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例6篇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1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3 年已经在化学化工学院等六个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博士研究生“申请 - 考核制”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试点学科生源数量大幅增加,生源质量显著提升。因此,根据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 2013 年 3 月 29 日《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改革招生选拔机制,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 - 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力的考察”精神,我校决定在 2014 年继续对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进行改革: 在所有的理工医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类学院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

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 138 个学术型专业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65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招生数,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另有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计划和 “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 (以下简称 “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 )共 45 名左右。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经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三、报考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4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 2 )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 、 2014 年教育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招生简章;

6 、 报考我校 “ 申请 - 考核制 ” 学院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报考条件,还须同时符合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7 、在职考生报考要求: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博士生政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

1 、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 1 )普通招考考生:

2013 年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网址: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2 )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专业)的考生

2013 年 12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0 日。网址: 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 3 )报考费每人 160 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 、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普通招考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考生须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报考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的学科的考生须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 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 201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 本人自述 ”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 2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 4 )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 5 )身份证复印件;

( 6 )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 8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 9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 报考条件 ”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10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笔试前提交)。

( 11 )实行或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 、取得 “ 直接攻博 ” 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取得 “ 硕博连读 ” 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6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普通招考 ( 不含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 ) 考生请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 至 3 月 21 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 kszx.xmu.edu.cn )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五、资格审查

1 、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 、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网上通知。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的入学考试

普通招考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 、 B 、 C 、 D 、 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考试中心网站( kszx.xmu.edu.cn )。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4 年 3 月 22 日(星期六) — 23 日(星期日) ,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24 日上午 ,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 、复试

我校将于 2014 年 4 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 3 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 ( 2014 年 4 月中下旬至 5 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 : 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 “ 硕博连读 ” 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选拔方式

我校 2014 年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作为“申请 - 考核制”试点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研究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此外,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将拿出部分名额进行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 申请 - 考核制 ” 招考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方式方法如下: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学院(系)提交其“申请 - 考核制”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网上报名要求见第四款 “ 报名 ” )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系)招生领导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实行“申请 - 考核制”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各试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 申请 - 考核制 ” 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相关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 “ 申请 - 考核制 ” 的学院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的《厦门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4 年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教育博士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12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 “ 三助 ” )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 “ 绿色通道 ” 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制定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并及时公布。具体办法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 xsc.xmu.edu.cn )或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zs.xmu.edu.cn )。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请随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zs.xmu.edu.cn )。

十一、住宿条件与费用

1. 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和海外教育学院的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 3645 亩,距校本部 34 公里 ,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 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二、 其它

1 、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 2014 年 6 月 10 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 、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3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均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

4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 - 2188888 传真: 0592 - 2180256

E-mail : xmuzs@xmu.edu.cn 网址: 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0592 - 2184166 传真: 0592 - 2184117

E-mail : kszx@xmu.edu.cn 网址: kszx.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2

同济大学 2018 年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试点项目招生简章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 号)精神,根据《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沪教委高〔2014〕39 号),我校 2018 年拟面向上海市招收攻读医学博士学位与专科医师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4 名,其中临床医学招收 22 名,口腔医学招收 2 名。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本项目的考生除了必须满足我校 2018 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医德医风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含口腔医学)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已进入同济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且 2018 年 9 月入学时在培训基地培训者。对于 2018 年应届生,2018 年 9 月入学时须已进入同济大学附属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4.在校期间学习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优秀,对临床技能和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临床和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招生类别和培养方式

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网上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学科专业(报考时可参考报考学科专业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的对应关系和相应招生院系招生情况,详见附件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各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和招生导师详见《同济大学 201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每天 0:00-22:00。报名考试费:250 元。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yjszs.tongji.edu.c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专博专培”),同时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上传下述材料:

1)报名照片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照, JPG 格式,150×200 像素,大小 30K 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硕士学位证书历届生须上传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上传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hsi.com.cn 上申请,收费标准为 2 元/份),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代替学位证书。

3)申请材料按照下面“申请材料提交”中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合并成一个不大于 25M 的独立 PDF 格式文件,压缩成 ZIP 格式文件,在系统“上传申请资料”处上传。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确认提交。然后,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缴费前请慎重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缴费后,打印《同济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申请材料提交 1)《同济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 (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SCI、E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 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同济大学 2018 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报考登记表》(见附件二);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由培训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培证明”,该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添加封面和目录后,请申请者将材料用 A4 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 EMS,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三。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3.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审核和考试。

2)材料审核医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及英语初试情况设定英语成绩合格线。考生英语初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进入材料审核环节。学院将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组将根据考生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和科研工作、学术成果、专家推荐、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口腔医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材料审核成绩优秀的考生将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初试考核选拔,选拔通过者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

4.初试初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对象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初试成绩,学院从初试者中选拔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1)初试考核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医学院的初试仅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在复试阶段组织;

2)初试考核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

3)初试考核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4)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复试复试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资格复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核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分数线。

(1)复试内容:医学院为:专业基础课(科目 2)+ 专业课(科目 3)笔试,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 200 分,具体包括综合面试 100 分,导师组评价 100 分;口腔医学院为: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 2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 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 100 分)。

(2)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四、录取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五、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 2018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时必须已在同济附属医院进行专科医师培训。

六、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

七、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再报名。

八、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3

“就此问题我们马上开会,把每个科研组成员叫到一起,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们知道一些,我们协调过……”

“有些细节情况,可能存在误会……我们会和对方沟通,向他们了解情况……”

入冬第二场雪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副所长边宝林与本刊记者做了上述谈话。他所指知道一些并协调过的,是一起有关中药研究所涉嫌“科研造假”的指控。

受河南省一家制药企业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承接了一单名为“复方毛冬青”口服液的中药制剂研发任务,但耗时5年未能成功。在项目科研组递交给新药评审部门的送审材料中,出现了更换处方、签章混乱以及材料不实等问题,导致官方审定连续3次未能通过,不得不以撤审告终。

围绕此事,最近4个月间,河南那家制药企业满世界递材料,宣布中药研究所存在一起“最骇人听闻的‘科研造假’事件”。这在中医药界搅起不小的波澜。

中药研究所是中国中医科学院下设的13个分支机构(独立法人)之一,而中国中医科学院直属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为副部级编制的综合性中医科研机构,在业界享有极高声望与地位。该所的“复方毛冬青”项目课题组,受该院副院长黄璐琦领导。黄是中国中医科学院5位副院长之一,同时也是中药所的所长和法定代表人。

波澜

“不能说所里不重视。我们开过多少次会啊,(会议内容)主要就是这些情况是怎么出现的,是技术的问题?管理的问题?分清楚问题,还有怎么处分,都要开会的。”屡屡与会的王智民说,“我们所里,包括黄所长的意见……要追究责任,该开除的就开除……就是判刑也够了。”

王智民是“复方毛冬青”项目课题的药学实验(质量标准)部分研究负责人。正是他负责的这部分实验申报资料,在新药评审环节3次落马。这使他迅速成为委托方企业口中那“严重不负责任的科研败类”。

相比之下,王智民对待问题的态度要平静得多。过审失败,他认为企业必须要有勇气面对此事。

“全国药监局,有2万多个药,退审的多了,因为原来的规矩跟后面的规矩都不一样了。自动退审的就接近1万了。不合格的、被枪毙的也多了。做新药就是高风险嘛,要风险得起,”他说,“这让我更坚信了,以后更不和企业合作。咱们脑子不在那些方面,不懂那些东西,就是做个学问,发个文章。”

1964年出生的王智民,在中药所里担任中药化学与质量研究中心主任,除了是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发改委等部委的专家,他还是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及中药方面的国家新药评审委员。在中医药界,这已经是见顶的两个“帽子”。而如今,这位资深专家却成了被人锁定的检举目标之一。

中药所内部也在紧锣密鼓寻找对策,其中一项内容,是尽快落实“责任人”。

得到证实的是,目前被追究责任者名叫王维浩,一位拥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女士,曾是中药所的研究生,现在王智民担任主任的中心工作。在王智民的负责下,王维浩与另外3位同事一道组成“毛冬青”药学质量标准实验小组。

“这些孩子们,没有经验,他们不是做新药开发的,”王智民说,“包括王维浩同志,她也是第一次做药,从没做过这个。”而在接手河南药企委托中药所的“毛冬青”项目时,他曾对企业方夸口,这类项目也就是玩玩儿。

第一次退审后的若干年里,这些同时又都“有自己科研工作”的“孩子们”,在“毛冬青”质量标准的原有实验基础上,一直做着修修补补的、对于结果没有什么根本性改观的工作。

本刊记者无法联络到王维浩。三审全部未过,委托方不答应。中药所里对她进行了点名批评,并且给予记大过处分。除了她,再无别的人受到处分。面对这种“一身背”的处罚,据说是因为整起事件最先起因是在她身上,是她那儿一直在补实验。

“现在所有的责任都让她担着……现在都拿着这个孩子来……万一要逼出事来,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弄?”

河南药企递送的检举材料,中国中医科学院的院长们是人手一册,更上一级单位卫生部的官员也不例外。“压力太大,我就走人了呗,大不了不在国内呆着。我的孩子、老婆都在国外,呆了10年了,都是绿卡。”王智民把“走人”看作是另一种承担责任的义无反顾,“如果真是事情弄得太大,大不了走人……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吧。”事端

5年前,河南商丘福源集团下属的天工药业公司,出资购买了一个医院制剂――“复方毛冬青”的专利,为此成立商丘福源毛冬青科技开发公司,全权负责药物研发工作。

毛冬青开发公司并不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技能的制药企业,负责人不懂新药研发。他们在全国范围内筛选一番,找到了“牌子大、专家多”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2004年7月,毛冬青开发公司与中药所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将毛冬青项目的药学、药效学、毒理学实验委托给中药所。受此委托,中药所需要提供三部分试验的临床前申报资料。中药所所长黄璐琦在这件合同上签了字。

一年后,毛冬青公司拿到了中药所提供的第一套资料,向河南省药监局进行新药临床申请。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之后,指出项目的工艺、质量控制和稳定性原始试验资料与申报资料不一致,不是缺少必须的记录,就是实验的原始记录被随意更改。

首战触礁,双方又确定重做实验,但申报地点被改在了北京。2007年,福源集团在北京注册一家新公司,以便于在北京申报。但在此后,项目又遭遇两次撤审的命运。

北京药监局新药评审中心的审查记录,一次性开列出超过30个问题,指明该项目诸种技术性、程序性、环节上的弊漏,部分液相图还出现“打印时间、试验时间有改动”的情况。

“你的原始资料和实验资料要匹配啊,你愿意咋写就咋写,做实验的过程中也是随意更改。”商丘福源毛冬青科技开发公司的代表蒋成博说,“我们不能认你这个事情。”

2008年6月,中药所向北京药监局新药评审中心发函,表示造成如此严重的问题是实验操作人员“法规意识淡漠、操作不规范、研究周期长和人员变动所致,是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中药所宣称,对于这次重大失误,除了严明管理,还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还向评审中心承诺,将对相应实验进行补充完善。

知情人士透露,卡在过审环节,中药所立刻找人疏通,才使得药检系统内的人未将检出情况向上面“报告”,争取到重新完善和申报的机会。但是,在还没有完全摆平的时候,他们第二次将材料报上去,依然是问题一堆。这惹恼了药检的人,很快就把情况捅到了上层领导那里。而这,也让出面疏通的人下不来台,干脆就撒手不管了。

每一次撤审,蒋成博都会留下一套申请资料原件。细细梳理一番,他给中药所开列了诸种“罪状”。比如2008年以后的两次申报材料里,“毛冬青”的处方已经与在河南申报时的第一套材料不一致了。在毛冬青、

蓼大青叶、板蓝根、鱼腥草四味组成药材中,鱼腥草变成了金银花。他的矛头直指中药所--更换处方。此外,那些原件上,封页处的研究负责人王智民的签名,签法变幻、字迹不一;盖在上面的公章,也是大不一样、名称互异。

一叠课题组用于申报的高效液相色谱图上,被折起来的问题页码比比皆是,有一页上面,还带有粘着未落的一片小纸条。

“一叶知春秋,他们报给北京药监局的材料坏到了什么程度?”蒋提着那页图谱说,“这是个笑话,你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造假也造得天衣无缝一点啊。”

中国中医科学院内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描述了更为形象的图景。这位人士指称,毛冬青课题组在向北京药监两次申报时,第一次用的图谱是假的。第二次,所有图都是一个图。只在手工更改日期时,是用事先打印好的小纸片粘贴覆盖在相应日期上,再行复印下来。也许是由于材料太多的缘故,就那么一页,忙中出错,纸条还留在上面,“就给报上去了”,“有些图,上面改了下面没改,这儿改了那儿忘了改”。

残局

“毛冬青”项目的投资企业曾宣称,“复方毛冬青制剂抗病毒作用在同类产品中独占鳌头,且成本较低,市场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将成为我国中药制剂的典范并必将成为世界级的产品。”

然而这种宏伟蓝图式的畅想,由于中药所的屡次错误,已经黯然失色。

除了黄璐琦等所一级负责人,没有谁了解中药所最初为什么会揽下这一摊棘手的事务。而在中药所内部,持有异见的人是有的。王智民就不大看好这一次技术合作。

“这个项目,肯定是没法儿做的,不下大功夫,要制备出来,难度很大,要花巨额的钱。你又用高标准来要求,又用低成本来做,所以有些地方难免出问题。原来他们那个决断就是错的,就不应该接。”

“要做一个新药,得找一些有经验的人,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做,可不可为。不可为就不为。(新药)要立项的话,最关键一点就是处方能不能做,有没有可测指标。这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做任何结论性建议了。”

然而,根据2004年10月出具的一份证明来看,中药所事实上对于“毛冬青”项目可不可为,应该是心中有数的。如证明上所述,中药所对毛冬青开发公司提供的23个样品在组方的配伍、剂量、不同工艺优化等方面进行筛选实验,找出了最佳组方和提取工艺,“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即使是在2008年,经过两次撤审波折,中药所仍未打退堂鼓。在致委托企业的函中,他们主动致歉,提出会“端正态度,认真仔细地对原来的试验进行复核、交叉审查,完成申报资料及原始记录的整理与完善”等补救措施。合作的诚意溢于言表。

但这些事情,在王智民那里都被列入“不知道”序列。据他介绍,所里接了这单业务,然后又交给他中心下面的人做,自己被置于全然不知情的位置――除了最初和他打过的那一声招呼外。

“我没有负责,一直没有负责。我们单位的人……是下面的人直接联系的。他们委托一个实验,很简单,说给你们一个东西,做吧?那我说,你问问他们有没有时间,有时间就做呗。我只能这么说。小孩嘛,没经验,他们就接了……”

在化学成分研究与药品标准研究等药学部分的申报材料上,没有负责的王智民,名字却被印在上面,那一框的标注,是“研究负责”。每个版本的签名,尽管字迹多样,但王智民并不否认,这是他认可的。

成了研究负责人,是因为项目需要一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人签字,而下面具体做实验的人,只有中级职称。这种情况下,事情就落到了他头上。

王智民亦未回避一个事实,即那些签名有一些的确不是出于自己的手笔。没有参加实验,也没有事先审查预申报的记录材料――也许是来不及审查的缘故了。

“好像是我在外面出差,他们就替签了。是我授权的。当主任,没办法啊。所以所里面所有的东西,我只是参加,他们之间的情况,我都不怎么清楚,因为与我没有关系。”

残局难收。中药所的副所长边宝林,几次提出自己可以赶赴河南协调此事,但河南药企没有答应。他们点名要求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兼中药所所长黄璐琦出面谈判,其他人一概不认。

本文截稿时为止,谈判尚未敲定。黄璐琦没有回复本刊记者的采访请求。41岁的黄璐琦,199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是中药学专业博士。近年来,他还向中国工程院院士行列发起冲刺,但数度名落孙山。今年的院士增选,他曾得以进入二轮候选名单,在第三轮终审环节却被淘汰出局。

中国工程院医药工程学部的一位院士向本刊记者表示,黄璐琦落选,“正确反映了多数院士的意见”。而早在今年7月,毛冬青丑闻即在圈内传扬开,那时正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第一阶段票决前后。

对此,王智民率先做出了他的评判,“黄所长也是不做开发的,也是做基础研究的。他很忙,他那儿(离毛冬青事件)就更远。但首先受损害的是他,我是第二个……”

直面当事人

《南风窗》:委托方指控你们造假,您有什么需要说明?

王智民:造假是不可能的,这些都是学生,他们做不出来。我们专家看了一遍,那些问题不属于造假,就是有的胡来,造假哪会这样?太低级了,不可能这么低级。

有些是失误。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实验我没有参加,申报我都不知道。最后我都批评他们,我说你们怎么能这样?发现问题应该及时沟通。

确确实实里面有一系列问题……况且这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造假是没有的。如果是造假,那是有意编(造)的。但我们确实不会这样做,是无心犯错。

《南风窗》:委托方指控你们的申报材料有拼凑之嫌,要真是这样,不就是有意的嘛,还有无意拼凑?

王智民:拼凑不见得是造假。材料是一块儿一块儿的,拿过去,拿过来,就难免出现一些项目之间的衔接问题。把黑的说成白的,把没有的说成有的,没做这个说做了,那是假的。我们最多只能说是不规范。水平不够是水平不够,与造假是两码事儿。

谁也不愿意出这种事儿,这事就像个苍蝇一样,让人确实不舒服。但是,事情出了,有各方面的原因,有大环境的原因,有小环境的原因,有个人的问题,也有课题组管理的问题。

《南风窗》:您是研究负责人之一,对这件事情什么意见?

王智民:这是一个基本项目技术上的纠纷吧。我自己也有失察的责任。我应该安排―个经验比较丰富的人去。如果一开始就说重做,全部按新药标准重做,就不会以现在这个角度报上去了。他们说是我负责,我是百口莫辩。啥也不知道,你说冤不冤?

每一次开会,我也参加。我表态说,下面的学生,下面这些人,如果实验重做,我保证他们的仪器,保证他们的条件,现在这些钱,我们全部垫付。说没处分,这比处分更厉害,赔了夫人又折兵。

《南风窗》:您准备独力承担责任?

王智民:那有什么办法?相互之间不应该推卸责任。我是这样的处人方式。为什么我在科技界、产业界有那么多朋友呢?因为做人要义气。我一个农村出来的娃儿,能走到今天,首先一条,就是因为有朋友。

我的责任就是当时他们说做,我就让做了,很少管这个事儿。我是当主任的,下面出了事儿,肯定是脱不了关系的。

《南风窗》:所里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4

 

滨江中学自从开始办学的那一天起,就确立素质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并且把环保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向师生提出了“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校园”的整体要求。为响应诸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奋斗目标,2003年3月,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向全市中小学提出了创建“绿色学校”的任务。对此,我校积极予以响应,随后全面开展了以“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校园”为主题的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继2004年成功创建诸暨市级绿色学校以后,我们继续申报创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现将创建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汇报如下: 

一、继2004年成功创建诸暨市级绿色学校以后,我们没有停下脚步沾沾自喜,而是一鼓作气,继续创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我校及时召开了行政会议,经过讨论作出了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决定,同时向全体师生公布了这一决定,继续把“争做环境卫士,创建绿色校园”作为创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的主题,并向全体学生提出了“做环境的卫士、学习的主人、守纪的模范”的总体要求。学校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方案的制定、具体活动的开展和有关工作的协调。经过校长室的动员,全体师生热情高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 

二、根据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的要求,我们随后制定了《滨江中学创建绿色学校实施方案》,确立了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办法。《方案》对我校创建绿色学校总体目标做了如下表述:——大力加强校容建设,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好和净化工作,形成既具有浓烈的现代化教育气息,又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的育人环境;持久开展环保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用爱环境、惜资源的高尚情操净化师生的心灵,激励师生走向成功。 

三、我校近三年来不断充实环保方面的教育教学资料,以满足创建绿色学校的要求。购买了环境科学书籍及环保内容的录像带、光盘等视听资料;并拥有大量的网上资源。 

四、将环境教育渗入到各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在德育教育中,把环境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绿化、美化、净化校园,营造具有现代化气息和文化底蕴的育人环境,把争做“环境的卫士、学习的主人、守纪的模范”作为滨江学子奋进的目标。在自然教学中教育学生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到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这个地球才会永葆青春。在社会教学中引导学生领悟到,随着人类的迅速繁衍和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人类环境的恶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从而强化环境忧患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的历史责任感。 

五、全校性的环保教育活动搞得有声有色。以班级为单位,确定“五个一”环境教育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环保主题会,刊出一期环保宣传专栏(黑板报),开展一次环境调查活动,组织一次校外参观,落实一次环保公益行动。校园所有花坛由班级负责护养,学校还制成绿化标牌标语,以随时提醒师生。学校每学期作一次环保知识讲座,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环保兴趣小组活动,组织环保知识竞赛和世界环境日环保知识竞赛活动、“环保小报设计”比赛和“环保电子小报设计”比赛。组织学生参加诸暨市“我与环保模范城市”知识竞赛有三人获一等奖、三人获二等奖,本学期又组织学生参加诸暨市“环保杯”英语征文比赛(成绩尚未揭晓)。04年3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周”活动,2004年5月由校政教处、团委发起开展“讲诚信、别陋习、树形象”系列活动,并举行了千人签名活动。 

六、我校近两年来“三化”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成绩显著。校园绿化由校总务处组织实施,配备了专职绿化管理员,可绿化部位得到了充分绿化。在校园内建立了一些环保设施,如:在学校的各个部位都设立不锈钢垃圾筒;在设立了废旧电池回收装置;在办公楼卫生间安装了感应式自动冲水装置等。 

七、我校在节水、节电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一是配备一名专职水电维修工,随时检查维修,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二是对全校的饮水机,一律要求下班后切断电源,发现违者,予以罚款;三是教室宿舍的楼梯、走道安装节能灯泡;四是在学生中提倡水的二次利用,养成用洗脸、洗脚水冲洗拖把,冲洗卫生间的良好习惯。由于措施有力,用水量、用电量呈下降趋势。 

八、我校师生总数2000多人,每天产生的垃圾较多,对此我们的对策是:(1)垃圾减量化:教育学生少吃零食;食堂采购食品实现成品化和半成品化;配备1名清洁工,每天在校园里巡回收拾垃圾并及时运出校园。(2)垃圾袋装化:教师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的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定点放置,定时外运。(3)垃圾资源化:分出纸材料垃圾,塑料材料垃圾,金属材料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九、采取思想教育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在师生中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学校制定了《校园秩序管理条例》,要求师生员工均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爱护校园内的一木一花一草;少用一次性用品,不用一次性竹筷,不用一次性泡沫饭盒;节约一张纸、一支笔、一度电、一杯水,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刻乱画。学校采购处统一采购绿色产品,如岩峰矿泉水、无污染水果等;学校食堂不用一次性竹筷,不用一次性泡沫饭盒,不出售野生动物佳肴。 

十、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广大师生增强了对绿色学校理念的理解,掌握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 

认识到由于工业化带来二氧化碳增加,引发温室效应、全球气候变暖,造成海平面上升、南极上空出现臭氧空洞,因此世界各国均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认识到由于滥砍乱伐,森林面积减少,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引发严重旱涝灾害,因此要保护森林,扩大植被,保护绿色生态; 

认识到由于工厂大量废水排放,造成江河湖泊水源严重污染,导致大量鱼类、鸟类灭绝,导致人类多种疾病发生和蔓延,因此要珍惜水资源,减少污水排放,加强污水净化; 

认识到由于放任开垦、开采及基本建设,造成珍稀动物消失、生态失衡和环境恶化,因此要提倡珍惜每一寸土地,保护野生动物; 

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 

十一、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强化了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校园的绿化、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程度得到提高。近年来,我校先后获得了诸暨市文明单位、诸暨市卫生先进单位、诸暨市学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的称号。 

我校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严格对照“绿色学校”的标准,还存在不尽为人意的地方。值此评估验收之机,我们将听取领导、专家的批评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创建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精心打造滨中品牌,开创滨中美好的未来。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5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科目汇总

2017考博英语通用签约全程班【直播+录播】!!点击免费试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主要为学校统一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考试是指初试所有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命制试题、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划分录取最低分数线。复试具体安排由校内各学院组织实施。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的工作单位就业,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各学院负责具体事项组织实施。

1.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博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博士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导向,须公平、公开、公正地执行。

1.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博导的招生计划。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指导2名新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每位博导指导博士研究生(包含在读博士研究生)限额6名。

2.博士招生计划以学院、学科或博导进行分配、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院、学科或博导招生计划为参考招生计划,具体执行计划需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综合因素,调整学院、学科或博导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1.根据国家、四川省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具体情况,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施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复试外国语种限选英语语种参考。

3.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学制及奖助

第八条 学制、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1.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非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

2.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文学、教育学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数学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期内前3年缴纳。

3.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4年住宿(2人间)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3年住宿(2人间)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4. 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前3年奖学金参评资格,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3年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第九条 助学政策

1.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我校的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按月发放,每年共计10000元。

2.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博士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

3.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4.学校还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博士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不让博士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条 奖学政策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共设置有以下几种: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为每生3万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2.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共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3. 学校设有校长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为该生该学年应交学费金额。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4.学校设有励志奖学金。共两个等级,一等奖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在每年评审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报考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复试时须按规定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报考学科硕士生主干课程;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复试时须按规定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报考学科硕士生主干课程。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招生规定。

二、报名日期和地点

博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博士研究生须进行统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间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现场确认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楼二楼211室)。

三、报名手续

1.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规定的网站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登记表》。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⑴《报名信息确认表》、⑵《报考登记表》、⑶《政治审查表》、⑷两位《专家推荐书》、⑸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⑹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⑺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入学时交验硕士毕业证书)、⑻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⑼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⑽硕士阶段成绩单、⑾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⑿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⒀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士学历报考)、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研究计划、⒂体检表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80元。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资料,交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生报考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证明。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第七章 命题、初试

第十二条 命题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命题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包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生须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公布的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考试科目准备考试,如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请注明选择的选考科目代码和名称,不选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自行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学校不再寄送。

4.初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八章 评卷

第十四条 评卷

1.评卷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评阅。

2.查阅试卷规定。考生本人不准查阅试卷。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理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3.入学考试成绩实行网上公布,考生可以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成绩公布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

第九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方法包括初试完毕后复试或由学校划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后再复试,各学院可以自行选择,但需在初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成绩由各学院公布具体的单项成绩和复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 复试时间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安排,进入复试的考生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按学院规定时间按时参加复试。复试考生需带齐复试所需身份证、准考证、参与科研情况、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材料、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等,复试专家小组将对考生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复试成绩和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笔试、英语口语、攻读博士期间预研究计划等,各项具体的分值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同一学院须采用同一标准。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体检,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体检标准按照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审核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现实表现等材料。

第二十条 加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内容为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照初试业务科目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其中初试两门课总分200分,复试满分200分。初试科目中的外国语成绩只划定最低要求分数线,不计入初试、复试的总成绩。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导师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如有拟录取的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考同一研究方向且同一博士生导师的考生依次替补录取。如没有符合要求的替补考生,考生、博士生导师可以进行双向选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允许初试科目相同的一级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如调剂录取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将此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学科或学院,以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以下情况均不予录取:⑴初试单科成绩未达到全校统一划分的最低分数线要求者、⑵复试任一单项成绩不及格者、⑶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及格者、⑷政审不合格者、⑸体检不合格者、⑹报名材料未提供完备者、⑺报名材料信息虚假者、⑻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⑼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不具有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者均不予录取。如录取后(包括已经毕业了博士研究生),学校发现考生不符合国家的录取政策,学校可以在任意时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人事档案材料全部转到学校,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重新就业;需保留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协议和提供政审材料。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批准同意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正式录取。公示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下旬左右寄发。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持原单位的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博士研究生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博导、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学院联系。

2.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和打印、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信息。

3.博士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学校声誉。考生申诉和纪检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⑴学校纪委:电话:028-84760624,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邮政编码:610068。

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476069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68。

4.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在狮子山校区。

5.各学院联系方式以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6.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yjsc.sic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环保小卫士申报材料范文6

它是山西省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之一,原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重刑犯占罪犯总数的80%以上。然而近几年来,却有一些正值壮年、身体健康的罪犯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走出了监狱的重重壁垒。

2004年5月,一封举报信揭开了这其中的惊人黑幕――

全国一号案件:

监狱风暴骤起震荡山西

2004年5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关于山西临汾监狱干警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的举报材料像雪片一样飞到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转来了相同内容的材料。举报的内容非常明确:以临汾监狱的政委、党委书记王勇民为首的干警收受贿赂,将没有疾病的原判死缓、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

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引起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高度重视,该处决定利用专项检查之机,对临汾监狱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全面复查,秘密收集证据,寻找案件突破口。

6月21日,由省人民检察院监所处组成的初查小组,以指导“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的名义进驻临汾监狱,调取了该监狱2002年以来全部保外就医罪犯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经过5天通宵达旦的紧张工作,发现了诸多疑点,初查小组当即封存了相关档案资料。

6月27日,在初查小组的严密组织和全程监控下,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和临汾监狱联合对8名曾被保外就医的罪犯的疾病进行了异地复检,结果令人十分震惊:在8名罪犯中有5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其中两人竟然没有任何疾病――罪犯张勇,35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硬化(失代偿期)被保外一年,2003年12月以同样的疾病被续保一年,经复检仅为高血脂,无任何保外疾病;罪犯高喜生,26岁,原判死缓,2003年1月以肝肾综合症被保外一年,经复检无任何疾病。

罪犯的复检结果和侦查工作的初查结果,暴露出临汾监狱在罪犯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着大量的违法犯罪事实。7月30日,鉴于该案有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尚无确定的情况,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监所检察处果断以事立案进行侦查,并从全省监所检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7・30”专案组。

专案组确定了“通过审讯、调查,获取涉案干警犯罪证据”的侦查思路和“围绕监狱医务部门、狱政部门和分管领导三个环节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向,制定了具体的侦查计划,在对5名为罪犯违法保外就医的监狱干警、医务人员和6名与案件有关的服刑人员异地秘密关押后,侦查工作全面展开。案件首先在罪犯的亲属和服刑人员陈某、吕某身上打开了缺口,证实了他们曾向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及其前任张伟、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等人送礼行贿的事实。涉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嫌疑人浮出了水面。

接着,通过对保外就医罪犯原始病历的司法鉴定、大量书证物证的收集固定和犯罪嫌疑人的突破,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收受贿赂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为张勇、高喜生等6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事实大白于天下。

至此,山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监狱干警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违法为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犯罪窝案全线告破。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的一号案件。

当代天方夜谭:

健康重刑犯制造保外就医“奇迹”

张勇,祖籍山西霍州,1993年因盗窃罪被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后改为无期徒刑。

几年的监狱生活,张勇已度日如年,一想到还要在铁窗下度过漫漫余生,他更是痛不欲生。张勇知道要走出高墙的唯一办法就是保外就医,但他当时只有20多岁,又没有任何疾病,这种想法无异于天方夜谭,但他和他的家人却决心不择一切手段创造人间“奇迹”。他们运作的第一步是在1999年通过关系把张勇从北京二监调到了临汾监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办理保外就医。

调到临汾监狱后不久,张勇就求之若渴地打听别人“获保”的成功秘诀,并请手眼通天、和临汾监狱的很多领导关系非同一般的“大油”吕有来指点迷津。吕有来虽然觉得他这是异想天开,还是给他出谋划策,让他在狱政部门、监区医院和分管保外就医的副政委王勇民身上“下工夫”。

这个信息很快就传到了北京,张勇的全家立即召开了家庭会议,经过一番分析、讨论、研究后,一场精心策划、全家出动、分兵作战、各个击破“营救张勇”的闹剧就拉开了帷幕……

计划分内外两步,同时进行。张勇负责“内部”,要做的工作是装病和买通狱政科科长赵卫东。运作的任务是疏通关系、打通关节,和张勇里应外合。见过大世面、能说会道的二姐夫杨某某和三姐张某某受命担当此任。

不久,杨某某通过他在临汾的战友和时任临汾监狱副政委的王勇民拉上了关系。2000年年初,杨某某和张某某在临汾市区的一家高档酒店宴请了王勇民全家。在推杯换盏、酒酣耳热之时,张某某小心地投石问路:小弟张勇患有重病,是否能办理保外就医?见王勇民笑而不答,杨某某不失时机地送上了5000元的“见面礼”。

此后,杨某某和张某某成了王勇民家的常客,请客吃饭、赠送礼物这些老套路在王勇民身上很见效果,杨某某随便地称王勇民为“老王”,张某某和王勇民的妻子更是“亲如姐妹”。从2000年10月到2004年1月间,杨某某先后以向王勇民的女儿考上大学表示祝贺、向王勇民在保定学习表示心意等方式,送给王勇民15000元。

为了攻下时任临汾监狱监区医院院长张伟这个山头,张某某除了请张伟夫妻吃饭外,还在2000年11月亲自背着一个消毒柜送到张伟家中,令张伟一家大为感动。临走时,张某某还把5000元放在张伟家的茶几上。

接着,张某某又大展金钱外交才能,通过闫某认识了临汾市人民医院的护士长田某,通过请客送礼,临汾医院的一些大夫也跟着她的指挥棒跳起了“华尔兹”。

而在高墙内的张勇也是积极行动,2000年6、7月间,吕有来把他作为“在北京的哥们”介绍给了狱政科科长赵卫东,张勇在连声说“希望您多多关照”的时候,悄悄把一张3000元的存折塞到了赵卫东的手中。

2000年9月,张勇突然“病情严重”,住进了监区医院。在医院里他偷偷服用了其“干姐”田某(即上文提到的护士长)送来的“专用药品”,之后脸色变得蜡黄,还伴有轻微浮肿的症状。张勇的装病使得这场戏演得越来越逼真。

钱送到了,接下来就该收钱的人“替人消灾”了……

神话变成现实:

监狱干警敢把重刑犯送出高墙

2000年10月,在时任分管副政委王勇民的明确授意下,张勇被张伟“特别关照”地送到临汾市人民医院进行保外就医的疾病鉴定,无奈一纸“轻度脂肪肝”的诊断结论给了这些“热心人”当头一棒。张伟向王勇民汇报后王勇民指示:过几天再去查一查。但第二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尽如人意”。

关键时刻,张某某出面宴请张伟了,席间张伟告诉张某某:必须达到“肝硬化失代偿期”才能保外就医。

有了张伟的热心指点,张某某茅塞顿开,在她和田某的一番“运筹帷幄”下,临汾市人民医院在对张勇第三次鉴定时开出了张勇“肝硬化并腹水、胸水”的诊断意见书,这样,张勇的“病情”便在一个月内由“轻度脂肪肝”成功地“恶化”成了“肝硬化并胸水、腹水”。

此后王勇民授意张伟尽快提出张勇的保外就医申请。2000年11月20日,张伟主持召开会议通过了临汾监狱监区医院关于张勇保外就医的合议,为了弥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刑期条件的不足,张伟指使他人伪造了张勇病危的虚假材料,为张勇下发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病危通知书。

2000年11月22日,王勇民主持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会上参会人员心照不宣。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的条件下,由王勇民决定,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并呈报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审查后未予批准,并要求带张勇到山西省109医院进行复查鉴定。

一听说张勇的呈报被“打”了下来,而且要到109医院重新鉴定,杨某某急忙来找张伟,张伟急人之所急,立即给他的大学同学、109医院医务科主任闫宝山打电话,“我有一个朋友要到你那里鉴定,你给关照一下”。杨某某则火速赶到太原,在闫宝山的办公室里送给了闫1万元。

2001年1月3日,张勇到109医院进行疾病鉴定。在特诊科与传染科会诊后做出的病情结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闫宝山于2001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张勇的疾病鉴定会,安排已经退休并且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会议。在与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闫宝山伪造了两名鉴定医生的签名,为张勇出具了符合保外就医疾病的诊断建议书。

2001年2月26日,王勇民指示赵卫东:张勇的保外就医不用合议了,直接上报省监狱管理局,并在张勇保外就医呈报审批表上亲笔签署了“经合议,同意保外就医一年”的意见。张伟在明知张勇的刑期条件和疾病条件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未经合议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这一呈报意见。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审查后,以条件不符再次退回。

2001年11月,已升任临汾监狱政委的王勇民,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安排时任临汾监狱监区医院院长的申小红和赵卫东重新呈报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即安排监区医院大夫闫某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赵卫东在明知张勇的刑期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无新的疾病鉴定资料的情况下,提交监狱于2001年11月15日召开了张勇保外就医合议会,之后张勇的保外就医第三次被呈报到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仍被以刑期条件不符退回。

2002年11月14日,在没有张勇任何病历资料的情况下,在政委王勇民的再次催促下,临汾监狱开会合议了张勇的保外就医。申小红在明知张勇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在会上明确提出张勇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第五条。赵卫东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签字同意了合议结果,使合议通过了张勇的保外就医。2002年12月25日,申小红安排闫某依据时任临汾监狱检察室主任张某拿来的未经合议的一份由临汾市人民医院于2002年12月4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填写了张勇的保外就医审批表,向山西省监狱管理局作了呈报。2003年1月15日张勇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就这样,在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锲而不舍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时间,前后四次呈报,“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张勇终于气宇轩昂地迈出了临汾监狱的大门。

闹剧不停上演:

保外就医权力成为狱警的“摇钱树”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在临汾监狱,提请和呈报保外就医的权力被任意“出租”,成为监狱腐败的一大资源。当监狱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的时候,他们就会耐不住清贫、守不住防线,金钱、人情就成了他们与服刑罪犯之间的剂,他们“靠山吃山”,将眼睛盯住罪犯,将贪婪的手伸了出来。

于是,上到监狱政委,下到监区医院院长,在金钱和人情的驱使下,不惜违反规定、放弃原则、失职渎职,为重刑犯逃脱监管而亲自奔走呼号,他们配合之默契,手段之大胆,堪称奇迹。

“左手拇指骨折畸形愈合、功能障碍”的原判死缓的罪犯杨高峰,被夸大升级成了“左手功能基本失去”,1994年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从1996年1月到2000年3月,在随后的五次续保中,杨高峰也是一路畅通无阻。

原判死缓的罪犯高喜生在临汾监狱是公认的腰包鼓、关系广的人物,在他的号子里,摆放着影碟机和饮水机,可谓是渴了就喝、烦了就看,好不悠哉!无任何疾病的高喜生被申小红安排患上了“肝肾综合症”,而在合议会议上赵卫东更是故意歪曲事实,将当时已满26岁的高喜生说成是少年犯,2003年1月,高喜生被批准保外一年。

2003年12月,原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张鹏经109医院诊断,结论为“早期肝硬化”,在合议会上,赵卫东、申小红明知109医院的这一诊断建议书是张鹏疾病的最新诊断证明,且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仍故意隐瞒事实,采用2003年11月28日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通过了对张鹏的保外就医并呈报省监狱管理局。2004年4月,张鹏被保外就医后脱逃在外,至今未被抓获。

在临汾监狱,某些来头大的犯人私下里被称为“关系犯”,因贪污罪被判14年有期徒刑的张明德就是这样的“关系犯”。王勇民受人之托,安排申小红关照张的保外就医。2001年7月,张明德在临汾市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是“肥厚性心肌病”,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但申小红安排田某在未带张明德到医院检查的情况下,找到给张看病的医生,在原来的诊断书上加上“心功能二级,老年性肺气肿”两句,并让田某在填写罪犯保外就医申请表时,捏造事实,夸大张明德的病情为“有心脏病无法活动,生活自理困难”。同年9月,张明德被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2005年9月21日,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勇民、申小红、赵卫东、张伟、闫宝山暂予监外执行案、受贿案。

10月24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以暂予监外执行罪、分别判处王勇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申小红有期徒刑五年,赵卫东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张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闫宝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2月30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述判刑人员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