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例6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城乡居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质含义由两个方面构成:一个是指一定标准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要不分城乡或者地区、不分民族、不分阶层或性别、年龄等实现人人享有,不能遗漏;另一个是指基本公共服务在特定范围内的地区间、人群间要标准相同或者相近,差别要尽可能缩小,理想状态是无差别。

为了解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情况,课题组随机抽取了江西省6县市进行调查与统计分析,以便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课题组对江西省部分县、市2008年-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情况调查的数据库,按照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随即抽取了江西省余干县、兴国县、资溪县、樟树市、进贤县、瑞昌市等六个县级市。

1.2 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17.0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描述和分析。

2 结果

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剔除填写不完整及不合逻辑的数据,利用SPSS17.0进行统计描述,结果显示:随机抽取的江西省6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项目呈逐年增长趋势,总体均等化程度较低。

3、讨论

3.1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3.1.1 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需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最终目的就是确保全体居民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使之能够平等获得基本的健康权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的就是保证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贫困地区还是富裕地区居民,都能享有大体相等的公共卫生服务,这是协调城乡、区域发展的内在要求。

3.1.3 是实现新医改目标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卫生发展目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也是未来医改的战略目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是保证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3.2 存在的问题

3.2.1 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会不均等

3.2.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存在地区差异

3.3 对策建议

3.3.1 对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

加大对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施、资源、人力的投入和配置,卫生部门对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尽量缩小城乡差距。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2

一、考核原则

㈠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各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市级考核,辖区内村卫生室由各镇(街道)卫生院考核。

㈡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考核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的真实情况。

㈢坚持科学规范,准确合理。采用定量和定性、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机构考核与服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㈣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根据经费预算安排,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情况,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

㈤坚持奖惩结合,持续改进。通过考核,对成绩优秀的卫生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成绩较差的医疗卫生机构责令整改,并适当核减补助经费。

二、考核依据

根据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本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考核对象

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以及其他参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机构。

四、考核内容

㈠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督导评估等。

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是资金的合理使用情况。

㈢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增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将中医药应用情况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

㈣社会效果。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五、考核指标

㈠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按照各镇(街道)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合理核定工作任务(见附件2)。

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机构内部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

六、考核方式、方法

㈠逐级考核。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工作人员及所辖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考核。

㈡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和进行座谈。听取各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并根据汇报,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和现场考察。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他项目活动资料。并根据资料核查情况,延伸到项目活动开展地点,实地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3.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通过定性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访谈以面谈为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访谈等其他方式。

七、考核周期和频次

㈠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上一年的第四季度到本年度的第三季度,即“1+3”模式。

㈡市级每季度对机构进行1次督查、考核,分别于份进行,份主要考核工作质量、真实性及可量化的工作数量,份进行综合考核,前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相关工作人员、机构每月进行1次督查、考核。

八、考核计分及结果应用

㈠考核计分方法:市级考核采取分次计分的方法,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评表(见附件3)百分制计分,即份的考核分别占全年成绩的20%,份的考核占全年成绩的40%,每年的4次考核按比例计分后计算年度考核成绩。

㈡考核结果应用:

1、核定任务。各机构要根据考核结果及上级要求,合理确定下一年度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

2、资金拨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标准为年度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

3、严格奖惩。对考核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交流。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服务和加强管理的意见,督促有关机构整改。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予以适当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九、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充分认识组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4),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相关机构的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3

关键词:医疗机构;会计;核算管理

一、当前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中对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比较松散,没有加强资金整合管理。这就对公共卫生补助实行拨款不及时,致使大部分都处于年终或跨年度拨付的状况。为了增进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专款拨付情况的管理,国家已经着手将大量资金积压到下一年度,在无法达到完成工作量的同时,将有效使用的资金拨付到位,这对于工作干了资金没用的情况改变很大。

(二)混淆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普遍存在着混用滥用专款情况。在基层医疗机构面临着多方面的改革,最主要的还是加强资金来源渠道和使用的管理。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已经严重缺失,为了有效的将款项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经费的支出,我们必须从源头上抓起,不能只靠基层医疗机构的自身自律,要从严管服务项目支出和公共卫生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型医疗设备、支付房租、支付单位人员培训费等,这些方面是很容易钻空子的地方。

(三)基层医疗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核算没有按照标准执行,而且还处于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混乱的状态。我们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现公共卫生补助收入是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的,这将是一个资金空洞的表现,甚至还会出现项目资金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面对着一些公共卫生服务痕迹资料的情况,我们只要仔细审查就会发现将专项资金结余转入基本医疗收支结余,从而无法清楚专项资金的使用的情况。

二、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问题

(一)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一些承担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该项资金用于接待、办公设备、房屋维修等支出,超出了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

(二)对医疗机构每年完成任务的考核程序不规范,考核结果不准确,考核人员责任追究办法不明确,导致公共卫生资金核算不准确、不及时,造成多拔给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资金。公共卫生资金采取预拔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结算。在实际操作中,考核组考核程序不规范,对医疗机构完成情况抽查率无明确规定,一些医疗机构没有完成任务甚至未开展工作情况也能通过考核,导致不该拔付的资金也拔付甚至多拔付。

(三)一些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能完成每年的工作任务甚至不开展公共卫生工作,且财务未建账或账证不完整,在审计或主管部门检查时不能提供完成有效的依据。

(四)建档不规范,档案记录不完整。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发现:一些考核已完成的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不完整,一些已支付了公共卫生服务费的项目如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在档案中未记载。

(五)一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卫生院在支付使用专项资金时,无相应的计算依据。

三、如何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关于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的问题

面对着基层医疗机构关于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深入基层医疗机构,从严治理公共卫生资金的乱用情况。要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资金的预算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紧抓资金使用不放松。要切实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转变监管职能,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审计措施,将基层单位资金使用的计划进行严格的审理,要明细资金使用范围,按时拨付预算资金。从而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服务标准、使用范围等,不得出现项目资金未用或用了项目资金而未完成项目工作任务,这样会造成资金结余过大或超支的情况。

(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督导检查,从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逐步抓好项目实施单位财务部门的规范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杜绝不合理的资金使用的发生,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把大量专款用在与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支出上,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与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这样将会有利于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使用。

(三)注重严抓财会人员、主管领导及具体项目实施负责人参加政策法规、业务能力培训工作,使得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提高,要不断的强化财会人员相关会计核算业务水平是当前的重点内容。基层医疗单位要用好财务人员督促和指导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备查账簿,切实将项目专账、资金专储、专业员工纳入日常管理,不放松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的有效监控,从而真正落实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四)基层医疗机构要制定和完善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将资金的使用推向开放化。运用宣传单的方式,使得群众明白基层医疗资金的收支来源,从而有效的监督好基层医院资金运作的每个环节。只有在财政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下,基层医疗机构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落脚点。

四、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当前,主要是抓好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为重点,有效利用好基层医疗机构的资金使用来满足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需要是根本。我们必须从严管落实卫生工作方针开始,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惠民有力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将基层医疗机构关于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的问题高效的得到解决。从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的最基本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练惠敏,胡正路,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2(01)

[2]樊雨萍.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按照项目支出核算的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3(23)

[3]李丽琼,李丽文,林英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J].当代医学,2014(1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持续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确保服务项目规范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相关工作及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核目的

掌握了解全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以及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策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群众受益。

二、考核依据

依据国家卫健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洛卫基层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各项目技术规范。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围绕《洛阳市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线上”评价重点指标体系》,评价重点要从重过程向重结果、重居民感受转变。

一是结合指标体系查看是否任务过半;二是日常安排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三是问题整改落实,对上年度考核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四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形势,考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及时完善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健康档案信息,加强对辖区人群开展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调动全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五是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重点,考察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及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5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省、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立足市情,着眼于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体制。全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坚持立足市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三)总体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四)实施范围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严格界定服务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五统一”的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核定编制、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乡镇卫生院编制按照农业户籍人口的千分比核定,根据人口规模,按照1.2‰的标准核定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执行《晋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通知》(市编办发〔2010〕156号)。由市编办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及所在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等情况,分类核定所需要的人员编制。核定后的人员编制,作为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岗位设置,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实行合同管理。分流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过渡期间相关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经济补偿、学习深造期间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内部退养和病退人员待遇等费用支出,由财政局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前三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市卫生局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市财政局、人事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

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监管机制。加强药品采购、使用的监管,成立相应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监管办法;统一使用基本药物监管软件系统;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和套取补助资金行为。

(五)在实行综合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解决,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相衔接。定编定岗后,医务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政府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每月补助不低于400元,补偿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财政局按行政村卫生室农业户籍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2元,晋中市、介休市财政各补助1元。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定编设岗

根据《山西省乡镇卫生院编制调整意见》,市编办、人事、卫生等部门依据各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科学核定编制数量,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确保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5%。

(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

市卫生局依据《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明确定岗竞聘的范围对象,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实施竞聘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全员聘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的竞聘上岗参照乡镇卫生院执行。

(三)妥善安置,确保稳定

市人事、劳动、卫生等部门全力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按照《山西省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安置办法》,对正式职工分流人员,采取系统内调剂聘用、允许内部退养、实行3年过渡安置、鼓励自谋职业、支持学习深造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非正式职工分流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补办企业养老保险,并参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流人员的安置参照乡镇卫生院执行。

(四)绩效考核,落实补助

市卫生局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

(五)核定收支,取消加价

市财政、卫生等部门要依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入和支出,并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市卫生局负责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配送企业作为我市配送企业,负责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的配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保障措施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触及利益深、政策性强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作

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发改、财政、人事、劳动、卫生、编办、物价、药监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突破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的任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财力保障,严格资金管理

市政府将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三)加强督导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市医改办负责组织对我市各乡镇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综合督查,市医改办成员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提供情况、运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情况、政府补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突出对分流安置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分流人员妥善安置和社会稳定。创新考核评价方式,逐步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肃纪律,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违纪违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关系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改革动员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改革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讲清政策,统一认识,调动起各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6

经过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广大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有效防御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渐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到年省定根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显着缩小,城乡群众免费获得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体系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关键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掌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再一次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等。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快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医院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和中西医并举。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以及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三)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要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业务所需的工作经费根据任务和经费标准确定,由政府根据服务开展情况核拨。政府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30%。公立医院按规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四)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规范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保健及主要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要积极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制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五)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根据省级卫生、财政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制定县、镇、村三级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 施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各镇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将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年度工作绩效挂钩。各镇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凡总分达到98分为优秀,达到80分为合格。对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对成绩合格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补助系数,核定补助;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要进一步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形成促进工作任务落实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二)科学规划,加强管理。

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要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

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