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2-03-23 18:49:37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1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一年多来,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培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此,本刊记者就《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记 者(以下简称“记”):杨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地方各级安监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杨元元(以下简称“杨”):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各地区、各单位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推动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首先是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图片展,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宣贯会上解读了《职业病防治法》。各地区、各单位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媒体、知识竞赛、宣贯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其次是做好职业卫生法规规章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部总局规章(简称“一规定、四办法”)。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修订并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制修订了《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等22项行业标准。

第三是推进职能划转和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与机构编制及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职能划转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3个地级市和1541个县(区、县级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划转了职能,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总数达5000余人。上海、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重庆8省(市、区)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职能划转;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北、四川8个省份完成了省、市两级职能划转。在推动职能划转的同时,不少省市还建立了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第四是突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等行业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了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取缔了一批非法企业。组织对水泥生产、石材加工和IT(信息技术)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检测。各地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其他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治理。

第五是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在黑龙江哈尔滨、云南昆明举办了《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宣贯培训班和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班,对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和职业卫生监管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第六是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装备、保障执法、支撑有力”的原则,经中编办批准,重组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及“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公布了首批198名职业卫生专家名单。

第七是全面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118个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申请进行了审核(备案)、审查或验收(备案)。

第八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数量为37万多家,比上年增加了18万家。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组织开展了省际间职业卫生交叉执法检查,促进了地方之间的学习与交流。

记:目前,我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的形势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受害人数多,并且随着工业的进步,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增加;二是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基础薄弱,工人们作业环境恶劣;三是政府、用人单位及职工群众,还未真正认识到职业病预防的重要性;四是职业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大;五是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尚未形成,目前32个省级单位中,还有6个单位职能划转没有到位,地市和县区没有划转职能的比例更高;六是监管队伍执法能力不足,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记: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重点工作有哪些?

杨: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心任务,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基础工作,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逐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刚刚实施一年多,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正在逐步理顺,许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方案》,拟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计划用3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循序推进、督促检查、验收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基础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如期完成,确保全国职业卫生工作到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各项要求。

二是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快职能划转工作,力争使省级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地市级职能划转达到85%,县级职能划转达到75%以上。职能已经划转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齐配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尚未划转职能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尽早完成职能划转,建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人员,主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制度,提升科学执法水平,配备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及时做好国家职业卫生专家的调整、增补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在法规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三同时”审查、现场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各省要鼓励和支持地市和县区建立地方专家队伍,创新管理办法,发挥专家的业务优势,推动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做好《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围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建材生产、金属冶炼、五金电镀、箱包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并注重标准的实用性。2013年计划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20项,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性职业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是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理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工作体系。同时将在部分省区开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示范引导、经验交流等措施,全面推动各地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此外,还将探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技术服务协会组织。

四是进一步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继续举办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围绕法规标准制定,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2

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第12周年。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紧紧围绕“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高峰时间宣传。我局主动联系市安监局积极争取市政府办下达了《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与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专门制作了职业病防治宣传公益广告、展板和宣传画报,在市电视台和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大屏幕进行滚动播出,并集中两天时间分别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进出站口进行现场咨询,分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开展送法下企业活动。4月29日,市卫生监督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和市职防院来到郧县神河集团,开展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每次宣传活动,我局都邀请市内各新闻媒体参加,电视台、晚报社、日报社及各县有关主流媒体共播发新闻及专访报道8期次,各部门还在网站上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范围和影响,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极大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全市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

结合2014年省职业病防治培训项目,一是在5月19日至22日举办了全市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员培训班,来自各县市区卫生监督局(所)的4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省卫生监督局放射防护处房晓光主任等省市有关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授课,本次培训是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各县市区提出要求加强卫生监督培训建议的基础上举办的。二是10月13日至16日,再次举办了全市职业健康检查与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来自11个县市区的职业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后颁发了学分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三是认真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培训工作。4月24日,我局与市安监局联合举办了全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培训班,来自60余家企业的7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3日,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与开发区安监局在白浪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急救知识培训班,我局受开发区邀请,派专人讲授了《职业病防治法》和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8月份,又为东风公司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开展防护知识培训讲座2次,培训人员近200人。通过培训与交流,大大提高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和卫生监督水平,为今后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

为加快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提高放射安全防护水平,确保放射诊疗安全,我局于2月28日召开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4年市城区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工作,各放射单位的分管领导、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放射科长近60人参加会议。3月至6月,分别对城区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37家(次),均制作了《放射诊疗卫生监督管理现场检查表》,责令9家放射工作单位限期整改。6月下旬,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的通知》,组织两个检查组按照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标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督导检查,客观公正地对各县市区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10月16日至20日,省卫生计生委检查组,对我市5个县市64个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检查,平均分数达到94分,得到了省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省卫生计生委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诊断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的重点监督检查,共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放射诊疗单位34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放射诊疗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二是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关于加强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再次对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机构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还对存在问题较重的竹溪疾控中心责令竹溪县卫生监督局进行了处罚。三是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省管发证单位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和汉江集团医院计5家省管发证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汇报至省卫生监督局。四是对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按规定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违法事实进行了处罚,案件执行到位。

五、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及体检机构资质评审工作

对郧县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丹江口市第一医院、向氏骨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5个放射诊疗单位开展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活动。督促城区张中勇诊所、李金梅诊所、车颖慧诊所、张鹏诊所、刘辉武诊所和毛治军诊所等7家口腔诊所开展了牙科X射线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设备性能检测,极大地规范了个体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在全省都起到了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了丹江口市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评审工作。对汉江集团医院积极联系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指导,以确保其申报国家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工作顺利达标。

六、《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与年度校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诊疗单位的许可管理,于9月份下发《市卫生监督局关于2014年城区放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校验的通知》,对校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启用自行设计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极大地规范了许可校验工作。全年共办理放射诊疗许可变更事项10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件19件。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3

项目立项与实施方案

攀钢经过40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我国最大、世界第二的产钒企业,是我国最大的钛原料基地和产业链最为完整的钛加工企业。公司下属攀钢钒、成钢钒、攀长特钢、矿业等14家子、分公司(单位)。攀钢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电离辐射4大类。据2009年职业病危害申报统计,累计接触人数3万7000余人。攀钢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规范化、系统化的提升,实现全方位全员参与。

项目立项

攀钢集团劳动卫生防护研究所(劳研所)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机构,承担了全员职业卫生培训的项目策划任务。2009年底,提出了全员培训方案,经公司审定立项,并同意劳研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与公共卫生培训中心(培训中心),专门负责项目计划与实施。

职业卫生培训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但无具体的时间、内容和周期等细则规定。培训中心参照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安全培训管理及相关文件,在2010年初编制了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经修改后于2010年2月以攀钢公司文件下达执行。

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培训对象分为4类。第1类,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2类,子、分公司(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3类,子、分公司(单位)所属厂(矿)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第4类,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项目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安办监督、检查与考核;人力资源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总体组织与管理;各单位负责安排本单位受培训人员接受培训;培训中心承担培训教学具体事宜。各类人员培训目的、内容、方式及相应责任部门等规定见表1。

为保证人数最多的第4类人员培训稳步推进,公司规定培训时间为20学时,培训方式分两种:有害作业人数

项目实施

全员职业卫生培训项目自2010年1月开始准备,至2012年5月总结,历时2年多。培训教学从2010年4月开班,2012年4月收班。包括第2类、第3类和第4类对象,共举办428期培训班,3万8248人受训,3万7847人取得培训合格证。

项目准备

在项目准备阶段,攀钢编写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教程》。该教程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危害知识与防护方法、岗位应急处置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包括正文9章,附录10个,全书约25万字,印发1万3893册。

教学大纲满足了攀钢主要职业病危害防护需求,涵盖了基础知识、粉尘、毒物、物理因素、岗位危害辨识和典型案例6个科目,并规定了各科目的具体教学内容。

此外,攀钢还组建了两支培训教师队伍,一是课堂(理论)教学教师;另一种是实习教学教师,负责岗位危害辨识和典型案例分析教学。课堂教师在劳研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按科目成立教学小组,每组3~5名,轮流参加教学,既保证教学需要,又不影响本职工作。实习教师由培训中心从受培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人员中选拔。

人员培训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并协调,培训中心委托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主办第2、3类人员培训。2010年7月和8月,在成都和攀枝花各举办了1期培训班,216人参加了培训。这两期培训班教学大纲包括:职业健康形势、任务与要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与管理,危害因素辨识、预防控制,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及其救援等。培训教学由四川省安监局和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攀钢劳研所内取得国家、省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专家承担,并邀请四川大学教授等授课,时间30学时。

第4类人员培训由2010年4月13日开始,至2012年4月10日结束。共有14家子、分公司(单位)56家厂矿参加了培训,培训人数达3万8032人。

项目结束

培训教学完成后,攀钢还对实施阶段拖欠的部分教学后续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主要工作包括:对受培训对象个体的考试试卷、实习记录汇总、审核;对受培训单位的培训实施情况汇总、统计;填写并发放培训合格证;对所有培训记录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类、整理、造册、成卷,形成完整的材料归档。

经验与不足

攀钢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项目的结束,标志着承担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已履职完成了“宣贯与培训”这项“规定动作”。项目进程中,有可称道之处,也有问题与不足。

首先,攀钢用行政力强势推动,是项目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这表现在公司以行政文件明示决心,安办定期监督检查,职能部门管理与协调到位。把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对培训的要求,分解细化为可操作的方案,是项目实施的前提。攀钢设立了专门的培训业务机构,充分授权其项目职能,是实施与推进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为推进全员培训,公司要求劳研所设立培训中心,全权负责项目的计划与实施,这是项目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培训中心在培训初期,针对点多面广,不断更换教学场所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套培训教学与组织管理模式,并在推进过程中不断修订、补充与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适用于大规模培训管理的模式。模式要点有:制定培训方案、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组织、协调各受培训单位形成实施方案;编制课程表,配置师资、考务人员及落实教学考试场地;教学过程控制,如培训流程指导、教案审核、监考巡视、教学评估、合格证颁发管理;定期培训小结、汇报;培训费用预算、收支及台账的建立;培训档案审核、暂存,在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

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实际效果与预期尚有差别,有待改进。项目的预期目标是通过全员培训,使受培训人员意识有较大改观,专业素质有较大提高。实际情况是,约20%用人单位效果很好或较好,约60%用人单位效果平平,约20%用人单位效果不好或很不好。

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分析不充分,导致计划进度过密过快,教学后续事务被迫拖延。项目初期认为培训就是“讲讲课,”制订的培训计划班期过密,进度太快。一天一期是常态,一天两期的时候也不少。推进中发现培训还有很多教学后续事宜,如:阅卷、复核、记分,实习教学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个人培训成绩评定,用人单位培训情况汇总,以及填写和发放证书等。由于总体时间要求已定,为保证进度,被迫将部分教学后续事宜延后处理,使一些单位不能按时得到结果,领不了证书。

课堂教学理论性太强,现场与实例分析内容偏少。课堂教学教师由劳研所业务技术人员组成,除少数外,大多数教师对生产现场的了解与熟悉有限,教学时理论内容多,实景实例分析少,使得针对性不强,共鸣度差。

用人单位普遍存在“重生产、重安全、轻职防”的现象。为了不影响生产,又完成培训任务,安排下夜班的人员接受培训,挤占了职工休息时间,学员情绪较大,甚至对培训产生抵触心理。少数用人单位因为亏损,或者为了节约成本,严格控制培训教材订购数量。应该人手一册的培训教程,个别上千人的单位却只订购十几本教材,其培训效果自然难以令人满意。

建议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4

关键词:卫生士官 任职教育 培训 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180-01

随着卫生士官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层次逐年提高,培训范围日益拓展,部队需求进一步增大,卫生士官培训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军队院校大多已转型为任职教育,任职教育已成为我军教育形势的主流,一些院校已经承担或即将面临学历教育与卫生士官培训的双重任务。任职教育与卫生士官培训有许多相似或共同之处,将卫生士官培训纳入任职教育的范畴,既是现实需要,更是发展需要。

一、问题提出:现行任职教育概念解读比较宽泛,受训对象标准限制过于严格,无形中拉大了卫生士官培训与任职教育的距离

目前对任职教育的解读是“三个基本”,即基本属性是军事职业教育,基本指向是部队岗位需求,基本要求是学员毕业时达到岗位合格标准;军队教育专家在总结我军开展任职教育的基本经验时强调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军队的职业教育,面向岗位的专业教育,面向职责的能力教育,面向发展的增补教育;另有专家认为,任职教育是指以解决任职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为目的的教育;还有专家认为,任职教育的受训对象为部队在职人员,主体是军官、文职干部和部分专科以上学历的士官[1-2]。豪无疑问,这些解读虽然比较宽泛但很好地概括了军队任职教育的本质属性,无疑对准确理解军官任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又不难看出,在对士官准入条件的认识上存在限制过严的现象也是客观事实。如果完全按照任职教育的受训条件对照现行卫生官培训,无法叛定这类培训究竟属于何种的教育形式,很难将没有学历的众多卫生士官培训纳入到任职教育的范围,无形中将卫生士官培训与任职教育对立起来,这种倾向无疑会影响任职教育的全面推广和深入发展。

二、成因剖析:对卫生士官岗位任职特征和培训性质理解不够,未能主动寻找二者之间的契合点,无意中把卫生士官培训游离于任职教育之外

之所以出现任职教育与卫生士官培训分离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卫生士官的岗位任职特点和培训性质缺少深入研究,对卫生士官岗位专业性强、培训标准要求高、培训受众面广缺少深刻理解。加之,现行任职教育过分强调入围条件,对卫生士官培训与任职教育之间实际上存在的许多契合点和相似之处有所忽略等,无意中把卫生士官培训游离于职业教育之外。要认识到,卫生士官人数众多,每年接受培训的数量不在少数;卫生士官岗位特殊,属于技术兵种,需要专门培训;卫生士官培训目标明确,学会专业技能,掌握操作本领,适应岗位任职需要,是卫生士官培训的根本要求所在。由此不难看出,任职教育与卫生士官培训有着共同目标追求,都把胜任岗位任职需求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任职教育与卫生士官培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任职教育中有卫生士官培训的影子,卫生士官中包含任职教育的元素;任职教育不应排斥卫生士官培训,应把卫生士官培训视为任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如此,才能发挥军队任职教育的优势,丰富军队任职教育的内涵,使军队任职教育的形势更加绚丽多彩。

三、主要对策:认清形势把握机遇,重新审视任职教育的特征和受训条件,建议把卫生士官培训纳入任职教育的范畴

要充分利用军委总部有关任职教育的政策优势,紧紧把握军队院校大力推行任职教育的难得机遇,将卫生士官培训置于任职教育的大背景之中,纳入到任职教育的范畴之内。为了达到此目的,有必要对军队任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和受训条件重新进行审视和思考。综合上级领导的讲话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军队任职教育的基本特征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受训性质为军事职业教育;第二,受训对象包括全军官兵;第三,受训时期应在岗前或履行新职之前;第四,受训目的是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稳定的培训任务来源;二是有一定规模的培训员额;三是有完整的教育培训规划方案;四是有系统的培训课程和内容;五是有明确的培训时间。卫生士官培训完全满足以上四大特征,具备上述五项条件。据此,把卫生士官培训纳入任职教育的规范或按任职教育对待,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如果是这样,势必会扩大军队任职教育的范围,激发广大官兵参与任职教育的内在动力,提升军队任职教育的规模效益。

四、实践体会:积极跟进主动作为,为把卫生士官培训尽快纳入任职教育大家庭创造有利重要条件,争取更多机会

卫生士官培训是一种岗位培训,就其培训性质而言无疑属于任职教育。承担卫生士官培训的院校或培训基地对此应有清晰地认识,并在这方面大胆实践,为卫生士官培训尽快与任职教育接轨创造有利的条件,积累更多的经验。综合训练基地军医训练大队在承担药学、医学检验、放射技术三个专业学历教育的同时,从2007年起已连续接受5期卫生士官升级培训、4期卫生员新训,参加培训的卫生士官和卫生兵达数千名。为此,按照任职教育的办学模式、办学规律和教学特点,科学筹划卫生士官的教育培训,在培训方案制定、培训目标确定、教学内容设置、教学组织实施和考试(核)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3]。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从眼下和长远看,将卫生士官培训纳入任职教育的范围,至少有以下益处:一是有利于得到军队任职教育政策扶持,分享军队任职教育成果;二是有利于理顺卫生士官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关系,实施分类指导;三是有利于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对卫生士官培训的性质作出判断,自觉加强领导;四是有利于理清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五是有利于院校或培训基地通盘考虑教学建设,谋划长远发展。

[基金项目]:“十二五”军队卫生训练研究课题“卫生专业士兵训练改革研究”,课题编号(2011XL021)

参考文献:

[1]赵晓峰.论军队任职教育院校办学特色定位[J].继续教育,2009,5:50-52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5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中,医师高级职称仅占0.07%,中级职称占23.42%,初级职称占76.51%,所有工作人员的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构成比为1:33.5:109.3。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主要还停留在初级层面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将直接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接受中专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的725人中,本科生58人(占8.00%),大专生76人(占10.48%),中专生568人(占78.34%),无学历人员24人(占3.18%)。由此可见,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1.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专业结构根据调查资料显示,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86%,而且大多数所学的为内科和外科;妇产和儿科占小部分比例,约占10%;影像、检验等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小,约占4%。目前,现有的乡村医生大多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较早,接受的又都是早期的医学教育,导致其知识面较窄,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服务方式,不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2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如下:

    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相对于城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而言,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管理等多项功能,业务多样、工作繁杂、任务量大,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相关资料显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不到30%,接受了70%以上的资源配置,而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70%以上,资源配置不足30%。城乡之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致使本地的人才留不住,上面的人才引进难,绝大多数卫生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而集中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2.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研究表明,在卫生技术队伍中,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中,低学历和无学历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要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有的地区达20%以上;无专业学历从事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到总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0%以上。此外,乡镇卫生院医生进修机会不多,再加上业务不饱和、设施陈旧,实践机会也有限,不仅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而且原有的技能和知识、方法也得不到巩固提高,知识较陈旧。工作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学历结构来看,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的比例分别是:3.18%、78.34%、10.48%、8%;从职称结构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比例分别是:76.51%、23.42%、0.07%。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短缺,初级人才偏过剩,这些因素导致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不信任。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过低,而低职称、低学历的比例过大,无法更好地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要。学历层次偏低,制约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今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2.3乡镇卫生院存在缺编现象

    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2.4性别比例失调,年龄分布不合理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性别比例不合理,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年龄结构上,一般来说,人员年龄结构适宜呈橄榄型,从中心向两边逐渐减少;从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体上来看,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中年人居多、年轻人缺乏。所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待调整。

    3对策与建议

    目前,齐齐哈尔市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工作已初具规模,但提高其全科诊疗能力的培训,即全科医学培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培训的质量,本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3.1乡村医生培训的基本要求

    3.1.1乡村医生培训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乡村医生本质上属于全科医生的范畴,应用适宜技术在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乡村医生培训应符合这一特点,立足于缺什么补什么,更新知识,提高使用操作技能,遴选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掌握乡村医生所需的基本医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心实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熟悉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3.1.2乡村医生培训应逐步实现制度化为了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在岗乡村医生必须终生接受培训。《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这一规定为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乡村医生接受培训不仅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是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乡村培训的制度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考核的职责。要坚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的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培训,把乡村医生的培训情况列入对他们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定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实行职称与聘用、报酬相挂钩。对业务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参加培训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乡村医生,要予以强制淘汰。

    3.1.3乡村医生培训的形式应做到多样化由于乡村医生队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要提高的侧重点各异。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2%,50岁以上且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少之又少,各个学历层次和年龄的人员自学能力和培训提高的重点有很大差异。因此,适应乡村医生的培训需求,应当尽可能多设计几种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可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进修、面授、远程教育、脱产学习、学历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

职业卫生培训总结范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鹤山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xxx试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试行》职责要求,在全镇开展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调查摸底工作。经过调查,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的用人单位共15家,其中属甲类企业2家,主要是其他基础化工原料制造,属乙类企业5家,主要分布在涂料和石油,属丙类企业8家,主要分布在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经过落实《试行》职责要求,截止xxx年x月x日,辖区内现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14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建设“三同时”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家,完成三同时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检测14家;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总户数现有15家,完成体检数500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甲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2家,风险分类评定分别为Ⅰ级和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5家,其中1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4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丙类单位职业卫生分级户数现有8家,其中2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Ⅰ级,6家企业风险分类评定为Ⅱ级;职业卫生现场监督单位共15家,警告1家;用人单位职业病数1例。

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建立了职业卫生监管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不断完善之中。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依法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预防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根据《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每年度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制定每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并按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未开展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的严格处理及上报。

(四)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教育培训与宣传。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病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同时,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送法律法规送知识到企业,及不定时在圩镇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知识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防治职业病的意识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的重要性。

(五)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

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对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的知识薄弱,对职业病危害仍然还存在麻痹和侥幸的心理,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不懂职业危害,作业现场没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自我防护工作不到位。

2.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

职业卫生管理队伍人员少,专业水平不高,开展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工作难度大,不能有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等级风险实现差异化、动态化监管,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覆盖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积极宣传,动员全镇参与,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卫生分类分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积极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办职业卫生培训班,督促用人单位重视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将继续以《试行》明确的总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