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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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通过开展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等“四项责任”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情况的考核,切实提升我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经贸委,县教体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和县消防大队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9月至11月底)

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建设标准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查找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加强、改进消防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县政府。

(二)全面检查阶段(12月30日前)

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做好对所辖每个行政村、社区和本行业系统的检查,充分做好迎接市、县政府的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县政府。

(三)考核评比阶段(年1月底)

县政府将于年12月底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每乡镇抽查两个行政村、社区的数量进行抽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做为评选消防工作先进乡镇、先进部门、先进社区的重要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性,认真按照通知精神,推动政府部门加快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工作领导力度,夯实农村、社区“四个基础”工作。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建设工作。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2

关键词:民用建筑;安全消防问题;消防设计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用建筑也迅速的发展崛起,近几年来,人们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民用建筑的施工现场是一个多工种、密集型、立体交叉混合作业的场地,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较多,安全控制工作不够全面,尤其是在工程施工期间,流动作业较多,许多施工需要明火作业,一些建筑材料都属于易燃物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火灾的发生,对人们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都带来了很大的损害和威胁,因此,要想排除这些安全隐患,就必须加强民用建筑的安全消防工作,尽量预防火灾,减小火灾对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民用建筑安全消防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民用建筑区人员分布多,民用建筑住宅区是一个人口非常密集的地方,既有居住在区域的居民,也有建筑施工人员,由于民用建筑施工一般都是承包单位操作施工,该区域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有时候会超过最大负荷,给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一些火灾隐患不容易被发现,例如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和仓库,不注意用电安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的疏散和救火工作都会变得非常困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事故。

2、建筑的防火能力太差:民用建筑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中许多材料都选的是便宜的建筑材料,一些施工人员的临时食堂、临时工棚的搭建都是选用较为便宜、简易的材料搭建,这些材料的防火性都很差,耐火等级不高,最容易发生火灾,对于施工现场存放的一些装饰装修材料,如木制品、塑料制品、油漆等材料都属于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都会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情况。其次,由于一些民用建筑的使用时间较长,防火间距较小,耐火等级低,防火性能差,安全疏散道路不畅,消防设施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在短时间内难以疏散人员,救火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

3、民用建筑在用电、用气方面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地方较多,造成电气电线胡乱拉扯、电线乱接、电器胡乱的接入等现象,导致电压不稳,超负荷用电设备老化等问题出现,随着施工人员的增多,对用电设备的管理不到位,火灾极易发生。其次,民用建筑是人们生活的场所,用电量非常大,对有些电气设备的安装缺乏规划和设计,除日常照明之外,擅自安装电气设备的现象比较常见,还有其余各种家用电器的用电量较大,大大增加整个区域的用电量和用气量,留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4、楼层设计不合理,安全通道不顺畅:由于一些民用建筑楼层较多,高度比较高,消防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消防通道的高度和宽度都达不到要求,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时间跨度长,由于电梯停电并且不能防火一般都无法使用,一旦发生火灾,高层建筑的疏散工作只能依靠步行楼梯,一些楼梯通道被随意侵占,造成消防安全通道变窄,大量人员会在非常狭小的楼梯间形成阻塞,一旦楼梯中进入含有毒、有害物质和有严重刺激气味的烟气,就会严重影响人员的疏散,不仅人员疏散比较困难,还会使消防车的作业变得困难,对火灾的扑救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5、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管理工作不到位:民用建筑的承包单位和业主对消防安全意识认识不深,消防安全意思淡薄,民用建筑缺乏健全与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的建筑安全消防工程设施,消防制度不够完善,除此之外,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建筑的施工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设计进行规范施工以及验收,对消防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不到位,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没有到位,防火检查与相应的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都没有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进行救火工作。

二、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

1、建筑的耐火性:控制和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技术,尽量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促使建筑外壁不燃或难燃化;利用限制火灾发生及发展的相应技术,控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控制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对建筑防火分隔构件上的贯穿口、空开口采取防火封堵措施,以维持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完善自救措施,例如:烟气控制技术、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等灭火技术等,能更容易应付突发性火灾。

2、对建筑高度的设计:结合合并后的新规范,建筑高度计算为:当为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像阶梯式地坪,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局部突出屋顶的冷却塔、隙望塔、微波天线间、水箱间或电梯机房、设施、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设立建筑消防通道,要保证民用建筑消防通道畅通,民用建筑应该建立人员疏散通道,严域内的居民以任何形式占用通道,严禁在通道上堆放垃圾,摆设物品,保障通道畅通,在疏散通道的交叉口、转角处应该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以便于人群的疏散。当火灾发生的时候,应该立即疏散人群,并在楼道设置相应的灭火器,这样有利于防止火灾蔓延,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3、安装消防水箱以及消防栓水泵:一些民用建筑因为其位置是在远郊、消防队员没以及时赶到,且不具备符合要求的市政供水条件,有必要安装消防水箱同消防水泵;一些建筑因为发生火灾的危险系数非常高,火灾发生后的人身财产损失很大,规范中明确要求安装自动喷水系统,并基于此安装消防水箱同消防水泵。在建筑物内设置有临时性给水系统的情况下,应当再安装消防水箱,消防水箱要包括水塔、气压水缸、分区给水水箱等设施。在安装消防水箱时,应该结合民用建筑的特点,若供水条件难以保证消火栓在最不利点有足够的水量与水压时,需要安装消防水箱。绝大多数的民用建筑尤其是高层的民用建筑,需要设置消防水箱,同时也需要安装消防水泵,若民用建筑自来水可以满足消防系统用水水量及水压要求,且服务水头高过建筑物高度,则可无需消防高位水箱。

4、健全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筑防火应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民用建筑的居民要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加强对用电安全相关知识的学习。同时,区域内的消防部门和物业部门应该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树立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和各住户。如果民用建筑住宅出现租赁的情况,需要和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签订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从而确保民用建筑用电安全,增强租房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束语

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民用建筑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民用建筑中普遍存在着火灾隐患突出、火灾扑救困难等特点,民用建筑火灾的发生,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和损害,因此,要提高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措施,从对建筑的消防设计到每个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都要做到落实到位,以减少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徐清辉. 浅议如何加强民用建筑的安全消防工作[J]. 广东科技,2013,02:139-140.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3

引言

消防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及通信技术对消防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处理、分析和挖掘,实现消防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高质量、高效益的共享与共用的过程,其实质是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各项消防工作实践活动中对消防信息资源进行广泛而深入地开发利用,为防火、灭火等各项工作提供决策性地信息支持。在消防工作的实践中,随着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长足发展,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手段,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目前,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的信息化建设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完善、数据库设计不合理、信息化平台不健全等方面。因此,为了有效解决消防部队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有力推动我国的消防标准化进程,促进法制化建设发展,亟需开展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方面的深入研究。

1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部消防局根据《“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的要求,并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国公安消防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的问题。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1.1推进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进程目前,我国形成以消防法为主干,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为枝干,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消防工作已形成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局面,为推动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可靠依据。我国消防标准化工作中普遍存在标准和规范制修订工作不协调、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制修订周期长和采标不及时等问题,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信息化建设不健全。无法及时了解最新的发展动态,更新已有的知识储备,难以将我国现状与国内外发展情况相结合,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安排,促进标准化的进程。同时,在消防法制化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对于消防执法人员和消防主体来说,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是公正公平执法的必要手段。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能够快捷高效地找到适合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规范,为监督执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将大大加快消防法制化的步伐。因此,消防信息化以其高效快捷的特点,必将为推进消防标准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2提高消防部队工作效率消防信息化的目的是实现资源高度共享,信息高速传递,以提高工作效率。近年来,我国已完成了消防信息网络的基本建设,各地相继实现了消防三级网联网,建立了网站主页,开发应用了一批消防信息管理软件,并实现了网上公文收发、网上执法、网上数据传输和网上消防宣传等电子政务体系。以消防信息局域网为基础的消防信息化建设,大大增强了消防部队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消防行政决策水平、灭火指挥能力和消防监督管理效率。然而,消防标准和法律法规作为消防执法的基本法律依据和准则,是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实用性最强的法律标准依据。其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的准确查阅和优先选用,将极大地提高消防部队工作效率。

2我国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

2.1信息化管理机制不健全我国消防标准和法律法规是由不同的机关实施,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和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协调,无法形成合力,促使工作脱节。以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消标委”)为首的消防标准化组织成立了标准规范处,专门负责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宣贯、协调等工作。针对基层普遍反映消防标准规范资料查找不便、无法实时跟踪采标等问题,“消标委”及时转变传统管理模式,在公安网和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及时标准规范信息,为社会公众和消防部队提供标准规范制(修)订信息服务以及常用技术规范目录查询功能。然而,由于缺少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消标委”开设的网站已经很少有信息更新,使公众对消防标准化的工作无从了解,特别是使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沿用传统印发、征稿等方式,落入繁琐低效的工作盲区。在我国,消防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主要包含制、修订标准的立项计划、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标准草案报批稿四个环节。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完成以后,将由项目组所在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审查讨论并修改后,印发到“消标委”相关的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及通讯委员和相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在制(修)订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和分歧,对于该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绝大多数使用者来说,是不可见、不透明的,更无法有效参与到标准规范的制(修)订过程中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2标准法律数据库不规范我国现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共40余部,涉及消防管理、监督职责等方面。消防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270余项,涉及消防术语、符号、基础实验方法、固定灭火系统、灭火剂、消防车泵、消防器具、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逃生救援器材、消防电子、阻燃防火材料、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火灾鉴定、消防管理、灭火救援工作等具体专业领域。公安部作为主编部门制定的消防规范共31部,主要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在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在共计410余部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中,涉及内容广泛,往往对同一问题进行多次规定。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汽车库规范》)为例。在《建规》第2.0.1条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3.0.2条将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建规》第5.1.1条和第5.1.3条规定的建筑防火分区间每层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与《汽车库防火》第5.1.1条存在明显差异。消防部队在监督执法中,查阅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时,资料匮乏,查阅难度大,一般只能依靠于消防部队配备的标准规范图书和下发的法规文件。在《消防技术标准目录光盘》中,附有类似的软件。该软件普及性不够,与用户交互性不强,只能作为一个标准规范的简单查询之用。中国消防在线的消防规范网,标准范围较宽,且使用过程中提供的查询条件较为单一,仍需注册用户方可使用,查询便利性不足。因此,消防工作人员在遇到相对复杂的问题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难以进行准确查询和优先选用。

2.3消防标准及法律信息化平台不健全国外的消防信息化建设已经很完善。以美国最大的消防标准制修订机构美国消防协会(NFPA)为例。其信息化建设非常完善。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往往分散地在各个消防网站上。在消防实际工作中,难以快速查阅和准确选用,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监督执法不便。近年来,“消标委”很少动态信息,更新速度较为缓慢,不能及时反映“消标委”的工作动态和消防标准规范的制修订信息。在“消标委”信息化系统中,包含国家标准化动态、消标委动态、已颁布标准目录、标准制修订计划、新颁布标准等11个模块,但其中近半数为灰色链接,不可用;其他亦可归结为标准化动态新闻和标准制修订进程两个方面。网站更新速度缓慢,数据库内容单薄,暂时没有提供与访客交流的互动平台。可以说,我国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3消防标准及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4

关键词网格化消防难点建议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其中明确指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该文正式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举措纳入社会化消防管理整体范畴。经过近两年的大力推广,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并且收到显著成效。笔者认为,此项工作目前已成为了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并进一步深入推广。为此,笔者以工作所在地唐山市路南区为研究对象,结合日常消防工作开展,对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文将结合调研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一简要探讨。

一、路南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现状

唐山市路南区坐落于唐山市中心区南半部,总面积67.33平方公里,辖1个乡、9个街道,共有67个社区,38个行政村,人口24.5万。按照三级网格划分标准,共划分大网格10个,中网格105个,小网格349个。网格运行模式如下,1乡9街道作为“大网格”,依托各乡街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由乡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综治办、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工业办、文教办、治安巡防队、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机构,每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67个社区,38个行政村作为“中网格”,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成员由村两委、社区工作室、包片民警组成。通过协调辖区内网格间的工作联动,结合网格人员机动巡查,处理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居民举报的消防问题以及发现的火灾事件及时快速上报;以居民小区、楼院、村组为单元,划分349个责任片区作为“小网格”,由楼院长、村组长、物业公司负责人具体负责,成员以保安、消防志愿者为主,主要职责是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开展监督抽查,解决能解决的消防隐患,对不能解决的消防违法行为采取移交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难点

(一)直接参与管理者人员少,任务重

“小网格”消防管理工作以消防志愿者为主,但消防志愿者组织本身比较松散,且从事此项工作主要依靠自觉自愿,志愿者在本职工作、生活空余时间才能兼顾,实际工作主要还是由楼院长、村组长来作。目前,路南区在册登记长期从事小网格管理人员共945人,平均每个“小网格”不足3人,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显著。

(二)权责不统一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参与管理人员多为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执法权限有限甚至没有,排查出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主要靠劝阻,对拒绝整改行为缺乏强制力,苦口婆心劝说无效,管理人员心理及积极性易受到打击。同时,大、中网格管理人员多为政府公务员或雇佣人员,本身担有消防责任,工作压力较大。

(三)网格化管理水平及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笔者走访了6个社区、2个行政村中的13个“小网格”,发现“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呈现以下特点:新建小区好于老旧小区,有物业小区好于无物业小区,城市小区好于城中村。同时,8个“中网格”、13个“小网格”中从事消防管理人员女性较多,年龄段集中在40至50岁。有一定责任心和工作热情,但消防专业常识、技能有所欠缺。

(四)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常识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缺乏相应的群众参与基础,使管理工作沦为单方面的管理,失去了更重要的群众参与。网格化管理只是形成了在工作和地域上的划分,并没有改变或者涉及到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普及和提高,他们只是被动的参与进网格化的划分。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议

(一)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建设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建设的重点应当放在“小网格”组织的建设上。如何将松散的“小网格”管理组织凝聚起来,使其真正实现常态化管理,发挥消防工作核心作用,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楼院长、村组长作为管理者,必须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宜选用德高望重、有组织能力、责任心强人员担任,同时,从本人负责网格消防志愿者中选取人员组成老中青搭配的管理队伍。乡镇、社区、村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用于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的奖励,以保持这支队伍的稳定性。资金来源可本着“政府拨一些,单位捐一些,物业收一些”等方式筹集,奖励原则为“发放面要广,钱物不宜多,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二)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权责体系建设

对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拒不整改的行为,必须要有惩罚举措。目前仅是“大网格”管理成员单位中所列如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等部分派驻单位有处罚权,中小网格管理队伍基本没有处罚权,所以对一些态度恶劣的居民或个体经营户,即便发现了,也无能为力,或者只能上报等上级处理,这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整改效率低下。应考虑由省人大制定出台关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法规,对中小网格管理队伍赋予行政警告或小额罚款的处罚权;另外还可以收取一定额度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整改保证金,督促问题整改,待改正后退回,如不改作为网格化管理专项资金使用。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工作社会化工作触角的进一步延伸,目的就是实现消防工作“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是全民消防的重要手段。群众整体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与消防安全常识技能的培养,基层管理人员消防业务水平的提高,都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点。要加强这两项工作就离不开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的消防宣传培训。经过多年来消防工作的积淀,特别是近些年消防工作的大踏步、跨越式发展,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仍旧不能满足现阶段消防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全体消防官兵仍需持续不断的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宣传内容,利用一切可利用宣传手段,占领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始终保持浓厚的社会消防宣传氛围,确保消防宣传渗透的社会的各行各业、各个角落。

(四)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动态信息系统建设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消防社会化工作新举措,开放化、全民化是其崭新特点,在推进过程中除网格组织机构、地域划分、权力责任等总的基础性、原则性工作要求外,不宜统的过严,管的过死。网格化工作不管在推进过程还是在运行过程中,都将呈现动态化,单独依靠消防机构督促定期上报、层层催要统计,工作量过大,且不能掌握该项工作的实时动态。可依托互联网现有消防门户网站,建立网格化动态信息管理子系统,向公众开放,实现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时更新,以便消防机构更好、更快、更全面的掌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参考文献: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作者:宁宁:唐山市路南区消防大队防检工程师,从事消防监督工作15年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5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消防工作建议和意见范文6

一、坚定的政治信念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有利保障。

(一)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

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公安部“两个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及时对照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学习期间作了近两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坚定了政治信念,更加明确了作为人民公仆责任和义务。同时,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作用,明确了自身的职责,坚定了工作的信心,为做好自己的工作建立了强有力的理论和精神后盾。

(二)提高全处人员的政治素质,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

消防监督工作是干系到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高低。今年是公安部转变纪律作风年,公安部又进行了全国性的“两个教育”工作,在此教育中,我身先士卒,亲自主抓全处的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及时检查学习情况,经常听取学习心得,与干部谈心,及时发现思想上的问题,及时消除。通过坚持不懈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全处人员政治觉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接待晚来办事人员《首问负责制》,并改变了少数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等、靠、绕的习惯,提高了办事效率,并涌现了大量主动放弃休息休假的和个人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工作的典型科室和工作人员。通过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了人员政治素质,明确了消防监督工作的政治重要性,确保了繁重的消防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创:

(三)廉政建设。

防火处是支队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部门,是支队对外的重要窗口,廉政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支队的对外形象。本着对支队党委负责,对监督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我在全年工作中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始终,从自身作起,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我把加强自身谦政建设作为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敢于顶住压力,勇于抗拒各种诱惑,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肃认真,依法办案,拒绝贿赂吃请,从不向单位要车、要油、要钱、要物,从未推销过任何消防产品,以实际行动教育和约束全体执法干警,在全处上下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并在工作中,建立了《廉政考评制度》、《消防监督人员月廉政汇报制度》,形成了各科科长对参谋进行监督考核,处长对科长进行监督考核的廉政监督机制,并在地方单位聘请了廉政工作义务监督员,对消防监督人员进行廉政监督,并将廉政考核情况与年底先进评选工作挂钩,对于出现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加评选的资格。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和努力,防火处的廉政工作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统筹规划,细致部署,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今年以来,防火监督工作量比较大,任务十分繁重,春防、专项治理、节日消防保卫、“绿博会”消防保卫等工作首尾相相连,贯穿始终。为切实抓好这些工作,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我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坚持党委领导的原则,根据支队党委的工作指示和支队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对消防监督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几年来,我先后亲自组织制定了《消防监督全年工作计划》、《春防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第二轮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绿博会”安全防火工作方案》以及《冬防方案》和其它一些诸如监督检查、夜查、消防宣传、消防培训等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各级领导的工作批示,我坚持“不推办、不拖延、不应付、不打折扣”,周密布置,妥善安排,并随时检查和过问落实情况,保证工作按步就班开展,取得预期效果。同时,坚决贯彻招待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对工作坚持勤分析、勤研究、勤检查、勤总结。如我们始终坚持周例会制度,每周都要召开一次处务会,召集全处科室负责人参加,广泛采纳集体意见,集思广益抓好工作落实。对一些重点工作和紧迫性的任务,坚持抢前抓早,系统安排。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绿博会”消防安全保卫期间,我们坚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部署,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群众的肯定。

在抓好工作部署的同时,我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公安机关和总队、支队确定的安全防火工作方针及工作重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给各级党委和领导当好参谋,并身体力行,具体抓好了各项消防监督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抓好了重点时期和重要季节的安全防火工作。

为有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一年来,我按照支队工作部署,带领全处人员,突出开展了节日消防安全保卫会战、春防会战、、商品油经营场所专项治理会战、网吧专项治理会战、公共聚集场所专项治理会战、“绿博会”消防保卫会战、“十六大”保卫会战等几个重点战役。作为部门和一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坚持率先垂范,事必躬亲,带头投身实际工作当中,期间亲自组织全市大规模检查七次,参加检查组二十多次。较好的完成了各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正确把握火灾形势,大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我市位于我省西部地区,风大物燥,大部分企业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整改隐患的难度大,火险隐患问题突出,防火条件较差。为有效预防连营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针对上述实际,我积极率领全处人员和防火监督干部大力开展对人员集中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火、电源的专项治理,并亲自深入到规模大、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讲解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帮助研究隐患的解决办法。今年以来共深入单位100多次,并深入到九县、七区指导防火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查看工作成果,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和督促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对策和措施。在治理中,我坚持督促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服务相结合,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准确掌握防火薄弱环节,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在今年的专项治理中,我们共治理人员集中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2900个,下达法律文书1800份,消除火灾隐患5700处。督促全市投入整改资金3000余万元,我们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果被省政府检查验收组和市政府、市公安局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治理力度,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在去年和今年全国统一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我们取消休息日、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标准高的情况正经过长期会战,共治理不合格单位2189家,其中责令当场改正124家,责令限期改正689家,责令停产停业、停业使用821家,办理审批手续525家,改变使用性质3家,吊销证照78家。共检查发现隐患2956处,整改消除了2322处,责令猜出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的铁栅栏门和封堵物30处。处罚单位152个,处罚个人167个,罚款7.3万元。

特别是在北京蓝极速网吧特大火灾之后,基于网吧网吧日益严峻的的消防安全条件,为避免同类事故在我市发生,从6月28日开始,对我市590家网吧开展了大规模清查行动。截止到6月30日,责令网吧全行业停业整顿,收回消防审核手续,并逐家对网吧电脑设备用电电源进行了查封,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利用举报和检查巡查,对17家拒不停业的、私自经营的网吧,立即予以全部查封。并于7月4日以后,对重新申请开业的网吧进行了统一受理,合格的发照,不合格的坚决禁止开业,共有303家网吧经治理合格,227家重新办理了审批手续,其余的正在整改或办理手续之中。

(四)立足我市防火特点,大力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工作。

实践证明,夜间火灾多,危险性大是我市火灾的一个主要特征。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夜间火灾,支队成立了专门夜查组,督促全市主要系统和防火重点单位组建了夜查责任网络,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标准。在夜间防火工作中,我认真贯彻支队精神,全面组织开展夜查夜防,在人员、车辆、夜查责任、工作时间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要求以一、二级消防重点单位为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夜防,并不定期亲自下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查,督促消防监督部门和各单位共同落实夜间防火工作。今年,我共30余次深入基层消防监督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检查夜间防火工作,20余次听取各地夜间防火情况的专门汇报,为支队提供夜间防火工作建议和措施60余项。由于对夜间防火工作足够重视和周密组织,保证了这项工作在我市的扎实开展。至今为止,夜间防火工作在我市已初见规模,形成体系,收到了显著成效。夜间防火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一、二级消防重点单位没有发生任何重特大火灾事故,夜间火灾的发生率较以前降低了56%。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狠抓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轮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先后数次向支队党委汇报我市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在支队党委的指示下,组建了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小组,向隐患单位下达普查、申报、治理通知书3600余份,并亲自带队深入全市申报的10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评估认定,积极为隐患单位献策献力,帮助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督促他们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资金。经过严格督办,84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目前已彻底整改完69项,累计投入整改资金2.1亿元。为了抓好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在每次的处务会议上,我都反复询问进展情况,在历次消防检查中,我都不失时机地进行实地查看,对治理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都及时的向上级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商量解决办法。如在我市**市场、**厂等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我都身先士卒,带领重大火险隐患整改办组和分管这些单位的消防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做到经常介入,经常检查,经常督办,使隐患整改的进程显著加快,确保了隐患整改工作的如期完成

(六)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民心。

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防普法工作的落实。今年5月1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原创:在规定颁布前后,我始终把宣传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常识,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当成一项中心工作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开展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活动,开展了“北疆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视大奖赛活动。还组织了9月1日消防法宣传活动,开展了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和万人消防法知识答题活动。在春冬防、节庆日、项项治理等重要季节和时期,我都把消防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去部署和落实,责成宣传部门加大力度,与新闻单位密切沟通,全处全年发稿80余篇,使《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扩大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常识的社会宣传面,使消防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轨道。

(七)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工作,提高专兼职消防人员的业务技能。

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举办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员、更夫、特殊工作人员培训班,举办派出所干警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提高这些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原创:迄今为止,我市重点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率已经达到了80%,派出所民警得到了全员培训。

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评任现技术职务以来,共有4篇论文在国家和省级消防刊物上发表,其中《在型全钢结构厂房的防火设计》、《现代安全管理技术通鉴》、《安全检查标准》发表于黑龙江省消防专刊,《住宅楼内消防设施的调查与思考》在中国消防杂志第五期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