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例6篇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文1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雇佣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涉及权利和利益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建立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劳动关系问题正在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和社会敏感问题,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随着经济体制、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企业管理模式的变化,以此为基础的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急需具有和谐劳动关系理念,能够掌握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协调、处理等方面专业技能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类人才的培养需要应用型本科不断强化实践教学,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国内外高校劳动关系专业发展及实践教学开展的现状

在20世纪20年代,劳动关系课程首先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开始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和密歇根大学等开设了劳动关系专业。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已经有40多所大学设立了劳动关系专业。目前,美国康奈尔大学、罗格斯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大学等著名大学在不同院系开设了劳动关系专业;英国的剑桥大学、伦敦政治局经济学院、华威大学、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蒙特利尔大学等也都开设了劳动关系专业[1](p19-21)。相对而言,我国的劳动关系专业学科建设起步较晚。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率先在劳动经济学专业中开设劳动关系方向,2004年设置独立的硕士点,2009年设置独立的本科专业,2011年设置独立的博士点,目前已形成了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全阶段的劳动关系人才的培养模式。2005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设劳动关系本科专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于2006年开始招收劳动关系专业本科学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同时于2008年获批劳动关系本科专业,于次年招收本科学生;山东管理学院在2013年首次招收该专业本科学生;2014年广东金融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北京物资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均开设该专业。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所高校开设劳动关系本科专业。也有很多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下开设劳动关系方向如山东财经大学、南华工商学院等。各高校设置劳动关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基本是适应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及相关知识和能力,掌握协调处理劳动事务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能够在政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中从事劳动关系处理实务和理论政策研究,并富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但是各高校之间的人才培养定位还是有区别的,有的是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比如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也有的高校定位于培养应用型人才,比如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管理学院等。由于各高校的定位和专业演变历史背景不同,其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对该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都存在很大差异。

中国人民大学设置了社会研究与创新训练、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专业实习等作为实践教学环节的项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设置了企业劳动关系实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劳动关系视角)、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实务等就业能力技术基础线的实践教学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置了应用文写作、劳动经济学课程实习、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实习、社会保障法课程实习、劳动争议仲裁实习等项目;山东工商学院通过调研不同类型就业取向及履行岗位职能所需的能力差异性,确定了“劳动管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复合式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通过社会调查、劳动法公益行、劳动热点问题辩论赛、模拟集体谈判大赛、人力资源方案设计大赛等第二课堂项目与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等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了实践教学体系。

二、应用型本科高校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开展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关系专业属于多学科支撑专业,该特点要求学生具备综合能力,因而该专业所设置的实践教学项目较多

劳动关系专业属于多学科支撑专业,该专业需要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作为基础,利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对劳动关系问题展开研究,学生在系统搭建知识建构中需要掌握多门学科分析问题与思考问题的能力(p24-27),为培养这种综合能力,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时普遍采取设置多类实践教学项目的办法,这种做法虽然能够满足多学科综合能力培养的目标,但是实践项目过于分散化,专业系统性不强,结果导致学生无法从学科架构的高度把握实训的目标和意义。

(二)劳动关系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项目设置区分度不高,实践教学项目重复现象突出

劳动关系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很多工作模块项目方面是类似的。很多高校在设置实践教学项目时没能够有效的区分开,两个专业的实践教学项目设置类似,把招聘、模拟面试、薪酬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模拟沙盘、劳动关系管理等作为劳动关系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项目来开展。这些项目虽然在部分课程中有所涉及,但是与劳动关系专业的主要能力素质要求是不完全符合的,因此这种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训项目区分度不高的设置方式不能满足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实践教学项目开设缺乏体系化和科学化

由于交叉性学科的特点,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所达到目标要求是较高的,需要掌握多学科的分析方法和能力,这就要求该专业的实践教学项目较为繁杂,但是在开展实践教学时还要结合师资和实训条件等客观条件,因此在开展实践教学时容易出现先修课程还未开设,相关的实训项目就开展的情况。有时也会有实践教学项目连贯性不强,欠缺系统性等问题,实践教学项目开设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实践教学资源不足与利用不充分的现象并存

实践教学资源不足是目前高校开展实践教学共同面临的问题,但是这种现象在人文社科类专业尤其突出,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劳动关系等专业,一个企业所能提供的实习实训岗位有限,特别是实训期为三个周左右的岗位更少。劳动关系专业学生如果在企业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等类型的实训项目更加困难。为了管理和控制的方便,高校在开展实践教学时一般采取集中去企业的方式,这给实训地点的选择带来更大的挑战,因为只有少部分企业才能接纳一个班的同学到现场去实地观摩,在这个要求下,小规模企业不在实习实训地点的选择范围内,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实践教学资源利用不充分的结果。

三、应用型本科高校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设置设想

(一)以劳动关系多元论为指导准确区别劳动关系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明确劳动关系专业人才所具备的能力要求

劳动关系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存在很大区别的,两者在指导思想、研究方法、追求目标等角度存在很大差异。主流劳动关系专家共同认可多元论指导下的劳动关系理念,即承认劳资之间存在矛盾,但是对于矛盾的解决追求效率、公平、发言权的平衡。这与一元论指导下的人力资源管理从本质上是不同的。考夫曼认为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有以下不同:由于指导思想不一致导致了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两个专业存在很大的区别,其人才培养目标与能力肯定也是不同的。

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应具备劳动关系风险的预防和规避能力、劳动合同管理的能力、劳动关系和谐运行管理能力、劳动争议处理等能力,具体来讲应用型本科所培养的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应具备化解冲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调查分析能力等。在劳动关系风险的预防与规避中需要学生综合运用劳动关系管理知识,同时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化解冲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才能准确分析风险的来源,同时给予有效的风险控制;在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需要学生按照工作流程严格管理劳动合同,同时具备起草、修改劳动合同的基本技能,在这个过程中写作能力、调查分析能力是必须具备的。在劳动关系和谐运行管理中需要学生掌握多种企业民主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并能够顺利开展,有效开展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采取多种渠道有效开展劳动者权益维护,稳妥处理劳动争议,这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化解冲突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这些能力的成功培养需要大量的实践教学项目才能实现。

(二)根据人才培养的能力要求科学设计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的项目

明确了劳动关系专业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区别,以及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可以为我们科学设计实践教学项目提供清晰的思路。从必备能力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科学灵活的设置各类实训项目,比如: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第二课堂演讲、辩论等形式带动学生广泛的参与;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需要通过各种小组活动和小组任务逐步训练,以实现团队目标的最大化和小组成员的团队协作意识;写作能力可以在日常的课堂作业、活动策划、案例分析中加以强化;逻辑思维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可以在平时的学生活动组织、项目策划中加以训练。以上能力都是在开展专业实训项目时需要基本具备的,因此应将这些能力的培养前置在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日常活动中,以第二课堂为主要载体,大量增加专业题目演讲、专业专题辩论,这样在丰富学生业余生活的同时也能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必备技能。同时为了能让学生熟悉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参观等认识实习。

(三)根据岗位工作程序化的原则,系统设置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项目

岗位工作程序化是在一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流程和问题处理的流程开展工作的方法,在实践教学中开展程序化实践教学有利于加深学生对岗位工作的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便于学生把握各工作流程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如果劳动关系专业实践教学能通过程序化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将有效提升实践教学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幅度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学生基本具备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的工作能力,满足人才培养的能力要求。从劳动关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出发,根据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的程序以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争议预防、争议处理流程,我们可以依次设置以下四个程序化实践教学环节:

1.劳动关系认识实习:主要包括参观劳动关系理论发展历史长廊、企业劳动关系现状调研、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模块运行观摩。其中劳动关系理论发展历史长廊可以在校园实验室建立,梳理从亚当•斯密、马克思、韦伯夫妇到泰勒、邓洛普、考夫曼、常凯等劳动关系学者专家对于劳动关系学科发展的贡献和简介;企业劳动关系现状调研可以安排学生到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参观、调研,帮助学生了解劳动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模块运行观摩可以结合实际条件安排学生进入各类企业不同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块进行观摩,比如:招聘、面试、薪酬管理等,熟悉各模块运行的流程,并思考引发劳动争议的潜在因素。

2.劳动合同管理实践: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文本起草、变更、解除、终止。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和员工的特点规范起草满足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同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条件合法性进行审核,按照法律要求严格执行各操作规程。

3.劳动关系运行管理:主要包括工会的组建、职工代表大会的实践、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劳动争议的预防、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等。带领学生模拟工会的组建、主要工会干部的竞选、投票、备案;模拟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各项议案的搜集、整理和讨论;开展模拟集体谈判和模拟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合同的运行监督等;通过企业民主管理,讨论企业劳动争议的引发点和预防措施;模拟起草企业规章制度,并多次征求员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模拟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调解、模拟(观摩)劳动争议仲裁、模拟劳动争议仲裁庭法庭等。通过以上四个模块的系统设置便于学生熟悉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熟练掌握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流程,对于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熟练运用劳动关系专业课程知识具有深刻的意义。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模块运行观摩时可以根据企业规模灵活采取参观、讲座等形式,有效提升了实训资源的利用率,满足了实践教学的要求。劳动关系专业的多学科支撑的特点要求该专业人才所具备的能力较为丰富,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开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程序化实践教学体系需建立在理论学习与基本能力具备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实践教学时间与教学资源的约束,该系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唐鑛.战略劳动关系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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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践教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本科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实践教学活动应是专业培养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从全国范围看,目前在该专业本科生的教学中普遍存在理论讲解比例过大、可操作性不强、理论与实际严重脱离等问题,这也是造成该专业毕业生供需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拟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探讨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将其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进行探讨,希图为制定与之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调整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提供思路。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堂实践教学

1.加强校内模拟仿真实验学习

可模拟社会保障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社会保障费征缴及个人账户等业务运行模式。学生通过模拟操作,可以对社会保障理论有更为深入地理解,也为校外实习和将来就业打下基础。在《专业统计与信息系统》课程中可以引进社会保险电子申报系统软件进行模拟仿真实验教学。鉴于全国各地实用的申报系统软件不同,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使用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也可介绍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使用的软件系统,作为校内模拟仿真实验课程来讲授。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使用的是“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版软件和网络版软件),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则引进济南市社会保险电子申报系统软件。

2.延伸现有专业理论课程中的实训课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课程体系要进行一些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如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需要劳动合同管理的人员去思考和掌握,如劳动力成本、解雇员工风险、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等等,还有制定厂规厂纪、解雇员工等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在讲授《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规》这门课程时,除了要介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之外,还要将法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引入“劳动全同管理软件”,注重实务操作内容。在讲解劳动争议等内容时,可以组织本专业学生在校内模拟法庭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而《保险精算》课程可适当增加实训学时,《人事测评》课程可以介绍“人力素质测评软件”等。

3.努力不断优化研究方法类的课程

以《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管理定量分析》等为代表的课程群,包括从选题、文献评述、研究设计、问卷设计、抽样方案的制定,到调查访谈的实施,直至问卷录入、统计分析到最后撰写报告,应该让学生全程参与。通过一系列实践教学环节,完成大量问卷调查和调研报告,选题可围绕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可以得到提高。

在保证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前提下,压缩甚至淘汰演示性、验证性、模拟性的基本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创新性实验。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校园实践教学

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教师有明确要求的学生在校园从事的实践活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校园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习基地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可将专业内容融入到如文艺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技能比武、校内科技服务、创业设计、公益活动和各种社团活动。各地和多个高校曾通过各种公开和内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竞赛,极大地普及了相关知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还可以组织专业学生在校内向同学开展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就业劳动保障政策等咨询服务。

高校可将参与科研和创新活动作为完整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教育的一部分,通过培养体系进行要求和规定。科技竞赛也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一种形式,是实现创新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展现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平台。科技竞赛特别是国家教育部等主办的学科竞赛,对于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要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参与校级大学生科研课题、“挑战杯”、“新苗计划”、校内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科研比赛项目。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社会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教学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内实践教学和校园实践教学的指向,是最重要的实践教学形式。本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1.实习与社会实践

实习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教育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长知识,增强劳动观念和责任感,培养独立工作能力。课程实习时间安排较短,可以采取参观、访问、调查研究、见习等形式,时间较长的还有阶段实习或短学期(也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两个暑假)和毕业实习。

可以让学生走出校园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弱势群体的疾苦;也可以让学生在一周内按照当地领取最低生活补贴的标准生活一周,体会穷困家庭成员的感受;可以以学生的身份去参观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流程,也可以以客户的身份访问社会保障机构,谈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感受,并提出可以改进之处;还可以请学生去养老院等机构做义工,这些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同情心、加强对其所服务对象的认同感、树立服务民众的信念非常重要。大学生们利用暑期,结合专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大学生将来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相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重视学生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实践,本专业应建立有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使学生能够直接在社会相关机构进行实习,使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传统的实习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本专业毕业走向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应该及时调整培养方案,扩大实习基地建设范围,除了原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企业事业单位外,还应该将民政局、慈善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等纳入进来。在实施手段上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实习逐渐由单纯教学实习向科研实习、就业实习转变。

另外,在实习模式上要灵活多样,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实习与教师的科研相结合、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相结合、专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迫于就业压力,目前,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把毕业实习阶段甚至阶段实习阶段作为就业的试用期,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分散实习、与就业结合的实习是必要的。

2.毕业论文与实践的结合

毕业论文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它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训练基本科研能力、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提升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组织管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可规定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要保证一人一题,切实做到选题要尽可能多地反映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坚持“真题真做”并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学术性;鼓励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密切结合。选题,由学生确定或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在保证基本训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功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拓展性的研究专题,提升毕业论文总体质量。

在我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论文管理过程中,要求在学生选题确定后由指导教师下发毕业论文任务书,主要是对学生提出和规定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起引导、启发及规范的作用。任务书指明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大体上可从哪几个方面去研究和论述该主要问题的具体要求,计划进度,推荐的参考文献(5篇左右,含外文文献至少2篇)。学生通过查阅相关外文资料,进行外文资料翻译,了解选题的国外研究进展情况;通过检索和阅读大量相关国内刊物文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预答辩等环节,保证选题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建立有效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采取二次答辩、学校及教育厅两级论文抽检等举措,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整体水平。

3.各实践环节可以相互联系、相互渗透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实习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请进来的方式,让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际部门工作人员,结合某课程教学内容在课堂内进行讲授,使学生不仅仅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层面上,也了解一些实际工作情况。可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环节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结合起来。

《管理定量分析》实验项目由操作性和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组成,综合设计性实训项目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验课题,主要目的是运用所学理论知识,针对劳动社保热点问题,设计问卷并进行统计分析。每学期的第1周布置下去,第15周上交,学生可自行组成小组,自行选择课题方向、设计问卷、发放和回收问卷并做统计分析,并撰写实验报告。笔者对本人指导的近几届毕业生,要求将《管理定量分析》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学年论文(第三学期)、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中去,大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学生论文普遍存在的空洞与摘抄的现象。

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看,有校级科研项目的同学,由于有科研项目任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要多于一般同学,且因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数据翔实,其所提问题和对策更有针对性,毕业论文质量普遍高于一般同学。如一名同学的学生课题是“浙江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实证研究”,他组织其他学生作为小组成员,利用暑期从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的多个方面入手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各位小组成员完成这个项目的子课题并分别作为各自毕业论文的选题,从而较为成功地将学生科研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结合起来了。

四、结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实践教体系应由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条件体系和实践教学管理体系等子体系构成,而开展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研究,将有益于全面实现专业教学目标体系,并为教学条件和实践管理提供较为具体的科学指导。充分挖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扩展实践教学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比重,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有机的整体,为学生的能力的拓展和将来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周爱国: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创新的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08.18

[2]张玉平等:浅谈研究型大学的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5.3

[3]白凤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探索.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8.1

[4]郭水兰:实践教学的内涵与外延.广西社会科学,2004.10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文3

关键词:实践 本体论 美学 乌托邦

读了邓晓芒先生的文章《什么是新实践美学—兼与杨春时先生商讨》[1],感觉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思想,而且概念、逻辑上多有混乱之处,似乎继续讨论的意义不大;但又考虑到这篇文章突出了实践美学(包括“新实践美学”)甚至实践哲学的一个通病,就是实践(或劳动)崇拜倾向,甚至构造了一个“实践乌托邦”,又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加以批判的必要。实践崇拜或实践乌托邦出自南斯拉夫实践派。南斯拉夫实践派哲学在批判苏联化的马克思主义即“辩证法派”的过程中,在实践本体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重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南斯拉夫实践派有其学术贡献和历史地位,但它把实践理想化,设立了一个实践乌托邦,却是理论上的谬误。中国实践哲学和实践美学继承了南斯拉夫实践派的思想遗产,包括实践乌托邦。在中国学术现代转型的历史背景下,实践乌托邦已经成为中国哲学、美学发展的障碍,对实践乌托邦的批判有助于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的现代化。

一 实践如何成了乌托邦

实践本来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科学)的一个概念,其基本内涵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实践对其他精神生产以及整个社会生活具有基础作用,从而成为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这个历史科学的概念在实践派(外国的和中国的实践派)那里演变为哲学本体论范畴,进而在实践本体论基础上构造了实践哲学。实践派认为实践不但是历史活动,而且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本质之所在,是人类世界的本原。一个现实的活动一旦被抬高为超现实的自由活动,一个历史科学的概念一旦被抬高为哲学基本范畴,就必然变成一个乌托邦。实践美学以及邓晓芒、易中天先生的“新实践美学”就建立在这个“实践乌托邦”上面。

实践美学构造实践乌托邦手段之一是通过扩大实践的外延,以物质性吞没精神性,以物质劳动包容精神生产,进而以实践取代存在(生存),成为哲学基本范畴。本来实践是物质生产劳动,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物质需求而从事的生产,虽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精神的因素,但精神性是附属于物质性的,所以马克思才认为它是片面的体力的消耗,与片面的脑力的消耗同样是异化劳动。这就是说,实践作为物质生产在本质上与精神生产不同,(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才强调实践对于精神生产的基础作用),而且实践也不是人的全部生存活动。这样“新实践美学”就遇到了一个致命的困难,即物质实践如何能够成为哲学和美学的基本范畴,因为很明显,物质生产活动不但不是人类生存活动的全部内容,而且也不是人类生存活动的最高形式。邓先生解决这个困难的办法只能是偷换命题和扩大概念的外延。邓先生把物质生产与精神活动的关联曲解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不分。他认为实践不仅仅是物质劳动,而且也具有精神性,并进一步包容了精神劳动而成为整个存在。他说:“实践是主客观的统一”,“实践又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情感的物质性活动”。因此,实践就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这个推理是以偏盖全。说实践具有精神的因素并没有错误,实践在一定历史水平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同时也没有消除主客观的对立)也没有错误,但问题在于,邓先生偷换了命题,把实践具有精神因素变成了实践包容了精神生产,把实践的一定的主客观统一性变成了消除了主客观的对立,进而把实践的外延扩大为整个存在(生存),也就是邓文说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从而使实践成为本体论的基本范畴。邓、易的“新实践美学”如果与李泽厚的实践美学有什么区别的话,就在于后者肯定了实践与精神生产相区别的物质性,而前者却把实践外延扩大为包括精神生产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从而掩盖了其物质性而赋予其精神性。正是在这种命题的偷换和概念的扩大的基础上,才可能把实践作为本体论基本范畴,建立实践本体论,也才可能建立实践美学。但这个基础是虚幻的乌托邦,实践既不能吞没精神生产,否则历史唯物主义就失去了意义;也不等于人的存在(生存),否则人就成为经济动物,丧失了精神性。因此,实践不能决定审美的性质,也不能成为美学的基本范畴,从而新实践美学也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新实践美学构造实践乌托邦的手段之二是通过拔高实践概念的内涵,把实践由现实的、异化的活动变成了超越性的、自由的活动。新实践美学遇到了第二个致命的困难,就是实践具有现实性,是异化劳动,而审美具有超越性,是自由的活动。实践具有两重性,既作为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又是一种不自由的、片面的、异化的劳动。而且,实践的正面性又是通过其负面性实现的,即在异化形式中实现历史的进步。所以,片面地崇拜实践、拔高实践,只是理性主义的乐观精神的体现。这种理性主义的乐观精神是启蒙时期所特有的。马克思曾经批评黑格尔“他把劳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只看到劳动的积极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方面。”[2]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也受到启蒙主义理性精神的影响,从而形成了对实践的乐观肯定。在现代社会,实践或异化劳动的负面性日益突出,对实践的乐观态度也随之消失,代之以对现代性的批判。邓先生像黑格尔一样,只讲劳动是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而回避劳动异化的现实。实践美学把实践非历史化,把实践从其历史形式中抽象出来,剥离其异化的性质,把它变成了抽象的“劳动”(甚至原始劳动也成为实践的形式之一),进而认为劳动创造了人、又推动历史发展,从而成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这种劳动崇拜是建立实践乌托邦的基础。在新老实践美学家看来,实践只有正面的自由属性,没有负面的异化属性;异化只是其非本质的历史形式,迟早会被克服。这不仅导致一种劳动崇拜和实践乌托邦,也导致一种社会乌托邦。马克思确实一方面指出劳动本应是人的本质的确证,同时又指出了现实劳动的异化性质。他认为可以经由社会革命消除劳动异化,恢复劳动的自由本质。这体现了青年马克思的社会理想主义。实际上,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对象化的过程,而对象化就是异化;实践自诞生之日起,就是异化劳动,而且这种异化的性质不会在现实中消失。所以,成年马克思才指出:真正自由的领域“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其次,对于历史性的实践活动,有两种评价的立场。历史主义的立场肯定其推动社会进步的正面性,哲学的立场则批判其异化的负面性。哲学是超越性的批判之学,它应当从生存的自由本质即超历史主义的高度批判实践,而不是仅仅站在历史主义的高度肯定实践。邓文以及新老实践美学放弃了哲学的批判立场,而仅仅固守于历史主义的肯定立场,从而导致实践乌托邦。实践乌托邦天真地认为,历史实践不但创推动了历史发展,而且能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消除人与世界的对立,从而实现自由。但是他们忘记了,正是在脱离原始社会以后的社会历史实践中,才产生了人的异化、人与世界(社会、自然)的对立以及人的片面发展;而且,正是由于异化导致自由的缺失,从而才激发了对自由的追求。因此,不是实践直接带来了自由,而是实践即异化劳动产生的不自由,才产生了对自由的意识。马克思在肯定实践推动历史的进步作用的同时,严厉地批判了异化劳动,“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像同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一样。”[3] 马克思对劳动异化的批判,也是对实践的负面性质的批判。脱离了历史性的、绝对肯定的实践并不存在,现实的实践就是异化劳动。新老实践美学一方面绝对肯定实践,另一方面又承认异化劳动,似乎实践与异化劳动是两回事。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二 实践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吗?

哲学本体论是美学的基础,不同的美学体系建筑在不同的本体论之上。新老实践美学以实践取代存在作为哲学基本范畴,把实践美学建立在实践本体论的基础上。新老实践美学认为实践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因此才得出美的本质与实践本质的同一性。实践本体论其来有自,应当找到其渊源。哲学历来以存在作为本体论的基本范畴,但对存在的理解却非常歧异。古典哲学、美学认为存在是实体性的,而现代哲学、美学认为存在是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把存在解释为社会存在,而“社会存在就是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但是,在苏联哲学中,存在被二元化为物质(自然)的存在和社会存在,并形成了“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元体系。实践哲学屏弃了物质(自然)存在而保留了社会存在,并且把社会存在简化为实践,省略了社会存在作为“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的其他方面,特别是精神生活方面。实践就是这样取代了“存在”或“社会存在”而成为哲学的基本范畴。

作为哲学本体论范畴,必须是最一般的规定,有最广泛的内涵。从这个哲学范畴中能够推演出其他哲学规定。新老实践美学把实践当作基本范畴,企图从实践的性质中推演出审美的性质。可惜实践不可能包含着审美(那怕是‘审美的因素’),因为实践的物质性、群体性、现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决定审美的性质,因为审美是精神的、个体的、超越的生存方式。邓先生辩解说,他是运用马克思的“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的方法”,即“美的本质只能从他如何从实践中产生出来的历史过程中得到说明”。但邓先生不会不知道,“逻辑与历史的一致”不是逻辑与历史的起点的一致,而是逻辑在历史行程中逐步展开,最后在历史的“终点”得到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解剖是猿体解剖的钥匙”就是这个意思。按照这个原则,实践只是历史的起点,只是在它的发展并最终被扬弃时才与逻辑的东西一致。这就是说,实践作为物质生产活动,并不具有自由的本质,只是在它发展过程中,精神的因素脱离它而独立,并最终超越它,这超越实践的东西才符合“逻辑的东西”,才成为审美。马克思乐观地相信,在克服异化的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物质生产的高度发展,其自身被扬弃,人的精神活动成为主导的活动,甚至具有了审美的性质,这时候才达到了自由的境界,人才得到全面发展。这恰恰证明发生学不能代替逻辑的证明,实践不能证明审美的自由性;实践也不是“逻辑的起点”,而只是历史的起点。邓先生对“逻辑的东西与历史的东西相一致”的方法的解读是错误的,事实上,他是在说,逻辑(本质)的东西可以由历史的起点中得到说明,所以审美的本质可以从实践中得到说明。可是他又不敢直接说明他的思想,不肯承认我对新老实践美学的基本观点的认定“实践的本质就是美的本质”,而只是羞羞答答地、含混其辞地说“从实践中如何包含美的‘因素’以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因素如何一步一步独立出来成为‘纯粹的美’的过程中,来发现和确定美的本质。”。他没有说明也不敢说明的是,这种“独立”是对实践的否定和超越,而不是对实践的肯定,因此审美的本质也只能是对现实的超越。如果按照邓先生的逻辑,人的本质就可以从猿的本质中得到说明,因为人是从猿“一步一步独立出来”的。

实践是否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应当先考察本体论范畴的条件。哲学把存在作为本体论的基本范畴,是用来说明人类生存的本质,而不是用来说明人类生存的现状。因此,作为哲学本体论范畴,必须是超越性的存在,而不是现实存在;应当是人的存在,而不是实体性的存在;应当是个体的、自我的存在,而不是群体的、他者的存在;应当是精神性的存在,而不是物质性的存在;应当是主客同一的存在,而不是主客对立的存在;应当是自由的存在,而不是异化的存在。这种存在就是生存。社会存在(包括而不等同于实践)是处于现实关系中的存在,而不是超越性的存在;是群体性的存在,而不是个体的、自我的存在;是主客对立的存在,而不是主客同一的存在;是异化的存在而不是自由的存在。因此,社会存在作为现实的存在只能是历史科学的概念,而不是哲学的范畴。实践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础部分,但并不是社会存在的全部,也不是主导的部分。社会存在的主导部分是精神活动。因此,实践也只能是历史科学的概念而不能成为本体论的范畴。事实上,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概念和实践概念也基本上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即历史科学的概念出现的,它是用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而不是用来说明人类存在的自由、超越本质的。

三 实践是自由的吗?

实践(被邓先生混同为劳动)是否是自由的,这关系到实践是否具有本体论的地位和能否决定审美的性质。邓先生说“劳动是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因此审美的自由性来源于实践。但在现实中劳动是异化劳动,审美是“自由的精神生产”,二者不能等同,这是新老实践美学不能解决的矛盾。邓先生辩解说,劳动的不自由性“这只是对于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才具有合理性,在此之前,当劳动异化还没有达到极端尖锐化的时候(如马克思曾举中世纪的手工业者为例),劳动者对于自己的工作往往抱有极其虔诚的热爱和兴趣……”这种辩解是无力的,对马克思的话的理解也是僵化的。自进入阶级社会之日起,劳动就不是自由的,就是异化的,只不过与资本主义劳动相比,不那么尖锐而已。邓先生自己承认,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还没有达到极端化”,即使如此,已经是异化劳动了。不能据此美化前资本主义的劳动,把它说成自由的活动,甚至把它与审美等同(即使手工劳动带有某种艺术的性质,其实质仍然是私有制下的异化劳动)。邓先生断言:“大量事实都说明,劳动本来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只是在资本主义时代被异化成不自由的、动物式的和机械式的操作了(如卓别林所表现的),怎么能笼而统之地说‘劳动是不自由的现实活动’呢?”按照邓先生先生的说法,前资本主义的劳动是非常美妙的,甚至带有艺术性的,但是 “熟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邓先生可能不熟悉马克思的关于前资本主义的一段话:“人的依赖关系(起初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4]邓先生把束缚于“人的依赖关系”中的劳动包括奴隶牲口般的劳动,农奴人身依附性的劳动,说成“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不是太浪漫了呢?马克思清醒地认识到实践的有限性,认为“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需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为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5]这就是说,实践仍然是“必需和外在目的的规定要做的劳动”,因此实践不能获致自由;只有超越物质实践,通过精神的创造,才能得到自由。

新老实践美学还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就是把实践等同于劳动。正是由于抽除了实践的历史内容,把它变成了抽象的劳动,从而才有可能赋予其自由的性质。而事实上,实践是现实的劳动,即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社会劳动,因此它具有异化的性质。不仅文明社会的异化劳动不是自由的,而且原始劳动也不是自由的劳动,也不是实践劳动。我批评易中天先生的“原始实践创造了美”的命题,指出应当区分“前实践劳动”(原始劳动)与实践劳动。邓先生对此大不以为然,认为我“不幸踏进了他所不熟悉的政治经济学领域”,“生造出了……一对不伦不类的概念”,“但叫任何一个具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常识的人看来都不会认同的”。果真如此吗?非也。实践具有自觉性、社会性,不是任何劳动都能称为实践。原始人类的劳动没有脱离巫术意识的支配,不是自觉的征服自然的活动。原始劳动是在血缘关系中发生的,血缘关系是自然的关系,没有形成社会关系(包括没有发生社会分工、没有生产资料及其占有制等),因此不是社会性的劳动。我相信邓先生“熟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但恕我直言,可能仅限于个别条文的熟悉,并不理解其精神实质。马克思在什么地方说过原始劳动是实践劳动?恐怕邓先生找不出来。但马克思却说过:“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6]原始人的生存是动物性的生存,这就包括原始人的劳动是动物性的劳动;原始人的意识是动物性的意识,因此不是文明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更不是什么“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而且,邓先生也可能不熟悉当代学术研究的成果,仍然拘泥于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结论,不知道关于前实践劳动与实践劳动的区分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而是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所以才对我这种提法大惊小怪。

四 实践具有超越性吗?

实践作为现实的活动和历史科学的概念,不具有超越性,因此实践与审美不具有同一性,实践论也不能成为美学的基础。对此,邓文指责我“把现实性与超越性完全对立起来”,并辩解说“实践本身就具有自我超越的因子,这就是实践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本身所具有的精神性要素”,它表现为1,由动物性的表象上升为人的概念。2,由动物性的欲望上升为人的‘意志’。3,由动物性的‘情绪’上升为人的‘情感’。此外,还有“想象力对现实的超越”。这个逻辑推理可以说混乱得一塌糊涂。邓先生批评我把现实性与超越性完全对立起来,难道现实性与超越性不是对立的一对范畴吗?难道不应当把它们对立(区分)开来吗?难道邓先生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把对立的概念“统一”起来的吗?那么,邓先生但是如何论证的呢?,邓先生认为现实性与超越性是一致的,因为实践包含着超越。奇怪的是,他所谓的实践的超越性,是以精神性(包括概念、意志、情感、想象等)的超越性来证明的,因为他认为实践包含着“精神的因素”。在这里,他用了老办法,以实践包含着精神因素为由,以精神活动取代了实践。这种论证方法的荒谬性是不言自明的。此外,邓先生还以发生学代替本质论,他说,因为精神活动是从实践发生的,因此“超越性最终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是超越性的最本源的发生条件。”不错,精神活动是从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实践是超越发生的基础和条件,但一旦产生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化,二者就有了本质的区别;实践是超越发生的基础和条件,但不等于实践具有超越性,恰恰相反,超越就是在实践基础上对现实、实践的超越。不能以精神生产发源于物质生产为由,就抹杀二者的区别,甚至以精神生产来代替物质生产,把精神生产的超越性强加于物质生产上。这正如人是从猿发生的,但不能说人就是猿一样。邓先生以发生学代替本质论的同时,又无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分化的历史,他谈论的实践好象还没有发生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化一样,这一点是很费解的。因为人们都知道,尽管最初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混融未分,但后来发生了二者的分离和对立,这时就不能以物质生产(实践)包容精神生产了。

更重要的是,超越性并不是如邓先生所说的“对以往的现实和以往的实践的超越”。邓先生不理解超越的含义,竟然认为一切实践导致的历史进步都是“超越”。他认为劳动“既满足了人的肉体生存,又形成了历史和文化,使人得到教化(教养),提高了人的素质……”,因此,实践本身是超越性的。哲学上的超越概念,是与现实概念相对的。超越性的第一个含义是超现实,超越就是对现实的超越,而不是以一种现实取代另一种现实。存在(生存)的超越性是根本性的,不同于社会学的“进步”的概念。邓先生以进步性代替超越性,就美化了实践,赋予其超现实的性质。邓先生还批评我说的“由于现实生存的不完善性(异化的存在),人才努力超越现实”,认为“‘努力超越现实’的活动不正好就是一种‘现实的活动’吗?” 超越现实就是现实,这真是奇怪的逻辑!!!难道邓先生讲的“辩证法”就是这样吗?在邓先生看来,除了现实的活动(而且主要是实践活动),就没有什么精神的超越。于是人就只有现实、此岸,没有超越、彼岸;只有现实的需要和价值,没有终极的追求和关怀,否则就是“逃避现实”,就是“复活一个新的‘上帝’”。哲学是超越之学,美学是自由之学,很难设想,否定人的存在的超越性,否定审美的超现实的自由性,还能够谈论哲学、美学。人是否有超越现实的需要,能否能超越现实,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人与动物的区别,除了邓先生强调的实践活动以外,还有更高的层次,就是人有超越性的追求,也有超越现实的精神创造能力(如审美)。人的存在的本质不是现实存在,而是指向超越,这就是所谓“神性”;而动物的存在只能是“现实”(自然)的存在,不能超越“现实”(自然)的存在。现代哲学特别是存在主义哲学认为生存不是现实的存在,而是可能的存在,从而肯定了生存的超越性;现代艺术不肯定现实,而是拒绝现实、否定现实,成为阿多诺所说的对现实的“大拒绝”,这些都是生存超越本质的体现。

超越性的另一个含义是自由性。邓先生在这一点是也出了问题。他认为实践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是实践的产物,因此实践具有超越性。古典哲学认为实践可以带来自由,甚至可以在现实中创造一个自由的乌托邦。但自由只存在于超越现实的领域,或者如马克思所说的“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因此,超越即自由,自由即超越。审美的自由性质正在于其超越性;不是实践决定了审美的自由性,而是对现实也包括对实践的超越保证了审美的自由性。正因为如此,不是任何精神生产都具有超越性,科学、意识形态等都属于现实的活动,不具有超越性;而只有审美、哲学等“自由的精神生产”才具有超越性。审美创造了一个理想的生存方式,哲学提供了批判的思维方式,它们本质上都是超越现实的。

五 实践能说明审美的本质吗?

辩论实践与生存、超越的关系,都是为了说明审美是超越的生存方式。我认为实践虽然是审美的物质现实基础,但二者不具有同质性;审美是自由的精神活动,而实践是不自由的物质生产,所以审美超越现实,也超越实践。邓先生却相反,虽然他羞于直接承认实践与审美有相同的本质,但实际上他处处表明这样的观点:实践产生美,实践决定美、实践包含着美,总之,实践论是美学的哲学基础,审美的性质可以从实践中得到说明,审美与实践具有同质性。我指出“审美不包含于劳动的内涵之中”,这应该是不言自明的,不料邓先生却大加反对,提出“既然劳动‘也有精神’作为‘附属的部分’的参与,怎么能断然说‘审美不包含于劳动的内涵之中’?”他还举例说,“当你在挑选一台造型优美的电脑时,当你把它搬回家在键盘上敲出清脆的响声时,你有没有审美活动?”这里邓先生混淆了不同的问题。作为实际的生存活动,审美与劳动可能有渗透,劳动中可能发生审美活动。但这不等于劳动与审美的等同,恰恰相反,劳动中的审美活动正是对劳动本身的超越。作为两个概念,审美与劳动必须在逻辑上予以区分,界定二者不同的内涵。如果借口劳动与审美有关联,就把二者等同,就无法从事理论研究。显然,审美与劳动有不同的性质,审美是自由的精神活动,劳动是现实的物质生产,审美的本质不包含于劳动的本质之中。邓先生显然没有把逻辑的分析与实际的情况区分开来,没有对实际进行理论的抽象,而这是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如果把二者混为一谈,就无法进行理论研究,就会把不同的概念搅成一锅粥。邓先生显然已经把问题搅成一锅粥了,害得我们不得不做这种低级的、费力的概念清理工作。按照邓先生的逻辑,在实际的劳动生活中可能发生审美活动,因此劳动的概念中就包含着审美的概念,从而得出劳动与审美是一致的、同质的结论。那么,我可以按照同样的逻辑举出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小偷对偷来的东西(如一块美丽的金表)也可能产生一种美感,因此是否可以说审美包含于偷窃之中,甚至审美与偷窃是一致的呢?

关于审美的本质,邓先生反对我以“自由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的体验方式”定义,而提出“审美活动是人借助于人化对象而与别人交流情感的活动”。这里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人化对象不是美。所谓“人化对象”是与实践美学的“人的本质对象化”一个意思,人化被确定为实践给世界打上的人的印记,使世界成为人的对象。问题在于,实践活动对世界的“人化”也是一种异化,人化世界是现实的世界,这个现实世界不是审美对象。只有自由的精神活动创造的世界即超越现实的世界才是审美对象,即所谓美。因此,“新实践美学”的“实践是人的确证”说,只能是现实的人的确证,而不是自由的人的确证。另一个问题是,借助于这个“人化对象”的情感交流也不是审美。因为这种情感仍然是现实的情感,而不是审美的情感。比如我做了一个拐杖送给一个残疾人,这个拐杖肯定是“人化的对象”,因为它是我的劳动产品;同时我也通过这个拐杖表达了对残疾人的同情与关怀,因而是一种“借助人化对象而与别人交流情感的活动”,但能说这是一种审美活动吗?很显然,不是一切情感都是美感,即使是“借助于人化对象”而表达的情感也不都是美感。美感必须是自由的情感,也就是超越现实意识的审美意识才是美感。但邓先生对此也加以反对,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一般说,情感就是情感,本身无所谓自由不自由;情感的顺利传达和宣泄才是自由感,情感的压抑才不是自由感。”邓先生可能不知道罗斯金的一句名言:“少女可以歌唱失去的爱情,守财奴却不能歌唱失去的金钱。”或者忘记了马克思的名言:“ 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7]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对爱情追求是自由的情感,所以可以成为美感;对金钱的追求是不自由的情感,所以不能成为美感。邓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举出现代艺术为例证,说现代艺术表达的是否定的情感,如“痛苦、沮丧、麻木、压抑等”也可以成为审美的因素。这里邓先生又一次混淆了不同的问题。说美感是自由的情感,是指情感的品格,是对现实情感的超越;而现代艺术所表达的否定的情感必须经过升华,成为审美意识即反抗异化的意识,这也是自由的情感。邓先生认为只要是情感的顺利传达和宣泄就是自由感,就是美感,那么无论是少女对爱情的执着,还是守财奴的贪欲,甚至婴儿饥饿时的啼哭,都是美感的表达,都是审美活动。如此抹杀审美意识与现实意识的本质区别,否定审美意识的自由性,把二者的区别说成是能否顺利表达、宣泄问题,这样的美学岂不成了生理学?按照邓先生的理论,艺术只是顺利表达、宣泄了随便一种情感,与自由的意识无涉,那么艺术还有什么意义呢?至于邓先生说的“‘对情感的情感’我们称之为‘美感’”,这个命题本身含混不清,也许可以理解为对情感的再体验,但如果这种情感的再体验没有审美理想的指导,没有升华为一种自由的意识,是不可能成为美感的。比如一个守财奴由于失去的金钱而痛苦不堪,后来痛定思痛,更加懊悔痛心,甚至想一死了之。那么这种“对情感的情感”难道就是美感吗?邓先生表述的美的定义竟然如此粗疏、如此肤浅,实在是新老实践美学体系的缺陷所致。这个体系无法容纳深刻的思想,无法揭示审美的本质。所以,要超越实践美学,走向后实践美学,以实现中国美学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载《学术月刊》2002年第10期。以下对邓文的引述均出自该文,不再注明。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6页。

[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页。

[4]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447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页。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文4

关键词:劳动实践基地;构建;利用;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4-00124-0

同志指出:“不要整天把青少年禁锢在书本上和屋子里,要让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建立劳动实践基地,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和正确的劳动观。劳动技术教育课程的全过程十分强调开放性和动态性。就目标而言,强调面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就内容而言,面向学生的生活世界,随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就结果而言,强调学生活动的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的体验;劳动实践教育的目标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和人格的完善,其活动方式突出学生的主动实践和亲身经历,提倡在学生真实的生活世界中通过身体力行的实践活动,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去体验和感受生活。

劳动实践教育为学生构建一种开放的学习环境,提供学生多渠道获取知识并将学到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引导学生关注自然、关注社会,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劳动实践教育课程更为深层次的价值追求,不是对儿童进行科学训练,而是使教育在理论和实践的层次上复归儿童天性,建构学生的健全人格。因此,劳动实践基地的开发,其意义是重大的,它带来学生学习方式的重大变革,对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我们坚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构建劳动实践基地和充分利用基地,主要做法如下:

一、实行三个结合,把劳动实践教育落到实处。

(一)劳动实践与实施德育工程结合。重视德育工作,拓展德育空间,丰富和深化德育内容,拓展德育渠道,促进德育工作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许多学生正是通过辛勤的劳动学会了关心他人、孝敬父母、关心家乡和祖国的前途,改掉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等不良行为习惯,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二)劳动实践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特别是劳动技能教育,其规范性的操作训练,对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有很大的帮助。为了提高劳技课课堂教学质量,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教学,如聘请农业专家和富有经验的农民,到学校做讲座,培训教师,或到课堂执教等。

(三)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现在大部分学生为独子,学生很少有劳动锻炼的机会,学校教育的积极效应容易被家庭教育的负面效应所抵消。为改变这种状况,一是给家长开办劳动教育提升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讲座,二是想办法引导家长安排孩子参加家务劳动,如要求小学在接受一年级新生时逐个询问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并对家长提出“补课”的要求,从一年级起,由低到高安排包括个人卫生自理,洗涤小件物品(如红领巾、手套、鞋等)整理个人生活、学习用品,清洗水果蔬菜,使用一般家用电器,简单的烧饭做菜、花卉栽培等教育内容,由家长评定成绩签署评语,学校在学生自我评价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学校的劳动态度和劳动表现综合评定学生的劳动课成绩。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劳动自觉性,家长们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也明显增强,得到了家长的普遍赞同和支持。

二、尝试三种模式,提高劳动基地资源利用效率。

(一)实践体验。从基地的角度看,如果劳动实践教育仅仅局限于教材,就很容易陷入单一的“讲授、接受”的模式,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参与一些实践活动,自觉地把间接的理论知识与直接的感受和体验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增强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了学习积极性,而且培养了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

(二)问题探究。教师组织学生围绕一定问题,指导学生通过观察、调查、操作、实验等活动,使学生在解决问题的探究过程中,强化创新意识,提高创造能力,培养合作精神。问题既可以是学生自己提出的,也可以通过教师设置一定情境引导学生发现,或由教师直接提供,既可以来自学科,也可以源于家庭和社区,可以针对某一具体学科,也可是跨学科或交叉学科。这样,可以打破固定教材的局限,走出课堂和学校,在学生对问题的探究过程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扭转目前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

(三)情境陶冶。通过开发和利用基地,有意创设一定的活动情境,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其良好的个性品质,启发学生领悟情境并引导学生细心品味“境中之情,境外之音”,学生通过写话、日记、习作、作画来抒发内心的真切感情,真正成为审美的主体。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文5

一、因地制宜整合教学内容

(一)合理处理教材内容。劳动课内容主要包括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简单的生产劳动及劳动教育。为便于教与学,实际教学中,教师可以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法整合为系列课(同一年级的相似内容进行归类),合理调整顺序。

(二)合理选择教学材料。在劳动课教学中学生每上好一节劳动课,完成一项劳动任务,都离不开学生实践所用的材料,因此,教师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教学材料是至关重要的。

(三)合理选择教学方法。小学劳动课教材大部分内容属于乡土教材的范畴,因此,教师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趋于合理性。

二、注重探究培养创新能力

(一)在质疑问难中创新。在质疑问难中发展学生创新能力,尊重学生创新个性。创新的起点是从问题开始的,在小学劳动与技术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对学生质疑问难精神和质疑能力的培养。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激起他们的求知欲,鼓励学生敢于思考、敢于批判、敢于质疑。

(二)在合理想象中创新。在劳动与技术教学中,要启发想象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想象具有“创新”的特征与内涵,在课堂教学中,凭借教材的想象因素,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对一些异想天开的学生,有时他们会提出一些荒诞离奇的问题,也不能打击他们,而是让他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让他们白圆其说。

(三)在动手操作中创新。教师要利用学生动手操作的契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心灵手巧是聪慧的象征,动手又动脑是成才的必由之路,动手操作活动是劳动与技术课中学生比较感兴趣的活动,而兴趣又是调动学生进行创造的动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要在学生实际学习环境中发展,要坚持不懈地培养下去。

三、落实实践提高学习效果

教无定法,不同的课程有不同的教法,在同一课程中,也有不同的教法,那么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用哪种方法更实用呢?从它的编制特点来看,我认为“实践教学法”才是上好劳动与技术课的法宝。因为实践可以让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培养劳动习惯和动手动脑的能力,可以把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和掌握知识、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造能力都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发展。

(一)在课堂教学中实践。课堂实践是劳动实践中最简单最基本的实践。由于课堂教学的时间较短,场所较小,所以在选择课题时要选一些活动量小、材料容易准备的内容。课堂实践的主要方法是教师演示,学生模仿。使课堂教学和劳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劳动课“实践性强”的特点。

(二)在家务劳动中实践。家庭实践是劳动实践中基本实践活动的延伸。在课堂教学中,有些劳动课的内容,可以通过教师的讲解,使学生获得基本知识,但是却不能进行课堂实践。确切地说,是不能使全体学生进行课堂实践。

(三)在生产劳动中实践。生活实践是劳动实践基本实践活动的升华。课堂实践、家庭实践、社会实践的内容,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但是劳动课中有一部分内容,它的实践活动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而需要几天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来完成。

大学生劳动实践体会范文6

【关键词】认识;素质目标;途径;实践

【中图分类号】G6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4-0278-01

在实施“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转轨的当今,发挥课堂教学的主要渠道作用,通过各个学科的协调配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已成为今后教学的方向。劳动课以它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融为一体的独特优势,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学科的自身特点,劳动学科能更好的体现出从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出发,构建起“以自学为基础,以思维为主线,以训练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培养学生积极思考,动手,动脑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体力劳动对小孩子来说,不仅是获得一定的知识和技巧,也不仅是进行道德教育,而且还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惊人丰富的思想世界。这个世界激发着儿童的道德、智力、审美的情感”由此看出劳动教育是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那么,如何在劳动教育中提高学生的素质呢?

一、以提高素质为目标

劳动教育是教育内容之一,是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不可偏废的一个方面。目前,学生中有多数是独生子女,家长宠爱条件优越,几乎没有劳动知识和能力,更缺乏劳动实践。在这样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学生不热爱劳动。所以,开设劳动课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劳动课的学习,一方面让学生学习一些简单的劳动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方面是利用劳动课要劳动的特点,通过学生动脑、动手、付出体力、创造成果的过程提高学生对劳动意义的认识,培养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在劳动实践中发展智力,陶冶情感,磨练意志。简而言之,要寓智能教育,情感教育,意志教育于劳动教学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开设好劳动学科将推动学校劳动学科整体育人功能。由此可见,上好劳动课,对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将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因此,劳动课教育必须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为目标,立足于素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二、以课堂教学为途径

为了达到设计劳动课的目的,使学生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必须以课堂教学为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我在劳动课的教学中,对课堂结构做了如下的构想与尝试。

2.1 激情导入,引入新课。兴趣是人的一种带有倾向性的心理特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导入新课,促使学生积极主动而又轻松地学习是一节课良好的开端。导入新课的方法很多,可因人因时因课而异,常见的有展示直观教具,创设问题情境,组织相关活动等方法,精心架设“兴趣”的桥梁,使学生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想上好一堂课,首先要对课堂教学有一个很好的设计。包括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及传输信息,并通过信息反馈对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在反复调控中使教学系统的工作状态达到最佳点。因此,抓住两条线,即教师教的活动和学生学的活动,重点在教学准备、原则、内容、方法及模式方面提出标准蓝图。如用展示直观教具的方法,在新课讲授之前把本节课的劳动成果展示给学生看,以此来激发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的欲望,从而进入积极学习的状态。

2.2 讲解示范,传授新知。劳动课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原则的重要体现,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实践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所以新知识的学习安排应该是从理论到实践。学生了解了劳动的步骤和方法,但每步具体该怎样去做,还需要教师给做出样子。教师的示范操作一要具备规范性,即准确无误;二要具备可见性,让每个学生都能看清楚。如讲《西裤的缝制方法》时,为了让学生清楚的看到科学标准的操作过程,我在课前认真练习多次,制成录像带并配有解说词,课堂上放出后,每步做什么,怎样做的,图文并茂,学生边听边看,效果非常好。

2.3 实际操作,掌握要领。学生的实践活动是劳动课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也是使学生真正掌握知识,形成熟练技能的最佳途径。学生的实际操作要在教师的组织安排下进行,教师要巡视指导,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特别是重点部分更应多强调,让学生在操作中掌握要领。课堂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只有在师生积极的相互作用中,才能产生作为一个完整现象的教学过程(著名教育家巴班斯基)。”教师在课堂中始终要以学生为主体,甘愿做人梯,做幕后“导演”,把学生推向实际操作,掌握要领的舞台。

四、以社会实践为目的

中学劳动课是一门以实践为主的学科。离开了社会实践,即使教师讲得再透彻,学生听得再明白,不进行社会实践,要达到劳动课的教学目标,提高学生的素质也是一句空话。为此,中学劳动课必须以学生的社会实践为目的。我认为应该做到三个结合。

4.1 劳动课教学与生产相结合。以生产程序为序,安排授课内容,做到课堂学理论,基地搞实践。如在学习《西裤的缝制方法》时,从裤子的面料分析,缝制用线的选择、裤子各部位的熨烫等等,在教师的指导下,样样由学生自己完成。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形成基本的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