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例6篇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1

一、目前存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1、传染病防控安全

(1)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医生防护不规范、人员不固定、初步流行病学史询问不详细,容易造成误诊、漏诊。

(2)霍乱、O157:H7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不明原因腹泻等肠道传染病。肠道门诊医生未经培训上岗、登记不全、人员不固定等容易造成漏诊、误诊等。

(3)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前告之不到位,给有禁忌症的儿童注射相关疫苗、疫苗漏种、错种等,造成预防接种安全隐患。

(4)血防防急感工作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渔船民流动性较大以及三角圩与江宁区交界处船厂的流动人员导致我区的防急感安全隐患增大。另外血防发热门诊诊疗意识淡薄给我区血防防急感第一道关口也造成一定的漏洞。

2、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

(1)部分餐饮单位、快餐制售、企事业单位食堂、熟食卤菜存在卫生条件差,食品索证不规范、违法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保管不当,凉菜间“五专”落实不到位、食品不烧熟煮透等现象给我区食品卫生安全容易造成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2)建筑工地食堂尤其是中小型食堂饮食加工流程不规范、设备简陋、工程时间短、流动性强、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增大。

(3)二次供水单位未规范落实生活饮用水消毒不规范,设计不合理,二次供水水箱周围环境差,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传染病的暴发。

3、职业卫生安全

企业业主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薄弱,无专人分管,对作业场所粉尘、铅、苯、硫酸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严重的场所未落实具体防护措施。

二、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加强对甲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防急感等专业技术培训,提高门诊医生的诊疗水平。

2、区疾控中心加强腹泻病门诊督导力度,紧盯几个重点环节,特别是人员资质、登记项目完整、医生掌握腹泻病知识、02检索等重点环节,每周检查一次,定期进行全区通报。

3、对全区预防接种门诊冷链、预防接种前告知、疫苗接种规范开展督导检查,每周检查一次,通报一次。

4、加强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召开饮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单位自身管理水平。

5、加强监管力度,发挥卫生监督员、街道检查员、社区信息员三级网络作用,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化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大中型餐饮继续实行5桌以上宴席申报制度,开展预防性监督,落实留样制度,对卤菜行业加强监管,重点监控亚硝酸盐使用和销售场所温度的控制(25度以下),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6、加大与街道、建设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建筑工地本底资料,加强工地食堂的监督频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水平。

7、开展对供、管水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完善岗位卫生管理制度,提高供水单位自身管理水平,确保安全供水。

8、加强工作联动,健全二次供水基础档案,依靠街道、社区开展二次供水的专项整治,区卫生监督所每二个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强化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防护、水管人员的健康体检、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方面的日常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照每半年开展一次水箱清洗、消毒的要求,落实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具卫生监测单,区疾控中心负责落实对二次供水水箱开展水质抽检,区疾控中心将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及时通报区卫生监督所。

9、建立辖区内存在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岗位的用人单位基础资料,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开展综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围绕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人群、职业病危害企业,检查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和职业危害评价情况。

11、加强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管理相对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

三、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

当前连续高温天气,正值各类传染病、食源性疾病、职业性危害等公共卫生安全高发季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长抓不懈,提高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对保证社会和谐、经济稳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监督执法、应急处置等各项公共卫生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要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引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公共卫生单位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密切配合、上下协作,加强合作机制,要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共同解决公共卫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大力开展血防防急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及其他不明原因的发热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力度,进一步突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驻区大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宣传教育、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等综合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共卫生许可标准,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和技术手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消除公共卫生隐患。按照分段监管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重点抓好快餐制售、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卤菜(冷菜)等食品卫生综合整治,依法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其他不规范行为,消除食物中毒隐患。加强二次供水的监管力度,规范水箱清洗、消毒措施,提高监督覆盖率。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自觉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业卫生环境。

(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要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组织体系,细化工作方案,充实应急专业队伍。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快速、高效、果断、稳妥处置。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监测和预测预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突发事件征兆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卫生部门要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搜索可疑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2

关键词:全科理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课程

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就业主要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3》记载,2012年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助理)医师大专学历者占41.0%,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大专学历者占41.4%,可见专科层次医疗卫生人员是基层卫生机构的主力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高素质实用型医学人才,我校临床医学专业于2010年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公共卫生课程也随之进行创新改革,现报告如下。

1改革背景

为顺应人民健康需求增长和深化医药体制改革要求,我国于2009年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机构。在该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步从过去单一的医疗服务转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开展基本疾病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水平低下,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数量、素质、结构均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在许多乡镇卫生院,可胜任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严重缺乏,明显阻碍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何坪[1]等人对重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机构进行调研,以评价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结果表明,重庆市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数量及能力均处于较低水平,几乎没有专业的全科医师;三年制临床专业毕业生临床基本诊疗能力不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不力,缺乏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难以独立开展和全面承担相关工作,素质普遍偏低,自我职业归宿感也较低。同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4]等的相继出台,对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专科医学教育应以“3+2”模式着力培养全科医生,即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三年制医学专科生,毕业后接受两年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技能培训。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强化临床实践技能以及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并将其作为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

2改革措施

根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任务,临床医学专科教育应围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健康管理”六位一体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强化全科理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为提高临床专业学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应在原有预防医学课程基础上,针对具体工作岗位能力需求进行必要的建设与改革。在此基础上,我校公共卫生教研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内容进行大量调研[5],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6],针对临床类学生编写了《基层预防保健技术》教材。教材共十一章,内容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性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在编写过程中,将预防医学、健康保健等基础知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有机融合,并编写配套的实训教材,使实训内容按章节整合;改革教学方法,探讨使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进行教学,并聘请基层医疗机构一线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进行教学和实训指导,提升课程教学效果;同期开发了课程教学网站,包括课程相关资料及课外学习资源链接,学生可在课后进行自主练习及拓展学习;同时,在临床专业学生顶岗实习中,增加基层医疗机构实习内容[7,8],以进一步培养学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本课程教学使专科临床类学生能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义,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与技能,为以后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开展相应工作奠定基础。

3讨论

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临床医学专业专科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力军,应同时具备开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在传统的临床医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公共卫生课程较少,仅有预防医学一门课程,与基层实际工作结合不太紧密,应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公共卫生能力培养。《基层预防保健技术》即是在全科理念指导下,综合采用调研、查阅文献资料、专家研讨等方法,针对临床医学专业专科生开发的基层实用性校本教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其他高职医学院校有一定的借鉴作用。该教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写,并配套相应的实训教材和网络资源,针对性地提高临床专业学生基层工作能力。在课程教学中应注意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强调实训操作。如在讲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时,让每一名学生自己创建一份健康档案,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同时在临床见习与顶岗实习中增加相应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培养真正的全科医师。我校基层预防保健技术课程于2011级临床医学专业开设,并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国家相应政策规定不断更新,以更贴近实际岗位工作任务。2011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实习评价结果显示,学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意识及能力均较以前的学生有所增强,岗位胜任力有所提高。综上所述,我校自主开发的基层预防保健技术课程能有效提高专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符合专科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但因为是一门新课程,如何使教学内容和方法更贴近实际岗位需求,尚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何坪,邓宇,罗利刚,等.重庆市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培养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全科医学教育研究,2011,14(124):3593-359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Z].教高[2012]6号.2012-05-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Z].教高[2012]7号.2012-05-07.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Z].国发〔2011〕23号.2011-07-07.

[5]谭涛,肖智勇,郝坡,等.以需求为导向整合高职高专类临床医学教学内容的探讨[J].重庆医学,2012,41(36):3905-3906.

[6]秦怀金,陈博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7]黄进,李玲,赵宇亮,等.临床医学生公共卫生教育的现状与对策[J].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10,31(7):63-65.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3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公共场所进行风险分析和卫生等级量化分级,调动公共场所经营者积极性,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通过建立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KTV和室(茶楼)等公共场所。

三、工作原则

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实施范围、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动态管理,遵循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它公共场所。

四、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协调我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负责各辖区(片)内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及对评定后的公共场所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其按评定标准认真做好自律。

五、实施方法

(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

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按照《省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2、3)、《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4)、《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5)、《省卡拉OK歌厅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6)、《省室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7)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件8)规定的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进行科学合理地量化评价。

(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评定

1.卫生信誉度等级为B、C级的评定和标识发放工作,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局组织实施。卫生信誉度等级为A级的评定和标识发放工作,县(区)管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由同级卫生局组织评定后,经市卫生局统一验收和发放标识。A级卫生信誉度,应在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定。评定A级卫生信誉度单位时,考评组组长由市卫生行政机关分管领导或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主管领导担任。

2.市、县(区)卫生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

3.含多个经营性公共场所类别的综合性公共场所,对不同场所分类测评确定其相应的卫生信誉度,其场所的综合卫生信誉度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照最低等级的卫生信誉度确定其综合等级。

(三)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市、县(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现场审查评分,必须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作出审查结论,并由经营单位陪同人员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评分表上签字。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对新申办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现场审查关键项合格且得分不少于60分,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对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经两次现场审查确定其卫生信誉度等级,两次审查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实施简化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1次;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2次;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实施强化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3次;对评定为60分以下或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

(五)卫生监督动态管理

1.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应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进行核定,并及时更换“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志”。

2.凡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为的,或1年内累计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卫生行政处罚的,卫生信誉度等级A或B级单位应降低一个等级;凡发生重大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直接降为C级或取消卫生信誉度等级。

对降级或取消信誉度等级的经营单位1年后方可重新评定等级。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量化分级工作方案。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4

【中图分类号】 R 179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6-0758-02

【关键词】 卫生系统机构;组织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

为进一步了解近年来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状,探索高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形式与运行机制,促进高校医疗机构的改革与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健医学分会于2009年初对17个省(市)的69所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抽取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安徽、山东、江苏、重庆、河北、四川、广东、黑龙江、吉林、陕西、广西、云南等17个省(市)的69所高校,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其高校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情况、服务管理运行模式、地方政府对高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等内容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用EpiData 3.0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 13.0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受调查高校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参与本调查的高校医疗机构共69所,其行政归属分别为:部属高校28所(40.6%),省属高校33所(47.8%),市属高校5所(7.2%),民办高校3所(4.3%)。其中高校医疗机构为校医院的54所(78.3%),门诊部8所(11.6%),医务室4所(5.8%),其他3所(4.3%);校内行政归属为学校直属单位37所(53.6%),教辅单位8所(11.6%),后勤21所(30.4%),其他3所(4.3%)。所调查的高校医疗机构职工人数见表1。85.5%的医疗机构床位数>20张,其中床位数为20~60的所占比例最高,为52.7%,60~100和100以上的则分别占14.5%和18.2%。

2.2 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在69所高校医疗机构中,目前已被当地政府批准并挂牌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31所,占44.9%,其中名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17所;高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1个机构进行执业登记挂2块牌子的有28所(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的4所),以2个机构同时进行执业登记、分别挂2块牌子的有3所。69所高校医疗机构中,尚有38所(55.1%)高校尚未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校医疗机构参加社区卫生服务情况见表2。

2.3 高校医疗机构服务人群覆盖情况 在69份问卷中,有63份明确回答了所在医疗机构校内覆盖人数。有44.4%的高校医疗机构校内服务人群覆盖数超过了3万人,其中11.1%的高校医疗机构校内服务人群覆盖数超过5万人,校内服务人群覆盖数在3万~5万的高校医疗机构占调查问卷的33.3%。在31所已经参加社区服务的高校医疗机构中,有28所回答了其校外社区服务人群覆盖情况,其中覆盖人数超过1万人的占64.3%,超过2万人的占42.9%,3万人及以上的占28.6%。高校医疗机构校内外服务人群覆盖总数超过3万人的占57.1%,超过5万人的占22.2%。

2.4 高校及地方政府对高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情况 在参与调查的69所高校医疗机构中,学校领导对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态度支持的有44所(63.8%),无所谓的占31.9%(22所),仅有1所(1.4%)持反对意见,另有29所(2.9%)未作答。但各高校均未因其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而额外增加或减少经费的投入。

在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31所高校医疗机构中,有15所(48.4%)得到地方政府给予的经费投入。 地方政府的投入从2.3万~232万元不等,大多以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部分维修与设备经费、小额社区卫生服务奖励等形式拨付;仅有5所高校的拨款中包含了对师生的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款项,分别为6元/人年,7元/人年,10元/人年,15元/人年,25元/人年;有10所高校因当地政府未将学生作为常住人口计算而未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他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16所高校(51.6%)均未得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任何补贴与投入。在被调查的69所高校中,有64所高校大学生没有得到政府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目前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发展趋势良好,但是仍存在着参与率不足50%、地方政府对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高校医疗机构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对于如何推进和促进高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建议如下。

3.1 大学校园内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急待建立和完善 高校是我国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汇集的场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根据本调查结果所示,69所高校中仅有44.9%的高校医疗机构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高校医疗机构校内服务人群覆盖数超过3万人的占44.4%,超过5万人的占11.1%。由于大学校园内人口众多、居住密集,这样的独特社区亟待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网络。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大中型城市,政府原则上按照3万~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从本调查可以看出,目前高校医疗机构校内外服务人群覆盖总数超过3万人的占57.1%,超过5万人的占22.2%,符合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因此,各地政府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的高校医疗资源,发展和完善高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高校医疗机构现有的条件与功能,将其统一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区域规划建设范畴,由其承担高校这一“特定社区”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具备条件的高校医疗机构允许其承担周边社区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这不但有利于满足高校师生员工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也有利于政府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达到“少花钱,多办事”之功效,更有利于高校医疗机构运用社区卫生服务的理念和服务模式,促进高校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减少校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大学校园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深远意义。

3.2 促进高校公共卫生工作均等化,加大对高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共卫生工作均等化,是我国卫生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而本次调查结果所示,在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31所高校医疗机构中,得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投入的仅有15所(经费投入仅局限在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部分维修与设备经费和小额社区卫生服务奖励上),占48.4%;仅有5所高校的政府拨款中包含了对师生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有64所均未得到政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由此可见,国家推行的公共卫生均等化尚未在高校得到体现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会在高校学生中出现“空白”,这将成为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隐患,对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极为不利。建议各级政府重视高校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将高校学生纳入社区服务人口计算,对承担了社区卫生服务或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高校医疗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补偿并拨付大学生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促进高校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完善和推动高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

3.3 创建高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 高校医疗机构是高校的一个内设部门。长期以来,高校医疗机构承担着数万固定人群的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部分高校医疗机构还承担了学校的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在2003年抗击非典和2009年甲型H1N1流感暴发期间,大量的隔离场所、人员配备、消毒物品、防护设施、药品采购、生活保障、疫苗接种以及部分病人的隔离诊治大部分都是高校自身承担。在当时的情况下,地方卫生部门的力量很难承载校园内这样面广、量大的突击任务,如果没有高校医疗机构进行这些具体而快速的应急处置措施,会导致疫情在校园内的快速传播,不但会严重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同时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此外,如果大量的工作任务推向社会,地方医疗机构也将不堪负重。由此可见,高校医疗机构是维护高校师生健康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开展高校公共卫生服务的一支不可缺失和难以替代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国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由于卫生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的相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原则上不得使用2个或2个以上名称”,使得部分高校医疗机构如果承担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后,势必就要取消原高校医疗机构的名称。而本次调查的31所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校医疗机构中,仅有4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余的高校医疗机构法人都是高校校长,这样不但影响高校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也淡化了高校医疗机构与高校之间原有的内在联系,甚至影响到高校内部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鉴于高校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建议保留高校医疗机构的原名称,不仅有利于体现高校与高校医疗机构原有的隶属关系、保证高校对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设备、经费)的正常投入,也有利于随时调集校内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和各项防控工作。为此,教育行政、卫生行政、高校等部门要积极研究、共同探索建立高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变通相关卫生行政政策与规定,允许高校医疗机构按照原名称作为第一名称进行执业登记,实行高校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模式;实行高校举办、卫生行业管理与业务指导的运行机制,积极促进高校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型,充分调动和发挥高校医疗机构在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5

全市卫生应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府厅发[2009]93号)为主线,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一、依法全面推进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值守、卫生应急响应、卫生应急处置、卫生应急工作评估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流程、处置顺序、技术规范和控制措施。对照《省卫生应急工作考评方法》省卫生应急工作考评评分规范》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查找和改进工作中不足,迎接今年省卫生厅考核。以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市基层卫生应急能力的全面提高。

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演讲工作。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演讲管理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演讲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演讲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演讲的责任主体,提高信息演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开展大众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

三、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切实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监督机构以及医疗救治机构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建设。市卫生局积极争取设立有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确保有指定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也要争取成立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单独设立卫生应急管理科室,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定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科室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人员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能,全面履行卫生应急信息管理、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和能力建设、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的组织协调、突发急性污染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职责。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区域间、条块间的沟通协调和措施联动机制,提高信息交流的及时准确性和措施联动的协调性。

四、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总结卫生应急工作经验。建立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增强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推进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财社[2009]104号)要求。落实建设资金,确定建设场所,规范建设规范,强化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六、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处置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逐步实现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要认真实施卫生应急培训规划,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和卫生应急演练,健全应急物资贮藏机制,卫生应急知识培训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卫生应急演练开展至少1次。

公共卫生工作意见范文6

自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村级防疫、保健人员是最基层的公共卫生服务人员,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网底,在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竹山县2012年底,乡、村两级公共卫生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现状,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巩固乡、村两级公共卫生队伍、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专业人才,提高人员素质,更好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256个行政村的村级防疫、保健人员。

1.2 方法 采用调查表的形式,调查内容:①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执业资质、职称;②村级防疫、保健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学历、执业资质。

1.3 统计分析 调查表汇总整理、分类,运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本情况 竹山县位于湖北省西北秦巴山区腹地,部级贫困县,总面积3587.8平方公里,山地占总面积80%以上,山大人稀,全县总人口47.26万人,17个乡镇,256个行政村。

2.2 院、村人员统计

2.2.1 全县总人口47.26万人,17个乡镇,17个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共有人员121名(含接种门诊)。按其年龄、工作年限(从事公共卫生)、学历、专业情况统计如下:①年龄:≤25岁23人、26-35岁39人、36-45岁66人、46-55岁13人、55岁以上3人,各占19.0%、32.23%、54.55%、10.74%、2.48%;②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3年的63人、4-10年的28人、10年以上的30人,各占52.07%、23.14%、24.79%;③学历: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84人、中专学历32人、无医学专业学历1人,各占3.31%、69.42%、26.47%、0.83%;④专业:公共卫生专业12人、医疗专业71人、其他医学专业36人、非医学专业2人,各占9.92%、58.68%、29.75%、1.65%;⑤执业资质:执业医师14人、助理执业医师24人、执业护士20人、无执业资质63人,各占11.57%、19.83%、16.53%、52.67%;⑥职称:中级56人、初级42人、员级11人、无职称12人,各占46.28%、34.71%、9.09%、9.92%,见表1。

2.2.2 全县共256个行政村,共有村级防保人员328人,有防疫医生244人(12个卫生院所在村防保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承担,村医兼职保健员160人),专职保健员84人。按其年龄、工作年限(从事公共卫生)、学历、执业资质情况统计如下:①≤25岁14人、26-35岁68人、36-45岁94人、46-55岁89人、55岁以上63人,各占4.27%、20.73%、28.66%、27.13%、19.21%;②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年限≤3年的59人、4-10年的84人、10年以上的185人,各占19.21%、25.61%、56.40%;③拥有医学大专学历41人、医学中专学历173人、无医学专业学历114人,各占12.50%、52.74%、34.76%;④其中助理执业医师11人、乡村医生执业169人、无执业资质147人,各占3.35%、51.52%、44.82%,见表2。

2.3 分析

2.3.1 该县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仅占9.92%),新进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岗位调动频繁(≤三年占52.07%),无执业资质人员较多(占52.67%),不能满足管理需求。

2.3.2 村级医学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其中防疫医生是医学人员占82.38%,保健员非医学人员占17.86%),有执业资质人员较少(防疫医生占69.67%,保健员占13.10%),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3 建议

3.1 争取政策,稳定队伍。增加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引进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避免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岗位频繁调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让乡村医生“身有所依,老有所养”,引进留得住、用得上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防保队伍。

3.2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通过进修学习、集中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医学继续教育及执业资质培训,不断提高院、村两级人员专业素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Z].【201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