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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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治理行动方案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1

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夯实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水平,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火灾频率高发现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街道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西城街道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各下居工作组组长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综治办副主任邓仕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

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区域

工厂、企业集中的工业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仓储、物流功能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二)整治对象

将居住建筑改变使用功能作为生产、储存、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建筑或作为仓储、生产、经营功能使用的简易搭盖等临时性建筑。

(三)整治内容

1、建筑主体未通过规划或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

2、使用功能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变更的;

3、经营性场所未贪污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的;

4、仓库、车间、作坊、店铺等与人员住宿、餐饮混合在一起的,影响人身安全的;

5、在生产、仓储、经营性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6、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可燃、易燃构件搭盖的;

7、建筑防火间距、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车通道无法正常通行的;

8、消防水源缺乏、无消防设施、器材或数量不足、损坏的;

9、电气线路存在随意搭接、乱接乱拉等现象的;

10、在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求援行动的。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

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街道综治办要负责对开展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明确整治要求。各社区要向社会公告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二)排查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2月10日)

各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清理,在10月29日前对辖区范围内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清查统计(见附件),并上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要切实负起整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和人防、技防相结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未通过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批擅自搭建的临时性建筑及擅自变更使用功能的建筑,由街道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该拆除的拆除,该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的补办相关手续;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各社区要及时上报,由街道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必要时可采取断水、断电、查封等强制手段。对停业整顿的企业,街道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经营。街道将适时对各社区的整治情况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治中发现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督办,确保整治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9日)

12月19日前,各社区要向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综治办)报送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总结和排查整治表(见附件)。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深刻汲取近些年新罗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效。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认真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要借助此次整治之机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解决一些长期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2

为贯彻落实教体科局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教学”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师生的安全工作,将学校安全纳入到年度考核体系。因此,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立即着手组建不同层次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   

(三)设立机构,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四)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   

三、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团堡教学点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随时加强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校外学生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一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充当校车。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门卫安保安全稳定工作,并完善三防设施。严格门卫制度,落实责任制,将不适合人员调离门卫岗位。各校点要加强节假日、敏感日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总值班制度。   

(六)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要建立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值班,及时删除网上各种有害信息,确保校园网络安全。

(七)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是否继续使用危房的校舍;

(2)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4)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隶。  

(二)消防安全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8)教职工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9)教工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0)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1)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2)学校急救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13)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14)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15)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16)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17)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18)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19)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20)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1)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2)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各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1.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治理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内容。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内容,参照国务院安委办〔〕7号文件规定(见附件1)

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内容和工作目标(见附件2)。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动员、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以前)。

1.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治理方案以及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辖区、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16日至9月)。

1.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雨季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6月份期间,区各分管部门将牵头,分行业组织开展矿山、尾矿库等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检查。

2.针对暑期安全生产特点,分行业、分地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集中治理。特别是对连续生产、高温作业的工矿商贸企业和户外生产经营活动,组织进行专项治理,查处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6月下旬,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交叉检查。7月份,迎接省安委办组织设区市安委办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交叉检查。

3.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矿山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烟花爆竹安全整顿、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9月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4.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雷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下旬,迎接区政府对开展治理行动进行督查,并迎接省、市政府的督查。

2.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驻镇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成立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治理行动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治理行动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要结合辖区、本部门的实际,成立机构,制订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治理行动小组表见附件3)。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狠抓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民爆、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汛期、暑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推动治本。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逐月统计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控制指标完成和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

二、工作重点

在春耕秋播、动植物病虫害高发期、水产育苗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以农资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为重点,加大对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种子:启动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纪检等部门,狠抓基地专项整治,组织拉网式检查,打击无证和侵权生产、抢购套购等行为。狠抓经营主体综合治理,打击无证无照和侵权经营等行为。组织开展市场检查,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未登记有效成份,尤其是添加高毒农药成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

兽药:落实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规范兽药使用,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和人用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农机:以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为重点,加大对获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经营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

水产苗种:严厉查处水产苗种生产中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带病销售和无证(生产许可证)销售水产苗种的行为。

热作苗木:以天然橡胶苗木生产基地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苗木的行为。

渔船船用产品:落实船用产品法定检验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船用产品,推进优质船用产品上渔船,保障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开展对渔船“三救”设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的监督抽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治理。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尤其要对照新修订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许可条件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强化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整治,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二)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对用物流方式、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和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三)加强监督抽查。要认真制定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规划,及时组织实施,突出地、县两级在监督抽查中的职能作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和是否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应作为重点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要参与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

(四)加强案件查处。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犯罪特征,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拓展案源渠道,严厉打击侵权、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部门沟通,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切实加强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作出检验、鉴定、协助的,农业部门应积极配合。

(五)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让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依法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媒体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

(七)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部将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建设,各省也要加大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加强信息共享。各地要全面摸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底数,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建档工作,加快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业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不断提升农业执法的电子化、系统化和集成化水平。要实现监测资源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检验机构的例行监测数据,要向执法机构反馈,对经检验确认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立即通报给相关的农业执法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把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要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问题整改。要落实工作考核,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减弱。要健全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案件督办、区域协作等制度,建设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要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配齐执法设施,保证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联动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财政支持,探索建立假劣农资销毁补贴制度和大要案查办奖励机制。要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完善职能部门和技术机构之间分工合作。要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完善区域协作机制,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提高整治效果。

(四)强化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围绕社会热点,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博客、网络视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农资打假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资经营门店等多种平台,采用现场指导、印发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普及法律法规,传授农资知识,推介诚信产品,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3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2-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

(三)3月,组织开展第九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四)3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督查。

(五)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六)8月,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5

[关键词]东方之星;船舶;事故;安全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8.078

[中图分类号]U6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8-0-01

1 “东方之星”轮翻沉事故经过简述

2015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消息传出,举国关注,甚至也吸引了全球的目光。从中央到地方,从行业内到行业外,无不为这么多人遇难而感到震惊和惋惜。

2 相关案例分析

2014年4月16日,客滚船“Sewol”号在韩国西南水域发生浸水而沉没。船上有325名中学生,15名教师,30名船务人员以及89名其他乘客。此事件共造成304人遇难以及150~180辆汽车和1 157吨货物损失。

该沉船事故原因:①不合理的突然变向以及相关人员沟通不畅;②超载和系固不良造成船舶稳性不足;③压载水不足,船舶稳性下降;④船长情景意识差,判断失误。

3 “东方之星”轮翻沉事故原因分析

在为期半年的调查中,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虽说调查已经有了结论,但结合上面的案例和相关研究,笔者认为还可能由以下几个原因。

3.1 大风时人员操作不当

根据自动识别系统(AIS)定位,该船在出事前的21点20分至21点31分时,曾有一个掉头的动作。船长可能未很好地掌握在大风浪船舶航行的安全操作要领,船舶在大舵角急转时产生的船舶离心力、大风对巨大的船舶上层建筑的推压力和船舶与航道正横时受到汛期径流冲击力三者叠加,致船舶倾覆力矩远大于恢复力矩。这种人为因素可能性最大。

3.2 船舶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

合理配载、绑扎、系固货物及适当压载是保证适当稳性的重要手段。据专业人士调查,在此航次411名旅客都集中在第2层以上客舱居住,最底层客舱绝大多数为空舱,导致船舶重心提高,初稳性高度(GM)下降,致使船舶稳性下降。船舶在大风浪时,船长对船舶动稳性和本船GM偏小的局面未做到心中有数,又要求对双层底压舱水舱压满水以提高GM值,最后导致船舶在掉头中倾覆沉没。

3.3 船舶修建造质量和标准可能存在问题

尽管“东方之星”轮运营2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但回溯其建造、改造环节,仍存在造改船资质存疑、忽视安全性等一系列问题。相关人员透露,该船变更结构,加长船体,导致重心偏高,增加了倾覆危险。同时,改造后开向外侧船舷的舱门封闭,不利于逃生。

3.4 不可抵抗力

船舶遭遇恶劣天气,突遇龙卷风致使船舶沉没,这个结果已被各界接受。但笔者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4 船舶安全管理

针对此次事件,鉴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及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在安全管理方面,船公司和船舶工作人员应切实把风险意识贯彻到日常管理和具体操作中去,严格按照相关公约、法规、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不设捷径,不报侥幸心理,踏踏实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船舶安全,顺畅营运。在船舶营运安全管理方面,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浮性和稳性是船舶的生命线

SOLAS公约除了第二章针对所有船舶的结构,包括强度及稳性之外,还在第十二章针对船龄在5年或以上的散货、油船,指出应当按照IMO通过的指南加强检验,并做了附加安全要求,如破舱稳性控制、结构强度、配载仪、大舱进水报警等。在船舶工作中,应该做到严禁超载,做好船体、结构、设备的保养,为保障船舶浮性和稳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4.2 船舶公司管理应到位

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及船舶领导,一定要牢记: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给船舶下达的任何指令,都要以保证安全为前提,绝对不能碰触安全的底线,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自己确实成为船舶的保驾护航者。

4.3 对于台风、热带气旋等极端恶劣天气,应避让为主

现在先进的预报机制为人们提供了足够的采取预防措施的空间。开航前应该提前做好计划,采取合理的规避措施并随时验证其效果。如果确实不能避免大风浪,船舶也应该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履行。具体应做到确保救生设备、动力设备、系泊设备、水密装置及通导设备等正常使用;调整压载;绑扎固定;关闭甲板开口及水密门窗等。

4.4 重视途中压载水操作对船体强度、稳性的影响

现在国际航行的船舶途中都要更换压载水,操作人员应该按照船舶压载水管理公约相关规定进行。在更换压载水时,船舶工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时,不应忽视一些异常天气、海浪情况对压载作业产生的影响。应坚持尽量在港内锚地完成大舱排压水作业,如一定要在途中进行,一定要事先做好风险评估,并在尽可能好的天气下进行。

安全治理行动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强化企业“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

5.尚未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订或制订的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三违”、“三超”和“三非”现象严重的;

9.各级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1.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铁路、民航、水利、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参考市安委会下达的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月日以前)。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参考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制订本企业、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治理和督促检查阶段(月日至月)。要将国家、省的总体要求和本辖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要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的专项整治;结合气候和季节特点,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市安委办将在9月份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至月)。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年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消除隐患,固本强基。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