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实施细则范例6篇

建筑法实施细则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精细化管理理念;建筑施工管理;经济效益最大化;落实管理责任;分阶段具体管理办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质的飞跃,经济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自2014年以来,中国“新常态”理念的提出,对于我国现代企业的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这其中,建筑行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在经济增长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而,现代建筑行业在高速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粗放式管理模式,正逐步被市场淘汰,长久以来,如何切实提高建筑施工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众多建筑行业管理人关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精细化管理理念应运而生,它顺应了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要求,符合建筑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落实。本文以建筑工程理论和管理学规律为指导,综合采用文献综述法、行动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并结合作者本人多年工作经验就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基本概念和及其运用于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做简单介绍,并基于此对如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效运用精细化管理理念,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引起各方面重视。由于本人阅历有限,权作参考,仅做抛砖引玉的作用。

1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的简述

精细化管理是上个世纪50年代产生的一种管理理念,它是建立在常规管理基础上的科学化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明确化、具体化。所谓精细,就是将管理的规范性和创新性高度结合,使企业经营和生产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有序的轨道,充分发挥其作用。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严格来分,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在技术、设备等方面基本上是没有太大区别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型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更多的是一种细节上的较量,精细化管理就是其主体部分。通过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使建筑工程各环节都得到高效的实施和延续,以一种系统化、标准化的方式实现对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成本管理、质量监督、进度调控、资源和人力配置的全方位统筹,将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纳入有序轨道,降低资源浪费和生产建筑成本。对于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功不可没。

2建筑施工中运用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2.1重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工作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工作,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一方面,它能够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投资规模,降低建筑工程运行成本,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坚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对于增强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所谓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其过程必须遵循依法审计原则、全面审计原则、突出重点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分列如下:①审核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查看其编制依据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编制依据资料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②是要审核施工工程量,这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最后为审核建筑工程用材料及预算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价大小,严格控制建筑工程实施成本,提高经济效益。③对于建筑工程的类别,各项费用和隐蔽验收记录也要做相关审核工作,以切实提高当前建筑工程管理结算审核的准确性和质量,维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自身的经济利益。

2.2审查建筑施工合同,重视精细化管理

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是建立在建筑合同的合理签订和有效审查的基础上的,是以合同的具体条款为依据和指示,因此要严格贯彻精细化管理理念必须重视前期对建筑合同的签订和审核,建筑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签订合同之前之中要尽早引入审计工作,要在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如《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对合同具体内容条款如时间期限、保障范围、任务量、违约、索赔及其他争端等具体问题要认真研究,做到规定明确、无歧义、不含混,特别要注意一些额外的补充条款,对一些容易误解,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要严抓不放,不避麻烦,以免后期扯皮。力求从严格意义上加强建筑合同的完善程度和严密程度,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实施前期的精细化管理程度。

2.3加强建筑人员选择、管理与培训工作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筑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高低,因此,对于施工队伍的精细化管理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枢纽。为此,必须重视对施工队伍的选择和管理,保证施工单位纪律严明,技术过硬。此外,为了解决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与专业知识技能参差不齐的问题,必须大力建设和逐步完善建筑工程人员培训机构,重视行业管理人才额培新工作,不断增强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素养和业务水平,从根本上落实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理念。

2.4密切注意建筑施工中的精细化管理

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需着手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施工质量的重视,为此,必须构建完整的质量检查和监督机构,明缺和落实各部门各环节责任,同时加强现场巡视工作,及时发现、排查和解决施工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全面保障和提高施工质量。此外,要注意施工进度的协调,有必要定期召开进度报告会,统筹掌握施工进度。还要保证施工现场资源储备和人力的配置问题,避免出现工程滞后、延期等问题。最后,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要引起关注,对此,要加强建筑施工前的人员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储备,同时要严格把控工程实施各阶段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最后,要建立一支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3结束语

本文以建筑工程理论和管理学规律为指导,综合采用文献综述法、行动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并结合作者本人多年工作经验就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基本概念和及其运用于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做简单介绍,并基于此对如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效运用精细化管理理念,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引起各方面重视。

参考文献:

[1]王强.精细化管理在施工项目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2]谢锋.刍议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的精细化施工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4):49-50.

[3]易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精细化管理[D].重庆大学,2008.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建筑企业; 精细化管理;探索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生活设施的要求和环境及办公条件的改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大、中城市的发展及升级换代,以“城中村”改造,市政道路、桥梁、轻轨、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升级,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十”后党中央提出:大力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同时也对中国建筑企业自身能力及管理水平及如何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也是中国建筑企业面临变革从未有过的重大课题。目前,以引进西方管理模式为核心。如:全面质量管理、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流程再造、零库存管理、无边界管理、SCM(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CRM(客户关系管理)、ERP(企业资源管理)等管理的大量的涌入,在每一种管理模式的热潮过后,留下更多的是无奈的沉寂与渐趋理性的思考,然而我们忽略了这些理论与总结背后更为重要的基石性的东西——精细化的管理。因为精细化的管理不仅关乎中国建筑企业的未来发展,更关乎在WTO后时代中国建筑企业基业常青的重大发展战略,以及中国建筑企业今后如何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精细化管理的实质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是一种文化。精细化不是什么新东西,是作为一种追求精益求精的努力,自古以来那些做事认真的人就已经在做了,但作为现代工业化时代的一个管理概念,它源于发达国家(日本20世纪50年代的)。它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精细化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模式,同时也是以最经济的管理方式获取最大的效益,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管理方式。精者,去粗也,不断提炼,精心筛选,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细者,入微也,究其根由,由粗及细,从而找到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这就要求服务管理的每一个步骤要精心,每一个环节要精细,那么我们做的每一项工作是精品。精心是态度,精细是过程,精品是成绩。所以,精细化管理隐含的可能不是理论,而是一种意识或者说是一种习惯。

二、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引入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思路与作法的初探

作为追求精细化管理的建筑企业首先要从战略的高度加强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深化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及项目部进行精细化管理的宣传和教育,使每一个员工充分认识到精细化的管理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突显在精细化的管理上如何加强执行力的建设,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制定企业各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现代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要求,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精细化策划、组织、实施、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或若干过程的管理,并不断完善及持续改进。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将给企业带来严谨的工作作风、极高的工作效率、明确的责任划分,做到对内协调内部关系,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对外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开拓外部市场。将建筑企业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变革,将建筑施工粗旷式施工转变为精细化施工,使其工作方式不断细化、固化、优化,并形成习惯,从而不断提高整个建筑工业施工和管理水平。其做法是:

1、突出两个中心即“以客户为关注为中心”,“以项目管理为核心”

无论你是采用建筑工程项目任何组织方式和模式如:建设单位自管方式,设计---建造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模式,一体化项目管理模式,BOT模式等。都要以“客户”的需要为关注焦点,满足“客户”对建筑外观、工期、质量、成本的要求,质量、工期与成本历来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矛盾体,当追求精美的质量的同时,建筑工期将适当的有所增加,成本有所提高,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慢工出细活,一快三毛,”的道理。这就要求建筑企业“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只有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才能实现质量、工期与成本达到有机的平衡。实现“客户”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对合理的工期、质量、成本的要求。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建筑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材料的不断出现和国家建筑法规及规范不断的完善,新的建筑制度不断的建立,“客户”需求更加趋于理性,才能使其三者关系达到平衡,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实行精细化的管理才能达到以“客户”的需要为关注焦点的优势所在。

2、以建筑项目进度控制,质量的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

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人们使用功能、居住、办公的安全所在,也是城市美感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项目能否按期完工,质量与工期是维护“客户”最根本的利益,也是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能够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当承建项目时,无论项目是大型还是中小型,建筑企业都必须做好工程项目的规划,按照合同规定的管理范围,对工程项目部实施项目范围的确定、项目结构分析、项目范围控制等管理过程。按照项目的 责、权、利确实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组建由工程需要的各项专业资质人员组成的项目部,在进度方面:以合同工期为目标,利用横道图、实效网络图精细划分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工期,以当地近年来累积的天文、气象为依据,综合考虑天气对工期产生的影响,确定完成工期的关键线路。同时,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与沟通,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工期的延误或延期,以保证网络工期的严肃性。凡各分部分项工程未能按期完工追究其相关人员及项目经理的责任,并作为建筑企业年终对项目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质量控制方面:使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参建各方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将工程质量作为考核及工程结算的依据;切实落实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在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手艺较好,认真负责的劳务分包单位的同时,依照国家建筑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对工程每一道工序,每一个构件严把质量关,上道工序未合格,严禁下道工序的施工。建立自检、互检、交叉检制度,加强建筑企业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检查的力度,虚心接受项目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三控制与管理,重点抓好事前控制,做到未雨绸缪,将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只有精细化的意识或者习惯,精心的施工,才能保证精品的质量。

3、以项目采购管理为基础,全面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

建筑项目的采购管理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采购的成本是以建筑企业投标报价的清单为准,若超出,需投资方及监理认可,方办理相关的签证;为了优化采购方式,借鉴相关行业的成功或成熟经验。这就要求建筑企业组织所有再建的项目部根据采购的项目进行采购,(其优势杜绝项目部利用不正规的渠道采购质差价高的商品,或量小形不成批量,优惠幅度小等情况)对于大宗项目采购尽可能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选择供货商,对于工程成本影响不大的小宗项目、紧缺项目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式;以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按照合同金额,做好项目的动态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利用成本全面控制的原则、动态控制的原则、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目标管理原则、节约原则,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因人为、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因素造成成本的增加,同时,运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核算,最终找出影响成本增加的关键因素,统筹管理。只有精打细算,从管理上要效益,才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

4、利用现代化得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现代建筑管理信息技术就是利用互联网络平台,通过开发、应用的各种软件对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监控,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在其内部建立项目的信息平台,根据项目信息的编码系统对项目的信息分类,(如:招投标信息、技术信息、经济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法律信息、资料、档案信息等)1、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流:使建筑企业管理层可以随时掌握项目部、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种信息,(如:是否参与项目、项目的跟踪情况,项目的投标情况、项目的建设情况,是否完成施工进度、投入成本的情况、施工质量的问题,合同目标履行实施的情况,竣工后项目的决算情况等),便于领导决策,下达工作部署。2、建立自下而上的信息流:将企业职能部门根据其履行的职责及项目部各项建设情况采用“浓缩”的形式予以上报,接受上级传达的决策、决定,付诸与实施。3、建立横向间的信息流:即企业职能部门与项目部的横向联系,(如:掌握招投标信息,了解国家新建筑法律、法规及规范,反馈质量监督情况,资金使用的情况等),使企业的运营像一台高速而精密的机器一样运转,在提倡无纸化办公的同时,增强了管理的效益,降低了管理的成本,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探索与建设主管部门、投资方、业主、监理等信息平台的对接,只有精细化的数据、分析,才是科学化的决策、判断的依据。

三、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引入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改革与创新阶段,建筑仍然处于劳动密集型、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探索企业项目管理引入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建筑技术的创新,生产方式、方法的变革,为以后建筑的节能减排打下下良好的基础,来更好地促进建筑业的发展。在建筑企业项目管理引入精细化管理存在问题是:1、建筑企业的机制和管理模式的转变,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管理比较松散,资金规模不集中,即使形成集团、股份制也基本是各自经营;2、建筑各工种岗前培训及技术工人等级考试的不健全,准入制度不严格,造成工人技术参差不齐,大量农民工放下镰刀拿灰刀等现象;3、市场的恶意竞争,投资方的恶意压价,强制减少施工工期,工程的多次转包;4、监理工作不到位,督查不严,甚至不作为;5、IS9000认证体系在建筑企业仅用于招投标的商务标的要求,未真正按照精细化的要求落实到管理中去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汪中求 吴宏彪 刘兴旺 《精细化管理》 新华出版社 2005年5月第一版

[2]朱振宁《精细化管理的10个细节》 海潮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3]范红岩 宋岩丽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2月

[4]邓淑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用新规范)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8年9月

[5]王卓甫 简迎辉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创新》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6年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3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策略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在具体建筑项目投标中,项目投标人根据建筑项目总体工程量计算标准和计算要求,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详细工程量提供和完整工程量提供以及准确工程量提供等,且要对工程量细则做出基础性清单明细。此处应以市场行情为主要依托手段,对自身建筑项目施工队现状加以熟知,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

1工程量清单整体计价模式中主要造价构成要素分析

1.1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形式的工程报价应包括全部项目支出费用,主要分为建筑工程项目分项费用、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用、建筑工程项目其他费用和建筑工程基础规费以及相应建筑工程项目税金费用五种。分部费用和分项费用主要是指在完成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需进行此类设计项目的清单报价,上述工程报价模式以单价计价方法为主,在运用综合单价进行操作过程中,建筑施工项目人工费用报价、建筑工程项目材料费用报价、建筑工程项目机械设备费用报价和建筑工程管理费用报价以及相应建筑工程项目利润费用报价等则是其主要内容;第二大类工程报价则为建筑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费用,因为工程措施所需费用尤为重要,所以必须以合理报价形式来避免额外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支出,以免出现超支状况,此类措施项目报价实施时机被定位在建筑项目施工之前,同时建筑施工技术费用非实体项目报价和建筑施工生活费用非实体报价以及建筑工程安全费用支出成本报价等也尤为重要,此时个体项目均为一个单体报价目标。图为工程量清单报价结构示意:

图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结构示意图

1.2建筑工程项目规费报价具有一定合理性,因为建筑工程项目规费是建筑工程项目报价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操作环节,有国家和相关价格管理部门规定,规费报价才拥有工程报价资格。应该了解到,各个地方的建筑工程项目规费报价存在着较大不同,所以建筑工程项目规费报价过程中的细则需被报价部门掌握与熟知。最后一点则为建筑工程项目税金报价,主要以按照税收法律和税收的规定被列出报价费用行列的一种工程报价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项目营业税、建筑工程项目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建筑工程项目教育附加费,此时其自身内部税额提取方式应以统一规定为主方可进行后续建筑工程项目税金报价操作。

2基于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工程造价管理策略分析

2.1发包阶段报价要素分析

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过程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基础性工程量是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报价中的主要基础,但是在进行结算操作时,我们却通常以实际工程完工量来做出最后决定。综上所述,大多数建筑工程项目清单编织人员和工程人员在进行清单编制时自动将清单编织标准降低,清单计算粗滤和清单制定错误繁多等状况时有发生,上述种种状况也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清单编织过程中一大恶劣现象,同时也较为常见。需要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标底操作较为严格,标记依据则为单纯项目标底,但标底却有不能作为标价过程中的主要标价形式,此时的标底工作具有一定公开性,会在对应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展示出来,以此作为总体投标上限,但假设此时报价远远超过标底价格,那么就会被作为废标选项予以及时处理。所以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员不仅要进行工程项目清单编织,标底工作也要同时进行,之后在此基础上依据标底定额计算法则进行基础性工程量的标底操作,但这是招标人工作量却逐渐增多,所以针对此种情况应首先计算标底工程总量,在进行综合考虑和权衡考虑的同时进行项目整合以至有效减少清单编织工作量和标底工作量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2施工阶段报价要素分析

此条首要一点就是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变更程序进行严格把控和具体调整,从实际角度出发,必须制定正规计量管理办法和正规支付管理办法以及变更管理办法等,要充分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对事中控制加以适时强化,因为通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发出声明和立项报告,施工单位全权负责,同时也要通过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工程师的全程审核,此时需通过业主核对方可批准程序实施。还有就是建筑工程项目造价人员要亲临现场,主动收集信息资料和管理信息资料,要对可能引起造价调整的工程项目资料重视起来,对现场签证准确性和现场前程完成性以及现场签证完成时点等进行仔细核对。施工阶段,承建单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额外费用支出、材料代用额外费用支出、额外用土多余费用支出等,要以有效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量来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2.3结算阶段报价要素分析

结算阶段要进行实地考察,对基本施工情况和施工信息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要充分掌握施工图纸信息和合同资料信息以及相关签证变更信息等,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逐步监督审查,梁柱隐藏施工部分以及圈梁和过梁较差部位等皆是监督重点。价款结算需要准确核定,查找出费用多报问题和费用虚报问题,并予以严格处理,在监督审查的整个过程中,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和建筑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手续信息等都要进行认真查看与核对,对工程造价做出核对,在就是注重偿付费用核对,在遵守法律发挥和施工政策的基础上确定工程造价,以提高审查质量,有效地发挥审核人员对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作用。

结束语

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具有一定的计算规则合计算方法,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消耗量进行整体控制,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市场良性竞争。从实际角度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属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消耗量控制手段中的一种有效策略,在操作过程中达到全面价格公开与价格开放,企业在此时可以实施相关自主报价策略,通过市场良性竞争获得预期所想要的价格。

参考文献

[1] 吴永生,高德风,袁莉.浅谈公路工程招标项目的清标工作[J]. 公路. 2006(06)

[2] 李文涛.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招投标管理[J]. 中外房地产导报. 2005(05)

[3] 林宗昭.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招投标制度的改革[J]. 建筑经济. 2004(07)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防水施工;施工技术

现阶段,渗水可以说是普遍存在于建筑物中的质量问题,很多建筑在使用环节都出现墙壁渗水、屋面渗水、门窗渗水等问题,且随着使用时间的不断延长,建筑物渗水问题日益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将导致建筑物墙体变臭、发霉,影响人体健康、影响建筑物的耐久性。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务必要合理应用防水施工技术,保证整个工程的防水施工质量。

1 外墙及屋面防水施工技术

建筑墙体的每一层都要设置好圈梁,预防墙体因承重太大而变形、开裂,增强建筑的强度、刚度;在选择混凝土时则要选水化热较低的,或适当加入外加剂,弱化伸缩沉降影响,避免发生渗漏;尽可能不在高寒、高温等极端天气开展墙体施工作业,保持施工温度适宜;施工人员务必要重视设置变形缝,如果地基土质情况不太好,则要准确评估地基的变化,细致分析建筑物对称的问题,依据使用功能科学设置沉降缝;温度变化则会集中混凝土结构的应力,要设置好伸缩缝,预防砌体开裂。

针对屋面防水施工,它分为倒置式、正置式这两种形式。倒置式防水施工技术主要应用于边角防水,在找平层设置分格缝。在建筑防水施工中,要先做好附加层、节点、屋面等排水相对集中的地方,接着由屋面最低标高往上施工。在建筑屋面女儿墙处则要设置外墙保温层,但极易形成裂缝,使墙体、窗口渗水,所以需在女儿墙上进行压顶处理,并涂一层防水涂料。

2 建筑地下室防水施工技术

建筑地下室防水施工要严格遵循《地下防水技g规范》实施。建筑结构底板垫层防水通常使用点粘法、空铺法、条粘法、机械固定法等防水施工技术,而为更有效地控制地下室防水质量,空铺法更合适。在搭接防水卷材时则要仔细,做好对搭接部分的细部处理,牢固粘接,避免发生地下渗水问题。在搭接地下防水卷材时,长短边搭接需控制在90~100mm范围内,且为避免发生空鼓问题,在封边时要彻底将渗入的空气排尽,挤出封边的热熔沥青。在地下室侧墙与底板的连接处,因侧墙、底板的浇筑时间不同,所以保护并搭接防水卷材是防水施工重点。施工人员可选择永久保护墙的砌筑方法,用防水卷材空铺附加层,再以此为基础设置防水卷材层,利用满粘法粘结两层防水卷材。在结束底板施工之后必须彻底清理防水卷材甩茬表面,搭接上部防水卷材,搭接长度要保持为≥100mm。还有地下室墙面防水施工,要重视防水卷材与墙面的粘结牢固程度,尽可能选择满粘法,有效避免卷材粘贴完成后因内部存在空气或空隙而造成防水卷材脱落或渗水。在防水施工技术中,地下室后浇带防水是外墙防水的关键,如果施工技术应用不当,将严重影响整个地下室外墙的防水施工质量。所以要选择在后浇带处设置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在盖板上进行防水施工,形成整体防水层。

3 其他地方的防水施工技术

除了建筑的外墙、屋面及地下室等较易出现渗水问题的地方,厕浴间、门外窗也是易发生渗水问题的地方。一是厕浴间,渗水问题主要发生在沿墙跟墙面部位、浴缸底部、穿楼板管道处,且渗透的主要动力是重力渗透。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墙根墙面交接处要使用导墙,或通过防水砂浆粉刷;施工人员要对厕浴间墙面实施抹灰处理,选择防水砂浆作为施工材料;设计人员则要为施工人员提供厕浴间穿楼板管道处节点详图。二是门外窗。建筑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要针对门外窗易渗水的问题,提高节点施工要求;施工人员务必要在窗洞节点处使用构造防水施工技术。当然,建筑工程防水施工要切忌选择阴雨天,因为建筑基层面离不开干燥的环境,不在阴雨天施工能避免基层面潮湿,所以必须根据天气情况进行防水施工。

4 建筑物细部防水施工技术

建筑工程防水施工是系统性工程,很多细部工程极易被忽视,影响防水效果,所以在施工实践中要重点落实对细部工程的防水施工。一是处理施工缝。施工缝防水是薄弱环节,需要采取施工技术措施加以弥补。在浇筑施工缝时应用钢丝板刷把接缝刷毛,并把内部浮浆清除,进行冲洗湿润,之后才能继续施工;在施工缝表面铺设厚度为30~50mm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将其振捣密实。二是处理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统称为变形缝,能适应工程结构的不断伸缩、沉降、变形、位移,降低损坏结构物的程度。所以必须谨慎处理变形缝,依据规定步骤采取施工技术措施。首先要做的就是彻底清除变形缝里面的杂物,再排干明水,接着在变形缝两侧基面进行打凿,保持约100mm的宽度;选用特种水泥材料,进行细石混凝土搅拌操作,将基层封堵好,再铺设注浆层,依据先底板、后侧墙的顺序注浆;注浆管子要伸到干铺石子注浆层面,且上层的封堵材料在达到凝固强度之前应发挥出排水作用,有效消除水头压力。三是重视处理穿墙螺栓止水问题。在该施工环节,要确保混凝土墙板结构施工选择对拉螺栓,把模板固定住,且地下室墙板施工要确保外墙模板使用一次性防水螺栓,更好地预防混凝土结构拥有的自防水效果被破坏,消除渗水隐患,保证防水质量。

5 结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防水施工占据重要地位,建筑物防水性能的优劣与工程整体质量有直接关联,因而在施工中务必要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水施工技术,结合工作经验分析建筑物的外墙、屋面、地下室以及其他地方、细部等防水施工技术,更有效地保证并提高建筑物的防水防渗性能。

参考文献

[1] 张富强.试探房屋建筑工程的防水施工技术[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05):164.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5

建筑业营业税;暂行条例;计征变化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9-0061-03

为了减轻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我国于2008年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出了重大修改,鉴于营业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为了保持这两个税种相关政策和征管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在修改增值税条例的同时对营业税条例进行了相应修改。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新细则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政策有新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只有充分领会、用好这些政策规定才能为企业带来有效的税收利益。

一、建筑业营业税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物质生产部门,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活动,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建造房屋和构筑物,并安装机器设备。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包括建筑工业和自营建设单位的建筑活动以及有关的勘察设计工作。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二、建筑业营业税的主要变化

(一)建筑业纳税义务人变化

1.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新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原税法无明确规定。

2.不包括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原税法规定,单位所属内部施工队伍承担其所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利益(结算工程价款)的均为营业税纳税人,但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即排除了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提供劳务时应纳营业税,并且强调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同时160号文件第二条对独立核算进行了限定。而新细则第十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按照这一规定,单位的内设机构从事建筑业务或提供建筑劳务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显然新规定更加直接简单。

3.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

原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对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而从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二)扣缴义务人的变化

原税法规定:工程实行分包的,总承包人应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代扣代缴分包人应纳的营业税,即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对总包方实行差额纳税,代扣代缴分包人营业税的营业额=分包款。而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则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分包人的营业额=分包款。

(三)应税营业额的变化

1.建筑装饰劳务中建设方提供设备和材料取消纳税

在原税法的规定下,不少建设单位(甲方)出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或由于其他原因考虑,经常自己购买建筑材料,然后供应给建筑单位(乙方)使用,双方定期对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结算,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周期较长,有的甚至要好几年,建筑安装企业一般要在整个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完毕,才办理“甲供材”价款结算手续,申报缴纳营业税金。而这些建筑材料早就已经实际使用,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使用时缴纳税款,由此造成税款延迟缴纳。还有些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不办理结算手续,使施工企业长期占有国家税款。更有甚者,少数单位在工程结算支付价款时,由建设单位凭购买建筑材料的原始发票直接入账,施工单位按差额开具建筑安装发票纳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税法改革后,对于建筑装饰劳务的“甲供材”不再纳税,这样就避免了偷税漏税问题,也减轻了税务机关的征查负担。

2.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劳务仅就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取消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也就是说,凡是属于列入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列举的设备名单中的建筑工程设备,无论是甲方提供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均可以不缴纳营业税。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四)其他变化和规定

1.转包问题

转包是分包方实行的再分包,新细则删除了对“转包”可以享受差额纳税的优惠。根据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对总包方而言是可以在扣除分包方费用进行差额纳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总包方发生分包业务可以差额纳税,其他企业的再分包业务应按取得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因为转包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所以新细则同时也删除了对“转包”的相关规定。

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新条例规定,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注意采取预收账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而原税法中关于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区分是否为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实行按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实行其他结算等四种方式的规定不再执行。规定比现在要复杂的多,计算也比较繁琐。

3.纳税地点

新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取消了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同时,借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的规定,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6个月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补征税款。

4.实行差额纳税的有效扣除凭证

新条例规定,对总包方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凭证才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根据新细则规定,建筑业合法有效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关于扣除凭证的规定不再执行。

三、针对新条例中存在的问题的几点个人思考

(一)加强内设机构的管理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单位的内设机构从事建筑业务或提供建筑劳务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但具体何为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人们在理解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差错,甚至有的会利用这一优惠政策而进行避税和偷税,会导致税款流失,所以,必须加强内设机构的管理,定期对单位的内设机构检查,使其合法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建筑业的涉税管理,加大稽查力度

一是加强对各承包人的税收征管。对分割的承包额,必须要有完整的合同协议和合法的扣缴税款凭证;二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对查有问题的户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查在实处,罚在痛处,使那些心存偷税的纳税人为其涉税违法行为付出必要代价,促使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和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三)发挥协税护税作用,搞好税收控管

税务部门要争取工商、城建、土地等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整顿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与行业管理、统计、审计、信贷等部门及房屋开发公司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如:可利用资质等级管理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每年的审验和考核通报,了解掌握区域内建筑、安装工程情况;与房管、城建、开发公司等部门建立代扣税款的协税护税网络,形成以税务部门为中心、各单位及相关部门为射线的税收管理网,以达到税收的有效控管。

(四)加强宣传和税务稽查的力度

一方面有针对性开展税收宣传,提高建筑业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税收法制意识;另一方面以查促宣,以查促管。既要提高群众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建筑安装业的偷税行为,又要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重大的税收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公开曝光。要通过税收稽查行为,增大纳税人包括经济成本和信誉损失成本在内的偷税成本,从而促进建筑安装业税收经济秩序的良性运转。

[1]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国税网.2008.12.

[2]何小霞.建筑业营业税实施新规定.中国税网.2008.12.

[3]刘晓鸣,黄维国.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突出的问题与对策.中华会计网.2009.11.

[4]王静樊,剑英.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解析.中国税网.2009.12.

建筑法实施细则范文6

关键词: 材料 质量 监理

1、引言

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的基础和关键因素,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材料的使用量逐渐加大,新型材料及其使用方法和检验标准不断更新,这就要求作为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既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地方现行的建筑材料质量控制标准,又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和观念,确保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建筑材料的质量关乎到建筑工程的最终质量,必须严格把关。

2、建筑工程中材料质量的意义

建筑工程质量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直接关系到用户切身利益的头等大事。因此,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质量意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创优质、树品牌,实施建筑质量名优战略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建筑工程的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建筑材料的质量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要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须做好建筑材料的监理控制工作,近年来,监理制度逐步发展,相关的标准及法律法规也相继实施,建筑材料监理项目上,有了一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质量的提高。

3、建筑工程中材料质量的监理要点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建议要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做到每个单位工程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和矛盾,发现隐患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复查,做好监理整改记录。对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业主、质量管理部门汇报,采取强制措施。对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把好材料准入关。其他的建议包括:

3、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

由于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往往是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的,因此,工程中必须尽力避免发生此类问题,防患于未然。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中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我们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有关材料监理的内容是相似的,即:监理方有权对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检。施工单位要在监理方的监督下,同时取样和试(化)验,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当监理方的检验结果如与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不相一致时,以监理方所提供的检验结果作为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办事,加强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始终坚持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方独立抽、复检相结合,以施工单位自检为主,以监理方的复检作为评定自检结果的标准,同时还坚持目测和检测相结合、抽检和监测相结合、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相结合。改变过去只有施工单位自检,而没有第三方监督管理的状况。这样可以防止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3、2明确材料监理程序,制定材料监理细则

要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过程中使参建各方明确监理工作的性质、方法以及监理工作程序。具体做法就是针对每个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材料监理规划和细则,要明确材料监理程序。在材料监理细则中,明确材料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工作方法、步骤、手段以及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保证质量应采取的措施等。在材料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则要严格按材料监理规划、细则开展工作,使材料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的轨道。

3、3审核施工单位材料计划

材料监理工程师进场后,首先了解施工单位的材料总体计划,并审核其是否满足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使材料总体计划与施工进度相干致。在此基础上,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方提交下月的材料进场计划,包括进货品种、数量、生产厂家等,材料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月进度计划予以审核,使材料进场计划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3、4材料采购的质量监理

不同时间、不同地域,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以及价格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材料的质量,工程监理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资源优势,协助施工企业做好资源需用量计划以及资金计划。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定额的合理利用,对整个工程的建筑材料进行材料分析和材料汇总,并结合当时当地的市场情况分析和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材料供应计划,加快材料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并保证工程量和工程进度款的及时审核和拨付,使整个工程的进料和施工都处于一个动态控制的良性循环之中,这样就可以主动的帮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实问题,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盲目使用材料、降低材料质量的可能性,对保证工程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意义重大。

对计划进场的材料,监理方都要会同施工单位对其生产厂家资质及质量保证措施予以审核,并对订购的产品样品要求其提供质保书,根据质保书所列项目对其样品质量进行再检验。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能订购其产品。

3、5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理

在材料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现场原材料的试(化)验工作。例如:对工程中使用的钢筋、水泥要求有出厂质保书,砂石、砖等要具有材质试验单,以掌握其技术参数资料。为提高试(化)验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同意监理方独立对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内容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施工单位的检验工作可在监理方指定的具有省一级实验资质的试验室中进行(主管部门有更高要求的,按主管部门要求),也可在监理方监督下由施工方在有临时资质的现场试验室中进行,监理方负责审核,以确认施工单位提供的试(化)验报告。

监理方应与施工单位同步进行材料的取样和试(化)验工作,负责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当监理方提供的检验结果与施工单位的试验结果不相一致时,以监理方所提供的检验结果作为标准。监理方在对现场材料的质量监理中,应严格按照材料质量监控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合同及材料监理细则办事。

4、结束语

总之,影响建筑材料质量的不利因素有很多,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而不是仅限于施工阶段,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善于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体现监理工作对于材料控制的价值。本人认为,对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理要采取目测和检测相结合;抽检和检验相结合;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相结合;严格遵循监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以监为主,监、帮、促相结合,方可确保工程材料质量,为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柯国军。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监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04

2、贾小平。监理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J].工程质量,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