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的定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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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链的定义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1

[摘要]目的 探讨益母草注射液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预防剖宫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和对凝血的意义。方法 选取我院2009年10月~2015年12月收治的具有剖宫产手术指证的孕产妇196例,将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照组98例,剖宫产术后于子宫肌壁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实验组98例,剖宫产术后子宫肌壁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基础上注射益母草注射液。比较两组孕妇术后2、24 h出血量,产后出血发生率,用药后宫缩持续时间,恶露持续时间及治疗前后孕妇的血浆纤维蛋白原(Fib)、D-二聚体(DD)、部分活化的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时间(TT)。结果 实验组术后2、24 h出血量少于对照组,产后出血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用药后宫缩持续时间、恶露持续时间等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益母草注射液;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产后出血;凝血

[中图分类号]R714.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721(2016)06(a)-0128-03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linical effect of 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 combined with carboprost tromethamine on preventing haemorrhage after cesarean section and its significance on coagulation.Methods From October 2009 to December 2015,196 pregnant and lying-in women with surgical indications of cesarean section admitted into our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nd evenly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In the control group,carboprost tromethamine was injected via wall of myometrium after cesarean section,while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on the basis of the control group,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 was added.The amount of bleeding within 2 hours and 24 hours,incidence of postpartum hemorrhage,duration of uterine contraction after medication,duration of lochia,plasma fibrinogen(Fib),D-Dimer(DD),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and thrombin time (TT) in pregnant women before and after therapy were compared.Results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the amount of bleeding within 2 hours and 24 hours was less than that of control group respectively,incidence of postpartum hemorrhage was lower than of control group,duration of uterine contraction after medication,and duration of lochia was greatly less than that in the control group respectively,with statistical differences(P

[Key words]Leonurus heterophyllus injection;Carboprost tromethamine;Postpartum hemorrhage;Coagulation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2

然而,越是覆盖面广的往往越难以对其进行准确的定义,云计算就是这样的情况。再判云计算

云计算发展至今已经有3到4年的时间了,早期业界对其评价相对乐观。一时间,产业界认为信息产业的发展似乎已经全面进入云计算时代了,政府、企业的各项IT规划也都纷纷与云计算挂钩,云计算甚至已经成为技术信息化水平的判断标志。然而,这样的产业评价及定位并不够准确,用王鹏教授的话来讲,“当前云计算的发展还远未达到应用能顺利接入的要求,云计算产业和技术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云计算产业链并未形成健康完备的发展形态。如果用云计算自身的标准进行判断的话,从数据中心到应用落地,再到整合应用推向市场这一完整的过程,还没有完全地连接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

王鹏教授进一步解释,尽管如此,云计算的未来也并不是悲观的,相反他认为,越是没有发展定型的产业,越是充满生机和机遇。尽管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符合云计算理念的云计算成功案例可供参考,多数的云计算产品只是具备了云计算某一个和几个方面的特征并将其作为云计算产品推广。云计算目前的产业规模是被大大的高估了,一些传统互联网产业的份额被算进了云计算产业,但云计算未来的产业规模是不可限量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健全,随着大量的政府、企业、研究者投入到云计算产业,云计算的发展正在逐步提速,未来实现完全符合云计算模式要求,将计算力、存储力作为资源弹性化的提供并通过应用整合提供者输出给最终用户的产业模式将指日可待。

他介绍,2012年3月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云计算的定义是这样的:

“云计算: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通过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源。是传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它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互联网进行流通。”

整个定义的核心部分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这一定义将云计算定位为一种“模式”而非一种新“技术”表明其对产业影响很深远,已远不是单一技术的创新所能概括的。一直以来大部分人是将云计算仅仅是看作一种技术来对待的,一些学者一直希望能对云计算有一个严格的定义,然而云计算的技术化定义让人们越发看不懂云计算,所以至今也没有一种云计算的技术化定义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但将云计算作为一种产业模式的改变来定义,所有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一种产业模式是需要大量不同的技术来支撑的,没有一种技术化的定义能完全的包括所有云计算产业需要的技术要素。

王鹏教授将云计算产业用发电厂与电器制造者来做了一个比喻,他说:“传统的信息产业‘发电’与‘电器制造’是由一家公司完成的,IT企业一般来说既要建资源‘发电’,又要开发应用‘造电器’,进入云计算时代之后,应该把‘发电’和‘造电器’有效地分开,‘发电’由专门的电厂完成,这一模式其实在传统的电器制造业中早已在实行,发电厂、电器制造商和销售商的分工现在已非常的明确了。云计算的出现就是要避免很多做应用的企业既要做应用,又要发电的难题,使各自专注自己的工作。资源、应用、销售在产业链中的分离是云计算时代产业链的基本特点,按照这样的思路,云计算产业链才真正理顺”。

泡沫有理

“云计算时代的到来已毋庸质疑,但如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初期我们经历了一次泡沫期的洗礼那样,云计算的发展也会经历泡沫期,目前云计算的泡沫正在逐步形成和变大,但这种泡沫的存在并非是坏处,最起码能够证明人们对这一产业模式的热情和认可。”王鹏教授说。

泡沫存在的合理性虽然能够解释目前企业、政府等单位对这一技术模式的追捧,但其存在的根本问题依然不能回避。进入“十二五”发展阶段,各地的云计算产业项目上马迅速,参与到云计算产业的企业逐步增加,云计算在产业界和用户中的认知度已没有了问题,同时各级政府机关对云计算的态度也在从观望走向实践,一大批城市如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鄂尔多斯、哈尔滨等都公布了自己的云计算产业规划方案,大量的系统解决方案要求采用云计算,这种情况的出现反倒使一些企业由于技术、人员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措手不及了,这说明市场已在逐步地认同云计算这种新的互联网服务模式。与此同时,当投入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云计算却并没有让人们看到预计中的应用效果。

对此,王鹏教授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关键是云计算的核心技术尚未解决。一项技术想要形成并支持住一个产业需要很多条件,包括技术本身的成熟度;这一点就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当生产力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相应的生产关系是无法建立的,云计算技术是生产力,产业模式就是生产关系,只有云计算技术成熟后相应的产业模式才能顺利的形成。生产力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尽管各地数据中心建好了,也只是硬件,数据何来?应用何来?生产力问题尚未解决,强行建立生产关系自然无法水到渠成,两项必要条件都没有具备的情况下,效果必然无法体现。

回归到发电的原理上,云计算体系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一直把发电和应用混合起来,本来云计算提供了很好的产业链划分的机制,但是大家在实践使用时,又把产业链混合起来。云计算真正的创新爆发点是在应用,早期人们将注意力放在云计算自身的实现和创新上,随着云计算研究的深入,王鹏教授认为最终决定云计算未来的创新源泉是在应用上,应用的创新将是未来云计算时代的主旋律,云计算真正的创新爆发将从应用上突破。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国际航运产业;产业链;分析框架;嵌入;国际航运中心

一、 文献综述

“航运”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使用船舶、排筏或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海、水库等航道上运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方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运输方式,“航运”涉及到一个主体,即“船舶、排筏或其他浮运工具”,和一个客体,即“货物和旅客”。国际航运产业的实际运作也必然与此二者密不可分,而这种双重性以及繁杂的产业涉及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目前的研究对国际航运产业的认识莫衷一是。就阐述的视角而言,现有研究大致可以归为四大类:

视角之一:从提供运输服务的主体和客体的角度进行阐述。王杰在其博士论文中将国际航运业划分为上游高端服务业、中游船舶服务业和下游货运服务业(王杰,2007),遗憾的是这一定义虽然借鉴了供应链中关于生产环节分类的思想,但其划分结果却无法体现航运业生产组织过程。 黄有方在指出航运业应包括航运服务业、航运业和航运物流业(黄有方,2009),这一界定不仅涵盖了前者的思想,同时也弥补了上述的不足,但遗憾的是其对国际航运产业的生产组织过程的刻画亦略显单薄。

视角之二:从价值链的角度进行阐述。陈继红等嫁接了波特教授“价值链”的思想,并将航运业划分为核心层(航运主业)、辅助层(航运辅助业)和支持层(航运衍生服务业)(陈继红等,2008)。这一划分视角的价值在于其初步体现了航运产业各环节之间结构关系,但问题在于波特教授的“价值链”理论同时还体现了价值创造过程,而在这一定义中我们很难清楚地体会到这一点。

视角之三:从服务对象的角度进行阐述。计小青等将国际航运产业分为以船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和修理为主的上游修造船业;以船公司、船务和货运为主的中游航运业和以港口和相关物流为主的下游港口业及临港产业(计小青,2011)。受到研究主题的影响,在这一定义中,计小青首次将修造船等制造业纳入了航运产业考量的范畴,但这一定义还是忽略了一些知识密集型的行业(如航运保险,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等)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视角之四:其他。马硕教授从航运中心演化的视角将国际航运业分为航运基础服务业、生产型航运服务业和知识型航运服务业(马硕,2011);真虹和茅伯科认为航运业包括港口业、船舶运输业、航运服务业以及航运信息、教育与研究等四个部分。

从以上文献回顾中,我们发现现有的研究基本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1) 对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刻画不足;(2) 大多数界定对国际航运行业各细分环节之间的结构关系把握不足。本文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尝试从产业链视角对航运产业进行再讨论,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把握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与行业内各价值活动的结构关系。

二、 基于产业链的国际航运产业分析

1. 选择“产业链”视角的理由。产业链是一种最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的生产链条(郁义鸿,2005)。对特定产业链的完整描述至少应该涵盖以下两方面内容:(1)产业价值创造的全过程,即从最初原材料投入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出的生产、价值创造过程(郁义鸿等,2006);(2)产业组织方式,即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的分工合作,及其结构关系(刘明宇等,2010;杨锐等,2011)。结合文献综述部分对现有研究不足的结论,我们认为从产业链出发对国际航运产业进行阐述可以很好的完善国际航运产业的相关理论。

2. 国际航运产业的价值创造过程。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国际航运产业所创造的价值是什么”。准确的回答这个问题并非想象中那样容易,原因在于如果简单地将其创造的价值界定为“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那么我们将把船舶制造及相关价值活动排除在国际航运产业讨论范畴之外,这显然是不合适的。鉴于此,在以下的讨论中,本文将把船舶制造及其相关的价值活动一并纳入讨论范畴,并将其与前者统称为广义上的国际航运产业价值创造活动。

价值创造过程之一: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

水上运输并不实质性地创造有形产品,而是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的位移以创造客户价值。因此,我们在郁义鸿教授关于产业链的定义上做了一些调整,提出所谓(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乃指货物和(或)旅客在空间上发生位移的过程中-从始发地承运货物(或旅客)到目的地交付(或卸离)-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运输链条。这一界定同时也明确了(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的边界。在此基础上,我们绘制了(狭义)国际航运产业链,如图1所示。具体而言,根据事先所订立的运输合约,托运人在发货地将标的货物送至承运人指定的货运站。此类货运站多由一些大型无船承运人运营,如我国的中远物流和中远货运所从事的就属于这块业务。作为整个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这些无船承运人所提供的主要服务之一是将原本相对零散、外形不规则的货物进行成组化、标准化处理,即将相近时间段内发往类似目的港,且属性不相冲突的货物装入标准集装箱(或托盘)。这一处理不但提高了货物在其后运输环节中作业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此举大大简化了实际承运人(即拥有船舶且实际运营航线的班轮公司,如中远集运,马士基航运等)的业务流程,使后者可以专注于海上运输本身的各个环节。无船承运人将成组化后的货物通过内陆承运人运送至指定的码头,待海船靠泊后由码头经营人统一组织装船出运,货物运至目的港后经由与发货地相反的过程最终交付给收货人。

价值创造过程之二:船舶制造及相关价值活动。

船舶制造充分体现了现代制造业模块化的发展趋势,这种模块化不仅体现在产业组织的模块化,同时也体现在船舶制造流程本身的模块化。作为产业链的最上游,船舶设计决定了船舶的技术规格和重大指标,是整条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目前大部分高水平的船舶设计机构集中于欧洲与日韩,如挪威的乌斯坦集团(Ulstein Group),芬兰的瓦锡兰集团(W?rtsil? Group),日本的北田船舶设计公司(Kitada Shipping Design Company)和韩国的杰奥船舶建造与海洋科技有限公司(Geo Shipbuilding & Marine Technology Co. LTD )。产业中游环节包括船舶设备、备件制造以及船舶总装。与大多数运输设备制造类似,现代船舶的制造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厂商通常以模块化的方式将特定的生产环节外包给其他厂商,藉此实现了全球范围内资源最优配置。这些外包的模块主要包括船舶动力设备(如德国MAN Diesel & Turbo 船用低速采油机,德国MAK中高速船用采油机等),船舶导航设备(如英国Decca雷达,德国Anschütz罗经等)和甲板机械(如芬兰Cargotec,挪威Aker Solutions等)等。核心厂商先后通过船体建造、船舶舾装和船舶涂装等三个大流程将各个子模块总装成型,并交由船公司使用。这一环节的质量很大程度取决于厂商的生产组织及一些核心造船技术,如精度控制技术,区域涂装技术等。全球领先的船舶制造企业包括韩国现代重工(Hyundai Heavy),韩国三星重工(Samsung Heavy),日本今治造船株式会社(Imabari Shipbuilding Co., Ltd)等。船公司负责船舶的营运,并综合考虑船况、市场以及钢材市场价格等诸多因素决定何时将船舶进行拆解。拆船业则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且对环境的污染较大,近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拆船行业已经逐渐向孟加拉国、印度等亚洲发展中国家转移。综上所述,我们将船舶制造产业链描绘如图2。

3. 产业组织方式(产业各个价值环节之间的结构关系)。随着技术的进步与分工的深化,产业内逐渐演化出一些航运服务业。按照嵌入产业链方式的不同,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将其分为关系性嵌入航运服务业和结构性嵌入航运服务业(Granovetter,1985)。关系性嵌入航运服务业的生产效率同时受到外包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及其与产业链主要环节形成的关系网络的双重影响,如燃油供应、船舶备件、船员劳务、拖带、引航、理货和中介服务等均属于这一范畴;而结构性嵌入的航运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服务、法律与仲裁服务、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各类检验及公估等,他们的生产效率不仅受到特定企业专业化经济水平的影响,也受到其所嵌入中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影响(刘明宇等,2010)。基于以上关于产业组织方式的认识,并结合业界专家的观点,我们将完整的国际航运产业链绘制如图3。

4. 结论。本文提出的由两个主要价值创造过程和两大类航运服务业相互嵌构而成的国际航运产业链,从价值创造过程和产业组织方式两个角度对航运业进行了全方位的描述,同时我们的分析框架也兼容了大部分现有理论。除此之外,本文所提出的框架还将引发对国际航运中心相关问题的重新思考。

三、 新框架下的思考

思考之一:国际航运产业的演化过程。

传统理论框架下,国际航运作为一个夕阳产业,无论从其技术条件还是从其运输组织、盈利方式等方面来看均已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模式。因此,从产业层面来看其演化过程至少是极为缓慢的。但切换思考问题的视角,从影响力在产业链各环节的分布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航运产业链正处于不断的演化过程之中:国际航运业发展之初,受到社会生产力的限制,运能相对稀缺,这一事实直接导致了产业链各环节影响力的分布更偏重于船舶制造和船公司。而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1974年,促成国际航运产业各环节之间相对权利变化的要件有二:其一,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计算机技术普遍用于船体放样,船体船壳及管道加工,船体性能研究,船舶设计等方面所导致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其二,1973年及其后的三次石油危机增加了船东的营运成本。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运能不再是限制国际航运产业发展的瓶颈,船舶制造和船公司的“影响力”也因此被大大削弱。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知识”正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出现在各种经济活动中,而知识高度集聚的生产环节在产业链中的影响力也随之提升,这些环节主要集中于结构性嵌入航运服务业,如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法律仲裁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虽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航运产业链的物理结构变化并不大,但从影响力的分布与稀缺资源的配置角度而言,国际航运产业链正在经历一次深层次、革命性的演化过程。

思考之二:“国际航运中心”再定义。

自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定位以来,相关领域的研究亦逐渐成为热点,但有趣的是至今学界未能就何为“国际航运中心”达成一致的看法。现有相关研究的结论大致可以归为三大类:其一,将“国际航运中心”界定为国际航运产业链上所有环节的经济活动空间集聚的特定港口城市,如黄有方 (2009)等。这类观点的症结在于相关学者在追求定义本身全面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忽视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三次产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其产业结构必然呈现出由“一、二、三”向“三、二、一”转变的趋势,即由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芮明杰,2012)。而在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一条完整的国际航运产业链既包括仓储、修造船、港口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包括金融服务,管理咨询、信息服务等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期待这些环节于同一时点在特定空间发生集聚,至少在目前看来是不现实的。产业全球化分工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区域只能根据其自身禀赋特点在产业链的特定环节构建竞争优势,茅伯科教授已经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遗憾的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其二,对“国际航运中心”的界定过于模糊,导致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泛化的现象,如茅伯科(2009)等。虽然作者试图用地区分工理论来弥补这一缺陷,并提出所谓“多中心”的概念,但笔者认为从全球范围来看,能够成为中心的城市有且只有一个,而所谓“多中心”至多是在国际航运中心变迁过程中的一种中间状态罢了;其三,以一种静态的视角看待国际航运中心,忽视了其历史演化的动态过程,如马硕(2011)等,这类观点应对着国际航运中心构建的模式、路径等命题的相关研究。

在上文所提出的新的分析框架下,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我们建议将国际航运中心界定为“特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国际航运产业链上具有影响力的价值创造环节的空间集聚”。较之已有的文献研究,该命题的优势在于:

(1)明确回答了何为“国际航运中心”。此处的“明确”二字,不仅是在文字上对“国际航运中心”进行了完整的表述,更关键的是在这样的界定下作为“国际航运中心”载体的城市被唯一地确定下来,避免了国际航运中心泛化的现象。从该定义出发,我们认为现阶段能称之为国际航运中心的有且仅有伦敦一城而已。

(2)动态、演化视角下的“国际航运中心”。我们对于国际航运中心的界定承认了其为历史演化的产物,这一过程中导致航运中心演化的一个重要外生因素就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如此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18世纪的伦敦凭借着其领先的船舶制造业和发达的运输业成为了国际航运中心,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即使伦敦的实体运输行业所剩无几,但其在国际航运业中的地位仍岿然不动,而其他城市,如纽约、香港、新加坡,乃至上海均以伦敦作为榜样,纷纷学习、效仿。

参考文献:

1. 黄有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再认识.上海海事大学学报,2009,(2):1-7.

2. 计小青,曹啸.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及其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启示.上海金融,2011,(5):12-15.

3. 郁义鸿.产业链类型与产业链效率基准.中国工业经济,2005,(11):35-42.

4. 蔡宇.关于产业链理论架构与核心问题的思考.统计与决策,2006,(9):114-116.

5. 刘明宇,芮明杰,姚凯.生产价值链嵌入与制造业升级的协同演进关系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0,(8):66-75.

6. 杨锐,张洁,芮明杰.基于主体属性差异的生产网络形成及双重结构.中国工业经济,2011,(3):139-148.

7. 任声策,宋炳良.航运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机理―服务业融合的视角.上海经济研究,2009,(6):112-11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号:11CGL07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0YJC630412);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号:S30601)。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4

关键词:信息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主要环节;信息服务业标准化

1 信息服务业的定义与分类

广义定义:2003年12月29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信息相关产业暂行规定》,将信息产业分类为五个部分: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后三者可视为通常意义上的信息服务业。从行业小类看,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相关服务、软件相关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相关服务、新闻出版相关服务、图书馆与档案馆相关服务。

狭义定义:信息产业部2003年颁发的《电信分类目录》中定义信息服务业务如下,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的类型主要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此定义中,信息服务是电信服务中的一项增值业务。从信息产业部的职责定义,信息服务业应包含传统电信服务、互联网业务和软件服务,随着未来三网融合的发展,还应包含广播电视。

2 信息服务业的主要环节

信息服务业是一个涉及信息传输、信息生产、信息分发与供给等众多领域的综合性行业,其产业链由围绕信息服务或信息产品的生产、对信息进行收集、组织、管理、、传输以及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等诸多环节构成。从信息服务业的产业链环节的参与者来看,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包括用户、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内容提供商等众多环节;从信息服务业产业链环节的信息生产加工来看,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信息中间产品生产、增值信息开发、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信息服务业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包括:

(1)网络运营商:投入大量资金为信息服务业搭建相关网络平台;

(2)设备制造商:网络及通信设备供应商,他们提供包括网络管理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

(3)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商:负责运营商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商内部管理信息化和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公司;

(4)内容及服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CP)把产品或内容提供给SP,通过SP再提供给运营商;服务提供商(SP)主要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增值接口为用户提供服务;

(5)渠道合作伙伴:与运营商通过协议从事信息传输服务的相关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6)终端提供商:主要为用户提供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7)专业平台及应用商:为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开发各种应用平台解决方案的公司;

(8)用户。

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得益于产业链各环节间的相互推动、市场需求、使用成本下降和易用性提高。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信息服务价值链正在不断延伸,越来越多的经济组织和行业开始纳入其中,其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3 信息服务业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晚, 但发展非常迅速,以通信业为例:2007年全国完成通信业务总量19360.5亿元, 同比增长26.4%, 其中电信18545.4亿元, 增长27.1%;完成通信业务收入8051.6亿元,同比增长11.8%, 其中电信7280.1亿元, 增长10.9%;通信固定资产投资2322.0亿元, 同比增长4.3%, 其中电信2279.9亿元, 增长4.3%。到2007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8389.1 万户, 总数突破9亿户,达到91273.4 万户;移动电话用户在电话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

同时近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规模继续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占居领先地位, 2008年已实现销售收入5.6万亿元,占全国工业比重为12%, 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的527%;其中软件业务收入达5800 亿元。

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我国信息服务业通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竞争力,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标准建设滞后。信息服务业标准的建设滞后于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人才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二是信息服务业大而不强。虽然我国的信息服务业发展势头很猛,从业企业众多,但企业实力普通不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市场发育不成熟,信息供给和信息需求双向不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信息产品的价值机制尚未形成,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四是信息服务业发展不均衡。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缺乏行业分工协作以及良性竞争的环境,产业链有待进一步整合。

信息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滞后的原因:

(1)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致使信息服务业的标准制定呈现出起步迟起点低、缺乏指导性的状况。

(2)信息服务业标准数量相对较少,已有的标准更多停留在传统的信息服务领域,对一些新兴行业尚未制定相关标准。

(3)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尚不健全。

(4)对信息服务业标准化的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人才缺乏。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5

[关键词]移动支付 合作共赢 商业运营模式 创新 构建

[分类号]F270

1.引言

我国自进入3G时代之后,随着网络的优化、终端的丰富以及金融支付环境的完善,移动支付市场前景光明,商机无限。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手机用户数达到7.47亿人,手机支付用户数为8200万,手机支付交易额为24.0亿元,同比2008年7.9亿元增长202.6%,处于高速增长态势。艾瑞预计在2010―2011年,手机支付将出现爆发式的增长,而2012年手机支付交易规模将有望超过1000亿元。为此,电信运营商、中国银联、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都纷纷加快在这一领域的布局,鏖战移动支付市场。例如,中国移动在2009―2010年推出了手机钱包、世博门票、手机一卡通三大移动支付业务,中国电信在2010年正式推出基于天翼3G业务的融合支付业务“翼支付”,中国联通在2009年推出基于NFC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而在金融机构中,中国银联已积极联合各大银行加快推广其旗下合作支付品牌手付通,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也均推出手机银行类业务;第三方支付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易宝、环迅等多家支付企业纷纷进入手机支付领域的规划。

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和无限商机已经有目共睹。而移动支付产业要真正实现繁荣,跨行业合作是必然选择;移动支付运营商要获得竞争优势,建立合作共赢的商业运营模式是关键。因为商业运营模式决定产业链中各方利益的分配,而合理的利益分配才能把各个环节都积极调动起来。目前我国以电信运营商、中国银联、银行及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4种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都存在着以下问题:由于各自的局限和核心优势的不同,无法独立大规模开展移动支付业务。这也是自2006年起,一直被各方看好的移动支付发展并不顺利的一个主要原因。而从移动支付业务开展最早、发展最成熟的日本和韩国发展经验来看,移动支付发展的关键是产业链上各企业的合作,不但要打造完整的产业链,而且要建立和完善“双赢”合作机制。因此,进行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至关重要。

国内学者对我国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4种模式的特点、优劣势及发展趋势方面,而对如何加强产业链合作,如何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却鲜有提及。基于此,笔者通过对商业运营模式概念的文献分析界定,针对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如何创新,如何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进行研究。

2.移动支付及其产业链

移动支付(mobile payment,简称MPayment)是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无线方式完成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DA、移动PC等。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手机是最为人们所认知、最能体现“移动”特性的终端设备,因此通常也将“移动支付”称为“手机支付”。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移动支付分为小额支付和大额支付(又称微支付和宏支付)两类;根据支付地点远近,移动支付分为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两种。

移动支付产业链包括电信运营商、支付服务商(中国银联、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设备提供商(终端厂商、POS厂商、卡供应商、芯片提供商等)、系统方案提供商、商家(商场、公交、校园、公共事业、SP、CP等)和终端用户如图1所示:

移动支付产业链以移动支付平台为核心,业务围绕移动支付平台展开。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这个角色可以由电信运营商来担当,也可以由支付服务商(中国银联、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来担当。

3.商业运营模式概念的界定

说到商业运营模式,不得不提及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的定义有很多,它们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相似和差异。到2000年前后,人们逐步形成共识,认为商业模式的核心是价值创造。比如,Timmer(1998)、Rapper(2001)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价值创造的基本逻辑,即企业在一定的价值链或价值网络中如何向客户提品和服务,并获取利润。通俗地说,就足企业如何赚钱。而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商业模式是指企业集合组织内外部经营资源并有效地配置和利用,为市场提品和服务全过程的经营活动的方式或途径,是企业从生产到把产品和服务转移至顾客手中,实现为顾客创造价值及企业经营目标的一种商业安排,是企业开展商业活动的基本框架。商业模式的核心在于解决企业建立“做什么,怎么做”运作体系的问题,企业必须考虑谁是目标客户,将怎样满足目标客户和如何满足需求,以及企业期待获得怎样的回报等一系列问题。

国际著名咨询公司埃森哲把商业模式分为两种:运营性商业模式和策略性商业模式。企业商业运营模式指的是一个企业持续达到其主要目标的内在联系。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它的运营机制能够解释这个企业怎样持续不断地获取利润。既然商业组织之间为争取顾客和获得资源而展开竞争,那么一个好的运营机制必然突出确保其成功的独特能力和手段――吸引客户、雇员和投资者,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向市场提品和服务。在运营性商业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表现一个企业在动态的环境中怎样改变自身以达到持续盈利的目的,我们称其为策略性商业模式。

在此基础上,匡佩远进一步对运营性商业模式和策略性商业模式的功能和构成要素进行了定义。其中,运营性商业模式重点解决企业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包括与产业价值链环节的互动关系。运营性商业模式创造企业的核心优势、能力、关系和知识,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产业链定位:企业处于什么样的产业链条中,在这个链条中处于何种地位,企业结合自身的资源条件和发展战略应如何定位。

・赢利模式设计:企业从哪里获得收入,获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几种,这些收入以何种形式和比例在产业链中分配,企业是否对这种分配有话语权。

4.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框架和机理

4.1创新框架

本文在参考埃森哲公司和匡佩远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的框架,如图2所示:

4.2创新机理

由图2可以看出,要实现合作共赢、获取竞争优势(创新目的),关键在于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任务);而依据商业运营模式的定义,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要依赖于产

业链合作设计和盈利模式设计(创新要素);而创新的重点内容则包括企业产业链定位、产业链整合、收入来源设计及收入分配设计。

由此可知,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要创新,构建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最终的落脚点在于企业产业链定位、产业链整合、收入来源设计及收入分配设计这4个环节。具体如下:

移动支付运营商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优劣势,对自己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定位确定哪些环节可以自己做,哪些环节必须合作;其次,通过对产业链的有效整合,确定与产业链成员的合作深度和方式,以有效发挥各个环节的优势。通过这两个环节,实现有效合作;再次,通过收入来源设计,获取收益;最后,通过收入分配设计,使整个产业链中各个环节都获得不同份额的收益,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通过这两个环节,实现共赢。只有这样,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才能建立起来,产业链各方才能取得共同发展,移动支付运营商才能获得竞争优势。

5.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商业运营模式的构建

5.1企业产业链定位

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跨越电信、金融、移动互联网几大行业。移动支付运营商必须具备强大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必须基于自身核心能力开展产业链内外的战略协同运作,必须系统思考在完整的移动支付价值创造活动中,哪些是自己的专长,哪些是产业链上其他成员的专长,还需要综合考虑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特征、竞争对手等情况来确定与哪些成员合作,以及合作的深度和方式。比如,电信运营商虽然在移动支付业务上拥有较强的优势,但是其不具备金融结算资质,不具备完善的结算体系,所以电信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运营商,必须与金融机构进行深度合作。

5.2产业链整合

移动支付运营商可以借鉴NTT DoCoMo(移动支付品牌:Osaifu-Keitai)和SK(移动支付品牌:Moneta)的经验,灵活应用技术(统一技术标准、终端定制等)和经济(价格补贴、战略联盟、合资、收购等)这两大手段对移动支付产业链进行整合。以电信运营商作为移动支付运营商为例,其可以采用的产业链整合策略如表1所示。

5.3收入来源设计移动支付业务收入来源如表2所示:

移动支付业务收入来源应主要围绕显性收入(使用费+通信费+交易租金商家的返点收益+提供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进行设计。

5.4收入分配设计

在韩国,信用卡公司通常收取交易金额的2.5%。但其运营移动支付业务时,在2.5%的商户折扣中,1%用来补贴消费者购买手机的成本,0.3%归电信运营商。这样,信用卡公司只剩下1.2%。通过这样的收入分配,产业链各方都比较满意。在中国,“移动梦网”成功的关键就在于中国移动与ISP/ICP之间确立了透明合理的收益分成比例,有效调动了各成员的积极性。

因此,移动支付运营商要想与合作各方维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必须建立一个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保证合作各方的合理收益。交易佣金这块收入不仅仅为移动支付运营商(以电信运营商为例)独享,产业链的相关环节如中国银联、发卡行、POS机厂家都应该有合理的分成。这样才能调动合作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合作成员的发展,维持合作关系的稳定。另外,移动支付运营与设备提供商可以通过收益共享机制,使得双方共担风险、共享一部分收益,以避免设备商竭力向运营商推销设备的问题。

产业链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产业链;自主创新系统;技术自主创新

中图分类号:F4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2-69-02

一、技术自主创新的内涵与特点

基于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是从产业链的角度出发。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链上现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基础。以提高产业链或企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产业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和企业与其相关机构进行联合对新产品和新工艺设想的产生到产成品的生成全过程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基于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的实质是产业链上企业之间的合作技术创新。按照产业链上横向和纵向企业之间技术创新的关系,又可以分为技术链合创新和技术竞合创新。

技术链合创新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上中游企业,即在整个产品链的原材料创新、零部件创新和产品创新阶段。假如我们把原材料创新、零部件创新和产品创新看成是产业链内部小的上中下游企业,那么技术链合创新,既可以是上游企业同中下游企业中的一个企业合作创新,也可以同时与中下游企业合作创新。这种技术链合创新主要以合作为主,能使产业链上各个企业之间的技术联系更加紧密,产品供应的依赖性更强,因此,产业链上技术链合创新具有经常性和长期性。

技术竞合创新贯穿于产业链上的每个阶段。集中于每个阶段的同类产品企业之间。表面上。产业链上生产同类产品各个企业之间存在争夺市场的激烈竞争,实质上。如果同类产品企业之间过度竞争。只会两败俱伤。但由于各方势力的有限性以及为了共同排挤其他和潜在的同类企业,为此在一些共同难以克服的问题上就必须进行合作。这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叫做竞合。技术竞合创新就是为了应付共同的技术问题,而使同类企业组织在一起的技术创新。这种组织方式,可以是产业链上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中的强强联合、弱弱联合和强弱联合中的一种。产业链技术竞合创新就是为了解决共同的技术难题。然后再进行技术创新成果的瓜分,主要以竞争为主,因此产业链上技术竞合创新具有不稳定性和短暂性。

根据以上对基于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概念的分析,无论是横向技术链合创新还是纵向竟合创新。都可以将技术合作创新的基本特征概括如下:(1)以技术研究开发(R&D)活动为主且集中在新兴技术或高新技术中。新兴技术或高新技术具有更新换代快、竞争激烈、研究开发费用大、未来市场的不稳定性等特点,所以需要大量的合作创新。(2)合作各方共同参与和投入、共同承担风险和共享成果。(3)合作的目标明确并有规定的合作期限及合作规则。(4)合作方式多样化。有合同创新、项目合伙、基地合作和研究公司合作等。这些合作方式既可以采用正式形式,也可以采用非正式形式。(5)合作主体的不单一性。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主要以企业为主。但有时可能涉及到大学、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

二、基于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的内容

共性技术创新。对产业链上共性技术创新的一般看法是,在产业链上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采用。其创新成果能对一条产业链或多条产业链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类技术创新。共性技术创新按其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程度可以分为:基础性共性技术创新。是指在同一产业链中。对产品进行统一标准技术锁定的创新,主要用于产品的测量、测试和检验。它为产业链上企业发展提供必需的基础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它是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创新,特别是能够推动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升级,如对产业链上工艺过程的全面改进:一般共性技术创新。是指除以上两种共性技术创新的共性技术创新。由此可知,共性技术创新对产业链的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但由于共性技术创新本身特点是处于竞争前阶段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所以产业链上单个企业不愿意或很少投资于这一领域,需要产业链上所有企业和国家各个研究部门进行合作创新。

核心技术创新。核心技术创新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技术核心创新,是指在共性技术的基础上确定技术路线的情况下进行产品生产的技术选择中的关键部分,完成这个过程的技术和工艺创新,就是核心技术创新;二是设计核心创新,是指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形成独特风格。核心技术创新具有不可复制性和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代价高等特点。核心技术创新可以加强企业现有市场的技术优势,同时还可以打开多种不同类型产品潜在市场大门的技术,所以。它不仅关系到所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还关系到整个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上的关键技术创新是指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重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对提升产业链所在地区、产业链、产业链上企业的经济竞争力、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等都有巨大带动作用的一族技术创新或技术群创新。可知,关键技术创新定义是从技术创新对产业链所在地区、产业链和产业链上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程度进行定义的,因此关键技术创新的选择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准则,其原则主要有创新原则、战略原则、可行性原则和前瞻原则:准则主要有加强产业链上企业的技术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带动产业链整体发展以及产业链所在地区技术的提高和经济发展。关键技术按照这种原则和准则进行创新。能够减少失误。降低市场风险,为产业链上技术升级提供保障。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共性技术创新是核心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创新的基础,核心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创新在大部分上是不一致的,但有时是指同一项技术创新,即有可能重合。随着技术进步,原先的核心技术创新和关键技术创新有可能变成共性技术创新。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完全独立分开的。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且相互影响。

三、基于产业链上技术自主创新的类型

合作主导型。合作主导型就是技术合作创新企业之间保持着高度合作。低度竞争,合作企业之间是一种较为稳定的关系。这种稳定的关系,要求合作各方战略目标具有极大的兼容性、资源具有互补性和市场重合性较低。目标的兼容性是企业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主导的基础:资源的互补性促使产业链上企业之间为了寻求各自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即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技术创新,因此而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这是合作主导的推动力;低市场重合度是指最终产品不同,相似度很小,市场竞争低。这可以避免因为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争夺相同市场和共同客户而发生激烈竞争,能够大大减少合作企业之间相互激烈竞争的可能性,这是合作主导的根本原因。本文产业链上横向企业之间主要以产品供应为主,市场重合度低,关联性大,由此可知技术链合创新肯定是合作主导型。

竞争主导型。竞争主导型就是技术合作创新企业之间保持着高度竞争,低度合作,或者说处于对抗性竞争。合作企业之间是一种极为不稳定的关系。这种类型一般

会出现在产品、市场和资源等方面存在着很高相似性的合作企业之间。资源的相似性无法使合作企业之间实现优势资源充分互补,同时又由于产品和市场的相似性,促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因此,这种高度相似性。使得企业之间的合作愿望大大降低。虽然说合作各方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利益,以及企业之间的信任和合作都是有限的。但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合作,主要是因为同类企业对现有技术市场和资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局分布,对扩展和开发新的技术市场与资源进行共同研究,这能够尽量避免和加剧恶性竞争,同时积极开拓新的技术合作空间。加强合作力度。这种竞争主导型主要出现在产业链上纵向同类企业之间技术竞合创新。

对等关系型。对等关系型是指在进行技术合作创新企业之间保持着高度合作和高度竞争或者保持着低度合作和低度竞争,合作企业之间保持着一种不太稳定的关系。产业链上保持高度合作、高度竞争主要是指产业链上横向上游企业向下游企业提品,同时上游企业也进行下游企业相同的产品的加工,这样。它们既需要在共性技术上合作创新。同时在销售市场又存在高度竞争。而对于纵向企业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更加明显。特别是生产同类产品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技术创新:产业链上保持低度合作和低度竞争主要是指产业链上横向上游和下游之间技术联系比较松散,且上游企业不生产下游企业的产品,这样,它们既不需要太多的合作意愿。也不会产生同类产品竞争。对于纵向上同类产品企业来说,企业之间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技术合作创新程度就低,同时对于那些达成协议来划分市场的企业来说。企业之间在短时期内不会进行高度竞争。因此,这种对等关系型无论是产业链上横向还是纵向企业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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