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总结范例6篇

招聘考试总结

招聘考试总结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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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流程,明确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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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原则

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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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但不适用于外聘董事及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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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4.1

人力资源需求预测

4.1.1

部门预测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与审核:公司各部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计划时,应同时制订本部门年度人员需求预测,内容包括实现本部门年度目标所需人员总数与结构、现有人员总数与结构、流出人数与方式(辞职、退休、辞退、轮岗等)、流入人数、时间与方式(内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并编制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的人员需求预测进行审核。

4.1.2

人力资源部预测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组织机构调整、员工内部流动、员工流失、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对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制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并编制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表。

4.1.3

临时人力资源需求

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于未列入年度预测的人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若是新增岗位,需附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制定的此岗位说明书),由部门经理或主管交直接上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2

汇总并编制招聘计划

人力资源部在对各部门需求预测进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初步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测试内容和实施部门;招聘结束时间和新员工到岗时间;以及招聘预算,包括:招聘广告费、交通费、场地费、住宿费、招待费、出差津贴及其他费用等。

4.3

审批

人力资源部将汇总后的人员需求和招聘计划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送回各相关部门并说明理由予以调整;审批合格的交回人力资源部。

4.4

编制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编制具体的招聘方案并开展招聘活动。

4.4.1

选择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目前渠道主要有六种:人才交流会、学校招聘、人员推荐、媒体招聘、委托招聘、内部竞聘。

4.4.2

材料准备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

(1)

招聘广告。招聘广告包括我司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需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2)招聘广告的设计原则。招聘广告应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

(3)招聘广告的责任人:招聘广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4)招聘广告的形式:根据需要采取内部招聘公告,招聘现场海报、公司形象宣传资料、媒体广告等一种形式或多种组合。

(5)公司宣传资料。发给通过初试的人员。

4.5

初选

(1)人力资源部对通过网络、报纸广告、内部介绍等途径投过来的简历进行初选,对基本符合要求的人选进行电话面试并做好电话面试记录。

(2)

对在人才交流会上应聘的人选进行初步面试,认为基本符合要求的发放

《求职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予以收回。

4.6

用人部门初步筛选

对初选合格人选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分类汇总并将应聘者资料交至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处。部门经理或主管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初选时间最多为两天,确定面试人选后送回人力资源部。

4.7

面试

人力资源部通知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者到公司面试。

4.7.1

面试测试

人力资源部根据初选合格者应聘岗位要求进行以下相关测试:综合性向测试(包括性格测试、学习风格测试、管理风格测试、效率测试、逻辑能力测试、统筹应变能力测试、思维定势等测试)、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操作技能测试、英语测试、电脑操作等测试。

4.7.2面试小组组建原则

知识互补、能力互补、气质互补、性别互补、年龄互补。

4.7.3

面试小组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面试小组。

职级

面试小组组成

班长级以下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

总经理或授权人

班长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主管级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副经理

专业人员

用人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外聘技术顾问

专业人员

技术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主管及经理

总经理或授权人

注:(1)必要时请外聘专家协助面试。

(2)经理、副经理

4.7.4

面试小组面试前准备

(1)

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1天将面试者资料送交给面试小组成员,面试小组成员应认真审核。

(2)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参加人力资源部主持的面试准备会,会议内容为面试内容、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及其控制、面试结果的处理等。

4.7.5

集体面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排面试,对应聘者的面试情况所有面试小组成员都要

根据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存档。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小组综合意见决定是否录用面试者。对未通过面试的应聘者通知不予录用;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在进行背景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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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对通过被录用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通知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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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

对正式录用员工安排就职手续

(1)

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填写《员工履历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归档;填写牡丹灵通卡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交至财务部办理工资卡。领取工作服和工牌。

(3)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流程表安排其学习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到相关部门培训。

(4)

人力资源部引见其到用人部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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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考核

新录用员工一般安排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前15日进行试用考核。

对考核未通过者进行延长试用期、岗位调整或是解聘;对考核通过者办理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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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

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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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资料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应聘者资料,人力资源部需保留半年: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未达到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

或未来职位者.

(1)

经人力资源部面试的应聘者,超过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可以考虑其他职位或未来职位者.

(2)

未经人力资源部面试但人为可以保留的应聘者资料.

(3)

政府或其他部门推荐应聘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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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总结范文2

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而制定的一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将越来越重。县审计局现有职工15人,目前的现有审计人员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从近年来毕业的__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通过公开招考招聘的方式择优录取2人进入新成立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为保证招考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领导,成立__县审计局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领导小组

为保证招考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__县审计局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实施20__年招考招聘审计人员工作;研究和解决招考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审核确定被录用的审计人员人选。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__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审计局办公室,由_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考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招考招聘岗位及人数

__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2名。

招考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招聘对象

20__、20__、20__年毕业的__籍普通高等院校财会税务审计与统计类和建筑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考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招考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加权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内容包括会计、审计、建筑等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

招考招聘程序

招考招聘宣传

20__年2月2日至2月8日,由__县审计局、__县人事局在玉溪人事信息网、__信息网、__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__电视台公开宣传招考招聘信息及相关政策。

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招人员按照招考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__年2月16日至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__县便民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

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报名费:150元/人。

2、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汇总报名资料后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组织考试及录用

1、笔试

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织考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组成面试评委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3、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4、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进行。

5、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__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

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所有招考招聘组织者、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现违反纪律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二)招考招聘工作由县审计局、县人事局负责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为保障招考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审计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县人

招聘考试总结范文3

为贯彻落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64号),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计划的制定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实行招聘人员计划管理。原则上每年招聘两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确定。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分别于每年2月底、8月底前报市编办进行编制和人员结构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事业单位拟定招聘计划,按照管理职权,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招聘计划包括的内容为:招聘单位编制数、空编数、拟招聘岗位及人数、编制审核情况、招聘的范围、标准及条件等。

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下达。

二、招聘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分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范围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科级以下普通管理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科级及相应管理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的可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其资格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予以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三、招聘的方法步骤

(一)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各单位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公告,通过相关媒体。招聘公告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以及报名方法等。招聘公告一般在报名前15天,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命制,主要测试其掌握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以及综合写作能力。

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因、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分别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定,按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说明》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原则上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应考人员有政策加分因素的,在笔试成绩上增加规定的分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专业测试及实际操作等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考官一般为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及用人单位有关人员担任。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考官人员的组成结构和比例。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不进行笔试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采取直接考核或按简化程序招聘的,按应聘的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编制备案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至15日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关于XXX公开招聘人员编制和人员结构审核的函》到市编办办理编制备案手续。事业单位持市编办出具的《编制备案通知单》到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档案关系、工资、保险、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业务。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考试总结范文4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学历与专业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与专业,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学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职高建筑、特殊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台州户籍);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各幼儿园聘用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至2018年3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述对象须非我市正式在编教师。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 18人),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大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现场拍照。报名考务费96元,填写《2018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时间放宽到2018年7月2日,逾期取消应聘资格)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需提供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临海教育网(linhai.tzedu.org/)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4月13日上午8:30—11:30带身份证、报名核对回执单及缴费发票到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

4.组织笔试。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5.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2.5;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岗位招聘数23-24个的面试人数为33人);岗位招聘数25个及以上按1:1.3。若出现笔试成绩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

各岗位笔试成绩折分比例如下: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笔试成绩占4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50%。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6.验证。2018年7月2日17时止,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有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且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的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应聘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学前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其它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8.体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面试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入考核。

9.考核。查阅面试对象人事档案,对面试对象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求面试对象须在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否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0.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且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并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择岗。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岗位(设置小学预备岗位)择岗时,持有大专学历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择小学岗位。可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择岗的,可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上同)以上且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2.办理录聘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用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未达到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予以解聘。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不服从调配者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新录聘教师在录聘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余岗位不再递补。

6.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内须到企业实习锻炼半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最低服务期5年。

8.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我局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62、85311981、85311925、853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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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18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招聘考试总结范文5

一、招聘单位

邢台襄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被派遣单位

桥东区环保、城管等部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桥东区公开招聘环保、城管劳务派遣人员条件表》(附件)。

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未成年人;

2.现役军人;

3.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在读学生;

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18年1月25日通过邢台市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tqdzf.gov.cn/Index-rsj.html)、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公布,1月26日通过《牛城晚报》、《邢台日报》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0日17:00。

交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至1月31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应聘统一招聘岗位的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2月2日9:00至3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共一场,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证件和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政审、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政审、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人事考试网(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10345、2210678。

邢台襄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

招聘考试总结范文6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原则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各级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人事)部门是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按管理权限,党群系统的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系统的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与实施方案的申报、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和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管理权限,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市直党群部门(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县市区(含乡镇、办事处)的向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汇总报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意后,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的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公开招聘的政策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招聘方案必须在同级党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组织、人社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拟聘人员均须在同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报名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确定。县市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和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进事业单位以及特殊行业特殊岗位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是以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操作技能为主,管理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市直单位申请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分值比例在招聘实施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除国家和省有统一政策规定外,不得设置加分项目。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评委为7-9人(不设单位评委,一般异地聘请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和考核,市直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县市区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如确需变动标准的体检项目须在方案和公告中明确),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考核合格对象确定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的成绩汇总表提交所属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和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市直事业单位的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1、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

2、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