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例6篇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1

哲学与艺术自产生以来便相伴而生。前者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艺术内涵的先导;而艺术也蕴含着艺术家理理性的思考,由此在二者之间产生一种有机的、动态的辩证统一关系。基于此,笔者从传统哲学的角度,一方面论述了哲学与艺术之间的联系以及此种联系的根源;另一方面分析了艺术价值的内涵与呈现方式,从而对艺术和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有一个更加深入的认识。

关键词:

哲学;艺术价值;辩证关系

一、哲学与艺术的内涵概述

从西方哲学发展史的角度来说,苏格拉底的出现使人们从对“自然”的关注转变为对“人”的关注,由此实现了西方哲学革命性的进步。中国的哲学虽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深邃的学说,但却不具有西方哲学系统化的特征,尤其是与现实政治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散发出浓厚的伦理道德的韵味。但二者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强调哲学是对人生、社会、自然之间关系的思考,也即是一种思维式的或者是辩证式的智慧和乐趣,包括人为何而生存、人的价值、人的本性、人的幸福等诸多问题。正如西方学者将哲学定义为“爱智慧”,强调哲学不是艺术,但却能给人以美感;不是宗教,但却给人以信仰;不是科学,但却给人以启迪;不是道德,但却能引入向善。这便是哲学的内涵。那么,艺术是什么呢?宗白华曾经说过:“艺术是人类通过情感和想象的手段来认识和反映世界,表达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一种独特方式。”也即是说,艺术是人的经验、知识、情感、思想、审美在特定物象中的再现,表达语言、文字所难以陈述的主观感受,由此产生“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意效果。在本质上,艺术创造属于一种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慰藉人的主观缺憾,满足人的情感器官的需求。因此,艺术的呈现既要迎合人在现实社会中的主观需求;同时又必须塑造甚至是改变人的观念形态。正是这一特性使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是一种珍贵的存在。

二、哲学视野下的艺术价值研究

哲学是人类理性思考的结果,思辨着人类自身及其与社会、自然、宇宙之间的本质问题,从而介于科学与神学之间的“模糊地带”。而艺术是人们从经验、情感、思想、审美或者是价值的角度,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感受,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生存空间以及不同的文化氛围中,书写着迥异的情感思想。因此,哲学与艺术分属于不同的领域,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实现手段上都呈现出鲜明的差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艺术植根于人们经验的丰富和思维的进化,是一种创作行为,自人类自由思考以来,便依赖于人们对自然、社会、人生和生活的各种理解。而人们的此种理解则蕴含着深厚的哲学基础。它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审美趣味、思维意象、情感表达、价值追求等等,从而也决定着人们所能接受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理念。

一般来说,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体现在思想的过程和行动的过程两个方面。哲学虽然建构在人类思辨的基础之上,但却是通过语言、文字呈现出来的,使其思想被客观化和固定化。艺术与哲学的区别远远小于同科学的区别。它们之间不是思维方式的不同,而是表达中介的差异。哲学追求所表达观点的准确性、明确性、系统性等特征,使情感转变成思想,使感性思维凝固为理性结构,因此,需要灵活应用语言文字符号,否则会导致模糊或者是松散的表达效果,使人不知所以然。但艺术却恰恰相反。它不仅拥有诗歌、绘画、舞蹈、音乐等诸多表达方式;而且追求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思想内涵,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从而极大地增强了艺术品的审美价值,比如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以及中国传统绘画艺术中虚、空的艺术手法等等,都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艺术的审美特征。哲学是艺术的核心思维基础,由此决定了艺术家的审美趣味和价值追求方向;而艺术比哲学拥有更丰富的表现手段和更自由的表达内容,因此,反过来又通过不断的价值创新推动了哲学的发展。

三、哲学方法论对于艺术研究的价值

二十世纪,在此思想的指导下,艺术理论研究活动也开始广泛使用认识论研究方法,因此,关于艺术价值的研究和探索也开始被放在认识论的哲学基础之上,尤其是在前苏联的美学研究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目前,部分艺术理论研究活动仍然沿用了哲学领域认识论的研究方法。黄海澄曾这样描述认识论指导下的前苏联美学研究活动:“文学艺术作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认识形式,把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和艺术批评都单纯地纳入哲学认识论的研究范畴。理论认识和艺术认识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采取抽象的形式,一个采取形象的形式,除此之外,便没有其它的任何区别。这是以哲学认识论为基础的文学艺术观念,或者是从哲学认识论中推演出来的文学艺术观念和方法。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及前苏联认识论美学理念的指导下,我国近现代诸多艺术家都将艺术价值的本质问题纳入哲学认识论的研究领域。比如著名艺术家凌继尧在《艺术美学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中提出:“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对认识论的探索。艺术也是建立在对现实认识的基础之上,呈现出明确的审美意识,虽然不同于哲学的认识,但双方存在紧密联系。”由此看出,凌继尧先生也并没有摆脱前苏联艺术研究的庸俗认识论法,审美认识论在现当代社会甚至是传统社会中的艺术发展史上根深蒂固。总体来说,哲学从非生命的运动轨迹中感受生活的活力,从生命的多舛中体味非生命的幻变,由此深入探索人与自然、社会、宇宙的真实存在;艺术则是努力追求生命的本质意义,并通过物质性的深刻印迹使之长存。哲学和艺术自产生以来,便相依相存。前者为后者提供思想、精神、理念上的指导,深化其价值内涵,使艺术创作显得更加意义深刻;而后者则通过多样化的创作手段和自由化的创作理念,丰富哲学理论,推动哲学研究的发展。因此,艺术家既要具备娴熟的艺术创作技巧和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同时还必须具有哲学的视野和内涵,由此才能创作出引人深思的艺术品。

参考文献

[1](法)丹娜.《艺术哲学》[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版

[2]朱志荣.《中艺术哲学研究》[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美)诺埃尔•卡洛尔.《大众艺术哲学纲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4]宫寒冬.《人的心灵的文化形式:宗教、艺术与哲学》[J].《学术交流》.2006(9).45-47页

[5]阿瑟•丹托.《艺术过去的形态:东方和西方的比较》[J].《艺术百家》.2011(3).79-81页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2

本文针对长期以来学界对于“文艺美学”概念理解较为模糊的现状,在“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研究方法及建设“文艺美学”这一学科的现实意义诸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自我之见。笔者认为当前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于三个方面:即有利于美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有利于与我国传统美学思想开展对话;有利于从平等的语境中,开展国际文化交流。

【关键词】 文艺美学;学科定位;反思

“文艺美学”这个概念,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初由胡经之先生等提出之后,已经日益为学界所接受。但是,到底什么是文艺美学?它与哲学美学亦即一般所说的美学、艺术学有什么区别?它的提出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在不少同志、包括我自己心目中还都比较模糊。现在我把对几个问题所作的一些初步的思考在这里谈一谈,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以我之见,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美学是自18世纪中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顿提出“Aesthetic”(原意是“感性学”,后王国维根据日人中江兆民的日译而中译为“美学”)之后,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发展起来、分化出来而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德国古典哲学是一种思辨哲学,它们研究美学的动机和目的主要不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为了满足它们的哲学旨趣,具体地说,是为了建构它们哲学体系的需要,使它们的哲学体系得以完整。如鲍姆加顿,他根据莱布尼兹的知识可分为“明晰的知识”和“朦胧的知识”的观点,认为以往哲学重在研究“明晰的知识” 而忽视“朦胧的知识”,这样的哲学是不完整的,他提出“感性学”就是为了建立一门与“朦胧的知识”相对应的哲学的分支学科。又如康德,他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中分别研究了“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之后,感到两者的鸿沟难以填平,因而撰写《判断力批判》,把审美作为沟通两个世界的中间桥梁。再如黑格尔,他把世界看做是“理念”的发展和回归的过程,“理念”的发展可以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次高形式是宗教,那么最低的形式是什么呢?按他的看法就应该是艺术。这样,“绝对理念”的发展行程也就环环紧扣而没有空隙和脱节的地方了。这些事例都足以表明,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不仅美学的性质是属于哲学学科的,而且它的方法也是与德国古典哲学的方法是一致的,即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按照培根的说法,是一种“蜘蛛织网”式的方法。

这种从哲学的角度对于美的问题所做的哲学思考自然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规定美和审美活动的性质,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实际的美学问题包括艺术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前提。但是,不论这种哲学思考的意义多么重要,它与审美活动的实际,包括艺术创造、艺术欣赏等毕竟是有距离的。而我国学界提出“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目的和意义,在我看来就是要求我们把对美的哲学思考与艺术活动实际经验的具体分析结合起来,使哲学美学更能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根据文艺美学的对象和内容的这一性质和特点,在研究的方法上我认为也相应的应有所变化,应把原来纯属于演绎的、思辨的、自上而下的、“蜘蛛织网”式的方法转而向归纳的、经验的、自下而上的和“蜜蜂采蜜”式的方法开放。

按照这一认识,我认为文艺美学应该是介于美学与艺术理论之间的一门学科,是哲学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它与美学的具体关系是:一方面,美学研究的结论和成果为文艺美学具体研究、阐释和总结文艺实践的经验提供理论的前提,即思想的依据和评判的标准,并使艺术实践的经验经由这些理论前提的整合而更能向规律性的高度提升;而另一方面,具体的艺术实践经验又可以为美学在对美的问题进行哲学思考提供感性材料,并使得这种哲学思考由于有了艺术实践经验的基础获得更为丰富、具体的内容,而不致偏于抽象的论证。当然,这只是我们在理论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所作的一种定位,在实际上有时也确实很难加以严格区分的。

正如一切理论的概括总是相对落后于经验的描述一样,“文艺美学”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这样。尽管这个概念的提出还不到20年的时间,但实际上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了,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来贬低乃至否定“文艺美学”这个概念提出的意义和价值,因为它为我们确立了明确的研究对象,标志着这门学科的研究从自发向自觉的转变,这就是一切学科都只有当研究对象确立之后才能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原因。

我说“文艺美学”的研究早就已经开始,这至少可以追溯到黑格尔,他把美界定为“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实际上只是一种心灵的外化。这表明心灵性的内容乃是美的一个本质的,所以按照这一规定,自然美也就被排除在美学的研究对象范围之外了。因而他的美学实际上是艺术哲学,或者说是“美的艺术哲学”。稍后,谢林就索性以“艺术哲学”来为美学命名,并由此在德国古典美学中开创了与典型形态的“哲学美学”如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不同的美学研究的新派系。这一派系和传统对后世影响很大。在上世纪中叶先后被介绍到我国的前苏联美学家的一些论著,如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艺术史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撰写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原理》(陆梅林等译、三联书店出版),德米特里耶娃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概论》(杨成寅译,朝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等,实际上都不是纯粹的“哲学美学”而是“文艺美学”,是前苏联美学家在探讨哲学美学与艺术实践经验的具体结合所作出的一种努力和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表现在美学研究的对象上,他们较为一致地界定为:美学的对象是研究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特别是他的高级形态艺术活动,明确地表明了它的重点应落实在艺术上面。从对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认识出发,他们在美学著作中所探讨的大概有这样的一些问题: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艺术的审美特性,艺术形象,艺术发生发展的规律,艺术的阶级性、艺术风格与流派,艺术家等等。对于这些美学著作,我们在承认它们在促进美学与艺术实践结合方面所做的努力的同时,也感到似乎不够“美学”,即有点像艺术理论。之所以给人以这样的感觉,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没有充分吸取哲学美学的研究成果来作为观察、分析艺术现象的理论前提。所以在致思的方式上似乎完全停留于总结艺术经验而不能同时兼顾到对艺术经验的反思。因为经验的普遍性未必都能说明规律的必然性,只有经过批判性的反思活动,我们才有可能既不脱离经验又实现对经验的超越,才有可能向着更高的认识境界和思想境界提升。

反思是哲学的特性,“文艺美学”之所以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而不是一般的艺术理论。我觉得就在于它在吸取归纳、经验、自下而上、“蜜蜂采蜜”式的方法的时候,并不抛弃美学自哲学的娘胎里所带来的这一反思特性。对于这个问题,到了上世纪70、80年代出版的前苏联美学家如卡冈、斯托洛维奇等人的著作中,似乎才开始有所注意。前苏联美学研究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对于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和建设是值得借鉴的。所以,要建立我国“文艺美学”研究的思路和模式,我认为当我们的思维在克服传统美学研究中的纯思辨的推演的方法而转向对艺术实践的总结的时候,就不能完全排除和抛弃“文艺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和子系统所应该具有的反思的特性,惟其这样,我们才能使“文艺美学”保持美学应必具的哲学韵味,而不至于完全等同于艺术理论。在这方面,黑格尔的《美学》倒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他在谈论艺术美、艺术类型和艺术门类时,我们都可以看出他在把反思前提与艺术现象、历史和传统结合方面所作的巨大努力。但由于他的思辨的习惯,使得在他那里一切经验的东西都迁就于思辨,无视历史事实存在的客观性,把历史当作逻辑所把玩的东西而完全服从于逻辑的虚构,因而引申出许多有悖于客观事实的主观武断的结论来。因此,要使逻辑的与历史的获得有机的统一,就需要我们把归纳的与演绎的、经验的与思辨的、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蜜峰采蜜”式的与“蜘蛛织网”式的两种方法结合起来,这样,我们“文艺美学”研究的方法才能臻于完善,我们“文艺美学”的研究才能走上真正科学的轨道。

根据以上对“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认识,我们今天提出和建设“文艺美学”的意义,在我看来至少有这样三个方面:

首先,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我们前面曾经谈到的,是有利于美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这样,不仅可以克服传统的“哲学美学”那种纯思辨的,脱离实际的倾向,找到了美学与实际结合的中介环节。而且,对于美学自身来说,也可以扩大它的视野与领域,使它经由“文艺美学”这一中介,从艺术实践经验中吸取营养,来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增强美学自身的生命活力,更有利于美学自身的发展。这是明白不过的道理,这里就不详说了。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3

[关键词]声乐教育、音乐教育、实践哲学

一、哲学与声乐教育

(一)声乐艺术与声乐教育

声乐是“用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对歌唱主体而言,它是自己内心的印象、认识、感情、愿望以歌曲为载体的一种表达,一种抒解,一种信息的输出。”从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来看,声乐艺术无疑是先于声乐教育而存在的。声乐作为音乐艺术教育的主导形式,不仅在学科性质和特点上有别于器乐形式,同时它在教育过程和学科任务培养方面也具有相应的独立地位。

(二)哲学与声乐艺术

在人类的精神文化领域内,艺术与哲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哲学是通过美学的形式影响艺术。就声乐艺术而言,哲学(以美学为中介)的意义在于“不仅从宏观的视野,去阐明声乐的本质特征,探讨其美的构成规律及其审美功能,并以微观的触角分别深入其各构成系列,剖析它文学的、曲调的、演唱的本体美的特征与从属体的依存性特征,高度抽象出声乐的美学理论”,揭示声乐艺术形态的特殊性,为声乐艺术实践提供审美导向,促进声乐艺术潮流的形成。另一方面,声乐艺术也可以通过自身的特殊方式,传播和体现一定的哲学思想。比如说,莫扎特的艺术歌曲《晚年的心情》(Abendempindung,K.523),不但表达了存在主义哲学的重要命题“荒谬感”,还包含了对康德的“上帝”(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自白了他心目中的上帝是由宇宙宗教感和道德宗教构成:“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是反复地加以思索,它们就会给人心灌注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减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的认可,更展现了启蒙主义引导下的人道主义思想。

(三)哲学与声乐教育

声乐教育是以声乐艺术为媒介进行的教育活动,它的艺术特征一方面体现出教育及艺术教育的特征,另一方面体现出声乐艺术的本质特征。由于声乐艺术与哲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而,哲学与声乐教育之间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正如杜威所言:“如果我们愿意把教育视为塑造理智和情绪的基本素质的过程,哲学也可以定义为教育的一般理论。”哲学与声乐教育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对于声乐教育者而言,一个强有力的哲学支持更是不可缺少的。雷默(BennettReime)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中就明确指出:“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则是需要的。”

二、从中国古代哲学中探寻声乐教育的思想资源

从19世纪末以来的一个多世纪,我们的声乐教育者在林立的西方哲学思想中探索与寻觅,在为秉持“实践哲学’还是“审美哲学”音乐观争论不休时,却遗忘了脚下这片千年沃土所蕴涵的宝贵思想资源。无论是先秦诸于、魏晋玄学,还是东渡而来的佛教文化,其中都蕴涵着声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内核。

(一)中国古代哲学:对“整体意识”的关注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是儒家创始人孔子的名言,它言简意赅地阐述了孔子心目中完整人格的塑造过程。言中毋庸置疑地肯定了“乐”,即歌唱、舞蹈、器乐等在“成人”过程中的作用,认为“乐”是塑造完整人格的最后一步:孔子之后的孟子、荀子,秉承了他的思想理念,使“人格教育”成为了音乐教育最为深刻的烙印,深深地烙印在中国文化的骨髓中,流淌于中国声乐文化的血脉之中。

与孔子的处世哲学不同,被后人誉为“中国哲学之父”的老子崇尚自然、天籁,追求“法天贵真”,追求音乐与自然、人、社会的和谐一致,提出了“自然之音”、“大音希声”的道家音乐审美观。而其后继者庄子则提出了”天人合一”的理念。

“天人合一”实际上是指主观与客观的世界通过人类的实践而相互联系的过程。通过由“感”及“悟”的认识方式最终达到主客合一的境界。而这一认识方式在声乐的实践与学习过程中尤为重要。

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自东汉时期由印度传人中国以来,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相互吸纳、渗透,最终成为中国本土最具影响力的宗教和文化思想观念。在佛教众多宗派之中,由唐代僧人唐玄奘引人中国的唯识宗,在表述人的感官与生命意识整体关系方面,对我们当代的声乐教育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唯识论认为,无论哪种艺术,都是人的整体意识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门类艺术都是在相互作用下发展的;只有当特定艺术作用于人的整体意识活动时,人的创造活力才可能被激发,人的艺术生命才可能活化。

不难看出,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家,它们都把“音乐”作为人的一种生存状态融入到人的生命构建之中,并渗透到了古代的音乐文化形态之中,从而使“整体意识”的关注成为中国古代哲学音乐观的重要内核。文人音乐就是这种以古代哲学为核心的音乐文化的代表者。

(二)中国古代哲学在音乐形态上的体现:文人音乐

中国古代的文人音乐,指的是由历代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知识阶层人士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传统音乐。主要包括琴乐和词调音乐,

琴乐中的琴歌流传很广,其中“操”“引”等歌唱部分的水准也非常高,《尚书》“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中的“声依咏”就是指乐器的声音是伴随着歌唱的声音进行的。历代文人或是从民间音乐吸取养分,进行改编:或是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化作琴歌,抒发真情实感。

词调音乐是配合着词而歌唱的一处音乐体裁形式。文人对于词调音乐的贡献主要在于:择腔、创调及词调音乐的理论研究。择腔、创调是词调音乐的两种创作方式。择腔,亦称倚声填词,即利用旧曲填人新词。战周时期的屈原就吸取民间歌曲的养料,以民歌的风格创作了很多诗歌如《天问》、《九章》、《招魂》、《离骚》等。这些作品,一方面充满了生活气息和浪漫色彩,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屈原超群的才华和志尚高沽、不随俗流的人格精神。创调,是自度曲与自制曲、文人利用民间流传的各种音调素材,别创新的词牌。此法发端于柳永,周邦彦亦能自度曲,但有意识地大量创作者当推姜夔(1155-1221年),他创作了《白石道人歌曲》,为词调的发展作了多方面的探索与贡献。在词调音乐的理论研究方面,北宋沈括著有《梦溪笔谈》,其中的《乐律》阐述了有关声乐演唱“声中无字,字中有声”的辩证观,对后来声乐教育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燕南芝庵所著的《唱论》,则全面论述了歌唱艺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规律性的旨要,强凋歌唱艺术创作中主观情感与客观现实的联系。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文人音乐,是文人们对天地、对人生、对社会的体悟与批判,更是他们心境与灵魂的艺术折射,可以说它是人生的

艺术化;同时,文人们亦将音乐融入他们的生命存在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与生存状态,即可谓艺术的人生化。文人音乐,是传统哲学与文化、音乐及生命体相互凝结的产物。它们不是技术,甚至不是艺术,而是一种生存状态,是生命的感发。

(三)中国古代哲学对声乐艺术的解释:一种启迪

由前述及,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古代哲学认为歌唱是人的整体意识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在与其他门类艺术,如器乐、诗词、舞蹈等相互作用下发展的。声乐不是技术,甚至不是艺术,它是一种生存状态,是歌唱者生命的感发。这种观念,突出了感性体验在声乐艺术中的重要性。实际上,感性体验是中国声乐文化的悠远传统。但是,由于现代社会中西音乐文化的深度交融,西方音乐受其哲学思想不断发展的影响,正逐渐追寻音乐中的感性体验,而中国声乐却在对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遗失中,接受西方哲学思想中的理性归纳,逐渐丢弃了自己的音乐传统。

可见,当代中国的声乐教育首先应突出“整体的人或人的整体”,以及“人的本性、潜能、价值和经验”,强调感性体验特征。而这种感性体验特性将从生活性、生命性、状态性等社会实践特征中表现出来。它使学生声乐学习的范同突破了学校的界限,寻求学校、社会之间的内在整合与相互作用;它促使学生声乐学习过程中的“能力观”突破了学校的疆界,促使声乐教育所要求的不仅仅是“声乐认知技能”,更主要是“人格智力”,它需要学生从“资格概念”转向“能力概念”。

三、西方哲学思想与当代中国声乐教育:解不开的纠缠

由于我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音乐教育是建立在深扎于西方哲学体系之上的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基础上的,所以,作为音乐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声乐教育,其发展不可避免地深受西方哲学思想的影响。

(一)主体性哲学思想与中国声乐教育

西方主体性哲学的形成和凸显经历了一个从原始社会主客混沌不分到古希腊哲学通过本体论的建构初步区分人与周围世界,再到近代哲学在认识的主客体关系中突出主体性以及德国古典哲学把主体性理论发挥到极致的过程。而音乐教育中的音乐审美、技术理性主宰的音乐认知、实体思维的音乐教育观都凸显了西方近代以来所建立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主体性哲学思想。

1.以审美为唯一目的的声乐教育及其弊端。审美一直是我国近代以来音乐教育所强调的,而声乐教育一直也非常重视音乐美感在歌唱认知中的作用,在一段时间内甚至以此作为声乐教学内容遴选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声乐教学内容所选择的声乐作品一定具有美的属性,否则它无法唤起美感,即声乐作品的美决定认识主体(包括演唱者、学习者、听众等)的美感。这种以“音乐等同于‘音乐作品’,并作为一种客体来认识它的本质”的音乐审美概念为核心建立起来的声乐教育,把对声乐的认知集中在“什么是美的声乐”,那些具有审美价值并能引起审美反映和审美愉悦的声乐作品就是“好的”或“美的”,反之亦然,这就陷入了一种“主客二分”的二元思维中。把声乐具化为审美的存在,实际上是把审美作为歌唱的首要功能与唯一目的,但世界上许多民族的歌唱都不是作为审美而存在的,歌唱在很多地方甚至能替代语言来表达和交流日常生活信息。比如,“蒙古长调”最初是蒙古族先民在蓝天白云之下,辽阔草原之上生活形态自然而直观的流露,或为了抒发某种情感,或为了传递某种生活信息;至于它的审美性和艺术性可以说是研究者强加给它的。由此可见,把对声乐艺术的理解窄化为歌唱是作为审美而存在的声乐教育,忽略了声乐艺术的生活存在,必将阻碍对声乐文化多样性存在的认知。

2.实体思维的声乐教育观对声乐文化多样性存在理解的缺失。实体概念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它的定义是“一个不依赖其他东西而自身存在的东西”。实体思维坚持的是主客二分的二元论思维模式,即坚持实体第一性,属性第二性的原理。我国学院派“民族唱法”千人一面,万人一腔的状况,就是实体思维声乐教育观所造成的结果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民族声乐教学,以西洋美声唱法的美学观和教学方法为基础,使其成为第一性的实体,而中国传统的民族唱法(“原生态”唱法)则是作为第二性的属性,必须用西方“系统”、“科学”、“先进”的美声唱法来规范中国“不科学”、“不系统”、“落后”的“原生态”民族唱法。这种观点忽视了不同民族声乐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在当今文化多元的新形式下,其狭隘与片面性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人们对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状况的不满,这也是现在具有传统声乐文化的语言、风格、韵味以及地方特色的“原生态”民歌广泛流行的根本原因。

3,技术理性控制下的歌唱认知模式及其对声乐教育发展的阻碍。声乐技术的学习内容主要指声乐教育中的声乐理论基础知识(包括基本乐理、和声、曲式、视唱练耳等)和声乐演唱技术(包括歌唱发声、声乐语言、歌唱表演等)。学堂乐歌以来,声乐技术的学习一直主宰着我国的声乐教育。无论是上世纪50年代歌唱发声方法的“土洋之争”,还是近年“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增设的视唱练耳考核,都无一不凸显了声乐技术学习的重要性。但是,技术理性产生的基础是数学逻辑,这种建立在数学理性基础上的声乐技术控制着对歌唱的认知,无论是歌唱表演还是歌唱审美,声乐技术的学习都是基础。又由于建立在数学理性基础上的声乐基本原理可以被精确地把握,因此,包括歌唱发声方法在内的某些声乐基本原理被冠以“科学性”,并被赋予“客观性”、“普遍性”等特征。于是,在数学化技术理性的控制下,歌唱便有了“科学”与“非科学”、“先进”与“落后”的二元论之分。

实际上,技术理性主宰的歌唱认知模式与西方近代以唯理论和经验论为倾向的认识论哲学息息相关。唯理论和经验论对声乐教育的渗透,使声乐教育远离人的生活世界,声乐教学活动成为一种以知识授受为中心的、单向的、机械的、强制的知识灌输和训练的过程。无论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或学生与歌唱、歌唱与歌唱都成了“主体一客体”关系,造成了彼此间交往和对话的缺失。也进一步让歌唱变成仅仅是由技术所构成的,抽调了道德、风俗、历史等相关因素,并脱离了一定时间、地域和文化的声音技巧展示主体性哲学在确认人的主体地位和理性力量、将人从中世纪宗教桎梏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又因对人的主体性的极端强调而陷入理论上的“唯我论”闲境和实践中的人类中心论困境。因此,要克服近代西方认识论的缺陷,摆脱困境,对主体性哲学思维范式的超越和突破就成为了两方哲学的发展方向,而实践哲学就是其中的一种表征。

(二)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观与声乐教育的发展

“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观”从实用主义哲学和过程哲学的视角提出,强调“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其代表人物是美国音乐教育哲学家戴维·埃利奥特(DavidElliot)。他借用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论哲学观,将音乐教育置于具体的语境,在人类学等基础理论学科更广阔的视野下,解读音乐教育的价值与本质,强调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道德、政治、社会、个人维度正是在这一实践哲学理念的“多视角”本质、多元性概念引领下,声乐教育开始突破思维上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局限,紧紧抓住“声乐教育的本质与声乐艺术的本质密切相关”、“声乐教育的意义与人们生活中的歌唱意义密切相关”这两个声乐教育实践性原理的理论前提,对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关系等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声乐教师作为控制教学的组织者,要“以学生为本”,强调学生的亲身参与,善于激发与指导学生进行创造性的歌唱创作,让学生在体验四个角色“表演者、欣赏者、创造者和评价者”之后,真正实现声乐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我们的声乐教学最终体现声乐教育的基本价值。

(三)鲍曼(WayneD,Bowman)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新实用主义

20世纪60—80年代,后现代思潮席卷全球,在东西方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作为后现代主义代表人物之一的理查德·罗蒂继承了杜威对哲学进行改造的精神,从分析哲学走向实用主义。他的新实用主义既是对分析哲学的反叛,也是对传统哲学的回归;同时,秉承理解和宽容的多元化宗旨,抹去了价值与事实、道德与科学的“二元论”区别:更从经验主义的层面探讨了真理、意义、实在、思维、世界等传统问题,重申了真理的主观性、相对性原则,强调以实际效果之有用为真理的唯一目标。实际上,实用主义是美国的本土文化。在经历了产生一繁荣一衰落复兴这样一个过程之后,出现了以理查德·罗蒂为代表的新实用主义者,他的思想的产生,受到了广泛的争议,但也体现了实用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对法律、政治、教育、社会、宗教和艺术的研究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倡导者之一鲍曼教授就深受这种哲学理念的影响一所以,较之另一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倡导者戴维·埃利奥特(DavidElliot),他的思想就更接近后现代哲学的新实用主义部分,因此在学术的思考上更加前沿,也更为贴近当代哲学发展的背景。

1.多元化理论使声乐教育面临挑战。鲍曼批评了音乐审美哲学将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和语境的理解的脱离,他认为在全球文化多元化的时代,音乐和音乐教育在范围上比传统上西方所使用的音乐和音乐教育概念更加广泛、音乐实践哲学的显著特点,就是音乐参与的社会与文化性质和对其基本原理的多元、变化和流动过程的认可。音乐是复数(Masics)而不是单数。总之,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最重要的教育潜能(涵义)以及教学意义,是培养学生在区别和差异中宽容而有效地学习,培养出认同和共享群体的兴趣和思考的批评性视野。所以,我们的声乐教育应努力培养学生对不同声乐类型充分感受的能力。无论是古典、现代,还是传统、流行,都应该让学生去亲身体验。这样,既能集思广义,又能形成独立自主的判断能力。只有运用多元的声乐实践,多样的声乐教学构想在不同教育重点的情况下才能展开也许,这就是多元文化理论带给声乐教育实践的挑战。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4

文艺学研究方法论作为一门个别学科,既有与其他科学知识体系相同之点,又有自身质的规定性。

就人类的科学知识体系来说,“一般都由经验要素、理论要素和结构要素构成”[②],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知识体系也离不开这三个要素。作为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经验要素,主要是文学工作者通过审美体验而得到的关于一切文学现象的经验材料,它构成本学科的基石。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理论要素则产生于对经验材料的抽象,它表现为本学科的特定概念和范畴,构成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结构要素则是作为方法论的原则从文艺学知识整体性中升华出来的,用以揭示文艺学的内容、属性和规律的手段和方式。因此知识体系的结构要素就是方法论。

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结构要素与理论要素和经验要素不同,它不是明显存在,而是蕴含在其他要素之中。从形式上看,它不是形,不实在,似乎无法抽象出来,构成独立的研究对象。其实在考察了文艺学研究的历史之后,人们会惊奇地发现:文艺学流派林立,学说繁杂,分支众多。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的根源之一,就在于各流派方法论的不同。柏拉图以“直观的甚至神秘的哲学思辨方法”开创了哲学美学(其中也包括文艺学)。亚里士多德以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演绎法建立了自己的美学体系,影响了西欧文坛两千多年。19世纪泰纳以社会学方法建立了实证主义社会学流派。19世纪末叶德国美学家费希纳运用心理学实验方法创立了实验美学。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西方出现的精神分析、语义分析美学、结构主义、接受美学等,无不与它们的世界观、方法论和逻辑起点有关。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种方法论的确立,往往意味着一个新的学派的崛起”。[③]

为什么方法论能够成为流派的标志?这是因为结构要素是一定文艺学流派的叙述原则,是文艺学内容各子系统和要素之间联系的方式。当代科学表明,系统是要素与要素之间关系的集合,确定一个系统的质由要素和要素连接的方式——结构所决定。因此结构要素就能确定流派的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体系的结构要素虽不具形,只要有客观性,有独立的价值,我们就能够运用科学的抽象方法将它抽象出来,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建立一门崭新的学科,与文艺学的其他门类,如文学史、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并列。因此,文艺学的结构要素——方法完全能够成为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研究对象。

二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内容

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内容包括本学科的指导思想,研究对象,学科地位,学科根据,各层次研究方法的特征、功能、价值以及它们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等问题。

三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指导思想

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指导思想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世界观,为文艺学研究方法论提供原则、出发点和理论基础,集中表现在本体论问题上。车尔尼雪夫斯基早就指出:“美学观念上的不同,只是整个思想方法的哲学基础不同的结果。”[④]哲学基础决定文学观念,文学观念又制约和影响研究方法。历史上各文艺学流派所采用的方法,无不与其奉行的哲学有关。泰纳的社会历史方法出自实证主义;风靡一时的接受美学,其思想渊源是现代阐释学,其理论动力导源于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18和19世纪发展起来的历史归纳法,与旧唯物主义机械论有关;现象描述法是18世纪经验主义哲学的产物;精神分析法导源于弗洛伊德心理学,直接与非理性哲学相联系,如此等等,都说明了方法论与哲学世界观的密切联系。因此我们在探寻方法的时候,切记一切研究方法手段、认识工具都是从“研究文学本体的成功经验中归纳总结出来的,那种拘泥于封闭的先验框架里作抽象思辨而产生的方法”,是没有活力的。

我们说哲学的世界观指导和制约研究方法,并不等于代替具体学科的研究方法。“文艺学这门科学的方法论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不同的地方,不仅在于它把初始的哲学原则具体化了,而且[⑤]在于它包括了特殊的方法”。[⑥]文艺学作为一门独立的个别学科,有适应自己对象特点的个别学科的研究方法,还有从其他学科移植过来的研究方法,这些都是辩证唯物主义所代替不了的。

四文艺学研究方法论的分类

文艺学方法论是“诸种研究方法的手段的学说化的理论”,它本身就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系统。面对如此众多的研究方法,如何确定它们的层次地位,这涉及到分类标准问题。到目前为止,分类标准不一,有的则从历史角度,有的从功能价值角度,有的从适应的普遍性范围及程度的角度。从功能价值与适应范围及程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类,大致可以分4个层次:

(一)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处于方法论系统的最高层次,它适应一切科学,“表现为一种思维定势和原则,对文艺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有规定作用”。[⑦]车尔尼雪夫斯基早就指出:“美学观念上的不同,只是整个思想方法的哲学基础不同的结果。”[⑧]哲学基础决定文学观念,文学观念又制约和影响研究方法。历史上形成的各种方法都与其奉行的哲学有关。比如泰纳的社会历史方法之于实证主义哲学;接受美学之于现代阐释学、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历史归纳之于机械唯物主义;现象描述法之于18世纪的经验主义哲学;精神分析方法之于非理性哲学等等,都被某种哲学所设定,都与其相应的哲学遥相呼应。但是方法论有其相对独立性,并不与哲学等同划一。哲学对方法论的作用只表现为一种指导和制约的作用,绝不能取而代之,它必须通过个别学科的研究方法加以具体化,才能够与各研究方法同文共轨、同条共贯、行之有效。钱学森同志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般方法、各门学科的具体方法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的分析。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指导各门学科,但这种指导既不是取而代之,又不是风马牛不相及,而是通过一般研究方法这个中介起作用。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自然辩证法去指导、联系自然科学;通过历史唯物主义指导联系社会科学;通过数学哲学指导联系数学科学;通过系统论方法去指导联系系统科学;通过认识论去指导联系思维科学;通过人天观去指导联系人体科学;通过军事哲学去指导联系军事科学;通过美学去指导联系文艺理论;通过社会论去指导和联系行为科学。一般研究方法“可以使低层次的具体科学方法论得到拓展、深化和提高,进一步密切相互之间更广阔、更多方面的联系,又有可能使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方法论充实、丰富和发展”[⑨]。同时保证了哲学方法论指导作用的正确实施。

总之,各种研究方法离不开特定的哲学原则的指导与制约,又不能为它所代替。正确的哲学原则确保各种方法的先进性、合理性,先进的科学方法又可以深化、丰富一定的哲学。我们切不可将哲学方法与其他方法对立起来。其实,任何“对立”的做法在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二)一般研究方法

一般研究方法是能为多种学科所采用,处于中介环节的研究方法。它处于方法论系统的第二层次,主要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逻辑思维方法。

(三)特殊研究方法

特殊研究方法亦称具体方法。它是某一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或者是某一学科从某种角度的研究方法。特殊方法取决于该门学科对象的特殊性,表现为“对文学的切入视角,一般都成为特定的文学流派”[⑩]。特殊研究方法包括:运用于美学的美学方法;由文学心理学派生的文艺心理学方法;由文学信息属性衍生出来的符号学方法、语义学方法;由文艺价值分化出来的艺术价值方法;由读者所决定的接受美学方法等等。

(四)具体的研究手段

具体的研究手段严格说不属于方法,而是组织加工材料的科学方式、技术措施,是属于方法论的工艺部分,或者是科学本身的研究手段。具体的研究手段能为不同方法论的流派共同运用。比如定量和定性、观察和实验、调查、统计、模式化、比较法等等。

上述划分是就整个方法论的结构体系而言。文艺学的方法论体系的划分在参照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又有其独特性。

文艺学研究方法与文艺研究的对象有紧密的关系,特定的研究对象要求特定的研究方法。从文艺学研究的历史看,流派林立、方法纷呈,似乎无迹可迹,但用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的“作品、艺术家、宇宙、读者”四要素论来衡量,发现各种方法的产生都与研究对象的转移有关。而对象的转移,无论是按照下列哪种模式,如艾布拉姆斯的模式,刘若愚的模式,或叶维廉的图式(图缺),都无法超出“作品、作家、读者和宇宙”四个重心。所以以作家为重心的研究,就诞生诸如传记研究方法、各种文艺心理学方法(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荣格的原型研究方法等);以作品为本体的研究,就产生了诸如符号学方法、形式主义方法、新批评方法、结构主义方法、叙述学方法、现象学方法等等;以读者为研究重心相应出现了文艺现象学方法、文艺阐释学方法、接受美学方法等等;以宇宙和社会为中心的研究形成了社会历史方法、社会学方法、新历史主义方法、解构主义文化美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等等。

文艺研究方法本身多姿多彩、丰富多样,像天上的星河灿烂,但又都遵循宇宙原动力,星罗棋布,各在其位,各行其职。文艺学研究方法随文学艺术大系统中子系统的不断被发现、被认识,必将呈现出一幅立体多样、变化无穷的动态发展景观。

[①]陈晋:《文艺学方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辨析》,《语文导报》,1985

[②]李武:《社会学的方法论与社会学的发展》,《新华文摘》,1985年第3期

[③]陆海林:《方法论放谈》,《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第7卷,第44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

[④][俄]车尔尼雪夫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选集》上卷,第167页,三联书店,1958

[⑤][苏]布什明:《文学的方法论问题》,《国外社会科学》,1982年第2期

[⑥][苏]布什明:《文学的方法论问题》,《国外社会科学》,1982年第2期

[⑦]陈晋:《文艺学方法的一些基本问题辨析》,《语文导报》,1985

[⑧]《车尔尼雪夫斯基选集》上卷,第167页,三联书店,1958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5

“在西方传统文化的历史当中,文艺与哲学的对抗,其实是感性与理性的对抗。一旦感性与理性的对抗得以消解,文艺与哲学的对抗关系当然也就会得以缓和。早在19世纪末期,‘非理性’和‘反理性’思潮的出现,就已开始了对理性的神圣地位的严厉批判。感知、想象这些与感性相联的范畴因之开始得到重视。”(田春,孙辉28)在当今文化多元化以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文学研究也不应该只是一如既往地被划分为两极。水火不相容。爱德蒙森在书中称“柏拉图在驳斥诗人的同时,也或许否认了他自己的诗性和诗才。阿瑟·丹托也曾提出对柏拉图在反驳艺术及艺术家时表现出的一个主要悖论:既然艺术是模仿的模仿,它远离真实,它就是徒劳无益的、软弱无力的。”(7,8)同时,他还总结了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艺术作为精神表现中的一个阶段,为其下一阶段——哲学铺平了道路、但也同时会在哲学完善中消亡的特性。他说:“从黑格尔的角度看,艺术必须顺从地接受某种哲学治疗,继而克服其对特殊的固着,升入不断演化的观念的世界,即精神世界。艺术本我所在之处就是哲学自我应在之处。德里达说:‘哲学从始至终—直被确定为对诗歌登上舞台所作出的反应。’”(爱德蒙森9)爱德蒙森以这些理论界的经典论述中所饱含的与“诗”的融合有力地证明了文学与哲学有史以来的相融性。“文学化的哲学已经成为西方文化发展的一个明显的趋势。这种哲学文本诗化和文学艺术文本哲学化的趋势,在当今愈演愈烈,已成为今天文坛的一种时髦,其直接后果是,文学艺术的边界逐渐模糊,文艺与哲学、与历史的差异日益缩小。”(田春,孙辉26)

事实上,对于哲学与文学这一古老论争,无论是思的支持者,还是诗的维护者,都曾在其融合这一点上作过研究,而其主要原因可概括为二者的同源性和在语言上的交融。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也曾指明文学与哲学的这种同源性,他认为二者都采用语言的表达功能而非表述功能,后者是一切经验科学的特性,“与其说它们是表达暂时的情感,不如说是表达永恒的情绪或意志倾向!”(引用于李凤亮102)解构哲学家德里达看待这一问题的角度与此颇为相似。他从根本上否认哲学与文学的对立,因为他也认为文学话语与哲学话语具有共同的本源。“隐喻字看来包含在全部哲学语言中,一点也不比哲学讨论中所谓的自然语言,即作为哲学语言的自然语言的用法少。”(引用于田春,孙辉29)哲学与文学的共同点正在于隐喻。与文学一样,哲学中的隐喻也是无处不在的。

如前所述,爱德蒙森强调是否应抛弃语境化是能否促进哲学与文学新融合的契合点。他从辩证的角度展现文学与哲学的交融实际上是在向读者示范如何以“新(弱)历史主义”的角度开辟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的新路,即既要看到对抗——把文学语境化,但也不能仅仅拘泥于特定语境,应该做到“非语境化”——即辩证的、新(弱)历史主义的“语境化”。这也是爱德蒙森在论述中极力体现“诗与思交融”的主要原因。在展现哲学与文学辩证统一的历史依据的同时,其实也在试图打破以往历史主义看待文学作品的视角,提出以“弱历史主义”的视角,将每次文学批评理论思潮的更迭都看作是文学与哲学对抗及交织的结果,这里当然扩大了“哲学”的外延,即把它延伸为包括所有对艺术、或确切地说对诗、对文学的攻击和批评,而“诗歌”就是指一切能富有成效地突破破坏性范式,超越理论的还原性解说里的文化创造产品(爱德蒙森28)。

爱德蒙森同意读者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把文本放入其历史语境来阅读。然而,读者应该把一部作品语境化到什么程度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关系到趣味,能做到不把历史语境当作另一个手段参与哲学对艺术权利的剥夺,需要相当程度的沉着与理智上的诚实(爱德蒙森17)。纵观文学理论、艺术形式及思潮的交替,我们不难看出,在历史主义下文学“语境化”的必然。而其主要表现则为社会背景、政治观念以及国家性质造成的对文学的必然影响和制约。同时也集中体现着文学与文化之间的联系。如果说将文学批评语境化是承认文学理论变迁中每一个时代以及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个性的话,“非语境化”就是寻找跨越时代的共性,正如爱德蒙森在《文学对抗哲学》中贯彻始终的思想,“诗”与理论的交融贯穿二者的存在与对抗。承认、理解和发展这种融合,就是“非语境化”的集中表现。仅以文学流派在某一时期的更替以及体现出的共通性就能证明这一点,因为在其更替中“既有不同流派的对立和排斥,又有互相的吸收和趋同,前者主要表现在主题、题材、人物本质上,后者主要表现在艺术手法、作家思维上。表面上对抗的加剧意味着更大的趋同即将出现。”(毛信德28)

爱德蒙森在书中提倡“非语境化”,但并未完全摒弃“语境化”的存在,而是尝试说服读者在进行文学批评时要辩证地看“语境化”。既承认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对文学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影响,又不拘泥于这个语境,要从宏观角度追寻其共性,这样才能突破“对抗”,找到凌驾于文学与哲学二者之上的语言,并最终共同获得出路。辩证地看“语境化”是由文学与文化的关系、文学的固有特性,以及文学与哲学的融合决定的。“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它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不受社会政治历史演变的影响。但文学毕竟不是社会政治的附庸,在一个历史时期内,文学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和演变轨迹。”(毛信德,26)“随着人们对宗教、民族同一性以及社会命运的信仰渐渐消退,文学研究开始扮演决定性的角色”。(爱德蒙森19)从文学对社会及文化的作用来看,极端助长哲学对艺术权利的剥夺和绝对的排斥“语境化”都不利于文学与哲学今后的发展。因此,对于“语境化”,还要辩证地来看。

艺术与哲学关系论文范文6

作为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美学本身的哲学情愫不可置疑,且不说其命名者鲍姆嘉通在命名时就是赋予这一学科以哲学应有的学科内涵,其研究目的和学科宗旨都是与哲学紧密相连,就是后来在美学上颇有造诣的美学家如康德、黑格尔、克罗齐、海德格尔等等也都是哲学界的大儒,美学从属于哲学这无论从学科体系的关联度抑或学科自身的文化特征和价值内涵都无可厚非。美学以感性为研究对象恰好弥补了哲学领域对感性研究缺失的遗憾,因而美学遂成为整个哲学领域最富感性特征的学科。但事实情况并非如此。美学衍生于西方,因美学置身于哲学领域,西方学者尽管在美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上都毫无例外地以感性为唯一答案,但其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上这些学者又回归到自己所熟知的西方哲学中,以理性思辨的方式来应对美学研究,把感性的认识排除在哲学的研究范畴之外,认为只有理性认识而非感性认识才能更接近真理。美的本质问题便成为延展这一矛盾症结的最突出表现。简单梳理一下西方美学史,不难看出美的本质问题困扰着一代又一代美学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从克罗齐到海德格尔,美是什么成为这些美学家探寻美学圣殿不得不首先敲开的第一道门。带着这一根源性的症结,中国的美学研究者接受了西方美学中对这一问题的困惑与思辨,吕荧、高尔泰所倡导的“主观派”,蔡仪所代表的“客观派”,朱光潜所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及李泽厚所倡导的“社会性与客观性统一派”都是对美的本质质问的本土化翻版。康德所描绘的“对于美的欣赏的愉快是唯一无利害关系的和自由的愉快”[1]在诸多的哲学化的理性思辨中杳无踪影,而中国传统的文化土壤以及民众的审美接受心理与这一学科西方化的专业属性恰又难以契合,进而造成了美学学科属性的模糊,美学成为穿梭于诸多晦涩、抽象概念和术语之间的文化游戏。美学自身的哲学属性与其应用的专业体系之间并非十分协调。如前所述,美学进入国内后首先是作为建筑学系的课程而设置的,即使在今天看来,哲学系开始美学专业或者美学课相对于中文系或艺术系而言也少得多,固不说哲学系本科专业设置中本无美学一说,就是作为二级学科的研究生专业,全国设置的学位点也数量有限,而比起哲学系本源化的根正苗红的美学课程而言,中文系、艺术系乃至其他学系所开设的美学课程要普泛而且哲学味弱化得多。如果采用德国心理学家费希纳的划分标准,哲学系开设的美学课程应属于“自上而下的美学”,中文系、艺术系等设置的美学课程自然可以划入“自下而上的美学”之列。“自上而下”意味着从美学的本源入手,探讨美的本质、意义乃至形而上等问题自为这一类美学本身的应用之义,“自下而上”的美学则不然,它更侧重于从日常的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出发来进行美学问题的探讨,这与当下所倡导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不谋而合,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进而窥视整个美学体系的本质意义。然而因为美学学科的多重属糅并济,再加上历史上对这一学科课程体系缺乏清晰的界定,因而当下的美学教学通常采取“一锅烩”的教学策略,陷入二律背反的教学窘境中不可自拔。

2课程整合:美学课程教学的属性归类与学科界定

由于美学与哲学的亲缘关系,国内的学院美学一直注重其本身的哲学思辨性,美学教学通常也以美学知识的传授为主体。诚然,国内高校开设美学课程的基本目标还是相当明确的,美学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够懂得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和欣赏美的人。”[2]但实际情况是,简单的知识传授与学生审美观的培养与提高很难达到有效链接,抽象甚至晦涩的美学理论其接受的前提就是接受者要具备起码的理性思维能力和理论驾驭水平,而这对缺乏哲学理论背景的多数学生而言几乎难以成为现实。脱离实际的空洞说教,年复一年的理论阐释早已将美学枯燥的理论体系衍化为一种毫无实用价值的教学“布道”,由此引发的美学“不美”遂成为众多美学课程教学者异口同声的共同呼声。于此,美学课程教学“因材施教”,摒弃传统上“一锅烩”的教学模式,分而治之,弱化美学学科的哲学属性成为变革这一教学瓶颈的关键所在。从当前开设美学课程的常态设置来看,哲学、汉语言文学和艺术学成为美学课程的主打阵地。哲学是美学课程的孕育摇篮,因而在哲学系设置美学课无疑是最具本源性的学科取向。哲学系设置的美学课程所面对的是具有较强哲学理论功底、理性思维较强的学生,因而无论是对美本质的探讨抑或那些颇富思辨性、哲理性的美学问题都可能成为这些学生日常关注的教学命题。当然,尽管在哲学系,美学也是分而论之的,对哲学专业的本科生以及哲学的二级学科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研究生专业而言,美学课也就是专业内的普选课程,其教学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欣赏水平,只不过是这些专业的学生由于具备了较强的哲学功底和哲学思维能力,对美学课程中抽象的概念术语要比其他专业容易接受一些。哲学系还设立美学专业,这是哲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只有研究生才开设这一专业,这是系统学习美学知识,培养具有深厚美学理论功底和较高审美能力的专业,在这一专业设置中,美学被进一步细化,中国美学、西方美学、比较美学都成为这一专业所涉猎的对象。任何美学学科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颇具时代前瞻性的问题都是这一专业学生日常探讨的知识目标。美本质等困扰诸多中外美学大师的理论问题便成为这些哲学专业美学学习者的首要研究对象。而这一类美学姑且可以称之为哲学美学,以哲学美学为教学研究对象自然构成美学教学的第一种模式。美学教学的第二种模式是汉语言文学专业设置的美学课程教学形态。作为汉语言文学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汉语言文学开设美学课程在当下教学语境中几成常态,同时也是开设该门课程最为广泛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开设的美学课程与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既有共同性更有差异性,共同性在于,两种美学课程体系的本源是一致 的,其最终目的也是一致的,都是提高接受者的审美能力和研判水平。但两者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汉语言文学专业以语言文学作为研究和教学对象,中国文学注重的多是形象思维,较少西方文化的抽象观念,因而探讨文学本身的发展规律和审美内涵多是从形象化、感悟式的语言描述入手,极少抽象的概括性的理论阐释,即使像《文心雕龙》这样的鸿篇巨制,其语言呈现的形象性也大为可观。于此,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同样要遵循这一专业的课程共性,以具象的文学作品为考察对象,探讨这些文学形态衍生、发展的审美维度。另外,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美学课程其先修课程是文学概论,文学概论是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发展规律的本质化概括,已具相当的理论色彩,而美学则是承继文学概论,进一步对文学现象以及文学衍化规律的审美观照,在审美发生规律和文学活动的自身意义、审美经验的构成与文学创作心理机制、审美体验与文学价值诉求等方面构建对话与桥梁,而这些审美观照都是以具体的文学作品以及文学现象为研究蓝本,不需更不必深化为艰深乃至晦涩的抽象理论去加以阐释。因而采用哲学专业的美学课程教学手法来建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美学教学,其教学的路径和方向都是错误的,而这恰是当前美学课程普泛性的教学现状,也是诸多学生厌倦美学课的最终缘由所在。大学美学课程教学的第三种模式是艺术学开设的美学教学形态。如果说清政府首度引入美学课程并将其设置于建筑学系是当时教学体例的混乱使然,那么,今天诸多艺术学将美学课程列为基础课程却是该课程本身对艺术专业具备的重要指导意义。宗白华曾经指出:“美学研究不能脱离艺术,不能脱离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不能脱离‘看’和‘听’。”[3]尽管哲学美学也是将艺术作为美学的研究对象,丹纳的《艺术哲学》事实上就是一部美学着作,康德、黑格尔等一代美学大师对艺术多有真知灼见,但这些美学着作中的艺术更呈现出一种形而上的理论形态,与当下的艺术专业注重那种操作性、实用性的艺术形态不可比拟。因此,在艺术专业开设美学课程,其主要目的就是对艺术类实践课程教学提供一套审美参照体系和评判准则,它是艺术实践学科的提炼与深化,同时也是美学理论在艺术实践中的自我检测与自我修正。当下艺术类美学教学依据专业的变化也发生了重要变迁,单纯的美学让位于《绘画美学》、《音乐美学》、《设计美学》、《建筑美学》、《舞蹈美学》以及《服装美学》等等更为细化的学科,这些细化的美学课程无论是教材编写抑或课堂教学和课程评价都很难回归于本源性的哲学美学学科体系中,美学在这诸多的艺术形态的课程教学中完成了从抽象到形象,从理论到实践,从形上之道到形下之器的华丽转身,几百年前鲍姆嘉通所冠名的美学由此完成了最富现实意义的身份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