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会议范例6篇

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1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了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基本建成,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效明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扎实提升。

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车主、船主、业主”为代表的经营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够重视、不愿投入、不怕处罚”的现象;二是安全监管力度还需加强,一些乡镇、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认识不清、执行不力、落实不力;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仍然薄弱,一线监管力量不足,乡镇安办、交管办人员兼职多,工作保障不力,安全监管人员压力大、责任重、工作累。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2

20xx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重点目标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比较平稳发展态势。为做好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20xx年一季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xx年一季度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0%和40%。其中南京8起8人,苏州3起3人,常州1起1人,徐州1起1人,南通1起1人(另有盐城1起3人,因事故发生地为经济开发区,没有列入安全、质量监管,不计入安全控制指标,事故类型为脚手架)。从事故类型看,均为高处坠落14起14人,坍塌1起3人,从事故发生城市来看,南京、苏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两地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11人,分别占全省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78%、78%。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1月份事故4起死亡4人,2月份事故2起死亡2人,3月事故8起死亡8人,除2月份为春节停工期间,整体数据呈线性上升趋势。

(二)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研究部署20xx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2月22日,我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及“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判形势,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通报了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情况;观摩南京市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及动态管理gps系统;进行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做了交流发言。会议邀请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同45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组织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月1日按照《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建办质电〔20xx〕4号)来电的精神和要求,我厅积极落实组织好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客部门和部分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收看电视电话会议,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长均参加会议,全省共设分会场56个,参会总人数3050人。会议认真听取了郭允冲副部长和姜伟新部长重要讲话。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省安委会确定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我们在考虑各地工程建设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将目标进行分解,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苏建质安〔20xx〕163号),建立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与所辖县(市、区)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扎实开展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初我厅制定《20xx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分季度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季度整治内容为建筑施工春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2月中旬我厅对一季度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我厅在3月上旬,分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共计随机抽查在建工程83个,其中保障性住房工程26个。从节后复工开工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到位;复工开工检查目标部署到位;复工开工检查工作行动迅速到位;保障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到位。从保障性住房综合检查中,各地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工作均高度重视。能够做到:抓源头,通过把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关,确保履行基本法定建设程序;抓检查,通过强化巡查检查,对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专人负责跟踪监管;抓责任,通过加大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依法处罚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抓验收,通过完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特别是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强化治理住宅质量通病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巡查中,厅检查组共发现各类问 题356处。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13个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同时,提升了服务企业、行业的理念,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了办理速度。20xx年一季度,全省共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7个批次,向符合要求的263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三类人员考核3期,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57920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组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3个批次,对通过考核的21564名有关人员予以发证。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季度,对发生的起死亡事故所涉及的21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对19家省内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2家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向属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管理办法》和出台的《关于加强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34号),进一步规范了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要求事故发生企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待其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五)深化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相结合。1月份对四季度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安全知识考试和安全事故、被通报情况筛查,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的项目共430项。对下半年省级文明工地项目进行了审定,对通过审定的823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发文表彰。在20xx年第一次文明工地现场考核中,我厅对各地文明工地审报项目加大了初审力度,对不符合审报要求的项目进行了筛除,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一是开展统一标识发放工作。20xx年2月份,在南京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全省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佩戴仪式,目前,已完成对全省大部分安监机构统一标识发放工作。二是完成岗位证书发放工作。在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1469名人员系统培训后,现已对考核成绩合格的1398名监督人员,颁发了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三是继续加强监督业务培训。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3月份,开展了对盐城、连云港地区安全监督机构现场监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业务交流,开展了现场互场工作。下面将分批次、分专业对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一线的监督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四是落实整改考核中发现问题。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中未达合格等次的28家(基本合格19家、不合格2家、不具备考核条件的7家)监督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地切实按照整改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对单位和人员资格、工作场所、办公配置、仪器配备、车辆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五是完成了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资料的标准化提升工作。1月份为加快各地现场监督人员对新监督档案的理解和使用,下发了《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使用说明。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人员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并分册下发各地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组织讨论不断完善,计划在本月推广使用。

(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完成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调研工作4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王树平副司长一行五人在我省就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进行了调研,分别先后在南京、无锡召开座谈会议。我厅向调研组作近两年来全省建筑事故查处工作情况汇报。南京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泰州市、无锡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各自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原因分析、事故查处工作遇到问题、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建议作了发言。我省部分特、一级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代表对事故处罚、责任追究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诉求。二是配合建设部安生办完成了“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结束后,建设部安生办近期下发了调研报告。考虑到全国各地区间工程建设的规模有比较大的差距,为客观反映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今后,将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绝对数外,研究增设“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事故死亡率”相对指标。三是完成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办法》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认真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基础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6个工种8本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教材已印,将下发各地用于下一批培训考试。二是研究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试基地动态管理意见,在征求各地意见后即将公布。三是对部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实操模拟器材进行调研,召开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座谈会。四是对“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题库进行调整更新。五是完善了针对现场监督人员的“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培训课件,组织专家审核“脚手架、深基坑”培训课件。重点包括现场监督工作原理、工作流程、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施工现场检查要点与检查方法等。

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市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强,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薄弱。部分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技术交底,直接导致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规范标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监理单位未能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隐患仍大量存在。

2、建筑市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质量安全保证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例如:1月15日,由射阳振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青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整体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该项目为经济开发区项目未履行质监安监手续。工人在砌筑外墙时,脚手架上的砖块堆放过多,超过了实际承载力,导致架体坍塌。此外,建筑市场不规范,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任意压缩工期、安全经费投入不足、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监管力度与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面对当前大规模、高速度的建设,特别是一些超大体量、高技术含量工程的建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技术风险,对工程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监管队伍人员的素质不高、技术手段落后,加之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督经费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地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力度,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做好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一是加强层级督查。为更好地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并在各地开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对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的督查;二是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

(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

加强宣传贯彻国发23号、建质164号、苏政发136号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建质[]164号文中5个方面的16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领导带班对于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作用十分关键。要督促落实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交接制度、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对项目领导带班的检查制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领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建立相应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今年,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我们将在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扬州5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率先推行gps定位系统,并逐渐在全省推行;二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重大隐患持牌督办,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予以网上公告,督办整改中,严格重大隐患核销和督办解除恢复施工制度;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督办要求对全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书,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日内完成事故查处事项,方可解除督办。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针对这三项制度落实出台相关规定,我厅将根据要求制定落实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继续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提出预防措施。5月份我们将开展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调研工作,重点对机械安装、检验、使用、拆卸等几个环节调研,为下一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奠定基础。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按季度分重点时段,有计划、有重点进行专项整治。5月份我厅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各市县安监机构人员力量,分三个片区对全省建设工程现场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整治互查工作。增大专项治理覆盖面,并持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市场综合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近年来开发区建设工程事故总量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以外,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350号),各地要依法将各类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明确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类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力度。四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对企业和个人许可延期管理工作,通过严把许可环节中对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特别是狠抓对发生事故企业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加强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管理,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和无证上岗处罚力度。

(四)深化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我厅已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台帐》,各地要加大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力度,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台帐登记、使用。将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相结合。此外,今年我厅将改革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相关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修订《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对申报标准和考核评审方法进行改进,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等方式;加大创建文明工地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力度;改进对部分规模较小装饰、市政申报项目考评方法;提高控制指标的可操作性;提高各方参建主体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极积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加强安全生动态监管。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办法》,建设上下联动的施工现场动态监督网络平台。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在市县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相联动,在省级层面上,将打分情况与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处罚相联动。二是加快安监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各地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三是充分发挥网站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管理提升

一是大力加强监管机构建设。以各地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督促和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考核管理办法》,针对去年安监机构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主要解决机构单独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专用机动车辆保证、以及制度建设深化等方面存在问题。二是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严格资格条件、上岗培训考试、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监督权威”的工程质量安全卫士队伍。今年省安监站的监督工作重点将放在帮助各级安监机构监督人员抓基础工作,加大现场监督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三是积极创新监督模式。认真总结现行监督模式,如监督巡查模式、分类监督模式等,在此基础上深入调研,进一步充实完善,并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工程安全监督新模式。四是完成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统一标识发放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机构依法监督形象。

(七)认真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将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也有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一是做好及时上报事故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事故有关情况。对于情况不太清楚、内容不全的,了解情况后要及时补充上报。情况紧急、性质严重的事故,可先电话报告,了解核实情况后再以书面形式上报。今年,我们将把事故传真上报形式改为网络系统平台上报方式,避免事故上报中出现漏报现象。二是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建设主管部门的作用,依据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今年,我们将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依法追究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人员的执业资格予以处罚,尤其对建造师、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由重罚企业改为处罚企业和个人并重的方法,将安全生产责任一并落实到执业资格人员上。三是加强事故结案和报送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事故调查情况,积极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做到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事故结案情况。四是加强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我厅将组织开展度全省建筑安全生事故典型案例编纂工作。分析研究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加强各项措施,加大依罚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依法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八)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将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管理,制定出台《江苏省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我厅已制定了《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将在征求意见修改基础上下发各地,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建立建全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并推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报监制度及控制责任人制度。要将创建绿色施工工地、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与扬尘控制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3

刚才,我们集中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希望大家按照上级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当前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汲取教训,高度警惕

近段时间以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死亡、伤亡人数触目惊人,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山西溃坝事故和三鹿奶粉事件余波未平,上一周又遭遇了“黑色周末”,连续发生黑龙江鹤岗煤矿、深圳歌舞厅和我省登封煤矿三起特大安全事故,可以说当前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从刚才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中,我们都明确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具体到我市来讲,由于我市没有矿山资源开采等易发生事故因素,安全形势相对好一点。今年前8个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68起,死亡60人,同比分别下降了38.6%和25%。虽然我市的安全形势出现好转,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仍然大量存在,特别是第四季度往往是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将更加严峻。面对这些接连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教训,面对更加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安全生产。

二、要狠抓重点,彻查隐患

狠抓重点就是要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进行重点抓,严排细查,紧盯不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交通工具带病运行和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禁无证从事水上游乐、运输项目和危货运输,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车。各旅游公司和组织外出旅游、度假等活动的单位,要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公安、安监、供销等部门要认真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安监、公安、质监、石化、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规范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行为。三要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监管。石化、冶金、建筑、轻工、纺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四要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对车站、学校、医院、商业、娱乐、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多合一”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责任到人,不间断地检查,特别是对发现未办理任何消防手续的娱乐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三、要夯死责任,失职必究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4

3月12日,发生了天祝隆德煤业公司瓦斯爆炸事故,一次死亡*人,不仅造成了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省政府已在全省通报。这一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表明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还非常严峻。因此,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3月1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石军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扎实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稳步好转。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从刚才善义同志通报的情况看,今年1-2月份,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虽有下降,但是,3月12日天祝隆德煤业公司煤矿井下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导致了全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而就是这个隆德煤矿,在19*年5月20日、1*9年5月11日也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而这些事故都是因为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致。我们必须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汲取惨痛的血的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总结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特别是瓦斯爆炸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的原因,我觉得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紧。这两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有所好转,去年安全生产在全省排名第三,得到了省政府的表彰奖励。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同志有盲目乐观的思想,认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是好的,说到底是思想有问题。有的县区、有的部门,特别是有些企业失去警惕,放松了工作。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由于经济欠发达,一些领导干部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忽视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投入不足。许多企业基础薄弱,设备设施、技术装备落后,安全制度落实不好。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小煤矿相互倒卖,层层转包,煤矿的主人今天姓张,明天姓李,这些矿主大多数文化素质低,不懂煤矿安全管理,存在大量隐患和问题。大家知道天祝炭山岭地区是高瓦斯地区,瓦斯的治理有一个过程,经营者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根本的是要下决心进行整治,不能今天开会你就重视,明天不开会就放松了,整治措施不落实。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3万吨煤矿要坚决关闭,*万吨及以上矿井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提前关闭,不能因为一点蝇头小利造成大的损失。

三是执法监督不及时不严格。有的部门和地方虽然对已经明确关闭的企业,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态度不坚决,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特别是煤矿瓦斯治理的问题,天祝县近年来屡有发生,说明宣传教育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200*年11月29日炭山岭镇一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一次死亡11人,惨痛的场景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目前除煤矿外,其他*个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荣华公司12万吨谷氨酸项目,未能落实安全“三同时”制度,容量1000吨的硫酸罐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构成了重大安全隐患,还有放射性原料堆放地点不安全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四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一些部门和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有的不敢碰硬、怕得罪人,有的只讲关系、不讲原则,有的甚至只谋利益、不负责任。监管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些企业特别是利润比较高的企业,一心为钱,不管职工死活,把群众生命当儿戏,违规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非常突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仍然存在,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给煤矿安全埋下了隐患。

严峻的现实警示我们,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体现,是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我们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真正负起责任,做到认识清醒、态度鲜明、法纪严明、措施有力,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绝不允许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来换取经济增长,绝不容忍以牺牲职工生命来谋求个人利益,绝不姑息个别人为图财而害命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从这次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尽快扭转被动局面。今天会议之后,各县区政府要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果断措施,切实抓好隐患整治。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搞好安全生产,关键是落实责任,切实把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具体责任落到实处。从天祝隆德煤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看,我们很有必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深刻的反思,特别是对相关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对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督查,从而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切实做到责任清晰,纪律严明,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盯紧盯牢,抓细抓实,确保到位。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各自责任到位。

二是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建设、教育、质监、水利、旅游、农机等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负有重要责任,要明确各自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切实靠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抓好落实。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工作量大面宽,仅靠安全监管部门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勇挑重担,形成强大合力,扎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三是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落实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是要加强责任追究。这些年,国家和省上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法规,但目前仍有许多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这不仅助长了有的地方、有的部门特别是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而且使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有的县区、有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之所以不断发生,与责任追究落实不力有很大关系。面对我市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必须着力强化责任追究。今后,属于谁管的职责范围,谁就必须负起责任;谁职责范围内出了事故,必须追究谁的相关责任。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不论哪个地区、哪个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根据事故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该取消评优资格的,要坚决取消;该停止晋升的,要坚决停止;该法律惩处的,要坚决惩处。各级安委会要尽快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办法,细化具体的处罚内容,特别要严格抓好监督落实。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事故的地方、部门和企业,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

这次天祝隆德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虽未结束,事故原因不清楚(井下瓦斯浓度很高,调查人员不能下井调查),但我想一定要查清,绝不能包庇事故责任,这次包庇了,就为下次埋下了隐患,所以一定要查清责任,首先要查安监系统对隆德煤矿检查是不是得力,检查瓦斯治理措施是不是全部得到落实,检查矿井是不是达标,要一项一项检查,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严肃追究。

当前,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要会同安委会组成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要突出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逐矿、逐井、逐岗、逐设施一项不漏的彻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该停的要立即停,该关的要彻底关,绝不姑息,并要逐人签字画押,盯牢靠实,彻底整改,不达目的,检查组不能撤离。检查期间发生问题,检查组首先要负责,不能走过场、图形式,一定要把这次拉网式检查实实在在地搞下去。道路交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检查,也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细致地开展大检查工作,切实防患于未然。要通过大检查,真正查清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严防和避免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0周年,是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突出七个重点,抓好三大行动,强化三项建设,扎扎实实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突出七个重点。就是要突出七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力求突破,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特别是煤矿方面,天祝炭山岭、民勤西大窑、红沙岗矿区是这次煤矿安全检查的重点区域,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化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严防瓦斯、煤尘、火灾、冒顶、透水等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方面,一要严密监控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油罐、液氨罐、硫酸罐等;二要紧紧盯牢使用液氯等剧毒化学品的从业单位;三要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单位中,天祝重点是硅铁,古浪重点是电石,凉州区重点是乙炔、氧气和酒精,这些都是我们监管的重点。道路交通方面,要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下大力气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点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违法载人,查处治理客运超载、机动车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行为,采取切实措施把道路交通事故降下来,特别是要坚决防止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也不能放松,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安全专项整治一定要把责任落到实处,把隐患一项一项排查出来,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抓好三大行动。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改革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加强增强宣传舆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第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煤矿等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100%培训,100%持证上岗。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二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非法违法违规和违章组织生产经营,是导致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也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和违章经营生产行为。重点打击*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即: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的;非法建设的(包括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特别要加快小煤矿资源整合力度,坚决关闭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切实改善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这项行动取得实效。三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总结和推广去年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煤矿为重点,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限期整改,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政府要挂牌督办。要认真做好扩大内需项目安全保障工作,推动项目建设,切实为经济增长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5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工作、交流体会,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动员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中央企业,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在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同志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分析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要求我们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务必把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华建敏国务委员肯定了安全生产成绩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出的努力,要求我们对依然严峻的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对做好*年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领导同志的讲话既使我们深受鼓舞,也感到责任重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根据总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从以下三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取得较好成效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经济总量和投资等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继续趋稳趋好,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年初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实现了本届政府任期内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奋斗目标。

------------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减少。*年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比*年减少120853起、11399人,分别下降19.3%和10.1%。比*年减少37913人,5年累计下降27.2%。*年3-9人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6%和9.4%,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4%和3.5%。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列入“十一五”规划和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反映我国安全发展状况的4项主要指标进一步下降。与*年及*年相比,*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1.33、0.56降到0.413,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4.05、3.33降到3.0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13.7、6.2降到5.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4.94、2.041降到1.485。

-----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取得进展。*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8%和20.2%,其中重特大事故合计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8.2%和23%。通过攻坚,*年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年分别下降15.4%和6.1%,比*年分别下降46.3%和65.4%,累计关闭小煤矿11155处(约占*年上半年全国小煤矿数量的45%)。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7806人、下降8.7%;铁路交通事故死亡同比减少2595人、下降45.1%,为全国事故总量较大幅度下降做出了突出贡献。民航飞行继续保持了安全记录。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火灾、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事故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电力、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取得新进展。建筑施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很大努力。

-----大多数地方安全生产状况好于上年。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1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比上年实际均有一定幅度下降;25个单位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北京、上海、天津、海南、甘肃、青海、新疆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在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明晰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目标指标和监管监察体系。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论坛、研讨会、报告会、新闻会等多种方法途径,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12项治本之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纳入政绩业绩考核,进一步强化了“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北京市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把责任状签到街道、乡镇和规模以上企业,河南省对各级政府实施安全生产5项主要指标考核,福建省规定市地政府“一把手”要向省政府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重庆市1031个乡镇和街道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河北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

(二)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

把煤矿瓦斯治理向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纵深推进。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多项鼓励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经济政策。召开了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和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现场会,总结推广重庆中梁山等煤矿企业的有效做法和适用技术。对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制定了吨煤瓦斯抽采标准。安排实施了瓦斯治理利用10个示范工程和8个重点技术研发项目。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和87.5%的低瓦斯矿井建立了监测监控系统,248个产煤县的9712处煤矿实现了县域联网。*-*年,国家累计投入90亿元扶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带动企业和地方配套资金合计641亿元,基本补还了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安徽省出台了《煤矿瓦斯治理利用规定》,辽宁省连续3年投入10亿元支持煤矿治理瓦斯灾害。*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43亿立方米,抽采矿井抽采率30.8%;利用量13亿立方米,利用率30.2%。

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延伸到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16种矿井。将第三阶段关井任务提前到*年底,在《人民日报》和地方主流媒体先后公告了11批关闭矿井名单。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召开了现场会,交流推广了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经验。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数量压减70%以上。山西省全部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煤矿。广东省小煤矿全部退出。黑龙江省三年规划关闭368处,目前已公告关闭706处。辽宁省*年计划关闭180处,实际关闭302处。陕西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小煤矿列入关闭。贵州省资源整合矿井多数规范进入技改。*年全国关闭小煤矿5244处。攻坚战以来全国共淘汰落后煤炭生产能力约2.5亿吨,依法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7万多个次。共有8821处矿井纳入资源整合范围,拟整合为3747处,年底之前已有2026处重新核定资源、取得合法矿权。

实施“管理强矿”战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选择47个煤矿进行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召开了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总结推广了郑州市磴槽煤矿等单位依法办矿、管理强矿经验。严格督促各类煤矿完善井下基础设施,建立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三条生命线”。加强煤矿定员,已有13个省(区市)对区域内不同规模煤矿的井下定员做出了强制性规定,1877处矿井安装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三)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内蒙古包头、山西临汾、湖南郴州、云南兰坪、重庆秀山、陕西洛南和凤县6个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采矿秩序整顿。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目前全国已有82.2%的地下矿山建立了机械通风系统。部署开展了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国8541座尾矿库进行了摸底排查,各地以其中的440座病、危、险库为重点,采取和落实整治措施。在中石油、中石化的支持配合下,组织开展了高压、高含硫气田油气井防井喷泄漏事故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冶金、有色企业吸取钢水包脱落、铝水外溢等事故教训,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开展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清理整顿。江苏省*年关闭违法违规化工企业2196户,天津市制定政策确保小化工企业平稳退出。各地普遍加强重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推行安全标准化,严格化工生产装置检修、开停车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控。各省(区市)明确了烟花爆竹“打非”牵头部门,加大“打非”力度,*年全国共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窝点6300多处次。关闭了63家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四)支持配合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开展了危险路段治理、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长效治理超限超载等工作。对排查出的10721处危险路段实行了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投资21.5亿元整改了2.5万处隐患,淘汰了5600多辆隐患严重的客运车辆,全国货车超载超限率降到10%以下。水上交通安全方面,深化渡口渡船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取缔非法渡口1040个、非法渡船1531艘,投入37.3亿元改造农村渡口4830处、“渡改桥”1058座。开展了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和桥梁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桥梁38万多座、船舶5.29万艘次。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在房屋与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领域深入进行安全整治,排查了5.88万个工程项目,对2125个违规项目实施了行政处罚。消防安全方面,开展了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检查了120多万个单位,责令停产停业2.2万家,查出隐患118万条,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三批2242处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1436处。民爆器材安全方面,深入治理“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严格民爆器材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生产企业由405家减少到154家;各地对涉爆从业单位、各类矿区及其周边地区涉爆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收缴炸药4068吨。渔业和农机安全方面,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渔业”活动,对45万余艘渔船进行了检查治理,为1万余艘渔船配备了救生和通讯设备,清理违规登记拖拉机近2万台;对16万多名海洋捕捞渔民进行了安全技能培训。铁路运输、民航飞行、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学校、旅游、中央企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都得到新的加强。

(五)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五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部署在工矿商贸企业和交通运输、渔业、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等20类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4个指导意见。十、十一月份国办通知对9个方面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在各地自查自改的基础上,8月下旬到9月中旬,国务院安委会组织23个部委参加对各省(区、市)和部分中央企业进行了督查。11月中旬到12月上旬,安委办以煤矿为重点对14个省市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相关行业领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业专项督查检查。湖南省组织了百、千、万人规模的省市县三级督查。甘肃省公告了176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江苏省建立了隐患治理分级督办、隐患公开和整改公示、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上海市对648座加油加气站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截至年底,全国共有308.1万多户企业和单位开展排查治理,共查出隐患506.7万项,自改率94.4%;其中重大隐患83626项,自改率87.3%。累计有12579项重大隐患列入治理计划,已落实整改资金164.6亿元,11079项制定了应急预案。

(六)安全规划科技、教育培训等取得进展。各省(区市)都把安全生产4项主要指标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统计公报,制定了地方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专业中心、矿山和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等,以及一批地方性重点工程项目陆续启动。“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等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推广应用了危化品和长途客车行驶监控、高安全性烟花爆竹药剂等9项科研成果。全国已批准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机构165家,乙级资质机构500家;检测检验甲级资质机构39家,乙级资质机构90家。全国高等院校已设置安全工程学科本科教学点101个、硕士教学点21个、博士教学点21个,原煤炭院校煤矿主体专业招生人数在上年同比增加42.3%的基础上,*年同比再增加34.6%。先后举办了9期市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研讨班。*年全国共培训农民工2058万人,其中煤矿等高危行业353万人;高危企业负责人23.2万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6万人,特种作业人员315.8万人。在地方安监、卫生机构配合下,对矿山、化工、涂装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得到加强。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市)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47个市(地)建立了应急管理或应急救援机构。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与气象、海洋、水利、地震等部门之间应对自然灾害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预警预报和预防。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制定了预案,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救援机构队伍的配合联动等有了较大改进。*年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处置矿山事故3064起,抢救生还1540人,成功组织进行了河南三门峡支建煤矿“7.29”淹井等事故的抢险救援。公安消防部队处置火灾16.7万起,抢救人员11841人;处置危化品泄漏等事故11.3万起,抢救和疏散22.9万人。海上救援中心搜救1680次,成功救助遇险船舶3433艘、人员22492人;渔政部门组织救助渔业海难655起,成功救助3112人。、武警部队全年共出动官兵12600人次,参加了255次各类事故的抢险救援。各地、各部门及时报送各类事故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监察执法等信息数据。

(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查处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高法、高检做出了《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国务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了由监察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部际联席会议。中纪委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党纪政纪追究力度。安监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6个部门规章,修订制定了126项安全标准。已经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4个省市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各中央企业、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年国务院调查组查处结案特别重大事故8起,处理225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8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38人。各地按照职责权限做好事故查处工作。截至12月末,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查处的*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已结案2707起,追究刑事责任21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49人,行政处罚4665人。

各地重视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通过对事故个案和同类事故进行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及规律,举一反三,在同一行业、相同企业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湖南凤凰堤溪大桥“8.13”垮塌事故后,各地对在建在用桥梁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危桥采取了监控整改措施。山东新泰华源矿业公司“8.17”溃水淹井事故灾难后,山东省全面排查治理煤矿、矿山企业外部水患。重庆秀山“10.21”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重庆市政府“铁腕”式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山西省深刻吸取临汾市洪洞县“12.5”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在全省煤矿开展了“五关闭、十整顿”专项行动。

全系统党建、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外事、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等工作,以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机构等方面的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在*年以及长期以来的工作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各部门、各单位的同志,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中央企业、国有重点煤矿的同志,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令、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安全为业、执法为民,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克服困难、创造性抓工作,扎实有效地把安全生产向前推进。这里我代表安监总局党组,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较大差距。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反映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相对指标与先进国家相比仍较落后。二是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全年发生了7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尤其是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矿“12.5”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5人)、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8.13”垮塌事故(死亡64人)等,造成惨痛损失和恶劣影响。三是少数行业和地方事故量上升。*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同比虽然下降3.53%,但建筑施工总的事故死亡人数上升了6.9%;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5%;辽宁、浙江、贵州、江西、河南、湖南6个省重特大事故合计起数和死亡人数增加。

从全国看,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一是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一些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尚未真正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仍然停留表面上。二是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等进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容易出现局部性、阶段性反弹。三是综合治理、源头治本各项政策措施尚待进一步落实,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诸多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四是对新形势下政府安全监管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农村建筑、农村道路交通、农用船舶等安全管理职责尚待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自身的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扎实、不到位等问题。所有这些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功夫改进。

回顾一个时期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第一,必须坚持“安全发展”。近年来安全生产受到广泛重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明确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了共识,使安全生产工作有地位、有理论、有方向、有动力。下一步要更加突出“安全发展”科学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作用,用理论创新带动工作创新。

第二,必须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安全生产关键在于抓落实,实践证明排查治理隐患是抓落实的得力抓手。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政府安全监管的全过程,旧的隐患治理了,还可能产生新的隐患,因此排查治理必须持之以恒。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减少事故总量。只有治理一项隐患,才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只有持续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第三,必须紧紧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煤矿等重点高危行业的问题。煤矿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两个攻坚战为解决瓦斯这个“第一杀手”和小煤矿这一“重灾区”问题奠定了基础,但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问题的特殊性、复杂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在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之后,仍要采取得力措施深化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不失时机地把工作推向深入。其他高危行业领域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进行整治。

第四,必须调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积极性,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公众和媒体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反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以及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体现了社会文明进步,是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我们的同志应当欢迎监督,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提高安全生产决策执法透明度,维护公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可靠基础上。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工作方向,明晰思路任务

(一)深刻领会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十七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精辟论述,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新要求,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论述,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安全发展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是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旨在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又要调动和依靠人的积极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安全生产必须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安全生产工作也要统筹国家与地方、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主体与企业责任主体、生产经营管理者与职工群众等方面的关系,调动上下各方积极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标志性目标。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生产蕴含其中。安全生产对于“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安全状况是衡量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等的客观标准。国务院《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工业化之时,走出事故“易发期”,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等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安全生产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的治本之策。新型工业化首先要体现在稳定可靠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先进的安全生产水平上。“安全有保障”是行业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新型工业化道路不可或缺的“路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既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性举措,也是安全生产的源头治本之策。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加快调整结构,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和安全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升重点行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技能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创新。

------安全生产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民生问题是社会建设的着眼点和立足点,社会建设的一切措施说到底都是为了改善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是民生的首要问题,也是当前热点民生问题。一些非法业主无视生命、无视监管、无视法律的行为,严重践踏了民生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地方和单位频频发生的伤亡事故,直接影响民生状况和社会安定。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就是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上来,珍视每一名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创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使所有从业人员都能够安全无虞地劳动和工作,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

------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必须清醒顽强、戒骄戒躁,持续努力、扎实苦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安全生产矛盾问题的凸显期和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我们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深刻把握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总体较低、地区以及行业企业之间差异较大、体制尚未破除、深层次历史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等实际出发,正确判断安全生产形势,科学谋划安全生产的思路对策。深刻分析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面临的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新矛盾新课题。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顺利的时候不盲目乐观,困难的时候不悲观失望,始终清醒而坚定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年工作总体要求。*年是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所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一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在持续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向着2010年明显好转目标前进的关键一年。*年将举办世人瞩目的奥运会,还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

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现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高危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使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环境更加有利。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做好今年工作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的一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投资增长过快,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扩大规模、增加产量的冲动强烈,一些行业和地方“三非”、“三违”和“三超”现象可能抬头,安全生产的压力加大;国家为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而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举措,以及安全生产生产各项治本之策要见到明显成效尚需一个过程,长期形成的粗放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一些行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一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重特大事故发生几率仍然较高。必须付出更多艰苦努力,扎实抓好今年的工作。

*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总书记、总理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理论、推动工作创新,健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治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加快源头治本、解决深层问题,加快科技进步、提升保障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到2010年实现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年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考核指标。经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商沟通,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事故总量比*年实际下降1.4%,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3%,同时确定了4类、27项具体指标。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确定了各省(区市)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以国务院安委会文件下达。其中工矿商贸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3%,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4%。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持平。相应提出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相对指标。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度,对安全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有利于强化各级政府和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应该承认,相关指标在连续两年较大幅度下降之后,*年继续下降确有一定难度。但逐年降低事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也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从各地和各行业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事故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仍然是有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希望大家坚定信心、接受任务,工作会议之后,尽快把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地)、县、乡镇政府和重点企业。

国务院安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已决定把*年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就是要在"落实年"、"攻坚年"和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全社会力量,以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为依据,以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三、扎实抓好*年安全生产8项重点工作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进一步完善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各级政府和企业,转化为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的现实生产力;加大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度,纳入政绩业绩,促使落实到位;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和安全道德,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层,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奠定基础。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年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奥运”,总结推广地方、行业、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建设,保持舆论渠道畅通,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工作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条例》,修订制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继续推动地方安全立法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加强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宣传贯彻,增强社会成员安全法制观念;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和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依法防范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厉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政策措施体系:继续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各地和相关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抵押、煤层气开发利用等经济政策,执行到位、发挥作用;促进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政策的推广普及,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资源税费改革;促进建立煤炭完全成本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市场准入门槛;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继续支持和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和调整结构的经济政策;配合劳动、保险监管部门普及规范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安全监管监察体系。目前尚有个别市地和5.6%的县尚未建立安全监管机构,要督促其抓紧建立;继续推广各地建立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经验做法,落实基层政府安全监管权责。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落实相关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农村建筑、乡村道路、农用船舶等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继续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调查和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所有省(区市)和70%以上的市(地)要建立应急指挥机构。

-----目标指标体系。及时分解落实*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促使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提出201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主要指标;做好安全生产政绩业绩考核,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实施必要奖惩,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与安全监管体制相适应,规范和改进事故信息报告统计工作。

(三)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年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企业层面:要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重大隐患都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推行安全承诺,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试点;在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政府层面:要完善对高危重点行业的指导意见,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安全许可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危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证照;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对小企业的监管办法。企业和政府都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都要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救援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和协调配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做到科学施救。完善预案体系,加强衔接,搞好培训和演练。督促各地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隐患点的除险加固,防范引发事故灾难。*年“两会”、奥运会之前和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

(四)继续狠抓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持续深入整顿关闭。

落实煤层气抽采利用各项政策,大力推广示范企业经验,重点抓好大矿,严格执行吨煤抽采指标标准,提高抽采、利用率,推动各类煤矿“先抽后采”、“不抽不采”,做到抽、掘、采平衡。落实“四位一体”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推广突出煤层先开采保护层、开拓专用巷道进行瓦斯预抽采等区域性防突技术。加强“一通三防”,完善通风系统,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和区域联网系统,确保正常运行。积极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员,严防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改进井下基础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推行专用回风井和壁式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改造,所有煤矿都要建立完善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三条线”。分地区、有重点,落实资金和责任,切实有效地治理煤矿瓦斯、煤尘、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隐患。继续运用年度30亿元的国债资金,带动企业和地方投入约200亿元,加快治理重点煤矿重大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并对以往年度国债资金扶持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尽快发挥作用。

巩固发展煤矿整顿关闭成果。支持、督促产煤省份执行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落实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续整顿关闭小煤矿,支持引导国有大矿兼并、改造、托管小煤矿。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审核换发和安全监管监察,及时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16种小煤矿。规范资源整合,整合煤矿必须停止生产,规范进入技改程序,防止边施工边开采。整合后的矿井要采用先进合规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推动出台开办煤矿资质管理办法,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对中央企业办煤矿、异地办矿和破产重组煤矿安全生产组织进行专项督查。认真落实两个《指导意见》,指导各类煤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总结推广“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经验。

(五)加强对重点高危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解决突出问题。

非煤矿山:加大对金属和非金属重点矿区的安全整治力度,继续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整顿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启动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冶金有色:实施《冶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抓住重点环节,加强和规范安全基础管理。石油:督促企业改进技术和装备,防范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事故;完善海上石油开采安全规范,落实防台风、防风暴大潮应急措施;落实石油储运安全监管,防范漏损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化工:结合安全许可,深入清理整顿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指导意见,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和规范油气站的安全管理,扩大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做好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加强大型项目试运转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做好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烟花爆竹:落实县、乡监管责任,深入到村、户,坚决取缔非法窝点;做好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深入治理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推进规范化生产。

(六)支持配合主管部门,抓住薄弱环节,深化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要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载;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水上交通要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监管。建筑施工要深化以防范构筑物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安全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铁路要继续抓好平交道口和提速沿线安全整治,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民航要健全安全体系,加强安全监督和安全培训,治理机坪秩序、防止飞行冲突。消防安全要继续对“三合一”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民爆器材要深入开展“压点减员”,开展危险品销毁和处理专项整治。电力要加强电网、电力建设施工和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渔业要加强船舶检测检验,完善渔船通讯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继续抓好渔民安全技能培训。农机要加强农机驾操员安全培训,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水利要加强大型水库安全监管,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对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力度。继续抓好旅游、特种设备、学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落实“科技兴安”,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监督检查、督促实施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工作,集中精力研究解决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课题,力求在较短时间里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广应用煤矿瓦斯高效抽采技术装备等9项成果;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和“安全科技进企业”活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行为,更好发挥作用。加强和改进市县领导干部、安全资质、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推进煤矿等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选树一批安全培训示范企业,总结推广经验;会同劳动、农业、建设等部门,加强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与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扩大煤矿主体专业招生,落实毕业生到煤矿就业的鼓励政策。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八)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提升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

为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夯实基础,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一是加强思想建设,从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起,在全系统倡导、形成学习的风气,建设学习型队伍,领会掌握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办事程序,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纪律约束和制度规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改进行政许可,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三是加强业务建设。通过多种方法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专家型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加强总局和各级机关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资料档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严防执法不严、工作不实。全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监管监察人员,都应当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正深入下去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把握规律,认真检查、严正督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住违规违纪易发环节,严格行政处罚、许可、审批以及中介机构监管的各项规定,坚持巡视、财务审计等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维护队伍的良好形象。

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县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同志,常年奋战在安全生产和监管监察执法第一线,亲身参与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置,环境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很大。各级领导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好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安全生产会议范文6

同志们:

这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的扩大会议精神,回顾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下面,我先代表区安委会作工作报告。一会儿,张区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__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安全创建为载体,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狠抓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先进区”荣誉称号。20__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安全创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20__年,根据省定安全创建标准,我区采取得力措施,稳步推进安全创建工作,全区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一是强化领导。区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创建领导小组,各办事处和相关村(社区)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二是明确目标。制定了______区安全发展20__年行动计划,按照市定年度目标,明确了17个村(社区)和5个规模以上企业在年底前达标,并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个办事处,办事处向区政府递交了安全创建承诺书。三是细化措施。在安全创建工作中,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即办事处明确一名责任人,每个办事处确定一个示范点,区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评比。按照“抓一个、落实一个”的原则,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创建效果,安全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市安委会考核验收。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持续不断地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中小学校车、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共下达执法文书23份,关闭取缔非法生产黑窝点2家、非法加油站点3家;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办事处和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了“北部环境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生产、收购矿产品行为,共关闭51处非法采矿点、取缔37处非法矿产品收购点。20__年,全区共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151起,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540余处。此外,冶金、机械、教育等行业领域也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了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扎实开展排查治理活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年来,我区始终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重要抓手,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工作中,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做到部门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以企业自查为主;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在检查中,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继续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条登记,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监控方案和整改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全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双节”、“两会”、春季及“五一”、“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累计排查出事故隐患547条,已整改540条,隐患整改率达99%,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防范事故的迫切需要。截止去年年底,我区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3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标;4家工商贸企业中,1家已达标,其余3家已签订安全标准化协议。区安委会将继续加大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抓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干部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 ,要依法予以关闭。

(五)强化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区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中心,明确主要职责,落实人员编制,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案管理。重新修订了区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督促重点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事故预案,确保全区高危行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实战演练。层层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积极组织多氟多、慧诚、高泰等重点企业参加“应急演练周”活动,开展不同主题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全区应急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品牌。开展了“办事处主任及企业负责人谈安全”和“安全亲情1+1—写封安全家书”活动,发出《致全区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200余封,印制《居民安全常识宣传单》4万余份,做到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创办安全生产专题栏目50余块,编发手机安全生产知识短信5000余条,在区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安全知识温馨提示,大幅度提高宣传覆盖率。二是扎实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要求,依法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20__年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400余人,提高了广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三是强化全区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培训。采取专项培训、横向交流和网上学习等有效方法,切实提高全区安监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明显不足,安全生产隐患还不能全面排除。二是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仍然存在。重点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仍然存在着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储存现象(2.25事故),各类事故还时有发生,“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安全生产理念比较差,尽管当前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得到初步确立,但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企业重利益轻安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不出事故不重视出了事故才重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仍然存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警觉。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更加坚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切实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安全创建为载体,以“三提三减一避免”为目标,以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制建设,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科技支撑,提升素质效能,持续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围绕这一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安全理念提升。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站位全局、找准定位,既要安全发展,又要保障发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所有行业、领域和企业都要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推行生产责任事故“零容忍”管理,切实拉高标杆、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彻底断绝疏忽懈怠、失职渎职的退路。三是牢固树立生命至上、责任如山的理念。要把安全工作当事业来追求,把安全问题当学问来研究,带着责任抓安全,带着良心抓安全,带着感情抓安全,用理念的提升带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办事处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副职“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负责人安全履职档案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确保所有管理都留下清晰的安全痕迹。今年将加强对安全履职痕迹的监管监察,如果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问责追究。

(三)强化安全创建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安全发展型企业和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市定创建任务。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安全创建活动。今年将在每个办事处培育一个区级创建示范点并挂牌,推荐上报2-3家省、市级创建示范单位,力争取得“省市级安全社区”称号。三是抓好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面,使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

(四)强化“打非治违”行动。一是严格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办事处要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打非治违”工作正常运行;二是认真落实基层排查巡查和上报工作机制,完善安监、工信、公安、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联合排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落实监督问责、约谈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以推动我区“打非治违”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化。三是加强对非煤矿山等关闭退出企业的巡查检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定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公示、督办治理、效果评价和整改销号等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对隐患排查不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要问责追究企业负责人。注重突出在思想上、行动上和管理上对事故隐患进行超前预防,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二是重点围绕元旦和 春节、“两会”、“五一”、夏季高温和汛期、“十一黄金周”、冬季等关键时段,全年要开展不少于六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围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全面如期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积极推进2015年度前完成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道路交通方面:要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力求从根本上扭转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局面。建筑领域方面:由住建部门牵头,以工业集聚区、城乡结合部和重大工程为重点,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要以近三年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要以强化现场管理为重点,深入检查整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避免重特大事故。

(六)强化基层基础。一是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今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达标,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二是推进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一系列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深化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等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加强重大项目源头管理。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涉危项目要科学评估论证,对建设施工现场要严格检查,对安全设施“三同时”要严格验收,切实从规划选址、可行论证、工艺装备等源头把好安全审查关。

(七)强化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危化企业要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年底自动化控制率达到100%。对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进行增设紧急切断装置的改造。运输企业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车载终端系统。二是加快推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非煤矿山领域要重点推广尾矿库新型筑坝等先进适用技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重点推广快速监测预警等先进适用技术;职业卫生领域要重点推广粉尘浓度超限喷雾降尘等先进适用技术。三是强化科学监管。强化安全闭合管理,在整改问题中持续改进提高;强化专家技术支持,切实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强化挂牌督办,确保重大问题在限期内都得到有效解决;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区安委会综合管理,打造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

(八)强化机制体制建设。一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创新研究,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机制、安全生产承诺机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等监管工作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步入制度化、机制化的轨道。二是加快监管机构达标建设。去年,我区争取国家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资金59万元(区财政配套19万元),今年又争取到国家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要以此为契机,推进监管机构达标建设,争取年内我区安全监管机构在队伍建设、办公场所、装备配备上都实现达标。三是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