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例6篇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文1

通过学习,全院干警一致认为,__检察长的报告,客观真实地总结了20__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20__年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符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特别是对20__年的工作思路有了清晰明确的安排,坚持三个“至上”,五个“更加”,三个“加强”,两个“推进”,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报告高屋建瓴,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论述深刻,思想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对做好全年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全市检察机关20__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__检察长的报告,对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全市政法工作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熊清华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__检察长在报告中对20__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措施要求都有明确要求,并进行了深刻阐述。我院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__检察长的报告,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好下一步工作,抓住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切实履职,确保认识上有提高,措施上有保障,让检察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

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中,我院全体干警对市委政法委书记葛平的重要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葛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__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所取得了显著成绩。对如何抓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正确把握做好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科学发展观引领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服从、服务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是必须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得以实现,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

三是必须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打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加强请示报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在传达贯彻学习中,杨幸勇检察长还介绍了全市表彰会的情况。我院被评为20__年全市先进检察院,这是市院党组对我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院今后工作的彭励和鞭策。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杨幸勇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一定要结合__实际,认真深入地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__检察长的报告及要求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来。20__年__检察院将紧紧依靠上级检察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以班子团结、队伍和谐、干警进取为保障,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努力在20__年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其次,是要进一步加大各项业务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宪法、法律所赋予的监督职能。要按照《__市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年度工作考核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科、局、室、队必须全面完成考核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和发展,不断向“全国模范检察院”迈进。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文2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文3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 “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xx年的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基本概况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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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认真履行领导主体职责。一是深化“两个责任”体系建设。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在深入落实《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基础上,研究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追究、检查考核与结果运用,形成了常态化的推进保障机制。二是全面部署,组织推动。年初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纪委工作报告,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公司工作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办公会议,听取党群各部门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月的重点任务。三是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党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检查指导各单位、本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业,为其充分履职创造条件。

(二)认真履行协调主体职责。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结合企业巡视和巡视回访、审计等发现问题,进行任务分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督办验收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协调,同步推进。加强党政纪工团协调配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纳入企业改革发展总体布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积极督促各级党政纪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分头把关,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审计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审计联席办公,完善执纪审查协调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三)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职责。一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年初,公司党委与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实行“两个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每季度向公司党委书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建立实行约谈制度,公司党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纪委书记约谈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XX人次;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八项规定”落实不力或出现其他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抓早抓小抓苗头,共谈话提醒XX人次,函询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二是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上级巡视回访反馈的问题逐级分解,以问题整改清单方式,一对一地向分管领导、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进行交底,强化跟踪落实。共受理、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XX件,其中函询XX人次,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三是突出整改,启动巡视。按照公司党委、纪委总体部署,启动了对所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完成了首轮对两家单位巡视,共发现选人用人、职务消费、公务用车、报销大额招待费、年薪外收入清理不彻底、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XX个问题。将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XX件次,及时移交纪委调查处理,共立案XX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通报批评XX人次,调离XX人次,经济处罚XX万元,对XX个单位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发挥了巡视震慑作用。

(四)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职责。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四好班子”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共表彰“四好班子”XX个,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育培训,举办了第XX期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副处职以上领导干部XX人;成立两个考核组,对XX个单位进行领导班子大考核、XX名领导人员日常履职巡察、XX名试用期满和XX名诫勉期满领导人员考核、后备干部推荐和领导人员补员考察。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发挥了选人用人定向把关作用,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力。一年来,共提拔使用、调整交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XX名。三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加大多维度考核,严格领导人员个人报告事项审核,对隐瞒不报XX人,其中移交纪委进一步核实情况XX人、诫勉XX人、批评教育XX人、暂缓提拔XX人。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对XX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护照进行全面清理。

(五)认真履行教育主体职责。一是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和党规及《管理人员政纪处分规定(试行)》,党政纪主要领导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不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上率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教育、专题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动作”,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大宣教格局。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参培人员累计XX余人次,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弘扬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道德讲堂”、廉政示范单位创建、企检共建、区域联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弘扬“崇廉尚俭,廉勤立身”的廉政理念,命名表彰了XX个“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彰显了廉政文化教育和导向作用。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发了《关于XX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XX公司责任亏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组织机关XX名党员干部参观了XX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警示之门、正义之路、警示展厅、体验监舍”四个环节,接受了体验式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公司纪委与XX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共建合作,运用全新的廉政教育模式,通过微信新媒体,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观看廉政教育微短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取得了较好效果。

(六)认真履行预防主体职责。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了《企业管理约束性条款》、《合同管理“十禁止”规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XX项,修订XX项,废止XX项,有力支撑了惩防体系的平稳运行。二是组织开展了“”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查找“”问题XX项,通过清单式管理,整改问题XX项,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每逢重大节日,针对“”易发问题,提出明确纪律要求,部署监督检查。国庆期间,开展自查XX次,暗访XX次,突击检查XX次。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植入到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了劳务、资金、物资、设备等关键领域的集中管理,大力推行成本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施量价双控。

(七)认真履行惩处主体职责。一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完成了公司纪委(监察部)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了执法监察室,增加了定员编制。推动理顺了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落实“两个为主”,推进“三转”,积极为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扎紧制度“笼子”,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针对股份公司巡视发现问题、亏损单位目专项审计、遗留案件处理,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查处了失职渎职、有章不循、损害企业利益等违纪行为。

(八)认真履行考核主体职责。一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落实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实施办法,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职代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其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组织实施考核。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利用党建调研、专项检查、综合考评等工作,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列出责任清单,由公司班子成员带队,纪委(监察部)、组织部、干部部人员参加,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量化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二、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监督职责。一是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公司党委的总体安排,制订了《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制度》、《纪委(纪工委)书记履职履责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责任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每半年书面听取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全面了解和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在年初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落实纪委(纪工委)书记述职制度,交流经验,查找不足。二是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股份公司巡视、巡视回访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多措并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机关相关部门发挥主责作用,种好本系统的“责任田”。三是配合公司党委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针对检查考核情况,起草了《关于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落实。

(二)认真履行“两个为主”监督职责。一是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按照《企业纪委领导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提名考察基层单位纪委副书记XX名,实行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XX名;二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严格落实《重大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报告办法》、《关于加强反映问题线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与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督办制度;积极规范线索处置及案件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线索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认真履行深化“三转”监督职责。一是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继续加大纪检监察职能清理力度,按照上级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定位,将不该管的业务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焦主业,有效解决了职责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针对个别单位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到位等情况,及时提出了调整建议和要求,指导各单位完成了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二是创新工作方式。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细,在执纪问责中不仅惩处腐败行为,更加关注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更加关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政从业情况,积极实施“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努力实现从管少数到管全面的转变。

(四)认真履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职责。一是坚持主动作为。协助公司党委制订并与所属各单位党委(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办公会议,总结分析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请示汇报,提出工作建议;三是夯实基层防控基础。贯彻落实《共建规范廉政铁路建设市场意见》,认真执行“六个不得”、“一个拒绝”,与铁路公司业主签订廉政建设协议,加强了协调互控;深化区域联建、企检共建活动,强化了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了廉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职责。深入落实《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向班子成员派发了《落实“两个责任”个人记录本》,两级纪委书记坚持每季度与同级班子成员面对面沟通,了解落实“一岗双责”和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对各系统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交换意见、商议对策。据统计,公司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当面沟通交流XX人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坚持在职代会上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政从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报送上级纪委,强化测评结果运用。

(六)认真履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监督职责。一是规范线索处置。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问题线索排查、初核立案、审理执纪情况。纪委主要领导坚持对每一件举报、上级纪委移交及审计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审阅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有效防范有案不查;二是严格执纪审查。围绕执纪审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强化对各单位纪检监察重大问题审查的跟踪督办,特殊问题直接接手,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举报XX件次,处置问题线索XX件次,同比增加XX%;立案调查XX件次,共给予党政纪处分XX人次,组织处理XX人次,对XX人追究资产损失责任,经济处罚XX万元。三是严格“一案双查”。针对XX公司违规选用劳务队伍、XX公司责任亏损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一案双查”,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了相关领导责任,其中包括党委主要领导XX人,纪委主要领导XX人。

(七)认真履行干部遵纪守法监督职责。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约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公司“十五项规定”,针对巡视回访反馈的年薪外收入清理不彻底、报销违规消费等问题,督促各单位开展专项清理,进行自查自纠,发挥了警示作用,管理行为日渐规范;二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参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初始酝酿,参加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大考核、领导人员履职巡察、试用期考核、后备干部推荐和补员考察,坚持阳光透明,强化过程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督办考核。共督查督办考核XX项,对到期未完成事项进行了认定和处罚。三是强化执法专项检查。按照好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XX个,归纳整理共性问题XX个,下发《执法检查建议书》XX份,对发现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四是深化效能监察。针对各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立项开展了机械设备管理效能监察,共发现问题XX个,下发监察建议书XX份,给予通报批评XX人。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文5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 探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6.02.072

近年来,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检委会工作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委会议案议事的决策作用,创造性开展检委会委员述职评议制度,着力强化检委会委员履职意识,拓宽检委会业务决策指导途径,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检委会工作的科学发展。通过述职评议活动的开展,检委会委员履职意识不断增强,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呈现四个提升,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实现了四个提升:一是检委会委员履职意识不断提升。通过目标量化考核和评议结果运用,改变委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状,促进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回归,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成为主流。二是议案议事能力不断提升。开展述职评议为检委会委员提供一个交流工作和展示自我的平台,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推动检委会学习、调研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委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检委会对检察业务的宏观指导水平不断提升。述职评议推动了检委会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充分发挥检委会委员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拓展了检委会业务决策指导途径,提升了业务指导效果。四是检委会决定的执行力不断提升。通过述职评议,由检委会委员对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和事项最终处理情况进行第二次反馈,并在评议中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保证检委会决定得到及时全面正确的执行,切实维护了检委会的权威。

1 当前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的法律地位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法律地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制度是检察委员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法律既来源于法律对检察委员会委员制度的规定,又有其特殊性。总的来说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是具有较高法律职务和检察官等级的人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检察官法》第2条规定,“检察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因此,检察委员会委员是经权力机关任命的检察机关内部具有较高法律职务的人员。检察官等级是国家对检察官专业水平的确认,按照《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检察委员会委员的等级也高于检察员的等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必须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资深检察官和优秀检察官。”因此,只有精通法律与检察业务的检察官才能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2)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检委会是检察机关内部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检察工作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业务、管理事项发挥着重要的宏观指导作用。检委会委员能否有效履行职权、发挥作用直接关系着检委会运行得好坏,直接关系着整个检察工作的大局。当前,有的委员忙于业务工作,没有及时更新补充知识储备,思维相对老旧,对于检察业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影响了检委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有的委员只顾埋头办案,议事议案准备不足,讨论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没有见地和针对性;有的委员认为检委会主要是平衡责任,不是主职工作,缺乏主体意识和角色意识,对于议事议案兴趣不大、热情不高。面对现状,县院党组经过多次调研,创新推出述职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检委会委员向院检委会述职,并进行评议,便于检察长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检委会委员的履职情况,有针对性地出台工作措施,强化检委会的决策指导作用。

2 推行履职评议制度,推进检委会履职科学化

一是明确述职评议内容。探索并推行检察委员会委员述职评议制度是检验检委会委员履职情况的重要途径。制度设计不仅要突出对委员履职情况、履职能力的评议,更要突出检委会的业务导向作用,对于述职评议的内容进行适应的延伸拓展,以此衡量工作,推动业务发展。述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检委会委员参加集体学习和年度理论研讨文章完成情况;带头办案和指导其他检察人员开展业务工作情况;参加议事议案的准备工作和对于重大检察决策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的情况;参加规范司法行为和提升办案质量的情况以及个人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同时根据每年不同的工作重点,及时增补报告内容,如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2014年将参与新型检察院项目化建设作为重点,列入述职评议内容,确保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明确述职评议人员。由于检委会委员述职评议制度处于探索阶段,为了避免与其它年度述职工作重复撞车,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委员进行述职。经过检委会办事机构的提议,检察长同意选取的方案。首次述职委员的人选条件是,由担任业务部门主任检察官的委员述职,这样便于结合本业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汇报。2014年底,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安排了担任综合管理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部、公诉部和民行部主任检察官等的五位委员进行述职。参加评议人员主要为全体检委会委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院纪检组长和部分人民监督员参与测评,以扩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参与面。

三是明确述职评议程序。注重发挥委员在述职评议工作中的主动性,明确规定按照“个人自查、会议报告、委员询问、检察长点评、大会评议”5个步骤组织实施,确保述职评议的规范性。

检察机关履职报告范文6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县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吏、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重大部署,从镇的实际形势判断和纪检监察自身建设实际出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集中推出系列针对性举措,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打造党和人民高度信赖、胜任正风反腐任务的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我镇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中履职尽责,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创三优就是要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铸利剑就是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职中建功立业;树新风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举措

开展“创铸树”活动,是“三项建设”活动和“两深”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重塑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主要有强化党性锤炼、推动改革落地、提升履职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纪律约束、加强激励关怀六项举措。各村党支部及部门要迅速掀起“创铸树”活动的热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薄弱点、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开展活动的突破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努力抓出亮点和成效。主要举措如下:

(一)强化党性锤炼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市委李仲彬书记提出的“三个带头、四个管好”和县委张根生书记提出的“三个标杆”等内容。上半年,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分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1-2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3、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推动改革落地

1、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强化“两个责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三)提升履职能力

1、大抓“三转”应用培训、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缺啥补啥,解决好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今年对全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1次,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制度机制。出台纪检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履职到位。

3、梳理总结十以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四)聚焦主责主业

1、严肃查处并纠正违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教育提醒干部在岗、业余和退休后都需坚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严肃查处各种突破底线的行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紧盯“”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把顶风违纪“搞”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3、在扎紧制度笼子上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

4、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对中层干部、村干部的使用提拔上积极建议献策,尽最大努力防止用人不当。

(五)严格纪律约束

1、加强村级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严格选任村级纪检干部。对新任和提拔对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强新任和提拔纪检干部的审查。

3、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

4、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

(六)加强激励关怀

1、选树纪检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健全纪检干部业绩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探索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干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铸树”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简报和汇总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创铸树”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支部纪检工作考核,作为纪检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各纪检干部要全面参与,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镇“创铸树”活动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巡查、阶段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进行监督检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或整改问题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