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范例6篇

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

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范文1

浙江省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资料的管理,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人权益,充分发挥地质资料对资源保护、开发与经济建设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向国家汇交的地质资料,其汇交、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以下简称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受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 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政府出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有关地质工作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前二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人可以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直接汇交。有多个出资人的,各出资人共同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第七条 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依照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范围执行。

除成果地质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义务承担人汇交地质资料目录。

原始地质资料已在成果地质资料中反映的,可以免交原始地质资料复印件。

依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应当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将其地质资料目录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依照《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工作已先行通过验收或者分阶段验收的,自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

第九条汇交人应当汇交两份纸质资料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内容与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应当一致。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地质资料时,应当随附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

汇交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地质资料,应当随附评审、鉴定、验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地质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退回汇交人补充、更正后,在60日内重新汇交。

第三章 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集中保管。

其他不需汇交的地质资料由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自行归档保管,其目录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必要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的馆舍建造以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家有关档案馆设计规范执行。

地质资料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止对资料内容予以保护;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其资料内容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对资料内容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汇交时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需要延续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30日内,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的,不再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政府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全社会利用,不得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前款所称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的公告》执行。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补交时未提出保护申请的,不再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只公开资料目录。但是汇交人书面同意提前公开其汇交的地质资料的,自收到书面同意函件之日起,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可以有偿利用,有偿利用的具体事项由利用人与地质资料汇交人协商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救灾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查阅人应当持同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查阅人工作证,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也可以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提供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规划、决策、行政管理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

第十七条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持单位证明或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摘录、复制。复制地质资料的,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可以收取复制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公布地质资料目录,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汇交人逾期拒不补充、更正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

(二)限制他人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保管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或者保密地质资料泄密的;

(四)超过核定的标准收取复制工本费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原始档案,由各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和管理,汇交人应当将其复制件汇交至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汇交人依法应当汇交而没有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查后,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汇交;其他由各承担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的地质资料的目录,于本办法实施后180日内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的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

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一)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供水能力3万方/日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四、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流行区的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地质环境变化专题调查报告,部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五)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地震地质工作资料

地震地质调查、考察、研究报告。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部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以及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七、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范文2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市场、绿色碳基金;林业碳汇

中图分类号:X3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3―0095―03

气候变化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环境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采取各种措施,应对气候变化。

1.“碳汇”问题产生的国际背景

1.1 温室气体增加导致了全球气候变暖

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了《第四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报告指出:2005年的大气温室气体浓度为379ppm,远远超过工业革命之前的280ppm。预计未来20年,每10年全球平均增温0.2℃,如温室气体排放稳定在2000年水平,每10年仍会继续增温0.1℃;如以等于或高于当前速率继续排放,本世纪将增温1.1~6.4℃,海平面将上升0.18米~0.59米。有些地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如厄尔尼诺、干旱、洪涝、高温天气和沙尘暴等)的出现频率与强度增加。该报告预测,到2100年全球平均气温将上升1.8~4℃,海平面升高18厘米~59厘米。

第四次评估报告称,过去50年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与人类大规模使用石油等化石燃料产生的温室气体增加有关。因此,有效控制人类活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或增加温室气体的吸收,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相反,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就称之为“碳源”。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主要是致力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源)和增加二氧化碳的吸收(汇),即增加碳汇。于是“碳汇”成为了一个新的话题,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1.2 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

遵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鉴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已排放大量温室气体的历史事实,《京都议定书》要求签约的发达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即附件一国家)在2008~2012年的第一个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为有效实现附件一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制定了联合履约、排放贸易和清洁发展机制三种灵活机制,帮助附件一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减排义务。

清洁发展机制是指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项目所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减排指标;排放贸易是指那些已经完成了减排目标的发达国家可以把超额完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卖给其他发达国家;联合履约与清洁发展机制原理相同,只不过是在发达国家之间开展的项目合作。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这三种履约机制中,清洁发展机制是唯一与发展中国家有关的机制。这个机制既能使发达国家以低于其国内成本的方式获得减排量,又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先进技术和资金,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种“双赢”机制。

1.3 林业成为碳汇的重点

《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条款中,充分认可森林碳汇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因此,在第一承诺期内,把造林再造林列为唯一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即附件一国家可以通过到发展中国家实施造林再造林项目,所获得的碳汇(碳信用额度),可用于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避免削弱环境效果,《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附件一国家每年从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中获得的减排抵消额不得超过基准年(1990年)排放量的1%。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至此,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正式启动并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

1.4 森林的碳汇功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这个过程就是“汇”。因此,森林具有碳汇功能。森林的这种碳汇功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稳定乃至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发挥重要作用。森林以其巨大的生物量成为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适应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中,森林具有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森林管理,提高现有林分质量;加大湿地和林地土壤保护力度;大力开发与森林有关的生物质能;加强对森林火灾、病虫害和非法征占林地行为的防控;增加木材使用,延长木材使用寿命等都将会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固碳能力。而且,通过植树造林方式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远低于工业活动减排的成本。

2.国际碳市场发展概况

2.1 国际碳市场产生

《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催生了国际碳市场。由于碳信用指标可以跨越国家界限进行交易,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形成了履行《京都议定书》协议的“京都市场”和不以履约为目的的“自愿市场”。近些年,由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高度关注,以及国际各类“碳基金”的推动,国际碳市场发展较快。2007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与交易额分别为2 300万吨与7 200美元

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国际碳市场的交易量有可能达到3 000亿美元。

2.2 国际碳市场中的碳汇交易

碳汇交易是国际碳市场中的组成部分,但规模很有限。2006年,森林碳汇(碳信用)交易额只占到“京都市场”的l%(摘自美国林业者协会(the Society of American Foresters)的报告)。因为目前国际碳市场特别是“京都市场”中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减排项目,既减少排放源的项目,如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甲烷回收等;而林业碳汇项目由于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环节和要求以及较高的交易成本,使得大部分附件一国家如欧盟、加拿大等不接受“京都规则”的林业碳汇项目。截至目前,全球通过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批准注册的林业碳汇项目只有2个(中国和印度各一个),其中第一个是“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而在“自愿市场上,林业碳汇项目相对较多。”一是一些

区域性气候变化政策的要求。如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的政策,允许工业能源企业通过购买造林产生的碳汇来抵消其温室气体排放,二是一些环境组织或者企业自发倡导,也包括一些个人自愿参与的活动,出资直接造林或者间接购买造林累积的碳汇,树立企业环境形象、展示社会责任。不过,分析人士认为,欧盟市场准入政策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有所改变,各种自愿购买碳汇的行为会越来越受到环保组织和一些企业的重视,国际碳市场的碳汇交易总体将呈现上升趋势。美国的相关研究报告指出,到2012年,森林碳汇在国际碳市场的比例将可能达到10%。

3.我国碳汇林业发展现状与意义

3.1 碳汇林业概念

中国虽然目前不承担《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森林植被的恢复和保护。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植树造林取得了巨大成绩,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8.6%增加到现在的18.21%。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09年世界森林状况”报告,全球的森林资源呈下降趋势,但亚太地区的森林是增加的,主要来自于中国。中国每年净增加森林面积300多万公顷,弥补了其他地区的森林高采伐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建设现代林业,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所谓碳汇林业即以应对气候变化为主的林业活动。也就是要遵循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增加森林碳汇功能、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为目标,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促进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和可持续经营的林业活动,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固碳能力;同时,鼓励企业、公民积极参与造林增汇活动,展示社会责任,提高公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气候意识;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大规模植树造林不仅提高了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据专家估算:1980~2005年,我国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管理活动,累计净吸收二氧化碳46.8亿吨,通过控制毁林,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3亿吨,两项合计51.1亿吨。全国森林净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同期工业排放总量的8%,对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作出了重要贡献。

3.2 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

作为全球第一个清洁发展机制林业碳汇项目即“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项目”,为全球林业碳汇项目作出了有益探索。该项目于2006年11月获得了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批准,成为全球第一获得注册的清洁发展机制下再造林碳汇项目。项目通过以混交方式栽植马尾松、枫香、大叶栎、木荷、桉树等树种,预计在未来的15年问,由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按照4美元/吨的价格,购买项目产生的60多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目前,购买碳汇的资金已按年度到位。该项目的实施,为周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迁徙走廊和栖息地,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同时有效控制项目区的水土流失,为当地农民提供数万个临时就业机会,40个长期性就业岗位,有5 000个农户从出售碳汇以及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获得收益。

3.3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建立与运行

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能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对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的需求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平台,既能增加森林植被,巩固国家生态安全,又能以较低的成本帮助企业志愿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为企业自身长远发展抢占先机。这个平台就是2007年7月由国家林业局、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共同发起建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截止2008年底,中国绿色碳基金已获得3亿多元人民币,在全国10余个省区完成碳汇造林200多万亩,预计今后的10年可固定二氧化碳1000~2000多万吨。

此外,一些个人也积极捐资到中国绿色碳基金造林,以吸收自己日常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碳,“消除碳足迹”。为了充分体现生态服务市场的概念并与普通的公益捐赠有所区别,国际上将这种行为看成是一种“购买”二氧化碳的行为。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的出资造林是有回报的,这个回报就是森林固定的二氧化碳。因此,凡是捐资到中国绿色碳基金的企业和个人,所造的林木都要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计算碳汇,并且在网上予以公布。目前,中国绿色碳基金在“中国碳汇网”上为企业和个人都建立了“碳信用”账户;个人捐资可获得公益性免税发票、购买凭证(表明买到碳汇的数量)和车贴。目前个人捐资已在北京八达岭林场营造了碳汇林。

3.4 我国发展碳汇林业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社会高度重视森林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功能与作用。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人工造林大国,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不仅保护和改善了中国的生态环境,也为全球减缓气候变暖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我国林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通过实施碳汇林业项目,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意义重大。一是充分发挥我国林业在当前和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中的独特作用,树立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二是加快我国林业与全球热点问题、特别是国际森林进程的结合步伐,进一步提升我国林业地位;三是拓宽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改变生态建设单纯依靠政府投资的格局。引人民间资金参与植树造林,探索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的改革,同时推动我国森林生态服务市场的发育,补充完善国家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四是有利于推进我国造林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的建立。通过碳汇交易的额外收入,激励造林者“种一棵、活一棵、成才一棵”,为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和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功能与作用,作出积极贡献。

注释:

①IPCC作为国际气候变化问题评估的权威机构,于1990、1996、2001、2007年了四次评估报告

②造林是指在过去50年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再造林是指在199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

③世界银行.国际碳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R].2008年报告,2008,(0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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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景柱,肖寒,吴刚.生态系统服务的质量与价值量评价方法比较[J].应用生态学报,2000,11(2)

[5]周晓峰等.森林生态功能与经营途径[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

[6]S. Solomon, D. Qin, M. Manninget al. l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2007). Climate Change 2007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1 to the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m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New York: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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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68号、72号明电下发后,我们按照滨政发〔200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贯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下面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

滨政发〔2005〕1号文件下发后,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文件要求。经研究,我们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作为2005年全局的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项目。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名牌创建工作,由质量科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县区局也都确定了分管名牌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局质量科每周汇总、调度全市推进名牌战略工作情况,作为每次局长办公会首先汇报和讨论的重点内容,初步形成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名牌工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动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名牌工作的领导,我们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助市政府于2005年1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名牌工作会议。会议由市长助理××主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局长通告了全市名牌工作情况。会议对获得名牌荣誉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向市直名牌生产企业颁发了42万元的奖金。会议对今后推进名牌战略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和动员,有力的推动了名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措施,帮助企业努力争创名牌产品

在山东名牌、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省质量管理奖、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申报的准备阶段,我们通过召开协调会,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名牌战略对经济发展和企业提高效益的巨大推动作用,提高企业申报各级名牌产品的积极性,根据去年制定的《2004—2007年名牌培育计划》,积极做好培育工作。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2005年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和山东名牌申报条件,目前我市有3家企业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有34家企业申报山东名牌产品,3家企业申报山东省质量管理奖,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初步形成了我市争创名牌产品的团队。

为了争取我市优势产品列入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并在名牌产品评价中取得满意的结果,今年以来,市局班子成员先后与各争创企业负责人一起赴北京、济南汇报、协调工作19次,与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省质监局领导座谈30余次。3月17日至3月25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确定的关键时期,局领导带领市局名牌工作人员驻北京现场办公,做了大量宣传、汇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我市××企业集团总公司生产的三元素复合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淀粉等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为了准备好中国名牌产品申报材料,我们组织我××等4家企业到济南参加全省中国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会议,就准备申报材料请教了有关专家,并将于近期再协调省质监局有关领导、专家对我市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保证材料按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交。

为推动山东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我们广泛宣传,先后召开两次动员会议,极大提高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共有34家企业向市局提出了申报申请,经认真组织初审,我们从中筛选出在全省同行业有竞争优势的26家企业的28种产品,帮助企业一起修改完善了申报材料,向省质监局推荐申报2005年山东名牌产品。

三、强化质量基础工作,建立发展壮大名牌的长效机制

争创名牌是一项系统工作,重点是要在加强质量管理、搞好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上下功夫。为此,我们在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奖的同时,注重加强技术基础服务,通过帮助企业进行质量教育培训、运行ISO9000系列标准、加强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等措施,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基础工作和质量管理水平。其中,为了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市局有关业务科室与名牌生产企业签定跟踪服务协议,帮助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大做强名牌。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质监系统为企业提供各项服务958人次,帮助解决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相关问题128项。通过帮助企业开展名牌争创活动,强化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加强宣传调度,努力营造名牌工作的良好环境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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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期安排

(一)学生假期及有关事项安排

1、学生假期为6月27日-8月28日;

2、二、三年级学生于8月29、30日开学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09级新生于9月5、6日开学报到,7日开始军训。

(二)职工假期及有关事项安排

1、职工假期为7月4日-8月27日;

2、 8月28日职工上班报到(截止时间为8月28日11:00时),报到地点在院办文印室;

3、根据招生、评建、基建等重点工作需要,学院决定7月份安排部分职工正常上班。各部门要根据学院重点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部分部门职工在暑期正常上班(安排上班的人员名单,由所在部门于7月2日前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事处备案)。人事处负责假期的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并统一核发岗位津贴;

4、各系部安排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评建工作、下厂锻炼、“双师”培训、学术会议及社会实践活动,比照专职教师兼行管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二、假期重点工作安排

(一)党办(纪检监察室)

1、牵头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二、三阶段的相关活动;

2、认真做好部门承担的评建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文件,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牵头做好学院党团组织制度汇编工作;

4、牵头做好宣传栏、张贴栏及建筑标志的制作、安装工作;

5、做好《院报》第15期出刊准备工作;

6、继续做好基建工作组、拆迁工作组安排的工作;

7、继续做好评建宣传办公室工作,开展评建宣传;

8、做好招标采购、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假期职工上班纪律的督查工作。

(二)院办(人事处)

1、做好假期办文、办会、文印工作;

2、做好新进教师报到和培训工作;

3、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工作;

4、认真做好部门承担的评建工作;

5、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6、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转正定级相关工作;

7、牵头组织好假期骨干教师、双师教师的培训安排工作;

8、牵头组织做好学院制度汇编工作;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9、做好假期的职工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工资核发工作;

10、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

(三)教务处

1、做好下学期教学“三表”的编制工作;

2、组织好XX年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3、组织完成XX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4、做好XX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5、做好教材的征订、入库以及教师教学教材的发放工作;

6、组织完成多媒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完成新一期《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8、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及学院教学制度汇编工作;

9、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完成部门的评建工作;

10、牵头做好“教学质量年”的检查督查工作;完成学院“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提出下一年度“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

11、会同国资办做好教室课桌椅的添置方案;

12、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四)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就业办)

1、制订XX级新生宿舍调配方案;

2、完成XX届毕业生的派遣证办理、档案整理与发放工作;

3、组织开展新聘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工作;

4、继续组织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

5、制订并组织实施好假期校园保卫工作方案,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制订XX年迎新工作方案、入学教育方案和军训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加强对XX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工作;

8、组织就业工作调研组开展好XX届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9、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和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10、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11、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五)财务处

1、制订学院XX年下半年部门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方案,严格实行部门经费预决算制度;

2、完善学院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请款、报销、审批手续;

3、做好新学期收费准备工作;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学院财务制度汇编工作;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六)总务处(国资办)

1、全力做好学院运动场、中心广场、道路等重点工程的监管、协调工作,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投入使用;

2、做好体育馆工程的报建、招标等工作,确保8月份开工建设;

3、做好6-8栋公寓管理房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8月2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4、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监管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

5、做好6-8栋公寓和食堂竣工验收工作,做好6-8栋学生公寓的维修工作;

6、制订市政府补偿土地的平整及建设规划方案;

7、做好学生公寓的线路改造、智能控制、家具采购工作;

8、做好新进教师临时住房的分配工作;

9、组织做好暑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等相关工作;

10、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11、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12、制订二号教学楼卫生间改造方案和学院旱厕的改造方案,假期完成改造工作;

13、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七)招生办

1、认真做好高职招生宣传、咨询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生报到率达80%以上;

2、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3、监督、协助各分校做好新生录取、报到相关工作;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八)后勤服务中心

1、做好食堂三楼餐厅的招标和建设工作,确保8月20日交付使用;

2、制订家属区物业管理方案;

3、做好假期特别是网录期间校园水电保障和物业服务工作;

4、做好教家具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5、做好XX级新生生活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准备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8、制订学院节电节水方案;

9、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九)机械、机电、信息、管理工程系

1、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与专业建设市场调研工作,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

2、协助做好招生录取期间的专业咨询工作;

3、制定本系新生入学接待和专业教育方案;

4、组织相关教师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

5、做好新生班主任招聘及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8、组织好本部门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采集填报工作;

9、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10、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基础部

1、对体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2、组织落实好思政课教师的相关教学培训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汇编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4、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5、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一)实验实训中心

1、完成实验实训设备的检修及保养工作;

2、做好实验实训室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4、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完成制度上墙工作;

7、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二)图书馆(计算机中心)

1、做好新书的采、编、录和上架等工作;

2、做好新生借阅证办理的准备工作;

3、做好电子图书和纸质图书的采购工作;

4、全力做好高招网录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

5、做好计算机中心设备的维修、护养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8、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9、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三)工会

1、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3、继续配合拆迁工作组和家属区综治组做好相关工作;

4、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四)督导室

1、牵头做好评建办相关具体工作,加强对评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配合教务处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工作;

3、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相关制度;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5、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三、几点要求

1、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 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暑期学院评建、基建、招生等工作都处于关键时刻,时间紧、任务重,全校职工应以学院发展大局为重,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奉献精神,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2、各部门要按照学院假期工作重点,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确保暑假各项工作特别是评建、基建、招生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3、评建办、评宣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基建工作组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细化时间节点,明确人员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范文5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今年第一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财政部将合计发行4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根据发行计划,6月14日,财政部招标发行3年期地方政府债券210亿元,涉及新疆、安徽、福建、甘肃四省区,额度分别为47亿元、76亿元、41亿元、46亿元。财政部表示,执行中如有变动,以届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文件为准。(证券日报)

世界环境日我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仅23.9%

6月5日是第41个世界环境日,为了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体现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境保护部于6月4日了《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据《公报》显示,2012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据此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为91.4%,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后,达标城市比例仅为40.9%;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8.5%,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达标城市比例仅为23.9%。(国际金融报)

外汇局5月新批QFII额度13.35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份外汇局新批了13.35亿美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较4月份有显著提高。至此,外汇局已经累计批复202家QFII机构总计425.63亿美元的额度。外汇局同时公布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5月份外汇局新批了156亿元RQFII额度,至此,外汇局已经累计批复27家RQFII机构总计919亿元人民币的RQFII额度。(证券日报)

护理高质量发展汇报范文6

【关键词】 媒体治理; 公司治理; 作用机制; 声誉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7-0101-04

一、引言

随着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包括新媒体和自媒体在内的媒体力量的崛起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借助于媒体传播的新闻舆论已经形成公司治理和宏观治理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自20世纪90年代起,媒体通过舆论影响力所发挥的公司治理作用开始受到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的新热点。

Dyck and Zingales(2004)从控制权私人收益的视角考察了媒体的公司治理角色,研究证实了媒体能够有效降低控制权的私人收益,此后,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得到更多的关注。学者们分别从揭示会计丑闻、保护外部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效率、投资者保护、盈余管理、社会责任等不同视角探讨了媒体具有的公司治理功能。李培功和沈艺峰(2010)还验证了在中国转轨经济背景下,媒体仍然能够发挥显著的公司治理作用。虽然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在已有大多数文献中得到肯定,但也有不少相反的研究结论。比如,贺建刚等(2008)研究发现,五粮液治理缺陷以及大股东利益输送行为被媒体关注,部分利益相关者也采取行动,但该现象并没有得到缓解。DeAngelo et al.(1996)研究发现媒体报道并不能抑制管理层牟取私利的行为;Core et al.(2008)也没有发现那些媒体曝光的薪酬特别高的CEO被大量更换的证据。

由此可见,媒体报道并不必然会导致公司治理的改善,而且,媒体既不拥有公司的股份,也不会为公司高管支付薪酬,为什么能够迫使公司管理当局重视这些信息并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呢?究竟哪些因素影响了媒体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呢?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剖析,探讨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因素,从理论上回答以上提出的问题。本文研究深化了对媒体治理影响因素的认识,补充了媒体治理的相关理论研究,不仅为现有的媒体治理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拓展了新的思路。

二、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一)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对媒体治理的影响因素分析,属于探索性的理论研究,所以本文采取徐淑英教授所倡导的“归纳式、理论构建型研究”方式中单一案例研究的方法。单案例研究方法主要用于提炼出解释复杂现象的理论和规律,可以保证研究的深度。在案例选择上,根据研究需要选择了2011年3月15日由央视曝光引发的双汇“瘦肉精”事件。选择这个案例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在该事件中,央视对事件的报道发挥的巨大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即媒体在发挥作用,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合适的素材;第二,该事件发生至今已经有4年多,媒体发挥作用及其效果已经体现出来,媒体对公司治理状况改进的效果也基本可以盖棺定论,即研究时机相对成熟;第三,由于该事件为央视引爆,随后几乎所有媒体均给予轰炸式的报道,并引起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等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强烈反应,推动双汇公司对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从而更可能全面地呈现出各种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因素,即该案例基本可以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

(二)案例概况

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部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总资产100多亿元,是我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在2010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序中列160位。1998年,“双汇发展”在深交所成功上市,其影响力进一步扩大。21世纪以来,双汇坚持立“农”为本,以“做大、做强、做久”为目标,逐步稳固行业老大的地位,并在2010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中,以196.52亿元品牌价值荣登榜首。

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健美猪”真相》特别节目称,河南孟州、沁阳、温县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的生猪,流入了内地著名肉食品加工企业河南双汇集团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3月15日当天,集团所属上市公司双汇发展股价大幅下跌,最终封于跌停板,市值蒸发103亿元。次日,公司停牌并致歉声明,同时农业部和商务部调查组分别奔赴河南,对事件进行调查。事件发生后,全国各地一些超市纷纷将双汇产品撤柜,部分双汇加盟店也纷纷“改旗易帜”,脱离了双汇的销售体系。据双汇集团统计,3月15日起的10天内,其集团旗下各经销商的销售额锐减十多亿元。在政府干预、股价暴跌、销售停滞、品牌备受质疑等多重压力下,双汇集团采取积极措施:对消费者致歉,对涉事济源双汇停产彻查,将对“瘦肉精”的检测由“抽检”改为“在线逐头检验”,并提请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司产品进行检测和鉴定。3月末,农业部就河南生猪“瘦肉精”事件给出定论,称河南“瘦肉精”案件是个别县市的少数人明知禁用仍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所引起,违法使用“瘦肉精”只是个别现象。双汇集团采取的积极措施,迅速扭转了“3・15”事件的不利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销售市场逐步恢复,当年销售收入仍然实现503亿元,与2010年持平。资本市场上,2011年底股票价格基本恢复到事件前水平,2013年两周年时已经超过事发前股票价格。

三、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以瘦肉精事件为例

通过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影响及经济后果分析,可以将媒体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信息扩散阶段,即从媒体披露信息到该信息为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获得。双汇“瘦肉精”事件经央视播出后,各大报纸、门户网及新闻网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纷纷跟进,甚至设立了新闻专题进行集中报道,如新浪的报道专题一天内就有近万条评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2011年3月16日舆情进入快速上升期,当日报道量升至2 570篇。媒体连续深入的报道及其引起的轰动效应,迅速将信息传递给双汇公司、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消费者等各利益相关者。

第二阶段为利益相关者行动阶段,即当各利益相关者获取信息后,会评判该信息对其利益的影响,为维护自身利益采取相应的行动。获知喂有“瘦肉精”的生猪流入济源双汇后,各利益相关者均在权衡自己受到的影响:行政监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不作为备受公众质疑,影响其形象和公信力;公司信誉和公司管理层的声誉受到严重伤害;投资者情绪和对股价预期发生变化;消费者担心自己的健康受到损害……为维护自身利益,行政监管部门介入企业和市场,投资者大肆抛售股票,消费者停止购买双汇产品等,结果是行政和法律部门干预,股价暴跌,产品大规模下架,销售额锐减几近停滞,公司信誉大打折扣。

第三阶段为管理者决策阶段,即公司管理层在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下,针对媒体披露的公司违规行为进行决策。在股价暴跌、销售额锐减、政府干预、品牌备受质疑等多重压力下,双汇管理层必须要对是否改正违规行为进行决策,继续放任“健美猪”的流入还是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收售“健美猪”?显然,双汇管理层作出了正确的选择,采取积极的措施(见案例介绍),迅速扭转了“3・15”事件的不利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改善了公司治理状况。

四、影响媒体治理的因素分析

(一)媒体报道的影响力

每天的报纸、电台、网络等都会有不计其数的涉及不同公司的新消息,但并不是所有的报道都能影响到涉事公司的行为和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显然,媒体报道的影响力是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重要因素。

资料显示,2001年,北京、天津等九省市23家养殖场就被发现违规使用“瘦肉精”。2002年,广州某饲料生产公司违规添加“瘦肉精”导致480多人中毒。2009年,雨润在安徽阜阳的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午餐肉抽查发现含有“瘦肉精”。从1995年到2009年,在上海、广州等多地连续多次不少于3 000人发生腹痛、腹泻等“瘦肉精”中毒事件。显然,关于“瘦肉精”危害和相关事件的报道在近年多次为媒体所披露,然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这次被央视报道引起的反响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正如Huberman and Regev(2001)的研究中所列ENMD公司股价上涨的例子,该公司的股价此前在《自然》杂志报道仅仅引起小幅上涨,而在《纽约时报》报道后急剧上涨,关键在于《纽约时报》更具有影响力,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注意力。作为权威媒体,央视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事件后来的发展也证实了这点。

可见,媒体报道的影响力是决定信息传播效果的关键,是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重要因素。媒体本身的影响力越大,媒体越有可能发挥更好的公司治理作用。现有实证研究在对变量“媒体关注(媒体报道)”计量过程中,大都将报道次数简单累加,而忽视不同媒体的影响力,这可能影响研究结论的信度,是以后实证研究要改进的方向。

(二)事件的性质

在我国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毫无疑问是热点焦点之一,不论哪个媒体报道出相关新闻都能赚足眼球。双汇“瘦肉精”事件在性质上属于食品安全问题,本身就比较敏感,特别是发生“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等事件的背景下,“瘦肉精”的报道再次拨动了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绷紧的神经,在消费者、投资者、政府监管部门等各利益相关者中引起轰动。而且,事件所涉双汇集团是我国最大的肉制品生产企业,该企业又一贯以重视食品安全为外界所知,在广告中号称“十八道检测,十八个放心”。披露我国最大肉制品企业(号称让消费者放心的企业)出现最低级的食品安全问题,其轰动效应和影响力可想而知。

正是这样的轰动效应,使得事件在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等引起强烈的反应:事发当天,双汇发展股价停板,市值蒸发103亿元,2011年4月19日复牌后又连续两日跌停;3月15日起的10天内,公司各经销商的销售额锐减十多亿元,部分双汇加盟店甚至“改旗易帜”,脱离双汇的销售体系……在各种压力下,管理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由此可见,事件的性质是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媒体所报道事件越敏感,性质越恶劣,媒体越可能发挥更好的媒体治理作用。

(三)公司高管声誉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带领其管理团队将一个资产只有468万元,累计负债却高达534万元,连续亏损26年的小厂建成销售额超过500亿元(2010年)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开创中国肉类第一品牌,集团曾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160位,万隆因此成为受人关注的公众人物,在国内外赢得崇高的声誉,被国内外同行称为“中国肉业教父”和“中国屠夫长”。万隆及其管理团队的声誉还来自于他们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孜孜以求,双汇早在2001年便成立了部级技术中心,并宣称:即使是一滴“瘦肉精”掉到西湖里面我们也能检测出来。在2010年中国最有价值品牌评价中,双汇以196.52亿元品牌价值荣登榜首。然而“瘦肉精”事件使得一切发生逆转,虽然事件发生在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双汇集团产地广布全国),但消费者却因此对双汇品牌产生了信任危机,事件对品牌的信誉、美誉度和消费者信心均构成了重大影响,使得双汇用20多年时间铸就的放心肉品牌受到质疑,以万隆为代表的公司高管声誉受到严重伤害。

面对铺天盖地的质疑和批评,万隆及其管理层连续两次道歉,对济源双汇停产彻查,主动申请有关部门对双汇全国范围内产品检查鉴定,提出“开放式办工厂,透明化办企业”,邀请消费者、媒体和政府部门(半年内11.5万人)走进全国各地的生产基地参观屠宰、分割及肉制品等生产线,感受双汇为保障食品安全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以真诚负责的态度重拾消费者对双汇产品的信心和信赖,重塑管理层的形象和声誉。

李焰和秦义虎(2011)及郑志刚等(2012)研究证实,公司管理层出于对自身声誉的维护,会采取行动改进公司治理状况。从双汇案例分析中可以发现,由于万隆等双汇高管在业界享有盛誉,并对自己及公司在食品安全方面赢得的声誉倍加珍惜,这使得在面临媒体负面报道时,迅速反应,采取积极措施改进公司治理状况。理论和案例分析结果均显示,公司高管声誉越高,面对媒体的负面报道,越可能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公司治理状况。

(四)监督机制

李培功和沈艺峰(2010)研究发现,媒体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引起相关行政机构的介入实现的,提出媒体治理的“行政介入机制”。杨德明和赵璨(2012)也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媒体借助政府这个“路径”,最易形成治理功能,即媒体本身难以直接对公司管理层带来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需要借助一定的路径,比如,行政监管机制等。

瘦肉精事件发生引起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严重质疑,媒体和公众不断拷问监管检测部门的失职。面对质疑和压力,各级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仅对涉事企业进行检查,还扩大到整个行业及相关养殖业,区域上也不限于事发地河南,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10个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事件的发生还突显出有关法律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引发广大民众对执法部门的强烈质疑。为此,公安部门从涉案生猪养殖户入手,首先查清了销售使用“瘦肉精”情况及来源、销售网络,对涉嫌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7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严肃处理,其中制造“瘦肉精”主犯之一、被告人刘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涉嫌工作失职的53名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32名已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出初步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2人,停职检查9人,免职6人,开除1人,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随着“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公安部宣布,“瘦肉精”大会战中共破获案件1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9人。

由此可见,在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过程中,现有的行政监管机制和法律机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现有的法律法规越健全,媒体越容易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双汇“瘦肉精”事件的剖析,研究了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第一,媒体报道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息传播效果,是影响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媒体本身的影响力越大,媒体越有可能更好地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第二,媒体所报道事件越敏感、性质越严重,越容易引起轰动效应,媒体越容易发挥较好的媒体治理作用;第三,媒体所报道公司的高管人员声誉越高,越在乎自身声誉,在面临媒体负面报道时,越容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媒体治理的改善;第四,媒体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现有的监督监管制度,已有的监督监管制度越健全,媒体越容易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

根据以上有关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为传媒业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政策和环境,进一步放松进入管制,形成有效竞争格局,推动传媒产业做强做大,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从而积极引导媒体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

2.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提高市场的违规成本,切实保护好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夯实媒体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制度基础。

3.加大私有产权保护力度和推动经理人市场的发展,为声誉机制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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