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的内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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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的内涵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1

一、什么是公共财政

财政是国家(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分配活动),这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共识,因此财政从来就是国家(政府)财政,这是财政的本质,或财政一般,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家的性质不同,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不同,决定着国家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分配活动)目的及达到目的途径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财政类型(模式)或称财政特殊。公共财政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模式,对其内涵的认识,必然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入手。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在于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问题的关键在于满足人们需要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要使有限的资源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效率是关键,是第一位的。要使经济活动符合效率的要求,必然要相应的效率装置,而迄今为止,市场机制是人们发现的使经济活动有效率的唯一装置。换句话说,在经济制度中,没有市场机制也就没有效率。但市场失败的存在决定着市场机制只能有效率地提供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满足社会成员的私人需要,对社会成员个人需要图谱中的公共需要则无法有效满足,而公共需要又是社会成员个人图谱中客观存在的。既然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就只能通过某种非市场机制来提供。这种非市场机制在我国约定俗成称为财政机制。市场机制提供的满足私人需要的物品称为私人物品,与此相对应,财政机制提供的满足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据此,在市场经济下,财政就是政府通过非市场机制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

问题到此还没有完结,关键在于资源稀缺的前提下,政府如何提供公共物品才能使社会成员的私人需要和公共需要得到最优满足,实现社会成员个人福利水平最大化,或者更明确地说,政府财政机制提供公共物品如何才能符合经济活动效率的要求?既然市场机制是使经济活动有效率的唯一装置,财政机制要符合经济效率的要求,其实质上也必然是一种模拟市场机制。财政采用模拟市场机制提供公共物品,实质上也就是要求按社会成员的意愿(偏好)提供公共物品。问题是社会成员众多,而公共物品只能统一提供,这就需要通过某种装置将社会成员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个人偏好汇总成集体偏好。这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使社会成员福利水平最大化,政府财政机制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按社会成员的集体偏好(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由社会成员对政府财政活动进行约束和规范。由此可见,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而公共财政制度就是确保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的基本规则。

二、如何正确理解公共财政

上述公共财政的简单定义中,实际上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公共财政是一种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这里的分配指广义的分配,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最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构成公共财政的出发点和归宿。社会公共需要决定着公共财政的存在,决定着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效果。公共财政则着眼于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公共财政不应该成为超越市场的力量去满足社会成员的私人需要。

2.公共财政活动的对象是提供公共物品。有需要就要有供给,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供给途径就构成了公共财政活动的对象,这就是要提供公共物品。在这里,我们把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成员个人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服务都称为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则由市场提供,公共财政不能够超越市场力量去提供私人物品,只能够提供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

3.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效率。效率是经济活动的核心,公共财政作为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其核心也是要解决效率问题。从计划财政转向公共财政说到底也是提高经济活动效率的必然要求。

公共财政的效率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配置效率,二是生产效率或X-效率。配置效率指的是资源根据最终产品消费者的偏好和预算约束线配置,从而使私人和公共物品的资源配置都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从实践角度看,配置效率是指下列问题:公共部门是否生产选民所需要的服务(公共支出)水平和组合?选民在政治市场上是自主的吗?谁的偏好最重要?X-效率是从供给方来考虑的,指的是公共财政采用最好的方法和最有效的技术以最低成本生产公共物品。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就是要最优化制度安排,确保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得以实现。

4.公共财政的立足点是非市场赢利性。公共财政立足于非市场赢利性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指公共财政活动范围立足于非市场竞争领域,不介入一般竞争性领域,不应“与民争利”;二是指公共财政活动立足于非市场竞争领域,也应立足于非赢利性。政府向社会成员征收收入只应以弥补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为限。通俗说法就是公共财政活动中应做到“以支定收”,即根据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共需要的需求确定公共物品的生产规模及相应的公共支出规模,公共支出规模确定公共收入的规模,而不能以政府能够征得的收入多少来安排支出,即不能“以收定支”。“以支定收”是政府公共活动的行为准则。“以收定支”则是企业和家庭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

5.公共财政是运行机制法治化的财政。公共财政运行机制法治化就是说整个公共财政活动都置于法治化轨道上,在法律法规约束下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理财。当然这里的“法”是民主基础上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的“法”,是“合法的法”,即“正义之法”、“理性之法”、“合法之法”。通过民主的方式将社会成员对公共财政活动的集体意愿上升为法律,从而使社会成员的意志得以真实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公共财政活动,确保政府公共财政活动符合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阿克顿曾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既然国家(政府)为了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责而被社会成员委以强制性的公共权力(政治权力),那么有效防范掌握了公共权力的公共部门及其官员滥用权力损害社会成员利益就成了社会公众最关注的问题,而唯一的途径就在于政府行为法治化,而政府公共财政活动法治化是关键。因此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就不仅仅是从“公共性”方面入手“甩包袱”(缩减财政支出供给范围),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政府自身行为规范化入手,推进政府公共财政活动的法治化。

三、澄清认识误区创建我国公共财政

客观地说,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虽然很明确,但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部门都还对建立公共财政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澄清这些理论认识上的误区,才有利于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制度。目前存在认识误区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财政就是财政,而财政从来都是国家(政府)财政。这种误解的错误就在于只看到了财政的共性,而没有看到财政的特性。的确,公共财政是财政的一种模式,财政从来也都是国家财政,但是不同的社会形态及经济运行方式下的财政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财政的职能及实现机制都体现出明显的差别,从而“财政一般”中显示出“财政特殊”。如果说“公共财政就是财政,财政从来都是国家财政”,实质上是否认了不同社会形态及经济运行方式下财政的特殊性。照这种观点,也就不存在中国财政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转轨——建立公共财政的必要。正确的认识应当是,公共财政是财政的一种:具体类型或模式,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

2.“公共财政论”是对“国家分配论”的否定。这种观点的错误就在于把财政的类型(模式)同财政的本质混淆在一起。“国家分配论”强调的是财政的本质,即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公共财政论”则强调的是财政的类型或模式,强调的是财政的本质在市场经济下如何体现出来,或者说强调的是财政的运行机制。公共财政强调的是财政作为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在市场经济下“应按社会公众的意愿,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来进行。因此,搞公共财政并不是否定财政的本质,而是要求国家财政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系统地改变具体的财政制度安排,公共财政并没有否定国家财政。

3.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否定了国家财政的“阶级性”。这种观点的误解在于把“公共性”与“阶级性”看作了完全对立的两方面。实际上,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国家财政的“阶级性”是对立统一的,而不是完全对立的,强调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并不等于否认财政的“阶级性”。这是因为公共财政作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其根本特征即是“公共性”,而阶级性寓于“公共性”。公共财政通过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实现“阶级性”的要求。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资本主义国家只有通过公共财政这个工具弥补市场失效,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才能为私人资本榨取剩余价值创造共同的外部条件。例如如果没有公共财政进行收入再分配,工人阶级将因基本生活无法满足而导致劳动力再生产萎缩,进而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萎缩的致命后果。因此,公共财政进行收入再分配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利用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为私人资本更好地剥削创造共同的外部资本,也就是说,“阶级性”通过“公共性”体现出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由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确立,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公共财政表现出真正意义上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商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得到了严格意义上的体现,从而我国的公共财政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2

[关键词] 公共财政; 高等教育经费; 准公共产品

一、公共财政的基本内涵

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或运行模式。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公共财政有其特定的基本内涵,即“公共财政一般”,这主要体现在:(1)预算的公共性。公共财政从出发点和归宿点来看,是应市场主体的公共需要而产生的,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因而通过预算收支提供的公共产品必然也必须是由公众的偏好和意愿决定的,要受公众的制约和监督,政府作为社会公众的人不能侵犯公众的利益。(2)收入的公共性。指的是课征税收依据的是公共权力,税收普遍课及每个社会成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符合受益原则。(3)支出的公共性。财政的供给范围限制在公共性领域,如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经济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市场有效竞争领域的资源配置,是经济主体的事,财政一般不插手。

二、我国公共财政的特殊性

我国和西方的公共财政都是建立或基本建立在现代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财政行为。

尽管我国的公共财政在弥补市场失灵、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运行法治化等方面与西方公共财政有着基本相同或相似的特征,但是,由于社会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差异,不同的“市场——政府观”下的公共财政,又有特殊性的一面,即“公共财政特殊”。就中西比较而言,姑且不论财税制度和政府收支结构上的细微差异,就公共财政模式本身看,我国公共财政至少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特殊性。

1.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的财政运行模式将是双元财政,即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财政的结合,而西方的财政运行模式只是较单一的公共财政模式。因此,我国的公共财政并不是单纯的公共财政,它还要处理公共财政与国有资产(本)财政之间的关系,远非西方的那么简单。

2.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决定了我国将要建立起来的公共财政有着诸多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和内容,形成了我国发展型公共财政与西方发达型公共财政的差异。在税收收入结构上,我国将长期以流转税为主,西方大体上以所得税为主。根据理查。马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的“发展型”公共支出增长模型分析,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公共投资在整个国家经济总投资中占较高比重,为社会提供通讯、交通、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使经济起飞。而西方国家的经济大多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主要目标由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福利等服务,此时,用于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方面的支出所占比重较大。

3.由于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因此,我国公共财政的职责不单是要弥补市场不足和保护市场,同时还要影响市场和培育市场。不仅“市场不能千的,政府要干”,这是公共财政最基本的供应范围,就是“市场能干,但现在干不好或干得很慢的”,政府还要介入,产业结构调整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可见,我国的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外延除了其一般性,还保留自身的特殊性。在公共产品供应范围上,不仅要加强物质性的公共产品供应,如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还要加强政策、制度、法令性的公共产品供应,以健全、完善、稳定市场经济。

三、我国现行财政体制下的高教事业经费支出状况

尽管从公共财政的原则出发,我国财政支出的主要范围是行政管理开支和国防开支、科教文卫支出的一部分、社会保障支出、其他经济主体不愿或无能力支出而社会又需要的建设项目开支等几个方面,但是,我国的财政支出至今尚未走出传统的“大而宽”的支出格局,“越位”与“缺位”并存,直接影响公共财政职能的实现。目前,突出的问题有:(1)巨额的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除政策性亏损补贴外,国家财政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经营性亏损补贴,成为国家财政沉重的负担。(2)过长的事业单位供给线。一些不属于公共物品范围,可以由企业及个人举办,完全能够商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仍然由国家掌握,财政供给经费。(3)行政经费膨胀。这与政府机构的臃肿、人浮于事及效率低下相一致。(4)科技、教育投入不足。从绝对数量看,改革开放后,科教投入确有较大增加,但从占财政支出的相对比例分析,近两年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而且财政科教支出占GDP的比重在世界上也是居于后列。就高等教育事业而言,财政性教育经费更是严重不足。

高等教育的经费需求取决于两个基本因素:一是在校生规模,二是生均教育经费。按照国际通行标准,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18-22岁)约为11600万人①,按国家《面向21世纪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规定的15%的入学率测算,在校生规模要达到1740万人。

我国高等教育生均全口径教育经费支出,1993年为6442元,1997年上升到10666元,年增长率为13.4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年增长为2.6%②。由于高等教育成本具有不断递增趋势,所以,生均教育经费还会以不低于2.6%的速度递增。假定实际增长率为3%,则到2010年生均教育经费为15663元,所需高等教育经费总额为2725亿元。

那么,财政能否满足如此庞大的经费需求?这取决于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状况以及高等教育的经费分担结构。

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首先取决于经济的发展前景。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平均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有关方面的测算,我国未来10年间经济增长速度将保持在7%-7.9%之间③。以我国1999年的GDP82054亿元为基数④,按7%或7.9%的年增长率分别测算,至2010年我国的GDP将达172712亿元或189381亿元。

财政收入增长状况其次取决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自1980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80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高达25.7%,1990年为15.8%,1995年下降至最低点10.7%,从1996年起止跌回升,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开始高于GDP的增长速度,1999年上升到13.87%。从1990年至1999年,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2.28%⑤。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渐完善、税收征管的加强,堵漏、清欠工作的深入,以及“费改税”的推进、部分预算外收入向预算内的转化,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可望上升到14%左右,我们权且假设为14%。按此比例,到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可达到24180亿元或26513亿元(前者按GDP增长7%测算,后者按7.9%测算,下同)。

那么,在这样的财政收入规模条件下,财政又能维持多大的高等教育规模呢?这一方面取决于财政分配于高等教育的经费额度,另一方面取决于高等教育生均教育经费中的财政分担比例。

财政分配于高等教育的经费额度,关键在于预算内高等教育拨款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长期以来,我国预算内高等教育拨款占财政收入比重一直较低,1990年为3.23%,1997年下降到3.19%,较高的1994年也才3.50%,平均比重为3.29%⑥。考虑到财政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可能,高等教育拨款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可望提高到4%左右,到2010年,高等教育预算内经费可达967亿元或1061亿元,仅能提供所需高等教育经费总额2725亿元的35%或39%。

自从1994年招生“并轨”改革以来,高等教育逐步实行了收费制度,学生个人需要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但是,预算内经费仍占高等教育经费的大部分。1994年我国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6302元,占生均全口径教育经费的84%,1997年为8365元,占78%,1999年约为8400元,约占60%⑦。可以看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分担结构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在1999年民办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个人分担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如果保持1999年的这种办学模式和经费分担结构,按2010年生均教育经费15663元(已扣除物价上涨因素)计算,财政需要分担9398元,预算内教育经费能够维持1029万或1129万的在校生规模,仅完成了目标1740万的59%或65%。

因此,为了缓解预算内高等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实现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15%的目标,我们所面临的主要选择似乎就是进一步降低预算内高等教育经费占生均教育费用的比重。

四、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的高等教育经费支出

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及其初、中、高等教育的性质。一般来说,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兼有公共性和私人性,而且不同等级的教育其公共性和私人性强度是不同的。初、中等教育传授的是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较弱的私人性,是一种“纯度”较高的准公共产品。而高等教育传授的是专业知识,训练的是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私人性和较弱的公共性,是一种“纯度”较低的准公共产品。

其次,应当合理调整预算内初、中、高等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从理论上讲,依据投入与收益相对称的公平原则,不同“纯度”的教育,应由财政和个人分担的教育经费比例是不同的,对初等教育财政应分担更多的份额,对高等教育则个人应多分担一些份额。所以,就公平而言,财政的扶持重点首先应该是初等教育。同时,不同等级的教育其收益率不仅不同,而且还随着教育等级的提高而依次降低,即在三级教育中,初等教育的投资收益率最高,其次是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这一现象尤为明显。这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三级教育的相对成本较大,而相对收益则较小。所以,就效率而言,将教育投资的重点放在初、中等教育上也是十分有道理的。从比较的角度讲,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人均GNP处于600—20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三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40.5:29:17.9,生均经费比应在1:2.5:9.2的水平⑧。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1999年人均GNP还不足800美元。但是,1997年我国财政性三级教育经费比例为32.41:37.15:20.32⑨,与国际通行标准相比,初等教育经费比例仍朋显偏低,高等教育的经费比例仍明显偏高,与我国初等教育的绝对大规模和高等教育的绝对小规模形成了明显的反差,造成了我国三级教育生均经费比的严重失调。1993年我国生均教育经费比为1:2.29:23.40,1997年为1:2.16:18.03,高等教育生均经费比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与国际通行标准相比仍然偏高。特别是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比,1993年为1:2.82:31.88;1997年为1:2.11:24.49⑩,高等教育经费比仍高于国际标准数倍。所以,为了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率,必须对我国财政性三级教育经费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对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经费结构进行调整,适当降低高等教育经费占三级教育经费的比例,提高初等教育经费占三级教育经费的比例。

再次,适当调整高等教育经费的分担结构。一方面,要适应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逐步提高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也即提高受教育者个人的分担比重,相应降低生均教育经费中由财政分担的比例,从而在等量财政投入下有效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入学率。但是,受教育者个人分担高等教育经费的比例的提高必须与个人及其家庭实际分担能力的提高相适应,并且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特殊性质相适应。另一方面,要改变单一的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这不仅有助于缓解预算内高等教育经费的不足,而且能够有效扩大高等教育规模。

[注释]

[1]根据中国人口统计年鉴1997(中国统计出版社)有关数据整理。

[2]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摘要》教育发展研究,1999,(5)和《中国统计年鉴1999》有关数据整理。

[3]参见上海证券报(网络版),2000-03—28;中国经济时报,2000-01-17.

[4]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2000-02-28.

[5]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

[6]根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摘要》教育发展研究,1999,(5),和《中国统计年鉴1999》整理。

[7]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摘要[J]教育发展研究,1999,(5),1999年为估计数。

[8]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1999中国财政发展报告[R].沪: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3

关键词:公共财政;私人财务;政府财政;公共财政论;国家分配论

在我国,研究公共财政问题是近年来的事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我国是否适用,也成为广大财政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拟就公共财政的一些理论问题谈些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对公共财政概念的重新认识

讨论公共财政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公共财政的概念。笔者认为:

(一)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对应的概念,是对政府财政的客观要求

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财政)对应的概念,它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里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指广大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公共财政行为目的的社会公共性,是公共财政与私人财务的区别所在。从行为特征上看,公共财政是一种收入和支出活动,这构成公共财政与其他公共行为的本质区别。

显然,我们这里对公共财政概念的定义与传统说法有一定差异。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就是公共经济,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由于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公共财政几乎成了政府的同义词,这显然是不准确的。在这里,我们将公共财政表述为一种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是强调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收支活动的行为寓意,也是突出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与政府本身在概念上的区别。

公共财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和这种利益的载体棗公共需要的存在,这是公共财政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共财政作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实现手段存在的必要性。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其实施主体是一定时期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条件下,主体的责任自然应该由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因此,国家财政必然是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的社会公共性首先是由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决定的。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当然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体现公共利益并使之得到实现,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财政必须是公共财政。不体现和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政府财政是不正常的和有缺陷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是对政府财政的一种客观要求。

(二)公共性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

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它的产生和存在是市场机制天然存在的缺陷使然,也就是说,由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有一些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因而需要政府出面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来对市场缺陷加以弥补。显然,这里是将市场经济当作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表现形式。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公共财政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特殊性质,而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因为体现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政府财政的共同出发点和归属,不论任何社会形态的政府财政都是如此,在这里所不同的只是由生产力水平差异决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层次,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范围。

这里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即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涉足了大量私人财务的事务,它是否具有公共财政的性质,如有例外,如何解释公共性作为政府财政一般性质的论点。笔者认为,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仍然是公共财政。在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的个别需要被控制到了最狭小的范围内,相当部分个别需要被异化为公共需要,或者被采取了公共实现的形式,正是这种私人需要的个别性与其实现形式公共性的不协调,才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在提供私人产品,满足个别需要方面的低效率,这种低效率正好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公共属性。我们不能因为某种机制在操作上的不正常而否认机制本身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代行了许多私人财务的职能而否认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

(三)公共财政的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

之所以要强调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是因为公共财政对政府财政作了合理定位,它明确了政府财政的职责范围和主要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将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及其分工作了合理的划分。公共财政强调纳入政府财政范围的应该是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事务,对那些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政府只能为其正常实现提供外部条件,而不必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因为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有其自身的实现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的实现具备了充足的微观动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实现过程;同时,个别需要所体现出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偏好,使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此外,个别需要的实现完全可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个人之间进行,这种等价交换的过程一方面满足了购买者对商品物质形态的个别需要,另一方面则满足了售卖者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追求。与此不同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很难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其实现的责任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可见,社会成员的个别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财政来实现,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应该主要通过政府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财政实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界定了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即政府财政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应该在公共需要的领域内,其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它强调政府财政的社会公共性,并在概念上将政府财政与私人财务区别开来。

二、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公共财政论与在我国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分配论之间的分歧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些坚持国家分配论的人认为,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是对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缩小和肢解。坚持公共财政论的人则将国家分配论当作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落后的、过时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国家分配论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以上两种观点,笔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更要受特定时期、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我们很难说什么理论是先进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就值得去学习和研究,况且,国家分配论曾经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有着最为广泛的影响,它对指导我国特定时期的财政实践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尽管它的一些用于指导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实践的管理原则和理论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涵棗摬普墓抑魈逍詳却仍然反映了财政活动的一般特性,因而并没有过时。这里必须澄清对国家分配论的两种误解:一是将传统理论当作国家分配论的全部;二是将国家分配论误解为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其实,在传统体制时期产生的国家分配论的理论观点只是其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的实践背景提出的理论,而不是国家分配论的全部,它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提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分配理论;国家分配论也不是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它只是强调财政分配中的国家主体性和主导性,在这种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范围是由一定时期国家职能范围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也没有过时。

在我们看来,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两者的主要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分歧,不同的只是其强调的侧重点,比如国家分配论强调财政行为主体,公共财政论强调财政行为的目的和范围;国家分配论突出财政产生与国家产生的本质联系,公共财政则突出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私人财务在活动范围和原则上的区别。在这种外在形式差异的背后,两者的基本立足点却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表现为,摬普之所以成为公共财政是因为它是一种代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需要的财政活动,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这种财政活动的主体当然只能是国家和政府,因为国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是从另外的角度对国家财政的定义。可见,公共财政论也是以国家主体为基本立足点的,这一立足点构成公共财政论和国家分配论最本质、最关键的共同点。在这一共同的基本点上,公共财政并不会缩小国家财政的范围,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的职能,因为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变化是围绕国家职能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一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及由之决定的国家职能的大小,而不是公共财政本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承担的私人需要的实现归位于市场,使社会公共需要和个别需要都有其稳定的、更有效率的实现机制,并建立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提供外部条件的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化的要求,也是对政府财政职能所作的合理定位,这并没有否定财政的国家主体性,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而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要的范围调整了传统体制下政府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状况,将政府财政的职责和功能规范在公共服务领域,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

三、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尊重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的特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财政应该是一种公共财政的结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重视政府财政的这种公共特性。对这种公共特性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取得了很多科学反映公共财政运行一般规律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因而也是我们在研究公共财政理论时应该尽量去学习和借鉴的。但是,笔者不赞同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即过分强调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而忽视其特殊性的倾向。我们认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基础不同,公共财政理论所参照的实践基础也不相同,因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公共财政理论也会有一些差异。我国是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尚不完善,市场机制也正在发育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互补关系和相应的机制也远未理顺和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应该体现自己的特点。那种过分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忽视和否定其不同的实践基础,在理论研究上局限于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简单传播,甚至在表达方式上也模仿西方公共财政学是不可取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实践基础,探讨和创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理论,并以此为我国的公共财政实践提供指导,这才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工作者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二)重视对转轨时期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实践起点选择上的误区,即往往将目标体制作为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按照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一般原理,设计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并试图照搬这种模式去解决特殊体制时期的特殊问题,其结果当然收不到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对目标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远不是当前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任务的全部。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转轨的实践是中国所特有的,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不同于目标体制时期,具有很多特殊规律。因此,在旧的运行系统及其管理规则正逐渐失效,新的体系及其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财政应该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面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某些特殊矛盾,政府财政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政府如何应用财政手段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在建立目标体制的过程中政府财政如何发挥积极作用等等,这些实践问题是西方现成的公共财政理论所无法解决的,需要我们在理论上进行开创性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理论,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正确的指导。这就要求我们正确选择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重视对转轨时期社会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规律的研究,使政府财政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重视对我国公共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

我国传统财政学研究重点更多地局限在对财政的产生和发展、财政的本质、职能和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上,过去形成的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也主要侧重于在以上基础理论问题上独树一帜,并没有形成与其基本理论相配套的应用理论体系,使财政学这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总带有一些抽象、空洞的色彩,削弱了其为解决实际问题所应有的作用。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目前我们在财政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仍然是零星分散,不成体系;二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在时间上往往滞后于实践,缺乏必要的超前性,仅仅成为国家政策出台后一种撚皵性诠释;三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对现行制度和体制的剖析,弱化了理论的创造性和客观性;四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脱离中国的客观实际,在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上侧重于套用西方模式,使财政应用理论的成果缺乏针对性。以上财政应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财政理论的正常发展,也成为我国财政改革往往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对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中必须加强对社会经济实践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应用理论的研究,使我国财政理论体系更加完善,也使我国财政理论研究能真正发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四)实现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化,因此,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理论和经验成为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盲目和盲从的非理性现象,将正常的学习和借鉴引入歧途。这里有两种倾向尤其应该摈弃:一是重传播,轻研究,在自己的理论著述中往往肆无忌惮地抄袭西方理论,这不但对理论研究没有意义,而且败坏了理论研究的风气;二是重形式,轻内容,仅仅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作为一种时尚,作为一种标榜自己学识的工具,不论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适用,盲目套用西方经济学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一些理论著述文字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让人不知所云。要使公共财政理论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强调其本土化问题,这是由公共财政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特点决定的。我们要广泛学习和吸收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但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是盲目的照搬照套,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传播,更不是将西方理论当作一种装饰外表的花环。在这里,学习的目的是消化、吸收并为我所用;是与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我们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并不是对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的简单排斥,而是强调以我国的具体情况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以解决我国的财政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的目的,形成能体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规律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和观点。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首先是其实践基础的本土化,这一点在前面已多次强调,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经济实践,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实现过程。我们的研究必须考虑中国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对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考虑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可能对公共财政制度带来的影响;考虑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求范围与西方国家的差异;考虑我国的政体及其决定的政府机构规模和结构;考虑中国特有的复杂的政企关系及其对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和完善的影响等等。毫无疑问,实践基础的本土化,是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最重要的含义,是我们在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中最应该重视的问题。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的另一重要含义是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本土化,这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前面我们曾经谈到,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中有部分研究者盲目模仿西方经济理论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其著述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这不仅影响学习和研究的质量,而且也是一种不健康的文风。我们提倡在理论研究中保持本土化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也就是要按照汉语言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来传导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写出中国人能看得懂的文章,对西方理论的翻译介绍也应该尽可能地符合汉语言的表达方式。这实际上是对我们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真正弄懂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并对中国国情有充分了解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来准确地表达异国的理论,也才可能在此基础上将西方理论消化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并发展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见,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不但是一个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技术问题,也是提高研究人员素质、端正研究作风、提高研究质量的问题。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4

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不同于政府的外债管理体制。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的建立还要同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我国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应是“统一监管、分工合作、三债分立、借用还统一、责权利明确”的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关键词:公共财政;政府外债;国有资本外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模式应向公共财政模式转化。财政模式转换后,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该不该转换及如何转换?在公共财政条件下,政府外债该如何管理?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且目前较少有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以上问题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其他问题做一些粗浅的分析与研究,以期对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提一些初步的看法。

一、财政模式与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构建

(一)政府外债

政府外债管理体制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词。“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可能被理解为“政府”的“外债管理体制”,也有可能被理解为“政府外债”的“管理体制”。本文中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是指后一含义。

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阐述本人的观点,本人对“政府外债”给以新的定义。我认为,政府外债应包含三层含义,即外债、政府的债务、政府的外债。政府外债应当是最终由政府对非本国居民承担的已拨付但尚未清偿的契约性负债的数量,这种负债或是须偿还本息(不论是否支付利息),或是须支付利息(不论是否偿还本金)。在这个定义中,包含如下的几个方面的意思:

1.政府外债是最终由政府承担的外债。政府外债既有政府借的外债,也包括政府担保的外债。政府外债一般是指政府公共外债。国有企业外债不属此范围。国有企业外债是国有资本外债的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外债最终还是国家的负债,但是是国有资本的负债。

2.政府外债应是一国政府对非居民承担的债务。非居民是居住在本国以外的法人和自然人。

3.政府外债是指已经拨付但偿未偿还的债务余额。对签订借款协议但尚未提款使用的金额和使用完毕已还本付息的金额不再算做外债的一部分。

4.政府外债必须是契约性的债务。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不属于外债范畴。

(二)财政模式同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财政模式同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身份,同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身份合二为一,从而政府不仅从宏观上而且从微观上干预经济,干预的最基本手段是计划。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而不是真正的企业法人。基于这种双重身份,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财政属单元财政,“大锅饭”财政,公共财政职能与国有资产财政职能不分。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是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中,产品有个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分。个人产品(个人产品是只适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率地满足;而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指具有联合的、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或服务)则不能通过市场有效率地满足。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之时,有失灵之地:公共产品的存在;外溢性;自然垄断;风险和不确定性;社会分配不公;宏观经济运行不稳等等,都可以使市场失灵。市场的失效决定了政府必须干预市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只有政府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正是因为存在着市场失效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才有了全新的内涵:公共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概括起来讲,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是作为政权组织和社会经济管理者的政府。公共财政的分配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即是为了保证满足各类通过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进行资源配置的社会公共产品财力的需要。公共财政是凭借政治权力经由非市场性的渠道进行分配的,因而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补偿性。公共财政基本上是依靠税收来取得其收入的,公债和规费尽管也可以作为收入手段使用,但是只能是临时性的和补充性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目标经济体制模式。就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产生于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所具有的经济职能;二是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所具有的经济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将政府的两种职能分离开来,将真正的公共职能归于政府,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及国有资产财政归于相对独立的国有资产总代表。相应地,我国的财政模式也必须进行根本的变革。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的财政模式也不能是纯粹西方的公共财政模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国的财政模式还是以公共财政为基本目标的。双元财政模式即由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构成的新模式应是我国财政的目标模式。这一目标模式愈益清晰。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共财政只承担弥补市场失效的任务,而发展壮大赢利性国有经济的任务,则留给国有资本财政去解决。

单元财政模式必然导致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上的混乱及管理模式的不科学,而双元财政模式的建立又对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建立产生重要的影响:

1.政府外债应属公共财政的范畴。政府外债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是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结果。以外债形式获得的收入在支出上却执行的是公共财政的职能。外债偿还的真正基础仍是政府税收的增加。职能的统一使政府外债统一管理成为必然。因此,公共财政是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之一。公共财政为外债借、用、还的统一找到了理论依据之一。

2.双元财政模式的建立将国有资产财政分立管理,最终将使政府外债统一管理奠定财物基础。公共财政的相对独立大大方便了外债的统一管理。

3.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外溢状况大小不同,导致财政收入的来源与支出的范围不同,因此政府外债又是可以分级别的,可以实现外债的分级管理。国家和社会受益的项目由中央政府负责外债借用还的安排,地方受益的项目由地方负责外债的借用还。

4.政府外债资金只能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项目。外债资金应用在科教、卫生、市政、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环保、江河治理等项目上。

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外债管理模式

(一)政府外债管理科学化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基础

没有科学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基础,就不会有科学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我们已经知道,政府外债是政府作为偿债主体的债务。如果政府除了行使政权的职能外还主要提供公共产品,那么政府只能以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其借债和偿债的基础。如果政府除了行使政权的职能和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外,政府还拥有、管理、运营大量的国有资产,那么,政府外债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有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负债,又有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性或资本性负债。

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同作为一个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的外债是完全不同的。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主要是以政府的税收收入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的,尽管外债的偿付主要依靠出口的增长带来的外汇增加,但由于外债主要是弥补财政收入的赤字,因此外债的负担最终还是本国的公民。而对于一个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来讲,外债转化为投资投入到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收回的投资及盈利以及企业的资本金是企业还债的物质基础,外债的负担是企业。另外,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的偿还是有弹性的,因为在短期中政府可以通过增加税收或行政性收费来增加外债的偿还力度,而对企业来讲,外债的偿还就缺乏弹性,必须通过增加出口创汇才能解决。因此,同一债务人很难同时管理好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外债。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同政府外债管理模式关系密切,只有科学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管理好政府外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利税不分,国有企业的外债就是国家的公共外债,国家的外债就是企业的外债。象这样把两种不同性质的外债混合在一起是极不科学的,也不利于国家管理外债。因此必须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进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实现政企分开,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外债的科学管理。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5

经过长期的研究和总结,可以发现现代的市场经济是财政税收发展的背景。这个背景在我国也同样适用,我国陈旧的经济发展制度中开始了改革,从而有了改革开放后的新兴经济发展模式,在社会主义的情况下将原有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这样的转变使得我国在经济上有了卓越的发展,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财税问题。

第一,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下的财政曾经有位名人提出了财政的三大职能,分别是:配置职能、分配职能、稳定职能,这全面的概括了财政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主要内容。要想在现实中充分合理的运用这些职能,就需要将这些职能的内涵理解透彻,在此基础上将这些职能的具体内容与时展相结合。财政必须要建立在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基础上,还要有配置部分资源的资格。在经济发展中,不能光有好的市场,还需要政府的合理控制,财政需要在配置资源的时候达到高效率的合理分配。

第二,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在实际研究财政时,需要从公共财政以及其特征开始研究,需要了解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的关系。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下,任何财政都属于国家财政,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国家财政又主要体现为公共财政,因此国家财政和公共财政是不存在矛盾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共财政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的特点。公共财政主要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目的,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造福广大人民。公共财政体现了市场经济一视同仁的特点,为民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了平等的条件。

公共财政主要是将纳税人纳的税用于公共服务的建设,这也是公共财政最基本和典型的定义。在我国的基础设施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就来源于税收,税收体现的特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人民那里获取的钱又以另外的形式用在民众身上,这样对于社会的发展是有益的。

第三,了解什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预算预算是经济发展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预算是理想计划于现实实施的平衡。在众多矛盾之中,需要有平衡,财政收入是有限的,但是在实际支出中确实无底洞,因此在实际支出之前需要对各个方面做出预算,以达到资金被最大效益的利用。预算也算是一种政治决策,也可以划分为是一门艺术,它对于经济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是很大的。在实际生活中,每一个部门都想把预算做到最大化,但是在现代的经济条件下,必须找出能够控制和约束这种情况的方法,这就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的机制。要想达到财税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分配资金是十分重要的。

二、实现税收持续发展需要先鼓励经济发展

在经济社会中,要想达到税收的持续发展,就需要鼓励经济发展。

有了经济的发展才有了税收的资金,因此提高税收的起纳金额是鼓励经济发展流通的最主要方式。

对于个人所得税,提高起纳金额可以让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生活中扩大生活的消费支出,这样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得市场经济得到蓬勃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经济发展状态下,税收才能得到充分的落实。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部分,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任何角落,因此,发展商品经济是保证财税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消费带动生产,生产带动着劳动力的增加,劳动力的增加带动着人们收入的增多,最终促成消费水平的提高,这一系列的循环在社会发展中处于良性,带动着社会的发展,也最终促使税收的增加。

公共财政的内涵范文6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要全面推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财政监督作为公共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提到议事日程上。那么,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过程中及财政模式转化后,财政监督如何定位,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切实服务于公共财政管理和财政性资金运作,已经成为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

财政监督新机制的建立,应当体现财政管理的特色。在当前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中,财政监督要紧贴财政中心工作,围绕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影响财政收支变动的重要因素,不断调整监督的方式方法,理清思路,提高认识,正确处理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关系,实施有效监督。

1、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密切联系,相互促进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管理的活动是财政监督的内容和依据。从一定意义上讲,财政监督本身就是一种财政管理行为,是保证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无论从管理学理论上分析,还是从财政实践的角度来讲,监督都是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同时,财政监督的范围涵盖了财政管理的范围,只要存在财政管理,就必须要有财政监督。而且是从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到事后检查的全部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管理中开展监督,在监督中加强管理。

2、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职责不同,互有区别

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财政管理主要是按照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及财政业务流程组织财政收入和安排财政支出的活动;财政监督则是对财政收入的征管质量、财政支出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财税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一般是通过日常的业务(比如对财政资金的验证、征收、分配、拨付等方式)开展工作;而财政监督则主要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调查等方式达到监督的目的。另外,二者参与工作的人员有所不同。财政监督一般由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有时还需抽调财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配合,共同参与对有较大影响、较为普遍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财政管理一般是财政业务部门内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经常性、事物性的活动。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定位

1、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是当前财政支出改革的主要任务。改革的内容已经明确:一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首先保证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的需要,保证文、教、科、卫、农等公共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减少财政对应由市场调节的项目和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的投资,优化支出结构。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就是在财政收入方面,取消一切收入过度帐户,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帐户;所有财政支出都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并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三是强化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实行部门预算。通俗地讲,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并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

财政监督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财政管理的改革过程就是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得到加强、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提高的过程。比如,强化预算管理、编制部门预算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为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编制,事实上扩大了原有预算的范围;部门预算的全面推行则深化细化了预算的内涵。基于此,只有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才能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又如,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支付方式,既是对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改革,同时也是加强对财政资金收付环节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可以说,财政监督工作能否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直接影响到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

2、财政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公共财政的要求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就本质而言就是一个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机构的各项具体监督检查活动,本身也是对财政收支的管理活动。财政监督的这种属性,客观上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彻底改变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堵漏,监督检查和管理相脱离的片面做法,要善于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逐步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在当前,财务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是财政监督的重要形式,仍需大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专门机构要按照财政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原则,抓住财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克服“为检查而检查”的思想,不做表面文章。要站在切实服务财政管理的角度实施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分析,善于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为加快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实现将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三、当前财政监督面临的形势

(一)、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目前,我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同全国一样,从监督的范围、监督的方式方法、监督的效果等方面来看,其深度和广度都远远不够,财政监督还缺乏权威性、及时性与有效性,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振兴财政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

1、财政监督的覆盖面窄。从财政监督的本质要求看,其监督范围至少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的全过程;二是执行财政财务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制度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三是结合经济运行情况对财政运行质量进行检查和分析。由于在财税物价大检查取消以后,地方财政监督的范围没有得到及时的明确,造成监督的范围、职责模糊不清,实际监督面狭窄;监督的方式方法,仍以直接的事后检查为主,针对既定的财务会计结果进行查处,没有对事前、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而对新的经济行为、交易方式,如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以及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的监督约束很少。在监督对象上也缺乏针对性。因而,大大降低了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果。

2、财政监督方式不规范。长期以来,由于受到财政监督职责权限等因素的影响,财政监督工作主要是对财经领域的某些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或专项治理的方式进行。从方式方法上看,表现为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少;从时间上看,表现为集中性和非连续性的事后监督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少;从监督内容看,表现为对财政收入检查较多,对财政支出监督少;对某个单一事项或某个环节检查多,对全方位监控及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少。由于上述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很多财经违纪违规问题都在既成事实后才被发现,从而造成财政、

税务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现象屡查屡犯,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虽然强调根据新的形势来调整财政监督方式,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财政监督与财政具体业务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但以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这种多样化全方位的财政监督方式,暂时还难以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有效运用。3、财政监督体系不健全,财政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设置不规范,级别、名称不统一,部分县、区至今还没有成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二是经济监督的职能分工与监督范围界定不明确。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主要是由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稽查、银行监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等构成的。这些监督部门都是根据部门属性确定各自的监督职责,基本上都是以预算收支、财务收支、资金周转以及其他经济运行质量作为监督对象。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各自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但由于没有从法律上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边界,因而实际工作中很难避免相互扯皮甚至出现多头检查、相互“打架”的现象。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随着财政监督工作环境、对象、内容、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变化,要求财政监督工作要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涵盖全部财政收支、体现财政管理特色、具有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测、预警、分析、保障、规范功能的财政监督新机制。我们要认清形势,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针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尽量研究出相应的对策。

1、建立规范、有效的财政监督方式。财政监督方式要彻底得到转变,具体体现出上文提到的“四个结合”。我们应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认真地分析和归纳,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管理的措施和方法的同时,深入细致地探究和概括财政监督的最佳方式。

2、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我国的宏观经济监督体系是一个全方位、宽领域、多环节、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体系,主要由财政、税务、审计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几大系统构成。这几个方面对于财政监督的侧重点不同,既有分工,又有交叉。财政监督是其他任何监督都无法替代的。审计、税务、社会中介监督是对被检查单位的外部监督,且主要是事后监督,而财政监督既有外部监督,又有自身内部监督,且内部监督是在财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同步监督。因此,要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和财政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以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与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