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例6篇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1

近期,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总结的最新成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我想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要对党忠诚,保持初心。要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真正成为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政治过硬的带头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发展壮大我们村集体经济,推动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要清正廉洁,恪守底线。在多元多变的新时代,各种诱惑和陷阱随之而来,如果不能时刻保持清醒,随时都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作为党支部的“顶梁柱”,更需要加强理论学习,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工作和生活中不出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既要有敢于担当之志,还要善于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一方面,在村组发展中遇到的大事难事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另一方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机遇,大胆创新,特别是要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产业优化升级、乡风文明治理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2

会议指出,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加强农村党的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更好服务群众,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省委常委会会议主要精神

7月3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并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总抓手,着力推动“十大行动”落实,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一革命四行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底线任务,扎实做好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实现与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深化科技特派员、下派村支书制度等,让基层党组织

和基层干部更好服务群众。

三、市委常委会会议主要精神

7月24日,市委书记胡昌升主持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会上听取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了厦门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专门调整成立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在厦门贯彻好落实好;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农业农村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印发市委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和推进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三是全面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立11个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四是全力推动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现代农业招商实施方案》,成功举行现代农业招商推介暨签约大会,取得良好反响;五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组织运行和工作机制。

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会议强调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掌握主要内容;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厦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及工作纲要》,加快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着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着力抓好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项目后续跟踪,争取项目早日落地;要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 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和“六要”群众工作法,发挥“一约四会”(一约是指村规民约;四会是指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增强村级“自我造血”功能,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四、区委常委会会议主要精神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3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八条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第四章经济建设

第四章经济建设

第十一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第十六条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egcg

第十七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

第十八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党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

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和有关规定进行。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4

[摘 要]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是基层党建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农村基层党建现状的问卷调查为基础,分析农村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审视农村基层党建存在问题,为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律、把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未来方向提供了现实依据,对夯实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图有所贡献。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问题;方向

[中图分类号]D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5-0036-04

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其状况直接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农村的贯彻与实施。农村党建是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农民联系最为直接、紧密,因而,它对农民、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极为深远。为了更好的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把脉,课题组成员利用辽宁省委党校和辽宁省行政学院大规模培训乡镇党委书记的时机,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及相关问题进行了3份问卷调查,共55题,发放问卷总数为500份,其中收回问卷462份,问卷回收率为92%,有效率为100%。因问题比较多,我们采取对问题分类方式分析农村基层党建的现状,以把握未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向。

一、农村基层党建的现状分析

1.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在农村工作中是重点。在“您所在的乡镇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这一问题中,选择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比例为68.5%,选择经济发展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比例为16%,选择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处于弱化状态的为15.5%;在“您所在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基层党组织建设起到了哪些作用”的问题中,选择用党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的比例为75%,选择用党组织的权威作用主导的比例为14%,选择党组织作用不被群众认可的比例为11%。通过以上的问卷分析我们发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依然是重中之重,但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甚至不被认可的情况在有些地方也比较严重。

2.传统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仍占主导地位。党组织设置模式是党员发挥作用的主要平台,能否及时跟进直接影响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效果。在问题“您所在乡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状况是”中,选择“持续传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的比例为49%,选择探索了新的基层党建新思路、新措施的比例为35.1%,选择取得了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成果的比例为15.9%;在问题“您所在乡镇所属村党组织设置的依据,除党章规定条件外,主要依据”中,选择依据党员居住地设置和单纯依托村组设置的比例占73.1%,选择依据产业分工的比例为26.9%。调查中发现,传统的乡镇一级设立党委,村一级设立党支部,屯一级设立党小组仍在起着主导作用,这主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尤其是落后的山区,传统的农村经济模式依然在延续。二是对基层党建体制创新探索不够。

3.农村基层党的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农村党建发展的瓶颈。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这一重点问题,在问卷中有9个问题涉及,下面选择几个问题进行分析。在问题“您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的主要原因是”中,选择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乏人才的比例为85.6%,选择上级党委和政府不重视的比例为13.2%,选择广大农民群众不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比例为1.2%;在问题“您认为制约农村党建创新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中,选择农村党员干部素质过低和农村党员队伍素质过低两项和的比例为55.8%;在问题“您对现在乡镇党员队伍发挥作用的评价是”中,选择满意的仅为18.7%;在问题“您认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最大一个困难是”中选择没人办事和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比例为38.2%,选择没钱办事的比例为37.4%。综上分析,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制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发展的重要方面。

4.农村基层党内民主质量普遍不高。农村党内基层民主一方面可以保障农村党建新体制机制的科学运行,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创新力,为党的农村工作起到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可以促进农村基层党建新体制机制的完善,保障农村党的组织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状况不容乐观。一是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存在着主体和载体缺失的问题,在问题“您所在乡镇农村‘两委’的关系是否协调”中,选择不协调的比例高达75.6%,这说明作为民主组织载体“两委”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在问题“您认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务之急是”中,选择选好村党支部班子和村委会的比例是53.6%,选择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比例是15%,解决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问题的比例是12.4%,选择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比例19%。通过问题我们可以看出,民主的载体建设是当务之急。二是党内民主存在形式化倾向。在对“当前基层党务公开存在哪些问题”的问卷调查中,45.6%干部认为“公开内容过时,更换不及时”;31.6%干部认为“公开内容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有的地方重形式大于重实质。在对“您所在乡镇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情况”的调查中,其中坚持的不好、流于形式和没有实行三项占比例58.4%。两组数字进行分析不难看出,对于党务公开问题实质效果并不好。

5.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共青团、妇女、民兵、治安调解组织是党联系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这些组织在农村发挥引导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是村委会与村党组织关系不协调和村级组织建设不健全。在问卷调查“您所在乡镇农村‘两委’的关系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的问题中显示,其中52.7%选择了“两委”权责不清。在问题“您认为,农村基层中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是”中,选择组织建设情况一般,作用发挥效果不明显的比例是56.1%,选择组织建设涣散,作用发挥效果差的比例为13%,选择可有可无,发挥作用情况说不好的比例为4.1%,选择是党组织的得力助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的比例为26.8%。

二、对于当前农村基层党建问题的现实审视

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发生的重大的社会变革。农村经济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社会权力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思想观念发生重大转变,基层党组织自身急需与时俱进。这些深刻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党建陷于困境,党的建设需要正视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试图分析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并探索基层党建新格局下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

1.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对农村基层党建的新挑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但也给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单打独斗的经营方式使传统的基层党建工作“英雄无用武之地”,党员管理和党组织活动开展出现诸多的不适应,村级党组织的设置,党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党内民主作用的发挥亟待解决;二是分散的家庭生产经营模式弱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功能,大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无从谈起;三是分散的家庭生产经营模式使农民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自由主体,从传统对村级组织的依赖中改为疏远,如何在新形势下从立足农村、农民、农业需求着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获取农民的信任和支持是一项重要的新课题。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深入发展对农村基层党建的挑战。近些年,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同时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生产队、公社为依托的传统党建模式纷纷被打破。在农村经济产业调整过程中,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包括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出现了经济成分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党员身份复杂化现象,尽管有些地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城对乡帮建等诸多方式,但整体上党的工作还是出现了覆盖面不够、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力度不大等情况。

3.“草根民主”的崛起对农村党组织工作有效开展的挑战。随着村民自治组织的发展,村民民主意识日趋强烈,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等功能逐渐发挥。这些进步推动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同时给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带来的新的挑战。这种挑战来自于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农村“两委”之间的矛盾凸显。村委会是民选组织,村党支部(党总支)成员是上级党委任命。乡镇党委政府无法保证组织需要的人选进入村委会,党的基层组织无法和村民自治组织有效融合。第二个层面是农村党内民主建设落后于活跃的农村自治组织的民主状态。理论上,我党要求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但在广大农村,许多村党支部党内民主状况不容乐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无从谈起,民主所需的制度、程序建设严重滞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凝聚力亟待加强。第三个层面是村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对党的领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作用、民主意识的觉醒、现代传媒的影响诸多因素在改变着广大农民的思维,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引领农民跟着党走、发展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党建的重大课题。

4.贫困山区农村党组织后备队伍建设的问题严重。市场经济对于农村建设是把“双刃剑”,市场经济的发展富裕了乡村,改变了农民的价值观念,但也改变了农村党员队伍的结构,尤其是落后农村,有文化、高素质的青壮年外出打工,人才流失严重。同时,沿海、距城市近的农村与山区的农村干部素质差异极大。2010年大连市委党校乡村干部培训班调研数字显示,大连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市山区农村村党总支书记年龄普遍偏大,超过58岁的党总支书记比例超过20%,超过50岁的党总支书记比例大于60%,60岁老支书不在少数。与富裕农村状况形成鲜明对比,大连市金州新区七顶山街道付家村,以樱桃、反季葡萄、蔬菜大棚致富,全村103名党员,外出务工的党员只有2人,党组织有活力、有凝聚力。影响党组织后备力量的还有农村共青团队伍建设,农村许多共青团组织有组织无团员,作为党组织配套组织建设无法跟进。

5.市场经济的消极面对农村党的思想建设的影响。随着资讯时代的到来,农村家庭的电视、电脑、手机已成为普通家用电器,农民获取资讯方式呈现多元化,对其思想观念影响甚大,农民的行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的转变。传统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多靠信息资源优势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教育,以此确立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科技的发展与普及打破了传统信息的不平衡状态,使农民富裕起来,眼界开阔起来,但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富裕后,不在内心里感谢党在农村的良好政策;在部分农村地下宗教活动猖獗、迷信活动时有发生,宗族势力参与村民政治,严重影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市场经济中的物化因素浸染党内政治生活,某些党员干部宗旨理念淡薄,纯洁性和先进性无从谈起。在部分农村,党组织后备队伍建设乏力,部分优秀青年外出打工,许多务农青年入党热情不高、对马克思主义不信。这一系列的变化和现状说明我们的农村党建工作必须与时俱进。

三、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是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律性探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党建体制机制必将随经济体制的转变重新构建。如何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如何实现科学组织下党建机制有效运转,如何实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如何实践对农村党员的教育、服务、管理,如何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等等问题都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

1.党建体制机制的科学化是农村基层党建的未来方向。从总体上说,是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体来讲,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向:一是要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基本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新体系,实现党在农村各个领域的工作全覆盖。二是要实现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配备“一好双强”型农村基层干部。三是要实现农村党建工作的科学化。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整合资源的功能明显增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党建模式得到普遍推行,农村党务管理、党建活动、服务手段、党员干部教育等基本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四是要实现农村管理的民主化。普遍建立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有效行使,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五是要实现服务项目的全面化。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发为民服务项目、提供公共服务产品,大力实施为民办事服务。

2.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是解决农村党建问题的核心。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及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传统的按行政区划设置党组织的模式和单一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亟待变革。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适应农村产业专业发展的特点,可建立村党组织设置“1+4”的基本模式。所谓“1”就是依据党内有关规定,将村党支部升格为村党总支,所谓“4”就是每个党总支一般下设4种不同类型的专业党支部,即种植?穴养殖?雪业党支部、新兴产业经济组织党支部、老年党员党支部、外出农民工党员四个党支部。党组织科学设置后,按照支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设岗定责,对不同支部党员提出不同的先进性具体要求,党员被设在不同的岗位上,每个岗位都明确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了科学的组织设置,民主活动载体得到创建:如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

通过创新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党组织体系,形成在乡镇(涉农街道)党组织领导下,行政村党组织为主体、专业党支部、党小组为基础的组织架构;搭建起与农村党员队伍状况相适应的发挥党员作用的崭新平台,实现农村党员有岗有责、有位有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加强农村党建新体制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在农村,配套组织主要包括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女、民兵、治安调解组织,同时农村宗教盛行,对宗教组织的领导也十分重要(见图表1)。共青团、妇女、民兵、治安调解组织是党联系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的桥梁和纽带,这些组织在农村发挥引导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所以这些组织要切实发挥各自独特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最大程度地把各方面的群众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积极为广大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扩大和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共青团、妇女、民兵、治安调解等组织均是我国村级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社会性等特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击队,更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生力军。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优势和功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以党群联动推进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争取实现“一肩挑”,理顺“两委”关系;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和谐稳定新农村。

4.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经济结构和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为适应新变化而进行变革。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面临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相当数量党员在产业间和地区间的频繁流动而无法实施有效管理、基层党组织在新型组织中的设置未能及时跟进和完善,造成对党员和党组织相“分离”、党组织和其他组织相“脱节”等主要矛盾和问题。单纯靠发展农村党员数量、向产业链延伸增加基层组织设置的方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必须从整体上系统地对原有组织架构、组织功能定位、组织职责任务以及组织工作内容、方式和方法等进行全面改革,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

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大连市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大连市委组织部从流动党员如何管理作为切入点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的改变,再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组织的配套建设等全方位的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历时数年,可以说是始于点,展于面,成于体,最终建构了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的立体格局。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总结。

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它回答了在农村现实条件下创新党建体制机制,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这一根本问题,为党在农村保持先进性,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5

一、村支两委职权关系现状

我乡在XX年并村后,成立7个村党支部,7个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35名,村民委员会共有12510人。村党支部配备职数为3人,村委会配备职数为5人。

从我乡运行“村为主”工作的情况来看,村支两委领导班子是协调的,一致的。其现状表现为:从表面体上看,村支两委关系融洽、工作协调。

二、存在突出问题

村支两委职权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分析,却不是我们从表面上看得出的,应该是比较错综复杂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分析:

1、村支两委的地位。村党支部在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不用质疑的,有关法律、《条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主体组织,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村党支部在各类村级组织中居于绝对的领导地位;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负责村务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和权力。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具有权威性。村党支部对其他“四种”组织(村委会、团支部、民兵边、妇代会)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给予领导,除承担《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外,绝大多数村支书都直接分管村里日常工作事务,村中大事一般由支部书记最终定夺。虽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但从各村的《村民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看,会议的主持人大都是村党支部书记。在实行“村账托管”前,村财务由支部书记签字,少部分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共同签字,个别的村由村主任签字。实行“村账托管”后,大部分村级财务审批人又是村支部书记,显然,村委会主任在村级事务活动中跳不起主角,处于被动状态。

3、活跃程度。由于明确了村党支部在村级各种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得村党支部无条件成为村级组织中最活跃的组织,村委会充其量只能算第二,其他组织次之。

4、兼职表现。我乡XX年并村及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为节约村干部报酬,缩小村级班子村配备职数,村委会成员中有80以上兼任党支部委员。村级成立的各种机构,大部分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组长或副组长。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范文6

农村基层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党的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9年以来,中共中央连续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管一切农村工作的制度依据,为提升基层民主制度活力,为补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乡村短板,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坚定以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从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诞生于广西的偏远山寨,到以村民委员会为载体的村民自治成为国家法律制度,直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四根支柱之一、成为亿万农民群众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实践活动,经历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政治实践之一,也是前无古人的政治实验。村民自治的实践,使我们的农村社会建立起了正常的治理机构,发挥出应有的管理公共事务和办理公益事业的职能,保证了农村社会的正常运转,有效实现了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推进,各地纷纷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基层民主建设模式,基层民主创新实践风起云涌。农村基层民主在发展,中国式民主在发展,农民自治能力不断提升,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就瞩目。事实已经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广泛、真实、管用,是切实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

坚持党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首先,基层民主扎根于基层的有效动员。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成功,基本经验有两条,一是经济上给农民以实惠,二是政治上给农民以民主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才有了真正的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这是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起点。其次,传统农村社会有延续数千年的自我运行逻辑,虽然经历发展带来的变革与转型,与现代性的“民主法治下乡”之间仍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农村地区相对自我封闭的保守观念、对现代治理认知上的瓶颈以及地区发展落差所造成的信心不足,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治理的有序性。只有始终坚持党对基层民主建设的领导,将党管农村工作原则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乡村治理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才能有效确保治理的合力与方向,确保基层民主建设的实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等规定,正是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重要举措,是突破基层民主建设和乡村治理瓶颈的出路所在。

坚持“三治结合”以增强基层民主制度活力。面对目前城镇化进程造成的农村人口外流和农民精英流失,以及农村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因素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形成的不利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需在基层党组织的有力领导下,进一步深化自治实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和丰富民主权利实现形式。依托村民议事会、说事会、恳谈会、听证会等多重形式的协商载体,充分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并逐步实现协商治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畅通村民的民意反映渠道和沟通渠道,让农民在自治过程中实际感受到民主权利的行使与民主权利的维护。以法治保障和规范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推进乡村治理。针对农村地区法治意识薄弱、人情关系网纷杂、局部宗族势力存在、小微权力形式监督不力等问题,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以德治为引领,优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治理。利用传统文化和乡风习俗中的合理价值,以规立德,引领基层民主建设。借鉴传统乡土文化中的礼治秩序,形成适合乡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和道德规范,有助于降低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本。

综上,民主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治理方式。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活力,源于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源于党领导下的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探索和勇于实践,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对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知的不断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农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必然会进一步发挥中国式民主的制度活力,夯实乡村振兴之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