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例6篇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1

[关键词] 财务管理; 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高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的前身是理财学专业,它是从会计学科中独立并加以发展形成的一门年轻学科。1998年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中将“财务管理”列为工商管理学科下的一个本科专业,许多院校陆续开设了这一专业。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各院校在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方面仍然存在争议,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

1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1) 培养目标不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培养目标差异小,缺乏特色。各高校对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均过于概念化和抽象化,目标不明确,脱离高校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的现状。

(2) 课程体系不科学。按照高等院校教育规律,有了科学合理的培养目标,才有可能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由于各高校对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目标的描述过于概念化、抽象化和无差异化,使得课程体系设置大同小异。由于很多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是从原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中分离出来的,在课程的设置上始终摆脱不了原专业的模板,体现不出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wWW.133229.COm各相关课程或各相关课程群之间在内容上互不兼顾和承应,未能围绕专业方向要求进行统一协调和轻重相宜的合理安排,同一内容往往在不同课程中反复讲授,学生缺乏明确的学习目的,被动而机械地接受书本知识,学习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各高校在教学计划中压缩基础课程,增加专业课程,从而对基础理论的学习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普遍存在专业课程繁多、基础课程太少的情况,致使培养的学生知识面窄、工作适应性较差。

(3) 教学方法落后。教学内容与现时经济生活脱节,文理知识互不兼容;老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传统教学方法仍占主导地位,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极少采用;对实践教学环节重视不够。具体表现为校内财务管理实践缺乏,校外财务管理实践环节薄弱,新的财务管理环节尚待开发,教师的实践能力欠缺等问题。

可见,我国的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2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进思路

2.1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内容等诸多方面都有决定性的影响,是整个学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部分主要是归纳总结已有的对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观点,指出各种观点的特点和不足之处并重新定位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各高等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应具有3个层次:第一层是总体目标。它统领各类高校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一个高级目标和终级目标。它的实现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周期。第二层是类别目标。它体现了各类高等院校的特点,如财经类、理工类、综合类、农业类等院校的目标有所不同。第三层次是校级目标。这一层结合了各类高等院校自身的特色与优势而确立。作为统领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的总体目标应是最高层次的、适应面最广的、最能体现学科特色的。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应确立为“培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各方的需求,具有以财务管理知识和能力为主体,同时具备经济、法律、金融等知识和能力,能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复合型专门人才”。该目标反映了几个方面的内容:适应发展需要,满足相关需求,体现财务管理学科特色。复合型专门人才包含了“理论与实践结合”、“创新与务实兼备”要求,并同时也包含了“宽口径、厚基础、强素质”要求。结合各类高等院校的特点,在总体目标的统领下,各类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类别目标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不仅财务管理学、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知识基础扎实,而且必须具有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如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终生学习的能力等。另外,还要注重数学、英语、计算机、法律、写作能力、体育等公共基础课的学习和第二课堂的学习,如参加各种社团、知识竞赛以培养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因各类高等院校在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学科优势等方面各有不同,各高等院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校级目标存在较大差异。校级目标既强调了财务管理目标的一般性,又突出了结合自身优势的特点。上述目标体系既有高层次的、广泛性的总体目标,又有特色化的、针对性的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

2.2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

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财务管理课程的设置应提倡以能力为基础而不是以知识为基础,强调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对财务管理人才能力的培养,要符合高等院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要求。

课程体系应包括4个层次:

(1) 公共基础课。使学生在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方面获得相应的基础知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其后续学习打下基础。公共基础课应该包括财经应用文写作,英语,高等数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心理学,体育等课程。

(2) 学科基础课。使学生获得本专业学科领域(主要是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打造宽厚的学科基础平台。在掌握相关课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习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学科基础课应该包括管理学、运筹学、现代经济学、运筹学、应用统计、国际贸易实务、金融学、货币银行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税法与纳税筹划等课程。

(3) 专业课。任何一个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课程内容设计,本质上取决于该专业学科内容及其构成的特征。现代财务管理学科内容及其构成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以公司财务为基本研究对象。虽然财务管理活动广泛地存在于一切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但其中以企业财务活动最为典型。在各种形式的企业组织中,又以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活动最为丰富多彩。所以,尽管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覆盖各类组织的财务活动,但公司财务是其重点。② 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及营运资金管理。现代财务管理学通常将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及利润分配决策列为三大财务决策,而营运资金管理亦称日常财务管理,则是任何企业在任何时候都无法摆脱的一项经常性的财务管理活动。③ 日益增多的派生内容,比较典型的有:企业购并财务、破产与重整财务、通货膨胀财务、跨国公司财务、中小企业财务及集团企业财务等。根据上述特征,目前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大致有4种方式: ① 按照财务管理主体的不同,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宏观财务管理、国际财务管理和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等课程,其优点是主体鲜明,缺点是课程之间的教学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差别大,不利于教学组织。② 按照资金运动的不同环节,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企业筹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企业利润管理和财务管理专题(特殊业务的财务问题)等课程,其优点是内容集中,便于教学,缺点是系统性不强,且不能体现不同类型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③ 按照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设置财务管理学基础,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优点是层次感强,缺点是可能形成“大杂烩”。④ 按多元标准设置。各种设置方式各有利弊,不能要求以一种方式适应所有的需求,高校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原则应该是多层次立体模式,应强调用发展的眼光,注重该专业的前瞻性和国际性。

(4) 实践环节。要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和实训。

2.3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方法体系的完善

要适应现代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启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变以传授知识为主为培养能力以为主。

(1) 在教学中应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即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动因,以问题为基础,引导学生进行发现式、探索性的学习。在互动式教学中,可以采用案例研究、角色扮演、课堂报告或演讲、小组协作、专题讨论等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终生学习的能力。从目前的情况看,案例研究法应用比较少。各高等院校在采用案例研究法时应注意:第一,选取高质量案例。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本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实际问题,能启发学生深入地思考,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 第二,设计高效的实施过程。首先,教师要组织好案例的分析与讨论,要善于创造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气氛和环境,鼓励学生大胆表明自己的观点,特别是“与众不同”的思考,使学生成为讨论的主角;其次,案例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总结不是给出某个案例的标准答案,况且很多案例不一定有标准答案,而是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讨论难点和重点,需要深入思考之处,并指出本次讨论的成功与不足。最后,教师要指导学生进行案例报告的撰写,引导学生由口头表达上升为文字表达,提高综合运用能力。

(2) 加强实践教学。财务管理作为一门应用学科,永远是一门实践的艺术。在财务管理实践教学中,可以根据专业培养模式和课程特点,采用实验、实训、实习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此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验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该吸引更多的专业教师参与其中,促进教学相长。学校应该为学生构建多元化的实践平台,如在银行、管理咨询公司、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建立实习基地;学校和企业合作建设erp实验室;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学校邀请企业家、财务总监等来校进行专题讲座等。同时,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性的实践活动。

总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具有层次性,包括总体目标、类别目标和校级目标;在课程体系设计时,构建以培养目标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强调在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对财务管理人才能力的培养,要符合高等院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要求;在教学方法上,要适应现代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培养能力为主。

主要参考文献

[1] 陆正飞. 关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若干问题[j]. 会计研究,1999(3).

[2] 符刚,蒋远胜,钟秀玲. 浅析农业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的构建[j]. 现代农业科学,2008(3).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2

关键词:职业资格考试 岗位技能 课程体系

十年来,为了提高职业资格考试的过关率,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逐渐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纳入了专业课程体系。把这些考试科目纳入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后,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的课堂教学就自然地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展开。这偏离了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初衷。

一、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及分析

(一)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

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1.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是高校任何专业都必须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思想概论与邓小平理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体育、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形势与政策。

2.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是介于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课程,起桥梁与纽带作用。现阶段,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会计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3.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是专业教育过程中设置的为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其内容涵盖了专业领域的各个方面。现阶段,各地高职高专院校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会计专业必修课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

4.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发展学生的特长与个性设置的。现阶段,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选修课主要有:出纳实务、财务软件、财务报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制度设计、纳税筹划、管理会计、资产评估、会计英语、金融学基础、证券与投资、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公共关系、经济应用文写作、ERP沙盘模拟、电子商务等。

5.专业实践课。专业实践课是专业教育过程中形成学生专业技能的操作型课程。现阶段,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实践课主要有:会计基本技能训练、计算机速录技能训练、成本会计技能训练、财务会计技能训练、纳税申报技能训练、财务软件应用技能训练、财务报表分析技能训练、财务管理技能训练、审计技能训练。

(二)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分析

1.职业资格考试课程比重较大。一般来说,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是专业课程体系的核心,它们课时较多,学分较重。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六门专业基础课有三门课程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六门专业必修课有五门课程属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科目。这就是为什么将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界定为以职业资格考试为中心的课程体系的原因。

2.课程内容重复较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基础两门课程中都包含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的内容。初级会计实务课程中包含成本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的部分内容,初级会计实务和中级会计实务两门课程中包含大量的重复内容。

3.必要课程内容有欠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中,税收法律制度过于简化,有些税种甚至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都没有涵盖。经济法基础课程中,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有所简化,没有涉及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的内容。初级会计实务课程中,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内容过于简化。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三个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因此课程内容存在重复和欠缺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在进行课程体系优化时,重构和补充上述课程内容,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基础和经济法三门课程内容进行重构,补充应该包含而未涵盖的内容,划分为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和税法三门课程,并全部确定为专业基础课;将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实务、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五门课程内容进行重构,补充应该包含而未涵盖的内容,划分为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本会计、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管理五门课程,并全部确定为专业必修课。

4.岗位技能训练课程设置不尽合理。专业实践课应该是训练学生岗位技能的课程,但在上述会计专业课程体系中,专业实践课明显是按课程开设的,按课程开设实践课有利于学生深化课程内容的理解,但不利于学生岗位技能的形成。那么,能否构建既满足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又满足岗位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呢?这就需要详细分析高职高专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从目标出发探索课程体系的设置。

二、高职高专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

与中等专业技术会计人才和本科会计人才的培养相比较,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可以界定为: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系统会计专业知识的岗位技能型人才。系统的会计专业知识是为岗位技能的培养服务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应该根据岗位技能的培养需要确定。

(二)高职高专会计人才培养的岗位技能目标

会计工作一般包括十五个基本岗位。会计人才培养的岗位技能目标,就是使学生能够顺利履行这些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

1.出纳岗位。出纳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严格按照单位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2)办理银行结算。(3)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库存现金日记账的日清月结,及时查询银行存款未达账项。(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关印章。(5)审核收入凭证,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督促有关部门催收销售货款。

2.资金管理岗位。资金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反映资金预算的执行及控制情况。(2)筹集及调度资金。(3)办理贷款事项及其清偿。(4)办理投资事项。(5)记录、保管各种有价证券。

3.预算管理岗位。预算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编制各期资金预算。(2)编制及考核生产预算。(3)编制及控制成本费用预算。(4)编制及分析销售预算。(5)编制及执行资本预算。

4.固定资产核算岗位。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修理费用。(4)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与报废处理。(5)分析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5.存货核算岗位。存货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2)审查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3)负责存货明细核算。(4)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编制材料计划成本目录。(5)参与库存盘点。(6)分析储备情况,防止呆滞积压。

6.成本核算岗位。成本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核对各项存货的入库领用事项及收付金额。(2)编制材料领用转账凭证。(3)审核委托及受托外单位加工事项。(4)计算生产与销售成本。(5)进行成本、费用的分配及账目结转。(6)分析比较销售成本,进行成本日常控制。(7)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及业绩考核。(8)编制有关成本报表。

7.薪酬核算岗位。薪酬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审核有关薪酬的原始单据,办理代扣款项。(2)按照人事部门提供的薪酬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3)协助出纳人员发放工资。(4)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并进行账务处理。

8.往来结算岗位。往来结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执行往来结算清算办法,防止坏账损失。(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3)负责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

9.收入利润核算岗位。收入利润核算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销售核算,核实销售往来。(2)计算与分析利润预算的完成情况。(3)建立投资台账,按期计算收益。(4)结转收入、成本与费用,严格审查营业外支出,正确核算利润。(5)计算利润和利润分配,计算应缴所得税。(6)结账调整业务处理。

10.税务会计岗位。税务会计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办理税费的缴纳、核对事项。(2)办理免税申请及退税冲账事项。(3)办理税务登记及变更等事项。(4)编制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11.总账报表岗位。总账报表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登记总账。(2)负责保管总账和明细账。(3)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分析,写出综合分析报告。

12.稽核岗位。稽核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审查财务收支。(2)复核各种会计凭证。(3)对账簿记录进行抽查,判断是否符合要求。(4)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

13.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负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2)负责财务软件的升级与开发。(3)对计算机的文件进行日常整理,对财务数据盘进行备份。(4)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5)定期进行病毒查杀,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14.档案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管理制度。(2)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3)防止会计档案的毁损、散失。

15.会计主管岗位。会计主管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有:(1)按照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主持起草本单位具体会计制度及实施办法,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并领导、督促会计人员贯彻执行。(2)参与经营决策,主持制定和考核财务预算。(3)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工作。(4)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考核会计人员的能力,合理调配会计人员的工作。

三、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的优化体系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可以构建既满足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又满足岗位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同样可以概括为五个版块。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高校任何专业都必须开设的课程,不用调整。

(二)专业基础课

为了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欠缺,并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内容,专业基础课应调整为: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统计学基础、会计职业道德、经济法、税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

(三)专业必修课

同样,为了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欠缺,并强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内容,专业必修课应调整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四)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不需要特别调整。当然,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也可以强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内容,将其考试培训纳入专业选修课课程体系,以帮助学生毕业后考取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专业实践课

高职高专院校为了实现岗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专业实践课应该设置为岗位技能训练课。根据上述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分类,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实践课应该包括十五项技能训练。通过分析各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各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1.出纳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票据结算技能、账簿登记技能、账簿核对技能、结账技能、点钞技能、财产清查技能。

2.资金管理技能。包括票据结算技能、贷款合同的阅读和撰写技能、投融资合同的阅读和撰写技能、有价证券辅助账簿登记与核对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3.预算管理技能。包括全面预算的编制技能、预算执行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4.固定资产核算技能。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计技能、预算编制技能、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指标分析技能。

5.存货核算技能。包括存货管理制度设计技能、存货计划编制技能、存货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指标分析技能。

6.成本核算技能。包括账簿核对技能、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成本账务处理技能、财产清查技能、成本分析技能、成本控制技能。

7.薪酬核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薪酬账务处理技能。

8.往来结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填制与审核技能、往来账务处理技能、信用评价技能、账龄分析技能、账款催收技能。

9.收入利润核算技能。包括会计凭证审核技能、收入账务处理技能、利润及其分配账务处理技能、所得税账务处理技能、账簿核对技能、投资辅助账簿登记技能、预算执行技能、财产清查技能、年终结账技能。

10.税务会计技能。包括税务报表填制技能、税务文书制作技能、税收账务处理技能、账簿核对技能、财产清查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1.总账报表技能。包括账簿登记技能、账簿核对技能、结账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报告编制技能、财务报表分析技能、报告文书制作技能、会计档案归档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2.稽核技能。包括凭证审核技能、账簿审核技能、报表审核技能、财产清查技能、财务报表分析技能、报告文书制作技能、人际交往技能。

13.会计电算化管理技能。包括财务软件维护、升级与开发技能。

14.档案管理技能。包括凭证装订技能、会计档案归档与保管技能。

15.会计主管技能。包括组织技能、协调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

四、总结

上述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课程的优化体系,避免了专业课程内容的重复与欠缺,强化了岗位技能的培养,既满足了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又满足了岗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希望对各高职高专院校会计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有所帮助。Z

(注:本文系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会计电算化”教学改革试点建设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3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开展研究工作。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863计划由科技部牵头负责,并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实施部门设立863计划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办),同时按领域设立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域办)。

第五条 863计划领域内设专题和项目,专题下设课题,项目由课题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86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组织实施部门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七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86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领域办在组织研究提出本领域专题设置以及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时,应当同时编制概算。

第十一条 在对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建议进行综合审议、审核时,应当对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决策,以及各专题、项目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建议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组织实施部门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专题、项目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四条 课题预算按照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组织实施部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部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牵头(主持)单位。

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第二十六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组织实施部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部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完成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组织实施部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部门对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组织实施部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4

[关键词] 会计专业; 数学课程; 教学设计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7. 049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7- 0094- 02

目前绝大多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能按会计专业学生执业就业要求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但客观上不少学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数学课程在教学设计与实际教学过程中,往往以数学课程教师为中心组织教学,不同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一样,教学内容的选取、教学模式、教材、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在不同专业教师教学时基本一样,与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存在着“两张皮”现象,为此有必要对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

1 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者和专业带头人不清楚数学课程教学目标。设计者对高职层次会计专业学生培养目标和将来的主要就业岗位不明确,对主要就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不到位,对从事各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把握不准确、不全面,认识不深刻,对数学课程应培养会计专业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认为数学课程教学只是数学教师的事情,事实上专业带头人成了专业课程的带头人,而不是专业建设发展的带头人。

(2) 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者一般均是数学教师,不清楚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目前大多数高院院校数学课程总体设计者一般均是数学教师,他们不了解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了解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数学方面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数学课程总体设计的教学目标不明确,大多以传统数学学科思想进行总体设计,课程总体设计基本没有针对性。

(3) 数学课程教材及其案例与会计、财务管理关联度低。一般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数学教材由数学教师选定,所用的教材大多是各专业通用的数学教材,有的虽是经济数学类教材,但与会计、财务管理关联度也较低。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材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师课程教学总体设计和教学的质量。

(4) 对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各环节工作缺乏研究,也没有专门的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5) 大多数数学教师没有学习过会计、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做好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工作的意识还不强。

2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思路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设计,应根据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就业岗位工作对学生数学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确定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目标,对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总体设计,对数学教学内容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进行适当取舍,确定教学模块,按照将数学与会计、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紧密结合的要求编写财会数学教材,选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制定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以缩短学生将数学与财会知识融会贯通的过程,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进行创新思维的能力,提高学校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水平。

3 对会计专业数学课程教学内容总体设计的思考

3.1 明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是培养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面向现代企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及相关岗位,具有一定的职业领域能力与人文科学素养,能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3.2 明确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应具有的基本数学能力

笔者认为,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应具有数学运算能力,会基本的运算以解决财务会计实际问题;具有数学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数学知识认识会计、财务、审计等方面问题,分析具体财务审计问题,解决财务问题,进行财务决策。

3.3 会计专业数学课程内容总体设计

按模块进行设计,将数学基础知识与其在财会中的运用相结合进行设计,案例以财会相关案例为主。可设计为六大模块:第一模块为初等数学与价值数学,其内容主要包括比率与财务比率、税率的计算、数列与资金时间价值、几种资本成本的计算、投资决策的评价指标及其应用等内容;第二模块为导数与最值经济,其主要内容有函数及常用经济函数、导数与最值、最值经济、边际分析与弹性分析等;第三模块为偏导数及其经济应用,主要内容有偏导数、偏导数的应用、多元函数的极值及应用等;第四模块为概率与风险预测,其主要内容有概率、均值、方差、正态分布、风险预测、筹资最佳组合选择和证券投资风险预测等;第五模块为矩阵代数与投入产出模型,其主要内容有矩阵的计算、线性方程组及解值、价值型投入产出模型、投入产出模型的应用等;第六模块为线性规划与最优组合决策,其主要内容有线性规划问题、产品最优组合决策、最佳分配模型等。

3.4 应注意处理好几个问题

3.4.1 数学课程教学设计与财务管理课程教学设计关系问题

数学课程在课程教学安排上放在财务管理课程之前教学比较好,对于高职会计专业来说,在学习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课程,学生有一定的基础之后也就是在第四学期安排较好,可与财务管理课程同学期授课,但应各有侧重。财会数学课程侧重讲解财务管理中所用到的数学知识、相关公式等内容在财会中的基本含义,培养学生在财会中运用数学的能力;财务管理课程对于财会数学已学数学内容可采用复习方法,重点讲授财会数学中学生没有学习过的财务知识及数学公式中的财务指标值来源与财务运用方法为宜。

3.4.2 教材编写问题

组建《财会数学》教材编写班子,班子成员可由2~3名较高水平的财务管理教师和2~3名较高水平的数学教师组成,指定一名会计专业带头人牵头,从课程模块的确定、课程模块内容的选择、教学案例的选取、课程教学及其衔接等方面逐个模块进行研究,在编写出校本教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并出版,使之成为有特色、有针对性、受学生欢迎的教材。

3.4.3 数学课程教学教师的选用问题

可以选择数学基础好的财会教师教学,也可将一定数量的数学教师固定在财会数学课程的教学上,让他们跟班听课向财会专业教师学习,从财会基础知识入手学习,力争掌握一般财会人员应掌握的财会知识,而后担任财会数学课程的教学工作。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5

关键词: 高职教育 高职财务管理课程 多元智能结构

霍华德·加德纳在1983年出版的《心智性的结构》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人类智能的核心并不在于解答问题的能力,而在于解决问题的能力,即实践能力。人类智能至少可以区分为八个方面,即语言智能、逻辑-数理智能、视觉-空间智能、音乐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关系智能、自我认知智能和自然观察者智能;人类不仅具有彼此相对独立的八项智能,而且智能组合是千差万别的,如同三元色可以组合五颜六色一样,人类各项智能的组合使得个体的智能结构千差万别。笔者认为,考虑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实践性和应用性、社会职业类型的多样性和高职学生的文化基础,多元智能理论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具有特殊的指导意义。高职院校教师应在认识学生的基础上充分把握学生的智能差异,注重激发学生的强势智能,设法提升学生的弱势智能,培养以强势智能为核心,其他智能均衡发展的具有健全智能结构的应用型、实践型高职人才,从而提高高职教育教学效率,实现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以下介绍笔者在高职财务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应用多元智能理论的心得。

一、与财务管理课程目标相关的多元智能结构

财务管理是高职院校财经会计类专业的主干课程。本课程具有综合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课程涉及经济、会计、管理、统计、金融等综合性、系统性的知识背景,课程目标是培养学生解决公司理财问题的基本态度和基本能力。作为高职财经会计类课程中最具综合性特征的核心课程,笔者认为高职财务管理课程在课程目标的设定及教学实践中应坚持多元化,构建学生与财务管理能力相关的多元智能结构,达到综合性的课程培养目标,为社会输送能力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人才。

自我认知与自然观察智能体现为:作为企业团队的重要成员之一,财务管理者应具备耐心、细心、理智、团队精神、积极的人生态度等情感特质,这些情感特质的培养要体现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过程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高职财务管理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工作方法,更要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财务管理岗位对语言文字智能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对外财务沟通方面,具体为通过财务报告、各种财务公告、投融资协议等形式与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易,实现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教学的目标之一是锻炼学生使用规范的财务语言进行财务分析、财务总结并提出书面报告的能力。财务管理岗位对数学逻辑智能的要求是各种财务模型的分析应用,包括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投资品的财务估价、现金流量分析、预算制定等,该项智能关系财务管理者的分析能力和决策判断能力,是高职财务管理教学的核心内容。人际关系智能体现为公司的财务管理者协调内外部人际关系的能力。对内体现为财务制度沟通和财务管理理念在企业内部的传播。

二、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财务管理教学设计

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财务管理教学活动,教师应首先更新财务管理课程教学设计理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以学生为中心”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智能结构差异,设计多种多样的、构建学生均衡智力结构的课堂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进行主动学习、自主学习。以学生为中心,并不是对教师作用的弱化,相反,这一教学观念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更加需要精心备课,更加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营造活跃热烈的课堂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充当的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协调者、帮助者、指导者、和激励者等角色。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组织方式的转变是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高职财务管理的教学模式成功的关键所在。以下笔者从四个方面阐述如何进行多元智能培养下的财务管理教学设计。

(一)课程目标多元性

在教学实践中要坚持课程目标的多元性。根据财务管理工作过程和岗位要求,笔者为财务管理课程设计了多元课程目标,包括态度情感目标和财务智能目标两大类。态度情感目标联系着自我认知、自然观察及人际关系三大智能结构。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根据学生的智能禀赋差异,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着力开发态度情感智能,并将智能开发与财务管理工作过程相联系,形成财务管理岗位特有的态度情感因素目标。例如,笔者设法让学生明白,财务管理意义上的沟通能力关键应注重诚信、独立、信息的标准化等。

财务智能目标联系着语言文字智能与数学逻辑智能。在教学实践中,笔者特别注重训练学生使用规范的财务管理语言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包括语言简练、流畅、概念准确。例如,在文字表达方面,笔者要求学生制订规范的财务计划,包括编制简单实用的全面预算报告、资本预算报告、责任报告等。数学逻辑智能的培养包括各种数学分析方法和计算模型的使用、如何进行财务分析及财务决策。当然,财务智能目标关键在于财务决策能力的培养,在培养学生的财务决策能力方面,笔者设计了财务管理沙盘训练法,在培养学生财务管理全局观和决策力方面卓有成效(多元智能结构与财务管理课程综合培养目标联结如表1)。

表1 财务管理综合课程目标与多元智能结构

(二)教学内容整合化

根据系统性原理,一个人要想获得对某一工作领域深度的了解,就势必不能局限于单一学科的范围。因此,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财务管理教学实践,首先应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综合化、系统化、项目化的整合。传统财务管理课程内容是按学科划分的,课程内容不但背离实际的工作过程,而且限制了学生的想象空间,达不到理想的人才培养效果。在基于多元智能的教学活动中,笔者认为教师应超越学科的限制,按照实际工作过程的要求,设计相应的教学内容。笔者通过多年的财务管理教学实践,对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进行了系统整合,将整体课程内容分为7大项目、28个子项目和5大实训项目。所有的大项目、子项目和实训项目都针对具体的多元的教学目标而设计,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系统化、整合化的课程内容。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化

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财务管理教学实践,教师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具体来说,教师必须强化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对教师的教学准备的要求较高,但在教学过程中,则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比较高。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均要求教师课前根据多元化的教学目标,精心收集及编写财务管理教学案例,设计实践训练项目。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能训练学生的多种能力,包括分析判断能力、实务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结能力等,实现多元智能均衡发展的要求。对于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笔者的经验是,首先,必须让学生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课前准备可以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分析判断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甚至个别学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其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老师以观察者、组织者和帮助者的角色出现,并尽可能少参与。老师的主要职责是观察、总结每个学生的表现,发现学生的强势智能和弱势智能,并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帮助和引导。最后要让学生自主总结,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和实践分析报告,甚至可以引导学生进行观点的碰撞辩论。

(四)教学评价多元化

基于多元智能培养的财务管理教学活动要求作多元教学评价。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一个人不可能拥有完全相同的智能,个人可能有较高的某种智能,却不一定有同样程度的其他智能,正因为如此,每个学生的学习类型及智能各具特色,每个学生都存在差异化的强势智能和弱势智能,在财务管理课程学习过程中,与财务管理能力相联系的智能结构的发展同样是不均衡的,因此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当然不能单一化。对于教学评价,笔者的经验是,采取“一高一低”的教学评价原则。所谓“一高一低”,就是对同一学生采取两个评价标准,即要求每个学生至少应该发展一项强势智能,对其强势智能采取较高的评价标准,对于其他智能采取较低的评价标准。例如,有的学生语言表达特别强,对其数学运算能力等其他方面可以采取较低的评价标准,但是,即使较低的评价标准,也要求学生具备最基本的能力,这样才符合智能结构均衡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财经金融系培养的毕业生在公司经营实践领域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

参考文献:

[1]郑博真.多元智能统整课程与教学[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2:56.

[2][美]霍华德·加德纳.沈致隆译.多元智能[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8.

财务管理课程总结范文6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市场定位课程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自1998年被教育部列为管理学下的二级学科以来,许多高校尤其是财经类大学,陆续开始招生,目前已经有几届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走向人才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财务管理专业虽然在学科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各高校在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不清晰,进而导致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设置没有充分体现出财务管理的专业特色。因此,有必要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改革,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对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

一、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归根到底取决于人才市场的需求。如果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被人才市场接受,那么这个专业的生存与发展就存在问题了。写作硕士论文那么,财务管理专业应该培养什么样的财务管理人才呢?在2000年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财务管理专业的指导性教学方案中提出,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会计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笔者认为,上述培养目标不够明确,过于抽象。结合目前人才市场对财经类大学生的需求,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可以定位为成为未来的工商企业的财务总监(CFO)、证券公司的财务分析师(CFA)以及金融部门的财务策划师(CFP),其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CFO为主要目标。

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师与财务策划师需要什么样的知识结构呢?虽然这三种职业服务于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但是都要求掌握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以及资本市场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悉国际财务管理惯例。也就是说,虽然这三种职业的实务工作有很大不同,但是知识结构却是基本相同的。以CFO的知识体系与业务技能来说,一位合格的CFO要有四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资本运作(投融资)、内部控制、纳税筹划与财务分析。这些知识和技能也是CFA与CFP所必备的。这四个方面的知识要分别与相关的课程一一对应,而技能则主要通过案例教学与开展财务管理竞赛等手段来培养。有了清晰的人才市场定位,在制定或修改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等具体教学工作中,就可以有的放矢。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要根据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来安排专业课程体系,具体来说,应当根据CFO、CFA和CFP需要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来制定教学计划和安排专业课程体系。

二、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现状与课程体系建设

自从1999年高校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以来,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做法。财经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会计学院下面,这样财务管理专业就被打上会计学的烙印,课程设置以会计学系列课程为主,再加上高级财务管理等课程。综合类大学和理工类大学往往将财务管理专业设置在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下面,与会计学专业并列,比如复旦大学设置财务金融系,招收财务管理专业学生。

培养模式和思路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专业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的设置上。笔者通过对上海财经大学和复旦大学的对比来研究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海财经大学的专业必修课包括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公司财务(上、下)、审计学、电算化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复旦大学财务金融系的专业必修课包括管理学导论、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财务分析、财务会计、金融市场、金融计量分析、投资学、国际财务管理、创业投资。从这两所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来看,上海财经大学是在会计学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而复旦大学是在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培养财务管理人才。笔者吸收这两所大学设置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经验,结合财务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市场定位,提出财经类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课程的设置建议(详见下页表)。

在表中,笔者将必修课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两类:专业基础课是所有一级管理类学科专业的学生都必修的,课程安排在大一和大二学年;专业主干课安排在大三和大四学年的上半年。写作医学论文将选修课也分为两类:一类是类别选修课,是专业主干课的延伸或补充,为达到限选的目的,给出不多的可选项供学生选修;另一类是专业选修课,有较多的可选项,供不同兴趣的学生选修。

三、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中的几个关键问题

对于财务管理专业如何进行教学改革,不同的院校甚至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思路,存在较大争议。主要争议有:如何在教学计划中明确区分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的区别,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以及如何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国际视野;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否应该专门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程。

1.如何体现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财务包括公司理财或者财务管理、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三个部分。财务管理专业侧重于公司理财,金融专业侧重于投资学和金融市场学。对于财经类大学来说,由于财务管理专业往往设置在会计学院下面,因此要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CFO为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在市场定位明确之后,还要设置比较灵活的教学计划,为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一份可选菜单。财务管理专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主要围绕培养未来的CFO而设置,但是考虑到财务管理专业与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相近,可在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的部分主干课程,比如中级和高级财务会计、投资学等课程,为一部分喜欢会计学或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份可选菜单。总之,财务管理专业的特色一方面体现在人才培养的市场定位上,另一方面体现在教学计划和专业课程设置上。

2.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不少院校借鉴会计学专业的主干课程设置经验,开设财务管理原理、中级财务管理和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目的是使学生的学习能够循序渐进。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财务管理原理课程与中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的划分很难泾渭分明,存在很多重复的部分。因此,笔者建议将财务管理原理和中级财务管理合并在一起,开设财务管理课程。另外,还要对财务管理课程与高级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进行划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可以将教学内容和教材使用结合起来考虑,首先制定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大纲,可以考虑以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书财务成本管理课程中的财务管理内容为基础作为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

关于财务管理课程的教材使用,建议采用国际经典财务管理教材的译本。这样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又克服了学生的语言障碍,便于学生更多、更有效率地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国内翻译比较好的国际经典财务管理教材主要有两本:一本是吴世农、沈艺峰等人翻译的《公司理财》(StephenA.Ross等著);另一本是方曙红、范龙振等人翻译的《公司财务原理》(RichardA.Brealey等著)。由于这两本教材内容充实,足够一学年使用,所以可将其中与国内财务管理教材内容大致相同的部分,作为财务管理课程内容讲授,剩下的内容作为高级财务管理课程内容讲授。在这两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一方面,鼓励英语基础好的同学对照英文原版教材学习(机械工业出版社同时出版了这两本书的英文版本),培养学生直接阅读英文文献的能力,提高专业英文水平;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可有意识地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一些财务案例进行分析,以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如何培养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都很重要。但是由于财务管理专业建设时间比较短,缺少历史经验积累,教学实践环节比较薄弱,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点力不从心。写作留学生论文再者,不同的财务主体,其财务活动有很大不同,强调在学校里培养出较强的实践能力也不太现实。因此,在教学中还是着重利用案例教学以及财务管理知识竞赛等手段,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结构性思维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