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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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制度

消防执法制度范文1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5-097-0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火灾因素也在不断增多。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更要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将各种火灾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有些火灾完全是可以避免的,这也就需要不断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程序把握不够准,出现混乱现象。一些监督执法人员业务不够熟,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够准,没弄清楚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在前、听证在后的错误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章。

2.消防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存在干预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目前各级政府都已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意识,这样在执法过程中,当审核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时,政府往往要消防部门以经济发展为重,让其项目未审核先施工,未验收先使用,这样就极有可能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3.监督执法不够严,力度不够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些因为业务不熟,使有些违法违章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对于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没有依据具体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罚,这样不但放纵了违法者,给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有些因为主观或客观因素,对违法行为降格从轻处理,不能让违法违章者受到真正的法律震慑和教育。

4.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够高,制约着监督管理水平就目前来讲,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不能更好的适应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主要是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结构水平不够高和业务不够精,是制约现阶段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由于目前部队干部实行的是三年晋职,四年晋衔,这样一来一些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岗位最多是三年,少则一年甚至几个月,这是极不利于监督执法工作的。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薄弱。对其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随意性太大,主要还是由于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还不想钻研业务,提高自己,只注重自己的晋职晋衔,盲目地搞关系。不管是一线的执法人员的问题,一些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也不强,对于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未采取任何的措施以避之。

2.法制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有待加强。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备、健全,消防法律法规属于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健全和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法律终归是落后于实践的,落后于社会发展的,不可能在制定法律时就能预见并穷尽未来的一切。并且我国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的,尤其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行政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与其所担负的职责任务相差甚远,导致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行政干预的执法现象。

3.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三、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对策建议

1.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知。广大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权,不讲究私情,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执法人员要端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消防执法制度范文2

关键词:消防监督 人性化

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肩负着维护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为了让普通大众理解消防工作,支持消防监督执法,消防部门在加大依法治火的同时,还需要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让普通大众都自觉参与到消防工作当中,以全面实现“平安家园”。

一、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的内涵

所谓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是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充分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体现人文关怀,依据正当的消防法程序进行非歧视的、理性化的执法活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指,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性化执法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一)人性化执法是转变观念凸显服务意识

广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先要从思想观念上真正实现突破,改变传统的“管制型”执法思维,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对于单位存在的隐患不再是局限于下发法律文书,到期复查、处罚。而是在指出隐患的基础上,突出指导作用和服务意识,帮助消防隐患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整改隐患。

(二)人性化执法是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执法部门所行使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执法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广大执法人员要把执法行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人性化执法要求消防监督执法的同志不滥用强制,要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在刚性执法的同时,学会尊重人、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要以人为本、服务为重。

(三)人性化执法是严格执法,是高质量、高效率执法

“人性化”执法是以严格执法为前提的,“人性化”受到“法制化”的制约,不存在脱离或凌驾于严格执法之上的“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执法是情、理、法的有效结合,是提高执法质量、产生执法良性效应的有力体现。对没有法律依据的消防行政审批制度,也要减少环节,简化程序,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消防机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做到“管其所管、放其所放”,本着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单位、方便企业。比如,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经消防验收后,还需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这无形中增设了一道程序。另外,对于审批的时限,作为职能部门应转变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尤其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时间就是效益,应将审批工作在最短时间完成并将结果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人性化执法是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做出正确的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酌情做出的决定,要求这个决定要公平、公正、合理。消防执法人员本着“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可以根据当事人、被处罚单位的实际情况,整改隐患时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效果和违法后的严重性及其影响,对同一违法行为作出不同的处罚结果。

二、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的误区

(一)将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误读为弱化执法

部分消防部门误读人性化执法,认为人性化执法是向当事人让步或妥协,执法人员因为担心被投诉而出现执法不严、不力现象,对不法行为乃至抗法行为迁就、忍让,坚持“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导致执法效率、质量受到影响,甚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受到了人身伤害。这都有悖于人性执法的本意,是对人性化的误读。人性化执法实质上是执法工作的优化和执法质量的提高,目的是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治社会的完善。

(二)将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扭曲为人情化执法

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在消防法规当中很难明确界定,因为社会现象复杂多样,加之消防监督立法过程中必然为消防监督执法者预留能动发挥的空间,于是就有可能在“人情关系浓厚”的社会里出现人性化执法的“异化”现象。例如,某些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以人性化执法为名,行人情化执法之实,对有关系的、熟悉的、亲朋好友等违法人员借人性化执法之名,降低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甚至免予法律处罚,这就扭曲了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的真正意义。

(三)将消防监督人性化执法误解为“法外施恩”

人性化执法是还权于民、尊重人性,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然而当社会公众把目光过多地集中在执法者的人性化上,一味地往执法者、管理者身上贴“人性化”的标签,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举着“法治”的大旗走向“人治”的老路。人性化消防监督执法绝不是对各种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放纵和宽容,人性化执法也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无原则迁就、无止境的放宽,更不意味着降低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和力度,弱化法律的刚性和强制力。如果将人性化执法误解为“法外施恩”,法律规定的违法责任就成为一纸空文,执法部门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三、和谐社会要求人性化执法健康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性化执法也必须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第一,完善人性化立法,实现法律的规则性和法律的价值性统一。法律既是一种规则体系,又是一种价值体系。作为规则体系,法律告诉人们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禁止做、哪些行为必须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作为价值体系,法律“旨在满足人类对于公平正义、仁爱诚信的永恒价值诉求,将安全、自由、平等、人权和民主与宽容等等世道人心的常识、常理与常情,熔铸为规则之身”。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制定的法律,其实已经融入了法律的价值性成分。也就是说,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只要恪尽职守、依法办案就意味着基本做到了人性化执法,并能取得良好效果。另一方面,人性化执法就会成为一种个人行为,缺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难以体现普遍的实践价值。况且,如果某些法律不是以人为本,具有明显的非人道倾向,那么,执法者个人的人文素养再高,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也难有作为。因此,完善法律制度是确保人性化执法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执法刚柔相济,实现人性化执法的威慑力和感召力的统一。刚性执法侧重严格执法,排除主观随意性;柔性执法强调对当事人讲权利、尊重和服务。在和谐社会,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必须双管齐下,不可偏废。应该说,通过多年的严格执法教育和制度约束,执法者的刚性执法意识有很大提高,但柔性执法的意识和技巧则相对欠缺。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法律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以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第三,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实现执法思想和执法行动的统一。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进步的思想产生进步的行动,人性化执法要求有文明的执法理念。一方面,人性化执法提倡人文关怀,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执法者应重视法律在保障人权、实现人的价值方面的作用,确立“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的理念,在执法中以人为目的,保护个人权利,尊重个人人格,满足个人基本需要。另一方面,人性化执法摈弃权力本位,确立“权利本位”的思想。执法者应正确处理国家与公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坚持以民为本,做到“权为民所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合理、合法地使用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因此,文明执法观念的树立是确保人性化执法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性化”执法应当是执法的深化与完善,是执法态度、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它要求监督执法人员必须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责任感、较强的业务水平为基础,工作中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处理好监督执法过程中灵活与原则的关系,体现人性化的优点。要找准依法监督与“人性化”执法的结合点,要把握好执法的刚与柔,只柔不刚,法无权威;只刚不柔,难得人心。构建和谐执法环境、进行和谐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消防监督过程中的人性化执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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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制度范文3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1.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消防监督机制制约消防执法工作

由于体制的原因,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沿用“无所不能”的“大包大揽”式微观管理模式,一方面消防监督机构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外的事务性工作中去,不能从深深介入的微观消防监督领域中撤退出来,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突出。由于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妨碍消防监督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消防监督部门碍于地方政策、碍于人情,碍于关系,无法大刀阔斧、理直气壮地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对一些显而易见的消防违法违规现象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含糊带过,致使消防监督执法难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埋下了火灾隐患种子。另一方面致使有的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往往或多或少地存在一种“打临工”观念,认为“消防”这碗饭不养老,工作中有时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得过且过,平时自觉深入专研本职业务较少,进取心不强,以致对消防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有些执法人员不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而是凭老经验和主观意志办事。

1.2企业内部消防管理机制弱化

当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需要的生产经营运行机制。但是,一些企业把过去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消防管理机制,错误地看成是限制企业生产发展的桎梏。一些原来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领导小组的企业,随着企业领导更换而解散,一些企业消防保卫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又逢消防行政制度改革,有的经营者把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割裂开来,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舍不得消防投资,削弱了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使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1.3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消防监督执法干部不得不面对交流、更换的实际情况。因此,监督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许多监督执法干部只能通过不断的自我摸索和经验积累来逐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思想活跃、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消防执法人员极其缺乏。再加上受消防部队现役体制影响,往往一个案例先后几个人经办,情况不熟悉,工作连续性受到影响。而少数消防监督人员放松学习,疏忽了对消防监督执法经验的总结和积累,不吃透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则和基本精神,不掌握调查取证的基本方法,不熟悉消防行政执法程序,不清楚完成一起消防行政执法的要素和环节,监督执法效率不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消防执法质量。加上群众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普遍较低,消防执法系统内外缺少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消防监督执法进行制约,客观上纵容了一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为了自己利益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违法乱纪,搞权钱交易,导致执法腐败,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消防执法的信任度。

1.4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存在问题

在执法履行职责上,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的现象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我认为在实践执法过程中,有一些执法人员为了省事,每当发现违法行为就先进行处罚,事后再补出《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等这些相关的文件和相关的手续,或者严重的甚至干脆不闻不问这些材料,也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某些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只是片面地强调行政处罚作为规范行政违法行为人行为的一种手段,却大大忽略了教育才是真正的目的,其实积极的消防教育防范才是在警示和警戒人们今后行为中应当起主要作用和根本作用的有效手段,于是形成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社会成员在内心中没有办法确立对法律的崇尚信念,认为违反消防法律等同于交些罚款而已,根本目的就不够明确。

2.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对策

消防监督工作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消防监督员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消防部队作为一支具有消防监督执法权的现役部队,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增强公安消防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的根本保障,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仅不同程度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也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在分析这些原因的同时,必须积极探索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对策。

2.1进行体制改革,转换监督职能

加强社会职能人员培训指导工作,使其真正胜任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公安消防机构将社会消防培训任务排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社会消防培训学校,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正常开展。走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路线,在强化督查及政府督办力度的同时,启动开展社会监督体系。加强“阳光作业”,增加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让当事人了解办理过程中的一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角色转换,将执法人员真正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放开手脚,在宏观控制、微观督导与政策技术咨询之余,有更多时间用于业务研究。

2.2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当前,随着消防监管方式变化,消防重点单位急剧增多,涉及消防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大量出现,对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尽快提高消防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和加强:一是狠抓消防执法人员的知识再教育,应当建立消防执法人员定期集中培训制度,在全国现有的数所消防院校开设消防短中期培训班,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轮训,使在职脱产教育能够学以致用。消防院校应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整合专业及课程设置;积极推动换岗轮岗交流。

2.3明确法律责任、强化行政手段,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加快政府统一领导的责任的法制化进程。要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就必须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要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定量分解,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健全部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细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及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使消防安全责任与单位、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2.4巩固和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由于公安消防部队的现役体制,人员流动性较大,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有着丰富执法经验的干部转到地方工作,每年都有新人到监督执法岗位工作,这就给消防执法工作带来许多弊端。为此,一是要改革现有的干部培训机制,着力从“通才”和“专才”相结合的角度去培养执法干部。二是要改革现有的岗位轮换机制。对于消防执法岗位的人员(非领导岗位)任用不能过于频繁,在一定时期(如3-5年内)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着力从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角度去培养执法干部。三是要改革现有的专业技术干部管理体制,着力从营造栓心留人工作环境角度去培养执法干部。

2.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缓解消防执法人员警力不足现象

消防是一门跨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加之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消防属现役编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现实,要想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尝试借助各类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快速有效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现象。

消防执法制度范文4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难点;应对措施

我国法律法规在不断修订与完善过程中,对消防问题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其中《消防法》赋予了消防部门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执法的权利,使消防部门也能够行驶行政执法权利,以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安全与可靠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但是,在我国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违法乱纪问题,影响着消防监督执法效率的提高,也影响着消防部门的社会形象。

一、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重视度的不断增加,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已经得到了改善,尤其是在09年出台的《消防法》实施后,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更是又上一个台阶。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科技等的发展,给消防部门提供了便利,也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体,消防部门必须真正认识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学习贯彻《消防法》,以应对工作难点,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效率。

第一,消防部门内部监督执法机制不健全。国家颁布实施《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门监督执法的权利,以促进消防部门更好地开展消防工作。但是,在消防部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上,依然存在着不健全的地方,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执法权利。比如内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到位,监督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另外,随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增多,出现部分消防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不按照规定私自处理消防违规问题,使消防部门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消防监督执法的效力。

第二,消防监督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我国消防部门主要的工作是,对社会上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排查与解决,以提高社会安全性与可靠性。因此,消防部门必须联合其他行政部门,对任何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排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检查、监督等部门工作出现交叉、责任不明确、各自进行各自的工作,不能很好地协调与合作,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的提高。这些都是消防监督执法体系不够严密造成的。

第三,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消防问题也在向着科技化、复杂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这为我国消防部门的工作增加了难度。如果消防部门不能与时俱进,积极学习先进的消防知识与专业技能,则很难应对越来越复杂、专业的消防问题。但是,在消防部门实际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的认识与处理上缺乏科学的依据,同时在行政处罚的执行上,缺少固定而科学的标准,制约了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现阶段,应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难点的措施

我国消防部门在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不断地探索、总结、反思,并规范消防部门内部的监督执法工作流程,大大提高了监督执法的质量,解决了很多社会消防不安定问题。但是,作为消防部门的工作者,并不能就此骄傲,必须加倍努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的质量,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可靠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一,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者的认识与专业素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者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主动性,才能够更好地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因此,相关管理人员必须重视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者宣传监督执法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对工作的认识。同时,向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者讲授先进的消防知识与法律知识,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与法律素养,杜绝内部人员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第二,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新机制。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及时消防监督工作与消防执法工作。因此,在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过程中,必须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全面考虑影响新机制建立与完善的因素,并规范监督执法工作,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工作效率。具体来说,消防部门必须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明确各自的消防工作重点,同时还必须明确消防监督执法的工作范围,坚决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执法工作,以保证消防监督执法权利的正确实施。

第三,严格管理消防隐患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很多消防问题都是由于日常忽视导致,因此,消防部门必须重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常出现消防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监督与管理,从消防源头上紧抓监督工作。尤其是对一些私自改造的建筑工程,必须加以限制与先期整改,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消防通道的距离,与专业机构联合工作,使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得到专业认可,方达到合格标准。另外,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对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不能姑息放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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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邱庆欢.从《消防法》修订谈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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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聪.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8,(10).

[5]唐磊.浅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09,(10).

第四,政府给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大力支持。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政府给予充分的支持。各地区的消防部门应该积极与当地政府进行工作交流与汇报,并结合政府的指导策略,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大建筑执法力度,形成一股坚实的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稳步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政府也要提高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视,将消防工作建议转化为政府决议,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促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的提高。

消防执法制度范文5

1、小度智能音箱上面有二维码,扫了以后需要下载一个小度智能音箱的客户端。

2、下载好了以后打开这个APP,界面会有一个需要同意的按钮,只有“同意”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

3、在软件里面就可以打开设备,然后选择“添加设备”就好了,就可以添加小度智能音箱了,提前把小度智能音箱连接好,根据提示,按“开始”按钮以后长按,会提示连接的,根据提示开始操作。

4、这个时候需要打开蓝牙,系统请求是否允许的时候,点击“允许”,连接好了以后就可以看到提示的消息了,输入无线账号和密码,无线设置好了以后就匹配成功了,就可以和智能音箱对话了。

(来源:文章屋网 )

消防执法制度范文6

【关键词】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消防事故预防

1引言

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即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坚持以“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打造合格的建筑产品。对于建筑消防工程来说,落实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确保建筑所使用的各项设备系统处于稳定、安全的状态,预防火灾的发生;另一方面在火灾发生时,可确保人们能够有序、安全的离开火灾现象,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因此,强化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成为相关部门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需予以充足的重视。

2建筑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

消防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消火栓、消防给水、消防排烟系统等,这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及使用者的生产生活。因建筑工程结构形式的不同,使得建筑消防设计形式、技术水平等面临着不同的要求,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消防给水系统最大供给量、火场供水量计算、消防水枪喷水压力估算、消防机械设备保养和管理等,故加强对这些内容的管理和规范,可有效提高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水平,促使其逐步实现技术层面的要求。在落实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范、技术标准等选择性能良好、价格低廉的消防产品;另一方面要注重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问题,使工程具备火灾预防和处理的能力,一旦出现火灾事故后,能够确保室内人员安全、有序的撤离现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建筑消防工程的隐患风险分析

《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这一文件中指出,消防隐患风险是造成我国人员伤亡、财产受损等最严重的一种安全风险。建筑消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多会受到人、环境、物等因素的影响,故结合风险评价体系,对这三个因素进行评价单元的划分:①与人相关的消防隐患风险包括消防宣传、消防教育、消防组织和消防演练等;②与物相关的消防隐患风险包括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避雷设备、项目用水等;③与环境相关的消防隐患风险包括项目所处的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建筑周边的交通环境等。根据上述建筑消防工程各项隐患风险指标,可列出如表1所示的建筑消防工程隐患风险评价体系,以据此对工程各项风险进行准确判断。

4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4.1强化消防意识,完善应急设施

①建筑消防工程建设人员应具备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在项目建设中能够落实有关预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消防工作更完善、更具意义;②加强施工作业消防行政的审批力度,在审批过程中,要求社会性机构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场地的情况、建筑施工特点及防火规划等进行监督审核;③建立符合建筑消防要求的应急管理体系,以便在面对突发事故时,能尽可能减少事故对现场人员及建筑所造成的损失;④加强对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确保每一名消防人员能够接受培训的过程中逐步树立起监督管理意识,提升其应对各种消防事故的技巧;⑤定期维护施工场地的基础消防设施,建立定期维护管理制度,争取将消防应急设施的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4.2完善消防咨询,提升专业素质

在建筑消防工程建设中,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因涉及的内容繁多,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方可实现,为了不影响消防监督工作的实施进度,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①成立专门负责消防咨询的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引导作用,在工程建设中明确工作重点、抓住工作重心,通过加强消防咨询机构与企业部门的有效沟通,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②避免一些重复的消防建设,明确规定各部门所需负责的消防范围,确保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效果;③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中,设计方案的确定应先由设计单位内部审核,再交送消防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在这一过程中消防咨询机构主要起到协调作用,确保消防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④从事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的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应提升自身的综合水平和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的消防知识、工程技术标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操作规定等,同时还应加强对每个工作岗位的资格审查,尽可能减少建设单位和消防部门之间因技术问题而存在的矛盾;⑤在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时,可以适当的帮助和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工程设计和监督,以提升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水平。

4.3加强企业审查,落实责任制度

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是监督者和施工者双方的责任,因此,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依据自我审查制度进行自我消防审查,以进一步掌握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有效性。①进一步完善自我审查制度,要求监管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者进行专业指导,以增强其专业知识能力和消防技术水平,进而确保自我审查的有效性。比如在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并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将各个机械用油品进行放置,增加了消防工程隐患风险,针对这一问题应从施工单位的审查入手,明确消防隐患风险,加强对灭火器等设备及相关用品的配置;②落实建筑消防工程责任制度。责任制度在完善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能完成工作,故政府应从宏观角度出发,指导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③消防中介可将消防机构的有偿工作作为重点,在获得地区政府允许的情况下,对建筑消防工程中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等,上述工作应严格按照现行规定进行,以确保建筑消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质量;④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对建筑消防工程的消防监督责任进行细化,确保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均能做好本职工作,提升消防工程安全生产系数。

4.4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创造可靠的消防环境

①公安消防部门要落实好建筑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无物业管理的建筑,通过协商确认主要负责单位,并成立专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②消防部门要定期对建筑消防系统进行整治,一旦发现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图1)要求涉事单位及时整改;③要充分落实消防器材、设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排烟设备、灭火系统、消防水泵及消火栓等能够正常运行。

5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更好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应强化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对于建筑消防工程来说,只有保证安全和质量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发挥消防工程在火灾事故中的作用,为此应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强化消防意识,完善应急设施、完善消防咨询,提升专业素质、加强企业审查,落实责任制度等,以提高建筑消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系数,进而为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和生产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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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文辉.云南省消防工程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2(7):8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