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共财政研究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1
关键词:公共财政;财政监督;预算监督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145-02
一、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监督研究趋势
学者们分别从广义角度对财政监督的本质及其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研究,从狭义角度对财政监督制度安排提出完善和创新。
(一)广义视角上财政监督的研究状况
在广义的财政监督视角上,学者们主要是从认识并保障民众监督主体地位,发挥民众监督职能角度进行研究。张馨(2003,2009)认为财政监督的根本问题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未能真正发挥作用,认为财政监督的本质是通过对财政资金的监督达到对政府权力约束与规范的目的,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财政活动,财政监督模式改革根本点在于按照市场化改革要求变革财政内部监督,同时将改革重心放在财政的外部监督上,全力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使整个财政监督法制化。文炳勋(2006)认为财政权力在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横向划分与制衡是突破现有财政监督困境的关键,加强和完善人大财政监督制度则是建设与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切实赋予人大财政决算的监督审批权,解决人大财政监督权力的虚置问题。马骁(2011)通过对公共财政语境的分析,认为构建完整的财政监督体系重点是在强化财政监督的基础上有序推动监督财政,并分别从财政部门视角、政府系统内部视角、整个社会视角自内而外地提出实现措施。
(二)狭义视角上财政监督的研究状况
在狭义的财政监督视角上,不同学者研究的重点各有侧重。有的学者从财政监督面临的现状和问题着手,针对性地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如苏明(2004)、蒋国发(2008)从理论研究、实践问题入手,认为中国财政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政监督的覆盖范围仍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政府大量的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都游离在监督之外。二是财政监督的方式尚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四多四少”现象。三是财政的内部监督较为薄弱,徐佳(2008)指出内部监督由于部门隶属关系,在本部门利益以及其他因素作用下,其约束力弱。四是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明,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时有发生。五是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滞后,李袁婕(2011)认为中国还没有独立科学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另外,有的学者则从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的路径选择入手,如任剑涛(2011)考察了分权制衡的权力体制中立法机构、行政部门的财政监督职责,认为中国目前的权力运行状况是行政部门相对立法机构强势,得出以行政性绩效预算为杠杆,提升政府的预算编制水平与预算执行力,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最为有效的路径的结论。还有的学者利用模型工具对财政监督中各个微观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如陈工、陈健(2007)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构建一个简单的两人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研究财政监督主体和财政监督客体的最优行为选择,认为财政监督客体最优违规程度同惩罚力度、客体折现因子及监督主体的监督概率成反比,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财政监督制度的优化问题。
二、财政监督现状的原因分析和改善现状的具体建议
通过以上学者的研究,我们发现财政监督在财政改革继续深化过程中依然面临很多问题,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层面:在整体制度设计层面上,一是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财政监督的重要性未得到正确定位;二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舆论及民众等财政监督主体的权力、责任的界定不明晰,现实中往往造成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的现象。具体来说,目前中国存在立法机关的财政监督存在虚置问题,行政机关中的各个部门之间权力重叠、责任不清,社会舆论及民众的监督权利未得到充分保障的现象。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层面上,一是财政部门的各职能部门职责未根据分权的要求进行有效设计,业务部门间权力重叠职责不清,专职监督部门的地位不高,未能将监督融入到业务执行过程中,具体表现为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中出现的权责混乱问题;二是财政监督部门的意识和采用的方式方法落后,目前监督的考评依然多是考虑规范性和安全性采用合规性监督,未充分考虑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因此应对财政监督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完善。
各位研究者的具体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构建并完善财政监督法律法规体系,苏明(2008)建议要规范和完善财税、财务、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将现有法规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正和完善,消除法规中存在的内涵外延界定不清和可操作性不强而带来的执行困难。李袁婕(2011)建议为保障财政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必须制定统一的《公共财政监督法》,该法应全面系统地规定各监督主体的地位、监督程序方式、监督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寇铁军、周波(2011)认为中国财政支出监督的法律体系建设应融入财政支出合规性和有效性的长效制衡机制的建设中,将预算监督作为财政支出监督重点,将财政支出决策和绩效评价纳入财政监督范围等要求。二是充分发挥立法机构监督职能,保障社会中介机构及民众的监督权,文炳勋(2006)认为完善人大监督的重点是国家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与审批,并配套完善预算收入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预算报告及预算列支制度。社会监督在整个财政监督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应切实保障其有效实行,寇铁军、周波(2011)认为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内容及程序、方式;马骁(2011)认为关键是保障民众财政信息知情权,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监督技术壁垒。三是完善财政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张美玲、王化敏(2006)等认为财政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变到财政分配全过程,由只重视收入监督转变到收支并重,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规范化的经常性监督,由以外部监督为主转变到内外监督并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课题组(2007)建议在财政部门内部实现合理分权基础上,构造一种全过程预算监督制衡机制,以此对支出资金的流动进行适时和全程式的监控和报告。高伟明(2003)提出监督模式要向管理型转型,完整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应包括财政监督目标选择机制,中央财政收入、支出监管机制和会计监督检查制度,内部审计机制和对专员办的考核评价机制。四是建立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有效协调机制,苏明(2008)根据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不同的特点和监督目标的一致性,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经济监督部门间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三、财政监督未来的研究重点:预算监督和绩效监督
关于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体系和科学的财政绩效监督体系成为研究重点。在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监督体系方面,杨雅琴、江南(2009)认为预算监督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监督主体对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进行的合规性监督,二是监督主体以政府预算监督为媒介,对政府活动和社会公共资源流向进行监督。张美玲、王化敏(2006)认为应当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预算执行结果三个节点加强监督。文炳勋(2006)则认为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在预算监督中的作用,推进预算监督制度的改革。在建立科学的财政绩效监督体系层面,安秀梅、王凯(2009)分析了建立财政绩效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国国情及借鉴国外经验,认为中国财政绩效监督工作应分为建立重点项目财政绩效监督与建立和完善其他财政经常收支项目绩效监督两个阶段进行。何兆斌(2007)认为缺乏绩效理念、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预算管理水平低、缺乏绩效标准、数据收集困难、人员能力建设滞后是开展绩效监督的难点所在,他建议要转变管理理念,在制度建设层面要加强绩效监督工作组织领导,选择合适试点项目,建立绩效数据的检测系统,在技术和人员层面要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研究简评与展望
近年来,各省根据本省不同情况展开了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一系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使财政性资金流向部分满足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学者们的研究,可以发现财政监督的主体由单纯的财政部门监督拓展到人大、审计、财政、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研究的重点也从财政部门内部改进发展到各个监督主体的正确定位,整个财政监督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这一更为宏观的层面,但由于在中国财政监督实践已走在了理论发展的前面,多数学者的研究存在解决实际情况多,利用理论知识少,着眼具体问题多,立足整体架构少的情况,同时财政监督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依旧存在。财政监督改革是与中国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后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相一致的,过去对它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收入使用的合规性上,随着公共财政理念的深入,相关研究越来越重视将非税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产收入的支出和使用同税收收入的支出和使用一起纳入预算监督范围,越来越重视上述财政性资金支出和使用的绩效,监督范围的拓展为现实的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一方面中央政府需出台一揽子改革方案,在整体制度设计层面实现对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在基于对本地区的实际调研结果的分析基础上,具体分析各调研对象所出现的现实问题,完善内部机制设计,提出绩效评价的一整套体系和满足绩效要求的制度安排,并结合预算监督方式实现绩效预算。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中国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问题的研究[J].财政研究,2003,(10).
[2] 苏明.中国公共财政监督问题研究[J].财政监督,2008,(8).
[3] 文炳勋.公共财政的基础:人大财政监督制度的改进和完善[J].财政研究,2006,(4).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2
关键词:城乡均衡 民生发展 公共财政政策
一、四川省在推动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方面的成就
(一)以新型城镇化作为引领,为民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止至2011年末,四川省城镇化率达到41.83%,比五年前提高了1.56%,成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67%。四川已建立了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为主线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城镇体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小城镇的发展尤为突出。四川省的建制镇已由2007年的1791个增加到2010年的1821个,4年间增加了两个百分点。
(二)以就业促进体系为推手,统筹城乡就业,专注民生之本
截止至2011年末,四川省城乡就业人员达到4785.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3.6万人,年平均增加人数比“十五”时期提高4.9万人;城镇就业人员达到1417.5万人,城镇就业比重由2007年末的27.4%提高到29.6%;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在2010年末首次突破1500万大关,比2007年增长9.4%,第二产业就业人员突破1200万,比2007年末增长13.6%。
(三)让城乡居民共享统筹发展成果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差距明显缩小。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年均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29元,年均增长14.7%,增速超出同期GDP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92:1,比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3.13:1下降0.21。并优先解决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四川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494.0万人,比2007年增长62.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44.6万人,比2007年增长31.1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50.8万人,比2007年增长63.79%;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01.8万人,比2007年增长86.17%。截至2011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9%,比2007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二、四川省在推动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城乡均衡发展和民生发展上存在的问题
1、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四川省在推动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方面尚存在较大的差距
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例,该系数可以用来表示一个区域的富裕程度。具体情况见表1。
从表1可见,从2007年到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一直高于全国均值,并且两者差距在逐年增大。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也一直是高于全国均值。这说明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四川省城镇居民的生活还不够富裕。通过将四川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虽然从总趋势来看,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与城镇居民的差距一直在缩小,但始终高于城镇居民。除了2009年差距比较小以外,其余四年均有明显差异。
2、省内各区域发展差距仍然比较明显
以年末城镇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来看,各区域之间差异很大。具体情况见表2(以2010年的数据进行比较)。
表2显示,省内各地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消费支出均显著超越了农村,两者的比值超过了2倍。特别是三个民族自治区的差距更大。
(二)原因分析
1、特殊的经济地理位置对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形成天然的桎梏
四川省地处中国内陆,经济地理条件总体上并不利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四川省现有国土面积48.5万平方公里,人口8700多万,辖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虽然土地面积占全国的5.1%,居第五位,但是人均土地面积仅为全国的76%,人均耕地仅为全国的73%,未应用的土地虽多,但是可垦、宜耕的后备土地资源较少。同时,在国家功能区战略规划中,四川省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所占面积比重较大,并且区域内自然禀赋差异比较大,各地市州发展极不平衡。四川省人口众多,2010年底达804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居全国第四,且人口分布极不平衡,民族众多,有汉、彝、藏、羌等50余个民族。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占比重很大,发展相对滞后
四川是民族大省,有53种民族成分,其中世居民族14种,少数民族人口415万人,是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有3个民族自治州和3个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辖区面积30.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2.9%,但绝大部分位于地处偏远、高原、高寒山区,不宜于经济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与省内各市州相比仍偏慢,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薄弱;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之间、县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仍在扩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和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改变。统计资料表明,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四川民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指数一直落后于全省的增长速度,并且二者之间的差距仍在逐渐扩大。
3、四川省属于欠发达地区,省内财力比较薄弱
四川省的财政收入及财政支出规模与全国水平相比均相对较低,因此相对于全国来看,四川民生发展是滞后的。从2006年到2010年5年间的数据来看,四川省近5年财政收入占全国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虽逐年上升,但是比例很低,不到4%。财政支出比例也一样,总趋势虽在增加,但比例偏小,不到6%。从人均数据来比较,根据2010年的部分数据,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收入来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09%,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14%,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除了彩色电视机和移动电话以外,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06%,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05%。
三、公共财政在推动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方面的政策研究
(一)增加公共财政用于民生发展的支出
目前,民生发展财政支出的统计口径是按照财政部的标准,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等13个方面。由于统计口径的原因,可以比较的数据只有2010年的数据。从全国范围看,民生支出总额占全部预算支出总额比重为72.28%。最高为青海,达到了81.42%,最低是四川,只有59.89%。可见四川省财政用于的民生的支出不足,应加大投入的力度。
(二)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均衡区域民生发展
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四川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作为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四川省很多区域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地方的财政收入来源受限,用于城乡均衡发展和民生发展的公共财政资金不足。国家应加大对四川省的转移支付,特别是采取有效办法进行横向的转移支付。
(三)形成公共财政民生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
省内各地用于民生支出的投入各年度不一样,甚至差异很大。详情见表3。
表3中民生支出包括九个项目,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并且只涉及2007年到2010年四年,原因在于这四年的这九个项目支出是相同的,具有可比性。从表中可以看出,各地用于民生的支出极不稳定,只有少数地区是呈逐年增加趋势。应在财政预算中明确规定民生支出应呈逐年上升趋势,或者是规定一个在总财政支出的固定比例,财政支出应首先满足民生发展的需要。
(四)加大对农业农民农村的投入
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关键在农民、农村和农业。虽然我国财政一直在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但是从相对比例来看,同时从农村的现实需求来看,投入还是不足。各地财政应将对三农的投入和对民生的投入项目进行有效整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社会保障,进一步缩小城乡的差距。总之,对于四川来说,统筹城乡、实现城乡均衡和民生发展的道路还比较漫长。公共财政应明确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也要清楚公共财政所无法完全涉足的领域,利用财政的杠杆撬动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共同参与这个任务,以社会各种力量的合力,更快地推动四川省的城乡统筹和民生发展。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省统计局,2006—2011
[2]厉以宁,李扬等.《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3)
[3]姚林香.《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4]谢旭人.《创新财政政策机制、推进文化发展繁荣》[J].财政研究,2011(12)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3
关键词:公立医院;非同级财政补助;会计核算
一、背景
厦门市儿童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分院),是新成立的三级儿童专科医院,于2014年6月1日开业运行,系隶属于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非盈利性公立医院,以整体委托管理的方式交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运营管理,也是厦门市委、市政府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为厦门市财政局。由于儿童医疗领域的特殊性,在收费定价中,参照的是全市统一标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并无特殊的收费倾斜政策,再加上截止目前,厦门市已实行公立医院药品费零加成及卫生耗材费零加成,因此医院运行经费的大部分很难从医疗服务收费中得到补偿。鉴于上述原因,除同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投入外,在筹备开办期间,各级政府、组织对我院也给予大力支持,其中包括限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也有未限定用途的非专项资金。
二、会计实务
《医院会计制度》中,“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这里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对象及范围仅限定为同级财政部门。对于从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各级政府部门、组织取得的类财政性质的补助(以下简称为非同级财政补助),《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并未列举具体的账务处理指导性示例,且在年终决算时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部门决算报表里要求单独揭示该事项,这给会计实践带来一些困惑。《医院会计制度》是细分的行业会计制度,2013年施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细分行业会计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结合会计实践,以问题为导向,主要共同探讨非盈利性公立医院在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框架内,非同级财政补助的取得及其后续事项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从与上一级行业会计制度比较分析着手,思考医院会计实务中非同级财政补助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从会计科目来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而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并未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从整体的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分析,运用排除法可确定医院此类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核算适用的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是“专用基金”,因而可在“专用基金”总账科目下设二级明细科目“专用基金-其他基金-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以下简称“专用基金”),此“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与“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类似。《医院会计制度》收入类会计科目设置“其他收入”用于核算医院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故可在“其他收入”总账科目下设一级明细科目“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以下简称“其他收入”)。与收入类会计科目相对应,可在支出类科目“其他支出”总账科目下设一级明细科目“其他支出-非同级财政补助出”(以下简称“其他支出”)。“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均可按项目设立辅助账。医院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按取得资产的流动性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以非货币资金形式如物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取得,另一种是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后一种形式取得的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未限定用途的非专项资金和有限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实务账务处理是:取得以非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时,借记“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领用或计提折旧时,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累计折旧”科目。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其他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结余”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医疗业务成本”等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本期结余”科目。年末,将“本期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期末,应将“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按项目辅助账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专用基金”科目,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专用基金”科目。下一年度使用滚存资金的处理方法与此相同。
三、比较分析
相对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会计科目设置较少,“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核算的覆盖范围较广。通过对以上账务处理方法的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两类资金账务处理中,现有的会计科目“专用基金”、“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会计核算的要求,但“其他收入”、“其他支出”、需要下设专用一级明细科目,且每期未结转至“专用基金”科目时需单独将此类资金从总账中剔出,相对而言增大了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且对资金的收、支来源和各专项资金滚存、结转的揭示不直观。随着新一轮医改的进行,特别是药品费零加成和卫生耗材费零加成的推进,各类对公立医院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规模越来越大,有必要在《医院会计制度》增设收入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增设支出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增设净资产类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分别用于核算医院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收、支(专项资金)、滚存结转。这三个会计科目增设后的账务处理是:取得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的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发生相关支出时,专项资金借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非专项资金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应将“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等科目的本期发生额按项目辅助账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记或贷记“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等科目,相应的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年末,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按项目分析,对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如需缴回原拨入单位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非专项资金全额转入结余分配,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
四、结论
在《医院会计制度》增设收入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增设支出类会计科目“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增设净资产类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这三个会计科目后,能够更加简便、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直观地反映公立医院以货币资金形式取得的非同级财政补助的收、支(仅专项资金)、滚存结转情况。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4
Abstract: This paper aims to study the effects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on the supply of local public goods. Using panel data of 1997-2013 in the central 8 provinces, it examines the effect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on the local medical and health supplies. The results shows that, expenditure decentralization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local medical and health supply, but improve the local fiscal autonomy is beneficial to the level of medical supply.
关键词:财政分权 公共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数量也随之提升,但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结构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利己倾向,出现重交通、通讯等经济性公共品的投入,而在医疗教育等非经济性公共品的供给上则缺乏积极性。统计数据显示,2007-2012年,教育和医疗总支出均以20%的速度增长,而地方财政交通运输支出的增长速度则到达近40%,地方政府支出严重向经济性公共品倾斜。
2文献综述
起初的财政分权理论源于对公共品理论的进一步延伸,从解释地方政府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的角度来引入财政分权理论(Oates1969)。在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的机制约束下(Tiebout1956),地方政府相较于中央政府在公共品供给上具有多样化和信息优势(Stigler1957;Trensch1981),因而分权有利于形成竞争,提升公共品供给水平。
国外研究来看,Lev Freinkman等(2012)对俄罗斯以及Iwan Barankay(2006)对瑞士的关于财政分权对公共物品供给质量的实证研究,结果上都存在差异(Treisman2007),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测量分权指标的不易所造成的,如选民问责或决策自程度的测量(Treisman2002;Stegarescu2005)。目前已有文献基本形成共识,即分权的效果关键取决于一个地区的现实条件,特别是不同政府组织架构中的激励机制(Olivier Blanchard2000; Bardhan2005)。
由于学者在指标选择及分析问题的角度上存在差异,国内相关研究也并未达成一致(辛芳坤2014;郑磊2008;龚锋、卢洪友2013;傅勇2010;高琳2012)。本文认为,无论是中央和地方间的财政支出关系,还是财政收入关系都对公共物品供给产生重大影响,不能只考虑单方面因素。本文的研究正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角度分别进行探讨,并建立计量模型进一步验证。
3实证分析
本文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代表,参考相关文献,选取七组变量作为地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解释变量,着重研究分权体制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影响情况。
3.1指标选择与样本数据说明
被解释变量:MED ,即地区每万人医疗床位数。常用的指标有两类:地方人均医疗卫生支出及床位数。本文认为分权提升的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而非投入,而地方人均医疗卫生支出应该作为医疗卫生提供水平的影响因素放入控制变量中。
解释变量:主流的分权指标有三种:支出分权,收入分权,财政自给率。财政分权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现象,采用单一的指标很难对其全面刻画。财政分权体制体现中央和地方之间收支变化的关系,因而无论是支出分权还是收入分权都是影响地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重要因素,本文将选取两个分权指标分别从支出和收入两个角度进行验证。
FD,财政支出分权,即以省级政府的预算财政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率来衡量,反映地方政府的支出的自利。财政支出分权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的提升具有消极影响。
OWN,财政自给率,用各省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与各省本级预算内财政支出的比值来表示,财政自给率主要是从收入方面刻画财政分权。财政自给率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具有正向的影响作用。
下表1是控制变量的经济意义及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影响的预测。
表1 控制变量的经济意义及结果预测
基于以上考量,建立如下回归模型:
i和t分别代表第i个省和第t年,是常数项, 表示残差。实证样本为1997-2013年中部地区8省的面板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3.2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平稳性检验
对1997至2013年中部8省面板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医疗卫生供给水平标准差为8.31,在样本间波动较大,而人口情况(0至14岁人口数标准差为0.05、65岁以上人口数标准差为0.01),波动较小,财政分权水平的波动仅次于医疗卫生供给水平。同时,医疗卫生供给水平,财政分权水平无法通过Jarque-Bera检验,则拒绝原假设,对应数据是有效且可靠的。
为了避免伪回归,进行平稳性检验。医疗卫生供给水平、财政分权指标、人口因素指标、地区经济指标的LLC检验统计量与IPS检验统计量均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所有变量均是一阶单整的,因此,变量是平稳的。
3.3协整分析
变量之间同阶单整,恰好符合协整检验的条件。对面板数据进行Kao Residual协整分析,得到ADF的t检验统计量在5%置信度水平下显著,即变量间是协整的。ADF检验方程结果显示方程回归残差的t统计量为-3.89,拒绝原假设, ADF方程回归残差平稳。综上,在该基础上进行原方程的回归,回归结果是有效的。
3.4回归分析
综合F检验与Hausman检验,选择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对将被解释变量每万人医疗床位数作对数处理;城镇化率、儿童比率、老年人比率、地区人均生产总值、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保持不变;由于政策及收入支出效应的滞后性,对两个分权指标采取滞后项处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影响因素回归结果
注:“***”、“**”表示在1%、5%置信水平上显著。
可以看出地方支出分权水平、儿童比率、人均医疗卫生支出的系数在5%置信水平下显著,财政自主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10%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回归方程拟合度为93.98%,同时F检验值为117.11,在置信水平为5%情况下显著。
第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城镇人口比重、儿童人口比重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具有正效应,与假设相符。但是老年人口比重却对医疗卫生供给水平产生消极影响,这可能是家庭和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注度不高,且老年人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对自身健康问题缺乏理性认识。儿童自出生,政府提供各种免费疫苗等医疗服务,对老年人则缺乏这方面的关怀。其次,老年人表达声音的途径也少之又少,他们的诉求很难对地方政府行为造成压力。
第二、财政自给率对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具有正效应,与假定一致。当地方政府拥有较充足的财政收入时,会在满足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公共物品供给,包括医疗卫生产品和服务。
第三、财政分权对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具有负效应,与傅勇的实证结论一致。分权能够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前提之上的。在中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以及分权的不彻底,“用脚投票”机制难以发挥,分权所产生的对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激励机制也不复存在。其次,我国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并不明确,存在上级向下级摊派的现象,加上分税制改革后财权上移以及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造成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低下。再次,长期以来,我国的官员晋升机制与各地区GDP增长率紧密挂钩,官员为吸引投资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挤占了公共服务供给资金。同时,政府部门以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这种以牺牲财政收入为代价做法会降低政府提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最后,依据美国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我国仍处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依然不足,挤占公共服务资源。
4政策建议
进一步划分省级、地县级的支出责任和税收权利,保证事权和财权的匹配。将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满意度纳入政绩考核机制中,通过网络问卷等形式调查公众对本地区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的满意程度,将问卷结果作为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逐渐下放税收权利,提高地方政府收入自主度和灵活性,缓解财政收入硬化下的支出行为扭曲。
参考文献:
[1]Oates. W. E. The Effects of Property Taxes and Local Public Spending on Property Values: An Empirical Study of Tax Capitalization and the Tiebout Hypothesis.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69, 957-971
[2]Samuelson. P. A. 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1954,387-389
Tiebout. C. M. A Pure Theory of Local Expenditur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56, 416-424
[3]傅勇. 中国式分权、地方财政模式与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与实证研究[D].复旦大学2007(4)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5
关键词:社会保障;支出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一、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维持经济稳定和增长以及监督的职能。[1]它是“为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活动”。[2]
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共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确保无收入、低收入等社会成员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所给予保障的一种社会安全制度。其本质是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以及优抚安置等共同组成了社会保障。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行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保障资金,同时社会保障是由政府为主体提供给公民消费的一种物品,其自身的公共产品的性质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决定了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之间有内在的密切的联系。
社会保障在本质上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不能为丧失劳动力以及低收入的人们提供生活必需品,这就产生了市场失灵,即单靠市场分配是不够的。因此国家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保障人民的生活就要划拨一部分资金,通过财政的渠道以社会保障的形式来进行支付分配。而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则是通过向企业征税、个人缴费等方式获取。这些资金都是来源于国民收入,反映了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因而从本质上看,社会保障本身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需要政府作为保障。从资金来源上看,社会保障与公共财政有着共同的来源。因此可以说在本质上社会保障就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相比发达国家总体偏低。参照世界上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发展模式和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状况,社会保障制度从开始建立到现在,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一直呈上升的发展趋势。尽管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基本呈上升趋势,但是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水平是非常低的。
其次我国公共财政下社会保障支出呈显著的地区性差异。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地方支出为主,而且对于不同地方政府来说其包含支出的具体内容也是有差异的,[3]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基本上有了保证,而相比之下农村的社会保障无论在社会保障覆盖面上还是在社会保障投入上都远远低于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不但没有体现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反而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程度。显然,这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会因此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障碍。
再次社会保险费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管理[4]。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是由税务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进行征收。待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专户之后,再由财政部门将社保机构存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费返拨给社保机构,再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因此,社会保险的收支管理基本都是由一个机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收支应该要有两条线管理。收入和支出必须要在不同的部门进行分别核算,相互独立。这样才是科学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关于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和对策
社会保障是保障社会稳定的的安全网,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出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生产关系,同时也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的助推器。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离退休人员增速较快,这就使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不得不面临收支失衡,入不敷出的困境。如何能走出这一困境,应对风险和突发状况呢?这就要求我国必须要不断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要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科学化管理,并要强化政府责任。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因此应该将社会保障基本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不仅要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可操作化,而且要建立起严格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情况的监督。国家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者和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经济支持的强大后盾,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起主导作用。政府不仅要建立公共财政和社会保障预算,而且要建立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变化而进行适度调整,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充分体现其公平性、合理性。
第二,要对我国现有财政支出结构进行优化,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效率。政府应该着力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行政管理支出和经济建设支出,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使财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更加合理。同时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要进行科学管理。要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程监督,使财政在社会保障的每一分钱都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落实到人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不能让每一分钱浪费。
第三,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效机制,使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达到平衡。首先适度调整缴费水平,最大限度的激发个人参保动机,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长效机制的长期建设。其次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长效机制的补充建设。再次提高社会整体的统筹水平。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长效机制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馨,杨志勇,袁东,等.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25-49.
[2]张磬.比较财政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37.
[3]彭海艳.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地区差异分析.财经研究,2007,6.
公共财政研究范文6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力度
一是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产业予以投资倾斜。逐步建立起政府环保投资机制,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环保投入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二是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建立起专门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用来支持循环经济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发、使用和推广等。同时可考虑设立中央对地方的发展循环经济专项基金,提供优惠贷款。三是将节能环保科目纳入财政预算体系。我国目前财政预算支出中,有环保支出科目,但没有与环境与资源相关的节能科目。这会导致大部分政府节能投入成为适应时政需要的短期行为,削弱财政支出对循环经济的长期支持力度。所以,在进行预算支出调整时,应将环境保护、节能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大类单列,并下设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环境规则及各类资源保护等子目。把环保、节能支出作为财政的经常性支出,加强政府财政对这类支出的保障力度,通过公共财政改革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提供新的资金支持渠道。四是设立节能减排贡献奖。将节能减排贡献奖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子项目,重点用于鼓励节能设备的研制、技术发明、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提高人们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二、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在投资性支出方面,应重点用于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同时加强对污染治理、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公用性事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在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鼓励再循环利用。通过政府的绿色购买行为,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资源循环再生产品、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企业产品和其它节能、节水、节约资源的绿色产品,以此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引导社会团体和公众积极参与绿色消费活动,影响消费者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在转移性支出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措施,如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加速折旧等,引导资源向发展循环经济的方向流动。
三、逐步调整和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一)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
一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一方面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土地、海洋、森林、草原、滩涂、淡水和地热等自然资源列入纳税范围;另一方面可将现行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改费为税。二是完善计税依据。对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资源的计税数量,由销售或使用数量改为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而对于是否已经销售或使用则不予考虑。并适当提高单位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企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三是合理设计税率水平。要将资源税和环境成本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养护、恢复等挂钩,根据不可再生资源替代品开发的成本、可再生资源的再生成本、生态补偿的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另外,还要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资源税真正成为发挥环境保护功能的税种。
(二)建立企业所得税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
企业所得税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政策工具。―是建立以产业导向为主、区域导向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机制,对不同产业部门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确定不同的税负水平。这种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体现政策导向作用,这必将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出崭新的天地。二是加大对节能设备和产品研发费用的税前抵扣比例。如可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用于节能设备、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听得税前据实列支,并可按已发生费用的―定比例在所得税前增列。同时建立研发专项基金,用于以后企业节能设备、产品的开发与研制。三是对单位和个人为生产节能产品服务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可予以一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四是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对于企业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实行税收抵扣;对企业为减少污染而购入的环保节能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或在一定幅度内实行投资抵免企业当年新增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购买的防治污染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允许一次摊销。五是企业用于环保及环境美化方面的捐赠,可享受与普通捐赠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
(三)完善增值税制度,体现绿色税收理念
一是尽快在环保和节能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上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适应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迫切需要,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技术支撑体系。二是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首先,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如垃圾电厂、废旧电池处理厂)从外部购入或无偿取得的废渣等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内部废物等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中,在核实购入量、使用量等数据基础上准予抵扣,从而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其次,以合理拉开利用再生资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与原生资源之间的税负差距为目标,通过提高进项税抵扣的办法,实现循环经济的税收优势。如允许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企业在取得废旧轮胎时按10%(或更高)抵扣进项税,翻新轮胎实行13%(或更低)的低税率。三是继续完善和扩大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领域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循环利用,当前我国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了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应该说这也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下一步应考虑继续完善和扩大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领域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如选定一些节约效果异常显著且因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或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措施,达到增加企业发展后劲、扩大技术、产品的推广和使用。同时,取消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免征增值税规定,以免对土壤和水资源的保护产生不良影响。
(四)强化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一是将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围,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产品的税负差距。尤其是应把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如一次性生活用品、高档建材、原浆纸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二是对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对企业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的方式,提高其生产成本,通过价格
信号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消费,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三是为了促进节能,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对于资源消耗量小、能循环利用资源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不征收消费税。四是可考虑取消消费税中对汽油、柴油的课征,对汽油、柴油、重油等在其销售环节从价开征燃油税。这样一方面可以控制燃油的使用,保护大气环境,另一方面也增加国家税收收人。同时,考虑适当提高含铅汽油和低标号汽油的税收负担,以抑制含铅汽油的消费,鼓励使用高标号汽油和无铅汽油。
(五)制定石油消费税收政策,以加快刺激石油的清洁消费、技术进步和对清洁能源的使用
石油消费税的征收应该具有非常重大的战略意义,建议政府在制定石油消费税收调节政策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工业(尤其是高油耗工业终端)石油消费的管理方面,要研究根据不同行业的石油消费特点及其合理性,制定不同的技术经济标准(单耗标准)。比如,根据技术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分阶段的石油消费“单耗”标准,对超标石油消费可以使用高税收进行调节,逐步使其达到一定的单耗标准,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利用税收手段促进其技术更新。二是政府应出台新的机动车油耗标准,并对不符合新燃油标准的机动车加重收取石油消费税,利用这部分税收鼓励石油的清洁使用和刺激用油行业的技术进步。三是针对城市的机动车燃油和道路占用状况,研究如何根据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在综合考虑其载运能力、平均载客人数、道路空间占用等指标条件下,制定不同的燃油税收政策。四是为了缓解城市的机动车污染和交通堵塞现象,城市在实施国家有关石油税收制度的同时,还应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比如,应该对城市(尤其是大城市)规定碳氢化合物的排放标准,并考虑机动车的有效寿命和淘汰年限,适度限制外地机动车进入大城市等因素。
四、适时开征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税种
税收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开征若干发展循环经济的新税种。开征的目的就是要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再利用来发展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