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论文范例6篇

农业发展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范文1

[关键词]邓小平;农业发展;农业理论

众所周知,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确立了农业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道路,但在就农业发展的具体方法上出现过失误,邓小平成功地领导了中国农业改革。学术界重点研究了邓小平农业改革理论,但对其农业发展观的研究尚待深入。本文以邓小平从上个世纪60到90年代关于农业问题的论述为依据,对邓小平农业发展观作出研究。

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食物的生产是直接生产者的生存和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1](544页),“农业劳动是其他一切劳动得以独立存在的自然基础和前提”[2](28-29页)。工业和农业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建成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中的基本问题”[3](386页),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邓小平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思想。

(一)农业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邓小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农业的地位进行了认识。他早在1943年就指出:“谁有了粮食,谁就有了一切”,认为粮食问题是农业的基础。他还认为农村根据地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存在着辨证关系,“只有农业的生产,才能给手工业以原料,使手工业发展有了基础;而手工业的发展,正可以推动农业的生产”。1960年代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邓小平认为“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要从恢复农业着手,逐步地提升农业和轻工业的比例,降低重工业比例,政策就是“工业要加强支援农业”,“解决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4](79,322,324页),这对于党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认识的提出产生了重要作用。1970年代,他要求必须“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认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农业现代化,“农业搞不好就要拖工业的后腿”。在整个1980年代,邓小平从政治高度坚定地认为农业发展是解决中国稳定的重要条件,“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5](28,32,406页),因此,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他还要求国家作定量分析的农业发展规划时,对农业要有全面规划,“二年总要做到粮食基本过关,这是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告诫说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邓小平还针对中国在追求工业化进程中忽略农业基础地位的现象,认为经济越发展,工业越发展,越要重视、保护和加强农业,他警示道:“我们从宏观上管理经济,应该把农业放到一个恰当的位置上”,要避免过几年又出现大量进口粮食,影响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局面。因此,“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6](9,22—23,159,355页),不要忘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

(二)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

农业发展包含了种养殖业以及农业向工业转移等多方面问题,邓小平主张农业发展要有全局观念。1962年,他认为农业恢复不仅“要多打一点粮食,多种植一点树,耕牛繁殖起来”,增加产量,还要解决刺激农业生产发展的市场和物价问题,“搞好供销合作社,不仅有利于交易,而且还可以组织和促进生产,增加市场供应,使农民增加收入”,国家“宁肯继续进口粮食,也要加快发展经济作物”[4](324,327,336页),萌发了农业发展的全局观念。1980年他说“各种形式的经济、副业发展了,农业增产的潜力大得很,发展余地大得很”①,农业发展“最直接的措施有两条:一是饲养业,二是林果业”[7](12页)。国家要帮助大中城市郊区大力发展牛、羊、鸡、鱼饲养业,供给优良品种和饲料,全国要搞几百个现代化的饲料工厂。邓小平在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前提下,主张农业实行多种经营,“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家庭承包制引发了农业内部分工分业的巨大发展,矫正了国家过去执行的“以粮为纲”政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纠正了长期以来单一发展种植业的传统农业发展思想,在中国确立了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现代大农业的思想,促进了农业内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0年代以来,我国畜牧业、渔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乡村工业中农产品加工业和农用工业的发展,是影响农业转型的重要因素。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一个创造,它发挥了支援农业、促进小城镇建设、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等外部作用。邓小平对此称赞道,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要大力鼓励、扶植其发展。1987年,他指出:“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农村改革的最大收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邓小平辩证地强调农业哺育工业,工业反哺农业,农业与工业要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乡镇企业反过来对农业又有很大帮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6](238,213—214,238,252页),因此,我国农村要走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为载体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他为我国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

邓小平着眼于解决人民衣食问题,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农业与工商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出发,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说明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是社会效益高,自身经济效益低,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产业,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导农业的全面发展,走新型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农业理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农民具有劳动者和私有者的二重性,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要从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通过生产协作、经济合作形式去领导农民。农民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8](449页),提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基本认识。建国初期,党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实践中,把农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简单地看作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把农民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视为发展农业的动力,忽略了农民追求物质利益的要求。党在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上的这种认识误区,导致了运动“一大二公三平”的错误,致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严重衰退,出现了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严峻困难。

邓小平是在对错误的反思和纠正中,开始探索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的。1961年,他与彭真认为对的许多方面,“还需要加以改进,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要在生产队建立作业组,实行责任制;国家征购后的余粮,大队、生产队不宜留得太多,“应该把绝大部分按劳动工分、按出售肥料分给社员,鼓励他们像经营自留地一样,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精耕细作、积极施肥”;只对五保户和困难户补助实行供给,“可以大大地提高劳动分值,更好地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更好地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三包一奖和评工记分时,要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根据群众自愿办食堂,“一般应当把食堂的经济核算同生产队分开,即把生产队的分配和社员的生活消费分开”[9](324,326,327,329页)。1962年,他明确提出了体制下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三种可能性选择:一是尽量保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二是使部分包产到户合法化;三是农业经营“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形式比较好”[4](324页)。1980年代初期,邓小平针对坚持生产队为核算单位与包干到户的两种不同意见,以“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的务实态度,指出应该让农民大胆试、大胆闯,并两次肯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他主张从三个方面调动农民积极性:一是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实行多劳多得,提倡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二是把生产经营的自力下放给农民,使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三是农业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邓小平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出发点是关心其物质利益和民利。首先,他指出中国“没有多少钱搞农业投资,只要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了”①,调动农民积极性就“可以找到一条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国民经济的道路”[4](327页),实现农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认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6](77-78,213页),这就揭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现实作用在于极大地发挥农业增产的潜力,长期作用是解决农民生活问题,实现社会的安定;其次,他提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思想方法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尊重农民的意愿,党的农业政策一定要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1965年他揭示了党的农业发展政策出现错误的实质是没有“真正了解贫农和一般农民的要求,不了解什么政策才适合于农民阶级的利益”。1980年,他认为“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批评有的干部对因地制宜、经济收益大、群众得实惠的问题考虑不多,仍然是按老框框办事,“思想很不解放”[5](316页),农业学大寨搞的评工记分、集贸市场和自留地等“小自由完全没有了,也不能学”②,也不可能做。在包产到户问题上“要解放思想,不要怕”①。最后,他提出了调整农业经济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方法。农村改革初期,他赞同恢复小自由,使“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5](146页),“政策要放宽,要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整个农业近几年也要靠政策”①。因此,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政策不能变。

邓小平把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有无生产自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以及自与积极性的大小,看作是农业发展和国家发展的决定因素;农业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把党的选择与群众的选择相结合,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和农民利益。他从劳动者在生产力诸因素中的最终决定作用出发,强调要调动农民积极性的观点,揭示了中国当代农业发展的实质问题,解决了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农业制度下调动农民积极性问题。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建立在个体产权基础上的合作社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选择,是“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8](768页),在农村发展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社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农业。1950年代,党把“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取消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制度,这种农业制度的实质是把集体的规模经营和农民的个体经营相对立,存在着偏重公平,忽略效率的弊端,与中国农业发展的落后生产力现实不适应。

邓小平关于农业制度适应农业生产和生产力发展特点的观点,是中国农业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包产到户是农民在集体经济下解决集体劳动存在劳力浪费、效率低下的弊端的一种理性选择,他在对制度的否定中,以包产到户为突破口重塑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微观层次,找到了社会主义农业经营制度改革的途径。他在1962年强调“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但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农业发展“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因此对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应该‘百家争鸣’,大家出主意,最后找出个办法来”[4](324,323页)。农村改革期间,他对集体经营下自留地比集体土地产量高,包产到户能够增产增收作出了新判断:首先,要赋予生产队自,“一小块地没有种上东西,一小片水面没有利用起来搞养殖业,社员和干部就要睡不着觉,就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其次,肯定了包产到户的实施效果。他认为“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再次,澄清了包产到户姓“资”、姓“社”的争论。他认为包产到户后,农业的主体还是生产队,土地是集体所有,不会影响集体经济,农户家庭是社会主义集体农业的承包经营层次,“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5](146,315页),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最后,他断言公社制度还是一个理想,赞同废除体制,把包产到户肯定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合作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家庭成为了适应农业生产特点和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微观组织形式。

恢复家庭经营层次,成为了邓小平农业发展观最具特色的内容。邓小平明确指出废除公社体制,不是恢复私有制,是改革社会主义农业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第一个飞跃”。家庭承包制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基本制度,它使土地的单一集体经营管理体制变为以服务为主,农民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双层”管理体制,赋予了农户的生产经营自,实现了农业劳动收益与农民积极性、经营管理水平的直接挂钩,农民能够根据市场、气候、环境和动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安排,自主安排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增加收入。邓小平也对家庭经营存在着诸如农业生产要素综合利用率低、难以抵制较大自然灾害和使用规模技术、农户行为短期化使农业生态和社会效益与农户利益难以协调等局限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说“农业搞承包大户我赞成”[6](23页),主张在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因此包产到户并非一成不变。他强调家庭经营必然会使农业在生产工具、管理水平、农业分工和分配等四个方面产生变化:“机械化水平提高了”;“管理水平提高了,积累了经验,有了一批具备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多种经营发展了,……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等,这些都“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5](315-316页),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6](355页)的第二个飞跃,是农业最终走集体化、集约化道路的客观要求。这一飞跃的主要动因是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科学种田发展了,超过了村的界限,甚至超过社区的界限”。如果“老是仅仅靠双手劳动,仅仅是一家一户地耕作,将来也不向集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10]。邓小平针对少数地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现象,指出了这“不是自上而下的”[5](316页)行政命令,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一定要适度,不要勉强,不要‘一窝蜂’”,“切不可以‘一股风’”[10],要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因地制宜地采用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邓小平的农业发展制度思想,解决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农业发展的体制问题,赋予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和收益分配权,打破了旧体制和旧观念的束缚,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它继承了以土地集体产权为主体的基本格局的路径依赖,又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传统的家庭农业制度路径的回归,也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科学技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应用资本、劳动和科学就可以使土地的收获量无限地提高”[11](616页),机器“对农业起着强有力的改造作用”[12](109页)。国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的一项重要经验也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建国以来,党主要从劳动资料和劳动生产率方面来解决农业技术发展问题,片面地实施了以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战略。这一战略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生产条件多样化的农业生产条件,不符合现代农业科技综合发展的潮流,实践中出现过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忽视和影响农业生物技术和化学技术进步的教训。

邓小平在三年困难时期认为我国在农业技术发展方面,长期存在着没有很好解决采用适合的农机具,水利建设的灌溉效益不高,农田适用哪种化肥等问题。因此,要“把农具和牲畜慢慢地恢复起来”[4](324页),要从国家、群众投资(主要是劳动力)和国家贷款三方面加强农业投资,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还要“增加有机肥料,如发展养猪、养羊和增加绿肥等”,“要大量增产化肥,……同时要推广使用灭草剂”③。这是他把传统和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恢复的主张。1978年以后,邓小平认为,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生产,“那里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的就不要去硬搞”,“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宣传好的典型,“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5](316-317页)。这就指明了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原则。其次,他创造性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认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6](17页),中国农业发展有了正确的政策,但还没有解决好科学种田的问题。他对家庭承包制下,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渴求表示欣慰,说:“现在连山沟里的农民都知道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他全面思考了我国农业技术发展问题,要求制定农业发展规划时要有技术眼光,“从增加肥料上,从改良种子上,从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上,从防治病虫害上,从改进管理上,以及其他手段上,能够做些什么,增产多少,都要有计算”[6](107,23页)。实现农业增产目标的技术手段,如“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7](12页)。最后,他反思了建国以来我国农业技术发展的局限,指出:“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应用和发展科学技术等”,要实现“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受到人们欢迎的机械化”[5](28,315页),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6](275,313,23页),他坚定地把“科学种田”、走“科教兴农”之路摆在了实现农业飞跃的核心地位。这些表明,邓小平从人多地少的中国农业现状出发,以农业的历史基础和各种要素状况为依据,提出了我国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供给的途径是依靠科技进步,以生物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技术发展的方向,实现传统精细农作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的农业发展技术思想。这就提升了我们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大规模推广应用,科技进步成为了农业生产要素组合中的活跃因素,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比重有了一定提高。邓小平农业发展的技术思想正在变为现实。

土地、劳动力、科学技术的使用是我国农业发展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首要问题。邓小平农业发展观包含了上述尊重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律的农业产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农业发展人力、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制度和因地制宜的农业发展技术等四个方面的思想内容,研究了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发展中的制度、技术和人力问题,解决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形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观。邓小平的农业发展观,指导了当代中国农业的发展进步。

注释

①1980年4月2日与、万里、姚依林、邓力群研究国民经济长期规划问题时的谈话记录。参见《党的文献》2004年2期62页。

②邓小平1978年东北视察谈话。参见《党的文献》1999年2期43页。

③1963年12月18日,邓小平关于制订农业长期规划的指示。

参考文献

[1]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中央编译局.斯大林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邓小平文选(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8]中央编译局.列宁选集(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9]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

[10]学习.研究.参考1995年8期

农业发展论文范文2

关键词:农业保险,经验,启示

一、研究综述

在通常的理解上,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近年来,农业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正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目前,对于农业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从理论层面探讨农业保险的生成的原因。学者们对这个问题基本形成了共识,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其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比如,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两重性;李军(2004)提出农业保险应当属于准公共物品;庹国柱(2004)主张农业保险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但更多地趋于公共物品;陈璐(2004)则认为农业保险应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认为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

(2)关于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问题。许桂红、陈珂(2003)认为,农业发展的模式问题可以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尽管参差不齐,他们的农业保险体系却有共同之处,比如各国都有经营农业保险的专业性的组织、保险承包的范围也都从单一风险过渡到了综合风险、保险费一般由农场主和政府共同承担等。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模式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政府论”模式(刘芙、吕东韬,2003),即由政府出资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农业保险合作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该模式主张建立合作保险为主体的保险组织。“商业论”模式(许桂红、陈珂,2003),即以商业性保险为主、政策性保险为辅的多家办保险的模式。“区域论”模式(谢家智,2003),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应实行“区域化”发展战略。“阶段论”发展模式(王和、皮立波,2004),即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应实施阶段性推进战略。此外,吴扬(2005)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区域特点,也。划分了不同的地区性农业保险模式。

(3)关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出路问题。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出·路是目前学术界关注的重大问题。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应该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解决,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庹国柱(2003)提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办,政府设立相关机构经营的模式;另一种是政府引导,实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赵学军(2004)从政府干预的角度,认为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特别是政府的财政支持。胡秋明(2004)认为农业保险走出困境的出路就是制度创新,而组建国家农业保险公司是推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所在。

总的来看,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农业保险问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顺畅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外农业保险的兴起

农业保险始于两百多年前西欧的农作物雹灾保险。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农业保险机构的国家(1791年),也是最早开办农作物雹灾保险的国家(许谨良,2000)。此后法国、美国、奥地利、丹麦、瑞士等一些国家也先后开办了农作物雹灾保险。同时,牲畜保险、森林保险也在欧洲大陆广泛开展起来。农业保险之所以最早发生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因为农业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已经大规模地走上了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农业自身经营和发展方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客观地提出了对保险的需求,于是一些私人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各国在农业保险事业发展中都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

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先后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验。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着世界各国对农业保险地位的不断认识,越来越重视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美国的农业保险。美国的农业保险是历史较长且实施最好的国家之一。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1)试办阶段(20世纪30年代—70年代),此阶段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并根据此法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由国营保险机构经营。(2)加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4年)。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参与农作物保险,并在政策上积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销售、服务并承担一部分农作物保险的风险。(3)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阶段“1994—1996年)。这一时期,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案》对农作物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主要通过设立四大险种(提供基本保障的巨大保险、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该法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4)私营公司为主,政府加强宏观管理(1996年后)。1996年后,随着美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开始逐步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将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只负责规则的制定、履行稽核和监督职能,并提供再保险。2000年,美国可以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达100多种,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1981-2000年,累计收取纯保费198.1亿元,累计赔款支出202.4亿元。

2.日本的农业保险。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民间非盈利团体经营而政府补贴和再保险扶持的模式。日本的农业险是本世纪20年展起来的,经过几次大的改革,1929年颁布了《牲畜保险法》和《农作物保险法》,开始实行农业保险,到1947年进一步对两法进行修改合并为《农业灾害补偿法》,整个农业保险制度逐渐得到统一。日本的农业探险组织形式采用“三级”制村民共济制度,即市町村直接承办各种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共济组合、承担农业共济组合分险业务的都道府县共济联合会、承担各共济联合会再保险的全国农业保险协会,三重风险保障机制,将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分散。日本的农业保险,采取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立法规定,一旦某地区建立了互济组织,所有农作物耕种面积达到预定规模的农户,即被强制参加农业保险。小规模农作物种植农户,可以自主选择,按政府指令种植稻谷、小麦养殖的农户,不用投保就自动参加了保险。

3.加拿大的农业保险。加拿大农业保险于1935年开始实施,由联邦和省政府共同立法并分摊经营成本,由农场主支付一定保险费的保险计划,联邦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是分级负责制,即设立农业部和各省的农作物保险局,农业部的农作物保险局直属部长领导,是从宏观上制定农作物保险政策,对保险范围、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进行研究和统计分析,并支付省保险机构应负担的补贴、行政开支和保险金的赔偿。省农作物保险局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服务和具体运作,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和亏损补贴由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两级分别承担,其具体做法有两种(林平,2002):一是联邦政府补助省农作物保险局行政开支,其总补助额等于行政开支的50%,另外50%由省政府承担;二是联邦政府不负担省农作物保险局的行政开支,只负担农业保险50%的风险责任。

4.法国的农业保险。法国农业保险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0年,当时在法国一个省的农村,几家农民为了联合起来对付火灾,率先成立了农业互助保险社。这一举动起到示范作用,此后,法国各地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互助保险社,保险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据相关学者研究,法国农业保险采取的是一种商业化运营、政策性扶持的模式(冯娟娟,2005)。其运作主要是有相互竞争的互助保险社和商业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给农业保险以税收等政策优惠。

(二)亚洲国家农业保险的实践

在亚洲,各国政府认识到农业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经营农业保险经常出现超亏损,因此政府一方面从财政上给予补贴,通过再保险分担农业风险:另一方面给予保费补贴(郭晓航,1993)。从保险对象上看,亚洲国家的农作物保险,大多以稻、麦、豆类、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保险对象。保险额的确定,主要是生产成本和农业贷款部分。少数国家农业保险承保作物平均收获价值的几成,如孟加拉国的水稻、小麦作物险可按三年平均收获量政府牌价的六成承保。从保险形式看,亚洲国家的农业保险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建立国营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如斯里兰卡由农业部所属的农业保险理事会负责试办粮食作物保险,棉花保险和牲畜保险,对农业贷款户实行定额强制保险。另一种是农业保险合作组织形式,如孟加拉国由综合保险公司与合作组织的联合会在部分地区共同办理作物保险,农业部负责监督,试办小麦、水稻保险。

三、比较:中国农业保险的特点

我国实施的农业保险,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既有共同点,又有很大差异。共同点主要包括:(1)维护从事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当农户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从而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力。(2)开展农业保险需要政府法律上、经济上、行政上的支持;(3)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4)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尽可能地运用市场的方法,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主体的经营体系;(5)开展农业保险同救灾、防灾、减灾工作相结合;(6)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的框架下开展农业保险等。而差异点主要表现在:

1.探索历程不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农业保险是在私人公司多次试办农作物保险失败后才开始研究农业保险的。在试办初期,各国都曾经受到组织机构不健全、立法跟不上、保险对象单一、保险公司怕保险、农户参与率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项目精算不准确等困难的困扰,经过了不断的改革,才走出了如今政府出政策、私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路子。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与水平。我国的农业保险虽然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断断续续试办过,大都是昙花现。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很快开展了农业保险,但是在1958年刮“共产风”中断。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以来至2004年初,基本是在商业保险的框架内试验。

2.决策机制不同。美国采取的是国会听证制度。决策公开、透明、公众的参与率高,仅1993年以来:,—美国与农业保险相关的法律就经过了6次修订,每次国会都要为此召开听证会。开会的时候,公众都可以参加,并发表意见,有时争论相当激烈。我国采取的是政府官员决策制(李军,2004)。靠发文件,而缺少可行性调研和评估,公众的参与率低。近几年,虽然有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但对决策影响不大。

3.法律法规的建设水平不同。目前世界众多国家都建有较完备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从法律上规定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保障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的支持。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的有效实施,如:美国最早的农作物保险法制订于1938年,称为《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从1938—1994年共修订了13次。加拿大农作物保险立法也经历了20多年的研究和准备。日本于1929年、1938年和1947年颁布了三都有关农业保险法规,即《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和《农业灾害补偿法》。而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建设相对滞后。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曾规定:要制定对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的管理办法。但是,直到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废止,有关管理办法也未制订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尚待制定。

4.经营管理体制不同。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政策性保险,采取的是政府出政策、商业性公司经营或的办法。如美国联邦农业部所属的农业风险管理局与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PCIC)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负责制定农业保险政策和组织协调,并兼有再保险的职能。17家经过审核并与FCIC签有协议的商业性保险公司具体经营农业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激励(包括保费补贴、费用补贴和免征税赋等),使农户和商业性公司有参与的积极性。而我国农业保险在2004年以前总体上一直是实行商业性保险,在商业性保险体制的框架内、由商业性公司兼营农业保险,农业保险除享有免征营业税的扶持政策外,其他均按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规则来经营(安翔,2004)。

5.财政支持的力度不同。在一些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的力度相当大,农民只付保费的50%,不负担任何保险的行政业务支出,保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我国上海自1991年起,开始实行政府财政补贴市郊农民保险保费制度。市政府提供的补贴占保费的30%,各区政府提供的补贴也超过30%,个别区甚至超过50%。即由市、区、乡镇集经济组织和个人三结合共同负担保费,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保费给予农户政策性补贴。另外,黑龙江、新疆农垦兵团也实行系统内部补贴,但范围极小。其他地区目前除免征营业税外,国家财政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支持和其他税收上的扶持。

6.保障程度不同。目前中国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产量保险,不考虑市场价格保险。责任比较窄,农作物保险也主要是雹灾、水灾、风灾、冻害等,不保旱灾和病虫害。在保险金额的确定上,遵循的是低保额、低保费、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障水平很低。2000年,中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约是0.043%;平均每个农户家庭缴纳的农业保险保费约为2.6元人民币,获得的农险赔款约为1.8元人民币。而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农作物保险责任非常宽,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又包括野生动物侵害、作物病虫害等;既提量保险,又提供收入保险,保障水平较高。

7.管理和技术水平不同。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缺少农业保险的专业人员,缺乏长期的农业灾害统计数据,常常凭经验,靠人工地头查勘,专业技术相对落后。在赔偿中基本是靠传统经验厘定,还未有任何现代化的技术如电子遥感技术等的运用。而国外对农业的保障程度较高,并建立了整套严格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对农业灾害数据有长期的统计和精算的基础,有现代化的电子嚣备,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很高。总的来看,我国目前处于农业保险的初级阶段。

四、启示:国外农业保险的思考

目前,农业保险模式在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发展后,已逐步形成了适合各国自身特色的经营体制与经营模式,值得研究借鉴。

1.为了保障农业保险的效率,法制被认为是首要的前提条件。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一般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农业保险。因此,在举办农业保险和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时,各国都是在多次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首先颁布农业(或农作物)保险法或类似法规,对保障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农民的参与方式、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确立法律和政策依据,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的有效实施,从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2.普遍采取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方式。农业灾害的发生往往范围很广,要有效地分散风险,必须保证有足够多的风险单位,否则将会导致风险的集中。目前许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有关国计民生的少数几种农林牧渔产品的生产实行法定保险,对主要农作物等主要经济作物实行强制性保险。费率按不同农作物品种和风险等级确定,费率相对较低,使每个农业生产经营者都有足够的经济承受能力,以此扩大投保规模,以保证风险能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分散,也充分体现保险的互质,减少逆选择的发生。有的国家,如西班牙、希腊、瑞典等国对所有农作物全部实行法定保险。也有一些国家对法定保险的标的有所选择。

3.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突出,但也因此而不堪重负。农业保险的多风险率、高费用率、高赔付率、非盈利性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保险。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程度将决定一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从国外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各国政府在农业保险确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险费补贴、业务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成为政府对农业保险一项重要的支持内容。然而从财政的角度来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成本是难以承受的,政府不仅补贴一部分保费,而且还包括大部分管理成本。美国在1992年的保费补贴是70万美元,2001年上升到18亿美元,支付给私人保险公司的补贴已从同期的2.25亿百万美元上升到6.48亿百万美元。墨西哥在1961年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幸的是,由于财政补贴过高,于1988年关闭。

4.重视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实行市场化运营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国外一些国家的农业保险机构都设立了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其经验值得吸取。因为没有专门的经营机构,国家政策的支持不易落到实处。而且由于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高、获利少、风险大,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最大化目标与农业保险亏损性的矛盾,致使绝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这决定了农业商业保险的供给十分有限。从国际经验看,只要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足够的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仍然乐于开拓农业保险市场。为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实现分散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的目的,一方面政府从宏观政策上向农业保险机构设立及运转上给予特殊的政策,另一方面农业保险机构根据商业经营方式进行运作,这是农业保险得以运转下去的两个基本方面。因此,许多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都建立了专业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同时,政府在明确规定强制农业保险品种与自愿保险品种的基础上对强制性的农业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而其他保险业务则由专业农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开展市场化运营。

5.不断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把分散农业保险的风险作为关注的重点。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农业风险,规避风险,许多推行农业保险的国家都由政府或政府扶持的商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如日本由政府以再保险方式来承担风险的农业共济保险也较为成功。日本的农业保险,虽由区域性农业共济组织经营,政府提供部分经营费用,并由都、道、府、县共济组织联合会和中央政府为农业共济组合提供两级再保险,来构筑全国农业保险体系。加拿大由联邦政府与各省公司提供再保险。美国的农作物再保险业务不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经营,而且经批准的30多家私营和联合股份保险、再保险公司也允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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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促进农业发展农业水利工程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条件。农业是我国的第一产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就是粮食,而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2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可以建设农村饮水工程来保障农民的饮水,供水工程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减少或避免各种流行疾病的产生,因此,农业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人民增收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农业水利工程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1.3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生态文明现代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不可或缺的保障系统;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还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利工程建设为防洪、供水、生态等提供了安全保障,因此,要加强农业水利工程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农业节水抗旱技术

2.1节水抗旱栽培技术深耕深松技术指以土蓄水,进行深耕深松,以便加厚土层,增加土壤的透水性,从增加土壤的蓄水量;选用抗旱的农作物品种,也可以达到节水抗旱的目的;在旱地上施足有机肥,可降低用水量55%左右,因此,要合理增施有机化肥,以肥补水,降低单位产量作物的用水量;防旱保墒的田间管理,正确运用耕种技术保持和维护土壤的水分;地面覆盖保墒技术,可选用一些容易找到的材料进行覆盖,例如:薄膜、秸秆覆盖。

2.2节水灌溉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有很多,像田间地面灌水、管灌、波涌灌溉、畦灌技术等。其中,田间地面灌水技术可以节水20%,在习惯大水漫灌的的地区,可进行推广使用,长沟改成短沟,可以有效控制田间灌水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灌水的利用效率;也可采用管灌,一般可节水40%左右;采用地面灌溉技术和微灌技术,可节水80%以上。

3发展策略

3.1加强整治要对农业水利工程和设施加强整治,对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进行更新改造,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农田的灌排体系进行不断完善。

3.2进行总体的规划为了促进农业更好的发展,就要根据我国新增的粮食生产能力,作出合理的规划,由市、县组织,各乡镇负责实施,编制灌溉区总体规划,增加灌溉渠道和配套设施等,保证不打乱自然排水流势,立足实际,合理布置灌溉区,例如:在资源充足的地区,科学选择沟、渠,新建一些灌区,这样可以有效增加农田灌溉面积,也为农民灌溉农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灌溉农田投入的成本。

3.3改进、完善农业水利新机制对于完善农业水利工程新机制,需要发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势,要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提供财力的支持,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建议市、县将中小型水利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每年拨出专款,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另外,政府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建设水利工程对农民的好处,进而激发农民自动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中去,有利于解决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人力问题,有利于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开展。

3.4以重点县水利工程建设带动其他水利建设为了扩大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的范围,就要加强重点县的水利工程建设,以拉动其他地区水利的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服务,以保障农业正常生产,实现旱涝保收的目标。

3.5实施水利惠农政策政府要加大对农民的扶持力度,按照区域面积,实施惠农政策,例如:实施电费、水费的补贴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实施水库管护财政补贴,确保水库正常运转,避免大旱之年无水可用现象的发生。

3.6积极建设中小型水利设施加快建设中小型水利设施,像小塘坝、小水池等。建设时,要立足当地的实际情况,不断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等,增强抗旱的范围和面积。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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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南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变,企业、农业大户及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农业经营主体。长期以来农民家庭(简称为农户)是我省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主体,但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不同农业生产方式的比较效益不断扩大,大多数小规模农户退出了种养业甚至农业,由农业经营者转变为劳务提供者或个体业主。农业经营主体由数量庞大的小农户向数量有限的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及合作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转换。例如湖南畜牧业是农业支柱性产业之一。“十一五”期末有195万个养殖户,规模化养殖场仅52万个,散户型养殖的比重仍然很大。而到2012年底,养殖户下降至180万个,规模化养殖场上升至57万个,小户型养殖的经营主体的数量在不断减少。

(2)土地流转加速,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农民非农就业和进城就业机会增多,许多农民不愿经营农业,或通过土地流转,或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加速整合,由千家万户小规模分散种养向大规模集约种养业转变。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其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突破口,自2006年起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换发工作,到2012年6月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达38.7833万hm2,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1.6%,涉及农户295.7万户,占承包农户总数的20.9%,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正在稳妥有序推进。例如,福建福州超大现代农业集团来到湖南省宁乡县投资建设“万亩(667hm2)绿色有机蔬菜基地”,总投资1.7亿元,核心区面积800hm2,成为目前全省最大的农业产业化基地。目前,湖南省的有些地区实现了整村、整建制乡镇的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3)资本投入不断扩大,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到2012年,湖南省拥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429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7家、省级龙头企业382家。特别是粮食、畜禽、果蔬三大主导产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23家,占比52%,为发挥全省资源优势,打造粮食、畜禽、果蔬加工三大千亿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湖南省农产品加工业完成销售收入3900亿元(不含烟草),比上年增长21.9%,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2340亿元,增长24.3%,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0%。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安置就业人员27万人,其中安置农村劳动力24万人,支付劳动者报酬33亿元,为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4)农业科技不断创新发展,支撑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与传统农业发展不同,现代农业发展不仅注重产品产量和质量,还包括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目标,需要农业、物资、装备、信息、工程、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多领域、多层面、全方位综合技术的集成应用。当前,湖南现代农业发展涌现出一批科技水平高、综合示范性强的科技示范基地,如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获国家发改委立项建设的“湖南超级杂交水稻生产示范和人才培养基地”,就是按照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和生态环保技术集成应用推广的典型。目前湖南省农业科技进步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5%,高于全国54.2%的平均水平。湖南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力争到“十二五”末,湖南省农业科技进步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8%,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5%以上。

(5)农业功能不断拓展,农业内涵更加丰富。传统农业主要是指种养业,基本上只有生产功能。随着大量现代资本注入和农业企业的发展,以工业化理念经营农业、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农业己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农业由传统的第一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发展纵向向产前、产后延伸,横向向生态休闲及文化教育服务功能拓展。在现代农业中种养业是基础、转化在加工、增值在流通,三次产业的元素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而,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功能,还具备展示、教育、体验、观光和休闲服务功能,甚至把农业产业发展与当地历史文化相结合,体现历史农耕文明与现代生态文明的和谐统一,大大丰富了农业内涵,拓展了农业功能,提升了农业效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又一重要特征。到2012年底,湖南省休闲农业庄园发展到4219家,其中年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庄500多家,星级休闲农业企业481家;农家乐和民俗旅游接待户15万户;全年接待观光休闲人员7200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40亿元,带动建立种养基地5.4337万hm2,带动相关产业产值100多亿元,直接吸纳农民就业24万人。在短短的十几年里,全省休闲农业从小到大,迅速发展成为产值过百亿的新型产业,年经营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6)农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人口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农业发展转型加速。随着农村新型城镇化推进速度的不断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移也在不断加速,相应的农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城乡人口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同时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的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速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速度也在加快。如表1所示,“十一五”以来,湖南省的农业产业结构有了较大的改变,从第一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看,除2007年略有回升外,一直是呈下降趋势,从2007年到2012年下降了3.6个百分点。但是与全国水平相比,2012年仍有高于2.5个百分点。其下降的趋势(0.48%/年)远远大于全国平均水平(0.17%/年)。一方面表明湖南的产业结构不协调矛盾仍然相当突出;另一方面也表明湖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仍将处在深度转型时期,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农民和整个农村社会正处于裂变重组过程中。

2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概念与任务

(1)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概念。农业职业教育,包括高、中等职业院校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对农民短期培训。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与之相关的论述有,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学者田安国在《对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一文中,他认为所谓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是指以教育培养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和新型农民、研究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方法、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职业教育体系。罗迈钦,何荣誉,刘芳:关于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与农业职业教育的思考

(2)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面临的新任务。传统农业中的劳动者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称为“农民”,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农民,称为“新型职业农民”,更多的是一种智力的载体,是需要掌握先进的农业科技,接受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具有先进的思维方式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面临的新任务就是根据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培养这种技术技能型人才,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三农”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农业发展的转方式、调结构服务,为提升农民素质服务。具体一点说,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达到农业生产高效、安全、环保的技术技能应当作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主体教学内容,为提升农民各方面素质的文化措施与技术措施均是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提升教育质量的努力方向。总体来说,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院校要以服务“三农”为特色,以“育人兴农”为根本,以“科技强农、服务惠农”为抓手,全面发挥国家赋予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能。

3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的对策与建议

3.1针对现代农业的发展变化,明确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定位根据前文对湖南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的分析可知,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在构成要素、目标和载体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面向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首先,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力度。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如试办四年制农业高职本科教育;部分涉农专业可以提前招生、降分录取,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大学生村官计划向涉农高职学生倾斜,以吸引大批有识之士报考农科专业。在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如对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拨款要高于其它行业职业教育的拨款,对涉农专业高职学生逐步实行免费教育。各级政府应把农业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做,使农业职业教育能跟上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其次,作为从事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各级教育机构要有自己的目标定位和目标追求,既要“顶天”(即: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也要“立地”(即:真正面向“三农”一线,培养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实用人才),帮助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问题。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现代农业职业教育要实现“顶天立地”的目标,必须在办学实践中树立五个中心的发展定位: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培育中心、农业自主创新技术的研发中心、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农业农村发展决策咨询中心。

3.2瞄准农业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加大农业高职院校的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机遇和挑战,而农业高职院校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现代农业教育体系、提高各级各类农业教育水平的龙头。所以,要想抓住机遇,办出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农业职业教育,就要按照“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提升产业”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高职院校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1)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适应“三大产业”模糊化的现代农业的需要。要树立现代大农业的教育观念,拓宽学科领域,将传统农业类学科置于食品生产、食物安全、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国土安全的大背景下加以研究,内涵中融入社会应用、社会效果与价值。进一步调整农业类专业数量,拓宽专业口径,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减少社会需求量明显不足的长线专业,更新教学内容,积极发展农工、农理、农经、农管交叉的专业和农业科技相关的新兴、边缘和高新技术专业。专业结构的总体格局,不仅由单纯农业产中生产技术向产前、产后拓展,而且要重视向适应性农业、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空间延伸和海洋开发农业、新能源农业、文化消费型农业拓展,使学科、专业总体布局结构适应“三大产业”模糊化的现代农业的需要。

(2)改革教学模式,培养KAP三位一体的创新型农业人才。农业高职院校要把教学改革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培养目标、修订教学计划、改进教学内容,坚持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调整专业设置,改造传统学科,把阶段教育与终身教育结合起来,构建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高等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使农业高职教育不断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扩展,更加贴近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富有生命力和吸引力。要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就业与创业意识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全面推进院校教学改革,努力探索KAP即知识(knowledge)、能力(ability)和人格(personality)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3)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变单纯技术培训为综合素质培育。农业高职院校面向农民的培育内容必须是复合的,在农村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程中,随着劳动力不断转移到非农产业和企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培训项目的选择上应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培训内容应坚持“能用、实用、够用”的原则,突出“易学、适用、度浅、面广”的特色,重视农民科技素质、就业能力和文化素质的培训。所以,农业高职院的培训内容要由单纯的技术培训,转变为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经营管理、创业能力等的综合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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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缺乏技术指导,设施农业发展的专业性不足

设施农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它集成了生物、环境控制、信息与管理等技术,通过创造一个适于作物生命活动的环境,使作物得以优化生长和发育,满足市场需求。而现实中,从事设施农业的主要是农业外资金到农业领域的投资,或者是一些当地的种田能手,他们对设施农业的专业知识知之不多,迫切需要进行技术指导。国外就有不少从事设施农业规划、设计、施工与教育培训的机构,而国内这样的单位和机构较少,层次也不高。因为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现实中的设施农业距离真正的设施农业的要求和规范还有一段距离,如不同农产品品种种植对大棚的选择,不同农产品对不同类型大棚和温室的适应性,大棚与温室材料的选择对农产品品质的影响,以及设施农业内部生产物流系统的建立等。总体而言,目前的设施农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还比较粗放,迫切需要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1.2配套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链没有形成

设施农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以荷兰、以色列等国家为代表,其明显的特征是设施结构多样化、生产管理自动化、生产操作机械化、生产方式集约化,既涉及内部系统,如水、肥、光等的控制系统和生产物流系统,也涉及整体生产过程,包括种子形成、种苗培育、生长控制、产品收获与销售等环节[3]。而目前设施农业生产的前后段及其相关产业的产业链不够完善,设施农业所需要的种苗培育不足,没有形成规模,缺乏科技含量,与设施农业配套的农业机械产业与设施农业需要的温室控制的材料产业也没有形成,使得设施农业的机械化程度不足,温室等环境控制目标难以达到相应的要求;同时,针对设施农业的冷链仓储产业、肥料产业等都还没有形成体系,产业链还没有形成,影响了设施农业效应的发挥。

1.3人力资源缺乏,相关技术应用困难

设施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要求,需要懂技术和管理的人员进行生产和管理,国外设施农业生产单位一般都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相应的专业性工作,如番茄培育过程中的肥、水控制,果实的采摘、储存及销售等。而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能人个体仅仅是经验居多,不少从事设施农业的投资者,仅仅是投资者,自身不熟悉农业技术与管理,其拥有的技术人员十分有限,甚至完全没有。另外,农业高校培养的农业人才数量有限,且这些农业人才中的不少人也不愿意服务农业,短期内难以满足设施农业对人才的需要。人力资源的缺乏给设施农业的发展及其技术应用与创新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现实中虽有些技术,但缺乏引进和应用技术的人力资源基础。

1.4生产与销售的物流理念缺乏,影响了设施农业的质量与效益

农产品的质量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内容,而效益是农业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与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密切相关,农产品的质量需要通过控制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实现生产过程的质量目标,同时,农产品易腐变质,需要控制运输与销售环节,实现销售过程的质量控制。生产过程质量目标可以通过设施农业实现,销售过程的质量需要销售物流的理念加以控制。效益的实现既需要生产成本的降低,需要设施农业实现农产品的高附加值和高土地产出率和生产率,也需要销售物流成本及其损耗的降低,更需要质量的保证,以实现设施农业的农产品附加值。但设施农业生产者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的精益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粗放,技术含量不高,品质与质量难以保证,部分产品与传统生产方式生产的产品没有差别,甚至因为设施的原因,使得品质发生了不好的变化,难以获得市场附加值。同时,储存与运输也比较粗放,仍然按照传统方式运输和配送,缺乏冷库储存、冷链车运输等环节的配套,损耗与传统方式差距不大,难以实现设施农业的高附加值、高生产率的目标,收益受到影响。

1.5相关的经营与销售模式创新不足,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

由于设施农业的生产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设备和技术创造适合农作物生长的环境,因此与传统农业生产相比,投入相应增加。投入的增加需要通过收益的增加来补偿,而收益的增加来源于2个方面,一是价格的增加,二是产量的增加。价格的增加要依赖高附加值,产量的增加需要更高的土地产出率和生产率。无论是价格还是产量都要通过农产品的经营和销售才能实现。要实现高附加值的目标,就要通过经营管理生产出市场需要的有机和绿色农产品,并形成与设施农业生产相一致的市场销售渠道与模式。目前的农产品销售,包含了经纪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等环节,超市曾成为设施农业对应的销售渠道,但由于种种原因,超市的设施农产品销售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出现超市农贸市场化了,超市所卖的农产品不新鲜、品质也不够好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超市对相应农产品客户的吸引力。总之,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和创新销售模式的对接。

2设施农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设施农业发展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和产业基础以及科学规划,现实中问题的存在有多种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发展目标存在偏差,农业自身发展规律重视不够

不少地区的设施农业发展,源于旅游观光和地方农业示范推广的政绩工程的需要,还有些是农业外资金所推动形成,缺乏立足于农业发展本身的科学规划。一方面,不少地区通过大规模的大棚种植,主要是为了形成旅游农业景观,满足体验休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调控,部分资金转向农业,不少地区招商引资的内容中增加了农业的内容。虽然设施农业投入利润率不高,但可以获得国家的相关补贴,使得利润率相对比较稳定,对农业外投资者还有一定的吸引力,所以不少农业外资金进入了设施农业,但他们对设施农业生产、管理及其技术的运用研究不够。从这些角度而言,设施农业的起步,不完全是依据农业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的,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偏差,立足设施农业的科学规划重视不够。

2.2非农资金进入农业准备不够充分,对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了解不足

由于农业外资金进入及政府的推动,设施农业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所需的技术储备不足,影响了设施农业发展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可持续性。同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的土地经营规模比较小,利润率不高,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户,很难积累资金进行设施农业的投资与生产。设施农业发展的资金主要还是农业外资金的进入,不少是来自于从事第二产业和房地产业并已获得一定资金积累的人,转到农业领域投资。相对而言,这些投资具有一般商业投资特性,缺乏设施农业发展的积累和渐进过程,相应的技术积累和技术支持也不够,因此,设施农业发展的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就显得不够。

2.3完全市场化的收益不稳定,配套产业形成的市场驱动力有限

由于设施农业发展的时间不长,政府推动的色彩浓厚,设施农业发展需要的配套产业没有跟上,另外,设施农业本身的生产与效益情况也影响了配套产业的发展。国家有鼓励设施农业投资的补贴政策,但没有设施农业配套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设施农业发展的初步阶段,设施农业本身利润率难以保证的情况下,从事配套产业的收益率也受到影响。因此,市场上与设施农业发展配套的产业发展缓慢,配套产业的产业链没有形成,包括设施农业用种子、材料、设施等产业。目前,从事设施农业材料研究的机构和企业就比较少,比如对塑料大棚材料的研究、适合不同农产品生长的采光材料的研究等。

2.4相对于其他领域的生活、工作条件差异,设施农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比较缺乏

相关专业人才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基层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发展的需要,综合性设施农业人才就更加缺乏。设施农业所需人才的形成,主要有2个途径,一是高校培养,二是社会教育机构培训。而最终从事设施农业领域的人才数量和质量还决定于设施农业的吸引力。如果设施农业工作条件好、待遇高,将会形成一定的吸引力,推动高校报考相关农业专业的学生人数的增加,毕业从事这一领域的人员也将增加,也会有更多的人员会通过培训进入这一领域并成为设施农业发展的人力资源。而现实中,设施农业的发展还需要靠政府的补贴支持,在农村工作的社会地位、待遇和工作条件等还不能形成相应的吸引力。在高校农业人才培养数量有限的情况下,还有不少人才不愿意服务农业。因此,除部分投资者和种田能手外,难以满足设施农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综合性人才更加缺乏,短期内难以改变。

2.5设施农产品附加值实现有限,导致生产与销售物流等前后产业链延伸动力不足

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销售模式的影响,设施农业的投资者和生产者对设施农业农产品的附加值的实现途径研究不够,加上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设施农业生产者在不能保证收益的情况下,缺乏进行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设备和技术投资的积极性。事实上,生产物流与销售物流设备和技术的应用不足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与品质,进而影响设施农业农产品的附加值,影响到设施农业的效益,最后会影响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设施农业的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设备与技术还不够系统与完善,还缺乏一定的产业基础,相关设备的价格也较高,在目前的设施农业的利润空间下,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的设备与技术应用还不具有投资的吸引力,将会影响到设施农业的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的理念形成与技术应用。

2.6销售和经营模式创新不足,反向制约了设施农业生产方式的持续发展

设施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必然带来经营模式和市场销售模式的变革,否则设施农业的相应目标就难以实现。但受农产品传统消费市场与消费特征的影响,目前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创新不足。现实中,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消费比较关注安全,但又不愿意接受高价格,另一方面,设施农业及规模化农业生产总量还不够,农产品市场波动比较大,价格不稳定,目前还没有形成相对比较完善的销售模式和渠道,以保证设施农业在高土地产出率和高生产率的情况下,通过销售模式的创新实现其附加值及效益。部分设施农业单位采用宅配的方式,面向高端消费者,实现了产品的附加值,但也是少数企业的少量行为,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展。

3设施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设施农业的发展需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遵循农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创新经营和销售模式,发展配套产业,推动设施农业的发展。

3.1尊重规律,明确目标,科学规划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不能仅仅以招商引资、休闲旅游甚至政绩工程为目标,应该依据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以设施农业的高附加值、高生产率为目标,科学规划、专业发展,提高设施农业产品的数量、品种和品质,充分发挥设施农业应有的作用,满足社会多元化、多样性的需求。

3.2改善条件和环境,吸引人才,强化产学研合作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设施农业发展的相应标准,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指导和规范,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新技术的运用,逐步改善农业人才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激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人员参与设施农业的规划、设计和生产,既要吸引资金又要吸引人才,提高设施农业发展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科学性。

3.3完善政策,驱动配套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链协同效益

调整设施农业的补贴范围,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配套产业的形成与发展,逐渐吸引更多的企业为设施农业服务,如在种子、设施农业机械、设施农业运用的新材料和新品种等相关领域,不断丰富配套产业,逐渐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链。

3.4加强培训与教育,提高人才数量与质量,满足发展需要

高校要调整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培养适应设施农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要通过相应的教育活动,加强大学生服务农业意识的培养,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设施农业发展中去。另外,政府要扶持和支持设施农业人才的培训,创新合乎设施农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训机制和模式,鼓励相应的教育培训机构,从事设施农业人才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事设施农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3.5加强技术开发与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附加值

对设施农业生产过程控制的科学研究,特别是设施农业生产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影响的研究,如设施生产可能形成的病虫害、设施生产造成的产品品质的变化等,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充分运用物流理念和物流技术,保证设施农业的产品安全,降低农产品的损耗,提高设施农业的生产与销售的协调程度,保证农产品的可持续性和有效供给,提高设施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和高品质,实现设施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和高效益。

3.6推动销售模式创新,获取协同效益,实现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发展论文范文6

改革开放也给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创造了机遇,使我们能够迎头赶上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潮流,由于信息的广延性和通用性,使信息化发展给各行各业提供了发展新机遇,利用信息产业的发展去武装我国传统农业,就可以为我国传统农业注入新的技术活力,使我国传统农业得到超常的发展。

一、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信息技术与农业结合也同样能够起到倍增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如农产品交易信息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拨款15亿美元,用于建立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网络。有着粮仓称号的俄亥俄州的农场主,一个人经营几千公顷的土地,全靠电脑管理控制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而在我国目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公顷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使之在有限的土地上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所以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用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我国传统农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把农业信息当做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做一项产业来发展。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最迅速、科技含量最高、利润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发达国家50%以上产值来源于信息业,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建设决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已经涉及到了农业生产、流通的方方面面,加之信息本身的增效作用,使得农业信息服务的各环节都会有效益产生,在这里由于农业信息效益市场价值的体现,起到了促进农业信息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得将农业信息化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成为了可能。

三、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信息量: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通话次数、E-mail数、信函数、报刊数、网上信息数、因特网点数等。

信息装备: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电话机数、电视机数、计算机数、上网微机数等。

信息主体水平:如单位面积内人口中的第三产业人口数、大学生数、信息从业人员数、上网人数等。

信息消费:如个人、单位或集团消费中信息消费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等。

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具有不小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希望将来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在我们对浙江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绍兴市所属嵊州市1998年专门提出了“必须像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一样重视农业信息”的要求,嵊州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如嵊州农业信息网,短短几个月就有200多个农户、企业在网上交易,涉及200多种农产品,吸引了美、日、香港客商洽谈生意,成交额已突破300万元。又如绍兴“中国轻纺城”这一大型纺织品专业市场,去年成交额167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这个市场建成了100兆的网络线,所有商户都可以进入因特网,网址点击率已达3.5万次以上。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优于落后地区,城市优于农村。虽然浙江省和全国相比,农业属于较发达地区,农业信息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仍显不足,农业信息流通仍显闭塞。比如,绍兴日报报道对在诸暨市的抽样调查表明,10个种粮大户中有7户不了解粮食购销改革,反映出农民目前大多数还是处在信息不灵状态,说明了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农民、农业工作者、小城镇居民都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或即使仅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仅有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农业人口来参与这个市场,按全国人口比率而论这个市场该有多么巨大。

发展农业信息产业本身也是一项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就必须用市场手段去做,用市场方法做市场的事,不宜用行政方式做市场的事,政府最好是去为农业信息产业业搭台,唱戏还应让企业去唱,政府不宜包办。但在发展农业信息产业过程中,政府要扶持,要给予优惠、引导,最终要按市场规律以企业运作方式来完成。只有真正按市场方式运作,才能真正发展农业信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