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例6篇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增长,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逐渐显现,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更加重要。本文分析了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影响,从组织结构的设计、专门人才的素质和能力要求、相关制度的保障及权力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保证总会计师制度有效实施的措施,以期对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高校总会计师可持续发展有效性

一、引言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内容也已不局限于单纯地对财政拨款进行核算管理,大部分院校经营性资产比例逐年提高,财务管理难度和风险也在增加。但高校财务管理模式改革较缓,学校对财务的战略重视程度不足,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高教事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现阶段我国高校的财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两种:规模较大的高校由副校长分管财务和其他部分工作,规模较小的高校则由校长直接管理财务和其他部分工作。这种管理模式在实践中的负面作用是学校宏观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工作不到位。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长或副校长大多为非财务或经济专业管理人才,对财务工作的理解程度有限,对财务风险认识不足,很难从学校层面重视财务工作。笔者认为,现行管理体制随着高校业务的扩大已不能完全适应高校的进一步发展,财务工作必将作为战略工作来重视,高校对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也需要重新认识,财务机制的改革迫在眉睫。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纲要》”)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征求意见稿)》,为了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水平,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将在高等学校由试行到逐步推行总会计师制度,笔者探讨了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途径,以期对实际工作提供较强的理论支持,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作用

(一)宏观管理作用 (1)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的要求。我国高等教育经过多年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各高校自主管理成熟化程度大大提高,国家对其也由直接管理向间接指导逐步转化。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等。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以提供监督和管理依据,并引导高校健全管理体制,为高教事业的更高层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现阶段,我国高等院校仍以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为主,实施经济干预制度,各重大经济事项实行严格审批、层层把关,政府在整个过程中承担了相当大的决策风险,而各级政府由于管理院校较多,微观了解有限,容易形成千校一面,不利于各院校的特色发展。随着改革的深化,高等院校的自主管理权将逐渐扩大,实施总会计师专门人才负责制度,正确履行各项经济管理职能,是高校自主管理下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从直接管理转为监督为主的改革要求,是教育事业特色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保障。(2)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对国家投资资金高效使用的制度保证,是对纳税人权利的维护和负责,是节约办学的有力支持。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主体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全民所有制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自筹为辅。从举办者(政府)角度出发,希望所投资金能够有效使用,充分发挥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或超越预期效果。而使用者则冲动性较强,从大量国企倒闭的经验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资金的使用者成本控制较差,甚至不乏存在大量低效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实行总会计师连带责任后,通过追责制度可大大降低资金铺张浪费的几率,在进行预算时,总会计师也可从财务角度分析资金的使用效果,在具体运作中从学校宏观面协调各部门关系,监督资金使用,保证国家资金能够切实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发展,维护纳税人权益。(3)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降低国家监控成本、提高管理效果的有力手段。我国政府部门为了强化教育资金管理,维护财经制度,通过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进行多级管理、多级监督,并在具体监督执行中大量甚至重复聘请第三方机构实行外部监督和审计,努力减少职务经济犯罪,控制教育成本,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整个过程,可谓煞费苦心。为了提高高校资金管理和运行水平,实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强化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中的安全性,国家相继在《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和制度中三令五申要求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根据《纲要》“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这一制度,总会计师代表的是政府和国家利益,工作内容不局限于资金管理,而是扩充到对经济事项的审计和监督,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主体单位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结合的一致性,通过制度设计大大降低了国家宏观监控成本,保证了经济安全。

(二)微观管理作用 (1)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高校扩张后健全专业化管理领导队伍的必然选择,是健全高校管理体制、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必然。我国高等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其资产规模和年可使用资金数量较大,职工人数和在校生数量较多。据对陕西省2009年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32所公办高校进行统计,除升格较晚的商洛学院、安康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等艺术类院校外,学生人数均超过一万人,教职工人数均超过或接近一千人,年可使用资金达上亿元人民币,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几所“211工程”重点大学学生人数均超过两万五千人,教职工人数均超过2400人,年可使用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如何对学校庞大的资金和各类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并使国有资产持续增长、不流失,保证教学和科研的优良环境,是对高校高层管理人员的重大挑战。现阶段,大多高校是由一名副校长或校长直接负责财务工作,而任职者多为学术性人才,并身兼数职,并非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很难保证财务工作的高效运行。在此方面,可以借鉴公司制企业管理模式,由相关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协助校长管理财务工作,充当高校这一事业组织的CFO,健全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化领导班子,避免出现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和经济管理漏洞,提升高校的经济管理水平,确保我国高校事业的长期发展。(2)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办学体制多样化的保证,是高校经济管理工作多元化的要求。根据《纲要》第四十二条及五十七条,在进行办学体制改革时,将加大行业、企业办学力量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学领域,并提出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另随着高教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或科研与生产力相结合等工作的推进,校办产业、校企联合等的蓬勃发展,高校经济管理工作的范畴大大拓宽,难度也大大增加。高校的经济管理工作从内容的相似性上可分为:一是教学、科研方面的经济管理,该部分是学校的主体工作,主要为合理分配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维持日常运转,提高办学质量;二是后勤服务经济管理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保证,在学校的扩张期占据了资金支出的绝大部分,包括各种设备的购置、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教职工生活的后期服务等等,由于我国高校在近年来进行大幅扩张,这部分支出对学校资金风险影响较大;三是资金的筹集,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两部分,自筹资金的来源决定了资金使用成本的大小;四是校办产业和对外投资的管理,该部分近年来发展较快。对这些多元化的经济工作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是高校体制改革面临的重要挑战,也是高校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后由其代表学校对企业进行财务监控,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校办产业的经济效益,以更好地为高校教学服务。近年来,我国高校在经济管理方面付出的教训太多太大:高校的盲目扩张形成大量的贷款难以偿还,负债率过高;高校对校办产业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失误造成大量资金浪费,甚至相关企业破产倒闭,如云大科技的破产退市;高校教师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合理,直接影响了教学和科研积极性等等。因此,让具有高素质复合型能力的总会计师参与学校的管理,协助校长进行科学决策就显得十分必要。(3)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是强化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效益的需要,是提升经费费用和资产管理水平的需要。《纲要》出台总会计师制度的初衷之一,是由于公办高校资产负债率过高,贷款风险太大,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等。长期以来,高等院校的资金使用流程往往为定项目后直接融资、投资,大多没有进行充分的论证分析,缺乏从资金使用效果上进行科学评价,对财务风险没有充分认识,财务部门俨然成为出纳科。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服务社会的同时也要追求成本控制,并从长期稳定发展方面进行资金筹集及使用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后,要求总会计师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出发,参与制定学校各项经济规划和重大决策,提高经济效益,从全局把握学校资源的综合配置,真正做到增收节支,维护国家利益和全民利益。

三、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有效性分析

(一)定位准确权责适当,合理重整组织结构根据《纲要》中“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以及《总会计师条例》中“总会计师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等相关规定,高校总会计师是受政府委派的高校行政领导人员,一方面代表国家及政府对高校实施外部财务监控,以规范和约束高校的经济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民利益。另一方面,总会计师作为高校的高层管理人员,主导单位的财务运行系统,参与本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对财务战略和资源管理、理财以及控制负责,是高校持续发展的稳定器。设置总会计师后,高校的组织结构图及职能定位可参见(图1)。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对主管部门和校长负责,上行关系一方面接受教育及人事等上级部门指导、监督,并向其进行汇报工作,另一方面接受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行直接管理部门包括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处室,也可将后勤、基建等使用资金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国有资产维护和建设部门划为其管理,以便更好的规划高校经济工作,有效配置资源,保证学校的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横向上主要协调与上级管理部门、校长、书记、副校长及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等的关系。对于高校总会计师而言,高校并非以盈利为目的,但依然要强调办学效益,对资金使用要精打细算,并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按照教学规律办事,提高对社会服务效益。

(二)以制度作为推行保障,彻实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 从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实施《总会计师条例》至今,我国高等学校中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寥寥无几,对资金管理及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并未作为战略和重点工作来做,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经费使用未形成有效评价监督体系,以至于多数高校形成巨额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彻实实施总会计师制度,一方面需要从上至下,从教育主管部门到教育主体单位充分认识实行该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总会计师制度对学校长期发展的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作为学校体制改革的重点来抓。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总会计师制度有效推行,并为具体实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这些制度包括国家财政部门相关法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指导性规章以及各高校具体的实施办法,重点是对《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进行修订,充分体现企业与事业单位管理并重,结合国情发展,与时俱进,推动高校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促进高校经济环境的建设。为了防止具体推行中流于形式,在制度的制定中应明确总会计师的地位和权限,避免总会计师成为新的“财务处长”,停留在执行层面,应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职责、保障推行,以制度保障权利,推进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三)保证总会计师独立性,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建设 总会计师的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内控机制的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管、会计业务的总体控制等等,并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参与相关财务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聘任。总会计师的工作职责决定了总会计师在处理工作时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做到客观、公正、公允、独立判断,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经济监督的有效性。要保证总会计师的独立性,总会计师的任命权及直接管理权应归高校的所有者,即按照相关制度高校的总会计师应由高校主管单位进行委派和监督管理,由高校内部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议进行履职评议,并接受校长的直接领导,如此才能保证总会计师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彻实维护国家、教师及出资人的利益平衡。另外,在职位设置上,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相重叠的副校长,并避免设置副总会计师。根据我国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职位重叠,容易导致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副总会计师既不是行政领导成员,进不了决策层,也不是财务部门负责人,处于上下两难位置,造成人才浪费,甚至产生权利争夺矛盾,对高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选才优才才能保障,适才才能发展 总会计师在高校的决策和管理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责任,是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能否有效履行这些职能一方面需外部制度作为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自身素质作为基础,要求能够高瞻远瞩,胸怀全局、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关于总会计师的素质能力主要包括:(1)道德素养。作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不谋私利、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关心群众,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正确处理好国家、学校和职工利益,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性,并严于律己,公正廉洁。(2)专业素质。要求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具有会计、税法、经济学、管理学、法律、财政金融、战略规划等相关专业知识并能结合实际灵活运用。(3)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与决策能力,组织、指挥与控制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等。对于总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可以资格认证制度的形式促进职业化发展,发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完善总会计师师认证及行业准入、继续教育等相关制度,培养和选拔适合高校发展的职业总会计师人才,将政府委派和外部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吸引合适的优秀人才。

(五)放权与监督并重,规范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作为经济工作的总负责人和财务工程的实施者,为了保证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必须享有较广的实施权力和监督、惩罚与制止权,但也须做好权力制约工作,防止权力过大或滥用权力。对于总会计师,如上文组织结构图,其由政府委派,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校长的双重领导与监督,工作方法和结果也受校内审计监察部门的审查和监督。根据《纲要》要求,总会计师实行政府委派,在实施时也可建立定期轮换机制,根据一定时期的工作业绩,将合格的总会计师在各高校甚至跨行业进行轮换,防止群体犯罪,降低协同违法几率,也有利于提高总会计师工作能力,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在制度设计中,也可考虑让其定期向教职工汇报工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为政府、校长和全体职工负责,为学校长期稳定发展服务。另外,建立总会计师行业协会督察机制,加强会计事务所外部监督,以社会的力量促进总会计师个人的管理,防止职务犯罪。

有效实施总会计师制度无论是对我国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或是对高校体制改革建设上,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效率的有力保证。如何保证该制度的有效性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和完善,从制度的建设完善到人才的自我管理,从集权分权到监督,从实施的组织结构再造到职位关系的协调,均需环环紧扣,环环并重,才能达到实施该制度的初衷,和促进我国高教体系的发展。

*本文系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财务管理深化研究”(项目编号:2010JK035)及“高职高专院校可持续发展下的财务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0JC01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德育》2010年第8期。

[2]孙幼飞:《(征求意见稿)初探》,《财会通讯(上)》2010年第7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务与会计》2010年第11期。

[4]岳凤霞:《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探讨》,《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0年第7期。

[5]金云美:《从高校还贷财务危机看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迫切性》,《发展研究》2007年第6期。

[6]韩波、张国华、张彬:《高校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必要性及框架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7]张小卫:《如何加强高校的财务监管 》,《财会通讯》2004年第1期。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2

工作目标: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

主要任务: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拆除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校舍、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年完成任务总量的30%年完成总量的60%年完成总量的10%

二、实施办法

(一)加强领导

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校安办下设五个工作组,其中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设在县教育局、排查鉴定工作组设在县建设局、资金管理工作组设在县财政局、项目推进工作组设在县发改局、监督检查工作组设在县监察局。

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校安办做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二)排查鉴定

由排查鉴定工作组牵头,并和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共同制定排查鉴定方案,依法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逐室排查。排查鉴定工作组要将排查结果分ABCD四个级别形成鉴定报告。C级校舍由排查鉴定组做出加固改造方案,D级校舍必须拆除重建。

(三)科学规划

规划及工程实施工作组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本着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 年度C级校舍加固改造计划和D级校舍重建计划,并于年月日前完成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整体加固、改造规划制定工作。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1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两部分构成。地方专项资金部分按省级和县级55分担。

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经费由省、县按55分担解决。

县财政局应采取预算调整等相应措施,足额安排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排查鉴定费和充足办公费。年和年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要列入同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发改局要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县民政局要通过慈善总会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募捐。布局调整撤并校的校园、校舍应由县教育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协商后进行拍卖,变现后集中用于校舍安全工程。

根据[]44号文件规定,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全部予以免收。涉及经营性收费,应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缓。乡镇政府对工程建设所收取的各项费用一律免收。

2设立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按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拨付工程款。

(五)规范运行

校安办根据各年度计划,按时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进行,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政府采购、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行业标准。

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严禁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对各项目学校的招标书、投标书、图纸、合同、各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要全部归档。

三、责任追究和社会监督

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与管理、监理、质检等单位要各负其责。校舍安全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校舍安全建设,制度保障,质量监管

Abstract: according to puting the school should into the most safety place requirements,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advance planning regulations from shaanxi province, strengthe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examination, carefu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ree aspects such as the guarantee the safety and quality of school buildings.

Keywords: building security construction, system guarantee,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08年6月,总理来陕西灾区视察,要求“把学校、医院建成最坚固、最安全的场所”。陕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理的要求,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始终把学校的恢复重建当成大事要事,各级部门抓管理、抓落实、抓质量,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确保把学校建成最安全的场所。

规划规章先行,为确保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2008年6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陕政发[2008]28号),明确提出:提高学校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工程建筑质量,为灾区建设安全、坚固、优美的校园。要求:学校的选址要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生态脆弱区、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区域和传染病自然疫源区,要交通便利、利于学生学习生活。要求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选择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单位,对异地新建的学校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就地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学校,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排查。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灾后学校恢复重建抗震设计。就地重建和异地新建学校一律取消预制构件,实行现浇。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4

    本年度我校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学校稳定,推动学校发展。现将学校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年初制定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学校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各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并与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建立严格的责任分工体系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风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等都责任到人,谁主抓,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职责清楚,任务明确。

(三)加大监督考核工作力度

学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年终对校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与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合起来。

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三个“加强”。

一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学校结合“八项规定”,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把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宣传,特别是宣传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胜信心。学校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身边模范先进事迹,做到教育在前,防范在前。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道德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学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八大文件,学习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典型教育。教育党员和全体教职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堂堂正正地做人,扎扎实实地做事;要求全体党员遵纪守法,创先争优。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经济纪律,以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适应学校发展的要求。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思想防线。这是立足防范,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一年来,学校党支部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影视片,每学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检查,让每一名干部、党员熟知党纪条规,思想上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大力弘扬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作风,形成我校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四是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廉洁从教意识,做到敬业爱岗,诚信服务,为人师表。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把廉政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把德育与遵纪守法、诚信教育结合起来。

(二)不断完善和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深入扎实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繁荣的迫切需要。我校各项制度的建设始终坚持 “五性”,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针对性;抓住要害,严格规范,注重约束性;适应形势,与时俱进,注重创造性;细化量化,具体实用,做到操作性;关口前移,未雨绸缪,注重超前性。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干部,只有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住了抓好了,才能在学校、在教师中有说服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因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就成为对学校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要求。学校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深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按照已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召开各部门负责同志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2、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校级领导干部要对自己职权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负责,中层干部对自己的部门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3、设立举报箱,使各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对群众比较敏感的采购、基建、奖励等予以重点监督。

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化。为全面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做到兴利除弊,完善决策,未雨绸缪,预防在先。

三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通过民主生活会,把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在党内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支持他们对党的工作提出意见,认真对待他们所提出的意见。

2、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津、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风和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解决。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

4、坚决支持党员向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鼓励他们揭发检举违法违纪行为。

三、关口前移,加强监督,切实做好源头治理

狠抓源头,接受监督,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之一,因此,加大监督力度,加强事前防范是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

(一)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学校认真开好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述廉和评廉工作,认真实施校务公开方案,在校内设置公示栏,教职工考核奖励、后勤基建、学生管理等方面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学校管理的透明度,真正做到民主治校、依法治校。

(二)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平时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发现的苗头,及时打招呼,早提醒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5

商丘市卫生监督所,河南商丘 476000

[摘要] 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该文针对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目前,商丘市卫生监督存在监督工作力度弱化、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工作经费预与监督监测设备欠缺等问题。对策:①要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②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③建设卫生监督协管队伍;④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

关键词 ] 学校卫生;卫生监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008-02

学校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1]。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和校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处理等方面,是政策性、法律规范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综合行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当前,随着医改深入和政府机构改革及相关监管职能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做好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成为广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者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商丘市在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亟需破解发展难题,现就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目前现状与对策思考探讨如下。

1商丘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商丘市填报的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学校卫生有效被监督单位2116户,在校学生936193人,其中寄宿制在校学生354510人。商丘市辖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共699人,中级及以上职称51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3%;师级职称44人,占监督员总数的6.3%;士级56人,占监督员总数的8.0%;无职称548人,占监督员总数的78.4%。其中学校卫生专业监督员19人,占监督员总数的2.7%。中级职称1人,士级5人,无职称13人。人均监督学校卫生单位111户。

1.1目前全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1.1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弱化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基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受到较大影响2012年5月底,商丘市启动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将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职能调整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截至2014年6月份,全市6县2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此项监管职能全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法》对餐饮安全监管职能的调整对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冲击很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力度有所弱化。

受传统执法模式和习惯的影响,在餐饮监管职能调整后,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没能及时调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重心和工作思路,对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信心不足,工作方法单一,工作力度有所弱化,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学校拒绝卫生监督的状况。

1.1.2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法律法规滞后,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学校卫生监测工作主要依据《学校卫生条例》,但该条例自1990年6月颁布实施,距今已20多年,其法律责任和处罚条款已不能适应目前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修改。条例规定的学校卫生监督对象、内容、执法主体、处罚力度已经明显不能满足目前学校卫生工作的需要。某些条款规定会同工商部门给予处罚或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在实际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很难应用落实。在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只提卫生监督建议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在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使学校卫生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大降低,造成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消弱了行政监督管理效果和作用。学校卫生监督队伍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只有市级成立了学校卫生科,科室编制2人,负责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均是临时指定科室或人员负责,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1.1.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亟需提高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

目前6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存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短板现象。餐饮服务监管职能调整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热点问题,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直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为中心开展工作,以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来推动整个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种执法模式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如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学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预防性监督及学校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等工作进展不平衡甚至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2012、2013、2014年6县2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统计数字显示,我市预防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上报数字为0,此项工作未能正常开展。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存在短板现象,部分县区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

1.1.4缺乏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与学校卫生监督专业监测设备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启动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检查,商丘市6县2区及市级监督机构均未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经费。除市级制定了学校卫生年度监测计划外,县区监督机构均未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快速检验设备配备不到位,除市级及民权县、柘城县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4县2区卫生监督机构均未配备学校卫生现场监测快速检验设备。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县区差别大,部分县区缺乏必须的现快速监测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学校卫生专业执法人员缺乏,个别县区监督机构没有学校卫生专业人员,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趋于边缘化,严重制约了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策与思考

2.1高度重视并解决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破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瓶颈

原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0号)文件要求,“省、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并通过包点、包校的形式,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全覆盖。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应有专业人员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安排专人分管学校卫生工作”。原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豫卫监[2010]28号)文件也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日常卫生监督主要内容、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及时转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分析研究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关键控制点,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水平,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2.2抓住河南省卫生厅“533人才培养计划”机遇,努力提高全市学校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服务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

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在全省启动了“533人才培养计划”,计划从2012年起,每年投入1000万元,为省、市、县培养3000名卫生监督符合型人才和拔尖人才。2013年,省卫生厅又启动了首席卫生监督员选拔培训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培训各专业首席监督员。这些举措都为学校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应抓住机遇,大力开展学校卫生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校卫生整体监督服务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同时,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保障必要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投入配备必需的学校卫生监督监测仪器设备[3],有重点地组织一些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学校卫生年度监督检测工作计划,切实转变新时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理念,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实现新跨越和新发展。

2.3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是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为了弥补当前学校卫生监督力量的不足,自2012年起,按照原河南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商丘市在全市启动了聘任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工作,以市直管学校卫生单位为试点,在全市推行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聘任的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察、考核、聘任、备案,同时出台有关文件,规范和加强学校卫生协管监督员的管理工作,明确协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任务,建立严格的奖惩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协管监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在日常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提高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覆盖率。当前,为弥补学校卫生监督力量不足,应大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队伍作用,在基层特别是乡镇农村学校,设立聘任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员,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到点到校,不留监督盲点。

2.4大力推进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及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充分发挥学校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加快建立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4],探索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和量化分级管理等级结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综合考评体系,严格学校卫生监督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教育主管单位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定期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政府及教育主管单位,保障各项卫生监督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要大力推行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统一制作发放学校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将学校卫生许可信息、日常卫生监督检测报告、各项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管理资料、责任监督员姓名、电话等,统一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透明度,推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

[

参考文献]

[1]王军,朱正盛.镇江市丹徒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调查与对策[J].中国校医,2013,27(12):960-961.

[2]徐勇.我国学校卫生监督的现状与发展[J].中国学校卫生,2008,29(9):774-775.

[3]陈宇,冯向明,王慧.江苏省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状研究[J].江苏预防医学,2013,24(6):72-73.

学校行政监理工作总结范文6

一、基建项目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新、改、扩建和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二、项目的决策与审批

(一)所有项目的决策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由学校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应充分体现量力而行的要求,原则上其经费应列入年度计划。

(二)严格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凡属政府投资或总投资超过50万(含50万)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2、属学校自筹资金的项目,但项目形成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也按区计划部门的规定进行项目报批立项。

3、属学校自筹资金、总投资在50万以下5万以上的建设项目,且项目形成不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的(主要指装修、修缮等工程)。学校应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及工程概算,通过适当形式公示。然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工程承发包交易及相关设备采购管理

(一)、工程承发包交易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按照以下办法实施:

1、凡概(预)算在50万(含5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2、概(预)算在50万(不含50万)以下30万(含30万)以上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工程发包。

3、概(预)算在30万(不含30万)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由学校自行组织工程发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应严格按照计划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方法实施。即: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或单项合同虽在50万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在上述范围以外的,鼓励各学校参照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四)、参与竞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工程原则上应采取总承包的方式,不得肢解发包,严禁违法分包及转包。

(五)、建设项目中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按照财政部门的“仑财政采〔20*〕1号文件”执行。

完成工程发包或设备采购后,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订立合同。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或行业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原则上单位法人为工程负责人并指定工程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工程的重点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切实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建设资金及工程联系单管理

1、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强对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投资效益。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帐管理,并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专款专用。

2、严把工程款支付关,所有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学校不得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付款,工程结算时,按规定留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5%—10%的质量保修金。

3、按施工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在确保工期、造价及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确因工程局部设计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合,需变更设计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同时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起,派员到现场调查后,视情况决定变更与否,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4、严格工程联系单的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单项合同5%的,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的项目,其工程造价增加一次在1万元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工程验收、决算及档案管理

1、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由学校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批准机关和监督部门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公开验收结果。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2、严格按照现行的《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文件,及时进行工程决(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政府投资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主观部门复合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学校自筹项目(5万以上),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经学校复合后,统一送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

3、工程竣工验收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工程交用手续,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加强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及后续管理。

4、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归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七、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

严格按照《*区(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工程项目廉政责任制。要根据责任制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体系,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人员在廉政建设中的要求、行为规范和承担的责任。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同时签定廉政合同。

八、加强领导,严格监管

加强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对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