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论文范例6篇

行政体制论文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1

行政管理改革对于实现创新、特色发展是非常必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和原则,并且与其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配套。当前国内外形势较为复杂,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要与之进行更好的适应,并且坚持正确的理论方针,不断地开拓进取,为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础,更好地突出行政体制改革的特色性与创新性。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核心与重点

第一,明确思想。在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要明确思想,并且关注核心问题。行政体制的改革,要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社分开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充分地将市场调节机制的优势进行发挥。各级政府要树立相应的责任思想,对于自身的审批过程进行改革,规范政府权力。不同部门和岗位要确立不同的权责,并且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决定空间,让社会组织自身的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和实现。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在开展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要对于调控的体系和机制进行不断的调整,对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有效的强化。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快速政治的阶段,农业化、农业化与城镇化逐渐推进,并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面对快速增长的经济形势,要对当前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环境问题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以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为目标,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将稳定经济、就业增长,促进从而对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平衡经济发展。第三,确定政府职能范围和改革目标。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对于改革目标进行确立,并且将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作为整体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改革过程汇总,要对于制度、机制以及体制等多方面进行统一的创新和发展。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应该实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杨、监督有力。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体制的改革要不断的完善,并且真正地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凸显政府行政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与公正性的特点。第四,行政管理内容的确定。在公共管理职能的确定上,要对于公共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并且关注优势的公共领域,集中精力针对于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公共科技等)进行服务。在行政权利体制的确定上,要保证相关权力行为的约束力度。行政管理机制的改革,必须要对于人民、法律以及立法机构进行负责。在公共组织体系的构建上,要将政府的执行职能与决策职能进行分离,进而提高公共组织体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公共治理结构的创新上,要实现公共服务补给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并且采取分权化和自治化的权力结构模型,落实基层、地方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另外,在公共效能管理上,要对于公共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关注,对于服务流程进行不断的完善,充分地落实政务公开化的要求,保证行政活动符合经济性、效能性的原则,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第五,管理机制的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改变和效能的提高,从而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在管理机制创新上,要关注政务公开的落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度。在改革过程中,也要对于决策过程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且落实相关责任,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政府还要提高法制建设水平,落实依法行政,并且推进电子政务,调整和再造政府管理流程。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上,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改进和完善当前危机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设立政府管理质量奖,并且行政问责制度,提高行政监督能力。

三、结语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2

关键词:公民参与;行政监督;行政效率

20世纪中叶前后,一些国家的公共行政领域发生了变化,公共行政由“等级为中心”向以“公民为中心”转变,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行政民主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世界范围内,公民有组织地参与公共事务以及第三部门的建立推动了民主化进程。公民参与已成为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所具有的一种普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开始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政治”,并把它作为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民参与是加强行政监督,推进政风建设的有效手段,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是行政决策科学化、政治民主化的保证,对建设法治政府,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下公民政治参与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在鼓励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目前还存在亟须解决的问题: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参与的主体意识不强,公民参与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民参与制度化保障还不健全,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不畅等。

(一)公民参与的主体意识不强,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不到位

由于传统行政文化的负面影响,造成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不高。表现在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政治冷漠心理和依附顺从态度上。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形成公众积极参与的政治文化,“官本位”强调官吏只向上级负责,而不受下属和人民的制约。权威型行政文化导致了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者与公众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管理与决策被看作只是行政领导的职责和权力内的事,普通行政人员及广大社会公众实际上被排除于管理、决策过程之外。在行政系统内部,为保证政令统一,强调上下级之间严格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行政系统外部,政府作为行政管理主体对社会公众发号施令,作为管理对象的公众总是被动地接受。政府及行政官员们居高临下的姿态,破坏公众参与的社会氛围,大部分民众还是选择了消极的服从政府权办,忽视自身的权力,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低。集权式行政文化片面强调政府的统治性、公民的服从性,使得政府与作为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双方地位不平等,剥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至今为止,一些公民参与政治的活动具有随大流的从众性,真正出于自主意识自愿参加的公民参与行为还不多,而且由于大多数人无法直接参与到最高权力机关的宏观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也很难真正影响到政策的制定,公民参与‘的效果不理想,导致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公民缺乏独立的主体意识,一方面对公共政策执行主体权威盲目崇拜,把自己的政治和政治命运要求寄托在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的部分“清官”身上,而不能依法对其不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另一方面,他们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他们对公共政策制定中应有的政策权益不敢或不愿去主动争取,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助长了人治型和专制型政治文化的顽固不化。再加上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贫乏,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经验相对较少,素质和能力偏低,这些都导致了公民参与不足。

无论是公众还是一般行政人员,甚至是一些行政领导,对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意识淡薄,监督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来看,很少真正撤销或改变不适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上级政府对下级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仍处于不告不理的阶段。从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关系看,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威尚未归位,公民参与监督还没有形成风气,舆论监督的作用还非常不够。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全

1.监督体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监督的合力

目前,我国监督体系的基本架构是内部行政监督体制和外部行政监督体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及其行政行为为指向中心的全面的约束体系。但是,现在的行政监督体制还是存在着不少的缺陷,这些不足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效率,也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主要体现在:

第一,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致使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督现象严重。这使行政监督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影响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我国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任命。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的监督,上级监察机关处于“管得着”但“看不见”的状态,本级监察机关是“看得见”但“管不着”。目前对这部分监察对象的监督,主要依靠群众的举报揭发。然而这些人身居庙堂之高,一般群众很难了解其违法违纪的事实详情,由此造成了一个监察黑洞。其原因在于监察机构设置于政府内部,在政府首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从整个行政管理系统来看,虽然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却没有实际上的独立性,所以对政府首长的监督显得责大权小,位卑言轻,结果是同级监察机关对行政首长的违法违纪行为无可奈何,有心监督但力不从心,甚至唯首长之命是从,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

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劳动工资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这就为行政领导对监察机关的监察活动进行干预打开了方便之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为了局部利益,从本位主义和个人私利出发,对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对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清查的不清查,该处理的不处理;或者千方百计阻挠监察工作,使得违法违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严肃的查处。

监察机构缺乏实施监督职能所必需的权力与权威,在实践中较少发挥监督作用,较多履行办案职能。由于监察部门和其他部门平起平坐,本身不具有而且上级也未赋予其综合管理的职权,在涉及财务开支、计划立项、物资分配、土地征管、房产管理等方面的不廉洁问题时,也无从干涉。

2.行政监督法治程度低,弹性因素强

目前我国行政监督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和监督方法,这就容易导致监督的随意性,不利于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监督客体的越轨行为,追究其违法乱纪责任,从而损害了行政监督的科学性与严肃性。从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关系看,上级对下级的执法监督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行为监督不够,监督行为缺乏精细的标准,随意性大;监督有名无实、不到位,不到出现大问题就不予以处理。

3.决策层和社会各阶层的联系缺失,公民参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监督行为滞后

我国行政监督的问题还体现为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处理,忽略了行政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进行中的控制。往往是等到问题出现,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以后才去追究。这种监督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打击腐败和惩罚失职具有一定作用,也能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其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有时难以弥补。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决策中政府行为缺乏全程监督。

知情才能议政,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的参与度或不能及时参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的特点就是封闭性,一方面,一些官员受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影响,忘记自己公仆身份,拒绝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和吸收公民意见,公民参与权和决策权无从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信息透明度不够,在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真实性方面没有做到规范,有些政府公布的信息不全或避重就轻甚至故意隐瞒事实,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公民不能及时全面地对政策制定进行有效监督。

4.缺乏公民对官员的评估机制。

首先,由于对官员的考核一直是“官考官”,就形成了公务员“唯上”的工作思维方法,一个地方的各级政府的工作方向常常随领导人的变动或兴趣转移而变动。其次,传统的考核标准具有零散性、随机性特点,人为因素很大。再者,传统考核缺乏延续性。其中,最主要的是“民考官”没有得到重视,很少吸收公众的意见。

(三)参与渠道不完善

选举制度、听证会制度、制度、民意调查制度、与人大代表接触这些能够引起广泛参与的方式是我国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重要渠道,但是在很大程度上这些都只是一种形式,其具体功效还有待提高。而那些相对比较正式的渠道又大多是官方的,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严重不足。

(四)公民社会大环境的缺失

公民社会强调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国公民社会到近代才出现,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在高度集中的经济、政治体制下,公民社会处于缺失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社会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变化,市场和民主法治的发展,为公民社会的成长提供了条件。但是转型期的中国尚不具备公民社会完备的制度设计;组织化程度不高,一些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不强,还带有官方色彩;社会普遍的平等观念没有确立,对弱势群体及社会底层成员的歧视依然存在;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对权威服从甚于对法律的敬威等等。

三、转型期完善行政监督体制下的公民参与的路径选择

针对目前中国行政监督方面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必须寻求解决的办法,转换和优化行政监督机制。

(一)培育公民参与意识

培育公民参与意识,首先,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的政治生活,民主建设过程包括公民参与的发展缓慢,从领导阶层到一般公民。都在不同程度上轻视公民参与。随着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我国公民主体地位和意识不断加强,公民越来越注重和保护自身利益。越来越多的公民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影响那些与他们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并不断要求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获得发言的机会。对公民的这种思想意识要积极引导。其次,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自身素质。“一方面,通过教育的途径,从小培养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兴趣和习惯,是政治成为其生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教育人们认知政府的法律、制度,并且学习如何实际操作这些制度。”通过培育,使公民具备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等现代观念。

(二)完善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1.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

第一,注意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强化监督主体的独立性。针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协调的弱点,应该建立简化的行政监督体制统一的领导机制。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行政监督机制完善也应该以此为目标,要进一步调整监督体系,对监督主体功能重组协调,依法建立立体的社会监督网络。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社会组织、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党的监督这些主要监督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各种监督主体形成合力。要明确每一种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具体规范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总理在谈到民主监督时借用了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的一句话:我们要自觉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经常地听取派和党外人士的意见,也听取专家学者各方面的意见。最重要的,是听取民间的意见。

只有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为此,应该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提升其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是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并只对上级负责,不受行政部门的约束。要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充分的自,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而不至于受到其他权力不合理的干涉,影响监察效果。建立相对独立监督机构后,要把该机构作为整合整个行政监督力量的统一领导机构,由它统一组织、管理、协调和指挥各种行政监督力量。这样就可避免监督主体多、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力量分散的缺点,形成一股强大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应。

第二,加强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公民监督是我国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通过举报、控告和检举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侵权等行为,公民还可以通过等渠道实行监督。从我国近年来反腐败工作实践看,监察机关办案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群众举报。这说明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却对政府的行政工作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平常的百姓对政府的工作进行同步监督,就会使行政机关人员心无旁鹜地投入本职工作中,无暇顾及不必要的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杜绝事件的发生,从而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效率。

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以其置身于事外而具有公正性。它以其信息传递上的公开、迅速、广泛,对监督客体产生巨大的政治压力和效应。马克思称新闻舆论监督为“第三种权力”,足见其重要作用。

强化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对滥用权力者和腐败者及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进行揭露和曝光,将其错误和罪恶公布于众,产生全民公审的威力。让社会各界的群众积极参与行政监督活动,通过不同的渠道直接监督政府行为,使其依法行政,帮助政府纠正工作失误,预防失职、擅权、腐败现象。

2.健全行政监督法规,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

要保证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现,使公共政策更加合理科学,避免和减少重大的失误,就应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将公共政策过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健全法规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行政监督工作既需要基本法规,还要制定各类行政监督机关组织法;既要制定实体法规,还要制定行政监督程序法。统一立法,尽快制定一系列互相配套、覆盖范围广、操作性强的法规体系。要明确规定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三项内容,并把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作为重点。依法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行政监督主体监督职能的行使,必须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

3.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公民参与监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加强决策层和社会各阶级的联系,倾听社会的呼声,反映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没有政务信息的公开,就没有社会大众的知情权的落实;而没有知情权的落实,参政议政的权利的行使也就无从谈起。在不危及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以便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上开始进行探索,并取得较大的突破,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要采取相应对策加以解决,要实现政务公开法制化;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技术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化的义务主体范围,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

公民参与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一个过程,它同时也应该表现出一种结果。公民参与只有以能够让他们看得见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让公民行使权利,才是真正的民主。只有民情民意被尊重和重视,才能最终保障和调动公众参与政务及一切社会活动的积极性。我们不仅强调要保证公民的参与权,而且还要保证公民的有效参与,即公民参与后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参与的作用。要确保公民参与有实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参与代表的选择应更具有科学性。二是明确公民参与的权利和义务,让公民理性参与。既明确参与代表调查研究和收集信息的权利、与主管部门沟通协商的权利、调查研究和意见表达受保护的权利,又明确其遵守国家法律的义务。三是有序参与,规范公民参与程序。通过制定必要的规定、办法,使公民参与有章可循。四是尽可能多地安排交流对话的时间,使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

以往的行政监督体制偏重于权力运行后果的监督,而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相当薄弱。实践证明仅靠事后监督,无法彻底解决政府及职能部门出现的日益严重的腐败和渎职现象,而且事后监督只能应付既成事实。要防止重大决策的失误,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必须由目前的事后检查;惩戒为主的监督,转向注重行为因果、事件始终的全过程监督,建立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机制。不仅要对行政决策行为的可行性的监督,而且也要注意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做好事前的防范性监督、事中控制性监督和事后的查处性监督,真正实现把问题禁于未萌,把恶果止于未果的最佳监督功效。

4.建立和健全公民参与对官员的评估机制。

科学的评估体系,有利于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在对行政官员绩效考核时,要吸纳群众的意见,要把群众意见、“公民满意度”作为考评干部的重要砝码。一个地方的民众,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水平最有发言权,以多数人的立场对被评定者予以观察评价的话,可获得对被考评人更客观、真实的评价。对官员的评估一旦有了足够的公众参与度,就会使政府公务员变“唯上”为“唯民众”。

当然,让民意成为导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民意表达的程度与对公共决策施加影响甚至形成压力的要求,显然还相差甚远。这是因为我们传统的政治文化中“官威不可犯”之类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非一朝一夕所能改变的。但是,社会在不断进步,人们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民意的评价将越来越重要。公众声音的充分表达,不仅有助于纠正行政决策的错误,而且还可以强化公众的民主和参与意识,培育一种健康的政治文化,因此,必须重视行政发展的民主价值取向,干部考察工作要注重运用民主这个武器,坚持走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

(三)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实现监督形式的多样化

近年来公民参与政治的渠道主要有:通过选举人民代表和推荐政协委员的方式参与政策议程,党和政府开设的来信来访、领导接待日、各种不定期的座谈会等渠道。还有听证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民意调查制度、公示制度、旁听制度等,也已成为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但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能够直接参与的机会太少,很大程度上来信来访、领导接待日这些活动只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克服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的作风、塑造党的形象而开设的。可见,真正能够吸纳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渠道还需要拓宽,已经形成公民参政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监督形式的多样化就是要实现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察结合、主动监察和被动监察并举。特别要拓宽自下而上监察的途径,加强主动监察。自上而下的巡察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这种监督方式不仅可以加强监察官的权威,排除政府部门和地方官对监察工作的干扰,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和揭露官员的贪赃枉法行为,防止腐败蔓延。通过派员巡察的方式,主动获取监察情报,及时发现行政偏差和失误,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有利于克服坐镇接受检举的被动监察局面。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工作主动性,尤其应该建立常规的主动监察制度。实行常规主动监察可以促进廉政,同时也可以促进勤政。

(四)积极营造公民社会

营造有利于我国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为公民参与创造良好的政治心理背景。一般来说,有利于公民参与发展的文化氛围有:一是普遍的平等观念;二是广泛的自主意识;三是强烈的责任感;四是法制原则。为此,必须克服传统政治文化造成的参与中的冷漠和急躁情绪,积极培育公民参与所需要的适度、理性的心理背景。培育公民社会向着理性、自主、自治、自律的方向发展。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3

高校管理包括教学管理、后勤管理以及行政管理,而行政管理在整个高校管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试论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高校的行政管理是相对于高校教育、科研活动而言的辅助性的但却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相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研究人员而言,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从事非教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行政机关,其成员是各级各类机构的管理者和执行者。目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弊端,如机构膨胀,人员臃肿;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行政管理人员服务意识不到位;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行政权利挤占学术权利等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要大力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坚持以德行政,对实践三个代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一,高校的行政管理做到坚持以德行政,可以强化高校民意识,使学校的行政管理以教师、职工、学生等的意志为核心,可以理顺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以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效率,促进学校发展。其二,以德行政包括行德政和施德数两个方面。 行德政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中公仆要求的体现。它要求管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管理者特别是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干部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行政竹理能力和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善于、熟练地运用现代化办公方式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只的这样,才可能在实践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完成好管理任务。 施德教是用新型的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全体社会成员,提高全社会的道德素质和文化水平。因此,在施德教过程中,要把对教师、职工、学生的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作用,以先进性带动广泛性,又通过广泛性进一步推动先进性,使高校的整个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新境界。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自改革开放,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那么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通过对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结构的研究,发现要实现政府治理的完善,必须与当前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相适合,建立协作型的政府治理模式。 论文关键词:社会经济结构;协作型治理 1 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新中国建立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变化:在所有制结构上,私有制经济已取代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且私有制的比重还在进一步提高。在收入分配结构上,已形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格局。在阶级阶层结构上,已形成了“金字塔”型,新资产阶级兴起,工农大众弱势化。在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上,高速度带来了高能耗、高污染,使GDP的增长大打折扣。在内外经济关系上,我国国民经济正面临着日趋附庸化的严重危险。 经济的变化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从组织到地区,到整个社会的资源整合方式进行由总体性社会向分化性社会的转变。各方面的利益被充分的显现出来,利益主体多元化。当前我国的社会结构。已形成“五大等级”“十大阶层”的“金字塔”(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调查报告),人们被分化成了不同的阶层,即使同一阶层的人们之间,利益需求也不完全统一,个性越来越明显,社会的复杂性也随之增强,正在由统一向分化转变。我国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乃至性质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隶属于国家的管理型单位变为利益型单位,中心任务则更多是满足成员需要及谋求组织自我发展。整个社会整合正在由行政性社会整合向契约性社会整合变革,市场中的契约性关系,以及建立在契约性关系基础上的商会、行业协会等中间组织,都在整合经济活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社会自主性的增强和结构的分化,要求政府必须尊重市场经济的发展,注重社会力量的发挥,以契约为基础,运用与社会组织、公民社会合作的协作型方式整合社会资源。 2 建立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协作型政府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通过政治手段的倾向对于其他领域的强势统治开始相对弱化,中国政府职能从改革前的以政治职能为轴心整合经济与社会职能,经过改革推动的以经济职能为轴心整合政治与社会管理职能,转变为现在正在展开的以社会管理职能为轴心整合经济与政治职能。政府的职能更多的是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治理手段,也发生了变化,将由政府治理模式传统的管理型向现代的协作型方向发展。其中有几个关键点是值得注意的:首先要彻底转变政府职能,从经济领域弱化出来,就必须加强市场自身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完善了,政府自然就没有干涉的空间,政府职能的转变就会彻底。其次,政府要改变垄断的行政模式,强化社会自治的能力,采取和社会共同管理的方式。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个人权利为基础、以民间组织为主要特征的“公民社会”逐渐兴起,他们正在承担着具体的、专业性的社会管理职能。而政府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利用社会力量,向协作型治理模式转变。 笔者认为在具体努力上要培育或完善实现协作型行政的基本要素: 2.1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由单项制度的安排转向以结构性改革为核心的制度创新阶段。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发展的不平衡,市场经济完善,一方面要求实现政企、政资分开,减少行政的直接干预,使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不断要求有效地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既要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和规则,又必须在西部大开发中实行有差别的区域政策。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5

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力地推进了我国行政管理的民主化进程。

(一)我国经济管理的民主化。经济管理民主化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课题,业已取得重大成果。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就指出:要“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他把经济管理民主化作为党和国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实行我国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是在对以往旧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深刻和痛苦的反思中得出的科学结论。新中国建立以来,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曾经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过积极的作用,对新中国迅速恢复战争带来的严重创伤,建立起新中国独立自主的现代化的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体系,是功不可没的。但是,旧的行政管理体制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的严重弊端,以及权力过分集中带来的严重作风,使企业事业乃至农村等基层组织很少有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自,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智慧和创造精神受到严重压抑,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困难;同时,的日益严重也给政府的人民公仆形象带来严重的伤害。旧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取代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此同时必须实行经济管理的民主化。邓小平指出:“我想着重讲讲经济民主的问题。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现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2]我国放权的基本内容就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农村、企业事业、街道等基层放权,向人民群众放权,使地方、企业等基层和人民群众有必要和充分的生产经营自,“让他们参与管理,实现管理民主化”。[3]这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20年来我国先是在农村,而后在城市进行了波澜壮阔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正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开展的。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了广大农户有生产经营自,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在城市逐步实行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保证企业等基层单位充分行使生产经营自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都同行政体制改革密切联系在一起。这是中央向地方,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向农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下放权力的一场艰难的行政体制改革。改革保证地方和企业等基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经济民利,实现经济管理的民主化,从而充分调动了地方、企业等基层和广大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使国民经济在农村和城市都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国家稳定安康。20年来,我国这场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改革应当说已经取得重大的成就。

(二)我国行政管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行政管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业已取得可喜的成绩。

首先,我国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决策,不仅在国务院系统本身需要通过民主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提交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讨论通过。其中包括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此外,还包括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如长江三峡工程等。在各省、市、自治区,地方的国民经济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问题,同样需要提交本级人大讨论通过。其次,即使在国务院本身,各个部门需要起草一些新的行政管理制度,一般要有国务院几个部门牵头,同时还要有全国人大、中共中央以及人民团体的有关部门参加。这些重大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就是广泛发扬民主的过程,本身就是体现民主决策的精神。

(三)人民群众广泛开展参政议政活动。按照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规定,由各级政府依法提供渠道,使我国人民群众的参加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渠道日益增多。一是,对于政府行政管理活动,包括对于行政管理中的决策、决策实施等,特别是关系自己和自己所在社区利益的管理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是自己直接向政府机关反映,有的是通过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向政府机关反映;二是监督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于腐败和现象进行批评斗争直至诉诸法律;利用宣传舆论工具,监督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行为等。三是由于政府机关纷纷采取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等现代管理制度,使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更宽广起来,也更有利于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四)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邓小平指出: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4]我国基层民主管理,从80年代初期已开始形成比较稳定和较有民主管理权力的制度,而后一直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1997年9月12日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我国在农村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推进村民自治,实行村务公开。在城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根据国家《企业法》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了企业和车间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单位领导人,民主决策企业单位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在城镇,认真发挥居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作用。

总之,经过20年的改革,原先由政府机关代行的基层单位的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管理权力,现在已经移交给基层单位自己行使。换言之,国家已经将基层的自交给基层单位及其职工群众行使。

(五)政府机构经过了四次改革。精简机构是保证实现行政管理民主化、经济管理民主化的组织基础。20年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政府机构正在形成。

邓小平把权力下放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个重要内容,把精简机构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三个内容,他说:“这和权力下放有关。”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示了机构改革的深层次原因。只有精简机构,才能够使中央向地方、政府向企业事业等基层和劳动者群众下放的权力真正落实,经济管理民主化才能够真正实现。

20年来我国加快了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目前,我国已经进行四次政府机构的改革。四次机构改革共同的基本原因,都是因为中央权力过分集中,各级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严重、效率低下,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以及国家财政负担沉重等问题。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四次机构改革促进了政府机构不断精简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政府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把企业生产经营自切实交给企业,把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力从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机关包揽逐步转交给市场,把原来政府机关对企业直接行使的众多经济管理权力转交给市场,即使仍然需要政府对企业行使的权力,也主要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采取间接的、经济的手段为主,同时,辅助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现在已经大体形成“市场引导企业,政府调控市场”的总格局。

四次机构改革也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机关本身的精简。据中央编办介绍,1982年机构改革,以精兵简政为原则,大幅度减少了政府部门的数量,以及政府部门内部司局、处、科的机构数量,减少了各级行政领导副职的数量和在编人员数量。国务院所属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从99个减为61个;省、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从50—60个减为30—40个,直辖市机构稍多几个;行署办事机构从40个左右减为30个左右;县政府部门从40多个减为25个左右。在人员编制上,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人员从18万人减少为12万人。县机关工作人员约减少20%,地区机关精简幅度更大。机构改革也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建设,如领导干部平均年龄均普遍下降,部委级领导从64岁降到60岁,司局级从58岁降到54岁;同时打破了实际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1988年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扩大国有企业自呼声日高的状况而开展的。这次改革着力于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由72个减为68个,机关人数减少9700多人。由于1989年动乱发生,这次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1993年机构改革,面临着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的迫切要求,这次机构改革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由70个减为59个,机关人数由3.67万人减为2.92万人。

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通过“拆庙搬神”,大幅度精简了政府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数量,从而为政府机构转变职能创造了条件。改革进展顺利,实现了预定目标。国务院组成部门从40个减少到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1/4,移交给企业、社会中介和地方的职能200多项,人员编制总数被减少一半,机关建设和工作作风出现了新的气象。这次机构精简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进展之快,引起全世界关注。1999年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也将在全国开展。从中央到地方的800万人的公务员队伍,将在2001年底以前精简到400万人,同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各级政府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正在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将要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决裁减冗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二、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取得很大进步

(一)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政府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基础。政府管理是否科学,首先看行政管理的目标是否对头,管理的方式是否正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重新确立起“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即坚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和开放的正确方针。应当说,二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工作一直坚持了这样一条正确的路线前进,这是一条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科学管理的正确路线。这是我国行政管理能够实现科学化的基础所在。

政府行政管理要实现科学化,就要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来进行,要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邓小平指出: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要“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随着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的正确认识和定位,以及经济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实行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不再包揽企业事业单位具体事务,企业等基层单位拥有了经营管理的自。在管理国民经济方面,政府主要职能是在于通过市场引导企业,政府规范市场;搞好宏观调控,搞好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二)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和稳定三者的关系,这是行政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任务。20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始终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发展经济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始终坚持正确处理三者关系,明确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关键,发展是基础。“发展是硬道理。”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搞好社会稳定,搞好改革开放,从而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并且按照现代公务员管理办法办事,这是实行行政管理科学化的人事保证。邓小平指出:“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确实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他重视精简机构必须同人事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他还指出:不能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年轻、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选人要选好,要选贤任能。”他说:“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的情况,做出适当、明确的规定。”他强调要加强监督,防止和克服作风和腐败现象。

20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机关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按照“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标准选拔公务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普遍建立、健全和正在逐步完善公务员制度,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三、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20年来,我国在加强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上迈出了重大步伐。邓小平一再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也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把行政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邓小平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同志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健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惩治腐败、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如环境保护法、教育法、体育法、国籍法、统计法、科技进步法等行政管理法律,并且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国务院颁发和施行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加快了行政管理立法,特别是经济管理方面的立法。截止到1996年9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先后审议通过了300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700多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4200多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在这一批法律法规中,有相当部分是十四大以来制定的。到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文化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颁布和执行,使得广大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可以和政府机关“对簿公堂”,“民”可以告“官”。这体现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人人平等。这些法律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化解基层和群众与政府机关之间的矛盾,密切相互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强化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法规;有利于维护社会基层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清除政府机关中的和腐败分子;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各级政府机关通过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民利和主人翁地位,保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人民公仆的身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与此同时,国家加强了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了执法工作,使公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例如,1989年国家颁布了《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民”可以告“官”的权利,1994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构成、范围、方式和计算标准作了规定。自此之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1995年已达到5万件左右。许多群众通过诉讼,依靠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打击了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

我国将继续加快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进程。一方面,我国将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的法律体系的建设,使每一方面的行政管理都能够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我国各级人大将加大法律的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能够认真遵守已经建立的各项法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四、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正在逐步推行

20年来,我国行政管理的现代化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首先,我国政府在进行国际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中,广泛采用现代国际经济管理惯例办事;同时,也采取现代国际通行的有关行政管理做法。当今世界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日益迅速和广泛地融入世界大市场经济之中。邓小平指出:“至于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的效率,资本主义国家在许多方面比我们好一些。”在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经验,学习外国有益经验,以提高我国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效率,尤其必要。这不仅在我国参加世界市场经济的活动中需要这样做,而且在进行国内市场经济活动中也需要这样做。唯此,我国经济才能够走向世界,才能够不断开拓世界经济大市场,才能够加速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

20年来,我国已经加入了数以百计的经济管理国际惯例(包括公约、条约和规章等),其中包括参加联合国制定的一些公约、条约和规章。同时已经与许多国际组织以及许多国家订立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方面(例如,企业跨国投资、多国企业合资办厂、海关管理、对跨国公司人员征收所得税等)和双边、多边协议。我国已经按照经济管理国际惯例处理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及其案件。同时,我国正在与欧美等多国谈判,努力争取恢复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缔约国地位,使我国成为世界经济大舞台中的重要一员。这些充分表明我国在经济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实行管理现代化的坚强决心。

在国内,我国按照国际惯例引进国外和境外资金,欢迎外资来华投资、举办各种企业,并且正确处理与外资独资、合资中的经济纠纷及其案件。同时,在办理外资、合资企业的开办、注册、税收、进出海关、工商管理等方面,沿海一些经济发达的对外开放省份,正在按照现代国际管理办法办事;我国一些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时间比较晚,这些地区的政府也在努力学习,努力按照现代国际管理办法办事。

其次,近几年根据我国现实国情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些政府机构,先后引入了一些当今世界不少国家正在实行的行政管理现代化新做法。比如,推行了政务公开制、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竞争行业项目招投标制,以及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制等新做法。政府部门通过推行这些新做法,把本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期限、违规处罚办法、监督办法等向社会公开明示,规范行政工作行为,接受社会监督;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能部门,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把服务的内容、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完成时限、违约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做到承诺必践,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政府的综合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制,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取得基层、群众的信赖;竞争行业和有项目管理职能的部门以及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招投标制,真正体现公平竞争。对于那些社会和群众关注、容易引发腐败行为的政务工作,实行公开的原则,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依法行政。这样做有利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造就一批优秀的、淘汰一批能力差的,使公务员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有利于各级政府机构高质量、高效率地为人民服务;从而提高和恢复各级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各级政府纷纷更新办公设备,使用现代化行政管理的办公设备。例如,专线电话、传真、微电脑和联网等新形式。这就为加快国际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密切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管理上的合作,同时为密切我国政府机关与我国社会广大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和合作,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清楚地看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既包括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机构设置的调整;更重要的是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重大关系。政府要保证市场能够充分地发挥对于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作用;政府要规范好市场规则和市场秩序,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搞好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要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搞好社会福利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收入分配的合理和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等。这些方面的改革依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6.

[2][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135、282.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80.

行政体制论文范文6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比较丰富而庞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总体上看,主要涉及到政府职能、机构设置、政府管理和政府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问题

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在转变职能方面必须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2.创造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3.保护好环境和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与条件。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的责任。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长期的严重后果。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再治理恢复的老路。我们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4.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众必需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通过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要着力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提高自身发展能力。

(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

1.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是中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乡镇机构改革。2004年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根本措施。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思考和明确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对于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不能有太高要求,就是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不要增加。可以减,不能增,控制住规模。乡镇事业站所改革问题,七站八所,主要强调的是分类管理。要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2.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已经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三)关于完善决策、管理机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政府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坚持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前要着力健全五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二是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三是重大决策的事项听证和公示制度,四是重大决策的事项专家咨询评估制度,五是决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健全有效的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确保各项决策真正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保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政府管理创新,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和抵御商业贿赂渗透到政府系统。要按照“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措施配套、深入推进”的总体要求,把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尤其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确保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着力把握好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要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的具体职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关于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我们必须着眼于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中国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当前,要重点把握并研究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明确绩效评估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二是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原则,同时处理好上级评估、同级党委和人大评估、政府自己评估与群众评估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对公务员个人绩效评估中行政领导与群众评议之间的关系。三是努力提高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有效性,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行政问责制和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政风。

5.关于施政理念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善于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解决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发展目标,善于在基层群众的实践中总结发展的规律;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政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处理好的若干关系

1.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认真吸取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长期以来,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有一个误区,就是把政府机构改革等同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念要广泛得多得多。往往一谈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考虑的就是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准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政府机构改革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要把机构改革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另一方面,在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政府的职能和组织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3.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关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各项改革的联结点和交汇点,必然触及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触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也会关系到广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抓住机遇、大胆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又要保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4.借鉴国外经验与立足国情的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世界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优秀的文化和具有普遍性的经济和行政管理的经验学到手。但是也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照抄照搬。对外国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做法,我们要认真地进行分析,不要一概排斥,也不要照单全收。关键是要下决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分析多思考。归根结底,必须立足当代国情,立足世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