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例6篇

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

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1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在开设以上课程的教学中,适宜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一方面,由于“税法”中大量的内容是有关的税收法律条款,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又在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教学内容变化又快又大,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提高授课的信息量和讲授速度,充分利用有限的上课时间;另一方面,“税法”的实务操作性强,需要具体运用法律规定,需要学生自己进行分析计算。例如,根据某一生产企业一个月内发生的销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就需要针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计算,这时,利用板书对学生逐步进行引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结论,这样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用多媒体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教学中现代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板书相结合,更能提高教学效果。

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2

目前,不少人认为,促使税收管理从规制导向走向服务导向的原因,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伴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和信息技术革命浪潮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事实上,注重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思想,在古典经济学的著作或其他经典著作中就有所体现。在西方:17世纪,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在其代表作《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首次提出税收应当贯彻“公平、便利、节省”三条标准。攸士第(Justi)提出的六项课税原则也体现了朴素的服务寓于管理中的思想。18世纪,古典经济学派的创始人亚当•斯密(Adam.Smith)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即“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19世纪,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阿道夫•瓦格纳(A.Wagner)也在其代表作《财政学》等书中提出了在征管过程中要给纳税人便利的思想。20世纪60年代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已在世界各国广泛地推广和应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专家也曾提出:税收征管体系应包括五个环节,若用“金字塔”来代表整个征管系统,纳税服务位于“金字塔”的底部,是税收征管的首要、基础环节。由此可见,纳税服务在整个税收征管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税务机关所从事的其他征管工作,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而且纳税服务的质量也直接影响着其他征管工作的效率。在中国:古代的一些经典著作中也不乏税收管理与服务关系的论述。如《史记》记载“禹乃行相地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在《大学衍义补》中,丘浚强调,国家征税应“为民聚财”。凡所用度“,必以万民之安”,不能“私用”。

近代,严复在《原富》中提出赋税收入应“取之于民,还为其民”,为民兴公利、除公害。这些朴素的思想不仅蕴含着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也体现着税收的经济实质。在现代的学者中,如王勋、王晓非2004年提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与征管效率之间并不一定成正比关系。同年,苏毓敏认为税收管理与服务其实具有本质的区别。税务管理由税务机关启动,主要是为了实现税务机关的管理目标;税务服务由纳税人启动,主要是为满足纳税人的特定需要。但是税收管理与服务也具有很强的融合性,税务服务活动中也包含着税收管理的内容。2005年,马国强从税收遵从理论出发,阐述了税务服务存在的原因,即税务服务在税收管理中的地位。认为税务服务只是税收管理的一部分内容,税收管理除包括提供税务服务外,还包括实施税收监控和税收保卫,不能把税收监控和税收保卫作为税务服务。2006年,李林军从英国国内收入局引入客户关系管理理念改进纳税服务的实例中得出:管理与服务的概念有宏观和微观、广义与狭义、抽象与具体之分。他从美国国内收入局(IRS)三任局长治税理念的“三次变脸”,即税收管理与服务走出了一条“马鞍型”变化的轨迹中汲取经验,得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管理与服务是一个对立统一体,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就要走管理与服务并重之路。同年,王蕾指出,服务和管理是依法治税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在税收工作中必须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广东商学院教授于海峰在广州市地税局召开的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强调,税务行政执法本身也是纳税服务的过程。暨南大学财税系教授沈肇章认为,纳税服务的内涵更重要的是如何做到在税收管理过程中诚实、依法、公开、公平。诚实、依法、公开、公平行使税收管理权,是对纳税人权利的最好保护。中山大学杨卫华教授说,税务机关最根本的职责是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所以在税收分配过程当中,管理是基础,征收是目的,稽查是保证。征税的过程是税务机关管理与服务统一的过程,管理与服务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2009年,霍志远、刘蕾从管理的宗旨、管理的过程和管理的内容三方面阐述了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并强调管理就是服务是一种理念,不是简单概念上的等同。管理与服务是对立统一的,是矛盾的两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做好服务。

二、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理论依据

税务管理,通常又称为税收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调控和监督,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立法管理、税收行政执法管理和税收司法管理。本文所论述的税收管理主要是针对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行政执法权,即广义的税收征管,主要内容包括对纳税人的税源管理、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税收征管是整个税务管理活动的核心部分。税务服务,又称纳税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纳税服务是指为指导、帮助和方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而提供的服务。它既包括税收机关提供的服务,也包括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乃至纳税人的自我服务。狭义的纳税服务则是指税务机关为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指导和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本文关注的重点是狭义的纳税服务,即纳税服务的主体限定为税务机关。从上述税务管理与服务的概念中,可以发现税务管理和服务是税收工作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税务管理中蕴含着税务服务的内容,管理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服务,而税务服务是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实施的一系列活动,它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由此可见,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服务对加强管理具有促进作用。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税收遵从理论,已经为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定位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由此也引发了西方国家的重大税务行政改革。税收遵从理论认为,税务行政过程既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过程,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税务管理活动的实施必然产生两方面的费用:征税费用和奉行纳税费用(或税收遵从成本)。换言之,税务服务的水平直接关系着纳税人奉行纳税费用的高低及奉行纳税费用分配的公平,并间接地影响着征税效率。鉴此,当今世界,凡是实行由纳税人“自核制”(Selfassessment)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使纳税人税收遵从度达到最大化,税务管理当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如何为纳税人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测算,一份纳税服务方面的努力,相当于50份税务监督打击方面的收获。

三、中国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历史考察

(一)计划经济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为迅速恢复生产,繁荣经济,选择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即政府直接掌控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明确处于“管理命令型”的地位。与此相适应,税收征管模式也只能是“管理命令型”的。在这种征管模式下,税收征管的特点就表现为:一是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税款的缴纳入库等本应由纳税人自行办理的纳税事宜,都由税务人员包办代替。二是税务机关遵循监督打击的思想为主。在征管过程中,几乎对所有纳税人,基本上不相信他们能够依法自觉纳税,总是制定各种规定和措施来防范纳税人偷逃税。这种重征管轻服务甚至无服务的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组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纳税人对自己在税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模糊不清,税务机关越俎代庖、大包大揽的方式就更容易滋生腐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体制逐渐暴露出弊端,影响着中国加入全球化大潮的进程,中国“入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国的入世之路充满了艰辛,可以说是黑发人等成白发人的过程。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中国当时包括征管体制在内的经济体制无法和国际接轨。因此,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上提出并确立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政府职能也相应地转变,即政府应该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包统揽格局中走出来,只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宏观管理的职能。同时,在税收征管模式上也要变监督打击为管理服务,以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中国“纳税服务”的概念最早是在1993年12月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并在1996年7月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确立的。在这个时期,中国的纳税服务的内容非常单一,仅限于税法宣传方面,其立足点在于让纳税人知道应该怎么纳税、纳多少税、什么时间纳税等等。1997年,中国纳税服务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其标志是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该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把“纳税服务”正式规范到税收征管中,从而推动了纳税服务的进展。全国税务机关设置了大量的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咨询、发票领购等事项提供服务,让纳税人体会到了便利。但是中国把纳税服务提高到法律的高度是2001年5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颁布。新《征管法》的第七条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第九条第二款也作出“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的规定。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征收管理司下设了纳税服务处,这是中国第一个专司纳税服务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进一步表明纳税服务已经成为一项行政管理工作。200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列举,并用专门的章节对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考核与监督进行了规定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税收工作的重心向纳税服务倾斜,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2007年,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新时期中国提出的最新服务理念。

四、对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再认识

从上述税务管理与服务关系的理论依据和其在中国税务实践活动中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税务管理与服务是矛盾的两方面:一是两者既相互对立,各自包含不同的内容和特征。从税收法律关系看,税务管理是税法赋予征税人即税务机关依法拥有的权利,也就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的义务;而税务服务则是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同时也是税务机关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两者又相互统一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全过程。换句话说,只有严格管理,才能有效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规范征纳行为,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服务经济的目的;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纳税环境,实现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可见服务是通过管理实现的,服务是管理的目的。当然,在做好管理的同时,税务机关还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服务,这样才能赢得纳税人的满意,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反过来又为进一步的高效服务创造条件,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对此,笔者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就当前中国处理税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提出几点建议:

(一)纳税服务的实质改进———依法确立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为了使税收征管有法可依,许多国家制定了单独的税收基本法,将税收征管的基本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国家税收不受侵犯。除日本的《国税通则法》、《国税征收法》、《国税犯则取缔法》等都由国会颁布实施外,其他许多国家也很注重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有的甚至把纳税人的权利写进了宪法。诸如法国、比利时、加拿大等,均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对没有法律依据的纳税义务,纳税人有权拒绝履行。美国还为纳税人详细说明了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应享有的权利,并以手册的形式提供给纳税人。在英国,纳税人有权要求国内收入局办事公正、提供帮助、高效服务、严于律己等。由此可见,在发达国家,法律贯穿于纳税人税收经济生活的始终。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单独的税收基本法律来规范和保障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期望能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快制订一部单独的税收基本法,把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一方面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遵从意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进行依法监督。

(二)纳税服务的深层目标———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北欧是世界上高税负、高福利的国家。以瑞典为例,它的高税负主要表现在高税率上。20世纪70年代以来,瑞典的税收总负担率一直在50%左右,最高时达到70%。一般来说,瑞典人大约40%以上的收入都缴了税,而且随着税收收入的增加,税收负担就更重。瑞典如此重的税负之所以能够推行,一方面是瑞典的税收使用效率高,政府能够把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的税收用到刀刃上,且比纳税人使用得更有效率。这一点在瑞典民众中是深信不疑的。另一方面是瑞典的高福利。瑞典人享有“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制度。瑞典除了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提供高福利外,还对失业、休假、住房、初生婴儿等进行补助,而且其福利、补助往往与个人缴纳的税收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做到了税务管理与服务的对称性。我国存在的偷逃税现象,除有管理疏漏的原因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和中国目前税务管理与服务的非平衡性分不开。因此,在今后更长的时间,中国要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而不仅仅是老有所居,病有所医。

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3

关键词:企业 税务管理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153-02

一、引言

内部控制对于加强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保证企业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等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企业在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因此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以下本文就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进行简要的探析。

二、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内容概述

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包括几个重要的部分,即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以及内部环境。企业在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此外,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境外项目税收管理、纳税筹划、税务检查、纳税申报、发票管理、账证管理、税务登记、岗位职责以及管理岗位设置等。在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时,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既要重视上述所说的五大要点,又要考虑到企业的成本效益,从全面角度来进行内部控制,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作用和意义

(一)可以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也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比较难以控制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从税务风险的形成来看,之所以会形成税务风险主要是由于各个部门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导致各部门的信息传递不够全面,因此难以控制好各个衔接环节的风险问题,从而产生严重的税务风险。因此,要加强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必须要求能够明确税务风险的来源,然后根据风险的来源进行分类管理,如税收筹划的风险、业务交易的风险以及会计核算方面产生的风险等。以明确税务风险的来源为基础,企业可以做好各个环节和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价值

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实施不仅能够帮助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还能够帮助企业创造出更好的经营价值。首先,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在遵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避免花费更多的税收费用,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的企业经营价值;其次,企业在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还能够向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I的社会价值。

(三)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安全发展

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够帮助企业避免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实现企业的安全经营。就目前来说,不少企业在发展过程由于对国家的税收政策了解不够充分,导致在财务会计管理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从而限制企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要求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能够加强对国家有关规定的认识,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可以较好地保证企业的经营安全。

四、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中的难点

(一)征管过程中的难点

征管工作是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其主要的难点在于税务部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在实施上会存在较大的难度。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企业会计和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税务部门强调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保持管理团队化、征收工作规范化以及专业化,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必须要是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且能够根据企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的工作操作,务必保证财务工作内容能够尽善尽美。

但是,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国家对于大中型企业的征收管理较为严格,几乎每年都要定期对这些企业进行各种税务调查,如专项税种调查、税源调查等。在调查过程中,税务部门会就企业的税收指标、财务指标以及经济指标等进行调查,并且要求企业填写税源。而在税源的填写过程中,企业还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企业的全面税收拟定的管理和控制措施以及企业实际上采用的管理控制措施、企业的预测下期税源结构以及总量、当期税收与同期的对比说明以及当期税收结构、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说明等。就这些内容而言,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就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要求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能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此外,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过程时还需要结合对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的了解,而且要具备较为完善的专业知识能力,且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素质,否则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将无法顺利完成这些工作,也无法发挥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作用。

(二)稽查过程中的难点

近年来,我国对于企业税收稽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还要求对应收未收的纳税人进行稽查,尤其对于重点企业如金融企业、铁路企业以及房地产企业等。税务部门在稽查方面的重视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的难点,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要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性,还要重视税务筹划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做好税务检查工作,以便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

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指的是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会加大企业税务管理的难度。例如,部分地区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影响下,给外来企业设置了较多的门槛和障碍,要求外来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提供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要求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者开具证明等。这些都明显加大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导致企业无法有效进行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限制企业的长远发展。

五、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探讨

(一)优化企业内部环境

新形势下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部环境建设,重视内部环境要素控制。国家有关规定指出,企业在进行内部环境建设过程时应该要明确好各个部门的职责,并科学建立内部机构,确保各责任单位能够落实责任和权利。因此,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企业要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就必须要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内部机构和部门,并选聘高素质的专业税务管理人员,同时要求企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为了更好地优化企业的内部环境,企业还必须要制定税粘锘计划,要求各个税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够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以便及时更新业务信息,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务控制提供一定的帮助。

(二)做好税务筹划工作

税务筹划工作是决定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内容,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是不同的,包括企业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因此每个企业应该要缴纳的税种也是不同的。而对应不同的税种,国家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以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讲座和培训,以便及时关注国家税务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税务难题,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当然,除此之外,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还可以关注更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内容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内容等。

(三)实现内外信息的有效传递

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各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导致风险加大,无法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以便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创造更多的条件。企业在税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中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业务往来单位信息、税务部门政策信息等,要求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及时获取各种各样的内外信息,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整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防范税务风险。

六、结语

综上所述,内部监督、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风险评估以及内部环境是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可以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价值,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因此要求各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能够加强对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视。但是,从当前我国企业的税务管理实际情况来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在存在不少的问题,给内部控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企业税务管理在征管过程中的难点、税务部门稽查提高给企业带来的困难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外部环境难点等,因此,新形势下要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能够优化企业内部环境,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同时要求能够实现内外信息的有效传递,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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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4

    关键词:纳税服务 新公共管理理论 优化服务体系 税收征管

    自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后,全国税务系统本着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努力为纳税人、为社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逐步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不断努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全力营造公平公开、方便高效的纳税环境,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但是由于我国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落后,纳税服务实践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的组织保证,纳税服务总体水平较低。理论界对纳税服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一些基本理论、概念的定性仍然模糊。

    纳税服务的内涵和主要内容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是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义的纳税服务体系包括两大系列:其一是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其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

    纳税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税收信息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税务相关信息,使之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能力自觉、及时、完整地缴纳税款。税收信息包括税收法律信息、税收决策信息、税收业务信息和税务行政信息等;纳税程序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在税收征管流程的各个环节上提供的服务。纳税程序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信誉等级鉴定、税务检查等;纳税环境服务,即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条件和场所;纳税救济服务,即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务争议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行政救济服务,主要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纳税权益服务,即税务机关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提供的服务。纳税人享有税法的知悉权、纳税情况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讼诉权、请求赔偿权、控告检举权、申请延期纳税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等权利。

    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社会科学的发展经过了长期分化过程后,开始走向各学科的融合,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成为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形成了 “新公共管理”的思潮。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提出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 “企业家政府”,内容包括十项原则:掌舵而不是划桨;重妥善授权而非事必躬亲;注重引入竞争机制;注重目标使命而非繁文缉节;重产出而非投入;具备 “顾客意识”;有收益而不浪费;重预防而不是治疗;重参与协作的分权模式而非层级节制的集权模式;重市场机制调节而非仅靠行政指令控制。

    可见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现代纳税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不但确立了纳税人与政府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而且还在公共产品“供需”关系中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因此,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政府的一项根本职能。对于作为政府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机关来说,不但税收征收的过程是服务,而且征收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纳税人服务。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部门广泛引入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也为税务机关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革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参考。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启示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并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彻底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履行税收义务。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力意识,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3.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

    4.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管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与坏。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形成纳税服务长效发展机制。

    只有观念的转变,没有法律的保障,纳税服务仍然难以规范地开展。因此,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新《征管法》第七条为纳税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对纳税服务的逐步完善具有深刻影响和重大意义。下一步可以考虑在制订《税收基本法》时,将纳税服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宪章,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操作总原则,并根据纳税服务的总原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体系等。这样纳税服务就有了根本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施政的基本价值在于:经济、效率、效能。联系到税收工作,我们也应该把“经济、效率、效能” 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的: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无站式”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层次和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减少税务登记、核定申报方式、政策性减免税等审批手续,使程序运作现代化;针对纳税服务绩效难以衡量的问题,继续加强过程控制,坚持“有效执行没借口、决定成败靠细节”的思想,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和每一道环节;要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针对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三)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

    新公共管理的“顾客导向”主张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放式的决策模式,而不是封闭式的,认为由越多人参与的共同决策,就会掌握到越多顾客的感受,由越少人做决策就越不能真正掌握顾客的心声。严格来说,顾客导向的层次就是由外而内、由下而上,顾客导向的运作前提就是要集体决策,共同参与。在实施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透过调查与统计分析去掌握纳税人的需求,但不能掌握纳税人的心声和感受,这往往只能通过基层的税务工作者去探求。作为基层的税务工作者,他们能够直接接触纳税人,最能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及切身感受。所以税务机关在作出有关纳税服务决策时,必须让广大基层税务工作者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成为决策的主体。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不仅训练基层工作人员自我管理,更能促使他们自己考核自己的决策执行成效,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四)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

    应围绕优化服务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加强和量化对服务的管理考核,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考核过程中应区分业务体系和非业务体系分别考核。业务体系是指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主要包括管理、征收、稽查、税源监控等一线岗位。非业务体系是指不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不直接与纳税人接触,但同样担负着提供服务的职责。对业务体系除参照工作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外,一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纳税人满意度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非业务体系的考核应将税前服务、信息反馈与处理、纳税人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重点,进行综合考核。

    (五)构建完善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估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就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加以改进。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发放“个人联系卡”、“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陈述自己对纳税服务的意见,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合法合理的期望,进而修订和完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和规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周到的投诉;在税务政务公开和外部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广泛聘请社会各界代表、纳税人代表对纳税服务进行监督评估,以便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随时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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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5

关键词:税务筹划;财务管理;相容性;冲突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3-0-01

一、引言

当前,理论界对税务筹划概念的描述不尽相同,而且内容的界定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对于税务筹划,也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权威的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这些概念只是表述形式上存在差异,其基本涵义是一致的,即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者通过有目的的策划和安排,达到少缴税或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本文对国内外的各种观点综合,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税务筹划的概念归纳如下: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仔细研究分析后,对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是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筹划的相容性分析

根据税务筹划的含义,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是一种理财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税务筹划活动必须置于企业财务管理这个大环境下,必须服从整个财务管理活动的安排,保持与财务管理的相容性,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

(一)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的相容性

财务管理目标是指财务管理工作要达到的目的,它是财务管理工作的起始条件和行动指南,也是财务理论和方法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基于社会经济环境的约束与自身价值判断而推动资本价值运动所要达成的目的,它规定着企业理财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轨迹,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税收筹划的目标主要包括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提高自身企业经济利益以及维护主体合法权益,而其中减轻自身负担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税收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的,两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二)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相容性

财务管理的职能分为决策、计划和控制,财务决策是指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目标的总体要求,利用专门方法对各种备选案进行比较分析,并从中选出最佳方案的过程。税收筹划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税收负担的降低和利润的增加,同时还对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有所提高。通过正确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了税收负担,节省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二者职能的相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税收筹划作用体现在财务规划当中。

三、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冲突分析

企业财务管理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尤其是上市公司每季度、年度报出的财务报告,都希望向投资者报告出较高水平的会计收入,以及各种分析比率达到最优水平,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从而达到其最大融资的目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出现经济税收收益与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报告之间的冲突。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从根本上来说,税收筹划应该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的时候,不能单一的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同时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方案所导致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的时候,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

其次,税收筹划既受到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其本身反过来也对财务管理的目标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多种纳税方案的存在所产生的影响。

现实生活中,在税收规范的前提下,企业往往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不同,甚至相差甚远。如税法对股息支付和利息支出的不同处理规定使得企业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关于所得税征收的不同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在扩大投资时面临投资方式的选择等。这里面都要计算企业关于纳税的负担。因此,企业如果不进行税收筹划,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就有可能面临更重的纳税负担,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二是税收利益的存在所产生的影响。从企业角度看,税收利益的取得源于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期限的递延两个方面。在现代税收制度中,国家往往都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是政府主动放弃的一部分税收收入,其实质是国家的一种财政支出,是政府给予特定纳税人的税收利益。在税收优惠内容既定的情况下,纳税人能否得到减免税优惠,争取财政援助,以及能够获得多少税收利益,主要取决于其财务管理决策与税收优惠体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程度。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推延纳税期限的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延并不会减少企业的税收额度,但是相当于企业获得了无息贷款,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有利于增加股东的利益,因此,企业总是希望在不违反税法的情况下,尽量地递延纳税期限。

四、总结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实质上是对企业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选择过程,在企业筹划、投资以及利润等环节上进行方案比较,最终影响所有者的实际财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基本目标。如何认识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对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l]侯远征.博弈论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运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3).

税务管理的基本内容范文6

一、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基本内容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的定义,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针对各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笔者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围绕总体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在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二、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源管理中运用现状及不足

在日常税源管理实践中,有许多管理方式已无形中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如我国在纳税评估、涉外税收审计中所做的工作已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性。再如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也是防范税收风险所采取的一项组织协调措施。还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税源管理中建立税负、物能耗指标、成本构成指标等预警体系,加强税源监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税收风险,具有税收风险管理雏形。但与风险管理理论要求,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就纳税人而言,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上,往往采取不计较任何风险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以侥幸的心态对待税收风险。而税务机关在风险意识上,则过多地从规避执法责任方面考虑税收风险,错误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没有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征收率的最大化,减少税收流失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放在对内监控上,而对纳税人没有建立一个长期防范税收风险策略,对税收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评估,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重大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性或地区性税收流失,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重大工作失职等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这是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由于部分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财务信息“失真”、不完整。同时税务机关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考虑,没有建立旨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标准和制度,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基础尚未建立。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三)没有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要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系统的梳理税收的风险要素、风险环节、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才能使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以提高税收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而目前尚未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利于风险管理。现行的税收征管理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分权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征管理改革,建立以县(区)局实体化为基础的税源管理体制,实现了县局集中征收,税源管理权分散在各个职能分局(部门),由于配合、联动不够,未形成税源管理一体化与集中的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体系,难以集中优势重点加强对重点风险点的管理,很难达到的分类管理目的。

三、如何在税源管理中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中,按照税源管理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和双向控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或采集。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也就无法作出税收风险评估,不完整或失真的税收信息直接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税收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工作是根据税收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信息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对收集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收集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申报信息和税收管理员管理过程中收集和采集的信息。(2)收集外部信息。主要是与纳税有关部门的信息,如海关、银行、地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3)收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主要是由于风险失控导致税收流失的案例以及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收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三个步骤,这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主要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辨识是指查找纳税人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对税收管理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计算机模拟等。在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3、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税收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及应对解决方法。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4、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税源管理部门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总局在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提出:“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重在治内就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与风险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一是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二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三是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四是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五是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六是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七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八是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①

(三)建立差别化分类管理规则。税收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在对各类信息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按行业对企业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分类、分级,形成下宽上窄的金字塔式税源构架,对处于金字塔不同层次的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金字塔底层广泛的、守法的纳税人,推行自我管理,建立自我评估机制,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其进行简单的监督和观察;对金字塔中间纳税人采取加强纳税管理性辅导和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督促其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和纠正潜在的税收风险;对金字塔上层抵触税法、不守法的纳税人,则要采用重点管理控制、纳税评估、稽查和移送法办等措施。依据金字塔管理思想,从资源配置考虑,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是金字塔顶端的高风险企业。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