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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1
关键词:日本社会教育;概念;研究
中图分类号:G53/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5)03-0046-11
DOI: 10.14156/ki.rbwtyj.2015.03.006
日本的社会教育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而且日本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仍在实行社会教育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之一[1]33。在日本,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形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且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尤其在社会教育理论研究方面,日本进行了较全面而又系统的研究。在此主要对日本社会教育的概念进行探讨。
一、日本“社会教育”一词的由来
在日本,社会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奈良、平安时代。尤其在中世纪室町时代,社会教育极为盛行,如当时上杉宪实设立的足利学校[2]。这些早期的社会教育活动通常被称为社会教化或通俗教育,一定意义上说是松散的、无计划的、无严密组织的。到明治以后,由于资本原始积累带来了各种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为了启迪民众、改良社会,明治初日本开始设置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由此作为学校教育之并列概念的“社会教育”真正应运而生[3]。
“社会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德国学者狄斯特威格的《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1835年)一书中[4]。明治时期是日本文化大输入时代,当时出现的许多教育用语几乎都是舶来品。据此,有研究者认为日本的社会教育也是舶来品,且源自德国。但德国并没有把有关社会教育的活动统称为“社会教育”,而是称为“民众教育”“公众教育”“大众教育”等。因此,日本学界多数学者认为“社会教育”一词是日本土生土长的“自造词”或“国产货”。如春山作树认为“我国教育方面的用语几乎都是源自外文翻译,唯独‘社会教育’并非如此。当然,在欧美各国也拥有各种各样可包含在社会教育中的事业,但并没有像社会教育这样能综合概括这些事业的用语” [5]10;吉田熊次认为“日本以‘社会教育’为名,着手组织化的运动确实早于欧美” [6]。据此笔者认为社会教育是日本所特有的,但不可否认日本的社会教育也受到欧美尤其德国社会教育的影响。
在日本,“社会教育”一词产生于明治初期。如福泽谕吉在《文明论概略》(1875年)等文章中力主要在开办学校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通过演说、讨论、出版等形式开展对成人、青年的教育,并称这种活动为“人间社会教育”[7]。他所提倡的贫民教化论是日本社会教育的理论先驱。可以说,福泽谕吉是“日本近代社会教育史上最受瞩目的人物”,是日本提及社会教育的第一人。之后,国生寿指出社会教育曾在1882年12月15日发行的《七一短讯》中作为演讲题目而出现;高桥义雄的《教育论》(1883年)、金井延的《当今的社会问题》(1891年)等文章中都曾使用过“社会教育”一词;樱井贡在《处世乃能忍二字》(1891年)一书中也曾把“社会教育”作为其副标题[5]10-12。通常,日本教育学界以山名次郎的《社会教育论》(1892年)和佐藤善治郎的《最近社会教育法》(1899年)两书为标志,把明治20年代后半期至30年代前半期看作是日本“社会教育”用语及其观念产生的时期[8]。其中,山名次郎的《社会教育论》是日本教育史上第一本有关社会教育的单行本。关于“社会教育”一词的使用,或许今后还会有更早的发现,但可以确认“社会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明治初期,在明治中期以后开始广泛使用。
从明治时期到大正中期,“社会教育”一词断断续续地为人们使用着,也曾一度被搁置。到大正13年(1924年),普通学务局第四课升格为“社会教育课”,标志着“社会教育”一词重新作为正式用语恢复使用。至此社会教育便一直延用至今。
二、日本社会教育的多元界定
明治维新至今,随着日本二战前后国家性质的巨变、教育政策的转变、教育改革的推进,社会教育理念、政策法规以及实践的不断完善,日本研究者对社会教育进行了纷繁复杂的概念界定。根据日本社会教育产生以来的不同发展阶段,初步从教化型、民主型以及终身型等三方面来探讨不同时期日本社会教育概念的多元界定。
(一)教化型社会教育
二战前,日本的社会教育受到国家主义、军国主义教育政策的支配,为天皇专制统治国民思想、开展国民教化活动充当了特别的角色,形成了“官府主导的、上意下达的”[9]的教化型社会教育。因此,研究者多从“工具论”角度突出社会教育协助政府教化民众的目的功能性涵义。社会教育是“教育人使其具有很强烈的社会性,加深个体的社会意识,养成为社会服务的思想、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和社会亲和的感情等”[10]8-9;社会教育是“国家公共团体或私人以民众资质的提高为直接目的而实施的教育”[11];社会教育是“以各种机关施设,供社会的多数人利用其余暇,来扩充其物质文化需求的教育”[12]。这些观点实际上是从社会教育的目的、功能及意义等方面来进行界定的,即把社会教育理解为是国家、公共团体或私人为了改良社会、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平和智能,而设置各种各样的教育训练机构,提供给国民自由利用学习的教育,突出了战前社会教育的教化主体主义的特点。
此外,有从广义、狭义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的广泛教育说。广义的社会教育“是指个体获得适应成为社会成员所需的素质和能力的教化工作”[13]1-5;社会教育指“不论它是什么,只要其结果上是有利于社会的改善和发展,对社会成员产生教育效果的活动,都可以包括在其中”[14]。但此种界定有把社会教育泛化为教育之嫌。还有从法律层面对社会教育概念进行的规定。1929年,日本帝国教育会召集全国教育大会的社会教育学部,议决社会教育概念为:社会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外一般教育作用的总称,以备有多样的教养训练的设施与机关,使一般民众自由选择利用为本旨。这是二战前较早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的法律法规。
(二)民主型社会教育
二战后,日本经过教育改革的洗礼,否定了战前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教育,清除了“忠孝”“天皇”的思想,提倡民主主义的教育理念,基于《日本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的宗旨,陆续制定颁布了《社会教育法》(1949年)、《图书馆法》(1950年)、《博物馆法》(1951年)、《青年学级振兴法》(1953年)、《体育运动振兴法》(1961年)等社会教育相关法律,社会教育确立了法制化体系,并呈现出新的理念和动向,广大国民成为社会教育的主体,从战前官制、教化、动员为主的团体主义社会教育转变为设施中心的民主型社会教育。因此,战后社会教育的概念界定中,批判摒弃了战前社会教育的功能性社会教化涵义,把社会教育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多突出社会教育的设施性、教养性内涵,并在法律层面对社会教育进行了界定;同时也有承继战前的广泛教育说,以及从历史视角进行界定的历史范畴说。
第一、组织机构说。战后日本大力兴建公民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社会教育的设施中心主义凸显,许多研究者从组织机构出发来界定社会教育。从组织团体来说,社会教育就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开展的公共教育的一环或官办教育活动”[15];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以外的领域,是独立于国家与政府之外的由团体、协会等开展的教育活动” [5]13。从实施机构或场所来说,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以外的有意图、有组织的教育”[16];社会教育是“在纳入正轨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之外的场所中所进行的有组织、有意图的教育的总称”[17]。这种界定从社会教育的主体和外在手段、方法入手,把关注点放在社会教育的组织团体、实施主体,如政府或民间团体等方面,或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教育的实施场所、机构等方面,既把社会教育作为一种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独立的教育活动,又把社会教育作为一种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教育形式,使社会教育的轮廓鲜活起来,有利于战后社会教育活动的实际开展。但组织机构说一味从社会教育的进行界定,实际上只是对社会教育外延的限定,缺少对社会教育本质内涵的实质性把握。
第二、法规界定说。战后日本逐步确立了新的社会教育体制,即社会教育法体制,因此,从法规层面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对于深入理解日本社会教育的概念是不可缺少的。《教育基本法》第7条从实施场所出发把社会教育规定为:“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鼓励家庭教育以及工作场所和其他社会场合中所进行的教育;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须通过设立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利用学校设施及其他适当的方法努力实现教育目的”。对此,小川利夫认为“日本的社会教育战后才作为‘受教育的权利’的重要一环取得了其法定性格”[18]261-262。其意义在于把社会教育作为与学校教育相并列的一种教育,赋予社会教育一定的社会地位。1949年,《社会教育法》第2条从内容、范围及对象等方面出发把社会教育定义为:“所谓的社会教育不包括以学校教育法为基础作为学校教育课程所进行的教育活动,主要是对青少年和成人进行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包括体育和文娱活动)。”该法采用定义排除法,把社会教育作为行政对象进行了界定。虽明确了社会教育的范围,但对社会教育内涵的理解仍有不明之处,且不免有繁冗说明之嫌。《文部省设置法》第2条第7项从社会教育的对象、内容及场所等方面出发把社会教育定义为:“社会教育是指公民教育、青少年教育、妇女教育、职工教育等面向社会一般成员的教育,为提高生活而进行的职业教育、科学教育、运动竞赛、文化娱乐,以及图书馆、博物馆、公民馆等设施所开展的活动。”该界定以规定行政机关内部组织与掌管的活动为立场,虽把社会教育具体化、简单化,但逐一列举各种活动可能会使概念片面化,概括性不够。此外,《地方教育行政法》中对社会教育的规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这些法律法规从社会教育的目的、对象、内容、方法及场所等角度对社会教育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在一定意义上表明社会教育的本质是“国民的自我教育”,国家对“国民的自我教育活动应予以奖励”,明确了社会教育行政机构的范围与权限,取得了很大的行政效果。进入新世纪,《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等均进行了多次修改,由此社会教育在法律层面界定的关注点有所改变。社会教育概念中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使得把育儿、教育等危机的复合性构造性特征精简化为家庭问题[19]。有研究者针对《教育基本法》《社会教育法》的修改,认为有必要创造有别于法律规定的社会教育概念[20]。以法律形式对社会教育进行界定,虽然可以促使社会教育的法制化、规范化,但同时也存在对社会教育内涵理解不足的问题。
第三、历史范畴说。宫原诚一于1950年在《社会教育的本质和问题》一文中认为,近代社会教育的基本前提是义务教育制度和学校教育经验的普及化,他从历史角度通过区分社会教育与近代学校制度的关系,把社会教育界定为:作为学校教育补充的社会教育(如有组织的校外青少年指导活动)、作为学校教育扩张的社会教育(如学校开放、大学开放)以及作为学校教育以外教育要求的社会教育(如职业教育、文化活动、妇女运动以及自我教育等),并把社会教育的“补充”“扩张”“以外”三个职能看作是“历史的发展形态”……[21]。这种观点把社会教育作为历史性范畴来把握,在日本颇具影响力。也有研究者冲破学校教育为中心的理念,提出社会教育具有三种职能,即对学校教育的补充职能、扩张职能以及超越职能(后改为“调整教育之不适应性的职能”),并应特别扩大超越职能[22]。简言之,这种观点把社会教育理解为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扩张和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要求。
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 高职 体育 师生关系 优化
1. 相关概念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等。师生关系中至少包括了教育关系、心理关系和伦理关系三个方面。
高职体育师生关系是指在高职体育教育、教学过程中所产生的师生间的相互关系。本研究中的关系即指该层面的关系,尤指在高职体育教学中所产生的师生关系。它既包括了一般的教学活动中生成的师生关系,也内涵体育教育的规律。
2. 高职体育师生关系研究现状及意义
2.1研究现状
高校师生关系研究的文章较多,多是针对师生关系的改善作出的调查和优化研究。但是针对某个教育领域(如体育、德育等)的师生关系研究少有涉猎。如郑华萍等在《现代高校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选取陕西省7所不同层次的高校进行问卷调查。通过研究指出在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威依附式师生关系、单向度知识传播式师生关系和主客体二元对立式师生关系。[1]
在对相关研究文献的综合分析后,笔者认为对造成当前高校师生关系问题的因素中,主要是社会大教育环境的影响因素、学校对师生关系重视程度的不够和高校管理模式制度的变化等。
2.2研究意义
郝占辉等在关于高校师生和谐关系状况调查的研究中,指出高达83.5﹪的学生认为和老师的关系很平淡,79.8﹪的学生基本没有或者很少有在课余时间与老师交流的机会。师生关系的和谐与否对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有直接的影响,当前高职体育中存在的问题亦较多,体育中的师生关系改善对提高教学效果无疑具有助益。因此本研究选取高职体育师生关系优化作为研究方向,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寻求优化高职体育师生关系的途径,提高高职体育教学质量。
3. 影响高职体育师生关系的因素
3.1 社会大教育环境的影响因素
社会文明程度对人的素质的提高具有直接影响。当前高校学风下降、读书无用论的出现、教育过度功利化等问题,直接导致教师地位下降。这些问题都对高校中师生关系的和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高职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后起之秀,虽然有其特殊的职业性,但是在发展的前期阶段,仍然存在各方面的问题,尚未得到全社会的高度认可。因此,高职师生同样面临着互相肯定与被肯定的问题。
3.2 家庭的教育引导因素
在人生的启蒙阶段,家庭成员如何认知教师这一职业,对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中,怎样看待教师这个职业、如何搞好与教师的相处等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这个角度上说,来自父母的教育引导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参与体育的热情、频度,对体育参与的认知又会影响学生在学校体育中的参与效果,在与体育教师的关系处理中也或多或少受此影响。
3.3 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因素
本人的前期调查表明高职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在学校。学校体育场地资源条件、体育教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落实情况、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状况、学校体育氛围都对师生关系的和谐产生细微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讲,学校教育制度是组织开展教学的直接法规性文件,良好的制度可以促进良好教学秩序的建立,推进校园文化的良性发展。为高职师生关系的优化创造直接的土壤环境。
3.4 师生自身的特质因素
教学活动主要参与对象是教师和学生。高职师生关系的改善最终还是师生间的彼此互动。相关研究表明,体育教师的言行对学生道德素质潜移默化的作用 [2],教师对此具有什么样的认知、态度直接会影响到师生关系的质量。高职学生普遍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他们活泼多变,思想不够稳定,其如何认识师生关系这一问题,对建立、改善师生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4. 优化高职体育师生关系的途径
有研究提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条件;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是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关键;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创新体育教学模式是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有效途径[3] 。本研究从体育教学实践过程出发,提出改善高职体育师生关系的基本途径,即理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提高高职体育教师的素养。理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是从制度“面”提出优化的办法,提高教师的素养则是从小的“点”寻求最佳优化方案。
4.1 理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张燕杰在《高校体育课的新型师生关系》的研究中,指出建立更具时代特点的新型师生关系,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除教师和学生自身因素外,学校体制、管理制度、分配制度、考核标准、教学可利用资源等,都会对教学产生重要影响。在实际教学组织中,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规范不仅可以保障良好体育教学的开展,更重要的是对于构件良好的师生关系提供基本保障,为营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教学竞技平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能力提供了内在动力。
4.2 提高高职体育教师的素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始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调动者,即教师的主观努力对改善师生关系具有先导作用。张燕杰在《高校体育课的新型师生关系》的研究中,指出师生关系的强化应该是高校教学模式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4]。体育教师作为体育课堂组织的主要责任人,如果对师生关系的改善有充分的认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研究高职体育的规律,分析高职体育对象的特点,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一定可以不断优化高职体育师生关系,促进高职体育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郑华萍,巩 斐等.现代高校师生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前沿,2011年04期.
[2] 何志杰,马兰军等.高校体育教学中新型师生关系探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 NO.20.
[3] 颉梦宁.阳光体育与高校体育教学中新型师生关系的构建[J].中国成人教育,2010年第10期.
[4] 张燕杰.高校体育课的新型师生关系[J].体育学刊,2006年9月第5期.
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学徒制 电子商务 运用
学徒制在人类历史上具有悠久的历史,为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是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现代学徒制的定义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进入20世纪90 年代以后,以英国和德国等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吸收传统学徒制优点的基础上,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工学交替、实岗育人,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
二、现代学徒制的特征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学校教育与传统学徒制的良好结合的产物,其主要特点如下:
(1)行业、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的机制。在现代学徒制中,实行企业和学校结合交替式培养模式,约3 /4- 1 /2 的时间在企业接受培训,约1 /4- 1 /2 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
(2)政府的大力支持。西方现代学徒制受到政府高度重视,许多国家专门成立了实施师徒制的监管机构,如英国的学习与技能委员会,并在地方设立了若干分支机构,保证培训方、雇主、学徒规范化的实施师徒制。政府向培训机构、雇佣企业提供补助和培训经费,学徒在培训机构接受免费的脱产学习,在企业实习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
(3)强大的法律保障。各国就自身的学徒制培训,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培训法,对学徒与企业、培训机构做出法律约束,奠定了学徒制的法律地位,使其得到顺畅发展。
三、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做法
(一)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基本条件:
江西工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二本院校,学校设有:电子商务、物联网、工商企业管理等二十余个专业。新余市教育局以我校电子商务专业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新余市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通过与新余市全城电子商务、互联互帮等18家企业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建立双元育人的培养机制。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职业院校的教师完成教授,学生的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则由企业师傅进行传、帮、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知识与技能的完全融合。其中由职业院校教师完成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教学由职业院校组织考核,由企业完成的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培训则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制订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师傅完成对学生的考核,从而实现学生与学徒、教育与培训、考试与考核的“双重培养”模式。因此,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工作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完全可以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的内涵,实现“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目标。
(二)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制定
1、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工作课程教学目标:
(1)学生能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获得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为其获取优质就业岗位以及终身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2)突出课程的应用性、实践性、发展性,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验与实习相结合,让学生得到符合专业特色的规范化训练。
(3)以项目为抓手,以解决专业问题为目标,加强课程间的融合,学生能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获得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锻炼,提升关键能力。
(4)学生通过学习,获得职业道德的熏陶,培养出守纪、合作、创新、竞争等企业精神。
2、电子商务专业现代学徒制工作课程教学计划
(1)培养目标:
符合产业升级和地方发展需要,遵循“教研学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能够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需要的、掌握扎实的现代管理理论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知识,具有电子商务应用技能,能熟练应用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工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能够在企业的电子商务部门从事网上商店的运营与管理、具备“懂管理、会技术、善营销”的较强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有勤朴敏信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1、专业道德要求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口头和写作交流能力;掌握资料查阅、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的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
2、专业能力要求
一是具备电子商务策划的能力,理解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关系;二是具备较强的商务策划能力,并掌握观察市场、分析市场从而进行市场策划的能力;三是熟练掌握和运用传统的市场营销方法和手段;四是具备大型市场营销活动的策划和实施能力;五是具备较强的网络营销能力,并掌握多种网络营销工具和手段 ;六是具有较强的电子商务交易的能力。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本形式:
实行学校和企业交替式培训和学习,约3/4的时间用于在企业接受培训,约1/4的时间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学徒工与企业签订一份学徒合同;企业指派一名师傅指导和监督学徒工在企业接受生产技能的培训;学徒工在学徒期间享受学徒工资;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实训内容和培训合同;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授予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
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4
一片叶子属于一个季节,年轻的莘莘学子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谁说意气风发的我们年少轻狂,经不住暴风雨的洗礼?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
同时实践也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大学生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 谁说象牙塔里的我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而随之而来的竞争也非常严峻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知识型人才。
时代赋予人才新的定义:不仅能够驾驭新科技,具有创新意识,更要有将科技应用于实践的能力。但是,再看看我们,只是被禁锢在四角高墙内,捧着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古训,做着日后事业有成,飞黄腾达的白日梦。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教育制度还有我们本身使我们缺乏勇气走出象牙塔,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和社会竞争的洗礼。
在这样一个知识与实践完全脱节的环境里,我们又有什么资本去谈成才、谈竞争、谈事业?时代证明,历史证明,我们的自身状况证明:我们唯有面对社会,才能心平气和地作出一些选择,才能确立自己学习和生活的目标。只读圣贤书?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书写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5
其实,古今中外“在家上学”不乏成功者,而失败者更多(尽管报道不多,客观结果却显而易见)。在我治疗的众多案例中,曾有一名,三岁就学习了“解方程”的“优秀在家学习”儿童,14岁时却逆反父母、厌学、冲动毁物、离家出走……。因此,科学地认识和实施“在家上学”至关重要。特别是儿童心理健康发展和教育问题不容忽视。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应有机结合
儿童的心理活动特点与成人不同,突出特点是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儿童的基本心理需要有“交友”、“游戏”、“表同”、 “竞争”及“性别认同”等;心理活动的原动力遵循“享乐原则”,如果不及时完善社会化过程,会形成“好吃懒做”,图“安逸”的心理;当然,教育也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做人”。显然,许多儿童的需求和发展在家里是无法正常满足的,一般父母没法充当多种角色;老师也不是谁都能当的;没有严格的社会规则和同龄人竞争,儿童“享乐的本能原则”也很难克服;更难以正常实施社会化过程,领导力和管理能力难以发展。即使学习成绩还好,走向社会也会困难重重。还有,不同老师的知识和授课方法,男男女女同学的游戏和竞争,社会规则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发展等,父母都是难以在家实施的。
多年来心理学对学习定义还是很科学的。“学习是个体在特定环境下由于练习或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比较持久的变化”。 学习不仅指有组织的知识、技能、策略等的学习,也包括态度、行为准则等的学习,既有学校中的学习,也包括从出生以来就出现并一直持续终生的日常生活中的学习和社会经验的积累。因此,正常的学习应该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理想教育模式:个性化教育人尽其才
学校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飞跃。“在家学习”和“学校学习”是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的过程。其实,目前许多成功的“在家学习”联盟,也是变相地成立了新型的,以“儿童为中心”的个体化和多样化的学校式“家庭学校”。因此,问题的关键是“教育改革问题”,而不是否定学校教育和集体学习的模式。
当今的教育的确缺乏“个体化”和“特殊化”问题。而“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专业正是知道了这一点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可想而知,如果教育能够做到“个体化”、“因材施教”,没有一个家长愿意牺牲“自己的工作和事业”,实施“在家学习”。事实上,爱迪生的妈妈也是出于无奈而选择了在家教育。
当然,人们会质疑,认为“你说的是理想化的教育”。是的,目前的教育的确需要改革,特别是“特殊教育”。作为了解国内外现状的“儿童精神科医生”,我有成功的经验也证实“特殊教育”需要改革和发展,实施“在家学习”和“学校学习”的相互补充,科学地教育好各种类型的“孩子”。在我的门诊,指导了许多“孤独症”、“多动症”、“抑郁症”,甚至“儿童精神分裂症”儿童家庭,实施“在家学习”和治病。经历了个体化的家庭“特殊教育”后,大部分可回归学校,考上大学,成功地走向社会。当然,不可能“人人成才”,但能做到“人尽其才”。
“在家学习”的要求很高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并不是矛盾和冲突的。有时候“孩子”因为发育问题——超前或落后,学校恐怖等,而不适应普通“学校教育”,当然可以实施“在家学习”。但是,现在不是“爱迪生”时代,现在儿童精神医学快速发展,为特殊儿童的评估指导和治疗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方法。因此,这种情况最好能得到专业精神科医生的评估和指导。如,评估智商、情商、用脑习惯和社会适应等,做出科学的诊断和特殊教育的建议。这样,经过“在家学习”的调整,大部分儿童还会很好地回归“学校教育”,会更成功!
事实上“在家学习”对家长有较高的要求。至少应当具备“大学学历”;有教学的能力和经验;懂得“儿童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好;即能做父母又能做孩子的朋友;社交能力强,会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身体健康且精力充沛。
“在家学习”的环境的要求也很高。要具备或能利用普通中小学的基本设施;应该向当地社区或教育部门通报,有规范化的教学大纲和计划;有条件的最好能参加普通学校的阶段考试和会考。特别是要创造合法的“在家学习”的环境,而现实情况是“在家学习”还缺乏相应法律保护;缺乏社会大众的认同和支持。
学校教育制度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 教育公平 制度化教育 学习型社会 终身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Take Institutionalized Education as an Example to Analyze Education Fair
ZHAO Jingyan
(Research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Economics and Administration,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4)
Abstract Firstly, the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concept of educational equity, compared with education fair and fair view, and contrasted the concept of educational equity and equal access to education, pointing out the differences and connections. Then from meaning of institutionalized education, definition of education fair way to analyze educational inequity in institutionalized education, and try to put forward the methods.
Key words educational fair; institutionalized education; learning society; lifelong education
1 教育公平的概念
谈到教育公平的概念之前,我们首先要把教育公平的概念与教育公平观区分开来,教育公平的概念是关于“教育公平是什么”,教育公平观是关于“什么样的教育是公平的”,两者是有区别的。教育公平观其实就是关于怎样进行教育资源的配置才合理的看法。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对教育资源进行配置时所依据的合理性的规范、原则。教育公平总是与教育平等、平均、均衡相联系的,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教育平等是个体获得相同的受教育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历史追求,不论其民族、性别、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个人条件,每个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机会相等,对每个社会成员提供相同量与质的教育,教育结果相等,人人有机会获得同样的社会地位、职业和收入,但是这是一种理想,教育公平则是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同时,通过合理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政策,适当地分配教育资源,使每个人获得与自己相适应的教育,满足个体的学习需要,使其实现个性化的发展。
2 制度化教育的内涵及与教育公平的关系
2.1 制度化教育的内涵
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是一种具有正式化、规范化、等级化、集权化乃至科层化倾向的教育。制度化教育是当前教育的主要形式,采用班级集体教学。
2.2 制度化教育中的不公平
制度化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形式,有其积极意义,也有其消极意义,一方面它推动了教育的普及,扭转了古代只有统治阶级和贵族才能受教育的局面,使更多的人接受到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制度化教育的划一性、标准化,使教育无视个人的存在,忽视学生个体的差异,每个人只是“一类”的化身或抽象,集体教育中,教师不是面向具体的学生,而是“一类”抽象的学生,这种教育极其不利于学生个体化的发展。此外,制度化教育的连续性实际上只保证部分人受教育的连续性,却妨碍更多人受教育的连续性。基于以上分析,制度化教育其实也是不公平的教育。
前面说过,教育首先要在承认个体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适切地分配教育资源,使每个人获得与自己相适应的教育,满足个体学习需要,使其个性自由发展,这样的教育才是公平的教育。然而在制度化教育中,它很少给学生自由的空间,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是分数,基本上统一考试成为衡量学生能力、选拔人才的尺度。分数高的同学被认定为能力高,所以有机会进入更高一层的学校,得到更多的教育资源,分数低的同学则被排斥在高一层学校的大门之外,无法受到更多的教育,这种以“分数”作为分配教育资源的标准虽然比古代等级性严重的教育更加公正些,但总的来说仍然是不公平的教育。因为每个个体都是有差异的个体,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应该正视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适应学生个体发展的教育,因材施教,而不是以分数作为划分学生的标准。
3 如何解决制度化教育中的不公平
3.1 完善教学形式,因材施教
集体教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教育资源,但是它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古代的孔子曾提出“因材施教”,主张教学要因人而异,我们应该遵从孔子的这一正确观点,对学生采取因材施教的原则。我们可以尝试着对集体教学做出一些合理的改变,并且探索集体教学之外的教学形式。比如在集体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带动学生的积极性,经常采用提问的方法、讨论的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人格,与他们平等相处,老师尤其要注意班级中的弱势同学,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与帮助。在探索集体教学形式之外的教学形式时,我们可以尝试着分层教学,比如按学生的特长分班、按学生的智力分班或按学习的内容分班,还可以尝试双重进度的教学,不再单纯地依照年龄进行分班。
3.2 增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育公平意识
教师在教育和教学中处在主导地位,教师是教学的直接执行者,教师能否具有正确的教育公平观,对教育公平的影响巨大。所有推进教育公平的政策能否得到实施,关键在于与学生直接接触的教师能否以教育公平的理念为指导,在教学的过程中,给每个学生平等发展的机会。只有当每个教师都能成为教育公平理念的忠实实践者时,教育公平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要为教师定期组织关于教育公平理念的培训。现在,这类的培训少之又少,对教师教育公平理念培训的缺失,导致许多教师不能践行教育公平理念,对自己的学生不能平等对待,以学生分数的高低作为划分学生的标准,对成绩高的同学特别重视和喜欢,上课总是找他们回答问题,但是对于成绩差得学生,多数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很少关心他们。教师这种对学生情感的不公正,导致很多学生渐渐地对学习没有了热情,渐渐地有了自卑心理,这对学生个性的形成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所以我们要对教师补修教育公平课,要让教师意识到:每一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之间都是平等的,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是平等的,教师应该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通过学生需要、能力、兴趣的相结合,给他们平等的机会,在情感上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因为每一位学生都是具有主体地位的有尊严的人。
3.3 以终身化教育为方向改造制度化教育
从终身教育的观点出发,教育要贯穿整个人的一生,教育不仅仅为学校教育,每个人都必须终身不断地学习,但是学校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基础。终身教育包含很多内容,对象也更加广泛,价值判断更加多元化,更好地满足了人们学习和发展的需要,使学历型社会逐渐演变成学习型社会。终身教育使得学习形式更加多元化,使得教育社会化和学习社会化,使得更多的人有了更多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而不像以前受教育仅仅局限在学校之内。可以这样说,终身教育更好地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因为它真正满足了人们学习和发展的需要,使更多想学习的人们有了享受国家的教育资源的机会,有了更多的机会使自己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
[2] 朱永新,许庆豫.教育问题的哲学探索.苏州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