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例6篇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1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

二是积极而又稳妥地做好数据替代工作。用抽样推断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是贸易抽样调查的工作目标。但实现目标必须积极而又稳妥,因为一旦替代,传统的调查渠道即告中断,还须做好与历史资料的衔接,实现平滑过渡。所以实现数据替代的首要条件是调查方法趋于成熟,调查数据经过连续观察和验证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其次是数据替代的后续经费保障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纳入预算科目。目前小型贸易业的数据替代技术条件基本成熟,大部分地区具备了替代条件;而个体户由于受总量与结构不清、调查方法的不完善与不统一等因素制约,目前仅有约三分之一的地区具备替代条件。而后续的调查经费保障条件机制目前也尚未形成。

三是要切实加强贸易抽样调查的基础工作。要建立和规范基层样本企业和样本户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各级贸易统计人员尤其是基层调查员的抽样调查知识的培训等。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2

论文摘要: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在世界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提高,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关注和竞争的焦点。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是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水平、参与国际分工能力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面对新形势做出的战略选择。 论文关键词:服务贸易;政策;选择 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提高我国对外贸易水平、参与国际分工能力的重要举措。当前,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在全球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扩大,在世界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提高,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各国关注和竞争的焦点。加快服务贸易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贸易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我国面对新形势做出的战略选择。 一、发展务贸易急需更好的政策环境 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未来几年服务贸易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目标是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力争提高服务贸易出口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稳步提高。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1.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和政策选择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把发展服务业上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为发展服务贸易创造了基础条件。 2.世界经济结构形成以服务经济为高端,以发展服务贸易为重点,以服务业加快转移重组为特点的新形势 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从制造经济为主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转变过程,全球产业结构加快升级,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货物贸易的增长,国际投资更加倾向于服务业等因素,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要素重组以服务外包和承接服务外包为重点,将推动世界服务贸易稳定快速增长。 3.我国近几年服务贸易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最好时机 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12165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分别位于全球的第七位和第五位,其中出口超过意大利,进口超过法国和意大利。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全球占比分别为37%和42%。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各国对中国的开放,将使中国的服务贸易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部分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加快发展,出口增速正在赶超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已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 (二)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还占据着主导地位 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75%以上,其中美、英、德三国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30%左右。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建立了完善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立法机构、主管部门、中介机构有机协调。发达国家利用其服务贸易水平领先的优势,通过各种多双边谈判要求世界各国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服务贸易的国际规则,成为WTO新一轮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谈判的主要议题。在发达国家,服务贸易越来越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集聚,服务贸易也处于世界服务贸易的高端,创造了较高的价值和附加值,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 2.来自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日趋激烈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加快服务 贸易发展,服务贸易整体出口竞争力逐步增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有所改善。尤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这些发展中国家承接服务外包与离岸服务贸易的能力迅速提高,使服务贸易的世界格局正发生着变化和调整,成为当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转移中一个新特点。 在服务贸易全球自由化的大趋势和全新的开放环境下,我国服务贸易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上仍比较落后,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着层次低、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不足、服务贸易部门结构不平衡、市场和地区发展过于集中、统计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亟待完善等问题。这与发达国家和世界整体水平,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国家的战略目标实现都有较大差距,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我国各方面的要素资源,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选择 总结近几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做法,分享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把发展服务贸易上升为国家战略,制定并实施推动其加快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改善服务贸易结构,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能力,提升服务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是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和产业调整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政策调整: (一)研究制定更高水平的全国和地方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2006年我国出台了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对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起到重要推动和引导作用。为了满足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迫切要求,需要尽早研究制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提出新的更高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保障。 我国必须以世界眼光和全球战略思维研究和制定规划,根据近几年服务贸易规模速度显著扩大的实际,确定快于“十一五”期间发展的目标。建议到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7000-8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使服务贸易出口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中的比重显著提高。同时,应提出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方向和比重,提高现代服务业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与此同时,组织各地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研究制订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服务贸易发展目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形成服务贸易能力,服务贸易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应先于全国和各地综合规划,力争在国家和地方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将服务贸易作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快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工作任务。 (二)研究制定更加优化的发展服务贸易指导目录 目前的国家产业发展目录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货物贸易上,应该根据贸易结构调整的需要,抓紧细化、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要根据服务贸易所具 有的特殊性,针对其离岸贸易的可贸易、跨度大、领域广、以创意和高技能、高知识的特点,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服务贸易相关的产业政策,认真清理限制服务贸易产业分工、业务外包和承接服务外包等影响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形成有利于发展服务贸易的产业政策体系。在国家“千百十”工程的基础上,具有发展基础和经验的地方,要立足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制订并细化本地区发展服务贸易的指导目录,突出本地特色,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和带头作用,使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形成几个象印度班加 罗尔那样的服务贸易基地。特别是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和中部人力资源密集的地区,在“腾笼换鸟”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中,应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重要战略。通过服务贸易产业指导,促进服务贸易结构不断优化,提高我国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运输、旅游等传统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水平,促进出口继续扩大。提高计算机信息服务、通信、保险、金融、文化创意、专有权使用费、特许费、咨询、广告等新兴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服务贸易达到进出口平衡,改变我国长期处于服务贸易逆差的局面。 (三)研究制定更为开放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 顺应世界范围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推动服务贸易多层次发展,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就必须使服务贸易领域形成更加开放的格局。修改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基础上扩大服务业特别是服务贸易利用外资规模。吸引包括新建、并购、风险投资在内的多种服务业跨国投资,扩大在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和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规模,带动我国服务水平整体提高,国际服务外包承接业务量明显增加,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开拓能力大幅提升。提高已经建立的国际服务外包基地规模和水平,引导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向我国大规模转移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外资能力较强的地区和开发区,要注重提高层次和水平,积极向研究开发、现代流通等领域拓展,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 要加快实施服务贸易“走出去”战略,推动以商业存在模式为主的服务贸易发展。为发展开放型、走出去的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环境,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服务贸易出口服务。一是积极发展境外服务贸易集群或合作区。鼓励发展贸易采购分销、物流航运、研发设计、远洋运输、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咨询、人力资源、留学居住、休闲旅游等境外服务,形成几个境外中资服务企业集群或服务贸易合作区。二是有序促进自然人移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出口。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密切跟踪国际市场需求动态,鼓励中医药、中餐、汉语教育、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服务,扩大医护人员、律师、教师、厨师、农技、建筑、制造、空乘、海运、医护、农林牧渔等领域人员外派规模。三是加大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贸易在国外提供服务的能力。顺应科技进步和全球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稳步扩大信息产业、教育、生物、环保、计算机、电信、金融保险、法律、现代流通、旅游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增设境外经营网点和分支机构,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以及营销网络,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四是鼓励优势企业到境外设立机构。以优势服务业和大型企业为依托,鼓励各类有实力的企业和机构到境外从事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管理、电子信息、旅游、教育、文化传媒和中介服务。五是国家各部门应尽快形成支持保障服务,提供各方面帮助。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并尽快简化出入境手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我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服务贸易竞争提供金融支持,对软件、流程外包等服务贸易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 (四)研究制定更为有力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具体政策 着眼于全面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构建充满活力、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就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和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具体政策,象当年支持货物加工贸易一样支持服务贸易。 1.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应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和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借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采取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税收鼓励政策。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进行服务产品的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所得税、营业税政策试点的基础上,应尽快扩大软件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服务、工程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在服务贸易领域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试 点,促进自然人移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出口,对吸收就业多、不占用资源和无污染排放的服务贸易企业,应按照其吸收就业人员数量和创造服务贸易的贡献给予补贴或所得税优惠。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内的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进口自用设备及其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实行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城市规划和土地政策 根据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和调控土地规划计划时,应对发展服务贸易留有充分的空间,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服务贸易发展用地,特别是保障部级服务贸易承接基地的用地。各地区制订城市总体规划也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中心城市应逐步实行土地上的产业替代,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贸易。 3.加大金融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力度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改进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的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服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服务贸易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修订和完善有关股票、债券发行的基本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考虑服务贸易企业的特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优先得到支持和批准。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改进服务贸易企业外汇管理,保证合理用汇。抓紧建立中小服务贸易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给予服务贸易鼓励类企业重点资助或贷款贴息补助。加大技术引进和创新的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在业务范围内应积极开展涉及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为服务贸易出口项目提供保险支持。简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手续,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境外投资。 4.加大财政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在继续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基础上,根据财政状况及服务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 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整合服务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部级软件出口基地和产业基地的资金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加大对规划内重点服务业项目的投入,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服务业项目。有关部门应利用现有渠道继续加大对服务贸易出口的资金支持。鼓励国外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发展服务贸易的投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地方政府也要根据需要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金规模,支持服务业发展。 5.加大对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实施服务品牌带动战略,培育发展知名服务贸易品牌,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和市场认知程度的,应将其纳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等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大力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抓好服务贸易、现代服务业发展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建立一批研发设计、信息咨询、产品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对服务贸易领域重大技术引进项目及相关的技术改造应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应 提供研发资助。在政府采购中,应优先支持采用国内自主开发的软件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大创业风险投资试点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服务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符合规定的应享受创业投资机构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化统计体系 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贸易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贸易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政府统计、行业统计、企业统计和社会抽样调查互为补充的服务贸易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信息制度。建立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建设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权威统计数据和深入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分析,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二)建设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 建设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系统,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工作。要通过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运行状况的分析,掌握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趋势;开展分行业的国内外服务贸易状况分析,引导服务贸易结构及时调整和优化升级;进行企业发展和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确定新的政策选择;对于双边服务贸易和多边服务贸易的统计分析,把握服务贸易国别(地区)市场发展的重点。建立全口径、多层次的、实时的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库,其价值不在于数据堆积,而在于数据库的分析产品的生产。目前,商务部已经不定期服务贸易进出口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国别(地区)市场分析报告等,对推动服务贸易起了很大作用,随着国内外服务贸易统计信息的收集、展示、预警、分析与构建基础性平台的建立,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服务贸易信息资源必将得以较好地开发与利用,为国家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国际交流与谈判提供数据支持。 (三)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政策透明化 建立更为完善和迅捷的服务贸易信息服务体系,使服务贸易政策透明化,是发展服务贸易的必要条件。建设和提高服务贸易指南网站的水平,为国内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和海外进口商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特别是适时公开、公布和解读服务贸易政策。应建立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驻外使领馆为主体的境内外服务贸易支持网络和服务支持体系,为中外服务贸易企业的交流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这些网络支持和服务支持体系,要向所有服务行业、企业和自然人公开,使在世界各地的服务贸易经营者,都能获取最新的和准确的政策信息。 (四)制定与国际接轨的中国服务贸易标准化体系 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必须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国际标准和惯例的服务贸易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整体水平和透明度。制定服务贸易标准,重在引导我国的加工贸易形成先进的经营方式、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要充分借鉴和利用境外在服务贸易中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形成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开展国际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标准。同时,鼓励企业从国际上获得更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资格,为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出更高的目标要求。 (五)大力培养服务贸易人才 造就一大批精通业务、熟悉国际规则、熟练掌握外语、涉外工作能力强的服务贸易复合型人才,是推动服务贸易的重要基础。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建立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和专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与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建立服务贸易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建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对国内外相关外包服务等服务贸易培训机构,对独资或与高校、企业合作的形式成立培训机构给予审批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聘用的中国籍人员,按规定给予商务赴港、澳、赴国外的便利。教育、科技、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应按照服务贸易发展需要,调整完善和规范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尽快设置相应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落实和完善各项吸引和培养服务 贸易人才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培养和引进金融、保险、信息、商务中介等行业急需人才。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3

一、职能调整

㈠划入职能

承担原市经济贸易局的反倾销、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的职能。

㈡转变职能

⒈工作侧重点于全市招商引资,加大力度开展对外商企业的引进、谈判、审批和管理工作;

⒉研究中国加入WTO后,我市外贸与国际市场接轨问题,努力开辟外贸国际市场,实施大经贸大集团经营策略;

⒊实行外经贸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参与草拟地方性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㈡拟订市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对市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推行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

㈢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审批(非配额、不涉证)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分析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有关动态。

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核准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检查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动态。

㈤负责对外贸易经济业务统计,提供有关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

㈥协助办理来料加工企业银行结汇。

㈦协助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协助有关企业办理加入外经贸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手续。

㈧综合协调我市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㈨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5个职能股(室):

㈠办公室

负责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业务信息的综合上报;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业务、机要保密、文印通信、行政管理以及车辆使用等工作。

㈡外资企业审批股

负责对“三资企业”合同审批和原材料进口、成品出口合同审批、核销,以及外资企业统计、报关工作;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对来料加工合同审批、项目签订以及加工企业生产指导、结汇统计和协调外贸企业结汇等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参与制订招商计划;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组织全市的大型外商洽谈会、招商引资、展销等重大活动;分析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定期向市政府和局领导报送有关动态并提出有关建议。

㈢外贸企业管理股

负责对全市进出口企业业务指导,提出对外贸易发展建议,制订进出口计划,检查、管理、落实进出口任务的完成以及申报发放进出口物资许可证;依照法律、法规核报或核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协调指导参与交易会、展览会等工作。

㈣财审股

负责对全市外资企业财会工作指导、协助办理外汇结算和本局财会、财产管理。

㈤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政工工作。包括党务、人事、劳资、社会保险、专业职称、纪检监察、宣传、工青妇、老龄老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普法教育、征兵、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直属单位

**市招商局

**市招商局是**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办事机构。

㈠主要职责

⒈根据国家发展对外经济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外来投资项目的规划,并组织检查、监督实施。

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项目,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咨询服务。

⒊代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各项手续,安排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项目选址等投资前期服务,并为企业提供办理各类配额、许可证服务。

⒋代表市人民政府受理外商投诉,调解纠纷。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⒌负责统筹、组织、指导我市在国内外参与的各类综合性、专业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组织、指导招商、产品推介、商务考察、技术交流等活动。直接参与重点招商项目洽谈,检查督促项目意向的执行,跟踪项目落实的情况。

⒍负责全市与国(境)外经济事务、招商顾问联络,收集整理、汇总招商引资信息、数据、经验,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⒎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市招商局设3个职能股(室):

⒈办公室

负责机关公文处理、秘书业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的管理办法;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统计、总结、推广有关招商引资信息、数据、经验及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负责我市招商顾问的联络、咨询、服务,招商网络建设。

⒉招商股

负责招商引资宣传、政策咨询、项目谈判;参与制订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规划,指导市属单位及各镇引进项目的洽谈工作,检查督促项目意向执行,跟踪项目落实的情况;负责协调、统筹、组织实施全市在国内外综合性或专门性招商活动。

⒊投资协调股

代办外来投资企业设立的各项手续,安排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提供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项目选址等投资前期服务;为外来投资者办理工商、税务、外经、海关等有关部门备案及其它服务;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受理外来投资者投诉、调解纠纷,并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企业和产品展示等有关服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外资企业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五、人员编制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4

一、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指标体系是开展统计工作的“龙头”。关于贸易统计指标体系问题,3年前有过一场讨论,国家统计局也召开过专题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为:贸易统计既要反映全社会商品流通和商品市场运行全貌,又要反映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行业的发展变化状况。一方面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要保留,因为它是反映全社会商品市场运行的唯一指标,许多地区还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计划考核指标,尽管这一指标具有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另一方面,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并有利于与国际接轨,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方面的工作随着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流通产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工作量和难度都将大大增加,贸易统计工作重心必然要转向贸易餐饮业行业统计。

近年来,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围绕上述两条主线,进行了不断充实和完善,目前基本框架已经成熟或基本成型,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1、对当前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反应不灵敏。例如,对政府关心的商品市场总量平衡状况、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如粮食、棉花、石油、钢材等)供求信息反应得不够;同时反映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指标和分组过于简单,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反映商业连锁经营和现代商业业态状况的统计制度。2、贸易统计指标体系不完善.目前贸易企业生产资料销售量仅占社会销售量的20%左右,不能反映生产资料市场全貌;同时价格信息是商品市场最为敏感的信息,但目前商品价格统计与流转统计为“两张皮”,按不同的统计方法从两个渠道自下而上地统计,难于科学、全面和及时的分析商品市场全貌。3、现行的贸易餐饮企业的统计限额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目前贸易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过高,能够达到限额标准而进行全数调查的企业数量太少,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专业统计“抓大放小”截然相反的结果,贸易统计必须“抓小放大”,因为按现行限额标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的商品流转量所占比重很大,影响市场趋势。而目前受多重因素的影响,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又难于抓住和抓好。这是目前贸易统计数据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4、目前贸易统计非调查(或派生)指标很少,从而直接影响和制约了贸易统计资料的深度开发。加之现行统计资料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贸易统计资料的利用程度很低。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一)贸易统计指标的设计应以满足用户需求为目的,采取务实和相对灵活的原则。贸易统计指标体系应随着经济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相应调整,不应当是一成不变的。目前首要的是恢复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核算制度。因为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领域,绝大部分商品处于买方市场,市场环境相对宽松,政府的注意力必然转向如何启动内需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如何确保商品总量平衡以防止市场波动、如何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国家安全等。在从事这方面的分析研究时,居民购买力平衡统计和主要商品产销平衡统计资料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对国内市场起着预警的功能。可考虑仅要求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局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编算,并不增加基层负担。

(二)尽快制定科学合理和实用的贸易餐饮企业统计划型标准。贸易餐饮业企业划型尚无国家标准,但统计上有一个限额标准,目前这一标准作为贸易统计开展目录抽样的依据,即对限额以上企业实施全数调查,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施抽样调查。笔者认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企业限额标准对贸易统计工作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贸易统计工作的格局和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据目前的限额标准(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餐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年末从业人员分别为20人、60人和40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业的47%,其中零售企业仅占26%;企业单位不足3万家。建议将目前的限额标准降低,也就是要提高限额以上企业的比重,其销售额应该提高到70%以上,其中零售额比重应提高到60%以上。届时限额以上企业约达到7万家,足以反映商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发展变化趋势。今后贸易统计只要紧紧抓住这7万家限额以上企业,工作就会变得较为主动,数据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也可减轻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工作的压力。同时现行的许多贸易统计信息(如限额以上企业财务统计指标)也会“身价倍增”,变得很好用了。

(三)要在“十五”计划期内取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从而完成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的过渡,并完善贸易统计指标体系。我国即将加入WTO,贸易统计必须象其他专业统计一样,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现行的贸易统计核心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于其自身存在许多弊端和目前资料采集方面的制约,数据质量不断下降,已经难以为继;从现在开始,必须统一认识,逐步弱化这一指标,相应突出和加强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可能的话应含服务业)的商品零售额统计,因为它涵盖了90%以上的商品零售额,目前可考虑同时公布以上两个指标,2年以后用后者取代现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同时完整的商品市场是由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两大市场组成,生产资料流通总规模的发展变化,反映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要在国家和省两级统计部门,主要依据工业统计报表和贸易统计报表有关指标,按季度测算社会中间产品销售总额(或称社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从宏观上反映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变化,这项工作对于贸易统计来说也是责无旁贷的。

(四)要从宏观上研究商品流转统计与商品价格统计的配套问题。这个问题目前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现行统计体制问题,但现在必须认真的研究。在现行统计体制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可以设想将目前商品零售价格统计基层的采价过程与目前基层商品流转统计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商品价格统计和流转统计基础资料的配套,然后按现行统计体制,在县级统计局“分家”,分别按贸易统计和价格统计的不同渠道逐级上报。这样综合资料和许多结构性资料就能配套使用了。

二、关于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表式、调查方法、报送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的专门规定,它既是对统计指标体系的具体体现,又是对具体统计调查工作的综合要求。统计制度的改革相对于指标体系改革而言,既有从属性,又有相对独立性。就目前贸易统计制度的改革来讲,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贸易报表制度修订要遵循“进度侧重反映趋势、年度侧重反映总量与结构”的原则。目前贸易餐饮业报表体系中,必须精简进度报表内容与工作量,以利于上下都能轻装上阵,快速反映商品市场发展变化动态。进度统计只要反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贸易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及其主要构成情况;年度统计则必须全面反映贸易餐饮企业基本情况、流通总规模及其结构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及其经济效益等,为深入分析研究流通产业发展现状、为宏观决策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性资料。

(二)要强化商品类值统计、弱化现行行业统计。目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标志越来越难以反映贸易企业真实状况,因为按现在许多企业的实际经营范围,己经无法准确地界定和将其划归为某个行业,流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经营的情况己不复存在。年度统计中的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统计应加强,因为它反映企业所有制结构;而行业分组目录要大为压缩,仅区分为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即可,因为再细分既难于操作,也缺乏经济分析意义。同时要强化对贸易企业商品经营类值的统计,因为详尽的商品分类信息,对处于上游的生产环节和处于下游的消费环节均具有导向作用。建议将目前我国商品分类目录由37个增加到60个以上。

(三)要加强对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开始抢占我国零售市场。这样一方面加快了零售市场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另一方面又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商业传统的经营方式和单一的百货商店零售业态,目前国内零售市场可谓“百花齐放”:连锁经营迅速发展,连锁企业达1500余家,连锁门店超过26000家,销售额突破了1500亿元,超级市场和专卖店亦应运而生。我国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已步入重组时代。但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涵盖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的统计制度,既不能为政府提供零售市场翔实的结构资料,也不利于我国零售业的国际比较研究。因此建立完整的连锁经营和零售业态统计制度,无论是对探索其发展变化规律,还是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都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定期统计制度。商品交易市场即有固定交易场所、进行经常性常年交易、并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现货交易市场。这种我国特有的商品交易形式近年发展很快,目前全国较为规范的市场近6万家,年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商品零售额己占全社会的20%。对繁荣经济、方便生活、安排就业均作出了贡献,这种交易形式将在今后很长时间内存在和发展。我局在1999年进行了商品交易市场基本情况快速调查基础上,于2000年起建立了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的的季报制度,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轨。今后主要从报表运作方式、完善统计指标上进行规范和完善。

(五)要尽快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我国目前的商品市场己处于买方市场,大家关心的己经不是哪些商品好销,而是哪种品牌的商品好销,因而商品的品牌信息己经成为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信息。统计部门必须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地研究建立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制度。可考虑将目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年报表设计改造成“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要商品品牌统计”年报表,选择与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密切相关的30种商品进行品牌信息的年度统计。

三、关于贸易统计调查方法的改革

我国的贸易统计抽样调查工作是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提到议事日程上的。从小型贸易企业开始,到目前己经扩大至包括个体经商户在内的全部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由于多方面因素,前期推进的速度慢一些,而近2-3年推进的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各地区普遍完成了小型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试点工作,近10个地区经过连续抽样调查的观察和验证,己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抽样调查精度,具备了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的条件。这项工作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影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和深入开展的问题仍很多。除具有与其他专业抽样调查工作相同的问题(如受分级经济管理模式的制约而使抽样调查工作的推广困难重重、各种干扰因素影响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受传统统计调查模式的影响和束缚而使统计系统自身缺乏调查方法改革的内在动力等)之外,目前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还受调查方法、调查体制以及保障条件等因素制约。所以必须从整个统计设计和理顺统计体制的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才能使贸易抽样调查工作深入和扎实地开展下去,真正发挥出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突破口”的功能。

从近期工作看,各地区已普遍开展了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的试点和探索工作,只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同而己。目前必须尽快结束全面试点,将工作重点转入抽样调查成果的应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2-3年内使各地区的贸易抽样调查工作达到具备用抽样调查数据替代全面调查数据的条件,并在经费基本到位的前提下,在尽可能多的地区实现数据替代。数据替代及其相关工作的完成,即贸易抽样调查工作基本到位。当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必须尽快对全国的贸易抽样调查方法和样本户调查指标进行规范和统一。对贸易抽样调查方法的采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只提供了参考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灵活运用。但目前这项工作进入应用阶段后,改变各地调查方法的多样性以利于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前提条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可以按“小型企业采用分层等距抽样、个体户采用整群抽样”的思路来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贸易抽样方法。各地区根据这个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抽样总体和样本量,只要对本地区有足够的代表性即可。国家只要求达到一定的调查精度和按一定要求与格式上报抽样调查资料。同时对样本企业(户)的调查指标和相关要求(如调查频率、数据采集方式等)也应统一,以利于抽样资料地区之间的可比和全国抽样调查成果的利用。

二是积极而又稳妥地做好数据替代工作。用抽样推断数据替代全面统计数据,是贸易抽样调查的工作目标。但实现目标必须积极而又稳妥,因为一旦替代,传统的调查渠道即告中断,还须做好与历史资料的衔接,实现平滑过渡。所以实现数据替代的首要条件是调查方法趋于成熟,调查数据经过连续观察和验证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其次是数据替代的后续经费保障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必须纳入预算科目。目前小型贸易业的数据替代技术条件基本成熟,大部分地区具备了替代条件;而个体户由于受总量与结构不清、调查方法的不完善与不统一等因素制约,目前仅有约三分之一的地区具备替代条件。而后续的调查经费保障条件机制目前也尚未形成。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5

2020年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规划

一、规划原则、思路和目标

(一)原则。

1.x盘考虑、城乡统筹原则。立足区域宏观经济发展环境,x盘考虑县域城乡商贸格局和发展特点,正视城乡区域差异,科学制定商业统筹发展战略,引导市场项目建设在县城、集镇之间形成统一、开放的有机体系。

2.远近结合、协调发展原则。理清城区发展脉络,按照开发建设时序,结合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调控布局,远期引导发展,建设城区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的商贸市场流x体系。

3.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原则。科学预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各类综合、专业市场,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适应多样化消费趋势,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注重相关配套建设,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和宜居生活空间。

4.优势互补、突出特色原则。挖掘区域与本地产业优势,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x过差异定位,合理布局城区商贸市场项目建设区域。与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定位相适应,重点发展辐射范围较广、区域竞争力较强的专业市场,同时完善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模式,形成多层次、多功能、有亮点、有特色的商贸市场体系。

(二)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推进x平修次区域合作示范区、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基本宗旨,以构建城乡之间生产、生活资料和农产品双向流动的现代流x体系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主动适应发展新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完善功能,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我县商贸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商贸市场项目支持带动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依托本地加工制造业、流x业和资源优势,健全统一大市场基础机制,初步建立以大型外向型专业市场集群为核心,部分中小型市场为基础,高效规范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农产品、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均衡发展,有形和无形市场相结合、产地和销地市场相匹配,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业态多元、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凸显的商贸流x市场体系。

二、重点市场建设项目设置规划

(一)功能定位。重点商贸市场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家居、汽车贸易、再生资源、物流等市场类型,具有商品交易、信息、形成价格、展示、质量检测、物流配送、聚散、服务、城市名片等功能。

(二)发展导引。

1.市场向郊区转移。以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区商贸市场建设,x过“规划引领、功能完善、郊区集中”的原则合理布局市场。x过实施综合配套,实现资金和土地最大效率利用,对零星网点划行归市,将同类市场逐步整合,最终形成“城区有商场、城郊有市场”的商业格局。

2.市场发展以本地产业为支撑。依托本县产业发展,以开发大型市场项目为支撑,发展大型专业化市场,吸引周边县市部分相关产业市场转移,将x县打造成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3.市场走品牌建设之路。摒弃大而全、管理混乱、无特色的综合市场建设,按照建设专业市场、树立品牌市场的思路,规划兴建新市场,采取排他原则,规划区内不批建第二家同类型市场,专注单一市场规模、效益和品牌,在节约社会资源的同时,避免市场同质化恶性竞争。

(三)控制导引。

1.逐步取消并禁止在中心城区内经营水泥及其构件类、玻璃类、钢材类、石材类(含切割)、木材类、管材类、建筑内外装饰的涂料和陶瓷等行业,规范引导各类建材行业进入相关专业市场经营。

2.逐步取消并禁止在中心城区销售汽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整车或配件,统一规划引导各类车辆及配件销售行业进入相关专业市场经营。

3.逐步取消并禁止在中心城区建立物流配送点,统一规划引导各类物流资源进入相关专业市场运营。

4.鼓励中心城区内基础设施简陋、服务功能落后、经营环境不优、营销方式粗放的农副产品类市场,迁移至规划内的专业市场内经营,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四)规划布局。规划期末,县城区共改造、建成15个重点交易市场,分别为农副产品、工业品、汽车贸易、再生资源、电商物流等市场类型。

1.x县农产品综合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0亩,选址于x大道x路南,计划投资3亿元。建设内容:农产品零售市场,农产品、水产、海鲜批发市场,畜禽批零和标准化宰杀车间等项目,形成基础设备完善、功能齐全、消费便利的农产品零售、批发综合市场。

2.水果批发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1亩,选址于x南,计划投资3000万元。建设内容:拥有600个经营摊位的交易大厅、2000平方米的冷藏保鲜库,常年冷藏水果近1000吨。

3.花卉、苗木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0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7000万元。建设内容:花卉苗木交易、展览展示、信息平台及综合服务等。

4.华中中药材交易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00亩,选址于x草x村,计划投资2.5亿元。建设内容:药品交易区、分拣包装区、电子商务平台、质量溯源监管体系等。

5.汽车贸易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34.7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2.5亿元。建设内容:按汽车销售服务4S店配置,有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功能的综合汽车贸易市场。

6.二手车及旧货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0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二手车及旧货评估、检测、交易、过户等综合服务功能。

7.出租车租赁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0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7000万元。建设内容:出租车停放、租赁交易、信息平台及综合服务等。

8.x物流园: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0亩,选址于x大道东,计划投资2亿元。建设内容:“九区一中心”,即:市场交易区、货物仓储区、物流配载区、分拣中转物流区、综合商务服务区、大型停车区、网络电商服务区、国际物流服务区、物流文化展示及物流信息与服务中心。

9.电商产业园: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亩,选址于x南,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内容:电商孵化、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电商运营服务中心、特色产品展示大厅、物流快递、物流分拣中心等综合电商运营产业园。

10.货运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0亩,选址于x大道东,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货运车停放、货运交易、货运信息平台及综合服务等。

11.家具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亩,选址于x大道,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内容:集高端家具销售、仓储、配送于一体的区域性家具市场。

12.x商贸中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80亩,选址于x路西,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内容:农产品深加工及物流配送、工业和民用建材、家用电器的集散港。

13.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0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建立废旧物资、废旧农机及废旧家电3个功能区,对废旧物资、报废农机、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进行回收、清选、整理、整合利用。

14.报废车辆拆改中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亩,选址于x大道西,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内容:对县域内废旧车辆统一回收、拆除报废、清选整理、回收利用等。

15.农业生产贸易市场:规划占地面积50亩,选址在x四公路,计划投资6000万元。建设内容:打造农资、农机、农技、农业咨询服务“一条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x县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规划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x县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商贸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隽水镇、x和县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资源、财政、交x运输、食药监、城管执法、公安、环保、招商、工商、供销、规划、交x物流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各相关乡镇、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支持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县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隽水城区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市场建设与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把市场项目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抓好市场建设项目的申报、备案、立项、核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据规划保障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地方财政支持政策,为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县招商局负责征集、包装重点市场建设的项目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县规划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科学论证。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规划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部分,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本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衔接。对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重点商贸市场项目建设实行会审制度,设立规范的审核和征询程序,审核项目涉及的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交x环境、市场饱和度、同业竞争、新开店就业贡献率、中小网点生存状况等情况,广泛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并经县政府审议同意后,授权审批项目管理部门予以受理。未经县政府审议、不符合规划的商业项目,相关单位一律不得受理其纳入市场项目建设的申请。

贸易统计工作计划范文6

一、对外贸易经济效益

主流观点指出,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实质即通过外贸活动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其形式是通过实物形态及价值形态的转换,使国内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同世界市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有的观点认为,在外向型经济日趋发展的条件下,应注重开拓新的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利益源泉,扩展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内涵。

二、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评价指标是从结果角度对已发生事件的评价,其合理性是对以往经济行为真实有效评价的关键。同时评价指标不仅是对已发生经济行为的结果的衡量和评价,更是对未发生经济行为的引导。

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作为客观存在,要求得到评价和衡量。当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分两类:一类是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一类是对外贸易企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对于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进出口贸易总额、平均换汇成本、资金利润率、进出口贸易税利、贸易条件等;进出口贸易总额是对外贸易的直观总体表现,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规模,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和外贸计划的完成情况。以此为基础构筑的外贸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外贸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度量、评价和引导作用,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如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一个贸易大国。2004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1000亿美元,提前6年实现突破10000亿美元的规划目标,其中顺差超过300亿美元。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仍然保持着迅猛的发展速度,贸易总额14221.2亿美元,贸易顺差高达1010.8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也由2003年的第4位升至2004年的第3位,并在2005年继续保持了这一位次。但由于受出口创汇思想的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也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过分强调贸易总量和贸易顺差

由于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充足的外汇储备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中特别强调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速度等指标。为了完成出口任务,不少企业以牺牲利润的代价,低价竞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在纺织品、服装等劳动密集行业,出口量增价减、丰产不丰收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媒体大肆宣传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外汇储备增加,外贸形势大好,另一方面,更多的国内资源廉价地流向了国外,企业利润更少。

(二)评价指标过于笼统

单独评价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国毫无疑问是一个贸易大国,但从贸易结构这一重要指标来看,中国距离世界贸易强国的地位还有一定的距离。在2004年中国1.1万多亿美元的总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就占了6000 多亿美元,而外来加工的出口贸易占全部出口额的58%。即便是一般贸易中的份额,也有相当部分为外资企业所创造。如天津2004年的314家外资企业出口总量为99.4亿美元,占天津出口总量的99.1%。而103家内资出口企业总计出口234 万美元,占有量不到0.2%,这种外商主导出口的情况在我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因此,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乔治-吉尔博伊认为:中国的高科技和工业产品的出口是由外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企业在主导。中国企业严重依赖从美国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进口的设计、关键性元件以及生产设备等,几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吸收消化和推广它们进口的技术,从而使得中国企业不可能迅速成为全球工业中的有力竞争者。

(三)忽视了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

现有的外贸指标评价体系对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缺失,使得一些出口行业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经济效益。例如,陶瓷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是十分严重的,目前许多欧美国家都在逐渐减少陶瓷的生产。而在中国,众多陶瓷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相压价,以牺牲环境资源的代价来取得微薄利润。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比美国、日本低二十倍,比泰国要低一倍,甚至比人均GDP 低于我们的印度都低。沿海地区很多地方的财政税收每年增幅30%以上,而从事外贸出口的大量民工工资近十年却没有多大变化。这种不正常的状态说明我们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三、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修正原则

(一)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

1.重商主义的深远影响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价值论和比较优势理论一直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对外贸易的基础理论和指导思想,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外汇紧缺局面使重商主义对我国外贸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新形式下的重商主义,即提倡节约,重储蓄,轻消费,扩大出口,减少进口,赚取更多的外汇 的观念成为多年来我国发展外贸的主要驱动力。

20世纪80年代,我国外贸收支绝大多数年份是贸易逆差,外汇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创汇,我国采取了诸如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促进出口的政策,外汇储备也由此快速增加。在当时特定的背景下,突出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率等指标有其现实意义。但是,对这些指标的侧重并未随着世界经济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发展变化。政策性的出口鼓励使外贸企业盲目地追求出口数量和出口贸易额的增长,大大忽视了社会效益。在外汇储备超过7000 亿美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外汇储备国的今天,过分强调创汇额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2.发展对外贸易的经验仍然欠缺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及其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改革开放时间较短,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仍有待完善,与有丰富对外贸易经验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但是关于对外贸易方面的各项政策及评价标准并不完善,甚至存在诸多缺陷,其发展和完善也远不及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尤其缺乏对不同性质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区分以及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整体评价。

3.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活动的调控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外贸宏观调控体系开始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间接调控体系转变。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发展和完善,但现行的宏观调控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指令性计划被取消,所以在对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统计是很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国的统计思想比较淡薄,统计制度不甚严格,统计技术不高,统计指标不全面。再者,指令性计划尽管名义上被取消,但类似进出口指标的变相指令性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体系并未随经济体制的转变而有实质性的改进,这已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对外贸企业也无法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 科学评价

外贸经济效益评价既是决定贸易机会取舍的重要前提,也是指导外贸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评价对外贸易经济效益,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价的原则。首先,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合理。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是对外贸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数据。数据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评价本身的科学性;数据不真实、不清楚,也会导致评价结果失真,继而导致贸易决策失误。其次,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力求科学、合理。根据对外贸易本身的特点,外贸经济效益的评价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采用有别于国内其他经济活动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而且应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标也应有一定的量化手段与之相对应。这些指标不能过于复杂,计算所需数据也应比较容易获得和基本可靠。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中,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体现如下特征:

(1)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对外贸易的综合经济效益;

(2)体现经济效益变动的连续性与可比性, 沟通效益变动的轨迹;

(3)简便易行,方便操作。

2.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相结合

从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作用来看,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应有不同。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其实是一种效益预测,评价的目的在于决定贸易机会的取舍,选择确定合适的贸易对象与贸易条件;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则是对贸易效果的总结,把评价结论反馈到今后的决策中去,推进决策优化。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与贸易决策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下面的基本程式,即:贸易前的评价贸易决策贸易后的评价贸易决策优化。对一项贸易决策而言,既要依据上一项贸易效益评价的结论反馈,同时也要依据本项贸易的经济效益预测。坚持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不仅能客观地检测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也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预测) 结果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结果之间的差异,是反映贸易决策水准的一个重要指标。

3.宏观经济效益评价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状态,一是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正相关,即微观经济效益的增长是宏观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负相关,即微观经济效益的增长会损害宏观经济效益的增长。维持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正相关的状况,是国家调控对外贸易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坚持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确保两种效益的协调同步增长,就显得十分必要。由于宏观经济效益是微观经济效益的矢量和,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叠加,那么从微观经济效益必须服从宏观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考虑,必须剔除和修正有损宏观经济效益的微观经济效益。换句话说,任何建立在损害国家宏观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基础上的微观经营活动,不管其本身的经济效益如何,都必须加以制止。在这一方面,宏观经济效益评价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同时进行所取得的相关结论,是政府行为发生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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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佟家栋.对外贸易依存度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利益分析,南开学报,2005(6).

[3]陈柳钦,宾建成.我国对外贸易的作用、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南方论丛,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