巨大的皇权国家所压制(接下来是忽略)。当然,也存在着一些著名的例外,在那里,一个处于从属地位的语言团体被置于在地理上隔绝的位置;例如,加拿大和路易斯安纳的说法语的人,或者西印度群岛的说荷兰语的人。对西方国家所有的移民团体而言,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德国的土耳其人、在英联邦的旁遮普人、在澳大利亚的希腊人等等,他们都觉得有必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以维护语言作为文化遗产的神圣性。

许多文化行为的目标就是要用一个共同目标将一群人粘合在一起,而这一目标又构建了他们的独特性。有时,这一点是内视的(inward-looking);除了评价性的旁观以外,外来者的参与是不受欢迎的。然而,一旦这一行为找到一个市场,目标就会改变,达到并使得尽量多的人们(无论他们的自己的文化立场是什么)享受它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这一点与业务扩张的商业逻辑联合起来,有吸引力、结构良好并易于获取的文化产品就会遍布其他的所有领域,而那些易于接受商业宣传的文化则为之让出地方。这就是全球化。如果一个人有幸成为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文化的生产者(或者仅仅是足够狡猾来确保这一点),那么,文化产品的全球传播就会带来自信和财富。加利福尼亚电影、英国电视和戏剧、法国葡萄酒、澳大利亚啤酒、德国音乐和意大利歌剧都具有了获取全球性的成功的措施,它强调原初国家的世界感。

对那些获得了全球普遍性的类型来讲,这一过程很明显是有利的。然而,对那些与这些类型相似却不那么成功的类型来讲,全球竞争就是一种灾难,特别是当贸易壁垒被清除或者全球化产品的经营者寻求有可能创造竞争对手的非法的特别帮助——官方的推动或补贴——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利用统一国家来说明问题),加利福尼亚戏剧、英国艺术音乐、法国电影、澳大利亚绘画、当代德国文学和意大利橄榄油生产也感觉到了全球化的威胁——恰如统治性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所作的那样。

然而,如果文化成功的信号是它的表现被世界各地的许多人所获得并享用,那么,目标就不能限定在全球,而是要向最大程度的文化多样性敞开。只有最保守和顽固的文化才将排外性作为美德。实际上,新的出版和传播方式使得地方性文化得以大规模播撒变得更加容易。威尔士的电影生产、切罗基人的网站等等,我们现在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这一点即使在1970年代也是难以想象的。

全球化是一个机会,但这也有一个前提条件:立法框架必须认识到,某些文化和类型将需要财政支持,而这种支持在自由贸易逻辑的完全商品化操作的情况下是不能被接受的。在未来的和平中,采取可行的、能够被接受的文化行动是一个潜在的重要因素。如果文化作为消费娱乐产品被迫去仅仅为了其自身价值而竞争,那么,统治的规则就会产生重要的愤恨情绪。将文化竞争变成对国家主义进行诋毁的面具就过于简单了。必须要有有效的市场导向的推动、合理的公共财政和法律支持的结合。目的不是要敌视某种文化产品(好莱坞电影就是一个引起无数反对意见的例子),而是要为了有利于文化生产和文化活动而采取措施,因此,如果仅仅依靠私人的资金筹集,公共的方面就有可能根本无法达到。

抵达公众——不管是地方的还是国家的——是所有文化行为中的专业努力的共同目标。因此,接近(access)必须居于政治战略的中心位置。所有人都能接近已经成为英联邦、澳大利亚和北美等国政府的主导性的文化政策。对大多数党派来说,这是一个认识到是谁投票赋予民主政府以权力的政治现实(不再是少数的有钱的经纪人)。但是,它还有不那么愤世嫉俗的一面,一种拓宽当代文化参与基础的尝试,超越高等教育和富裕阶层并给那些没有包含在“高雅文化”传统之中的人们这样一种意识:他们的行为也是重要的。在德国和受德国影响较大的国家里,带有返还津贴的低票价、社会包容的专家压力(thepeerpressureofsocialinclusion)已经使得正式文化成为市民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一历史已经有100多年了。同时,在许多国家中也存在着一种充满矛盾的转向,从国家教育中系统的文化教育转向对文化的大体轮廓的描述。音乐已经几乎从美国的学校中消失了。美术、戏剧和文学正在成为专业课程。在欧洲的许多国家中,过去艺术在正式课程中所占的份量虽然不大,却也保证了它是学校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而现在却存在着认为文化教育可有可无的趋势。尽管在大学中开设艺术课的要求有所增加,但是人们却普遍认为,学校层面上开设的数学、科学、主要的外语课程等要比艺术课和小语种课程——尽管事实证明这些领域对孩子们的心智机敏、自信和行为的稳定性也有着重要作用——重要得多。

有一个简单的规则(只有美国除外),操纵着为什么接近必须成为文化政策中越来越重要的方面。在一个选民们越来越不愿意接受高额直接税收的借口时,政府认识到,如果每一个人都为文化服务做出贡献,那么他们就能期望那些服务不仅能够实现,而且可以看到它反映大多数人的趣味和利益,同时也使少数民族(毕竟,每一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少数民族)意识到他们的利益也有公正的位置。在美国,对直接税收的恐惧加上个人慈善事业的传统,意味着公共机构所扮演的角色更加微不足道。组成美国文化政策合作现实的基金会依然追求与西欧政府在指导自己的机构时没有多少区别的行为。

知识的接近也需要通过物质的获取来实现,在此,那些传统上在税收之外为文化提供支持的政府发现,他们处在哲学倾向和财政倾向之间的尴尬境地。在哲学上,他们意识到,弱势群体——比如残疾人——有普通的权力,却有着特殊的和昂贵的需要。即使普通大众对表演和建筑遗产的接近程度已经超过了人们所预期的临界点,对那些作出承诺要让大众和精英阶层拥有平等机会的政党来说,接近的比例仍然会低得令人恼怒。

同样,尽管大多数人现在居住在城镇或者郊区,但乡村也是一个有价值的文化财富的宝库。不列颠群岛和北欧的乡村地区靠文化为生的人的比例,也比平均比例要高,这部分是由于爱好,部分是由于其他工作形式的减缩以及将重要但多余的建筑用作文化资源的趋势。

但是,在乡村中的文化供应与城镇有所不同。建造一座剧院、举办音乐会或音乐节、确保小型社区拥有图书馆等这些还不够——尽管不能提供或维持它们会导致极大的愤怒和政治麻烦。在农村,景色本身的保持以及由此产生的传统实践——打猎、牧羊犬的训练、竞相开垦、葡萄采摘节、仪式中对肉的准备以及对地方精神的敬畏等——对一个文明的文化健康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对主要由农村人口选举出来的政府——他们通常认为这些农村事务是最为奇怪和粗野的——来说,要制定一项照顾到辖区内文化整体的政策是十分困难的。

文化环境是一个有用的概念。它包括文化遗产和行动的总体性,强调了与针对自然世界的工作的平行。这一术语可以为所有的文化政策提供一个任务。对任何的公共服务来说,刺激和保护文化环境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目标。将文化活动用作发展的方式正在成为促进农村重建的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很少工作形式能够代替农业,它作为一种工作形式既能维持生存又不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或者用安排不当的郊区来代替农村社区。

文化被用作和文化本身无关的经济和社会的目的,这一点不仅仅发生在农村。不管它是通过安全、一种高的生活质量(与世界上其他的部分相关,甚至是与1945年相关)和本身不能带来满足的社会流动性的逐渐的启蒙;还是因为政治家们涉及出建设性的观念,文化都是被用作实现一系列政治益处的方式。由于重工业、农业和制造业的下降,人们希望文化产业会给出新的出路。艺术将会为创造性研究、人才(观念经营)原材料以及文化产业的高科技、发行和管理提供全球市场,提供新的职业、多样化的商业和个人成功。

这些之中没有一个是不成熟或者是不好的。值得赞美的成就是,公共行为的每一个领域都成为文化上自觉的。文化被用来使铁路培训变得更为生动活泼,传播社会责任意识,整合移民的生活方式,复兴濒临灭亡的城市,抓住失业者或退休的人。然而,这一“工具化”过程是从文化对社会工程(socialengineering)政策所作的贡献而非其自身进行评价。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文化用最多的篇幅和时段来传播符合政治家利益的东西,这样做有可能产生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危险,对此,我将在以下的部分进行论述。

仍将持续下去的文化工业化的水平或许会与政治家所梦想的有所不同,政治家们急于在那些已经成为经济累赘的领域内寻求新的活力。这一点当然是事实——除非人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被鼓励去积极地使用文化。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依靠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时候,缩减书籍、音乐、和艺术方面教育投资或许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它限制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如果政府在维持高水品的文化参与(它能在地方和全球的水平上保持经济的活力)方面持严肃认真的态度的话,那他们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去激活更加多样性的文化市场。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增加补贴性的供给(尽管它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意味着运用教育和媒介来产生效益。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体育的发展方式对我们很有教益。人人可以获得、媒介覆盖范围、美化、设备提供、教育和明智的补贴等方面的结合,成功地将体育从一项业余消遣转化为最有效的社会财富创造者。关键是,不管是在地方还是在全球的层次上,这都是展示性的——无论是我们正在讨论地方的高尔夫球俱乐部、赛马还是奥运会。在地方体育文化和世界利润之间没有冲突。全球化刺激了地方的参与欲望。地方行为为全球化的成功提供了人才和公众热情的基础,没有什么特殊原因表明文化在方面不是这样。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化也的确是如此。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2

【关键词】广电;广电产业;法律视角

广播电视(简称“广电”)作为现代传媒的主要载体,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其新闻宣传的“喉舌”功能,从产业角度讨论广电媒体问题曾被认为“不合适宜”[1],而站在法律的层面讨论广电产业化问题更是“自不量力”。但在依法治国的策略和法治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尝试从法律的视角讨论广播电视产业化问题显得十分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入手,在分析广电产业特性的基础上对广电产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一、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

什么是广播电视?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结果。传播学者认为“广播电视是通过电磁波传导方式向特定范围播送音像节目的大众传播媒体。”[2]从字义上讲“广播电视”应属于传播学或广播电视学上的概念,想从法律角度来说明“什么是广播电视”,确实有点困难。一个传播学概念如何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呢?这本身在法理上就值得探讨。如同“垄断”一词有不少人认为是经济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一样,同样有个疑问:“广播电视”能不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界定呢?

笔者认为是可以的。所谓的法律概念无非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抽象,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3]。一个概念只要具备了“法律上的规定”以及“权威性的范畴”两个要素就应当具有法律概念的形式特征。因为法律概念本身并不能将一定的事实状态和法律后果联系起来,只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其功能是“将杂乱无章的具体事项进行重新整理归类的基础”[4],把某主客体、某事、某行为归入某一概念所指称的范围,界定法律的适用而已。而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就是“概念”本身,这个特征本来就需要从法律外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对广播电视法律概念的理解,应先看看“在法律上”有没有“假定”,是不是“权威性范畴”?再从概括的内容角度审视其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现在就从“法律”的“权威性范畴”中来考察广播电视法律概念。

1.法律中的广播电视概念

对于很多问题我们喜欢借鉴,现不妨先从国外调整广播电视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寻找广播电视的法律概念,探讨一下各国立法是如何对广播电视进行“假定”的(下定义)。《加拿大1991年广播法》对广播的定义为“利用无线或者其他通信手段为公众提供通过广播接收设备接收的加密或者不加密的节目,但不包括专门为演示而传输的节目。”《统一德国的广播电视国家条约》总则第2条就是对“广播和电视”的释义:“指为社会组织的、用电频而不用导线、或用导线,以文字、声音、图像的形式播出的各类节目。它还包括以密码播出,付费后可接收的节目以及图文电视。”[5]《美国联邦通信法》第3条第6款把广播理解为“为了公众接收,直接或通过转播,进行广播电视传播”。可见,很多国家在法律中都明确地规定了什么是“广播电视”,给“广播电视”披上法律的外衣。但遗憾的是在我国不仅没有《广播电视法》,连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也难以找到对“广播电视”的假定。因而,对我们而言“广播电视”在某种程度上还仅仅是停留在法律之外的一个概念,也正为如此,导致了广播电视与其他概念在法律范畴上的模棱两可、权限不清(如与电信的关系),这也是从法律角度理解广播电视的意义所在。

2.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

之所以一直想把广播电视当作一个法律概念来探讨,原因就在于广播电视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或传播学俗语,它的内涵本身就具有诸多法律属性,或者说有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首先,在“媒体即权力”的视野中,作为最主要的媒体,广播电视一直是权力的象征,是“第四种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三权分立与制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种功能就属于法律的范畴;其次,广播电视已由单纯的“工具客体”向“责任主体”转变,人们曾经一直从一种“工具论”或“功能论”的角度来认识广播电视的本质,广播电视也同一双筷子、一台机床一样,“尽其所能、听我之命、为我所用”,但社会发展到今天,广播电视已从“工具客体”的本质中挣脱出来了,变成了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是享有权利并能独立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第三,广播电视作为“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和“公益性”的要求,人们总是要用法律的理念和原则来规范广播电视的行为,如公共信条、公正原则、合法传播等等。可见,广播电视这个概念就是法律内涵的体现,也离不开法律的视线。

3.法律角度探讨的意义

为何要在法律范畴中讨论广播电视的概念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想把广播电视当作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再让它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居于法律之上。这也是从法律层面认识广播电视的前提,只有有了法律上的界定和界限,广电产业化才合法以及合法地产业化。

二、广电产业及其特性问题分析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法律问题,从产业的角度分析广电产业及其特性是前提条件,只有认清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掌握其有别于他物的本质所在,才能懂得如何用法律手段对广电产业进行规范。

1.产业与广电产业

什么是产业?人们的认识水平总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对于产业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产业”一词最早由重农学派提出,特指农业。在人类迈入资本主义大生产时代后,产业主要是指工业,在英文中,产业与工业的表示方式都是industry。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曾将产业表述为从事物质性产品生产的行业,并被人们长期普遍接受为惟一的定义,也正是因为“物质性生产行业”的定位,广电媒体始终没有被赋予产业的属性,而一直尊居“事业的宝座”。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服务业和各种非生产性产业的迅速发展,产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不再专指物质产品生产部门而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服务)及其可替代品(或服务)的企业群在同一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6]人们也开始对广电媒体进行重新定位,把它当作一个产业进行经营,经营的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节目经营、信息经营、技术经营、劳务经营、混合经营”。[7]因而,可以从产业的角度给广电产业下个定义:即生产、制作、经营、播放以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或提供广电文化服务为主的企业组织及其在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同时,“‘产业’是一个居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企业)和宏观经济的整体(国民经济)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既是同一属性的企业的集合,也是根据某一标准对国民经济进行划分的一部分。”[8]根据现行产业的划分标准,广电业属于第三产业。

2.产业化与广电产业化

“产业化是指社会生产劳动的基本组织结构体系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现代化过程。”[9]“对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一切有投入有产出、按照企业运行规则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业都可称之为‘产业’,都可以推入市场。所以产业化问题,是就资源的配置手段而言的。从微观的角度看,同时也是‘企业化’的问题;从宏观的角度看,也即是‘市场化’的问题。”[10]从人们对产业化的认识,可知所谓广电产业化,指的是“意识形态的广电媒体”向“产业经营的广电媒体”过渡的过程,也就是广电媒体的资源配置及生产方式的分工化、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从单纯的文化、精神生产事业的媒介单位沿着经营合理性的轨迹向企业状态过渡的一种现象过程。”[11]

3.我国广电产业化问题的争论

在我国广电媒体一直强调其政治属性,对于其经济属性的“产业化问题”好像成了个“观念”,十分敏感,人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回避这种提法。在传播学界,甚至有人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观点,也有人提出“广电媒体是产业但不应产业化”,而最新的观点是“既是事业,又是产业”[12]双重角色。而实际上,广播电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个“稀缺资源”,本身就具有产业的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原其本来面目,按经济规律办媒体也应是“政治家办报”的内涵所在,现在最大的政治就是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应把经济规律与政治理念完全对立起来,更不能人为地扼杀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而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但承认广电媒体是产业而反对产业化的观点也值得商榷,这种观点看起来是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二地分析问题,却有不合逻辑不顾实际的嫌疑。从逻辑上讲,如果广电媒体是产业了,当然不存在产业化的问题,提出“产业化”是因为我国广电媒体还不是定位在产业角色的现实困惑,要还其“产业”的面目,就得讲“产业化”。“双重角色”的定位是对转轨过程中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更是人们对现实的一种理想的期盼,同样是徘徊于政治话语的迷魂阵中,不敢“越雷池半步”,听使行政的使唤,背着产业规律而行,最终会使广电媒体步国有企业的后尘,陷入老化、冗员、低效的泥潭。对以上几个观点的分析实际上回答了广电媒体要不要产业化的问题。

4.广电产业的特性

不同的产业都有自身不同的产业属性。与一般的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农业和其他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相比,广电产业是特殊的产业,其产业特性应是广电媒体属性与产业属性相结合所决定的。因而,对其属性的认识,想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从产业角度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二是从广电媒体属性角度分析广电产业的特性。

(1)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主要体现为信息组织属性、利益组织属性以及控制对象属性。信息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所具有的收集、加工并传播信息的基本功能决定的,它是最本质的属性,使广电媒体相区别于其他社会系统,决定了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必要条件;利益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生存,在此基础上,广电媒体产生了获取经济利益的动机、行为以及追求经济过程中形成的运营机制。利益组织属性使广电媒体必须按照其他产业基本的生存方式生存,是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充分条件;控制对象属性是指广电媒体必然生存于一定社会环境中并且以信息传播为功能,成为国家、政府、意识形态的控制对象而被制约和监控,决定了广电产业的特性。用“‘利益—控制’平衡”模式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问题会发现:在这一模式中,利益和控制二者力量的对抗和平衡,造成了广电媒体的三种形态:利益力量强则形成广电产业;控制力量强则形成意识形态广电媒体;二者在某种条件下达到平衡时,则形成信息、利益、控制三种属性上都有鲜明体现的产业化的广电媒体,我国广电媒体正朝力量平衡的产业化趋势发展。

(2)广电产业的特性。a.文化性与商品性。广电产业首要的属性是其文化性,生产特定的“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必然植根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既然如此,广播电视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与文化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广电业的发展也折射出文化母体遗传因子所赋予的种种规定性。”[13]这种规定性正是广电业在发展中所应遵循的规律。当文化与技术和市场融为一体的时候,文化作为一种产业也在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又将广电媒体推向了市场,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凝聚着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样具有商品的属性,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文化性与商品性两者并不是广电业的“矛盾所在”,正是有“文化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使广电媒体有商品性的属性。b.公益性与盈利性。作为“准公共产品”,广电媒体应信奉“公共信条”,创造社会效益。“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惟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14]这个论述说明了广播电视业有别于其他行业。但这也只是广电产业的一个方面,广电产业更为突出的应是其盈利性,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广电产业被人称为“最后一个的暴利行业”。[15]在认识公益性与盈利性中,人们习惯把两者对立起来,总以为经济效益的利润最大化必然违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运行准则,而实际上,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只是广电业不同社会定位中的两个不同层次,两者在不同层次中要求不同,在同一层面两者的要求是一致的,没有社会效益自然就没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为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作用。c.意识形态性与相对产业性。从上文的控制对象组织属性可知,广播电视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是“权力的人”[16],总体现意识形态要求。因此,广播电视虽然具有产业属性,应按市场规律办事,但同样也有政治属性的内在要求和意识形态的运行准则,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中的规律运行,因而其产业化有很浓厚的意识形态的“烙印”,不可能完全产业化,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只能是相对的产业化。但市场具有神奇的力量,意识形态性并不能阻止广电媒体向产业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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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电产业的法律视角

对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和广电产业特性的分析之后,现在再从法律的视野来看广电产业的特性,实际上也是从广电产业的特性角度来讨论法律问题。一方面要讨论广电产业与法律规范问题,另一方面要研究广电产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前者实际是探讨产业化的规范问题,后者讲的是如何在规范中进行产业化。

1.广电产业与法治

以法治业是广电产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法对广电产业的产权关系、市场关系、利益关系、经营规则进行规范,保证了广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健全的法制还为广电产业发展创造健康、公正的外部环境,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广电产业的发展。没有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可能保障广电产业的正常发展的。以美国为例,当代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就是继承了美国法治的传统,以法治业“从一定意义上,又保证了美国的电子传播产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能居世界的领先地位。”[17]另一方面,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一词又经常被理解为依法办事。广播电视产业的运行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媒体权利与广电产业权利

“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18]媒体为争取自由,“历经被告到原告的历程”[19]。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美国1775年的《独立宣言》、1789的《宪法》都对媒体权利进行了规定。现在国际公约和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媒体权利,确认信息自由原则。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表述:“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20]是有关传媒的国际法进行分析、解释的基础和标准。在美国,媒体权利的法律渊源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人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21]这条法律被媒体广泛运用而成为一把有效的保护伞,是媒体权利最集中的体现。但权利总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正如英国法哲学家J·边沁(JeremyBentham)和德国法学家R·耶林(RudolfJhering)所主张的“权利的本质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权利的本质可定位于正当利益,或追求正当利益行为的合理依据。”[22]媒体既是“社会公共器”也是“创利大户”,随着以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并广泛应用于广电媒体,信息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媒体权利在产业化过程自然表现为一种产业权利,要求法律保护其产业利益,赋予法律权利,当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3.广电产业与产权

广电产业的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拥有广播电视”,即产权问题。什么是产权?我国法学界对产权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如认为产权是所有权;产权是物权;产权是经营权;产权是有关财产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现代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等。[23]“产权是具有明确归属的财产在运用中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它可以按效益最优原则进行不同安排,而这种安排将影响处于其中的不同主体的行为方式,因此产权是现代社会资源运用的规则。”[24]因而,产权问题是广电产业法律制度的基础,不同的产权制度产生不同的广电产业管理体制,也决定了各国广电产业发展的差异。在广电产业化过程,各国都以产权改革来促进产业化,也是用产权制度来保障产业化的成果。

4.广电产业特性与适用法律问题

由于广电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其产业特性决定了法律调整的方式方法与其他产业应有所不同。法虽然是“抽象的、普通的”,但不同的法律调整对象自然应适合不同的法律规范。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广电产业如何适用法律?这个问题实际包括了三个子问题,一是现行调整产业的法律规范广电产业能不能适用呢?正如上所分析的,广电产业有其特性,当然需要特别法或专项法律进行调整。但也不能排除一些法律对广电产业某一领域的适用,或者说对其个别业务的调整;二是要考虑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性,虽然广电产业的特性对法律有特别的要求,但现行的法律却没有特别的规定,“既定法律原则”会使广电媒体产业化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障碍;第三,实际上还得考虑法律局限性问题。在讨论产业法治时,人们常常认为法律是万能的,以法律手段代替了经济、行政及其他手段,这实际上是很危险的,也违背了法治的原则。

5.广电产业法律构建问题

这是讨论广电产业法律问题的归属点和最终目的,产业特性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其他法律问题最终是要通过构建广电产业法律体系来解决的。问题的对策就是立法,构建法律或重造法律。而广电产业法律体系除了上面所讨论的产权制度外,至少应包含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广播电视媒体属性的法律界定;二是广电媒体的管理体制;三是广电产业的政府管制问题;四是广电产业的市场运行规则;五是广电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法律协调问题;六是广电产业发展外部法律问题。

注释:

[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媒体集团化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年,第1页。

[2]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5页。

[3]孙国华、朱景文等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74页。

[4]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533页。

[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编:《广播电影电视法规汇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668页。

[6]国家体改委等编:《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页。

[7]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330-334页。

[8]王先庆著:《产业扩张》,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2页。

[9]李晓枫、柯柏龄主编:《电视传播管理实务》,新华出版社,2001年,第70页。

[10]吴文虎主编:《新闻事业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23页。

[1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媒体经营与产业化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

[12]刘宏著:《中国传媒的市场对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1页。

[13]黄匡宇主编:《广播电视学概论》,暨南出版社,2000年,第122-123页。

[14]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5页。

[15]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中外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财经媒体的市场空间》,载江蓝生、谢绳武主编:《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41页。

[16][美]JosephStrausbhaar,RobertLaRose著,涂瑞华译:《传播媒体与资讯社会》,亚太图书出版社,1996年,第34页。

[17]胡正荣著:《媒体管理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279页。

[18]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5页。

[19]张国良主编:《新闻媒体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1页。

[20][法]洛特非·马赫兹著,师淑云等译:《世界传播概览》,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9年,第306页。

[21][美]T·巴顿、卡特等著,黄列译:《大众传播法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4页。

[22]张俊浩主编:《民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7页。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3

我国电视业将迎接哪些必然挑战?

首先是总体规模过小和传媒竞争过密的矛盾。就其数量而言,我国已跨入世界数一数二的电视大国行列,但决不意味着赢得电视强国的赞誉,相反生产关系不明晰、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产出效益低下始终制约产业的市场化运作。二十世纪末全球100家大电视公司排行榜中,国内几千家电视传播机构只有中央电视台一家入围——且排名仅位于第57位,前20强全都被西方发达国家囊括。相对而言,中央电视台当年总收入为4.95亿美元,差不多只是排名第20位的意大利媒介设备公司(MEDIASET)当年财政收入的1/4,相距甚远。

与此同时,中央台和其他三级地方台之间,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之间,电视与广播、有纸传媒、网络传媒之间(特别随着潜在的有线传输网络的多功能开发和因特网的立体介入),都存在激烈的竞争。这是时展必然经历过程,电视传媒必须突出特色、适应变革才能顺应未来要求。

第二,大众传播服从“分众”传播,广播遭遇“窄播”,市场需求日趋复杂。当电视还是稀有品种时,中国电视采取条块分割,四级混合覆盖的方式进行传播,除了当作政治任务转播中央电视台的部分节目外,同业间好象铁路警察,各管一摊,玩好玩赖互不“过界”,受政策性因素制约,其他传统媒体一般也不会与电视展开竞争。但是,电视技术成本趋降及传输手段的不断完善,为当代电视机构急剧增加提供了可能,尤其为了追求投入的最大化产出而推广的“一台多频道”经营,省级台纷纷上星跨区域传播等做法,加速了国内电视业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化速度,导致原来相对稳定的受众市场和广告市场遭受严重立体冲击,这一速度明显超过一个电视台正常发展演变的经验沉积周期,一慢一快间整个市场不再是以条块分配,而是受控于以央视为龙头的“第一世界”,以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几家为代表的“第二世界”和一大批举棋不定的“第三世界”的全面作用,老地盘被打破,收视率成为划分新疆域的标尺。

还有,传统电视理念受到挑战,管理动作体制亟待改善。“电视是一门艺术?还是一种娱乐方式?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信息平台?”业内无休止的争论反映不同类群对电视功能的理解,一定程度上它们反映了这一类传媒在各个时期所担负的不同历史使命。指导我们从业者的“一维性传——受”理论认为发生传播关系的双方一边是传播者,一边是接受者,自然传播者是主体,受者处于被动地位。这种基本理念奠定了许多国家的电视媒介基础,也包括我国的规则设置。但随着以图文电视、交互式电视、网络电视为外在表现形式的新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一维理论开始被打破,次新型的互动式、多向式传播引起注目,这是一种革命而不仅仅是变革。对此,各地电视台进行了卓有建设意义的探索,广电系统加强多样性的体制改革尝试,无论是从前的厅台分设,还是台局合一,有线无线合并,甚至有待尝试的台际联合都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但能否根本改善多数电视媒体难以解决的投入产出比不合理问题,会不会造成新的自立性削弱和“免疫不良”,都是日后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相对于其他媒体而言,电视业相当于一艘搏在浪尖的巨型航船,高科技、高投入和使命感要求它的抉择必须求稳求胜,不能隐含不确定因素。竞争与动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电视业如何化压力为动力,更新观念,转换机制求得生存发展,关键也是唯一出路就是经营。

1、在观念上树立产业意识,坚持计划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最进步的观点认为:电视台作为一个产业单位承担双重任务:既把持舆论导向,又担负经济创收职责,前者是使命,后者是手段,这两个轮子一起转动才能保证电视产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良性产销。

经营,即生产销售的筹划与管理。对于创造推广一类特殊精神产品的电视台而言,走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就是坚持导向性宣传报道上的计划性与节目生产方式的市场导入。正确的导向作用应集中体现在重大宣传活动或重大选题的组织上,同时也渗透在日常性的娱乐、服务节目,鼓舞民众建立起正确的信仰观、价值观和消费观,宣扬一切符合党和国家、人民利益和有利于社会稳定、繁荣、进步的东西。我们时刻都追求这种传播效益的最大化——说到底,就是在优化经营方式,创造出源源不断的社会财富。所以坚持导向与紧抓经营两者是统一的,个别主张非导向不抓或者有了经费再抓导向的做法,都是片面而危险的。[page_break]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4

一、紧扣一个中心,强化发展支撑

旅游产业是朝阳产业,是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首先要坚定做强旅游产业的信心,培育旅游亮点,提升旅游竞争力。我们将依托光雾山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紧扣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这个中心,培育精品景点,健全接待功能,丰富旅游内涵,不断强化旅游产业支撑。

(一)精心培育精品景区。围绕AAAA级景区景点建设方案和光雾山景区总体规划,结合资源实际,集中力量打造桃园奇峰幽谷景区、大坝原生态景观区,逐步开发十八月潭、小巫峡、神门石林景区,精心包装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开发山水画廊观光游、水上运动游、攀岩探险游、特色购物游、休闲健身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游人参与性项目,完善香炉山、黑熊沟等精品景点,配套观光休闲设施,着力把桃园景区建成观光休闲度假区,把大坝景区建成养生休闲度假区,吸引八方游客慕名而来,依靠景观知名度增强旅游竞争力。

(二)着力提升接待能力。按照“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积极建设、规范管理”的要求,集中力量建设桃园月琴坝、大坝、铁炉坝三大旅游接待区,提升游客承载水平和综合接待能力。全面改造升级景区及县城宾馆饭店。从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争星升位入手,提高接待档次。积极建设民俗文化村落,包装打造购物中心,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精心规划建设休闲娱乐设施,满足游客购物娱乐需求。深度挖掘旅游文化,开发包装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红军文化等个性文化,赋予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接待品位,依靠优质服务、热情接待留住客源、吸引人气,增强旅游竞争力。

(三)切实加强宣传促销。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在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广泛运用宣传促销手段,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对旅游品牌、旅游形象、旅游产品、旅游线路进行统一策划、统一定位、统筹管理、打捆推介,提升促销实力。坚持效益分析论证原则,结合客源流向,锁定主要旅游客源地、新兴客源地、潜在客源地,集中宣传、重点促销。拓展促销渠道,全力办好中国?四川光雾山红叶节,积极参加国内旅游节会,建好旅游信息网站,积极发展客源地旅游商,不断扩大光雾山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光雾山建成国内旅游目的地,为壮大旅游产业奠定坚实的客源基础和市场基础。

二、围绕两大主题,搭建发展平台

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是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必备的硬件条件和基础工程。我们将紧紧抓住灾后重建的历史机遇,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着力打造“山水相依、贴水成街、枕河而眠”的山水生态旅游城市,搭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平台。

一是配套完善城市功能。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科学编制县城建设规划,以朝阳新区开发建设为龙头,以崔家沟小区建设为亮点,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紧紧围绕建设山水生态旅游城市目标,按照适度开发老城、纵深推进新区的要求,年内完成沙溪坝廊桥建设,全面开工简家坝廊桥、梓桐宫大桥、南门口大桥、中咀大桥等城镇桥梁和县城堤防恢复重建。加紧实施古街、古物、古俗“三古”商业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巴山游击队纪念馆等朝阳新区二期工程,积极建设体育馆、公山中学、光雾山中学项目,加快实施S101线绕城公路建设,全面拉大城市框架,培育城市亮点。配套完善水、电、路、气和市政公共公益设施,增强城市功能,努力把南江县城打造成集旅游观光、商贸、物流、文化、教育为一身的特色县城。

二是致力改善城市环境。坚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纵身推进县城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游县城。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城的原则,重点抓好两区(新、老城区)、两道(光雾山大道、米仓山大道)、两路(滨河路、城北路)、一街(上下河街)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坚持规范经营、规范停放,营造洁净有序的环境,加快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大力实施引绿入城,绿化大街小巷,绿化城周山头,绿化沿河沿岸,建设园林县城。大力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对县城干道河道、桥梁山头整体亮化装饰,提升夜景美感。全面开展污染防治,逗硬落实新上项目“三同时”环保制度,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截断污染源头,留住一江清水、守住一方净土、撑起一片蓝天,筑牢旅游城市的环境基础。

三、突出三个强化,集聚发展合力。

创建光雾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将积极整合资源,着力强化政府引导、行业主导、市场推动三大功能,集聚合力推进4A创建工作。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5

(1)三级矿量严重不平衡。矿山经过近几年的大规模生产,过去地质队提交的资源量及自已勘探出来的矿体基本开发完毕,但是,由于在不同年代、不同时期开采,也因为入选矿石品位要求不同而导致同一个地点多次回采也未能做到回收干净,留下许许多多边残矿柱。又由于矿山地质管理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所以,导致三级矿量严重不平衡:几乎每一个矿体都进行回采,但是,每一个矿体也没有完全回收干净;既没有存窿矿石,备采矿量也不足。

(2)提升能力有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0t,而现在需要达到1500t,所以,除主井外副井也需要提升部分矿石。矿山生产规律是矿石量增加的同时,掘进废石量也相应增加。为缓解矿井提升压力可以采取废石不出坑的办法解决。但是,矿山几乎每一个中段都有空区,然而,每一个空区又不能进行充填,因为,矿体尚未回采完毕。

(3)留下大量空区有待处理。矿山经过20多a大规模开采,至2009年累计采出矿石量约510万t,自上而下16个中段形成各式各样采空区体积近200万m3。除2001年发生一次空区大面积冒落而塌通地表之外,目前未见明显地压显现现象。按资料[5]介绍,如果这些空区不及时处理,将要发生地压现象:小的产生岩块冒落,大者可能导致岩层移动。采空区如果连成一片并长时间存在,那么,发生岩层移动的现象不可避免,这是中金集团辽宁二道沟金矿近年发生的事(早期开采走向与倾向长度数百米陡倾斜1#含金石英脉矿体,主要采用浅眼留矿空场法于2006年8月地表塌陷成一个直径25m、深度17m以上的大坑)[6]。该矿2009年末在100m中段也发生一次空区矿岩冒落百余吨的现象,但未造成安全事故。

(4)作业中段多。矿山过去主要集中在地表以上的平硐开采,现在老系统(162~25m中段)主要为残采,提供的矿量有限;出矿主要集中在-80、-105、-130m等几个中段。但是,一个矿山上下十数个中段同时作业者不多。

(5)规划性欠妥。矿山生产应具有较长远的规划性,尤其是在地质资源比较充裕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一般来说,矿山生产,掘进先行。但是,该矿在这方面存在问题多多,施工能力富余而施工地点不足;导致目前矿山生产非常被动。上述这些,除了客观条件之外,主要还是主观因素:即矿山生产管理工作极需加强。

2矿业公司近期实施计划

2.1强化地测工作

正如上述,该矿虽然是一个具有20多a生产历史的黄金老矿山,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而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主要表现在三级矿量没有完整而真实的数据、采矿损失贫化没有具体指标、未能及时并按规范进行生产勘探、采场测量验收未能符合技术标准等。

2.1.1地质工作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该矿于2010年3—4月请来一位黄金系统著名地质专家做具体技术指导,以改变过去那种非规范的不良作风,逐步做到矿山地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此,这位老先生曾多次专门指导,从地质作图编录基础工作入手。

(1)介绍黄金矿山三级矿量的重要性及其计算标准、计算步骤、计算方法、技术要求等,也就是从计划经济年代一直沿用下来的地质块段法(矿体分矿块、矿房、矿柱包括顶底柱、边柱和间柱)的计算标准而分中段分矿体单独计算,综合汇总,以摸清整个矿山的家底,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地质方面的首要任务或首要工作。

(2)过去多年一直沿习单独由地质技术人员做中段开拓系统设计,由于多种原因而厚大矿体未能做到脉外开拓,导致目前很多中段运输通风排水巷道布置于矿体中,不利于现在残矿规划回收,不是主要运输巷道需要改道就是留下永远不能回收的矿石损失。为此,首先在-155m新开拓中段主要运输巷道发现穿过矿体处要马上改变为下盘脉外,其距离不小于10m;其次,上部中段需要一个一个中段分轻重缓急地逐个落实;最后,中段开拓设计应该由地质与采矿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完成。

(3)该矿由于发展太快很多矿体来不及探矿就开始采矿,未能做到探清矿体之后而规划设计,导致损失很大。所以,按照该矿地质勘探网度做好生产勘探工作,一定先探后采,探清再采,并要大力提倡使用坑内钻机控制矿体(包括中段水平和倾斜空间位置),减少废石运输提升,并且这项工作需要马上落实。

(4)采矿损失贫化计算与汇总由那个部门与那些人员负责,需要落实并要认真执行,这项工作要在该矿采矿方法试验采场做出榜样。

(5)为了加快探矿进度,也为了减少掘进工程量,大力提倡采用地质钻机代替坑探:就是说在-155m中段必须保证EW2个主要运输巷道每天都安排掘进工作,开拓工程以主干巷道为主,探矿巷道为辅:其他穿脉探矿工程不一定需要把其探清,可以每1条(50m)勘探线施工10~15m之后,以后由钻机先探,不论50m还是100m长度,如果发现有矿体再进行坑探;如果上部中段有矿体的勘探线可以加密至25m施工1个小穿;上部中段那些回头探矿工程也是如法炮制。该矿生产探矿主要使用100或200m坑内钻机;如果不敷使用,可以再购买,并且,需要保证钻机的完好率;同时,应该成立专门的勘探队伍,增加钻机数量,扩大钻探队伍,培养操作能手,增强技术力量,或需要配置专门的设计、施工、编录、验收、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2.2.2测量技术

测量技术当前的主要工作如下:

(1)逐步规范采场验收工作。必须做到采场分层回采分层验收,使用经纬仪、手持激光测距仪或钢尺、皮尺把采场所有特征点、拐点、边界点测量准确,并测量分层回采高度,做出分层平面图,计算分层回采矿石量,而且,由于在采场验收期间有地质技术人员作图编录,采样化验,可以计算出分层采矿损失贫化;在整个采场回采完毕之前,每一个月只能预报采场采出矿石量,当整个采场回采完毕验收后,才能一次计算整个采场回采矿石量并把过去预报数字填平补齐。这样,也可以把整个采场之采矿损失贫化数字提供准确;并且,以后要逐步规范这样的采矿验收制度,采场采矿量准确数字以测量验收为主,记车数为辅。

(2)提供老采区(残矿体)完整测量资料。根据地质技术人员提供的残矿资源情况,当前需要规划一下所有残矿回收总体安排:其原则方法:①先大后小、先易后难;②自上而下、先远后近;③先示范而后推广。据此,测量人员按照矿山总体规划要求而提供某一个中段某一个矿块大量的1/200图纸资料,包括平面图、纵剖面图、横剖面图以供采矿设计之用;这项工作可能需要地测技术人员通力合作,或需要集中人员突击完成。

(3)提供各种合格图件。这里包括1/2000的矿山开拓平面图,由地质技术人员把每一个矿体及其勘探线标注清楚,供每一年做下一年度采掘工程设计,为做好年度计划服务;1/500单个矿体平面图与相应的剖面图,为矿体做规划设计之用;1/200矿体平剖面图,做矿体施工设计用。在这里,测量技术人员只能提供图件,包括完整而准确的井巷、采场之轮廓线、高程点,地质技术人员需要在其上添加矿体内容。

2.2搞好残矿回采

残矿回采是该矿一项比较长期的技术工作,由于历年来矿山快速发展导致目前上下10余个中段都没有1个达到关闭之标准,必须实事求是地面对并应采取一些技术措施加以减少,逐步做到以正常回采为主,残矿回收为辅。该矿从162m中段至25m中段是建矿初期形成的老采矿系统,其开采时间最长,现在还进行残矿回收。老系统的空区状况调查(不完全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中小型残矿多,大型残矿少。此外,新系统也有许多残矿等待回收[7]。

2.2.1残矿回采原则

残矿回采是矿山生产的一项特殊工作,相对正常采矿而言,其制约因素多,挑战性强,安全压力大,在选择回采区域及选定回采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第一。残矿回采堪称虎口拔牙。确保安全是残矿回收工作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地测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确定方案和具体施工时,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

(2)效益优先。回采残矿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回收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因此,应准确提供矿体品位资料,根据当前保本开采品位来圈定可采矿段边界,尽可能多地采出有用矿石。

(3)统筹规划。每个矿块的残矿回采要一次性规划,合理确定回采顺序,使各残采点、正常回采矿段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兼顾,相互衔接,防止顾此失彼,留下安全隐患,尽量不给邻近残采或下中段正常开采留下不安全因素。

(4)先易后难。在兼顾大局的情况下,宜先易后难,并优先回收价值高的残矿,有利于增强信心、增加效益并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顺利回收其他资源打下良好基础[3]。

2.2.2残矿回采方法

江西金山金矿总体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从多年已回采完毕的矿房情况来看,除近地表采空区有部分产生塌陷外,其他采空区稳定性良好,未见大面积垮塌现象。特别是俗称硅质岩类型矿体的采空区,其部分矿房跨度达17m而其顶板至今稳固,并每个中段都有几个面积超过2000m2的空区。由此可见,对金山金矿矿房跨度,应突破以前8~9m的陈规,空区面积也不能郁于数百平方米,采用岩体力学及弹性理论等进行再认识。具体的规划步骤如下:首先,在短期内由生产矿长召开一次地测采工程技术人员联席会议,讨论与落实需要近期(1~2a)回收之残矿体,并做好整体规划,根据上述原则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自上而下安排每一个中段每一个矿块提供地测资料具体时间、残矿回收规划设计时间、施工图设计时间,并用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在案,逐步检查落实;其次,由一个高级职称采矿技术人员先做该矿块整体规划设计,然后,再由有关人员深入讨论、反复研究,确定矿房矿柱划分标准、回采先后顺序、采矿方法、底部结构、凿岩爆破器材、矿石运搬机械、通风方案等,在这里既要考虑使用浅眼落矿,又要考虑中深孔落矿,并应主要利用中深孔落矿技术,减少安全隐患;方案中既有利用掘进废石干式充填系统也要有分级尾砂充填系统,或考虑采用自然崩落法充填空区,或考虑留永久矿柱支撑空区,或采用崩落与钢筋混凝土联合封闭空区等等。总之,该项设计要有采空区处理技术。采空区的处理原则是:统一性、及时性与合理性[8];其处理方法是撑、充、崩、封四大类取其一[9];这些问题讨论通过确定之后,最后,由最初设计者完成施工图设计:一般来说,大力提倡电耙溜井出矿,最好使用电耙装车台出矿,少用或不用装岩机出矿。施工图经有关人员审查确认签字并实施。如果每年做5~6个或更多并有许多小的残矿回收设计,再过一两年就会改变整个矿山生产被动局面。

3矿业公司中长期规划意见

3.1关于关闭作业中段设想

根据《岩金矿山地质和测量工作条例》,关闭作业中段的原则与要求如下:

(1)老系统区段地质资料收集基本齐备,矿床地质构造、矿体分布及其地质条件已探明,中段资源已查清。(2)临时关闭区段矿体已探清,两翼及下盘也进行了相应的探矿工作。

(3)按矿山现有采矿技术水平,该区段可供利用的矿产资源已采尽出光。

(4)矿柱、残矿已按设计要求补采并出尽,损失矿石的数量、质量、损失性质及原因、分布等均已查明,并证明确实无法回采。

(5)需永久保留的地质、测量、采矿技术资料已整理,存档备案[10]。

3.1.1关闭作业中段目的意义

关闭作业中段目的意义非常明确:它就是压缩作业中段,回收有关材料、设备,减少能源消耗,消除隐患,做到安全生产。在关闭作业中段这个问题上,需要有一个在大型正规黄金矿山工作多年、实践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地质高级技术人员做技术顾问。

3.1.2关闭作业中段几点设想

上述已经对于这个问题做了某些阐述,由于矿山发展了,技术力量充裕了,社会与时代进步了,现在关闭作业中段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在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①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即要求在2~3a关闭老系统5个中段,3~5a关闭约10个中段;②要成立一个专门领导小组,由生产矿长牵头,其成员包括地质、测量、采矿、安全、管理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明确计划,落实具体时间,完成必要工作量或工程量;③自上而下,不管难易,全力以赴,必须办到;④关闭中段与残矿回采相结合,关闭作业中段与矿山生产相结合;⑤采取一些特殊政策措施,如增加成本、提高单价、奖励政策等;⑥是否考虑利用单独选矿系统处理这些低品位矿石。

3.2加强矿体赋存规律研究

矿体赋存规律研究是矿山地质技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日常生产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一个负责任的技术人员只有做好这份起码工作才能完成矿体生产勘探与应完成内业资料整理,提交可以进行采矿设计的地质资料,包括合格的图纸和说明书。

3.2.1生产勘探与地质勘探的关系

矿体生产勘探必须按照规范、规程标准进行,过去没有那么做,亡羊补牢现在为时也不晚。它所布置的坑道工程应与采矿采切工程相结合,为生产所利用;如果25m×25m的勘探网度还未能控制矿体形态,那么,必须再进一步加密至12.5m×12.5m。正如上述,大量生产勘探工程主要还是采用地质钻机进行。就是说,以后的探矿工程以机探为主,巷探为辅。必须长期坚持这一原则,这一点绝对不能含糊。地质勘探是矿山地质工作又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在地质队提交储量之外,也是在矿山生产范围之内的找矿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加强矿体赋存规律研究,采用以矿找矿的方法:或在矿体走向延长的边部,或在矿体倾斜延伸方向两端,或在无矿天窗部位,或在构造带变化处,或在断层导致矿体错失并通过研究预测而在不同中段找到错失矿体,尤其是需要认真研究该矿富矿囊的赋存规律等。据资料11介绍,Ⅱ2带是产于Ⅰ带之上,厚80~150m,在与Ⅰ带过渡部位糜棱岩R、P裂隙及千糜岩片理间常有含金石英脉分布,亦应为找矿方向之一。如果发现富矿囊,不论大小,对该矿生产将起到非常良好的作用。我们将出台政策鼓励地质技术人员,发挥聪明才智,增加地质储量,找到黄金,给以奖励;数量巨大,实行重奖。

3.2.2加强矿体赋存规律研究

金山金矿床严格受剪切带控制。金矿体赋存在剪切带应变中心部位超糜棱岩-糜棱岩-金矿化带中,矿体与矿化围岩为同一地质体,矿与非矿靠样品圈定。矿体形态以似层状为主,透镜状次之,产状与主剪切面平行,舒缓波状延展。矿床范围内共圈出矿体10个:其中V1、V2、V7、V8、V9、V10产于金山-朱林韧性剪切带应变中心超糜棱岩-糜棱岩-金矿化蚀变带(Ⅰ带);V3、V4、V5、V6产于阳山韧性剪切带应变中心带中。V1是矿床主矿体,分布于337~328线,走向控制长1910m、倾向控制延伸1480m(180~-200m),总体走向NW~SE,倾向NE,平均倾角29°,矿体最大厚度26.87m,平均厚度4.16m,品位变化大,单样最高可达千克/吨,一般(1~10)×10-6。矿体在剪切带陡坡处较薄,而在陡坡两端膨大而成为厚矿段,厚、薄矿段呈弧形条带以100~150m间距相间出现。其中富矿段的空间定位受更次一级构造的控制等[12]。

3.3做好空区充填准备

采空区处理也是今后一项重要工作:①可以及时处理空区,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做到安全生产;②可以极大地增加尾矿库的库容,有利于矿山生产发展;③可以减少环境保护压力,减少增地面积,即可以实现中金集团的承诺:决不在任何地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从事黄金生产[13]。

3.3.1采空区基本情况

历年来该矿主要采用浅眼落矿不规则房柱法回采,自1987—2009年累计采出矿石量约510万t,形成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采空区约200万m3,分布于+162~-80m各个中段。

3.3.2分级尾砂充填工艺

正如上述,采空区处理方法有4大类工艺,采取何种工艺最合理、最简单、最经济、又能够解决问题就应该分类型确定。鉴于该矿目前生产状态和基础条件,使用选矿分级尾砂充填空区是一箭双雕。尾砂充填优点是充填料用管道输送的效率高,能力大,充填机动灵活,尤其是空区嗣后充填不影响矿山正常生产。缺点:①需要建立尾砂分级和充填输送系统;②充填工艺技术管理要求严格;③增加井下排水量;④水泵房需要建设排泥设施。分级尾砂充填空区的步骤如下:完善尾砂充填系统,管路按要求安装到位,建立尾砂充填车间,采空区安装泄水装置即采空区有关巷道构筑泄水隔离墙,采空区分级尾砂充填[14]。

4结语

通过上述对该矿目前生产情况具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关键,分轻重缓急阐述了目前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与步骤:即重点是地质,其次是采矿与测量。如果地测采3个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同心同德、联合攻关,一定能够在短期内解决该矿生产存在的大部分问题:即如果每年有5~6个大矿块和更多小矿块(残矿体)进行规模化回采,那么,采矿、出矿应该不成问题。在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其他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如果尾砂充填系统解决之后,当遇到高品位厚大富矿段可以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分级尾砂充填或分级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那时,该矿不但增加一种新型采矿方法,而且,还可以极大地减少采矿损失贫化,提高出矿品位,增加企业效益;因为,一般来说,该矿几乎每年都会有这种富矿囊出现。

产业管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装饰性元素产品体积审美疲劳DIY历史的反复

对工业产品外观的美化在现代产品设计中是决定一件产品能否受市场欢迎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消费群体日益年轻化和人为计划废止制度不断提前化的今天。

在当今的世界,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的工业化程度也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工业产品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于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各种各样的现代工业产品所“包围”。而消费大众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用挑剔的眼光打量着身边的这些产品。这样就促使工业产品的生产者想方设法地提高自己产品的质量和改进技术,降低价格,并以此来和其他的同类产品生产者相竞争。但在信息技术和科技进步的现代,大多数的工业产品在各个方面都日益的“同质化”,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变的越来越小。而今天的消费大众已经厌倦了长期面对传统或统一的产品外观,求新求变的心理在人们中普遍的存在。这样就使得工业产品外观的装饰性元素被越来越多的展现了出来,成为左右一个产品设计上是否成功,是否会受到消费大众青睐的重要因素之一。

工业产品的外观装饰性因素有哪些,它受到产品自身哪些方面的影响,又是什么因素促使它如此被重视呢?这些都是值得产品生产者和产品设计者思考的一件事情。

一、工业产品的生产的目的性与装饰性元素

要探讨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相关问题,就必须先在概念上清楚哪些产品是工业产品,什么是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又是哪些工业产品需要运用装饰性的元素。首先工业产品在生产技术上是区别于一般手工业制品的,是大工业化生产和机械化的产物。在生产过程当中实现了生产管理和产品零部件的标准化。其次工业产品的生产有其特定的目的性,它是以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需求为生产的目的。产品的使用功能的实现依附于技术和物质条件;而产品的精神审美的功能则要靠产品的装饰功能来实现。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的使用与否,装饰性的是繁是简要由该工业产品生产的目的性来决定。

在众多的工业产品当中也并不是都需要应用装饰性元素的,是否应用装饰性元素主要还要依据该类型产品与人类个体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关系是否密切。也就是是否以产品具有物理上的使用性和精神上的愉悦性来满足个体或群体的需求。例如一些同样是工业产品但不具有以上属性的产品可以不考虑其装饰性元素或者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应用。以武器为例,武器的设计和使用和人类历史的进程几乎是同步的,它的设计和使用有其特定的目的性,即治他人于死命和保护自我。所以其装饰性元素是可以不予考虑或最大限度的被减少的。近现代武器设计史上一个著名的例子是1851年英国的“水晶宫”世博会上一举成名的美国柯尔特“海军”型左轮手枪,它在实现产品的功能性上达到了极至,而全无装饰性元素。当然一些为体现使用者身份地位和财富的特殊设计除外。

另一些产品如农业设备、工业机械等虽然也是工业产品,具有物理上的使用性,但和人们自身个体或群体的精神愉悦性关系并不密切,因而也可以将其装饰性元素忽略不计或者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应用。

二、工业产品的外观体积与装饰性元素

一般来说,一件工业产品的造型、装饰元素(色彩、材料肌理、图案等)都要依附于产品的一定形体体积来实现,脱离了形体体积的载体,装饰性的元素的实现和充分发挥是受到制约的。

例如,一个电子计算器所使用的“纽扣”电磁,由于它的体积微小,所承载的装饰性元素必然会减到最小。当然,这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其产品的价值所决定的。不过体积较小产品也并不都是必须减少装饰性元素,有些体积小的产品却必须在装饰性元素的应用上下大工夫,例如香水的包装物和容器的装饰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再让我们再来看一看一些较大体积产品的例子,从中也会有一些体会。如家用的冰箱、电视机在界面设计上就有更大的空间和多种的形式可供应用装饰性的元素。可以从最基本的材质、色彩入手;也可以从功能形态、界面构成上寻求变化。

产品的尺寸分为实用尺度、舒适尺度和心理尺度。合理的体量感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装饰性元素,在一些情况下心理尺度被凸显了出来。例如在中国的唐代是以女性的身材丰盈为美;而之后的宋代以女性的杨柳细腰为美;到了明代富贵人家以女性小脚为美,既“三寸金莲”,这种审美风潮一直延续到清代。这些都是不同时代人们对于体量感所带来的审美感受的不同理解,这一理解也被延伸到了同一时期的工艺品和其他制品上。如中国的明清家具,明代家具以人体基本比例为依据,体量适中,而到了清代,家具的体量感有所增大,特别是身份、等级意识被与家具的体量相关。现代的工业产品从某种程度上也继承了这一特点。德国和日本两国的工业产品在世界上是闻名的,德国工业产品是以优异的产品质量体系而被公认,同时产品的体量感很强,给人以心理上的安全感。而日本工业产品则是以做工精细小巧而著称,其产品的体积往往较小。这些特征从两国所生产的汽车上也能够得到反映。

由此可见,工业产品的外观体积本身也具有装饰性元素的一些基本特征。

三、产品的价值与装饰性元素

一件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繁与简还与该产品自身的价值有关。例如还是以电子计算器上所使用的“纽扣”电磁为例,由于它的价值很低,增加装饰性元素就要增加生产的工序和材料成本,所以其装饰性元素必然就会减到最小。产品价值大的工业产品有理由,有更多的资金来进行造型的美化、材料应用研究和外观装饰的应用。

四、大众心理对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影响

大众心理层次的需求对于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的应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喜新厌旧”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也可以说这种本能是人类社会之所以进步的思想动力。在对待身边工业产品的态度上人们更是如此,不同时代消费群体对于工业产品的外观和依附于其上的装饰性元素,理解和喜好是截然不同的。

曾经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大哥大”移动电话,体积“巨大”、外观粗糙,样式单一,在使用和携带上也都不方便。像这样装饰性元素全无的工业产品本应该不被人们看好才是,但却受到当时人们的追捧,这是很值得引起我们思考的一件事情。在当时消费大众的审美情趣已经有了相当的提高。特别是青年人更乐于追求时尚,欣赏和购买具有新功能有,有很好装饰性的工业产品。“大哥大”这类产品可以说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功能主义产品的典范,但却成为当时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也成为了一种时尚和前卫的代表。现在看来它是如此的丑陋,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产品的装饰性元素的看法是受到心理需求影响的。将时间转换回今天,我们又看到了似曾相识的“面孔”,新一代“大哥大”又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除了在技术和功能方面与当今流行的手机一致,产品体积缩小到更适合人的把握外,在外观上还是基本保持了老式“大哥大”的基本特征。简单按键和小屏幕的显示器和毫无装饰的黑色机身,确实给人能给今天的一些人以震撼,这也许就是年轻一代所追寻的“酷”吧!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年轻的消费群体对于标准化的工业产品的装饰性元素感到不满,而进行再加工的,这也就是今天风靡世界的产品“DIY”。“DIY”可以被翻译成“自己动手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可以被理解为人类进入“后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工业产品规模化、标准化以后产品虽然在使用功能上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但是在产品的审美情趣上却过于单一和缺乏个性差别。使人们感到“审美疲劳”。特别是对于现代工业产品的第一消费群体——年轻人。他们越来越追求自身生活的个性化,喜欢在各个方面表现自我,紧跟时尚。“DIY”正适合了年轻一代对于自我审美的个性需求。于是工业产品被进行了“第二次设计”,设计的重点在于对原有产品外观装饰性元素的个性化改造上。例如时下风靡世界的“手机DIY”,“汽车DIY”等。从以上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大众心理对工业产品装饰性元素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这一影响同时也反映出产品设计思想上也存在着历史反复的问题:从工业革命前的“为装饰而装饰”,到工业革命初期的“为装饰而设计”,再到十九世纪末艺术与手工艺运动所倡导的“为设计而装饰”,最后发展到今天的“为设计个性而装饰”,产品装饰形式上的“繁与简”经历着历史的轮回。

五、工业产品的材质与装饰性元素

现代工业产品在材质方面的表现力从未象今天这样富余表现力,并且还深刻地影响到产品的装饰性元素。在二十世纪20年代第一把以不锈钢为主要材料的钢管椅在德国诞生的那一刻起,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新的材料比传统的材料如:铁、木材、布、皮革更富表现力,更富于装饰性效果。另一种材料——塑料的诞生使产品在功能和结构上变得更完善,装饰性元素上的表现力也更强了。今天的塑料已经可以被赋予玻璃的特性,材质和纹理处理的像木材一样,泡沫具有了记忆能力。事实证明新材料的出现和应用总是能够带给人们新的惊奇和新的审美感受。靠新材料设计师们更容易实现一些材料机理效果、色彩对比效果、物理和化学变化效果,甚至是光学变化效果的控制。从而将产品的外观引入更多更新,更有趣味的装饰性元素。

当今设计界共同追求的理想设计理念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所应该做到的就是最大程度的满足人类不同各个体的需求。这与大工业化的工业产品设计、生产背景存在着矛盾。如何在工业产品标准化的前提下突出个性差异这是值得每一个设计者思考和探索的事情。一些可变性装饰元素的应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在产品的外观材质上模仿自然形成的木纹纹理、无意识性的机理变化等都是很好的尝试。

今天的人们在生活中所接触到的信息量是空前的,而且今后还会变得更多。各种各样的思想意识和不同的审美情趣都会反映在新的产品设计当中,认识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把握好产品设计过程中装饰性元素与其它元素的相互关系,对于产品生产者和产品的设计者来说无疑值得重新进行一番审视。

参考文献:

[1]李砚祖《产品设计艺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2]{美}普林斯顿建筑出版社编《材料的处理》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年9月

[3]何晓佑谢云峰《人性化设计》江苏美术出版社2001年8月

作者简介:籍贯:辽宁民族:汉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工业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