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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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制度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1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普通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

三、任务安排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5年要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2、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3、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宣传与“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深入融合,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设法治讲座,论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

4、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听政、演讲等活动,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5、广泛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普法宣传。

6、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新。

四、工作要求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2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要回顾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六个重点”、坚持“六个到位”,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经过五年的努力,我普法教育不断向广度扩展,向深度迈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提升;公民遵循法纪、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不断深化;全社会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不断规范,为全面建设和谐前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拓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法律进乡村。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农村大集,先后50多次深入到各地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政策。同时把法律宣传与“三下乡”、“科普宣传日”、“科普宣传周”、“平安宣传日”等百姓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有机结合,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几年来,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50余万张,普法知识手册10万本,普法宣传扑克4万副,挂历5000本,宣传挂图5万余张。

二是法律进社区。完善社区管理,在公交站点,社区广场建立宣传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在各建设20余条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专业法律颁布纪念日和特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都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公布法律服务电话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三是法律进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全各中心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合理安排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院、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学生的教育,达到了“一人学法、全家懂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几年来,开展了300余次法制进校园活动。

四是法律进企业。在委、政府指导下,内各企业立足于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企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学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职工法律素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法律进机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增强了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五五”普法期间,指定全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内容涵盖了四十余部法律法规。

(二)突出“六个重点”,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登记制度等十多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委、政府通过举办高端讲坛、邀请教授讲学等形式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前、法治前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宣传贯穿于落实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党校教学培训当中。年至今在委党校开设“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多期培训班,完成了对《宪法》、《刑法》、《公务员法》、《公务员行政处罚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的讲授。普法办各成员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别举办不同类型的法律业务培训班,大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依法服务社会水平。

三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法工作。大力推行拟任命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年政府提请任命的23名组成人员、检察院提请任命的11名检察官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重点抓好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为确保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办公室共征订并发放《“五五”干部普法教材》3.2万册、法律宣传资料30多万份、法律书籍1万余册。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盟年度学法集中考试4万余人次,参考率达95%以上。

五是重点抓好特殊时期法律宣传工作。在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开展了迎大庆,保稳定百日法律宣传活动;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际,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奥运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之际,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文艺法制演出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六是重点抓好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年法治前创建规划》,全力打造法治前。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扩大民主监督范围。

(三)坚持“六个到位”,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政府成立了以委书记为组长、长为副组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动员部署到位。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委、政府及时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会,并结合我实际,出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了年度计划,确保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五年中,财政安排了40余万元专项普法经费,用于开展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五五”普法以来,委、政府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的同时,又纳入到全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工作和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目标之中,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队伍建设到位。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抽调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线。特别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优势,聘任大学生村官担任“五五”普法宣传员,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依法治办加大了对普法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多次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是制度建立到位。全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学法用法、工作激励、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

我“五五”普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个别地方、部门、单位不够重视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五”普法期间,我普法工作要围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开展法治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六五”普法期间,我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行为规范,改革方向明确,队伍建设加强。

(二)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全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坚持实施全民普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对象是指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六五”普法的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实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局。

(五)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进一步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以各种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开展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上下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一定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顺利实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党政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紧启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我“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纵向工作指导网络和横向工作协调网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工作经费、机构的保障,确保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依法治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3

1、紧紧围绕中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点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们明确了今年法制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各村和有关部门也相应地制定了本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2、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法律宣传咨询为载体,构筑社区法律宣传平台,整合各方资源,组织司法、法庭、公安、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十多家单位参加送法进社区活动,到目前,已开展了五次活动,共接受咨询160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8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3、为加强街道普法阵地建设,为每个村增设一个法制宣传阵地。

4、健全一支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专业人员备课。上半年,我们积极组织专业人员为各村(社区)、在校学生提供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传播。镇司法所、法庭分别为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干部、在校学生上了多堂法制课,增强了各类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受到参学人员的好评。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4

关键词:国家法;信仰;新农村

信仰,主要是两方面的统一:一方面是主体具备坚定的法律信念,将法律作为其行为准侧;另一方面是主体严格遵守法律信念,在法律信念下进行活动。在法律信仰、国家法与民间法方面,已经有多名学者阐述观点。本文中,法律信仰的主体是人,尤其是新农村人民对法律的亲近、认识与信赖,而不是无知、恐惧、冷漠。民间法的存在也有其意义,只要以国家法为标准,不违背国家法,也可适当保留。

1.国家法不被信仰的因素

1.1传统文化与地区文化的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是“礼法”两方面的结合,其中以“礼”为主,“法”为辅。人们普遍认为“礼”是一种积极的文化,而“法”则是一种消极的惩罚方式。而“礼”中所注重的是以谦卑、贵贱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是人们的道德要求,强调的是顺从、义务,而不是社会意义上的平等、自由。“法”在传统文化中大多通过刑罚的方式表现,主要目的是为了镇压人民,而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这样一来,人们对“法”的排斥观念更加严重,认为被“法”时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更不用说信仰法律。长此以往,逐渐对法律失去信仰,没有“法”的观念,只有“礼”的义务。

1.2国家法与村民缺乏交流

国家法是从民间法相对提出的一种名称,指的主要是由特性机构制定的由上而下的法律。在过去的社会中,政府和人民之间严格遵循着“礼”的服从制度,人民单纯的依靠科举制度。而科举制度被废之后,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交流脱节,人们对“法”不了解,更不用说信仰法。因此,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必须要加强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让“法”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才能在基层中建立法治社会。根据调查发现,我国农村的法律宣传力度较差,而且大多难以得到农村人民的理解与认可。

1.3国家法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有些政府部门仍旧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情况。这样一来,人民对国家法的信任会大大下降,相关法律部门失去了民政基础。长此以往,村民自然无法对国家法产生依赖感、亲近感,信仰也更不用谈。

2.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国家法信仰的措施

2.1加强村民的法律认识

我国目前只有在大学才会设置法律知识的专业教育,其他人对认识法律的途径相当少,不利于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信息、交通相对欠缺的新农村地区,也不利于新农村的法制化建设。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在中学开设法律知识教学。新农村法制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仅仅依靠当代人的努力,还需要下一代人的不断奋斗。因此,可以在各个中学适当设置法律课程,以简单化、系统化为原则,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第二,结合新农村情况进行法律宣传。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很多农村地区都没有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仅仅通过一些标语、口号或者是宣传车,难以给村民留下较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可以根据新农村的当地情况,在法律材料中加入和村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内容,例如宪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并加入一些案例,提高村民对国家法的理解;第三,在新农村开办法学讲座。通过电视、广播、电影等多媒体传播方式宣传年国家法,让村民通过艺术形象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集市、庙会等农村的大型活动中对国家法进行宣传,由法律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尽量简化深奥的理论知识,采用一些简单的案例,让村民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主动去了解法律,认识法律。

2.2加强法律的落实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法律的落实力度,这对于村民的国家法信仰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法律,才能让村民意识到法律的作用,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产生对法律的亲近感与依赖感。严禁在执法中不依法办事的行为,否则会严重影响国家法在村民心中的形象,丧失民众基础。只有这样,才会让民众逐渐信仰国家法,而不是将民间法作为衡量的唯一标准。

2.3配套设施的完善

制度是保证以上两点正确实施的重要前提。制度具有稳定性的特征,通过行政执法体制、司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等,能有效保证国家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加强村民对法律的意识。目前,我国越来越提倡民主,强调人民的参与,注重人民的意见。因此,也可以相应的设置民声制度,了解村民对法律的观点,不断完善国家法,促进新农村的法治建设。

3.结语

加强国家法信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新农村的不断建设,传统遗留问题仍旧存在,尤其是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因此,必须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加强村民对国际法的了解,对国家法产生亲近感、信赖感,逐渐认识到国家法的重要性,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文.回族习惯法信仰向国家法信仰创造性转换研究———一种法律信仰生成路径的探索[J].民间法,2013,12(1):20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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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灵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长期补偿机制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4):141-148.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5

论文摘要 法律援助的受援标准和范围的确定是法律援助能否实现其保障人权和公民权的立法目的,能否实现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法宗旨的关键因素。从实践来看,法律援助的发展过程是其受援标准和范围在实践中不断调整、规范化的过程。现阶段,虽然司法部相关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要设计动态标准调整机制提出了要求,但这些规定只是指明了方向,缺乏作为法律规定的指导和规范意义。立法的设计要实现切实保障每一个经济困难公民都能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体现法律援助制度存在价值。本文从建立动态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扩展服务领域两个方面分析法律援助立法应当增加的内容。

论文关键词 法律援助 动态标准 扩展领域

一、建立动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法律援助制度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标准的界定,现行《条例》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从《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法律援助的实践看,目前我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设定存在诸多问题,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一,经济困难没有明确定义。虽然《条例》明确了要以“经济困难标准”作为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但是对于经济困难标准的定义没有加以明确,仅是简单的授权,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经济发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由此可见,“经济困难标准”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定义,授权立法要求也同样没有明确标准,更没有严格的授权立法的期限和监督程序。

第二,经济困难标准过于严苛,在《条例》授权的基础上,现行各地方立法通常采用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将低保上浮一定比例作为经济困难标准,也有个别发达地区以低收入家庭标准或者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经济困难标准。同时各地都规定了几类免于经济困难标准审查的情形。由此产生的弊端是:各地立法对于经济困难标准说法不一,首先降低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同时也不利于法律援助工作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执行。

第三,现行的经济困难标准都不符合我国法律援助实践和立法本意。实践中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并不高,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上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人虽然经济困难但因为还达不到经济困难标准而无法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要扩大适用范围,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要建立动态性的法律援助困难标准,使法定的困难标准能够适应现代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法律的公平正义。

第一,法律援助法规定统一经济困难标准。动态性法律援助标准的构建就是要立法设立一个明确的法律援助相对公平标准,在这个相对稳定、统一的标准下,具体的受援范围会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省、地区的差异而体现出不同的范围。如此,既可以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又能够满足地区的差异性,构建弹性的制度最大程度的保障有法律援助需求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标准统一设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标准的制定上,要综合考量目前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居民人均家庭支出标准,法律援助的社会需求,立法应当以申请人申请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作为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能够更大限度的保护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求援人利益。

第三,将困难标准与社会诚信体系衔接。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每个公民的经济状况都可以在阳光下公开。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经济状况的审查只须查询公民诚信记录,综合利用银行工资支付系统、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不动产登记制等与个人收入和财产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度,真实的判断求援人的经济状况。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动态的,最大限度的保障受援人的范围,另一方面又可以动态的掌握求援人的经济状况,防止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

二、扩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国家对人权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就应当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上,最大限度的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资源。随着人民需求的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法律援助定位的提高,对非诉讼类法律援助需求明显增加,而现行法律法规对法律援助的服务领域的规定已经成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瓶颈。

第一,对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方式理解偏差。现阶段,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向经济困难或有特殊需要的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主要是在诉讼环节外,对这一类群体的纠纷提供免费的以调解服务为主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获得免费的法律资源。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非诉讼法律援助的一些特点,但缺陷十分明显。首先,我国职业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其他社会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发展薄弱,而调节工作又是一项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其次,在我国的行政体制中,各级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国家机构内部都设置专门性的、专业化的调解机构,政府法律援助和社会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力资源、专业化水平上都是无法比拟的。因此,不应当把调解作为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形式,可以设置为多种援助方式结合,以调解作为辅助方式。

第二,非诉讼法律援助受案标准过高。非诉讼法律援助包括调解、和解、代为搜集证据、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如果这些服务都要求受援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在实际操作中是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初衷的的。随着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经费保障也逐年增加,社会组织也对法律援助事业加以支持,在此情况下,如果法律援助没有一定的公益性,不符合法律援助制度设置的宗旨。

第三,缺乏非诉讼法律受案范围规定。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为解决案件争议依法定程序进行的全部活动。据此,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商事仲裁等准诉讼性质的活动都是排除在诉讼的范围之外的。实践中,这几种程序作为准司法程序与诉讼法律援助中所涉及的几乎没有区别,又如公证、司法鉴定等重要的认证事实的工作中,当事人在这些程序中同样需要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应当将它们列入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

综上,法律援助应当拓展服务领域,在非诉讼案件中由政府法律援助中心职业法律援助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在形式多样的非诉讼程序环节,以简易程序方式,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达到法律宣传和人权保障的双重效果。

第一,法律援助工作形式应当多样化。首先,继续做好调解工作,对已过诉讼时效和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无法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努力帮助寻求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做好调查取证等案前准备工作,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力争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做好诉后调解,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裁决生效后的权益履行;其次,拓宽援助形式,加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力度。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重点一直放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果上,却忽略了其相关社会公众提供免费公共法律教育的功能。而且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内容安排上,法律援助宣传被当成了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辅工作。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新的形势要求对法律援助宣传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将法律援助宣传纳入立法保护,使其公益作用和价值目标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在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要通过立法来保护公众接受免费法律教育,获得法律咨询,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他们利用法律手段“自助”解决自身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和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促进司法公正。

法律宣传制度范文6

2、生活好了,思想好了,法律懂了,权利维了,富裕来了,平安到了。法制宣传日,祝你美满永久!

3、\"不怕不懂法,就怕不学法,先学基本法,结合实际用,然后再深学,正义得伸张,接着普及法,共建和谐家,法制宣传日,学法莫松驰,普法不能待.\"。

4、懂得法律,界线清楚;遵守法律,行为规范;无视法律,迟早出事;违反法律,必受制裁!法制宣传日提醒您:学法守法,一生受益!

5、法制宣传日,不做犯法事;纵观世界史,违法皆可耻;做事谨遵师,莫被世人指;磊落无憾时,无弃千里志!

6、\"法是管理的方法,律是律人律己,把律人律己的方法宣传开来,世界将会更加的和谐稳定,法律宣传日,传播爱也传播我们的心声,祝你每天活的发发发不完!\"。

7、将对法制的认知,对制度的约束,对懂法的感悟,对法盲的憎恶;写成短信,在法制宣传日这天,发送给你,愿你能高举法制宣传日的旗子,驱除罪恶的迷雾,惩罚违纪的可恶;同时祝你安心顺利无数,美好快乐无度!

8、佛法无边,法律对于坏人就像是紧箍咒,约束着他们,对于我们法律就是安全帽,时时保护着我们,法制宣传日,让更多的人知道法律知识,让邪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