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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1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和谐社会和谐社会构建
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所包含的各种原则在新时期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仍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但又是不断发展的。本文基于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和谐社会条件下的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途径,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现实指导。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及商品生产、交换遵循价值规律的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划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而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劳动的两种形态,是同一劳动的两个不同方面,不是生产商品的两次劳动。第二,抽象劳动内在的属性是生产商品过程中人类脑力或体力的支出(人类的一般劳动),其外在的属性则是生产商品创造价值的劳动,其抽象劳动创造的价值则是商品经济社会特有的经济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述: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生产一个使用物品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第三,抽象劳动内化为商品的价值,外化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恰如马克思所述:“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这种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正是以抽象劳动为内核。
二、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与表现形式
(1)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首要任务。在维护人类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自然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
(2)人与人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有赖于人的和谐,即社会发展是以人为主体的,人的发展是以个体为本位的,促进个体的人的和谐成长与发展是社会的主要工作和责任,社会关爱个人,集体承认个人、尊重个人、给个人以充分自由的发展空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3)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社会应该和谐发展,即个人自由与社会认同相适应;个人的利益与需要的满足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和需要的现实相适应,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与社会不断进步相适应,人的能力发挥与社会公平公正相适应。
(4)人、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人、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就是重塑人、社会与自然这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终创造出一个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以人为本的政治和谐。政治和谐是指构成政治系统的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包括党与党之间的和谐关系,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关系,执政党内部中央与地方的和谐关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和谐关系;领导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军队与地方的和谐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和谐关系;我国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等。
(6)以人为本的经济和谐。经济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经济和谐就没有经济效率,整个社会的运转就失去了必要的物质支撑。
三、和谐社会对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1.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指以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含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首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所包含的价值决定和价值“转形”的辩证统一思想,要求我国现实经济中在个人收入分配上贯彻两个原则,即坚持和贯彻按照社会主体即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分配的原则和按照客体即资本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并且是前者制约后者。其次,劳动价值论是宣扬“以人为本”的理论。因此,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体现在我国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上,就要求改变一些地方单纯追求增长率的指导思想,而形成以“富民”为根本特征的新型战略指导思想。
2.坚持发展和辩证地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社会主义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并实行多要素参加收入分配的制度,这的确是马克思没有想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包括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私营经济的积极性,承认和保护资本等非活劳动要素的合法收入。我们要坚持发展和辩证地运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维护劳动力价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
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下,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维护劳动力价值,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具体而言,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是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必须从包括劳动(劳资)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内部而不是外部去寻求答案。二是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建立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要保证劳资关系的正常发展,使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三是要维护和实现收入分配权利的公平正义,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是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样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也包括基本内容和展开内容,也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系统。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条件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也应当“与时俱进”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陈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实事求是,2004,(6)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2
〔论文摘要自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当代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仅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拙,而且是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不仅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而且成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商品经济的本质和运行规律,赋予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并由此奠定了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人类经济学说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历史地位,尤其是在当代中国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了许多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因此,有必要结合现实问题,加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重要价值与当代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一、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一百多年后,当代世界经济结构和中国社会现实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今,人类已经进人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提升特别是计算机的普及创造出新型的生产工具,使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生产工具的发展使现代经济呈现出全新的生产模式。
在这种新变化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超过了物质资本,人的劳动形态由此而发生了三个方面的改变:一是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人类生产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二是管理劳动在规模和作用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种对生产进行科学组织与管理的劳动同样是一种高级的脑力劳动;三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以第三产业为主的服务劳动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产品中,活劳动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物化劳动的比重却逐渐增加。知识、信息、科技等日益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之,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现代劳动的内涵与形态所出现的巨大变化引发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种种疑问,为此,只有对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以及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与劳动创造价值的关系作出深人分析,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解。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思想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活劳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支出,而物化劳动则是指包含在过去劳动中的各种各样的生产资料。马克思认为,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作为生产要素的物化劳动只能依靠活的具体劳动转移价值,其本身并不增加价值量。而且,这些物化劳动在转移自身价值时,也需要通过具体劳动来实现。尽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优化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促使不变资本在产品中的比重大幅上升,但是,科学技术并不创造价值,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是人类活劳动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活劳动本身,因此,它自身并不能创造价值。在商品生产中,新技术和新知识进入劳动过程,但不进人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过程。也就是说,不是新技术、新知识本身在创造价值,而是掌握和运用了新技术、新知识的劳动者把人类的简单劳动变成了复杂劳动,而复杂劳动是自乘的或倍加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总之,劳动创造价值的形态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发生变化,因为劳动价值形态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人劳动创造性的提高,而不是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开始创造价值。
在当今社会,知识经济越发展,人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就越大,因为具有更高创造性的科技劳动必然能够创造更高的价值。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均日益加大了对各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力度,其原因就在于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由此也印证了马克思关于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理论的科学性。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诞生一百多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当代的经济生活并未超出劳动价值论涵盖的范畴,反而为劳动价值论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劳动价值论在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以下四个方面显示着其当代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阐述了价值来源于劳动的科学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且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商品经济规律与规则为商品生产与经营制定了行为准则。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是社会分工和产品的私人劳动性,商品生产者要想获得生存与发展,必须使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生产者努力去改进技术,逐渐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增加产品数量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此外,劳动价值论还揭示了商品经济的根源,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着社会分工,存在着各个企业自身的利益,就一定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使社会经济自然地发展成为一种商品经济。如果按照价值转化为价格的理论,商品的价值要转化为价格就必须依靠市场,即价值只有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努力建设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以及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求各种商品生产和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在商品交换中充分体现价值规律,严格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要拥有比较完善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并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因此,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必须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而超额价值则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由于“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样社会平均劳动要多,因此,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生产利润,必然要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获得超额的价值。所以,生产者在经济活动中会十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效用。
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尽管是以简单劳动作为其研究商品价值的基本劳动形态,但马克思对含有科学技术因素的复杂劳动也作出了深人研究和充分肯定。马克思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过程中的独立要素,与生产力中的各个要素密切相关。同时,他在阐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可以说,在决定劳动生产力的诸多因素中,许多都直接或间接地与科学技术相关。由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激烈市场竞争的经营活动,面对各种各样的生存与发展压力,商品生产者必须在生产中积极追求科技进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劳动者,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复杂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如果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大多数商品生产者在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努力提高科技意识,就会带动整个国家的科技进步,并促进全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
(三)合理调整收人分配关系的指导思想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收人分配制度是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而劳动价值论不是形成收人分配制度的直接依据。一些研究者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支撑来探讨收人分配问题,实际上是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没有任何关系。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尽管物化劳动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但它们在劳动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并不能直接形成新的价值。因此,在建立一定的收人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尊重和维护创造价值的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不仅应当通过劳动的付出来获得必要的产品,而且还应当名正言顺地参与其他产品利润的分配。
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与价值的形成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早已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的范畴,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并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按劳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所公认的分配原则,因此,在中国目前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把两种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与调整分配政策的重心应当始终放在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上。然而,某些地方政府为了调动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投资积极性,过分倾向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造成了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严重失调,扩大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收人的差距,加剧了贫富分化。为此,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深人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劳动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亲身体会到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在实际分配中理顺劳动收人与非劳动收人的关系,既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原则,又允许生产要素按贡献大小来参与分配,适当调整高薪阶层的收人,积极扩大中等阶层的收人,大幅度提高低保阶层的收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思想源泉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3
论文摘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仍然存在,当今时代远没有超越劳动价值论。现代劳动在内涵上的扩大与形式上的改变使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呈现出新的特点,表现为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形态。科学认识并坚持劳动价值论对于当代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以19世纪英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模本的,近一个半世纪之后,劳动在内涵与形态上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也不可能一成不变。简单地以理论原则去裁剪发展变化了的现实,或是不加分析地否定劳动价值论,都不是对待问题的科学态度。只有从无限丰富与生动的现实与实践出发,去分析与研究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才能真正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科学与完整的认识。
一、当今时代远未超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归结到一点,即劳动创造价值,并且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起点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庞大的商品堆积现象中抽象出最普遍、最基本的元素—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即商品(不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所耗费的人类劳动则不属于价值范畴),外形千差万别的商品世界则立刻呈现出单纯的商品两因素即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商品的交换在形态上是使用价值的交换,然而使用价值却无法完成相互之间有意义的比较藉以确定交换时的量的比例,只有抛开使用价值具体属性的代表劳动一般属性的价值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真实基础,生产商品的劳动随即也呈现出两类劳动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统一;物的交换、使用价值的交换只是商品交换的物质外壳,其掩盖下的真正本质是使用价值还原为价值即价值交换,是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即通过物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换;生产商品的劳动有简单与复杂之分,但一般情况下,所耗用劳动量并不直接而是间接地通过交换过程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生产商品的劳动效率提高意味着生产等量商品所需劳动量的减少,导致商品价值量减少;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后,生产商品的劳动就有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之分,必要劳动用于弥补劳动力的价值,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则无偿地为资本家占有;雇佣劳动是价值与剩余价值的源泉,也是资本的源泉。
近年来对重新认识劳动价值论问题争论很多,归根到底是怀疑劳动是否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价值论是否过时。的确,在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后的一百多年来,世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资本主义由自由资本主义先后演变经历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等阶段,新科技革命、知识经济、后工业社会、经济全球化等已不仅仅是未来学家的天才设想,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也一度在欧亚大陆等许多国家建立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商品生产不仅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或主要形式,而且具有了全球普适性意义。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真的过时了吗?不是不容设问的教条,劳动价值论也并非穷尽了一切真理。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有很多,但是最根本的、检验方法为实践,劳动价值论是否过时也只能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说明。
首先,劳动价值论赖以建立的基本前提在当代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仍然是人们普遍拥有的经验事实。劳动,即人类借助一定的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过去是、现在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然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唯一手段,人远没有超出对物的依赖;人类生存、生活和发展需要的多方面性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按照社会需要的一定比例分配劳动的必要性更加突出;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并且由区域性的垂直分工逐步演变为全球性的水平分工,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仍然分属不同的生产主体,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依然是社会生产普遍而必然的形式;作为劳动产品,自然的因素和劳动是商品不可或缺的两个因素,由于自然不可能向人索求报酬,人类使用纯粹的自然是无偿的,商品生产中只有人类劳动因素的凝结,人们在商品交换中所比较的实际上也就是交换双方物化于商品中的劳动的多少;人们在现实中取得自然资源时所付出一定量的代价只不过体现了一定生产关系中法权的要求,它构成商品生产的成本,但与商品价值的创造并非是一个层面上的的问题,因而与劳动创造价值并不矛盾。商品的价值唯一的源泉只能是生产商品过程中人类活劳动的凝结。尽管劳动的内涵与外在形态在当代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劳动仍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只要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劳动产品仍旧分属不同的所有权主体,商品生产与交换就依然存在,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仍然发生作用,劳动价值论就不可能过时,在这个意义上,当今时代并没有超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范畴。
实际上,对劳动与价值之间关系的探索并非始自马克思,至少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配第那里就开始明确商品价值的源泉是人的劳动的观点,“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把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这一规定作了最透彻的表述和发挥,区分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劳动创造价值并且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则是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的基础之上得出的科学结论。在论证方法与过程上,劳动价值论从抽象到具体层层展开,从资本主义庞大的商品堆积中抽象出商品,分析商品两个基本因素(属性),从价值与使用价值到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与形成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从商品二因素的内部对立到货币的外在统一,再到资本总公式的矛盾与剩余价值的生产等等,每一个逻辑环节都严密不隙,试图从逻辑上找到劳动价值论的破绽是图劳的。
在整个理论体系中,劳动价值论占有不可移易的重要作用,劳动价值论为前提才有剩余价值论对资本剥削本质的揭示,才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揭示,才有对整个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的客观规律的揭示。否认劳动价值论,不仅从根本上背离了唯物史观,而且消解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前提,引起思想混乱。但是理论要能说服人,理论就必须彻底;理论要能指导实践,理论就不应停留在原地。只有从生动的现实物质生活出发,分析现代劳动形态上的变化与现代劳动形态下的劳动创造价值新的机理,才能真正做到坚持、丰富与发展劳动价值论。
二、现代劳动形态下的劳动价值论
当代关于劳动价值论争论真正的核心问题是劳动是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余的问题在严格意义上只具有与劳动价值论相对的从属意义。应该说这并不是什么新问题。马克思在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时已经对以萨伊为代表的要素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进行了清算,如果以“创新”、“发展”为名重提要素(效用)创造价值,无论在哪种程度上都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倒退。但是必须看到,有关劳动价值论的争论起因于现代劳动形态的新变化与资本、管理、技术等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等当代社会的经验事实。因而,只有对现实生活中具体的经济现象作出分析,阐明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新机理,才能从根本上厘清理论上的纷争。
(一)劳动内涵的扩大与劳动形态的变化带来现代劳动一些新的特点
现代劳动形态与马克思生活的工业化早期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马克思从19世纪工业化早期的经济技术现状出发,区分了“简单劳动一复杂劳动”、“体力劳动一脑力劳动”等范畴,并重点考察了可重复的体力劳动,如果把这类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即生产有形物质产品的可重复的劳动作为一般,把其它类型的劳动作为特殊,而在抽象研究中舍去,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而现代社会特别是新科技革命之后,劳动的内涵与形态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表现出新的特点,如果再沿用这种“一般—特殊”的分析方法就有点过于简化。
1.从劳动最终的结果来看,现代劳动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的劳动,也包括生产只藉以某种介质存在的无形产品的劳动,介质自身并没有相对于劳动的实际意义,如计算机软件编写;现代劳动还可能只依附于劳动过程没有结果,如音乐会上歌手的演唱劳动。借用西方学者的说法—“后物质主义”时代,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越来越占重要地位。此外,有些劳动的结果具有唯一性,也有些劳动结果可能具有无限制的扩散性,只要用简单的成本就可以无限制地复制劳动结果。
2.从具体形态上看,现代劳动更为具体化、专门化、差异化。现代社会中精神劳动、科技劳动、创新劳动、管理劳动在原则上都可以划人脑力劳动或复杂劳动范畴,但由于这些劳动对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具有决定性意义,更由于它们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在机理上各有其特点,可能一门新的技术的出现,就会产生一门新的职业与新的劳动形态,沿用传统的“简单—复杂”劳动、“体力—脑力”劳动二分法涵盖现代劳动各种形态显然过于简化。
3.从劳动过程来看,现代劳动除了一般意义上是人类体力、脑力耗费之外,具有更多的特殊性。有些劳动具有不可重复性,如文化创新劳动;有些劳动虽然可以重复,但却毫无意义,如计算机软件开发。传统劳动在过程上表现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对于商品生产而言,只存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转化上的风险,而像现代劳动中的科技劳动无论是否作为商品生产劳动,都存在探索性与风险性,投人巨大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未必能达到研究的预期目的,有的甚至完全以失败告终。
4.从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上看,创造价值的劳动内涵有所扩大。服务劳动原来一直不被视为创造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例越来越大,生产劳动创造价值也已经是一个经验事实。
由于现代劳动的新特点,如果简单套用马克思当年分析可重复的有形产品的方法来分析现代劳动生产过程的价值形成,显然是削足适履,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因此,需要对现代劳动形态下劳动创造价值的新机理作出具体的分析。
(二)现代劳动形态的新变化带来了生产商品过程中价值创造新的机理
由于劳动内涵的扩大与形态的变化,现代劳动创造价值的机理也就各有其新特点,这些新的机理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是作为劳动价值论特殊对劳动价值论一般更具体的体现。
1.现代劳动形态下,凝结于商品中的劳动可以是间接的,即创造价值的劳动可以脱离直接生产过程间接与劳动对象发生联系,如管理劳动。在既有生产条件确定的情况下,管理劳动在现代经济社会的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往往是至关重要的。管理劳动主要是通过对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流程的合理设计、过程的有效控制等最大限度地挖掘潜存的生产力。管理虽然不直接地介人产品的生产过程,但是管理劳动却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效率来整合生产主体的既有资源,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例如企业中从事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劳动者劳动间接地凝结在商品中,从而间接地创造了价值。
2.现代劳动形态下,商品价值量并不一定都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这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但是这只是个别的、偶然的情况,在现代劳动形态下,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就某些劳动来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并不由专门组织计算得来,而是假定多个生产主体充分竞争情况下藉由市场交换而形成的,一般简约为一个理论上的平均数。如果只有一个生产主体,则个别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价值量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如不可重复的文学艺术创作劳动、科技创新劳动,管理劳动一定意义上也是如此。 3.现代形态下,有些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不能简单地用(个别)劳动时间来计量。例如艺术家创作一幅作品的时间是确定的,假定他的作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如果把这件作为商品的艺术品的价值简约为一个特殊劳动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那么如何来确定这个特殊劳动者个别劳动时间的单位值呢?是不是要追问该艺术家在成长过程中的一切耗用、支出来确定个别劳动时间的单位值?即使得到这个单位值,这样计算出来的就是作为商品的该艺术作品的价值量吗?如果这样衡量这类商品的价值量,就忽略了艺术创作、技术发明、科学实验等创新劳动的特殊性。在像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等创新劳动中,劳动主体在劳动过程中除了有一般的体力与脑力耗费之外,更重要的是不可重复的、多数情况下难以把握的创新性劳动。正如爱迪生所说,成功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但很多时候这1%的灵感比99%的汗水更重要。笼统地适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创新劳动创造的价值或是把创新劳动还原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这种计量与还原却不因此具有现实意义。创新劳动产品在交换中的价格体现的是一定条件下社会(市场)对该产品使用价值的认可程度,这种认可反映了个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计量创新劳动价值的参考,但不能以此反推出商品价值。
4.现代劳动形态下,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科学技术自身不创造价值。如前所述,科技劳动创造价值,即只能从凝结在科技产品中的科技工作劳动者的劳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另一个方面,科学技术作为要素应用于具体生产过程所带来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提升而创造的价值,只能被理解为掌握了先进科学技术的劳动者创造更多的价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指科学技术附着于劳动主体与劳动资料,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效率、扩大劳动对象,劳动者推动更多的生产资料、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因而,科学技术成为是当今社会进步第一推动力,科学技术本身却并不创造价值。只有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活劳动才创造价值,不是商品则无所谓价值,不是活劳动,无论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发挥何种作用也不创造价值。同样,生产中除人类劳动以外必备的如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取得生产要素的代价在商品生产过程发生转移并构成商品价格的一部分。科技劳动及其物化形式具体应用于生产过程时,物化于其中的劳动同样会发生价值转移。例如,高度科技化的“无人工厂”生产出来的商品并非没有价值,而是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此时商品的价值是通过生产过程转移来的包括物化在其他生产要素(高科技设备、技术材料等)中的人类劳动,价值的源泉仍然是劳动。
总之,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形态并不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是现代劳动内涵的扩大与形式态上的变化带来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形态与劳动创造价值的新机理。可以说,现代劳动形态的发展变化还会进一步发展并丰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内涵。
三、劳动价值论的当代意义
全面完整地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分析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现代形态才能明辨当今关于劳动价值论理论纷争中的正误。作为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当代现实的经济生活也没有超出劳动价值论的范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劳动价值论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与唯物史观是内在统一的,坚持唯物史观必然要求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坚持劳动价值论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劳动价值论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出发,认为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前提,劳动创造了人,劳动创造了社会,劳动创造了文明;透过纷繁复杂的商品现象,只有人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不仅价值与剩余价值而且资本的最终源泉也只能是归结于劳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同样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本动因;到了更高的社会阶段,劳动不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成为人的第一需要,自由自觉的劳动仍然是自由人联合体的基础。劳动虽然不是社会财富的唯一源泉,但无疑是人类社会走向更高程度文明的真正原动力,人对社会的贡献说到底是通过劳动实现的,因而劳动与从事劳动的人才是最可贵最值得尊重的。劳动价值论与唯物史观的历史的人民主体性原理也是内在统一的,历史的人民主体性完整的表述应是历史的劳动人民主体性。历史发展与社会形态变革的根本动力不能归结于精神的力量,也不应到意识形态领域中去寻找,而只能归结于物质力量与掌握这种力量的人,正是那些从事物质生产的、感性活动过程中的人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从事各类劳动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实现社会变革与自我解放的主体力量。因而,坚持劳动价值论就是坚持唯物史观,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人民群众是通过劳动创造了历史。以人为本,即是以最广大的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人民群众为本,这既是由人民群众社会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也是由劳动创造价值的内在要求。
只有最广泛的人民利益得到更好的维护、实现与发展,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地体现出来,才能发挥出积极性、主动性与首创精神,社会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才能充分涌流,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科学发展观的中心向度是人,发展本身并不具有终极意义,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只有立足于从事具体生产劳动的人民群众,才会有真正的发展,只有发展成果由劳动人民共享,发展才有其现实的意义。否认劳动价值论本质上是否定人对物的主体地位,必然会否定以人为本,继而否认唯物史观。
(二)科学全面地认识劳动价值论及其现代形态,有利于从制度上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谐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
新时期的诸多社会矛盾大多直接或间接地根源于物质利益上的差别,坚持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有利于为化解矛盾、构建社会和谐找出制度上的根源。现代劳动在形态上与价值形成机理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脑力劳动、精神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创造的价值在量上早已超过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而在社会生产中占有决定性作用。从事各种现代劳动的劳动者各自形成了较为独立的阶层,相应地,他们与其他劳动者阶层在利益上也有了一定的差别。尽管各部门的劳动者在市场经济中都在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社会作贡献,但是不同的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是各不相同的,即便是同一类劳动也存在劳动者质量、效率的高低。根据劳动价值论,不同劳动创造不等量的价值,取得不等量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之间必定存在动收人的差距。劳动收人拉开一定的差距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否则就重返平均主义的案臼,劳动收入分配存在一定的差距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劳动价值论的内在要求的,人为地削平劳动收人差距不是进步而是一种倒退。现代劳动形态下,有些劳动的复杂性、艰巨性与风险性不能简单地套用马克思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对劳动所作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二分法,有些劳动(科技创新)有可能不只是倍加的简单劳动而是“幂”加的简单劳动,有些具有特殊意义的科技创新也不能机械地简约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从事对自身素质要求较高的创新劳动、科技劳动等的劳动者依法获得较高的劳动收人是合理的,只要适当地调节,就不会因此产生普遍的社会不满。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导致收人分化并产生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坚持劳动价值论而在于背离了劳动价值论,例如相同的、更少的劳动甚至不劳动却能在制度的支持下获取更多的收人(垄断行业的收入等),贪污腐化、设租寻租、权钱交易等不仅从根本上背离了劳动价值论而且是加剧收人分化引发社会不满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才能根据劳动收人分化的具体原因完善制度,适度调节高收人,扩大中等收入,提高低收人,保护合法收人,取缔非法收人,惟其才能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合谐社会各劳动者阶层的关系。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4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二重性
劳动价值论是最基本的理论,是的核心基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始终坚信:只有生产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研究劳动价值论,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广大人民的利益,做到以人为本。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贫富差距问题、收入公平问题、消费价值观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因此需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掌握它的理论精髓,可以更好的帮助人们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出现的新矛盾,从而更好的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一)商品的二因素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个基本的属性。
1、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有自己独立的属性,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每一种有用的物品,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考察。商品具有使用价值是因为商品对人们有用,具有有用性,但这种属性并不是脱离了商品本身而存在,它是由商品本身的性质来决定的,把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这种属性,称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同一个商品,具有多种属性和多种用途;商品的种类不同,自然属性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同。
2、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
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相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个共同的等同的东西的表现形式。
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是因为各类商品中有一种共同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却真实的存在着。一切商品不管它的使用价值如何的有差别,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质,所以需要交换,正因为商品和商品之间具有共同的、相似的东西,所以它们能够进行比较,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商品之间能够进行交换,因为它们具有价值,而交换价值只是商品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
(二)劳动的二重性
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商品的生产中,劳动具有两个属性:具体的劳动和抽象的劳动。
1、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是指在某种特定的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千差万别的劳动。由于具体劳动的形式不同,因此引起了社会的多种分工。具体劳动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来,人类要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从事各种劳动,并且只有具体的劳动和自然资源相互结合,商品的使用价值才能够被人类创造出来。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
2、抽象劳动
商品生产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是人类的劳动力(如脑力、体力、神经等)的消耗,将各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去掉,剩下的均是最普通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抽去了具体形式的最一般的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因此人的生产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都属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只是他们的存在形式不同。
(三)商品的价值量
商品的价值量即商品价值的大小。商品本身具有价值,是由于商品中凝结了人类劳动,即抽象的劳动对象化在商品内部,劳动本身的量是用持续的劳动时间来计量的,而劳动时间则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工作天数等来计算。生产单个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越短,其价值量越小。所以单个商品的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变化,商品的价值量与经济发展的程度、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息息相关。
(四)价值转化为价格
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才能得以形成,若价值转化价格,商品必须拿到市场上参与交换,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流通。在市场所看到的商品的价格只是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价格的多少反映了商品价值的大小,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总的来说,它们是一致的。价值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
(五)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
商品的拜物教是指在商品经济关系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产品在人们面前表现出来的神秘属性,商品作为一种劳动产品,由于价值量运动规律的客观强制力在交换中不以商品交换者的个人意志力为转移,就造成物的运动支配了人的幻觉。而在非商品生产社会,商品的拜物教是不可能存在的。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重大现实意义
劳动价值理论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依据。以劳动价值理为根基的价值规律可以调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它能够作用于经济运动的整个过程,不仅作用于微观经济,同时还作用于宏观经济,因此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我国经济的建设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劳动价值论所包含的价值规律能够自发的调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价值量是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按照本身的价值量在市场中进行等价交换,只有个别商品耗费的劳动时间低于生产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时,商品生产者才能获得高额利润,因此商品生产者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市场机制和利益的驱动下,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劳动管理,生产出更好的商品参与竞争,这样,社会的使用价值不仅增加了,而且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总价值,即增加了社会的总财富,从而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快速的发展。
(二)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增大的问题,这个问题急需解决。公民的贫富差距过大,一部分贫困人口必然会对当前的社会不满,不利于整体社会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始终认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的观点,因此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利用这一理论指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合理的调节公民的收入分配问题,缩小贫富差距,处理好各社会阶层的关系,保证社会稳定,才能更好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
(三)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有利于使我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人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一部分年轻人的价值观出现了问题,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炫富”、“拼爹”、“仇富”、“啃老”等社会现象频繁发生,部分年轻人蔑视劳动,不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财富,而是追求享乐主义、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社会现象明显与劳动价值论的“劳动创造财富”相背离,因此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劳动价值论,使我国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还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始终坚信: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创造财富;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才能收获幸福。坚持学习和研究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可以培养我国的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可以调节我国公民的工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保证社会的稳定,可以刺激企业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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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5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研究转向了资源配置的技术关系,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的新古典理论成为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其对经济学研究的统治迄今已近一个半世纪。在今天主流经济学的教科书中,“资本主义”已完全消失,资本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工资、利息与利润只是生产要素的价格,并取决于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当然,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理论,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完全正确的,主流经济学往往也把这种理论应用于对现实的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解释。然而问题是,现实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工资率和利息率(利润率)究竟是不是表示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呢?新古典理论中的资本、工资、利息和利润等概念与现实中以货币价值或价格表示的这些概念是相同的吗?
现代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开始于1929年,同一年美国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可以说,1929—1933年的“大萧条”孕育了“凯恩斯革命”的诞生,但在新古典理论强大的思想意识所形成的观念和教条的无情统治下,凯恩斯的理论很快被融人到新古典经济学,并成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学。其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总量生产函数”把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完全纳人到新古典的技术关系分析之中,最典型的是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截然划分为实际变量和名义变量两个部分,如实际GDP和价格水平、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当然还可能有实际资本和名义资本。也就是说,新古典理论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完全套用到总量生产函数之中,再加上决定名义变量的货币数量论,由此成为研究反映宏观经济波动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基础。
然而,这些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是不是表示新古典生产函数技术关系的变量或概念呢?经济学家们至今似乎对此没有提出过疑问。在上个世纪50—80年代那场空前激烈的“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那些争论的焦点在这些现实的国民收人核算统计概念中与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称呼的概念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实际上,剑桥资本争论的结果所表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以货币量值表示的所有统计变量与新古典理论的生产函数或技术分析是完全无关的,而是来自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或特定的货币金融关系。”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熏陶造就了人们天然地认为这些统计变量是“真”的,即表示实物的要素投人和产出的关系,并把这种由生产函数表示的资源配置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然而事实上,这些统计变量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或“比谁挣钱多的游戏”,与技术是完全无关的。马克思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正是由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目前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统计变量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恰恰是目前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要研究和解释的现实问题;而主流经济学从技术关系角度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些问题只是由马克思经济学所研究的社会关系决定的。
价值理论不仅是马克思经济学中最富争议的领域,同时也是理论经济学中最具争议的问题。1951年,斯拉法在其编纂的《李嘉图著作和通信全集》的序言中,提到了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终生想要寻找的“绝对价值”,以表示国民收人中工资与利润的分配份额。这个绝对价值,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实际上就是国民收人(GDP)的测量单位。作为总量指标的国民收人,如果面对的是各种异质的产品,比如小麦和燕麦,我们需要一个同质的单位进行加总,以获得一个同质的总量。当然,如果采用劳动这种同质的单位来计量,虽然可以进行加总,但却不能表示劳动生产率和实物产品产量的变化;而且当两个部门的“资本构成”(资本劳动比率)不同时,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和利润率的变动都会影响到相对价格和收人分配,这使李嘉图在1817年采用单一产品的“谷物模型”所证明的命题不再成立。
1953年,新剑桥学者罗宾逊提出了异质资本品的加总问题,并由此引发了著名的“剑桥资本争论”。1960年,斯拉法在其名著《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把李嘉图的难题套用到新古典理论中,表明新古典的相对价格一旦加总为总量将导致严重的逻辑矛盾。进而,这一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很快被延伸到有关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比如,斯蒂德曼用一个资本劳动比例不同的异质品模型进行证明,得出了在某种假设条件下劳动价值可以是负值的结论,萨缪尔森则重新提出了关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能成立的问题。实际上,斯拉法的模型已经证明,由于在异质品模型中利润率的变动会影响相对价格,从而收人分配的变动将使由相对价格加总的总量(国民收人)发生变动,这使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工资率(工资)的上升将使利润率(利润)下降的命题不再成立。显然,“剑桥资本争论”中存在的新古典理论的加总问题在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是同样存在的。由此,当“剑桥资本争论”中的问题不能得到解释时,20世纪70年代马克思经济学的复兴被完全终止了。
面对那场以失败告终的极其激烈和复杂的“剑桥资本争论”以及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争论,人们是否应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问题的复杂性可能并不在于问题本身,而在于观念上出了问题,而经济学家们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地知道争论的问题所在。长期以来,统治经济学界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新古典理论的观念一直顽强地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禁锢着经济学家的思维,这就是统治经济学研究的“实物”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新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生产,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而国民收人的计量似乎不能离开这种实物产品。那么,在经济学研究中是否存在完全脱离这种实物产品的生产与分配的价值概念呢?实际上,这个价值概念就是国民收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在“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GDP和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可以完全不依赖于实物。这场争论起因于罗宾逊对总量生产函数的批评,当然也涉及到总量生产函数对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变量的解释,即新古典增长理论。但在罗宾逊1973年出版的那本试图取代新古典教科书的《现代经济学导论》中,作为新古典理论核心的实际GDP和价格水平依然充斥着全书,这正是问题所在。
对于实物产品的生产,新古典的相对价格理论显然是一个完美体系,比如通过表示产品和生产要素稀缺性的相对价格可以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然而,我们却不能把构成GDP的各种产品和劳务的价格相加以得到一个表示实物总量的GDP。一方面,新古典的相对价格是一种稀缺的指数,把两个表示稀缺的指数加在一起是毫无意义的;特别是产品的稀缺性取决于人们的偏好,那么随着人们偏好的改变,相对价格和GDP的总量也会随之变动。另一方面,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而言,这里只需要相对价格而根本就不需要总量,即国民收人或GDP的总量对新古典理论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其理论中也不可能得到这个总量。
对于李嘉图的分配理论而言,如果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采用简单的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解决这种异质产品加总问题的;如马克思采用劳动时间的计量,通过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即可解决工资与利润的分配问题。作为一个“思想练习”,这种劳动价值论的推论完全可以采用新古典理论的多种要素模型。比如,必要劳动时间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品,剩余劳动时间是其它生产要素边际产品(如利息和地租)的加总。然而,当我们这样进行逻辑推论时会发现,如果马克思的分配和剥削理论是建立在这种实物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只是新古典理论的单一生产要素模型,它根本无法战胜新古典理论。因为新古典异质品模型中包含着一个强烈的命题,即如果要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或使可以分配的面包做到最大,就必须按照新古典的要素边际产品等于要素价格来形成市场的相对价格,从而也决定了要素“初次分配”的新古典边际生产率分配理论,这被称为经济学的“实证分析”;随后的“规范分析”认为利息和地租是不劳而获的剥削收人,则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对利息和地租征收100%的税进行收人再分配。这样,新古典理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攻击在逻辑上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然而,新古典理论遇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这就是现实国民收人核算统计的国民收人(GDP)和其中工资与利润(利息)的分配问题。当新古典经济学家采用总量生产函数说明现实国民收人统计中的经济增长和收人分配时,其逻辑一致性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根本不是新古典理论中的实物,也根本不表示新古典理论的资源配置。这些以货币量值表示的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包括GDP)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而这正是马克思价值理论所要揭示的。
采用人们熟悉的语言,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一种“抽象”。那么,马克思对价值的定义究竟抽象掉了什么呢?显然,马克思抽象掉了所有与技术关系或实物有关的因素,只留下了“抽象劳动”所体现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表明,这种“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或与实物的“效用”无关;另一方面,针对李嘉图的混乱,马克思明确表明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无关,即与实物的生产无关。进一步,当马克思把这种“价值”与实物的生产、消费和占有完全抽象掉,或表明价值与技术关系无关时,那么马克思的“价值”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呢?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原始社会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氏族关系,奴隶社会对他人的直接占有和支配关系,封建社会以土地占有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等。在14一15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以构造新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制度的基础,而这种“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念直接联系到“劳动价值论”。比如在神学家阿奎那的宗教理念中,劳动价值论体现着公平与正义,是人们之间商品交换“平等”的基础。那些早期劳动价值论的阐述者,如配弟、魁奈、康替龙等古典学派的前辈们,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然秩序”或私有财产的基础;如洛克对劳动价值论的说明是“财产是自然的权利,它来自劳动”。显然,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阐述似乎联系到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如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就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由、民主与公平”。然而,资本主义的产生和资本主义制度却是与这些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劳动价值论理念背道而驰的。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范文6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争论中需要认清的三大新问题是:1、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它是生产价值的重要条件,只能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2、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3、要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迅速传播与广泛采用,人类步人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变成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成为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科技知识(以下简称知识要素)不仅使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而且对传统经济理论形成很大冲击,引发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问题。面对生产力构成中的知识要素对经济的突出贡献,有学者提出知识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他们认为,知识可以复制,能重复使用,有再生性、创新性特点,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可以突破物的要素的有限性,极大满足人的需求,对经济作出的贡献是其它诸要素无法比拟的,它在价值生产中贡献巨大,所以,他们认为知识能够创造巨大的价值与财富。这就是所谓的知识价值论。
由于知识创造价值观点的提出,这在价值理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它引发了多元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一元价值论)的挑战,从而引起劳动价值论大争论。争论中产生了一些观点与劳动价值论存在根本的分歧,而且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它促使人们去思索探究这些问题的真伪,为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认识提供了基本素材和条件,并能对之产生深远影响和历史性意义,但首先则要求劳动价值论能够根据时展的新现象,对那些问题作出正面而科学的回答。在诸多问题中,存在着最明显的三大新议题:一、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这是价值论之争的契机与前提,必须从理论上深人分析才能说服人。二、既然新科技的发展,使先进机器设备得以运用,企业内直接劳动的人数减少,那么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有何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新倾向,并与第一个问题直接相关、相辅相成,它也是劳动价值论应予以丰富发展的内容。三、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要发展深化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要用价值多元论取代劳动价值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科学地对待劳动价值论问题呢?这三个问题认识清楚了,才能更好地推动劳动价值论的深化与发展。
对此三大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第二、知识劳动者是价值创造的主体;第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这是研究劳动价值论之中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对此必须认识清楚,不可回避。
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为社会创造了许多财富,因此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科技知识就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理论界对此争论得很激烈,而劳动价值论的回答是否定的。
1、从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科技知识是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但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些因素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居于重要地位。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财富的创造较多地取决于生产所运用的动因力量,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它在生产上的应用。
新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它的应用使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机具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更为先进,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大,性能质量更好,并可武装劳动者的大脑,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造就高素质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人劳动过程,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但不进人价值形成过程,只有人的劳动是决定价值的因素。因此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2、从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来看,经过科技知识物化的劳动对象和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通过具体劳动改变自己的使用价值形态,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而抽象劳动则在产品中加进了新的价值。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通过具有特定目的和方法的具体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最终生产出新的产品出来。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形态被消耗掉,通过具体劳动,原来的使用价值已造就了新的使用价值(新的产品)。由于具体劳动创造各不相同的使用价值,它们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就只有靠产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来保存生产资料的价值,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只能是它先前失掉的价值。因此,具体劳动无法使价值增大。而抽象劳动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是价值的源泉,它的耗费能在产品中形成追加的新价值。正因为劳动的二重性,使得加进新价值和保留旧价值在同一劳动时间内共同完成。因此,先进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只能转移价值,不增加价值。科技知识及经过它物化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不能创造价值。
3、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反比例的关系来看,经过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生产工具或机器,通过劳动者使用,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但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时间减少,其个别价值降低了。按马克思的观点,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前提下,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相等的,这说明先进机器的使用,虽提高了劳动效率,造就了更多的产品,但却未使价值量增加。虽然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商品交换,劳动效率高的生产者可实现较多的社会价值,但机器的使用不会增加价值总量。可见,经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机器或工具不能创造价值。
4、从高素质的劳动者与低素质的劳动者创造价值量的比较来看,前者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也许有人会说,由此不可以说明劳动与科技知识都创造价值吗?我们的回答是:科技知识不可能增值,仍然只有劳动创造价值。
这里,高素质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大,他的劳动效率也比低素质的高,但这增加的价值量不是因为科技知识带来的,而是由于高素质的劳动者,其劳动复杂程度要高、劳动的强度要大,在单位时间里,他耗费的体力、精力、智力比低素质的人要多、要快,他的劳动多倍于简单劳动。因此,高素质的劳动者比低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这个增加值仍是复杂劳动带来的,科技知识并未能参与价值创造。
综合以上四点,说明科技知识及经过知识物化的知识产品、机器设备等都不能创造价值。
二、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
随着高科技的应用,企业内直接劳动人数减少,出现了“无人车间”、“无人工厂”,人们会疑惑: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发生了怎样的转变?是转向科技知识吗?
我们知道,劳动是人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与智力的总和。劳动除了包含体力劳动外,还包括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从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使社会劳动发生了变化,劳动出现了知识化、智能化、复杂化特点,复杂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体力劳动的比重日益下降,繁重的重复的体力劳动,正被各种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所取代,社会劳动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脑力劳动日益成为劳动的普遍形态,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也由过去的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转变为主要依靠脑力劳动创造。因此,价值创造主体不是转向科技知识,而是转向知识劳动者、脑力劳动者。
比如:19世纪中叶,马克思时代,当时经济发达的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的劳动力大约占了英国当时全部就业人数的64 % ( 1840年),当时的价值是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的。到1980年,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人数在全部就业的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已下降到了大约20%,与此同时,从事服务业的人数却由36%上升到了63% ,67.8%、大约80%;与此同时,英国创造的GDP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1885年为13. 16亿英磅,到1980年达2312. 1亿英磅,1987年4141. 8亿英磅,2000年10425. 9亿英磅。而这些服务业中发挥着重大的创造价值作用的人员大多是知识生产者、知识分配者、技术工作者、管理者、信息服务人员以及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和一定技能的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在全社会正日益增加,他们创造的价值在服务业中占绝对比重。目前信息产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领头羊,全球GDP中,已有三分之二的产值与信息产业有关。信息业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支柱产业。1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年度报告指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即知识经济在OECD的主要成员国中,“已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以上”。这些数据已表明,知识智力劳动者已取代体力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价值主要由他们创造带来。知识劳动者成为劳动的主体,他们是科技工作者、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工人、服务人员,其它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员等等。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是知识劳动者的典型代表,是创造价值的核心主体。
但是,为什么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呢?在这里,我们需要对两者的劳动作用问题进行深层分析。
当年马克思就十分重视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整体劳动者中,除了体力劳动者之外,还包括经理等管理人员、工程师等科技人员,马克思又具体地说:“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是属于生产劳动者,他们是在劳动“概念扩大”之后,其劳动能力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的劳动者,其从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生产中,其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1、对科技工作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对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有些学者称其为“科学劳动”、“科技劳动”、“科技创新劳动”或“创造性劳动”等概念,都一致认为它是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创造性劳动,能创造巨大价值。20世纪末以来,人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核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宇航技术等都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成果。劳动是以拥有科学知识高积累和高创造性能力的科技人才来进行的生产劳动。它有两大功能:一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高知识含量使用价值的功能。首先以科学发明为基础创造出与生产直接相连的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构思、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各种技术数据等,其知识含量高,富有使用价值,而以之为生产手段,使生产产品的能力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工具高出千百倍,是国民财富高速增长国力迅速增强的有力杠杆。二是创造高价值的功能。科技创新劳动是层次最高的高度复杂劳动,这种劳动具有高价值创造能力,是当前科技进步和劳动方式现代化以及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劳动的特点。比如:在形成半导体芯片的价值中,85%以上的价值来自于专门设计和工程服务以及相关的专利版权的创造性劳动。
根据科技工作者对经济作出的巨大贡献,理应给予丰厚的报酬,一方面是对科技人员从事高度艰辛的复杂劳动、付出了巨大劳动代价之后所给予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创造性成果出来,为社会经济服务,以充分体现知识的作用。
2、对管理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经营管理的作用日益重要。马克思肯定了生产管理的必要性,对之反复使用了“监督劳动”、“指挥劳动”、“管理劳动”、“指挥和监督劳动”等概念。肯定了厂长经理等的管理劳动是指挥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其劳动表现在对产品的设计、工艺改进、内部机制的创新等方面做出预先决策,对生产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配置,使之协调优化,这种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生产经营能力与丰富的经验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合理的估计、英明的抉择,这属于知识劳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要使员工能够进行协作劳动、互相配合、不断创新,对生产要予以监督、指挥,承担创造价值的任务;他们为实现产品的价值,需要创造性地展开营销活动,开拓新的活动领域,不断冲破常规、捕捉新的机遇,开辟新的市场,而在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对手的排挤、市场的变化等,这就需要他们运用智慧、胆略和创造性,善于驾驭局势变化,善于抓住机遇,以使产品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显然,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
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会变得更为复杂,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和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胜于一个普通职工,同时他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鉴于管理者的劳动也是一种高智力的知识劳动,他在创造价值与价值实现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应获得更多报酬,这才是对其管理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的肯定。
总的说来,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如今,实践已证明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他们的劳动是知识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以多元价值论补充修改甚至取代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通过理论大争论,我们知道,有些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其名义上是修改补充劳动价值论,实则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根本观点,以取代或者否定劳动价值论,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