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例6篇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1

【关键词】 机头 机尾 翻车机 粉尘治理技术

鞍钢炼铁总厂现有烧结机6台,2台265m2投产于1989年;2台360m2分别投产于2001年、2009年;2台328m2投产于2004年。烧结过程中发生诸多化学和冶金反应,因此,像大多数燃烧过程一样,烧结机在燃烧生成烧结矿的同时也产生了含有大量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废气,这部分粉尘治理为机头除尘;成品热烧结矿卸矿、冷却过程产生的粉尘治理为机尾除尘;烧结原料装卸、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治理为原料除尘。烧结机头、机尾全部为电除尘,由于投产时间早,电除尘设计排放标准比较低,原料翻车机除尘一直是钢铁行业的难点,没有成功实例,各烧结机投产之初没有除尘。

为满足2013年10月国家新颁布的GB28662-201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年后烧结机头粉尘排放标准为50mg/m3、烧结机尾粉尘排放标准为30mg/m3、岗位粉尘标准为8mg/m3;鞍钢炼铁总厂近几年在烧结粉尘治理措施、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

1 烧结粉尘治理存在的问题

1.1 烧结机头粉尘治理存在的问题

烧结废气含尘量一般为1~5g/m3,这与是否设辅底料有关,采用铺底料生产技术,机头烟气中含尘量由5~6g/Nm3(不设铺底料时)降至2g/Nm3左右;鞍钢烧结机全部有铺底料,粉尘产生量每生产一吨烧结(球团)矿约产生粉尘20~40kg。烧结机头粉尘成份和特性较复杂,大致的化学成份为:Fe的氧化物、K2O、Na2O、MgO、CaO、Al2O3、TiO2、SiO2、MnO、P2O5、还有部分重金属及二恶英等。粉尘比电阻一般为104Ω・cm--1012Ω・cm;粉尘粒径分布范围较大,大致从0.1μm至100μm的粒径分布。

由于机头烟气含有10%左右的水分、600~2000mg/m3SO2,腐蚀性非常严重,如机头除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机头烟气造成布袋腐蚀及布袋结露板结阻力增高,将直接影响烧结机生产等诸多问题,目前国内烧结机头全部采用电除尘器。

烧结机头烟气粉尘比电阻在1010Ω.cm以上,并且随烟气工况变化,比电阻会增高,沉积在极板上的尘粒释放电荷的速度缓慢,形成很大的电附着力。这样不仅清灰困难,而且随着粉尘层的增厚,造成电荷积累加大。产生正离子,中和了带负电荷的粉尘。同时也抵消了大量的电晕电流。使粉尘不能充分荷电,甚至完全不能荷电。这种现象称为反电晕,在反电晕情况下,导致粉尘二次扬尘严重,除尘性能恶化。这是影响烧结机头电除尘效率主要因素。机头电除尘效率不稳定,排放也不稳定。鞍钢炼铁总厂烧结机头电除尘器设计排放情况见表1。

二烧机头电除尘收尘板面积11466m2,且为顶部振打,投产后顶部振打故障率非常高,电场经常短路运行,除尘器实际排放在150mg/m3,西烧机头电除尘实际排放90mg/m3,新烧机头电除尘由于投产时间长,除尘器本体漏风板线不同程度损坏,实际排放 180mg/m3,只有三烧机头电除尘,生产稳定情况小于50mg/m3。

1.2 烧结机尾粉尘治理存在的问题

烧结矿经烧结机尾卸下后(温度大约750~800℃),进入冷却机(常用的有带式冷却、环式冷却和机上冷却)冷却至150℃以下,该过程主要产生废热和粉尘。机尾粉尘含铁在50%以上,磨啄性很强,烟气温度约80~150℃,遇水有粘性并能结垢;粉尘浓度5~15g/m3(设铺底料时),10~30g/m3(不设铺底料时)。

烧结机在2005年以前投产的机尾除尘大多为3、4电场电除尘,2005年以后投产的机尾除尘大多为布袋除尘。电除尘器设计排放浓度在50mg/m3以上,布袋除尘器50mg/m3,现有机尾电除尘的排放大多不能满足国家新标准30mg/m3。鞍钢炼铁总厂现有烧结机尾除尘器6台,全部为电除尘(见表2),分别为3、4电场的电除尘,排放在50-100mg/m3。

1.3 烧结原料翻车机粉尘治理存在的问题

烧结原料粉尘治理的难点不是除尘器的排放,而是岗位粉尘能否有效捕集也就是岗位环境能否达到国家新标准8mg/m3的问题。烧结用原料大多采用火车运输,由翻车机进行卸料。根据结构,翻车机可分为转子式、侧倾式、端侧式、双车转子式等多种,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应用多为转子式,转子式翻车机有O型、C型两种方式。翻车机进行翻车作业时,由于物料快速高落差落下会产生大量扬尘,导致翻车机室粉尘到处飞扬,经检测,粉尘浓度可达上千毫克每立方米,严重危害着岗位工人的身体健康。

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转子式翻车机采用的方法是水喷雾(水力除尘)或厂房密闭负压吸尘的方法,水喷雾除尘受季节性的限制,东北地面不适合;厂房密闭负压除尘只能用于单台翻车机单独厂房,且由于厂房空间大,大于常规设计的风量也无法满足除尘效果,很多钢厂翻车机干脆没有考虑除尘,炼铁总厂原翻车机上料系统没有除尘设施,岗位粉尘污染非常严重。

2 烧结粉尘治理措施

2.1 烧结机头粉尘治理措施

二烧机头电除尘于2009年进行改造。原厂地有限,只有原除尘器东侧新建1台除尘器的位置,另1台需在拆除原除尘位置新建。由于烧结机头电除尘是在线生产设备,为减少影响生产时间。施工方案:在东侧空地新建1台除尘器,待此台除尘器建成后第一次接点将东台烟道接于此台除尘。拆除原东台除尘器再新建另1台除尘器,待此台除尘器建成后,第二次接点将西侧烟道接于此台新建的除尘器,二烧机头电除尘器于2009年末完成,除尘器设计排放浓度为50mg/m3。二烧、三烧机头电除尘在生产正常情况下可满足国家新标准。但西烧、新烧排放不能满足国家新标准要求。

国内、国外烧结机头烟气净化全部采用电除尘器,国家新标准要求排放低于50mg/m3,这是目前机头电除尘很难达到的,虽然电除尘增加为4电场,但是烧结机头电除尘受工艺影响温度、湿度、比电阻在波动,烧结机头电除尘的排放也在波动,尤其是烧结生产波动、烧结机开停机等情况。目前全国的烧结机有一半以上已完成烟气脱硫,即烟气中粉尘经过电除尘器后又经过脱硫工艺进一步处理,外排烟气完全可满足国家新的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十一五”减排规划要求,炼铁总厂从2009年开始采用丹麦的旋转喷雾半干法脱硫工艺,陆续完成6台烧结机的烟气脱硫设施,经过脱硫布袋粉尘排放≤30mg/m3,现炼铁总厂6台烧结机头粉尘排放完全满足国家新标准要求。

2.2 烧结机尾粉尘治理措施

为满足国家新标准30mg/m3的要求,可对现有电除尘器进行增容改造:一是增大流通面积,使电场风速降低,延长烟气介质在除尘器内的停留时间,这相当于将现有除尘器全部拆除,在原基础上加宽、加高;二是增加电场数量,原除尘保留,在原进口或出口喇叭口拆除增加到4、5个电场,从而增加电场的收尘板面积,延长烟气在电场中停留的时间,以提高除尘效率;另一种方案是电改袋方案:保留原电除尘基础、壳体、灰斗、喇叭口及输灰系统,只将原电场的板线、振打系统全部拆除,重新制作上箱体安装布袋,但由于布袋除尘增加的阻力,需将原电机进行增容。上述方案从运行的稳定性、效果、投资、工期、场地等综合考虑,电改袋方案最优。

2.2.1 滤料的选择

根据所处理的粉尘特性和除尘器进口烟气温度(≤120℃),选用覆膜滤料,使粉尘只停留于表面,容易脱落,提高了滤料的剥离性。原设计排放浓度为50mg/m3机尾布袋除尘器,只需在更换布袋时,布袋的密度选择550g/m2-600g/m2三防覆膜涤纶针刺毡。

2.2.2 过滤风速的确定

过滤风速是确定除尘器结构的关键参数之一,要充分考虑到经济性,又要考虑实用性。机尾除尘最佳工作过滤风速为1.0~1.2m/min。如一味追求低风速,成本会大大增加;高过滤风速,必将导致布袋寿命急剧下降;过滤面积大幅减少,布袋不堪热负荷的持续冲刷,形成局部或大面积变形,以致失效;风量很快在短期内下降,影响捕集效果等。

2.3 烧结原料翻车机粉尘治理措施

鞍钢炼铁总厂烧结现有O型转子式翻车机、C型转子式翻车机两种形式。O型、C型翻车机区别在于C型本体有拔车机,用拔车机进行车机牵引、对位;O型翻车机没有拔车机,靠机车车头进行牵引、重车推移。翻车机用于卸球团矿、铁精矿,用于球团矿的新烧2#、3#(互为备用)、西烧3#翻车机卸车时粉尘浓度达一千毫克每立方米。鞍钢炼铁总厂于2008年、2010年分别完成新烧O型翻车机、西烧C型翻车机除尘,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并获得国家专利(ZL 2008 2 0230323.X)。

2.3.1 O型转子式翻车机粉尘治理措施

考虑外界气流影响,新烧2#、3#翻车机(互为备用),欲以最小的风量达到最好的收尘效果,2#、3#翻车机分别设一大型密闭罩(如图1),只设1个移动的顶盖(哪台运行,上盖就在哪台翻车机上),将翻车机上部至料仓口整体密封。并考虑为不妨碍翻车机检修可在密闭罩上方设电动式移动顶罩,其运行导轨建在翻车机进出口端部向外约300mm处的轨道梁上,轨道梁由地面钢架支撑,当翻车机内需要检修时,现场操作可使电动顶罩迅速开启,以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防止翻车机室南北向的火车进出门有穿堂风对密闭罩内负压的影响,在密闭罩的南北方向设置电动对开门。其启闭与翻车机联锁控制:当摘钩平台抬起的瞬间,车厢即将进入翻车机室时,电动对开门自动开启;当转子准备翻转瞬间,给电动对开门电动联锁信号(与翻车机转子翻转电信号联锁),电动对开门自行关闭,而当车厢出转子时,给电动对开门信号(与推车器电动信号联锁)使其自动开启。整个过程自动控制,并设人工现场控制。

另,在密闭罩适当地方(尽量远离扬尘量大的地方)开设观察窗及小型单开门,便于岗位人员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及维修。

新烧2#、3#翻车机(互为备用),只考虑1台翻车机工作的风量,吸风罩设置在大型密闭罩-3.2m平面、+3.35m处共两层;+3.35m水平分布四个吸风口,每个吸尘口风量20000m3/h,共80000m3/h风量,用于收集从料仓口吸尘罩处的粉尘并维持罩内负压;-3.2m平面吸尘罩布置在下密闭罩,水平分布四个吸尘口,每个吸尘器风量为30000m3/h,共120000m3/h风量,翻车机密闭罩内总风量为200000m3/h。

2.3.2 C型转子式翻车机扬尘治理措施

炼铁总厂西区烧结上料有3台翻车机,3#翻车机为C型,翻卸球团矿,此次考虑的是3#翻车机除尘。车厢南进北出,西侧(即车厢运行方向左侧)有一拨车机。

结合O型翻车机除尘经验,欲以最小的风量达到最好的收尘效果,同样设一大型密闭罩(如图2),将翻车机上部至料仓口整体密封。与O型翻车机的区别在于,该C型翻车机配套有拨车机牵引车厢进出翻车机平台,进出密闭罩,故该密闭罩在拨车机侧需预留拨车机拨杆运行通道。即,密闭罩西侧侧板需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侧板做成悬挑式。

扬尘较大部分集中在西侧,欲控制这部分含尘气流,结合现场实际空间位置考虑,抽风点设置在翻车机室-3.3m平台西侧为最佳,既可保证不影响设备检修又能较近的捕集该侧的粉尘,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抽风量。该吸尘点定义为吸尘点Ⅰ(4个吸尘罩,风量均分),因东侧亦有较大量的扬尘,故利用其土建结构特点,直接在东侧±0.000m平台上开孔设置吸尘点。但因该侧粉尘在翻车的前期上升速度较小,且大部分扬尘在±0.000m平面上下范围内的区域回旋,故该侧风量的设计可相对西侧取小些。该吸尘点定义为吸尘点Ⅱ(4个吸尘罩,风量均分)。因西侧±0.000m平面上有拨车机来回运行,故其上部不能再如前一台翻车机在其西侧上部设置抽风点,而只能在其东侧设置。用以捕集未能被下部吸尘罩捕集的粉尘。该吸尘点定义为吸尘点Ⅲ(4个吸尘罩,风量均分)。

=160000=96000=64000除尘总风量=320000

3 烧结粉尘治理实效

3.1 烧结机头粉尘治理实效

鞍钢炼铁总厂现有烧结机6台:2台360m2、2台328m2、2台265m2,现有烧结机头除尘全部为电除尘,二烧、三烧电除尘为双室四电场电除尘,西烧、新烧为三电场电除尘,从2009年开始,现已全部完成6台烧结机全烟气脱硫,机头外排烟气全部满足国家新标准要求。炼铁总厂烧结机、机头电除尘及排放情况见表3。

3.2 烧结机尾粉尘治理实效

全国已有很多机尾电除尘改为布袋,宝钢2008年、2009年、2012年分别将1#、2#、3#烧结机尾电除尘改为布袋除尘,机尾除尘器排放≤30mg/m3,现完全满足国家新标准要求。

鞍钢炼铁总厂现有烧结机尾除尘器6台,全部为3、4电场的电除尘,排放在50-100mg/m3,已完成电改袋方案可行性的论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将现有的机尾电除尘全部改为布袋除尘以满足国家新标准的要求。

3.3 烧结原料翻车机粉尘治理实效

3.3.1 O型转子式翻车机粉尘治理实效

2008年完成新烧翻车机室粉尘治理项目,翻车机室岗位粉尘浓度从850mg/m3降至5.1mg/m3(见表4),岗位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每年减少粉尘排放量1000吨。这样在确保除尘效果的前提下,既保证翻车机的正常检修又大大节约投资。翻车机除尘技术应用在国内尚属首创,已获得了国家专利,三烧翻车机及及鲅鱼圈烧结的O型翻车机也陆续采用此方案进行治理。

3.3.2 C型转子式翻车机粉尘治理实效

鞍钢炼铁总厂2010年完成新烧O型转子翻车机室粉尘治理项目,翻车机室岗位粉尘浓度从985mg/m3降至8.5mg/m3(见表5),岗位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每年减少粉尘排放量1100吨。

4 结语

鞍钢炼铁总厂烧结粉尘治理及烧结烟气脱硫方面已得了较好效果,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环保治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发达国家对工业粉尘及SO2的治理早已完成。目前,国外烧结烟气脱硝正在开展,脱硝技术主要有活性炭法、活性焦吸附法、循环流化床法、半干喷雾法、高能辐射―化学法、奥钢联的MEROS烟气净化技术等。

烧结烟气脱硝则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国钢铁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但我国钢铁企业还没有烧结烟气成功脱硝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实例,鞍钢正准备在西烧进行脱硝的工业性试验。因此必须尽快寻求适合我国烧结烟气脱硝的技术,确实保证能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这样不仅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李颖.钢铁企业环保综合治理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02期.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2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县城区内渣土运输“马槽车”切割率100%,对3家渣土清运企业监管率100%,超限超载车辆查处率100%,渣土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

成立我局春节期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执法大队长石如进任副组长,具体按分工主抓渣土、建筑工地和超限超载车辆过境、过桥的整治工作。城区五个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办公室,由徐古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资料收集和行政处罚文书的下达等工作,田玉珍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

(一)加强基础工作。一是针对我局职能特别是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启动,设置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窗口,调配专职行政审批人员,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

(二)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坚持常态化的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专项整治,突出超限超载整治源头整治,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黑名单”制度,完善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联合行动。一是强化内部联合执法,全局上下都要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每名执法队员都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战斗员,切实把我局的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落实在日常的工作中,抓在工作的第一线。二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特别是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公路等执法部门,开展及时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不法行为。三是突出联合执法重点,首先是四个方向的进出城口,城区内主要的三座桥梁,及11条主大街等重点地段。其次就是城区内各大建设工地和渣土弃土场。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1、制定方案。制定我局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方案。成立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动员。召开我局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超限超载整治宣传,进一步提高渣土公司、车主自觉遵规守法意识,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认可,为集中大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3、认真摸底。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重点区域重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4日至2月25日)

1、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加大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清运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城区5个出入口路段加强防守,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强化城区各执法中队的联动效应,不间断的进行城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2、全力配合,统一行动。抽集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2次统一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开成治超高压态势,震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26日至28日)

局治超领导小组将对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各执法中队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项整治数据、资料,对我局为期一个月的治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高度认识、认真组织,把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承担起治超工作的责任。各执法中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3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全省住建系统开展的“城市管理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建最美市,做最美人”的总体部署,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弘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确保城区的违法建筑控得住,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三、整治时间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从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的要严肃查处。对主次干道进行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对马路摊点做到划行归市,确保摊点归区、游商归店,主干道无流动摊点,道路整洁有序。

2、加强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全面整治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对城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规范,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达到行车有序、停车入位的要求,确保市民出行便捷。

3、加强户外广告方面管理。对破损,有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店牌门楣进行清理整治,对城市乱贴乱粘、刷写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促销展销”活动,取缔无证占道行为。

4、严肃查处违章建筑。宣传先行,严控违法建设数量,规划中队坚持“5+2”日常巡查制,分片管理,落实责任,控制违法建设的数量,并做好“拆违”后期管理,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五、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

1、宣传阶段(3月1日—10日)。城管大队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内进行宣传,挂出整治横幅和标语,力争人人皆知,争取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20日)。要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深入,不走过场,讲实效。加强配合,密切协调,形成合力,使集中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3、整改阶段(3月21日—25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限期不能整改的要强制整改。

4、总结提高阶段(3月26日—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写出总结,要建立长效的市容管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思想上要到位。全队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4

关键词:超限;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非现场处罚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1.143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路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根据交通部的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到2015年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467.73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达12.35万公里,公路交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全国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受到了超载超限运输的困扰,超载超限运输已成为制约交通运输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公路货运超载超限运输不仅给公路基础设施带来了巨大的损坏,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而且严重影响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达300多亿元。在超限运输对公路造成的损毁日益严重的形势下,为了维护一定的好路率,公路养护经费需求急剧增加。“十二五”期g,全国公路养护管理资金需求规模年均超过3000亿元。

针对超限治理问题,不仅要依靠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和治超人员的努力,还要依赖先进的技术手段,弥补人工治理存在的不足。因此,加大科技治超,强化从源头治超工作力度,推动非现场执法,关联处罚工作机制是以后进行治超的有效方式之一。

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保护道路桥梁。车辆超限超载会严重破坏道路桥梁,缩短其使用寿命,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建立运输车辆动态检测系统作为治超的有力手段,可以实时监测超限车辆通行情况,及时通知路政人员进行执法,有效辅助超限治理人员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实现对社会公共财产的可靠保护。

(2)智慧治超,提高治超效率。通过建立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各级治超机构无需再派遣大量执法人员进行巡逻或在关卡处蹲守,而是由系统自动对通过车辆实行7*24小时的监测。这将有效减轻路政人员前期监视的工作负担,提升路政人员执法效率。同时,前期的系统建设投入,可减少治超工作的日常开销与后期投入,有效优化治超管理结构。

(3)提高治超信息化水平,实现网络联动治超。在全省范围内多点布设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搭建全省范围内的智慧治超网络平台。各地的治超队伍可以通过网络交换超限车辆信息,实现全网联动治超。

(4)为公路网动态监测提供支撑。通过本项目的成功建设,能够为公路网动态检测提供动态的检测交通数据,从而为全国、全省或省级以下公路网运行检测提供支撑,并为有效整合数据资源,实现共享预留接口。

(5)为非现场执法提供准备。通过对运输车辆动态检测系统的研究,可以促进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由点至网式的布设,在市场主流称重产品精度的不断稳定和提升的背景下,可以为将来非现场执法提供有力保证。系统判别出超限车辆后,可通过车牌识别系统抓拍照片,通过存储设备,作为后期执法证据。

3 系统方案设计

根据研究目的,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需要包含称重系统、车牌抓拍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系统、站端系统等子系统,通过系统集成完成对每个系统功能的整合

3.1 系统选址原则

(1)在研究布设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时候,需要考虑对关键节点的监测,实现对途径超限车辆的全覆盖监测。

(2)选择的检测点位需要能够满足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的路面要求。结合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对于路面要求状况,要求选择断面满足:纵坡

(3)在供电及通信方面,以有线供电和通信为主,以租用或无线传输为辅,为了能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传输,在供电及通信方面,采用有线供电;在设备终端到超限检测站端的通讯采用有线通讯方式,而对于与便携式执法系统之间的交互采用无线方式。

3.2 方案设计

3.2.1 称重系统

动态称重系统由控制器、称重传感器、车型判别设备等组成。控制器连接主线外场设备,完成数据处理,识别超限车辆并报警,将有关数据传输超限检测站的数据库服务器。

为了提高检测精度、可靠度和解决跨车道问题,可以采用具有冗余性的称重方式,布设多组横断面称重传感器,来提高称重系统检测精度。

3.2.2 车牌抓拍识别系统

为帮助路政超限车辆取证,动态称重检测系统中需要配置车牌识别系统。当车辆通过快速动态称重检测区时,车牌识别摄像机能够准确拍摄通过车辆的牌照特写图片,经过车牌识别软件识别出车辆牌照信息,然后将车辆牌照信息上传至数据中心服务器。

3.2.3 视频监控系统

态称重检测系统监控设备均位于道路现场,可对道路现场情况、路政人员执法过程、车辆逃逸过程实时动态监控监督。将监控视频集成至动态检测检测系统后台监控界面中,以便于办公人员流畅的对超限车辆执法进行监测。

3.2.4 信息系统

当检测出车辆超限时超限车辆的有关信息传达给驾驶人员和执法人员;使司机能在行驶途中有足够的时间看到信息显示板的内容,并进行并线、转弯等操作;使执法人员有足够反应时间对超限车辆进行拦截。另外,可变情报板还可在空闲时间显示气候、路况等信息,并可作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工具。

3.2.5 站端系统

站端系统能够实现称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数据接收,并通过统一的数据接口,整合、上传至相关监管部门。

站端系统管理软件主要功能包括站端通信、数据上传、业务管理。

3.3 非现场处罚方案

当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的精度验证达到执法要求时,可以建设超限超载车辆非现场处罚系统,通过研究,本文给出非现场处罚方案如图1所示。

4 总结

通过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的建立,可以在避免对公路通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准确、快速、有效地识别超限嫌疑车辆,实现对超限车辆的准确打击,扼制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的掠夺性使用,减少投入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节约成本;减少对公路通行安全、交通拥堵带来的威胁,达到智慧治超的目的;此外,对后续实现非现场执法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同时,在不断总结和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和使用,建立江苏省智慧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提升治超工作效率,巩固治超工作成果。

参考文献:

[1]梁先登.公路科技治超机制研究[J].交通科技,2015(05):102-105.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5

一、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成立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安监、交通、综合执法、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周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每次不少于四小时。

三、整治对象

从事工程运输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自卸货车和4.5吨(含)以上栏板货车,以及拥有、经营和管理上述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整治内容

1、非法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

2、存在超限、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车辆;

3、未取得或持伪造、失效的特许通行证在管制县域内行驶的行为;

4、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仍上路行驶的行为;

5、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行为;

6、未按规定对工程运输车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企业;

7、工程运输车在运输中存在“抛、洒、滴、漏”行为;

8、工程渣土车运输中未采取封闭措施行为。

五、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县公安分局负责每周三次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速、违法改装、不按规定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县交通局负责工程运输车无道路运输证、超限运输等违反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和路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根据整治查处情况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输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工作;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工程车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县建设局负责根据整治查处情况负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品混凝土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驾驶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工作;对建设工地的运输业务安全管理工作及商品混凝土车辆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工程运输车无渣土准运证及“抛、洒、滴、漏”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是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有很强的紧迫性和针对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积极推进整治活动。各相关企业要主动参与,克服畏难情绪,把这项活动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来抓。

车间法治建设总结范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进一步挖掘城市道路利用潜力和管理潜力,加强省道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改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以畅通工程的实施推动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持续、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马贵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王云海、县建设局局长沈建波、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韬任副组长,县交通局、规划局、城管局、文明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王韬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三、工作目标

针对我县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找准新的起点和着力点,制定严谨务实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解决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我县城市交通秩序、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参与者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带动我县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在去年达到全国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2009年底力争达到国家优秀管理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全县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及对策研究。

1.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牵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与安监、交通、建设、规划等职能部门协作合作机制,定期对道路拥堵状况、产生原因及车流量、车型构成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下一阶段道路交通情况进行预测,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安全、拥堵信息提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提出建议。

2.落实对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完成未来5-10年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将城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规划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验收工作制度化。

(二)完善路网功能,有效疏通城市交通经脉。

1.盘活支小道路“微循环”系统。全面梳理车行道宽度较小的支小道路,提高支小道路利用率和交通功能。通过完善网络、整治市容、改造优化等调整措施,逐步实现支小道路的分流,部分替代主次干道,设置单向交通和道路停车点等功能,保障城市中心区主干道的交通畅通、有序。

2.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县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机制,对部分道路存在“断头”、“瓶颈”、“错位”等功能性缺陷的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排,制定拥堵结点工程性改造整治方案,推进消除交通拥堵结点工作。

3.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交通违法行为检测等设施的配套建设,以绕城快速路、城郊结合部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结合部、次中心区域安全设施设置,加强城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加快行人、非机动车道和公共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客流集散点、综合交通枢纽站相互衔接的交通通行系统规划建设,建立连续、畅通的行人、非机动车及客流集散交通通行系统。

5.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电动自行车管理等交通政策问题的研究。完善车辆停放规范化管理,一是新建生活区、商业楼时要将停车场(库)的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同步建设,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停车场(库)规范管理。完善停车场指示标志,充分发挥现有停车场的作用。三是交通、建设、规划等部门协调建立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非机动车道路停车点规范化设置试点工作。四是严厉整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优化交通组织,提供全方位交通保障。

1.发挥指挥中心的交通信息整合功能,提高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控制、诱导能力,提升交通信息的合成能力和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交通指挥中心、电子监控系统、交通违法信息业务系统、交通违法异地交换系统、路口信号灯控制系统和路口路段“电子警察”、无线电设施测速、酒精检测等科技应用方面制定建设发展计划,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结合秩序民警上报信息,即时监控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状况,调整站岗时间和地点,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2.完善指路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相关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确保城市道路指路标志信息方向性、连续性、系统性,建立交通设施损坏报修、反馈、审核、备案查询、责任追究等功能于一体的交通设施日常监管制度,确保及时抢修维护到位和交通管理设施始终处于完好、齐全和运行合理状况。

3.提高交通信号协调控制水平。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等主要道路交叉口的信号配时进行优化设计,减少路口通行时间损失。

4、强化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结合城市出行现状和机动车发展趋势,制定一体化管理措施,缓解城市静态交通压力。

(四)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

要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民警的交通管理业务培训,采取专家定期指导、“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化培训,加强与先进城市的学习交流。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调查、通行能力分析、交通节点问题解决方案等专项调研。

(五)积极创造一流交通环境。

1.优化交通管理责任区模式。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逻的勤务全覆盖控制模式和分时上岗、弹性布局的勤务模式,提高出现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加强对重点路段和主干道的执法管理。

2.不间断整治交通顽症。根据区域和时段特点确定阶段性执法重点,采用全区性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日常严管和突击整治相结合、责任区警力和执法小组警力相结合的整治方式,进一步加大道路秩序管控力度,不间断地开展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非机动车不按信号通行、加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深入开展交通文明创建工作。由县文明办牵头,交通管理部门参与抓好交通文明志愿者组织培训工作,改善人员结构,确保岗位要求,继续巩固和加强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的日常执法管理,提高路口民警的出现率和管事率。

(六)狠抓源头管理,努力降低交通事故。

1.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结合交通部门实施安保工程,进一步加大危险道路治理工作,县财政、安监部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经费及治理措施。

2.加强车辆安全检测工作。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其按期年检。加大对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并健全长效执法管理机制。

3.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宣传职能部门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单位和学校,以“和谐交通、绿色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影响面广的宣传系列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掀起宣传高潮。

五、实施步骤

(一)推进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设定的工作步骤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工作。

(二)自评阶段(2009年9月)。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对实施畅通工程2年来工作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材料于9月底前报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析整改阶段(2009年10月)。根据州畅通工程工作组对我县自评材料的分析意见,查缺补漏,加强整改,不断巩固提高,在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自评,确保自评结果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10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

(四)汇总上报阶段(2009年11月)。通过整理,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五)迎接省级评价阶段(2009年12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由县畅通工程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评价材料的准备和相关总结工作,迎接省级对畅通工程的组织评价。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评价体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和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道路交通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1〕34号)要求,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的要求,加强对城市交通的综合协调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具体落实以下3项工作:1.建立交通综合协调机构。根据交通需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和城市发展要求,进行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2.制定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法规或规定;3.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

(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职责:1.负责组织、指挥、疏导交通;2.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当好政府参谋,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推进“文明畅通工程”的顺利实施;3.改革勤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4.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格取缔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排查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采取措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文明城市交通秩序。

具体完成以下29项指标: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编制交通安全管理规划;2.标线施划率;3.标志规范设置率;4.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5.主干道隔离设施设置率;6.路口渠化率;7.信号灯规范设置率;8.指路标志设置规范;9.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10.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11.建成区道路管控率;12.接处警时间计算;13.机动车定期检验率;14.机动车登记率;15.交通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16.建立道路交通信息系统;17.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18.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19.主干道行人守法率;20.主干道违法停车率;21.让行标志标线守法率;22.高峰时段建成区主干道平均车速;23.万车事故率;24.万车死亡率;25.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26.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27.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28.交通事故死伤比;29.特大交通事故起数。

(三)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职责:1.在城市建设中加强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相配套的科学决策,统筹安排、提前规划、合理布局;2.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绿化带、人行道建设;3.从城市建设中,按比例列出资金,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投资,取缔以路为市现象,加大人行道管理力度。

制定详细计划,列出每项评价指标要达到的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客观的方法和步骤。具体完成以下13项指标:1.交通影响评价;2.公共交通车辆占道停车率;3.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比重;4.道路网密度主次干道密度;5.人均道路面积;6.道路面积率;7.建设步行道系统;8.建设非机动车道系统;9.建设无障碍通行系统;10.综合交通枢纽设施配套;11.百辆汽车社会公共停车位数;12.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位;13.支路利用率。

(四)县精神文明办职责:1.进一步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2.加大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力度;3.组织开展乡镇、村民委、单位、社区文明交通的评比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人人参与共创文明交通的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也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评价。

(二)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联动与协作,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指标及实施的目标、方法、步聚和完成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将于11月组织自评工作,迎接省、州人民政府的考核评价。

(三)公正评价,及时整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08年版)》的指标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的自评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