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消防监管执法探析

派出所消防监管执法探析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瓶颈问题

消防监督人员消防监督业务不熟严重制约着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消防工作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非常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目前,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有的虽然经过一定形式的消防业务培训,但所学业务知识十分有限,远不能适应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有的民警甚至连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都不懂,更谈不上了解其性能和原理了。在派出所开展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不少民警,由于从未接触过消防,对消防工作从何抓起,感到无所适从。

由于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公安民警缺乏系统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其消防监督业务知识掌握情况普遍较差,其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很难发现火灾隐患,业务不熟也直接导致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的走马观花,影响了工作质量,也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只有每个派出所民警都掌握丰富的消防业务知识,才能切实把辖区消防工作开展起来。缺乏对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考核机制,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难以提高。目前,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布置往往是年初年尾以及在季节性防火或专项整治中下发大量文件及技术标准,在平时组织学习培训的少,部署工作的多,考核机制不完善,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核体制不能完全体现派出所消防工作,消防工作考核在派出所年终考核或等级评定中占有的比例也极少。因此,致使有的派出所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可有可无,干好干坏一个样,以致工作中对其重视不够。

发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的几点对策

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瓶颈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当前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笔者通过对郑州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深入调研,总结了以下有效地发挥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的几点对策。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正确认识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地位。《消防法》第53条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能。基层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体现的是消防、治安、法制公安工作“一盘棋”局面,因此,并不会因消防机构不愿放权或派出所不愿接受责任而有所对立。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公安派出所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分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明确消防机构与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责范围、权限,规范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行为。郑州市公安局下发的《郑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所长是本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应当督促和保障社区(驻村)民警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也明确了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解决了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认识上的误区。

加强培训,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能。随着《消防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消防监督工作日趋正规化、制度化、常态化,对防火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对消防监督民警的业务培训,提高消防监督民警的业务素质,对促进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针对绝大部分做消防工作的民警对消防业务生疏,对消防法规不熟悉等情况,郑州市将消防监督业务纳入全体民警业务轮训体系,公安干校每期民警轮训消防监督课时不少于2天。各分、县(市)局把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列入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和公安机关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实践等方法,确保派出所所长每年接受消防培训不少于1次,主管所长每年不少于2次,一般民警每月不少于1次。这样,各级消防机构和治安部门联手,将全郑州市从事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民警系统地培训了一遍,并且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当中,认真落实郑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4项制度”,即“每周一查、每月一训、季度例会、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告知”,加大执法力度,注重执法实效,实现了派出所消防执法量与执法效益的双提升。

创新机制,加强督导,开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新局面。当前,在消防监督管理上,因执法经验、专业技能、人员素质等条件限制,基层派出所的管理作用确实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只有将公安消防机构与派出所职能紧密结合,建立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运行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消防民警责任制,派出所消防例会、工作报告、消防业务学习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才能保证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实施。针对此,郑州市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郑州市首创在治安支队组建消防保安大队,落实正科建制,由治安支队与消防支队各派出1人分别担任大队长、教导员,并分别抽调4名业务骨干在治安支队独立办公,直接面向全市各分、县(市)局和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指导、培训、督导、考核等职能,彻底改变了治安、消防“两张皮”现象,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现经常化。二是严格考评奖惩,激发工作动力。把郑州市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郑州市公安局年度重点工作和“四严一创”考核内容,并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年终绩效考评,在执法质量、基础执法量、辖区火灾控制、警务室建设4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设立消防监督工作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对先进派出所和消防执法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对工作落后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有效调动了郑州市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检查督导,促进工作落实。郑州市把加强派出所检查督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明确市、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保安大队、消防大队等各级检查督导的职责和具体要求,推动了派出所检查督导工作的落实。郑州市公安局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命案攻坚、治安防范等工作结合,量化指标,对全市派出所实行单月抽查讲评、双月考核排名,强化了定期督导;消保大队重点针对派出所消防监督4项制度是否落实、网上监督执法是否开展,强化了专项督导;同时,建立消防大队与派出所联系指导制度,消防大队每月对辖区派出所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大队消防监督员每周至少带领社区(驻村)民警进行1次实地检查,每月至少指导民警完成1份执法案卷,强化了日常指导,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派出所的作用。综上,基层公安派出所承担部分消防工作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具体体现,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基层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公安部和消防局党委构建“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部署及要求,不断发现派出所参与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摸索解决这些问题的科学方法,以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作者:张思禹 单位:郑州市消防支队)#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