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例6篇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1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一:幼儿园与幼儿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幼儿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幼儿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幼儿交通安全,制定学幼儿园与家长交通安全责任书。学幼儿家长必须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违反责任自负。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幼儿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来接送学生上学、下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幼儿上学、下学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幼儿园和家长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章)

园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交通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的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每学期以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每天放学时,派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让家长接送,不按时接送的学生自行回家,学校不再管理。

3、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了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学生。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载货汽车(如:微型客货两用车等)上、放学;

2、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乘车,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学校严禁任何年龄阶段的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

6、家长应及时接送学生,委托接送者学校不追查委托人身份;对于不接送的学生学校不再追查学生使用的交通工具,安全家长负责。

7、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三、本责任涉及车辆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盖步行,所涉及驾驶员指所有驾驶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有效,有效期至下次签责任书止。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共同负责学生的交通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其行为要对自己、对学校、对家长负责。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学校负责人: 纳雍县张维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三: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教育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王家庄街道朱子小学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2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一)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明确车主与学生家长对学生安全所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商讨,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勤车必须具有齐全的票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司机必须安全驾驶,不酒后驾车,不野蛮驾车,行速30公里/小时。

二、车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客货混载,不乘客与学生混载,因车主及司机违章时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学校送队上车后,车主要管理好乘车学生,车上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车主负责。

四、车主要适时接送学生(早7:00前送到学校,晚4:00前接走学生)因车辆出现临时故障不能接送学生时,车主要自行解决学生乘车问题。

五、车主每日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因疏忽落下学生的,车主负责接送学生。

六、家长必须接送学生,学生上车前、下车后,因学生私自行动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孩子家长本人负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间违约的,由违约当事人负责。

村民委员会: 车主: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家校联动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要求再次和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班主任责任

1.学校没有设校车接送学生。

2.学校、班主任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请交警部门来校进行安全讲座、宣传。

3.学校、班主任加强学生离校时的监管,疏导学生安全离校,劝告学生严禁乘坐超员车和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

4.学校开校门时间:早7:40,午:冬季2:05夏季2:35,家长不要把学生提前送到学校。

二、学生家长责任

1.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2.学生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由家长监管好孩子安全。家长租用其它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即无驾驶证、无行驶证、无营运证)。坚决不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安全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超速、带病、酒驾、无牌无证、无保险、无客运营运手续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不得乘坐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的超员、超载车辆。近日学校调查了解到小饭桌租用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严重,威胁着学生安全,请家长督促检查,对超员车现象予以批评、制止。

4.家长要与租用车辆驾驶员或车主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或协议》,并保存好交费单据,既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更能在意外发生后有效维权。

三、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所乘坐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学生所乘车辆有超员现象应立即拒绝乘坐并告知家长、交警和学校。

2.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3.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酒后驾驶。

4.学生所乘车辆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5.学生所乘车辆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

五、家长要与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以上责任分明,双方要严格认真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代表(班主任):

____年级____班

学生:

家长:

20XX年12月5日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

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

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

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二、学生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

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

学生坐车安全责任书(五)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3

通知指出,这主要是为便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国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的基本情况,满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介绍,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校车,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变化的信息应及时更新。省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督办机制,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系统中为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专门的用户账号,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实现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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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要求“一车一档”

2月26日,据教育部消息,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供各地参考,以明确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确保校车安全。

责任书描述了使用校车的学校(甲方)、校车服务提供者(乙方)、校车及其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基本情况,明确了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指派单位,详尽约定了甲方和乙方的责任。

责任书约定的甲方责任有六项:一是指派专人参与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与乙方对接:二是会同乙方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三是建立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校门附近上下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四是配合乙方共同做好校车交通事故的处置和处理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六是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实现一车一档。

乙方责任有八项:一是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条件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维护,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二是保证所有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有关安全设备和卫星定位装置:三是加强校车驾驶人管理,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保证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记载的驾驶人一致;四是保证提供服务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五是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校车标牌载明的线路行驶;六是及时处置校车接送学生期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转运学生,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七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校车标牌和校车标志灯;八是在校车因故不能接送学生时,调配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4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必须张贴校车标识,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

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

(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立责任书方: 签责任书方:

(盖章) 学校(盖章)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5

学生安全责任书【一】

本学期工作现已结束,暑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全体同学的假期安全,力争度过一个欢快、和谐、平安的暑假,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

一、具体要求

1、遵守交通规则,横穿公路时不闯红灯,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游泳洗澡,不得在水边戏水打闹,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窗户。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防盗、防突发自然灾害。

6、不与不良人员交往,慎交网友,防止上当受骗,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游戏,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未经家长同意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携带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抽烟,不饮酒酗酒,不,不看低俗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不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

12、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二、责任承诺

我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上述具体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如违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X月X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问题落到实处,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作为班级学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要坚持主题班会制度,利用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让学生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

2、班主任作为班级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注重防范措施。

3、学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教室,不准在教室、校内滥用电器,不准抽烟、喝酒。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4、打扫卫生期间班主任必须跟班到位,组织学生打扫卫生,负责管理好学生,管理好劳动工具。

5、严禁在校园、教室、楼道内追逐打闹,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严禁攀树、爬围墙、栅栏等。

6、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不准打架,私自逃学者,出现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7、注意饮食,讲究个人卫生,防止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

8、学生不准损坏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学生之间发生的突发事件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同时向校领导汇报。

10、冬季注意楼梯、楼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发生。

11、利用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2、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责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政教处盖章)乙方:(班主任签字)

学生安全责任书【三】

为了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纪,用《中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5、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生不准乱吃零食,如因乱吃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XX、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会救助,如XX0、XX9、120、122等号码的功能。

12、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上学时间:12:00;放学时间4:10。)

13、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校不负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4、家长监管时间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周末以及节假日由家长全天监管。

1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保存一份。家长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XXXXX学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四】

学生安全问题是学校、家庭乃至社会关心的首要问题,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此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学生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校内外安全。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汉薛小学提出十不准:

1、不准吸烟、在宿舍内点燃蜡烛、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坏消防设施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火灾和灭火不利造成的伤害。

2、不准私自加用电器、更换电器损坏开关及其他公共用电设施,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3、不准爬楼顶钻窗、攀登高危设施、在楼道打闹拥挤和到建筑施工区游走,以免发生扭伤碰伤和砸伤事故。

4、不准跳墙,不准在操场投掷区外投掷和投掷区内任意穿行,保证体育训练等安全。

5、不准打架斗殴、勾引外校人员进校寻衅滋事,保证人身安全。

6、不准私自外出、夜不归宿,避免发生各种伤害。

7、不准到水库、塘湾、沟坝玩水,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8、不准吃无卫生保障的小摊食品,滥用药品,以防中毒。

9、不准在行进中违反交通规则,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范文6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1.校车是中小学(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显,广大学生的上下学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车辆营运资质、安全状况及校车标识、校车驾驶员和跟车护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些漏洞,成为威胁乘车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安全隐患。为此,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全国校车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二、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校车安全运行

2.校车的营运性质和管理模式。本意见所称校车是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实行规范管理的、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学生的公益性、服务性机动车辆。专用校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校车;非专用校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不是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校车。校车经营模式可采取政府购买、政府租赁、个人投资等多种模式,从业主体可实行多元化。

3.明确校车安全管理体制。校车的安全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区教体局主要负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市交巡警二大队主要负责核查校车注册登记、校车标牌办理情况,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4.校车的准入审批管理制度。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审核标准。校车必须是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设施齐全有效、7座以上的客车。二是统一外观标识。校车的车体外观标识、驾驶人标识、跟车教师标识和乘降站点标识的式样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到全市统一。三是统一检查管理。区教体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管理档案,每年督查辖区校车是否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严把校车资格准入关。四是统一驾驶人教育。校车驾驶人每年必须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区教体局要充分利用校车行驶区间和车内空间,对驾驶人及学生进行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质教育。

5.校车应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校车技术标准,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产品;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司乘人员保险。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运营证。

6.规范校车申请制度。因集中运送学生而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向区教体局、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填写《省校车申请表》;本学校与区教体局、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订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拟聘用驾驶人的健康证明;本学校拟与校车驾驶人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校车行驶路线图和停靠站点;本学校制定的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老师的安全管理制度;本学校对机动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记录单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拟聘用驾驶人员驾驶证号。

区教体局收到校车使用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有关内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为专用校车的,由申请人持《省校车申请表》和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证明、凭证,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通过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把审查相关资料抄送区教体局。

申请为非专用校车的,由申请人持《省校车申请表》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非专用校车备案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把审查相关资料抄送区教体局。

校车标牌的有效期应与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相同。使用校车的学校需要延续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7.规范和加强校车驾驶人管理。校车驾驶人必须通过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并在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否则,学校不得聘用。校车车属单位不得聘用有严重违规记录的校车驾驶人,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

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驾驶证依法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8.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区教体局和市交巡警二大队要建立辖区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区教体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随车教师签订校车安全管理的责任书;学校校车安全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开承诺校车安全管理的承诺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在校车驾驶室内显著位置张贴行车安全提示,标注每辆校车的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鼓励车属单位为校车投保相关商业保险,以分散校车事故风险。

9.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制度。建立校车智能管理系统,校车要装配GPS监控系统和倒车警示装置,同时推行学生上下车IC卡制度,以记录每位学生乘坐校车的情况。建立校车运行线路备案制度,各学校要明确每一辆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并分别报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区教体局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应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除长途接送学生外,校车应尽量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学校应当认真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当天校车运行情况。

10.建立健全随车老师责任制度。要确保每辆校车至少配备一名随车老师,负责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校长汇报。

发现随车老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辞退或调换工作岗位:不熟悉乘车学生、校车运行路线、接送地点、车辆到达的时间、搭乘校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允许其他无关人员私乘校车的;没有及时更新乘车学生的名单及其家长联系电话,不能及时使乘车的学生被其家长或监护人接走的;不监督校车驾驶人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人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而不进行劝阻的;事后不向学校报告的;不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车辆过道、门口等候下车的;学生上下车时,自己没有先行下车进行保护的;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让车辆过早启动的;每次接送学生完毕,不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情况的。

11.落实校车安全状况检查制度。严格实行校车检测制度,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监督校车驾驶员按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进行车辆年度审核。

12.做好对校车违法行为的处理。市交巡警二大队对校车行车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凡校车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校车在当月有一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对车属单位领导进行警示约谈;校车在当月有二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或当月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主要责任的,按照市校车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3.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积极倡导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习、礼让校车的社会氛围。

14.建立健全校车应急处理机制。区教体局和各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运行应急预案。使用校车的学校每学期要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教师应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三、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督

15.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统一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努力,把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区教体局要与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逐一签订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责任状,切实把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抓出成效。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是因为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责任分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