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评职称论文范例6篇

中学评职称论文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1

关键词:职称 学术 量化标准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4)4-0270-02

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是人事工作中一项十分复杂和重要的工作,该工作政策性强、纪律性强、受众面广, 是否做到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关及到广大教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切身利益, 也关系到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对推进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尽管我国目前已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职称评审制度, 但在具体的执行中, 却反映出一系列的问题和不足, 例如缺乏缺乏对论文审查的科学制度, 人为参与对评审结果影响严重、评审过程不公开透明等问题, 使现行职称评审工作缺失了一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本文针对职称评审工作中现存的问题及现象, 作些粗浅的分析, 并提出改进的初步构想。

1 存在的问题

1.1论文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1)重数量、轻质量。论文不仅作为职称评审重重要评审参考条件,还规定了数量,如果没达到文件要求的数量, 就没有申报的资格权限。这就导致为了能尽快晋升职称, 想方设法写论文, 只管数量、不顾质量。用的数量来权衡学术水平高低, 形成了论文越多越好的误区。由此很多教师论文数量上去了,可是质量大多是滥竽充数。(2)缺乏对论文审查的科学制度。以论文考量学术水平高低必然有所弊病,这就需要评审机构在考量论文时形成一个科学的方法,尽量做到论文评审的科学性。

1.2在职称评审中存在假冒伪劣

现行职称评审政策中,对各类各级专业技术都有一定的定性与定量的要求,这对于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是为了争取评审职称,一些人盲目追求数量,如自己花钱出书、论文等早已不是新闻。

1.3任职资格评价体系不尽合理

重硬指标, 轻软指标。职称评审中对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论文等硬指标易把握,对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业绩等软指标较难把握,特别是不同专业的工作水平和业绩,难以用统一的指标权衡。传统的评委投票透明度不高,导致评审尺度不好把握, 这样就给评审埋下了隐患。水平、能力、业绩等软条件也难以通过一定的标准体现出来, 很容易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

1.4人为因素的影响

在职称评审中有几个环节,基层单位初评、公示、推荐,上一级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最终大评委会通过,每个环节都要进行民主投票,但其中难免有一些评判者把个人恩怨掺杂其中,以个人的兴趣、好恶来决定投票结果,在这种人为因素参与其中的情况下,评审结果难免会有一些偏颇。

1.5重科研, 轻教学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论文、著作和主持教科研项目的数量都有明确要求, 但对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和学生评议等没有体现在其中。学术水平仅是职称评审的一个重要把握条件, 但不应该是决定性的条件, 学术水平只是反映学术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 它不能反映出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教学质量情况。另外,学术水平的数量与学术水平的高低也没有必然联系。有些教师对教学工作敷衍了事,把很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编写著作和论文中,仅是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去准备材料。重科研、轻教学,导致结果就是成果多者上、成果少者下,最终搞科研者名利双收、重教学者劳而无功。很多教师不愿多上课、不愿专心认真上课,导致对教学不重视,安心搞教学的人越来越少,长此以往必然影响教学质量, 影响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 对策分析

鉴于现行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所反应出的上述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发展,严重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因此,为了规避职称评审中的疏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消融现行职称评审制度所导致的问题。

2.1论文方面

(1)不硬性规定论文数量,而应该将课时量、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督导评议等和教学息息相关的指标定为必要指标。这样不仅可以促使教师乐于教学,而且能自觉地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2)建立论文的科学评审制度。职称主管部门应建立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然后将所有职称申报者发表的文章公示权威网站上,让全社会参与监督;要求每个专家对申报者职称论文进行实名评论,使专家在评审中受到监督。

2.2严格参评者申报材料审查

要加大审查力度,既要严查学术成果的数量、质量,也要审查其真伪,想方设法摒弃评审中的假冒伪劣现象,提高职称评审公平性和含金量,维护职称评审的严肃性。

2.3细化量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要认识到制定细化量化标准是评审工作走向科学化的基础。要尽量使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抽象的难以量化的软指标具体量化以易于操作,便于衡量。建议将评审指标分解为学历、资历、论文、教科研成果、工作数量和质量、师德师风、工作表现等方面, 再综合考虑讲每一项再细化为若干项,按百分制赋分,通过细化量化评审标准,把抽象的条件具体化,使评委可以对照评审标准评审,这样更易达到共识,以避免评审中评委们各执一词、难把握标准的情况,较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

2.4加大评审监督力度

加强评委会作风建设,克服主观作用和人为因素干扰。评委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既便于监管,又能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此外,对职称评审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要公开透明。及时公示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增强职称评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2.5考试答辩与评审相结合

逐步实行以考代评是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的发展方向,可以考试、述职、考核、答辩相结合,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可以有效制止投机取巧、弄虚作假行为。对初级职称的评审可直接采用考试的方法;对中级、高级职称的评审,可采用考试、述职、考核、答辩相结合的办法。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不仅要有较强的评审团队与周密的科学组织,还要制定《考试大纲》和建立《题库》,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保障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从而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最大限度的做到评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2.6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上一级纪委要全程参与评审过程之中,同时要设立监督考核组织,全程参与评审各环节工作之中,监督检查评审行政机构及评委能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设立复议机构,对未通过评审者实行告知制度,通报其评定结论及结论作成的原因,给申报者一个寻求复议的机会。

2.7加强评审的组织管理

职称评审主管部门要做好评审工作的计划安排, 要合理安排评审时间, 使评委有充足的时间审查申报材料,充分讨论,科学评判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及能力。

职称评审工作曾经受到过广大教师的欢迎,它彰显了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体现了教师自身价值,满足了教师成长成才的需要。职称评审工作既是教师要求进步的内在需求,也与每一位教师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但职称评审工作,必须勇于创新,特别是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背景下,更加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负责和用于改革的精神,善于把创新勇气和求实态度结合起来,紧密联系高校实际,优化、细化、量化评审工作的相关内容,形成全面系统的制度,使职称评审工作逐步走上更加科学运行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马金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06).

[2]朱薇.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技术监督教育学刊,2009(06).

[3]杜丹.关于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改进的思考[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9(11).

[4]张荔.试论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改进的途径[J].价值工程,2011

(09).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外语院校 职称评审 岗位聘用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228-02

一、前言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是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人事领域改革的热点问题。回顾建国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职称制度改革也从未间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后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单位根据需要直接任命。二是1977年至1983年,作为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聘任便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三是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目前的职称评聘制度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人才评价和使用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职称“终身制”严重影响人才成长等。

近几年,全国各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职称改革浪潮。2014年,深圳通过政府“放权”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100%向行业组织转移,重新界定了政府与行业组织在职称评审中的角色。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高校从2014年起全面开展教师各级职务自主评聘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求高校将“评”和“聘”有机结合。经调查,结合笔者在外语院校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的体会,通过分析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改革成果,对外语院校现行职称评聘管理和改革方向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高等外语院校职称评聘的现状和问题

1.高等外语院校相比综合性院校来说,学科相对单一,主要以外语学科为主,辅以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哲学等学科。在综合性院校中占比较大的工科、理科等学科几乎没有或很少。不少学校因学科较单一,并没有严格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部分学校管理机构在制度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又过分强调外语学科和非外语学科的差异,从而导致教师认识上的误区。大家更倾向于认为外语学科的科研产出难度大于非外语学科,评价标准和要求应低于非外语学科。

2.虽然有些走在改革前沿的地区比如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已经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但目前全国多数地方还依然是政府统一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这种政府组织评审、给职称给资格,学校实施聘任、给岗位给待遇的评价模式,不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人才,也不利于发挥用人单位的自。因为政府组织的评委会对教师的了解和评价只能局限于申报材料,往往造成一些学校想用的人不一定能评上,而评上的人又不一定能胜任学校所需的岗位。

3.缺乏动态管理,导致职称“终身制”。长久以来,大部分高校没有建立起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很多教师在取得了既定的高级职称后,明显缺乏进取心和积极性。这种一旦评上就安于现状的“终身制”现象,大大削弱了教师持续钻研的主观能动性,直接影响到高校教师队伍的优化与稳定。

三、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方向

1.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高等外语院校中,作为主打和优势学科的外语类学科,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既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共性,更有着鲜明独特的个性。经调查多所外语院校,外语研究以Z言学为基础,延展至文学、翻译、语言教学,乃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兼具理论性、应用性和人文性等特征。外语院校中外语教师的数量在全校的师资队伍中占比较大。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从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和成果表现形式等维度改革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尊重外语学科特点,体现外语学科的发展需求和趋向。以重庆市为例,就单独针对外语学科的教师出台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打破“唯论文”的评价体系,走出“论文崇拜”的误区。职称评审过程中常存在着一些“硬杠子”,比如的刊物和篇数即是最硬的杠子。而且习惯认为期刊级别越高论文质量就越高,而忽视对论文本身学术水平的认真考核。针对这些问题,要树立“质大于量”的观念。另一方面,职称评审要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突破学历、论文等传统考核门槛,即树立“不唯上只唯实”的新理念。

3.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高校办学和用人自。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由专业学会制定行业普遍认可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并依据此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政府仅作宏观监管。有些走在改革前沿的地区比如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已经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不断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笔者所在的重庆市也在逐步推行,部分高校已经取得高级职称评审(议)权,实现学校自主评聘。

4.加强职称聘后管理,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聘用机制。在教师职称评审体制中,职称评定仅仅是水平评定,没有有效的岗位限制和科学的考核,造成了教师职务的“终身制”。这种只管职称评审,不管职务职责的体制是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必然造成职称的异化。因此职称评审必须结合岗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将“评”和“聘”有机结合起来。这里“评”要以“聘”为基础,淡化资格,强化聘用,让“教授”等从职称变岗位,打破聘任终身制。比如2014年底,浙江师范大学的一次竞聘上岗,有6名教授降为副教授,而另外12人却因业绩突出而成功越级竞聘。

外语院校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科学合理核定各岗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教学实践工作量等并将其列入聘期考核内容。引入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圣华.职称评审改革在路上[J].中国人才,2015

[2] 刘晓燕.把职称评审的权利交给行业组织――深圳市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转移的改革探索[J].中国人才,2015

[3] 韩明.从职称评审看高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高教探索,2010(3)

(作者单位:蓝天敏,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刘奕岑,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重庆 400031)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3

关键词 高职教师 职业能力 职称指标 相关性

1 对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状况调研的必要性

自2006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时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类型,正式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迅速的发展。由于各个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多地区关于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指标设计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职称评审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独立的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大多数高职院校从事师资管理的人员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但是由于理论研究不足,出现了建议正确,可是运用困难的尴尬局面。因此,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可行的职称指标体系势在必行。

2 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与职称评审指标相关性调研分析

2.1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职业能力分析

职业能力是人们从事某种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体现,多种能力又可以分为一般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相结合”的理念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的教师不但要具备教师语言表达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合理把握教材的能力、教师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等。高职院校教师更应具备基于人才需求分析的专业开发能力、基于职业岗位分析的课程开发能力、基于工作任务分析的教学情境设计和实施能力、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的专业实践能力、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能力等等。

2.2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指标内涵分析

“职称”的内涵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学术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是衡量教师学识、能力、成就和贡献的一种标志,职称评聘是促进高职院校教师综合职业能力提高的具体手段。目前,国内高等职业院校的职称评审条件大多是从学历要求、资历要求、外语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继续教育要求、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教学业绩成果要求、科研业绩成果要求、教师品德素养、教学质量、科研能力等方面来考察一个教师的水平。从指标设计到内容,有的是直接套用普通高校的评审条件,有的是在普通高校评审指标的基础上降低了标准,但是难以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2.3 对于现行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政策的调查分析

2.3.1 调研模式

本课题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中选取了职业大学、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职业学院、商务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的教师进行调查。发出问卷125份,收回116份,有效问卷112份,调研的部分内容用于研究分析职称评审所涉及的指标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的高低。

2.3.2 调研情况统计

(1)您认为学历、资历对真实评价高职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2)您认为撰写论文、著作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3)您认为撰写论文、著作的数量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4)您认为论文、著作的质量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5)您认为以期刊等级对于评价论文质量的影响值是高是低?(6)您认为编写教材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7)您认为教学质量考核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8)您认为指导学生参加大赛获奖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9)您认为科研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0)您认为教学改革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1)您认为专业建设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2)您认为发明、专利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13)您认为对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对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是高是低?

问卷用于调查高职学院一线教师对于职称评审指标涉及的内容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的高低。答案选项分由高到低分别赋予5分、4分、3分、2分、1分。5分表示影响值最高,1分表示影响值最低。

2.3.3 调研结果分析说明

调研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题到第七题是对于高职教师一般职业能力的调研,第八题到第十三题是针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能力进行的调研。

(1)关于高职教师一般职业能力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从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教师的学历、资历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的影响值一般,说明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只是其可以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不能以高学历或者是任职时间长就说明一个教师的实际水平高。

问卷的第二题到第五题都是围绕论文、著作这个指标的调查,从调研结果来看,论文的质量和期刊的等级可以真实的反映一个教师在这方面的水平。论文的数量多不一定是水平高,说明提高论文质量是提高教师科研水平的一个主要渠道。

问卷第六题是关于编写教材的调查,在大多数职称评审文件中规定,撰写论文和和编写教材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的篇数或者参编教材达到规定字数都可以说明在这方面达到了职称评审的要求。但是调查结果显示,41.96%的被调查教师认为编写教材对于真实评价教师水平影响值一般,也就说明编写教材不能体现教师的水平高低。

问卷调查的第七题是关于教学质量考核的调查,53.57%被调查者选择了高和较高的选项,说明大家普遍认为教学质量考核可以真实地评价一个教师的水平。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一般要考核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五年的教学质量情况,可以说这是一名教师日积月累取得的成绩,最能够直接反映一个教师的真实水平。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4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新思路

目前,高职院校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是对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考核,同时能够极大地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教师职称评审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对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探究高职院校职称评审的新思路,改善当前职称评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可以有效推动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职称评审标准不合理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采用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并不适应高职院校的发展情况,有些院校一味模仿本科院校,在教师职称评审上也与本科院校的评审标准相同。但是,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人才目标有所不同,且高职院校对教师培养的经费投入也与本科院校有所不同,这样的评审机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阻碍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

2.过于注重论文的发表数量

高职院校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教师的数量是有明确规定的,在实际的评审过程中,很多院校往往只注重论文的数量,而对论文的质量不做过多把控。另外,高职院校在对教师进行评审时,往往把科研成果放在第一位,忽略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审核。很多院校以数量的多少来衡量教师的科研成果。因此,现阶段很多教师为了能够获得较高的职称,过分注重论文的发表,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师评审秩序。

3.内部评审过程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通常,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流程是先对评审教师进行初步审核推荐,然后进行深入审核。由于高职院校内部评审的主观性,部分高职院校在对教师进行评审时,尽管部分教师各项硬性指标都合格,但是也会因为推荐不过关而失去评审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削弱了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热情,对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非常不利。

二、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新思路

1.建立以教学业绩为主的成效考核评审标准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培养人才永远是第一位的,因此,在对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高职院校应将教师的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应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对理论教学而言,高职院校应重点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规范、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进行审核;对实践教学而言,高职院校要重点审核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教学的工作量、生产设备操作能力、故障排除能力以及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建立适应高职院校整体发展战略要求的职称评审机制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与本科院校有明显的差异,高职院校必须着眼于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适合自身整体发展需求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机制,才能促进高职院校形成具有自身发展特色的教师职称结构,进而对教师师资队伍进行优化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能力,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分开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是与教师的职务聘任联系在一起的。在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的过程中,很多教师往往在参与职称评审之前认真准备,但在被聘任之后就没有了较高的积极性。所以,高职院校应把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标准分开,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教师聘任后的考核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的发展。

4.保证教师职称评审过程的公开化

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审时,高职院校要做到评审的公正性,将评审过程公开化。为此,高职院校可以考虑在教师职称评审时增设民主测评环节,邀请高职称的教师参与,保证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并将民主测评结果及时公布。高职院校还可以借助先进的网络技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教师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中,高职院校要公平地对参与教师进行评审。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可以大力推广教师职称评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职称评审的网络化平台,进一步对教师的申报信息进行公开,节约评审时间,提升职称评审工作效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审与高职院校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高职院校自身而言,其需要对教师职称评审机制进行深入改革和探索,制订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机制,加强监督,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开,提升教师职称评审的质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推动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曹文明.关于推进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改革的思考[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5):58-60.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5

关键词:职称评聘 量化 考核 评聘分离

一、我国科研院所职称体系的历史

随着当前越来越多的工程类、设计类的科研院所处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其运作体制由原先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向市场化、企业化运行的模式转变,因此需要不断增强组织本身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在竞争逐渐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优势。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研院所最为宝贵的资产,是院所成果产出以及竞争优势的直接来源,因此需要加强对于人才的吸引、选拔、培养和激励。而职称评聘体系作为科研院所中人才评价的基本体系,对于人才的吸引和激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而会影响到组织本身的发展。因此需要针对现有工程类的科研院所职称评聘体系予以分析,对其不足予以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组织。

二、现有职称评聘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职称体系除了能够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成果之外,还与其职务、待遇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挂钩,已经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然而,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许多科研院所中以往的职称评聘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未来的管理需求。一般来说,我国工程类科研院所职称评聘体系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或不足:

首先是评价标准方面,有些职称评聘的条件过于模糊,有些则过于刚性。由于科研人员的工作性质主要是从事研究类、基础类的科研项目,其成果价值存在一个转化的过程,无法立即彰显出来。因此有些科研院所对于科研人员的职称评价比较模糊,比如强调论资排辈,以工作年限、职务高低等作为职称评聘的评价标准,无法真实反映参评者的真实业务水平。而有些科研院所的职称评聘体系则走向另一个极端,多将职称条件与其学历、发表的论文以及发表期刊等级、著作数量等硬性指标密切挂钩。有些院所甚至对于职称评聘申请者的外语水平等都做了硬性要求。这种过于刚性评价标准,限制了各类人才的培养,使得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果导向”论过于强烈,过分追求研究的功利性以及短期效应,无法静下心来从事长期、更加有意义的研究工作,导致许多实际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但缺乏一定外语水平或者论文著作的研究者无法评上相应的职称,挫伤其工作投入的积极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才以及院所科研实力的发展。

其次是评价实施方面,许多科研院所还未能做到评聘分离。职称应当反映的是一位技术人员的水平,而职务则反映的是一种具体的岗位,受到单位编制的管控限制,并且岗位一般会对应到具体的薪酬待遇。许多院所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将职称与职务挂钩,导致任职终身制或者职称评聘能上不能下等局面,一方面无法保持评价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又限制了大量年轻人员的职称晋升,无法充分反映出职称制度的设计初衷,阻碍了科研院所组织人力资本的持续增值,进而影响到科研院所的组织竞争力。

三、未来职称评聘体系的优化建议

首先是坚持量化标准的评价思路,虽然上文中提到现有的量化评价中往往会出现条件过于刚性等缺陷,但是归根到底职称是对于技术专业人员能力素质的反映,需要一套客观、量化的评价机制对此予以明晰,以杜绝评聘过程中的唯资历、权力寻租等不良导向。一般来说,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一般可以通过承担科研项目、、出版专著以及社会影响等四个方面来体现。针对现有职称评聘中出现的唯论文、专著等情况,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各自的权重来予以平衡。当然也要结合具体科研院所的发展定位和业务重点,通过权重调节来进行导向设置,比如要增强院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就应当提升论文、专注等部分的权重,要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就提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权重,通过职称的指挥棒来引导科研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

其次是实行评聘分开的体系,科学设置岗位体系,打破职务的终身制,采取竞争上岗的制度,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情景的聘任体系;建立职称评聘的动态管理制度,打破原有职称体系中能上不能下的情况,充分激发技术人员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优化组织人才队伍,进而增强科研院所的组织竞争力;最后,采取社会化的职称评委制度,邀请业内其他机构的专家学者,并建立起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公示制度,对评聘过程中的不公正等行为进行制衡与惩戒,保障职称评聘过程中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消除人情、利益关联等因素。

参考文献

中学评职称论文范文6

第一条德才兼备原则。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全面考察申报人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任期业绩。通过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