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例6篇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1

第一条 为加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促进新闻出版业技术创新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以推动新闻出版技术进步,促进新闻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宗旨,贯彻协调统一、广泛参与、鼓励创新、国际接轨、支撑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办事、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和协调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开展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实施,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新闻出版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新闻出版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标准化是新闻出版行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纳入新闻出版行业各级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 新闻出版行业各单位不得无标准生产,应依法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鼓励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和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采用,制定相关标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颁布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相关规定,负责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审批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闻出版领域国家标准的申报;

(四)负责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的批准,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新闻出版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六)批准成立新闻出版领域的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七)批准成立新闻出版领域标准注册管理机构;

(八)审议、决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标准化工作在新闻出版行业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起草、实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体系;

(二)负责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负责与其他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

(三)组织起草新闻出版领域国家标准;

(四)审核和批准行业标准立项;

(五)负责组织新闻出版领域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工作;

(六)负责行业标准前的审核;

(七)开展行业标准的动态维护和标准符合性测试与评估工作;

(八)负责新闻出版领域的标准宣传、培训、实施,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建和管理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指导其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

(十)组建和管理新闻出版领域标准注册管理机构;

(十一)组织协调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业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负责提出制定、修订标准的立项建议;

(三)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负责标准的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

(四)协助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提出制定、修订标准的立项建议;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标准的贯彻实施及监督检查;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新闻出版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五)在本行政区域内协助开展新闻出版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括新闻出版领域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归口管理的在本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机构,按技术归口管理原则划分工作范围,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起草本专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三)分析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需求,广泛征集标准立项建议,提出本专业领域的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

(四)按照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组织本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五)负责对组织起草的标准的专业内容和文本质量进行审查;

(六)组织对本专业领域的标准进行复审;

(七)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对外交流工作,协助开展对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八)承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修订与

第十二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应本着公开透明、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切实可行和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进行。

新闻出版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应遵循《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技术归口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标准立项建议,所提立项建议没有技术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时,

可以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直接提出,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指定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接收。

立项建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新闻出版领域内,有制定基础、通用、方法、产品、技术、管理等各类标准以规范生产与管理的需求;

(二)因现行标准不适用而应予以修订。

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实行年度立项制度。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立项建议进行论证通过后,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标准立项申请,申请立项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标准项目建议书;

(二)标准草案或框架;

(三)项目立项专家论证意见;

(四)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五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年度立项申请的审查,确定项目名称、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承担方等,并形成下一年度的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经公示后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达。

第十六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对列入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中的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给予适当经费补贴。补贴经费的使用,须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第十七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执行过程中,必要时可以对计划项目进行增补、调整或撤销。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方应在计划确定的时限内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的起草应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充分协调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按照标准编写规则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方向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项目送审材料,由秘书处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能否提交审查,如未达到审查要求应退回项目承担方修改完善。

送审材料包括:

(一)标准送审稿;

(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三)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条 标准的审查由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进行,由委员会秘书处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初步审查通过后,由全体委员以会议审查或函审方式完成标准审查。

第二十一条 标准的报批由项目归口管理的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标准申报单;

(二)标准报批稿;

(三)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标准送审稿;

(五)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表。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报批稿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向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权出版单位出版,相关费用从项目经费中支出。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领域行业标准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新闻出版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CY;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为CY/T;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CY/Z。

第二十六条 新闻出版领域标准实施后,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根据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形势,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及管理的需要适时组织复审,并形成复审报告,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七条 对只有通过动态维护方式才能有效实施的标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批准时指定其动态维护机构,由该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负责该标准的动态维护。

第二十八条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个别技术内容有问题,必须作少量修改或增减时,可以向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修改建议,由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认定后提交标准修改单,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做出相应决定。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在标准后组织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据相关标准对新闻出版领域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验。

第三十一条 新闻出版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协助各级政府相关机构及质量检验机构开展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新闻出版领域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应依法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和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任何单位开展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执行相应的企业标准或项目标准、工程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第三十三条 新闻出版领域各类产品未达到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流通领域;凡未通过标准检验和标准符合性测试认证的产品不得参评相关奖励。

第三十四条 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和取得显著效益的新闻出版领域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纳入新闻出版领域相关科技奖励范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警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标准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标准化主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和标准测试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2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这是新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该方案突出强调了在新闻与传播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实践导向,旨在推动新闻与传播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完善新闻与传播人才的培养体系。

以新媒体时代为大背景,研究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和方式,对于中国新闻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一、新媒体发展迫使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近年来发展速度日益迅猛。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具有传播速度更快、信息量更大、内容更丰富、互动性更强等特点,在给新闻行业乃至整个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也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从业人员也因此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传统媒体为求生存,纷纷寻求转型,媒介融合的优势日益凸显,成为大势所趋。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要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创新媒体传播方式。这些都在向我们发射同一个信号,那就是媒介技术的革新,对新闻从业者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自然成为当务之急。新闻学教育作为输送高素质新闻人才之根本,也自然迎来了更为巨大的挑战。

“在现阶段媒介融合的条件下,新闻业需要两类新型人才,一是能在多媒体集团中整合传播策划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二是能运用多种技术工具的全能型记者编辑。[1]”然而必须面对的现实是,长期以来我国各高校对于新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均以培养学术型研究生为主,这样的教育模式并不能完全满足新闻媒体对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专业人才的需求,造成这方面的优秀新闻人才本身就很短缺。在媒介融合对新闻从业人员自身素质提出更高要求的大背景下,传统的新闻传播研究生教育显然更无法满足当下业界对于新型新闻人才的需求,因而我国新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要有新的思考与改进,以促进整个新闻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新媒体条件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简称MJC,是我国近年来新兴的一种硕士研究生类型,该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入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的专门人才。[2]”因而可以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存在,正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因新媒体飞速发展而带来的新闻学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的尴尬局面。并且,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存在,对于完善我国新闻传播学教育体系,提高新闻传播教育的整体水平,保证新闻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均具有积极的作用。

“培养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深刻了解中国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这是2010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关于新闻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明确定位。近几年来,媒介技术迅猛发展,在为传播新闻创造了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也使新闻业的专业性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尤其是微博、微信的兴起,使得传播主体日趋多元化,只要有一部手机,就拥有了一个新闻中心。这对于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如何科学地把握新闻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从而创新新闻与传播人才的培养模式,也自然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在新媒体条件下,新闻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下两个方面必须明确:一是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决定理论,是理论的来源,是理论发展的根本动力。若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脱节,新闻学教育则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改变传统的以理论知识讲述为主的教学模式,强化学生新闻传播业务技能的训练与提高。[3]”二是新闻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不能仅局限于某一领域,要多领域跨学科进行培养。媒介技术的革新,新闻传播速度之快、传播内容之复杂,已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因此,培养新闻传播专业复合型人才的目标必须在培养过程中被加以重视和体现。

三、新媒体条件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方式

对于新媒体条件下新闻传播人才的专业素养要求,曾指出,新闻工作者要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简而言之,就是要懂互联网思维,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这也为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提供了指引方向。

首先,在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的时间一定要保证。其实践教学的时间应相较于学术型硕士必须要长。这就要求学校不仅要聘请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任课教师,还应将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请到课堂,向学生分享前沿资讯以及一些实战经验。以西南政法大学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为例,在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专业课程中,就安排了新闻实务界的专业人员做课程的任课教师。这样的方式无形中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实习资源,增加了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

其次,课程的设置也是新媒体时代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不应被忽视。新闻学学科本身就是多学科的杂糅,不能局限于学科本身,加之当下媒体融合探索步伐的不断加快,新闻从业人员只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已经远远不够。因此,要想培养出适应行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跨学科,涉及多个领域。并且注意与学术型硕士课程的区分。

另外,媒介融合的大背景给新闻学教育带来的不仅仅只有冲击,也为新闻与传播课堂教学提供了便捷,随时可通过手机客户端查找新闻并当堂分析、教学,现场模拟研究,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可见,善用新媒体技术,利用其带来的便捷,对于提高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课堂教学水平的实现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新媒体条件下高校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培养的问题与改进

首先,是对掌握新闻与传播专业理论知识的忽视。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两者不能割裂,孤立地强调一个方面。若在课程安排上忽视对理论课程的合理设置,只片面追求实践,一样无法达到预期的培养效果。因此,应将理论知识的学习阶段与实践经验的积累阶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设置。虽然相较于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更加注重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完全脱离理论,没有理论做基石,必然是不可取的。

其次,是在校时间短而所学课程多造成超负荷的课业压力。人的精力有限,超负荷的课业压力会使培养效果大打折扣。调查显示,目前很多高校的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都是2年制,在校学习的时间为一年,而这一年间所学的课程基本上是学术型硕士一年半的课程。不难想象,这一年专业硕士所面临的课业压力自然是相当繁重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延长学时才能解决问题。依靠改进课程设置,针对专业硕士人才培养方案打造合适的特色课程,去掉一些不必要的课程,不失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好方法。同时,这样也保证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课程设置的合理性。

再次,是高校课程设置缺乏自主创新的意识。每个学校的情况不同,比如师资能力、校外资源、学生基础的不相同,所进行的课程设置也不会完全相同。然而,目前很多高校的课程设置都是在照搬一些有名气的高校。这样只会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对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自身师资力量来设置特色课程,这样既能减轻老师和学生的负担,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优化资源,提高教学质量。若只是一味地照搬名校的课程设置,后果可能是老师讲不到精髓,学生也学不到真本领,这样实际上是对教学资源的极大浪费,有违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设置的初衷。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3

第二条国家在正式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期刊社,下同)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第三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制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并实施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本暂行规定对所辖区域出版单位出版专业资格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进行管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的出版管理机构协助新闻出版总署对其所属出版单位出版专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管理。

第四条出版专业资格是国家对出版从业人员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校对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出版专业资格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凡在正式出版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取得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持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资格证书》上岗。

第七条凡新进入正式出版单位担任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或主编(副主编)职务的人员,除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下同)出版专业资格。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资格者,应当在到任后的两年内通过中级以上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继续担任出版单位上述领导职务。

第八条凡在正式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资格。否则,不能担任责任编辑。

第九条凡新参加工作进入正式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当在进入出版单位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方可参加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新调入正式出版单位的在职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要在调入后的下一年度内,通过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从事相应的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一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竞聘相应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1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竞聘助理级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2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可以竞聘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必须坚持以下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2大力传播和积累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3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进行出版活动。不参与任何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经营活动,坚决不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活动。

4遵守社会主义出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竭诚为读者和作者服务,团结协作,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第十三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要强化质量意识和导向意识。在工作岗位上编辑制作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时,要坚持正确导向,保证出版物质量。

第十四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应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学习和钻研出版专业理论和实务,了解出版行业动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应聘在职者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第十五条出版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从具备出版专业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适合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对本规定之前,已在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其所在出版单位应创造条件,支持他们参加业务培训,使之在5年之内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出版专业资格。对经过培训仍不能通过相应级别资格考试的人员,5年之后不得继续在原岗位上聘用,出版单位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出版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1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凭所在出版单位介绍信、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正规院校或省级以上教育培训中心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一个登记期内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1年,缓登1年;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若再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须重新通过相应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出版单位要对在职的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情况按年度书面上报新闻出版管理机关备案。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1个登记期内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缓登1年;凡在1个登记期内有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登记,发证机关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出版单位可以将其解聘或调离。

第二十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在1个登记期内必须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资料,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料者,缓登1年。缓登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要求,方可恢复登记。

第二十一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凡有1次缓登的,推迟1年报考上一级出版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违反有关出版工作的规定,受到严重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发证机关要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5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工作。

第二十三条出版专业资格获得者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发证机关要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收回资格证书,今后不许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不得再从事出版工作。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4

关键词 媒介融合 新闻教育 改革

“媒介融合”(Media Conver gence)最早由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普尔教授1983年在《自由的科技》中提出“传播形态融合”,本意是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这种关于媒介融合的想象更多地集中于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融合在一起。①美国新闻学会媒介研究中心主任Andrew Nachison将“融合媒介”定义为“印刷的、音频的、互动性数字媒体组织之间的战略的、操作的、文化的联盟”。②他强调的“媒介融合”更多是指各个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

国内较早对“媒介融合”进行研究的蔡雯教授认为“内容重整与组织重构是实践‘融合新闻’的必由之路。”③中国传媒大学苏志武教授指出“‘媒体融合型’教育教学的实质就是要突破那种按各媒体种类设置专业方向和课程体系的传统做法,既着眼于学生的学业,更着眼于学生的就业与创业,让学生具备更加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创新实践能力,使其适应不同媒体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需求。”④

就目前现有研究成果来讲,学者们都已经注意到了新闻教育模式改革势在必行,但对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新闻教育并没有建立一种较有说服力的模式。媒介环境的改变导致过去的新闻教育模式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新闻教育体系需要重新建构。

一、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教育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模式陈旧、课程设置单一

国内新闻教育多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被动接受,很难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课程设置往往围绕某一媒体来设置,呈现“单一化”特征。如新闻学专业课程主要围绕平面媒体的采写编评设置,广播电视专业课程则以广播电视为主设置,缺乏交叉性与综合性,忽略课程之间的多维度、多层次联系,造成培养出的学生在知识结构、理论素养及技能操作上过于单一。同时,新闻学专业大多用培养文字编辑的标准培养学生,注重信息内容而非技术手段,强调对工作流程、文字加工规范标准的学习。显而易见,在媒体融合趋势及媒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传统新闻教学模式和课程设置已远远滞后于传播技术的发展。

(二)教育理念与传播现实差距明显

媒介融合的大趋势对新闻教育理念与传播现实之间的有效整合提出了挑战。未来的新闻传媒需要团队合作,包括新闻策划、采访写作、技术支援等,而当前部分高校的新闻教育理念不明晰,造成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很长时间难以适应媒体环境。结合我国传媒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未来我国新闻教育只有按照宽口径、厚基础、跨媒介、懂技术、精专业、深内涵的要求来建立课程体系,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新闻传播人才。

(三)专业细分与业务技能割裂

当前,新闻传播教育被各种媒介形式切割,很难达到科学性、人文性、综合性与专业性的统一。如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广告学专业、出版与编辑专业、传播学专业等把学生框定在狭小的专业研究领域。而其中,传播学专业又被分解成网络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媒介经营与管理等专业方向,割裂了传播学应有的学科体系。媒介融合的核心是信息和资源的整合,新闻教育不能背离传统,更不能为突出精专而过分注重专业细分,从而割裂多种技能的培养。

(四)跨媒体新闻教育相对滞后

就新闻教育而言,国内高校在搭建实战性跨媒体新闻教育平台方面,还相对滞后。目前国内多数新闻学院还没有将媒介融合教育纳入必修教学体系,造成高校新闻教育和人才培养严重滞后于传媒发展和社会需求。跨媒体新闻教育,要改变传统新闻教育体制,让学生从纯粹的理论课堂走出来,走向现实传媒的真实环境。新闻教育改革应建立在媒介发展的基础上,注重涵盖新闻教育的一般规律,夯实学生的多种技能,任何单维度取向都容易造成人才教育的片面化、滞后性。新闻教育体系的构建,应充分体现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目标,明确新闻教育实践内容,并以此为原则组成一个层次分明、分工明确、适应传媒快速发展需求的新闻教学体系。 二、媒介融合对新闻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媒介融合大潮引发新闻传播教育的变革,对新闻传播课程体系的设置及媒介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优化课程体系

1.改革现有课程

对现有新闻传播课程设置进行调整与改革,是媒介融合背景下对新闻传播课程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各新闻学院可以在现有课程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对课程体系进行有机融合,淡化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界限,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在实践中丰富理论内容。同时,打破按学科设置实验室的传统方式,对新闻教育设施进行重新整合,形成融合式课程体系。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对全院通用基础专业课程进行改革,新开设音频视频内容制作、数字传播技术应用两门业务性专业课程,使新闻学专业原来只侧重于印刷媒体的课程体系得到改造,使学生可以学习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业务和新媒体传播业务,全面掌握各种类型媒介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适应媒介融合发展的需要。当然,改革现有课程,还可以通过增设辅修专业、增加课题研究等形式来实现。

2.拓展学科内容

随着媒介融合的不断加快,国内一些知名院校纷纷加快优化课程体系的步伐。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于2007年开始在新闻学专业中新增数字新闻传播专业方向;南京金陵学院开设媒体融合专业;四川大学和成都商报联合组建四川大学跨媒体研究所,面向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开设网络新闻与文化传播公共选修课程。“目前,我国新闻传播学科在大学本科阶段设定的专业方向,基本上是在网络数字化信息技术全方位进入新闻传播领域之前设定的。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传统的专业知识界限和专业技能界限都将被更大程度地突破,因此,学科的组织架构需要适应媒介融合的趋势,以保证各个专业都具有更强的开放性与兼容性。”⑤

3.打造专业特色

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统的新闻教育专业设置已不能满足当今融合媒体发展的要求。各高校在专业建设中,要打破院系鸿沟,整合力量,形成优势专业体系;加强实践教学,根据自身实力及地域实际,打造专业特色。新闻传播原有专业,如经济新闻专业、法制新闻专业和体育新闻专业可以继续强化特色。传统新闻学专业可以在加强学生全媒体技能培养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某一个方面,在新闻评论、企业新闻、民生新闻、政府新闻、民族新闻、英语新闻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中国人民大学从2009年开始,在本科教育阶段特色办学,推出六个专业课程包,让学生能够既打好学科基础知识,又能根据兴趣选择自己感兴趣、有发展潜力的专业课程。 (二)有效进行融合新闻技能培训

媒介融合时代,新闻教育内容多而复杂,需要对整个教育教学体系认真勾划,重视学生在校内外媒体的融合新闻技能培训。

1.校内媒体实训

主要是通过平时作业训练、学生自办报纸电台等,让学生就某一方面技能进行全面训练,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学生通过在校内报刊、广播电视、校园新闻网等实战训练,熟悉新闻采编制作流程,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奠定基础。为适应媒介融合趋势,建立数字多媒体播出平台。如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台利用学校网站搭建了“专门的网络电视台,集中了文字、视频、音频(主要是视频)等多媒体手段,把校报、校电台、校电视台和网络电视台的新闻和节目等整合起来,使学生真正拥有一个融合新闻的实践平台”。⑥

2.校外媒体实习

主要包括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顶岗实践等环节与校外媒体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通过与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杂志社、软件公司、音像制作公司等“联姻”,为学生实践能力的就业提供多种平台。学生在校外媒体接受真实工作锻炼,可以培养其动手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增强新闻敏感和策划写作能力。此外,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如新闻写作、摄影摄像、网页制作等竞赛。只有让学生“走出去”,才能使学生真正把理论学习和实战训练结合起来。

(三)提升专业综合素养

1.培养新闻专业素质

媒介融合对新闻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反映在新闻专业素质领域,就是要求新闻传播人员成为新闻采编制播的“多面手”。无论是新闻采编还是音视频制播,都是传统新闻学教育的基本功。但在媒介融合时代,对采编制播等基本新闻传播技能和专业素养的要求更高,不仅要懂新闻,更要有技术、善管理,具有策划整合能力的新闻人才。因此,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对于新闻基本功的教育和培养,需要不断加强。

2.培育新闻思辨能力

新闻教育的目标应注重培养新闻记者批判性思维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管理能力。“随着新闻来源的和信息渠道的剧增,在多种媒体融合的新闻编辑部中,编辑的主要职能已经不是采集新闻,而是对浩如烟海的新闻和信息进行筛选与重新组合,使这些杂乱的信息呈现出相互联系和深刻意义,并使其转化为知识,新闻从业者也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知识的生产与管理者。”⑦

(四)加强与媒介融合教学研究相应的“硬件”建设

媒介融合的趋势也影响了新闻教育的“硬件”设备建设。无论是平面实验室、非线性编辑实验室,还是摄影实验室、电视编辑实验室、媒体融合实验室,将专业实践、仿真环节等引入新闻教育教学,为课程体系改革和学生传媒实践开辟道路。

1.设备接入

在媒介融合时代,使用Wordpress创建博客网站、使用Twitter更新实时信息、使用Facebook上传文章日志、使用Flickr和Youtube分享图片视频、使用Deliciuos收藏保存资料成为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的基本常识,而这些手段和方法是过去传统的新闻教育课程中所不具备的,它为新闻教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硬件”设备支持。

2.技术支持

传播技术打破了传统媒介之间的壁垒与边界,多种传播媒介由共存共生走向互相融合。IT行业从技术上解决了媒介融合的“硬件”建设问题,具有无限包容性特征和海量信息存储能力的互联网络,千变万化的文字处理技术、视频音频技术、特效技术、动画技术以及存储、搜索、链接、上传、下载等技术的日趋完善,为媒介融合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

3.构建融合型实验室群

打破原来按学科设置实验室的传统布局,对实践教学设施进行重新整合,构建融合型实验室群,形成融合式实践教学模式。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借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模式,学生在自主创办《新闻周刊》的基础上,创办网络电视台、网络电台和网站,形成“接力传媒”集团,对学生开设跨媒体传播实验课程;2007年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与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联合成立国内新闻学院首家融合媒体实验室,培养能在数码化平台上进行新闻业务的新型传媒人才;中国传媒大学、复旦大学等努力改善新闻教育教学设施与实验室设施,先后建立网络教室、电子排版系统、广播电视采编系统等新闻教学实验室,为新闻教学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持。

(五)解决媒介融合师资匮乏难题

1.整合师资

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教育应在现有师资力量整合上下功夫。将拥有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年龄段的新闻传播学科教师整合成突破专业局限、具有跨媒体、跨学科、跨专业的师资队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调整知识结构,形成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精专业务能力、丰富从业经验的师资力量。同时,淡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界限,理论教学中有实践内容,实践教学中有理论支撑。打破专业理论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的界限,形成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实践教师参与理论科研的新模式。

2.送出培训

一方面积极鼓励和引导教师参与传媒实践,通过跨媒体的采写编评摄制等技能培训和跨媒体的经营管理,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把最新技术、最新经验及媒介融合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带到课堂上。另一方面选派一些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校交流学习,掌握新理论、学习新技术,使之成为新闻传播前沿理论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

3.引进合作

引进媒体资深从业人员直接参与课堂教学。在人才引进上应突破一些条条框框,把社会上具有真才实学的新闻传播教师引进来,或者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加以聘任。重视聘请兼职教授、资深专家、名记者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从业者、管理者、经营者定期讲座,开设选修课程或创建论坛等方式,传授从业经验、介绍业界最新发展动态,补充扩大课堂信息量,形成业界和学界的良性互动。

由于国内多数高校对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新闻教育等方面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尤其是对于新媒体教育缺乏经验。为了解决师资匮乏问题,可以采取依托学校传统媒体院系的教学资源,将本校优势与名校经验相结合,采取联合办学,增强教育实力,在更高层面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注释

①孟建:《媒介融合:粘聚并造就新型的媒介化社会》[J],《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7期。

②Andrew Nachison。 Good business or good journalism Lessons from the bleeding edge, A presentation to the World Editors’ Forum, Hong Kong, June 5, 2001

③蔡雯:《媒介融合趋势下如何实现内容重整与报道创新——再论“融合新闻”及其实施策略》[J],《新闻战线》,2007年,第8期。

④苏志武:《媒体融合时代应培养“全媒体记者”》[EB/OL],http://gmw.cn/01gmrb/2009-04/23/content_912637。htm。

⑤高钢:《媒体融合环境下新闻人才的培养》[EB/OL],http://finance.sina.com.cn/hy/20081104/19235467741.shtml。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5

(二)有线电视台。年月建台。自办套综合新闻频道,开设《新闻》、《周刊》、《石油报道》、《天气预报》、《电视剧场》、《专题片展播》等栏目。近年来,采制的电视新闻和专题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新疆电视台播出5多条。连续年被评为《石油报道》优秀组织单位,获首届全国石油石化优秀电视台称号。累计获得省部级奖多项。

(三)《石油报》记者站。年月成立,实行石油报社和油田公司双重管理,是油田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建站以来,共在《石油报》刊发稿件多篇,近几年年均见报稿件篇以上,列石油各企事业单位前茅。记者站连续年获得石油报社“先进记者站”、“模范记者站”称号。

(四)网络新闻。年2月,在袁明生总经理指示下,将信息网图片新闻宣传由信息产业处划归管理。主要开设热点新闻、勘探开发、企业文化、和谐等专栏。

(五)印刷业务及媒体经营。在哈密、鄯善设两个印刷生产点,承印报纸和企业书刊材料,是为油田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实体。拥有新疆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现有对开四色印刷机、对开单色印刷机、激光照排机、一体化速印机等设备2余台套,年经营收入6余万元。开展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制作与。

第二部分主要工作

近几年,认真贯彻落实油田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精神,精心制定和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扎实开展“提升素质年”、“建设精品年”、“塑造形象年”、“加强管理年”主题活动,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保证了中心新闻和经营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为油田企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劲的文化力支持。

(一)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规划。按照油田公司和矿区服务事业部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管理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制订《“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就新闻专业、经营管理和印刷操作三支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保障措施作出了规划。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实施,扎实推进,保证了中心发展需要。

(二)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员工请(销)假及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市场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市场化用工工资待遇制度实施细则》、《9年内部业绩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强队伍管理。为充分调动新闻编采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新闻采编人员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开拓,

(三)业务清理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矿区“关于开展业务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油田公司相关要求,中心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由原来的2名市场化员工,减为现在的名,圆满完成业务清理任务。

(四)加强员工队伍培训。6年以来,中心扎实开展“提升素质年”、“建设精品年”、“塑造形象年”、“加强管理年”主题活动,将提升素质贯穿每个主题年全过程。对员工培训实行责任制,明确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员工内外培训力度。有多人次参加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多人次参加电视现场新闻大赛、数字电视培训、网络电视培训、副刊编辑、党务知识、印刷技术等新闻业务和经营管理的送外培训。规定外出培训人员必须撰写学习报告。有名印刷人员参加了设计、制版、印刷、装订等个岗位的技能鉴定。积极开展内部培训,一是成立专业学习组开展业务学习。根据工作和人员特点,量体裁衣,成立消息、编辑、通讯、摄影摄像、印刷与图片处理、通联等个专业学习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技能。二是举办学习讲座。邀请公司党委组织处、物资供应处、北京等单位同志举办党务知识、电子商务、物资采购、数字化电视等讲座。中心内部电视专业人员讲授电视摄像机原理和摄像技术;编辑、记者走上讲台,讲思路、谈体会、讲问题、求计谋,讲授办报思路。三是开展导师带徒活动。新闻部门2名导师和5名徒弟、印刷厂3名导师和5名徒弟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将2%的效益工资纳入考核兑现,增强了双方的责任意识。通过问卷调查,大家普遍认为中心这项活动效果好、作用大。四是建立“学习日”制度。报纸编辑部将周三、电视部将周二、印刷厂将周一下午、鄯善记者将周四晚上作为“学习日”,组织全员开展业务和理论学习。

(五)加强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近年来,中心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使和用管理,每年根据发展目标,认真评估人力资源,专题研究人才引进工作,重点从新闻工作引进。但近年,中心每年引进的计划都全部落空,导致中心新闻人员一再短缺,出现断层和后继乏人现象,影响了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在使用和管理上,一是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讲企业发展形势、讲新闻工作重要意义,使大家认识到新闻工作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干好新闻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开展“传帮带”和“导师带徒”活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业务能力,也增强了工作自豪感。三是开展激励活动。中心设立新闻奖励基金和印刷精品奖励基金,进行重点奖励,激励新闻主营业务发展中的优秀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和经营创效有功人员、技术能手等优秀人才,鼓励大家写出精品新闻、精品版面、精品栏目(节目)、精品策划、精品工程、优质服务、优秀印刷产品等项目,不断促进优秀人才发展。

(六)问题及建议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范文6

目前,尚未确定科技新闻的定义。但国内大多学者认为,科技新闻是有关人与自然关系及科技发明的报道。通过科技新闻,人们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科技成果,掌握科技最新动态和最新发现。通过新闻,人民群众还可见证科技成果的诞生。科技政策、科技人物和科技成果等,是科技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科技政策多与国家对科技活动的发展策略及管理有关,强制性和指导性是科技政策类新闻的主要特点,具有保障、规范和监督科技活动的作用。科技人物是以重大科技成果人物事迹为中心,介绍科技人物的主要事迹,弘扬其工作业绩,并传承其刻苦钻研、无私奉献等精神。科技成果是以科技调查、研究和实验为主,展示科技成果整个研发过程。 

2  科技新闻传播准则 

鉴于科技新闻的特殊性,科技新闻传播准则包括以下三点。 

2.1  知识性 

科技事件是科技新闻报道的主体,其内容多以大量的科技知识为主,假如不能充分了解相关知识,致使新闻报道缺乏真实性,极易误导人民群众。因此,在报道科技新闻时,要充分掌握科技新闻中的科技知识,客观、准确地反映当今最新科技成果,确保科技新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夸大新闻内容。在报道过程中,既要注重新闻的实效性,又要保证新闻的权威性,从而确保科技新闻的可读性。 

2.2  科学性 

由于科技新闻的特殊性,因此必须保证科技新闻内容具有科学性。一旦科技新闻科学性缺乏,就必将导致其失去意义。科技事实作为科技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保证其具有科学性和逻辑性。科技新闻对群众的舆论和认知具有引导作用,要有充足的科学依据为报道内容提供保障,从而保证科技新闻具有正确的引导作用。 

2.3  规范性 

科学研究中存在诸多的专业术语,报道科技新闻时,禁止随意使用其他词汇进行描述,防止出现对科技技术最新研究成果的曲解,因此,必须使用专业术语报道科技新闻。 

3  科技新闻传播存在的问题 

3.1  科技新闻传播真实性缺乏 

科技成果需通过权威鉴定及同行评议才可进行报道,但就科技新闻记者而言,多数记者缺乏对科技新闻的正确理解,而且记者专业大多是体育、中文、新闻、经济、政治和历史文化等,缺少对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的认知,在采访过程中,尚未充分把握科学事实的本质,就开始撰写新闻。撰写过程中,难以发挥自身的想象力,描述科技事物时,引用大量数字,导致科技新闻变得枯燥无味。对科技人物报道时,过于夸大对人物事迹的赞赏,从而导致科技新闻传播缺少真实性。 

3.2  缺少人文关怀 

目前,科技新闻报道方式及手法正在不断转变,从而保证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同时,科技新闻报道也越来越注重人文关怀,但就目前科技新闻传播而言,仍缺少人文关怀。新闻传播缺少人文关怀,是指科技新闻主体内容具有较强的集中性,大多以宣传和政策为主,传播方式较为单一,使用专业术语过多,不利于读者阅读,而且传播形式较为呆板,缺少与读者间的互动,从而导致科技新闻传播缺少人文关怀。 

3.3  真伪科学共存 

政治和科学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大多数科技新闻工作人员,把政治和科学作为独立的两者,报道科技事件过程中,仅注重科技方面的报道,缺少与政策、政治及全局的联系,致使真伪科学共存。由于科技新闻工作人员,难以对真伪科学进行鉴别,导致科技新闻在传播过程中,错误引导人民群众的认知和舆论,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3.4  夹杂虚假广告 

有些工作人员为了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某项科技成果进行独家报道,然而,在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影响下,致使出现假科技新闻。部分企业利用人们相信科技的心理,大量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制造虚假地科技广告,以获得更多人民群众的信任,从而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随着广告市场竞争越来越严峻,传媒企业降低了广告质量的要求,未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谋取更多的广告份额,同时也未严格审查广告的可信度及真实性,致使科技新闻在传播过程中,出现虚假广告,影响了人们对科技技术的了解和掌握。 

3.5  传播方式过于统一 

一般情况下,科技新闻传播分为国内传播和国外传播。但目前,科技新闻在传播过程中,无论是国内传播,还是国外传播都采用同一种传播方式。由于各国文化存在差异,相同的传播方式,存在不同的理解,导致传播效果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