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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要求,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引导村镇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和有效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我县现有农村房屋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了解农民的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构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产权处置机制,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也为下一步规范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打好基础,并为制定我县农房拆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范围和普查内容
(一)普查范围
(二)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按幢或套、间为单元进行。普查的内容:
1.自然状况,包括:房屋的坐落、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占地面积、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建筑面积以及用途等。
2.归属状况,包括:房屋所有人的名称、性质以及产权来源、家庭人口状况等。
3.手续办理情况,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房屋质量证明以及是否已取得农房证等。
4.使用情况,包括房屋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职责
1.县房管局: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及制定普查的相关材料和表格,指导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土地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提供规划建设的有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涉及到规划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4.县城管局:负责并指导乡镇(场)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进行制止和查处,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及时拨付房屋普查专项经费,并监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房屋普查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编制提供房屋的详细门牌号码,对无门牌的房屋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必要的时候提供住房家庭、户籍、人口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县房管局和乡
镇(场)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7.县统计局:参与并指导乡镇(场)普查工作,对切实配合做好相关普查数据的统计和工作。
(三)经费及人员保障
县财政局要及时拨付普查经费,以保证普查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县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乡镇(场)的普查工作数量和工作进度对普查经费进行统一调配。各乡镇(场)不得向被普查的村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普查人员由乡镇(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中选调组成,以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数量。
四、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一)工作原则
各乡镇(场)可按规划区的划分,采取由里到外、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房普查工作。
(二)工作方法
按房屋类型分,本次普查工作主要分为农民自建房普查和其他建设用房(包括农民还建房小区等)普查,在完成农民自建房普查的基础上再进行其他建设用房的普查。整个普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行政村普查上报、乡(镇)政府逐一核实、县政府组织复核、市政府抽查验收”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次农房普查工作时间为期四个月,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10日至5月10日)
1.各乡镇(场)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落实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确定任务。
2.县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拟定统一宣传提纲,制定、印制各类普查表格,确定乡镇(场)普查工作具体要求。
3.各乡镇(场)成立相应农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落实人员,组建普查工作站。
(二)宣传培训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1.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并在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全县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各乡镇(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农村房屋普查的意义、任务、职责,争取广大村民的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房普查工作。
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场)上报的普查材料进行复核抽查验,并对普查资料进行汇总后编写普查数据说明,普查成果报送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各自工作,确保我县农房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场)要将农房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层层进行分解,层层抓好落实,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县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调与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届时,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场)农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导。对因领导不力、敷衍了事、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乡镇将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房屋管理方案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和谐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暂住证申领办法》、《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建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城区或乡镇,在暂时居住的人员。所称出租房屋,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来暂住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经费,各乡镇应逐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第四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综合管理、资源共享”和“以房管人”的原则,按照“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建立县、乡(镇)、社区(村)三级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机制。
第五条建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工作机制,按照城区每500名、农村每800名暂住人口配备1名协管员的标准和社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配备1-2名协管员。由人社部门按照公安部门提供的用工条件,全县招录40名协管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全县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工作。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综治部门成立综合性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依托乡镇公安派出所组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服务中心),建立综治、公安、人社、税务、财政、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暂住人口管理的相关工作。涉及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事项由公安机关负责。
社区设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区服务站)。服务站与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协助做好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办证和协助代征相关税费等日常工作,负责协管员的具体使用和考核。对劳务用工较多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应当成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组。
第七条协管员经费保障。协管员工资标准适当高于城区最低工资,同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依照国家政策从再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和依法代征代收相关税费的手续费中予以保障。
第八条协管员应在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做好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及办证等日常管理服务和治安防范等工作;了解、掌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变动和各类治安情况,及时报告、提供相关信息;适时向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反映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当事人的合法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配合税务人员工作;协助做好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协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城区再就业的援助对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身体健康;能独立完成相应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思想觉悟高,为人公道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十条综治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管理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现状和问题,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指导、协调和督办,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对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终考评,使管理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第十一条公安部门:负责掌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底数,登记暂住人口、办理暂住人口《暂住证》;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适时组织开展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暂住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群纳入工作视线重点控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落实治安和防火责任;负责协管员的使用和绩效考核,适时更新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信息。
第十二条人社部门:负责暂住人口的用工管理,建立健全暂住人口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办理暂住人口《就业登记证》和《失业登记证》;完善、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开放各类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求职登记、岗位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从再就业援助对象中招聘符合条件的协管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岗前培训,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用工管理。
第十三条房管部门: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办理《房屋租赁证》;配合公安、人口计生、人社、工商等部门核查暂住人口《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照,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健全收费手续。
第十四条税务部门:依据国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征税政策和办理程序,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代征房屋租赁等相关税费,完善代征手续;协助有关部门核查暂住人口《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及时向财政部门编报代征税费款手续费预算及办理相关支付手续,按月结算。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将协管员经费(再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经费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列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按月拨付给人社部门;及时核批代征手续费用款计划和拨付代征手续费的经费,按月结算。
第十六条人口计生部门:健全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体制,保障暂住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措施的落实,为暂住人口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强化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查询有效信息反馈工作,协助公安、房产、税务等部门检查验收有关证照。
第十七条工商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工商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暂住人员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对个体外来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落实暂住人口管理各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核查《暂住证》、《房屋租赁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照。
第三章暂住人口登记管理
第十八条暂住人口实行《暂住证》、《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登记、办证、查验管理制度。
《暂住证》是暂住人员在暂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应受法律保护。除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或扣押《暂住证》。
第十九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在辖区内暂住的人员应当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在辖区内拟暂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的次日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领《暂住证》。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人员,可只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宾馆、招待所)或住院就医的,住宿登记或住院登记视作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但从事经营活动在旅馆(宾馆、招待所)包房居住一个月以上者,应当申领暂住证。
凡暂住在直系亲属家中的人员(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劳教人员除外)不办理暂住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第二十条申报暂住证登记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申领《暂住证》,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提交暂住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第二十一条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带其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户口簿》和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五)暂住在内河水域船舶上的,由船主到船舶较固定停泊地的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六)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应在接到暂住人口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3日内办结《暂住证》。
第二十二条《暂住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暂住的,暂住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持原《暂住证》到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
第二十三条暂住人口在就业、子女入学时,应出示《暂住证》;有关部门在办理暂住人口就业、经商、子女入学等手续时,应查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对无《暂住证》的,应当告知其先办理《暂住证》,再办理就业、经商、子女入学等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安、人社、房管、税务、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依据职责建立健全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档案和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查询和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五条聘(雇)用暂住人口较多的单位和业主,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协管人员,并与公安部门签订《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责任书》,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督促暂住人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不得聘(雇)用应申领而未申领暂住证的暂住人。
第二十六条实行暂住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加强暂住人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调综治、公安、人口计生等部门和基层组织,从源头抓起,落实对本地流出人员的管理措施。
第四章租赁房屋管理
第二十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租赁关系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由房管局负责办理。备案时应严格核查出租人与所在地有关部门签订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查验承租人提供的《暂住证》。
房屋出租人应自暂住人口房屋租赁关系确立、变更、解除之日起两日内向所在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登记备案,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每月应向房管部门报送出租房屋备案资料。
第二十九条租赁房屋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房产、规划、治安、人口计生、卫生、环保、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房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出租房屋时,房主应查验暂住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和育龄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登记表,尚未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的,应当督促暂住人及时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出租。
(二)房屋出租人应当与公安部门签订《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三)房屋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交纳房屋租赁税(费)。
(五)房屋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向承租人出具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印制、使用的票据。
(六)遵守房屋出租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承租房屋时,向出租人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育龄人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房屋转租、转借的,必须依照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向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申报备案。
(三)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违章搭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禁止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嫌疑人、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禁止利用出租房屋进行传销或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禁止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禁止利用住宅出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八)发现出租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已婚育龄暂住人口不得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
(十)遵守租赁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税部门申报税务登记,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乡镇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发现有偷税、漏税等违法情形的,应及时向地税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暂住人口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对直接责任人或暂住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三十五条聘(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扣押暂住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对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三十六条房屋出租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查验承租人的婚育证明,向无生育证明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由人口计生部门依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二)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五)项之规定,由地方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七条房屋承租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六)、(七)、(八)项之规定的,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五)项之规定的,由卫生、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规定的,由人口计生部门依照《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给予处理。
第三十八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房屋管理方案范文3
组织结构图 经营环境图 四、 人事 人事设置原则:一人多岗,不要因人设岗。预计16名员工(按整个小区交付时设计)。 序号 岗位 人数 主要职责 备注 1 经理 1 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等。 2 经营部主任 1 具体经营事务、人事等。 3 办事员 3 文书、财务、劳资、后勤等。 财会要持证 4 物业管理员 1 具体物业管理、装修监管、收费、维保服务等。 5 安全护卫员 7 门卫、巡更、停车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等。 6 水电工 1 公共区域水电设施维护、水电维修服务等。 7 保洁员 2 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 员工招聘后即由公司聘请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进行培训,骨干员工将送市主管部门的岗位培训结构培训。培训率100%。 五、 经营预测 a) 经营收入: 19.14万元(年度,以下省略) l 物业管理费:11.34万元 应收 12.6万元 30000*12*0.35=126000(元)
预计收入 11.34万元(收缴率90%) l 维修服务费:0.5万元 l 特约服务: 5.8万元 l 其他收入: 1.5万元 b) 支出:20.25万元 l 人员工资福利:14万元 l 办公费用:2.5万元(办公、安全护卫、绿化、保洁、消杀等) l 维修保养费用:1.5万元 l 税金:1.05万元 l 不可预见费用:1.2万元 c) 润亏:-1.11万元 d) 物业接管期间 前期投入:10万元(办公设施购置费、通讯器材、员工服装配置费、安全护卫用品、绿化等) e) 公共费构成测算:21.962万元/年, 0.61元/月* M2
(1) 员工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序号 岗位 人数 工资标准 工资合计 1 经理 1 1200 1200 2 经营部主任 1 800 800 3 办事员 3 600 1800 4 物业管理员 1 800 800 5 安全护卫员 7 500 3500 6 水电工 1 700 700 7 保洁员 2 400 800 工资总额合计 9600 工资总额合计:9600元/月;115200元/年 福利:115200*23%=26496(元/年) 合计:14..17万元/年 (2) 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费:1.5万元 (3) 绿化管理费:绿化率45% 1.04万M2*1元/年* M2 =1.04万元 (4) 清洁卫生费:2人*12月*80元/月*人=0.192万元 (5) 安全护卫费:7人*200元/年*人=0.14万元 (6) 办公费:按管理人员工资总额25%计算
5.52万元*25%=1.38万元 (7) 固定资产折旧费:按10%计算即 1万元 (8) 税费:按营收5.5%缴纳即 1.052万元 (9) 保险费:暂不投保 (10) 合理利润:按营收8%计算 1.36万元 但为减轻业主负担,我司将通过多元化经营、特约服务,严控经营成本等多项措施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从而降低公共费价格,拟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申报本小区公共费价格指导价格为0.35元/月* M2 。 六、 前期物业接管 a) 派物业管理员、水电工等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无验收权,仅可从物业管理角度向开发商提出建议)。 b) 物业接管验收 l 既应从今后物业维护保养管理的角度进行验收,也应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严格的验收,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l 是物业通过竣工验收后,对物业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再验收; l 供电、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l 房屋幢、户编号已经有关部门确认; l 落实物业的保修事宜(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确保保修项目、期限、标准、责任、方式的落实,重大保修项目细则与图纸校验到位; l 接管小组按《图纸资料移交清单》,技术资料进行对照检查,发现产权、技术资料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开发商,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l 接管小组按《设备移交清单》,对各类设备按数量、规格、性能、容量等进行对照检查,发现接管设备(设施)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开发商,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l 接管小组对每套单元房的水、电、土建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在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解决。 l 在保修期内,因施工、安装、设备等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开发商,请求尽快解决。 l 抄水、电、气表的底数,记录备案。 l 接管验收中若发现问题,应明确记录在案,约定期限督促开发商督促建筑商对存在的问题加固补强、整修,直至完全合格。 l 接管验收符合要求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签发接管文件。 l 当物业管理企业签发了接管文件,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以后,整个物业验收与接管工作即 完成。 七、 入伙 1、准备工作 l 治安方面:小区四周种绿篱或安装防护栏;增设报警系统;统一安装防盗网、防盗窗或铝金窗; l 车辆管理:增设区间道路标志;封闭小区由多个出入口到一进一出;增设自行车棚;加固架空层车库; l 垃圾清运:增设垃圾池(屋)或垃圾清运站等 l 楼道灯:改用节能灯(如:温感、声控或角摸式等) l 分步购置办公、护卫、保洁、水电工等设备及工属具和员工工作服等; l 制定入住流程; l 印刷入住表格;
2、协调工作 l 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石油液化气公司和邮局等单位搞好联系工作,保证住户入住后的水、电、气等的供应。 l 代业主与电话公司联系电话安装事宜,争取现场放号,方便业主。 l 与学校、派出所和居委会联系,了解小孩转学和迁移户口的手续办理细节,以及有关联系电话,入住时公告。
3、入伙现场 入伙准备、协调工作到位后,要部署入伙现场,彩旗、横幅、花卉、背景音乐,安全护卫立岗、巡更,迎接业主入伙。 举行入伙仪式:邀请政府官员、新闻媒体、业主代表剪彩,造声势。 注意事项:避免后期工地的灰尘、噪音等不和谐的现象。 4、业主、使用权人入住程序 发函
办入伙手续
签约
5、办理入伙手续程序
已缴款票据
入伙手续书、身份证、购房合同
确认业主身份
缴清代垫代缴费用、装修保证金
房屋管理方案范文4
一、XX佳园物业概况
“XX佳园”位于福厦路、环城西路与205国道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配有较高价值的店面,其中A区、B区占据交通“黄金点”,交通便捷,银行、学校、超市、酒店、邮局等生活设施齐全,是居家置业的理想物业。美丽的社区,更需要“阳光物业”这样较耐心、细致、负责任的物业公司去用心呵护。
二、公司接管后将采取的管理档次及服务标准
根据XX佳园的实况,我司确定XX佳园物业为中高档管理。其服务标准如下: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及时处理并有回访记录。
(二)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建立落实维修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四)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五)物业档案、业主楼案、设备设施档案齐全。
(六)常规性公共服务
1、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
(1)栋号、楼层、房号等标志明显,设立引路方向平面图。
(2)物业外观完好、整洁、外墙无脱落,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
(3)空调安装统一。
2、共用设备管理,保证设备与机房环境整洁,设备良好,定期保养无事故隐患。
(1)供电系统。保证正常供电,停电提前1天通知用户,备用应急发电机可随时起用。接地电阻每3年检测1次。
(2)弱电系统。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故障及时排除。
(3)消防系统。24小时值班;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无火灾安全隐患。
(4)给排水系统。每半年清洗水池1次,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水池、水泵周围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停水提前1天通知;消防泵每月进行1次操作,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地下室、车库、设备房无积水、侵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并无长时间停水;制有应急处理方案。
3、共用设施管理。共用配套服务设施完好,道路、楼道等公共照明完好,道路通畅,路面平坦。
4、保安及车辆管理。
(1)专业保安队伍,24小时值班及巡逻,保安文明执勤,言语规范,处理突发事件。
(2)出入车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
(3)车辆出入管理严格,有登记。
(4)停车场停放整齐,场地整洁。
(5)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6)联系群众,搞好群防群治。
(7)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
(1)环卫设施完备。
(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大堂、楼梯、扶栏、天台、屋面等保持洁净,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做好环卫宣传工作,提高人的清洁卫生意识。
6、绿化管理
(1)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花草树木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
(3)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4)绿化完好率达到95%以上。
7、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二次装修)。全过程监控,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1)受理本小区二次装修咨询与审批。
(2)所有装修人员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
8、房屋租售管理。
(1)督促外来人员在三天内办理《暂住证》手续。
(2)配合派出所、居委会对小区内租户、流动人员的调查,并登记在册,确保小区的生活安全。
9、社区文化
(1)设立学习宣传园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2)制有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
(3)配合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开展各项工作。
(4)业主满意率95%以上。
(七)针对性的专项服务(业务)
1、代住户进行室内卫生清扫、室内装修、搬家等。
2、提供空房代管、房屋中介等服务。
3、代定报刊、邮件报刊的代收。
4、提供维修服务并做到小修不过夜,中修三天完成。
5、安装、维护和修理各种家用电器和生活用品等。
三、公司拟采取的管理方式
“对物业进行严格管理,为业主、开发商提供优质服务”是本公司的根本理念,规范化管理,贴心服务,铸造品牌物业公司的信誉与形象。
(一)标准化管理
物业管理涉及面广,一般住用户对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标准、档次很难进行全面了解,业主对服务质量与收费关系的误解是当前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僵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屋及设备保养不及时、日常管理松懈、随意是物业管理水平低下、业主怨声载道的根本原因。本公司从项目前期管理、入伙、二次装修、房屋维修与养护、给排水及电气设备管理、消防、安全、保洁、绿化以及便民服务,均实施全面的、标准化质量管理,使本公司物业管理行为向规范化的国际惯例靠拢,在内部管理上自律、制度上创新,以达到管理严格有序、服务质量高的管理目标,使开发商放心、业主满意、公司信誉度得到提高。
(二)沟通服务至上
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是物管企业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素质,具备这项素质,工作中的各项矛盾往往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反之,则误会重重,隔阂加深。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受投诉主要在于沟通不畅所致。为此,本公司专门设置业主联络处,通过礼貌走访、接待业主投诉、较好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合理要求)、答复业主疑问、设置业主交流箱、公示栏、宣传栏等方式,发展与业主的良好关系。同时,鉴于物业管理是一项具体、繁琐的业务,公司要求管理人员亲力亲为,实行走动式管理,亲临服务一线,直接了解业主需求,认真负责,讲道德,重诚实,对业主有求必应,保证服务质量。凡是业主对入伙交房时提出的涉及与开发商有关的问题,我们将利用规范物业公司的耐心、亲切的服务优势对业主进行沟通、疏导和抚慰,有效化解部分业主似懂非懂的怨气、误解或投诉,并按物业管理的规范要求登记下来,书面呈报开发商。绝对禁止加剧业主与开发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错综复杂矛盾的做法与行为。
(三)缔造亲善的社区文化
创造一个和谐、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是我公司与业主的共同愿望。因此,本公司提倡文明、礼貌、亲善的社区文化,与业主共建共荣、友好相处、相互信任,主导公司员工发展与业主、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友好协作关系。不论员工在工作期间或在工作区域之外,业主或员工的难处是否关系到本人,都要热心助人、温善相待,主动构架良好的人际关系,为小区、为业主、为自己、为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开辟一方文明的净土。
四、为开展XX佳园物业管理所配置的人力、物力资源
(一)人员设置。
根据所确定的管理档次及实地考察,按物业管理面积2万平方米计算,本公司“XX佳园”管理处拟设置工作人员11人。
职位人数负责内容
管理入主任兼业主联络处主任1人负责总体工作安排、业主沟通
工程人员1人负责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车管员/收银员2人停车场管理、出纳、收费
保洁绿化人员1人负责保洁绿化
保安人员6人负责岗亭、车辆出入、巡逻
注: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兼任。
(二)综合效益简要分析
XX佳园综合管理费及维修金收费标准可为(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最后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批复标准收费):
管理费维修金
多层住宅0.50元/平方米·月0.20元/平方米·月
商场1.50元/平方米·月0.25元/平方米·月
地上车位40元/位·月
地下车位60元/位·月
五、XX佳园物业管理的具体操作
公司贯彻“以人为本、业主至上”的服务理念,从项目前期管理、入伙、二次装修、房屋维修与养护、给排水及电气设备管理、消防、安全、保洁、绿化以及便民服务,均实施全面的、标准化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系统、设备设施维护系统、环境保结系统、绿化维护系统、共用设施管理系统、社区文化活动组织系统。
(一)前期准备
公司派出专业人员对待承接项目进行深入研究,了解项目规划、物业特点以及周边地区物业分布情况、安全状况,结合本方案拟定特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案;进驻前二个月开始筹建物业管理队伍,进行人员选拔、培训,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拟定用户手册、业主公约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进驻前一星期必须安排好管理用房、员工宿舍及管理处相关办公设备;物业接管必须进行验收评估,妥善进行钥匙、图纸资料的交接。
1.内部机构的设置与拟定人员编制
2.物业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开展管理工作前3个月。培训内容为:专业管理概念,紧急应变的处置,业主及用户投诉的处理,特别电梯配电应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规章制度制定
1)、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令、文件和示范文体,编写《业主公约》、《用户手册》并在入伙时发放。
2)、制定严谨、科学的管理文件(各项守则、管理规定,各级员工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并在入伙前完成。
(二)物业管理的启动
1.物业的接管验收
1)、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
2)、技术资料(竣工图、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等)
2.入伙管理
1)、房屋验收、交接执行公司严谨、科学的“入伙管理系统”。发放入伙通知书、住户手册,明确入伙验收手续、收费标准,签署“业主公约”,礼貌、热忱接待业主,主动解释有关疑问;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公约;通过宣传使用户了解和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向用户发放《用户须知》、《用户手册》;配合用户搬迁,应打扫好室内外卫生、清扫进出道路、协助用户搬迁以及交通指挥等;做好用户搬迁阶段的安全工作,合理协调保安人员值班、巡逻,适当增加保安力量。
2)、建立业主档案和产权备案。在办理移交手续中,系统了解业主相关资料,建立顾客档案,界定每个产权人拥有产权的范围和比例,建立产权备案制度,为今后顺利管理打好基础。
3.二次装修施工全过程监控
二次装修管理攸关楼宇的建筑风格、品质,因此,为了保证楼房长期正常使用,公司将依《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规定》、《家庭居室装饰二次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厦门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用户手册》、《业主公约》执行管理。
作业现场管理时,管理处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控制现场的各种粉类、废气、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减轻或避免对相邻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安全防范管理。二次装修施工人员须按政府规定办理证件,接受管理处管理,留宿施工人员由业主或人书面担保,防范治安事件发生;进行二次装修中用电、煤气、明火安全管理,消除消防隐患;二次装修与入住并存期间,加强安全防范重点宣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二次装修材料及垃圾的运输和堆放,严禁投入下水道,确保楼宇内道路通畅及环境整洁;加强噪声控制,限定二次装修施工时间或进行噪声隔离,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控制入住和二次装修期交叉时造成的环境影响。
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二次装修中水电主干线、消防设施等户内外设备设施不受破坏,严禁任意动用消防设施,使其正常运行。
外二次装修管理。严禁破坏外墙整体美观,不得在外墙凿洞;禁止安装雨阳蓬或作任何形式的封闭;窗户、落地窗防护栅应设在窗扇内侧;公共部位严禁安装、架设私家物品及构筑物,尤其是私自在楼梯口加装铁门。
土建二次装修管理。不得用重磅大锤进行野蛮施工,以防止破坏楼板结构;不得变更或破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建筑主体结构、外墙、屋面防水、厨卫防水;外墙体埋设管线,须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外墙渗水;不得在无梁板上砌筑樯体。
水电设施二次装修管理。严禁在结构楼板凿沟埋管、在公共墙体埋设水管;厨卫下水主管检查口不得封死;二次装修前堵塞好下水口,以防止二次装修土头、杂物造成堵塞;墙体及吊顶内埋设电线应使用套管;动员住户在进行吊顶装饰时留出检查口。
装修工程完工后,由装修户通知管理处工程部对工程进行验收,出具竣工验收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完善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
A、安全保卫系统
1、总体安全环境管理
在社区四周、车床进出口、社区出入口,电梯轿厢内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建立24小时不间断监控资料;结合公安110报警系统,对突发安全事件及时解决,依法办事。
培训专业保安巡查员队伍,保安巡查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文明值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对社区进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定详尽巡逻路线及频次;对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出入口处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控制楼宇内流动人员数量,防止推销人员散发广告传单或无关人员流窜;建立我公司覆盖全厦门市的物业保安呼叫系统,遇有突发事态,可以立即调配全公司人力和物力集中支援;制定应急准备和应急措施,如防台风、防地震方案等。
2、对出租户管理
租户的社区角色不同,人员流动性大,社会背景、身份也极为复杂,因此,出租户管理成为当今物业管理中较难处理的问题。我公司将从提倡亲和社区文化入手,对租户进行分类拜访与重点关注;配合派出所、居委会对小区内租户、流动人员的调查。确保楼宇内业主、租户的生活安全与人际和谐。
3、车辆交通及道路管理
楼宇停车场有专人疏导,管理有序,排列整齐,机动车辆出入有登记;非机动车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每天巡查楼宇内道路,确保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及业主的日常生活。
4、科学管理
记录全面的事件日志,针对事故多发地加强巡逻及监控,消灭安全隐患。
B、设备设施维护系统
1.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主出入口设楼宇平面示意图,幢、单元(门)、户标号标志明显;定期检查外墙,发现破损及时修补,确保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设立小告示板,开展与业主交流,及时通报相关事项。
2.共用设备管理
本公司设备保养与维修,一是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二是对房屋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房屋设备。“四会”是指物业维修人员对房屋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三是实行专业人员修理与使用操作人员修理相结合。以专业修理为主,同时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参加日常的维护保养和进行部分的小型维修。四是完善设备管理和定期维修制度。制度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管理,合理制定定期维修计划。
1)给排水设备管理
管理目标:细心保养,确保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方便住用户生活。
供水设备(包括蓄水池、供水泵、管网、屋顶水箱、水表、阀门等)。对生活水泵、给水管网定期检修及防腐保养,确保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每天2次巡视水泵房、给水管网、屋顶水箱;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管理措施,无污染隐患;生活用水的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对二次供水蓄水池、屋顶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无二次污染,保存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停水提前一天通知住用户。
排水管理。每天巡视排水管道等设施,确保排水、排污管理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汛期道路、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每年一次清理化粪池、污水井;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2)供电设备管理
供电设备(变压器、电表、供电线路、总开关、户外型负荷开关、户内型漏电保护自动开关、避雷针等)。建立24小时运行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每天检查供电线路,确保正常供电,道路、楼道等公共照明完好;建立配电室巡查制度(每班巡查一次,每月细查一次,半年大检修一次),并做好运行记录;停电提前一天通知各用户;临时施工及住(用)户装修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发生地震、火灾、水灾等情况及时切断电源;备用应急发电机随时起用。
配电房管理。由机电技术人员管理和值班,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建立配电运行记录,每班巡查1次,每月细查1次,半年大检修1次,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室内照明、通风保持良好;操作开头的标志明显,停电拉闸要挂标志牌,检修停电,更应挂牌;操作及检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供电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观察种类仪表、电压是否正常,使用电流的变化情况,高峰用电时的电流数值,三相电流是否平衡,对照值班记录检查分析有关差异;核对各个支路的实际负荷是否与装设的保护元件整定值相符合;配电箱固定是否牢固,箱内器件是否完好无损,各闸具的接头有无松动,操作是否灵活,刀刃及接点有无烧伤,导线绝缘是否老化、变脆、熔断器有无焦痕;导线绝缘是否良好,各类绝缘导线的绝缘是否老化,各接头处无烧焦、变脆、绝缘包布有无失效,接头之间有无腐蚀现象;金属管连接的地线是否良好,有无虚脱或腐蚀,各种管路固定是否牢固。管子接头有无脱扣拔节现象,管路有无塌腰变形;各用电器具是否牢固;各种地板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
3)弱电设备管理
每天对门禁对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故障能及时排除。
4)消防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制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消防管理员接受严格正规的培训。
建立日常防火检查制度,每周一次检查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每月全部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标识完整,可随时起用;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全体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制订突发火灾应急方案;每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增强应急技能、提高业主消防意识。
C、环境保结系统
环境卫生管理的目的是净化环境,给住用人提供一个清洁宜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我司对清洁卫生工作将严格“五定”管理,即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
管理标准: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备完备;标准化保洁(专职人员及清洁卫生责任制);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房屋公共部门共用设施无蚁害;楼宇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1、日常保洁
范围工作内容频次标准备注
楼道1收垃圾,洗垃圾桶2次/天无遗留物、臭味
2扫地板及楼梯1次/天无杂物,无积水
3冲洗楼梯1次/周无杂物,无积水
4擦公寓口信报箱1次/天无灰尘,无手印
5擦电梯2次/天无灰尘,无手印
6擦公共防盗门1次/周无灰尘
7擦楼梯扶手1次/周无灰尘
8擦公共天花板1次/周无灰尘、蜘蛛丝
9擦消火栓1次/月无灰尘
10擦窗户2次/月无灰尘
道路1路面循环清扫无杂物
2路边绿地2次/天无杂物
3水泵结合器1次/周无灰尘
4路灯柱1次/周无灰尘
绿地清理2次/天无灰尘、枯叶
2、四害消灭
在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每月定期一次采取措施消灭老鼠、蟑螂,二次消灭蚊子、苍蝇,配合周围区域对四害滋生地消毒处理。
D、绿化维护系统
制定绿化管理标准,定期对楼宇绿化进行浇水、施肥、修剪、杀虫等工作;对楼宇绿化进行改进、栽种;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无斑秃;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项目措施标准
绿化浇水浇水(依气候变化)浇足浇透
草皮修剪(按季节进行)草皮美观平整
杂草清除(每周一次)确保基本无杂草
防虫病虫害防治(一年2次)无病虫害
养护施肥(一年4次)绿化生长旺盛
乔灌木修剪造型一年4次
E、共用设施管理系统
制定共用设施管理标准,对业主的共用设施: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定期对共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开发收益项目,借助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对共用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并引入良好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挥物业的使用价值,为业主及开发商获取收益也为良好的物业管理注入动力。
F、社区文化活动组织系统
1、社区文化建设
创造一个和谐、文明、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是我公司与业主的共同愿望。在一年里,特别是节日,如春节、中秋节等,管理处腾出活动空间,与社区居委员会一道,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文艺活动,使住用户拥有一份归属感;各项活动事先计划,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并发展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在楼宇告示栏上设立学习宣传园地;配合、支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提倡高雅的社区文化。
2、便民服务
“不出社区门,照样过日子”是本公司服务的一项重要目标,当住户遇到生活上或工作上的多方面问题而难以应对时,全公司员工都能够有求必应地提供服务,主动为住户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临时性的、专项性的、业户自愿选择的特约服务方式。
1)、日常服务
设置业主联络处、服务专线,开辟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本公司沟通交流场所,不但要接受住户的质疑、问询、投诉、求助、报修,还要求公司员工必须热情相待,及时处理和反馈住户的各种要求;建立回访制度并记录,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化建议及时整改;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代定报刊,邮件报刊代收。
2)、特约服务
提供有偿特约维修服务。室内维修装潢业务,小修不过夜,中修三天完成;空房代管,房屋中介;委托代装家用电器;代办家庭清洁、消毒、打蜡;委托代聘各种类型的保姆、家教和医疗护理;信息咨询服务等
六、物业接管事项说明
房屋管理方案范文5
一、专项检查时间
年7月中旬至8月末。
二、方式及范围
市建委相关管理部门会同区、县(市)建设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分片划段方式,对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落实劳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内容
全市建筑劳务管理现场会后,各企业、各工地规范劳务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哈尔滨市建筑劳务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进哈的企业还需提供备案手续。
(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情况。
(三)企业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超范围施工和违法分包、挂靠行为。
(四)劳务企业与劳务项目发包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合同备案情况。
(五)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企业是否建立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支付制度,并按月足额支付;劳务企业工资支付凭证是否有总包项目经理、劳务项目负责人、劳务人员等人员签章;工资凭证是否留存三年以上备查。
(七)企业对劳务作业人员是否建立实名制管理手册;是否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考勤和工时记录。
(八)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和欠薪举报公示牌,并明确标明投诉受理部门的办公地址和电话号码。
(九)施工总承包企业是否对劳务企业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监管。
(十)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技能证书);现场劳务作业项目负责人是否持证上岗(以佩戴胸卡为准,未取得证、卡的,7月中旬前到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进行培训并办理证、卡)。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劳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建委常务副主任曲维嵩担任,成员由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市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及各区、县(市)建设局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负责日常检查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办公室成立4个检查小组,从市、区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五、有关要求
房屋管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模块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目前,房屋建筑的安全事故频发。因此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显得更加重要。笔者在建筑行业多年,结合建筑相关的行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初步调查。
1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初步得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存在以下问题:建筑从业人员的年龄比例以中年人居多,工龄不长在调查人员中,一线施工人员比重达到80%。60%以上的建筑从业人员更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40%左右的建筑从业人员认为工程安全管理效果低下。30%的从业人员认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理不到位。半数人员以上认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90%以上的从业人员认为安全管理的手段不合理。90%以上的从业人员认为安全管理前期策划最重要。80以上的从业人员认为安全意识淡薄,是安全执行的最主要障碍,90%以上的人认为建筑企业项目部应该负责安全管理,不需要第三方的参与监督。50%以上的从业人员认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不合理。
2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归类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类属于管理方案的问题。包括国家地方有关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标准。第二类问题,安全预警方面的问题。安全管理需要,安全预警预警体制的建立健全,对预防安全事故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第三类问题是事故处理问题,合理的处理,而且事故是对已经发生,事故的负责,更是为以后安全管理工作做经验总结教训总结,事故的处理上报程序,责任人的处罚办法,事故结果的评价都需要规范。第四类问题是事故分析。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把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经验,可做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的成果,应该把它贯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去。结合以上调查分析,总的来看可以推进的安全措施问题主要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施工方案的实施,组织施工人员与安全教育的培训,日常施工安全中的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相关设备管理与维护,新技术新方案的安全管理实施,安全应急等各方面,这些措施是相互联系的,如果能够落实到位,毕竟大大的提高安全管理的成效。依据系统管理理论,又从模块化理论的角度构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3基于模块化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模块化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论基础——模块化理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涉及的人员、达到的目标分解存在的危险源地。将不同的危险源进行合理的管理,有效提升整个工程的安全性。采用模块化管理理论,首先各模块之间不是相互独立,而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例如,安全预警模块与安全事故处理模块,两个模块的功能完全不同,但是预警模块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出现,处理模块是安全事故出现之后,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应的建议,若预警模块无法正常运行,将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提高。各模块之间具有可分解与整合性。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内部对整个项目进行分解,对各个模块进行重新组合,使9项不同的功能模块聚集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才能降低安全管理的难度。其次,各模块之间相互联系起来,达到安全管理的整体功能,具有系统性。第二,施工安全管理模块而设计的基本原则。首先应该坚持全面性,不忽视任何一个存在不安全事故发生隐患的环节,其次模块设计应讲究操作性。要求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模块在可操作性上具有科学性。所涉及的各个安全管理模块的功能是科学的,并且是其他功能不可取代的,精准的,在功能发挥上应该具有可循环性,在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模块的系统中分解的模块,形成一个不断丰富,不断完善的功能不断优化的持续循环系统。
4基于模块化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构建
在这个系统中,每一功能模块都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设计的中心,主要的模块有:施工安全方案模块:该模块包括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行业标准与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几个方面的内容。施工安全预警模块:该模块要对房屋建筑施工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鉴定,对危险源进行综合性的描述评价,进行等级划分,信息获取处理措施,作出相应的规定。并发出预警信号。安全事故处理模块:该模块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类型,以及快速判断处理措施,系统救援保障等措施,事故的解决办法。安全事故分析模块:该模块需要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依据安全事故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相关责任,以及事故发生后,组织专门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程序的组织实施。本模块还包括安全管理的总结报告,涉及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改善方案的落实以及对所提出的改善措施,项目施工安全,环保科的应急安全预警和安全事故处理模块的完善与补充等,对整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整体防护,而且把各个联系起来形成系统,并形成不断优化的循环圈。
参考文献:
[1]郑盛东.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8(07):8-9.
[2]熊壹红.房屋工程建筑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8(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