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例6篇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

[中图分类号] F840.6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5(a)-105-02

通过对唐山市2004年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状况的调查分析,发现影响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的因素有多方面,可采取相关措施来降低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比例,以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

1 参保职工医疗消费情况

1.1门诊患者负担情况

2004年唐山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门诊就医购药个人负担率为9%,个人负担最高的县(市)区为迁安市,负担率为23%,最低的是滦县,为0.55%。2004年市本级参保职工门诊个人负担率为13%。

1.2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个人负担情况

市本级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个人负担率为18%,负担最高的是丰润区37%,由于门诊特殊病属慢性病,具有病程长、治愈率低、医疗消费高、医疗费用可控程度低、道德风险高的特点,在政策制定上较为宽松,药品不再分甲、乙类,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直接报销80%,因此总体个人负担水平明显低于住院患者,尤其在尿毒症(肾移植术后排异)、癌症、糖尿病、脑血管病后遗症等几种疾病上,个人负担在15%左右,低于个人总负担比率。从病种发病率来看,23种慢性病中,冠心病、高血压以6‰的发病率高居榜首,脑血管病、糖尿病以5.6‰、5‰次之,中晚期癌症以2.2‰的发病率紧随其后。

1.3住院患者负担情况

唐山市参保职工住院患者个人负担率为24%,个人负担最高的县(市)区为古冶区,负担率为35%,最低的是路北区,为20%。2004年市本级参保职工住院患者个人负担率为26%。调查分析:

1.3.1次均住院费用年均上涨3.3% 2004年唐山市参保职工每一出院人次平均住院医疗费为5 049元。市本级次均住院费用几年来呈波浪起伏状,2004年为5 881元,4年间年均增长3.3%,较2001年绝对增长9.5%。县区中以唐海县最高,次均住院费用为7 552元,其他比较高的县区有路南区6 985元,遵化市6 642元,比较低的县区有玉田2 922元,迁西3 093元。由于县区医院全部为二级甲等以下医院,次均住院医疗费应低于市本级二级医院水平4 805元。路南、路北、丰南、丰润区把市区三级医院也定为本地定点医院,因而提高了住院医疗费水平。

1.3.2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大幅下降2004年唐山市参保住院病人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53.4%,其中三级医院为52.3%,二级医院为52.7%,一级医院为63.7%。市本级参保住院病人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47%,较2003年的51.5%下降4.5%,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大幅下降,基本在50%以下,说明住院医疗总费用中医疗技术成分得到明显体现,以药养医现象有所遏制。这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国家不断调低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使药价整体水平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也是医保经办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严格管理,降低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结果。

1.3.3参保职工自费药负担率大幅下降按照河北省卫生厅要求,自费药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8%~15%左右,2004年市本级参保职工自费药负担率为3.4%,较2003年的7.2%下降3.8%,说明尽量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用药管理逐步规范。

1.3.4参保职工平均住院日数下降2004年唐山市参保人员累计住院床日1 013 773 d,平均住院日15.6 d。市本级累计住院床日数481 435 d,平均住院日数18 d,较2003年22.5 d略有下降,整体上历年均呈下降趋势。

1.4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体状况

唐山市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为21%,市本级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23.8%。调查分析:

1.4.1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市本级2001年个人负担总平均比例为33%,2002年为25.5%,2003年为24.4%,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20%降低到10%再降到5%;扩大了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8类18种增加到13类29种);药品目录扩大等等。

1.4.2人均医疗费增长过快①全市情况:2004年全年人均医疗费819元,其中: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561元,退休职工人均医疗费1 310元,为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的2.3倍。②市本级情况:2004年市本级全年人均医疗费934元,其中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616元,退休职工人均医疗费1 380元,为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的2.2倍。人均医疗费4年平均增长19.5%,绝对增长70.7%,而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却只增长了6.13%。

2 影响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状况的因素

由于医疗消费市场具有很强的供方垄断性,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即医疗机构与病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医疗消费实质上是一种被动消费,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消费,是极易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忽视患者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未能理顺和“以药养医”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多开药、用贵药、乱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仍比较突出,为住院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以获得较多的医保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

2.1按服务项目付费引发医疗过度供给

费用结算是医保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定额结算、总额预付、按项目结算三种。唐山市采取的是按项目付费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容易诱导医院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而且还需要对大量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账单进行审核,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其弊端日渐显现。

2.2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以药养医”现象依然严重

2004年参保职工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虽然较上年大幅下降,但仍然占住院总费用的50%左右,居高不下,药品费用的高比例严重地冲击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性,增加了社会和个人的负担。

2.3医患双方道德风险引发医保基金流失的黑洞

由于医改涉及到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及医疗机构等方面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机制还处在初始阶段,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新情况和新矛盾,而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发生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最难以有效地规避,主要表现为:一是医嘱外记账,二是治疗与病情不符,三是乱记费、多记费,四是以药易药变通记账,把自费项目变通为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如有的医院把住院床位费分解记账。

2.4制度因素使个人负担率难以再降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乙类药品要先自负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要先自负20%,然后在职职工再自负15%,退休职工再自负12%。这样算下来,参保职工最终个人要负担32%或29.6%,而像一次性医用材料、体内置放的材料、CT、MRI等特检特治在住院患者尤其是大病患者的费用中要占相当的比例。外地转院、异地安置、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要先自负医保范围内费用的20%,个人负担明显加重,一般在50%左右,高出普通住院患者一半以上。部分县区没有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或实行了但筹资比例过低,也影响了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制度因素使个人负担率难以再降。

3 降低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措施

3.1优化结算办法,发挥核算机制

建立“按服务项目付费、病种定额、按实结算”等多种结算办法并举的复合结算机制,实行立体化的费用结算,充分发挥结算办法的杠杆作用,做到因医院而宜、因病种而宜、因管理而宜、因服务而宜,进一步融合医保关系,解决医、患、保三方面的矛盾,使医疗管理更加理性化、服务化,从源头上遏制不合理费用的流失。

3.2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和“两定点”信誉等级制度,即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费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确定A、B、C信誉等级,给予相应政策,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畅通医疗保险定点进出渠道,保证医保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两定点”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3强化指标控制,建立医保费用预警预报监控制度

强化指标控制就是建立一系列质量与费用控制指标体系,质量指标包括大型设备诊断阳性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手术伤口一级愈合率、患者平均住院日数、术前占用病床日数、门诊抢救成功率等。费用指标主要包括“三率”指标及辅助考核指标,“三率”指标即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三项指标: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自费药负担率。辅助考核指标包括参保职工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次均门诊费用、手术患者人次数、特检特治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人均住院费年增长率等等。

预警预报监控制度就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对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单病种、门诊特殊病费用及违规项目、医疗消费等指标进行重点监控,并采取文字通报、上网等形式定期公布。对各项指标增长较快,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向主管领导发出《预警告知书》的形式,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

3.4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三改并举”

药品价格管理改革应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尽可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医药竞争体系和规则,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双向转诊”制度,使门诊病人大量地向社区分流,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保险病人出入院标准,把康复治疗和护理由大医院向社区转移,降低平均住院天数,减少医疗费用;建立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防止过度利用和滥用新技术。

理顺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首先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通过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促进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遏制滥开药造成的浪费。同时通过患者对不同药店的选择,促进医院药房、社会药店的竞争,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其次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减员增效,降低医疗成本,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这些将给我们看病、买药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第一个不一样:看病方式不一样

首先,每个人都有一张记录您个人账户的IC卡,此卡主要用于门诊看病。新的医疗制度将实行个人账户用于门诊,社会统筹用于住院的方式。IC卡中费用主要来自于单位的部分筹资和个人每月的缴费,其费用如同银行存折一样完全属手您自己。而一旦需要住院,则在自负一定的费用后进人社会统筹。此改革将体现“小病靠自己、大病靠社会”的功能,并增强个人费用意识,减少浪费,简化管理。

其次,每个人都有3~5个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可供选择。这样可加强医院之间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等级的医院实行不同的价格标准及报销比例,这样,病人在选择医院时有了更大的自。

第二个不一样:医疗服务不一样

在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体制下,效益好的单位基本是全费报销,而效益差的单位则很难得到保障,在医疗保障方面缺少公平性。按照医改的有关规定,个人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为工资的2%)。门诊消费超过个人账户余额后将主要自负当年的门诊费用。在住院消费中,个人须自负一定的费用(起付线),其余的住院费用则和统筹资金有一共付比例。除此之外,在一年的医疗消费中还有封顶线,约为工资总额的4倍。

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目的是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确保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体现公平性,减少浪费。

第三个不一样: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一样

所谓非处方药,标识为O.T.C(ovor the cougter),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它们都是在临床使用多年,经过科学评价并被实践证明由消费者自我使用比处方药更安全的药品。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购买,管理严格。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从药品管理方面做出的界定。非处方药可以进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所需使用非处方药。处方药可以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但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买到。

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之一。它的出台,有助于保护药品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国药品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药品实行分开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医疗意识。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险观念正从“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消费者将注重对自我保健的投人。

在医疗改革方案中,有一个处方外配制度。这是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这是为了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药量和价格,杜绝“人情方”、“大方”和以物代药等不规范行为。药方必须有医师和药师的签字。凭此方可买处方药,也可买非处方药。药方必须保存。

第四个不一样:非处方药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不一样

非处方药物目录是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和使用方便,依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不同而遴选出来的。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公布了第一批非处方药目录,共325个品种,都是药典和部(局)颁标准收载的品种。按剂型统计近800个制剂品种。第二批非处方药还在遴选中,这些药无须医生的处方就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到,看清药店的标识就可以了。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是由社会保险部门制定的,能保证职工临床治疗所需,并且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甲类名录和乙类名录两部分组成。甲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只有买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上的药才能得到保险基金,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则没有这个限制。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既可以是处方药,也可以是非处方药。

第五个不一样:零售药店和定点药店不一样

零售药店是针对药品分开管理而言的,定点药店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也就是说,凡是患者都可以到零售药店去买药,而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必须到定点药店买药才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定点药店是社会保险部门认定的。零售药店是指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多年来,人们享受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大病、小病都去医院看病、拿药,不管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都可以回单位报销,形成85%以上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处方在医院购买的局面。随着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特别是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消费者持处方外购的比例会越来越大。“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合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并承担相应服务的零售药店。当然,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满足零售药店的各种条件,而且是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国营药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手里必须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还必须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第六个不一样:买药方式不一样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医药价格;管理改革;措施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问题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必须花大气力,扎实有效地推进医药价格管理改革,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安排,协调各方,优化配置,整合资源,以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本文试就深化医药价格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向目标、具体措施等进行粗浅研究。

一、指导思想

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功能定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医药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力度,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价廉、质优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定价与市场形成价格相结合,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兼顾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利益,合理确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的比重;压缩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抑制企业自主虚高定价出现药品价格上涨的势头;完善政府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制定和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据医疗服务项目的社会平均成本,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及政府考虑的其他因素;有利于医疗机构公平竞争,有利于医疗技术进步;体现优质优价,适当拉开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不同水平的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差距;保持医疗服务项目合理比价关系,有利于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扶持和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三、改革方向和目标

“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这一目标近期内难以实现。国家提出新的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是:2010年实现我国对WHO“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所有居民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新的改革方向应该按照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把公共产品的性质和适度、有效、科学的管制与市场化的手段相配套,整体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四、主要措施

1.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新路子。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分开、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思路,不断完善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切实理顺各类关系,坚决纠正准商业化、市场化的错误做法,明确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基本定位,优化整合医疗资源。通过财政补偿的方式来解决非营利性医院的生存发展和公益问题。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开放部分医疗市场,通过产权置换、经营方式改革、新建民营医院等,加快营利性医院发展步伐,提高医技质量,强化服务功能,充分满足医疗服务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实行医药分业(如南京市创新药品流通微观机制,试点医院药房托管的准分业改革),切断医生、医院和药厂之间的利益链条,净化就医环境。继续强化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医疗公共卫生的规划、服务、监管的行政管理职能。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不断改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和水平。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建立、发展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着力办好公立医院。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投入比例不仅很大,而且不断提高,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为国民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这也是执政为民的根本所在。作为政府的公共财政,要按中央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的幅度应不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要求加大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可根据各地的财政收入等情况,以保证本地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确定若干个非营利性医院,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政府免征税收,所需经费不足部分全部通过财政拨款解决。其他医院应完全走向市场化道路,实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市场调节,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营利性医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向社会融资,鼓励民间资本或外资投资入股,改制成股份制医院。营利性医院主要面向中、高消费人群提供高档和专业的医疗服务,以满足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3.进一步强化对药品的源头管理,切实解决厂售价差过大的突出问题。一要合理规划统筹布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我国医药市场现有6000多家制药企业和10000多家医药批发企业,药监部门每年需要审批上万个新药,显见很不合理。这就需要加强药品的源头管理,合理控制药厂数量和药品批文,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提高药品生产流通的集中度。二要加快现代药品物流工程建设。建立“少环节、低成本、高效率”的医药物流配送体制,在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推进药品分销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立高效的药品市场监管体制和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的行业中介组织,促进他律和自律的有效结合,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4.进一步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逐步降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比例。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不同的政策将各类人群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扩大覆盖面,逐步将三资、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纳入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同时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多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种类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参保人员的多层次医疗消费需求。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提高对农民的保障能力。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强化参保医疗服务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不合理增长,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力加强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5.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管理,依法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医疗行业管理规范。一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医生开方用药行为,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度和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二要积极推广医院之间大型设备检查报告和各类检测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尽量减少重复检查检测。建立和完善大金额处方、病例、用药量的医生分析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三要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坚决制止和依法惩治医药购销回扣和用药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四要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严格限制公立医院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减少资源浪费,提高使用效率。五要完善医疗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医疗服务诚信体系。健全医疗法律法规体系,维护医疗信用秩序,建立医疗失信行为制约机制;完善医疗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信用评级制度,规范医疗服务业信息传递机制;建立医疗机构经营管理自律机制,把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日常教育工作中去,实行患者及其家属接受医疗服务回访制度,主动接受社会评判和监督;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医疗经营理念,开展“廉医、诚信、为民”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实行价格公示,做到统一公示项目、内容和地点,进行医院与药店药品比价公示,为群众选购药品提供参考。

6.进一步改进定价政策办法,全面推进医院收费成本监审和收费方式改革,强化价格监管措施。一要适当扩大药品定价范围。处方药品、中央和省医保目录药品均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防止通过替代品变相涨价。二要适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针对市场调节价的药品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的情况,依据《价格法》,适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以有效遏制价格过快上涨。三要健全药品价格专家评审制度。用好专家评审平台,进一步提高药品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四要完善药品招标价格管理办法。实行相关部门联手运作,规范招标价格行为,降低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五要建立药品成本价格联动机制。国家定期、适时、统一公布相关成本、费率,制定价格联动的实施细则。六要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帮助医院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医院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七要正确核算医疗服务成本。落实成本监审制度,执行社会平均成本标准,明确成本要素,区别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计算医疗服务成本。八要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方式。通过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收费方式的改革探索,规范医生的诊疗和处方行为,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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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医疗保险又称为健康保险或疾病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公平的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2009 年4 月2 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份耗时近3 年、广泛吸取国内外经验的新医改路线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取得的成效。

1、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系统已建立。

初步实现了医疗保障管理职能的归并和统一, 逐级建立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机构, 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多数统筹地区配备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绝大多数地区从制度运行之初就实现了社会化管理服务。

2、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

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医疗保险改革政策的规定统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统一使用。通过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有效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

3、形成了有效制约与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新机制。

通过建立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医疗服务竞争机制和医疗待遇保障机制,增强了患者自我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由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初步探索建立了医疗消费制约机制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医疗费用浪费现象有所遏制。

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水平不高,个人负担重。

近年来,城镇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截至2008 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己覆盖城镇职工人口3.18 亿。但城镇医疗保险水平却有一定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以及个人在这一支付段中所应承担的自付额。(注: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这一措施虽然引入了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成本制约机制,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职工过度使用医疗服务资源的“道德风险”。但必须看到,在基本医疗保险只能覆盖家庭部分成员时,其所规定的起付标准偏高,而最高支付限额又偏低,无形中加大了个人和家庭自费医疗的比重,无法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的作用。

2、医疗费用上涨过快。

根据调查,2000 年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124.5亿元,2007 年达1152.2 亿元,增长了将近10 倍。从相关统计资料中显示,1990-2003 年,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0年的4.03%,上升为5.62%,说明卫生费用增长过快,己经远远超越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另外,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由1997年的2384.3 元上升到2005 年的4661.5 元, 可见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有效地抑制医疗费用过度上涨的趋势。

3、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中国目前高新技术、优秀卫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医院, 民众患病在当地医院难以有效就诊,到外地、到大医院看病,不仅加重了医院负担,也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

严重的“分布两极化”。例如,西安市800 多万人,有三甲医院28 家。而有些千万人左右的地级市,三甲医院数量却屈指可数。而且,我国的城市卫生资源的80%配置在城镇大中医院,社区卫生资源只占20%,许多城市的医院都是按条块划分的,如包括中央、地方、部队、行业、企业等等。大城市、部分区域集中了大批优良设备和高素质人才, 医疗资源配置显得很不合理而且边远区域和地段医院的床位和设备多处于闲置状态。卫生资源配置一直是重医疗轻预防。重大医院轻基层医院、重高科技服务而轻基本医疗。尽管目前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实现“低水平、广覆盖”,重点明确放在控制医院成本,遏制浪费追求效率上。但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合理, 医疗服务价格的畸形增长, 医疗服务效率持续下降。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医疗保险改革确实有难点。承认难是为了慎重、积极地改。中国医疗保险改革会非常艰难,不会一步到位,可能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时期,需要不断提出适应本地经济发展的新方法。

1、继续深化医疗机构改革进程。

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运行中, 主管医疗保险的部门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引入竞争机制。对医院提供服务不好或医疗、收费行为不规范,可由医保部门取消其指定医院资格;病人也可选择自己较满意的医院看病治疗。这样可促使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为、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2、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

要坚决杜绝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行为,医院不能再靠医疗和药品费的“暗箱”进行不平等竞争,我国应逐步分离医院的医药不分家的方式。医疗既然已进入市场, 就应遵循市场上最基本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在,任何一个顾客进入商场都无法容忍不标明价格的商品。尽管医疗属于特殊消费,也不能游离于市场规则之外。

3、解决好药品虚高定价问题。

药品的定价必须由国家省级有关部门确定,地(市)级以下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药品价格。要严格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确定的政策原则审定药品价格。对药品价格的审定,不能一劳永逸。对已经制定并公布的药价,要及时了解,跟踪企业和医院、药店实际执行的情况。一旦发现企业实际出厂价、批发价低于规定价格较多时,应及时降低政府定价。对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要实行定期审价,原则上每两年重新定一次。对实行单独定价的药品, 企业应每年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价格执行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所有的生产企业,都要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印刷政府规定的零售价,企业自己定价的药品,要印刷自己的零售价。要完善药品价格登记公布制度,并加强药品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把全部药品纳入监测和公布的范围。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5

一、医疗行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政府在不断对医疗行业进行体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医疗行业的内部控制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无论是在管理控制方面还是会计控制方面都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的完善。

(一)医疗行业在内部管理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当今医疗行业在内部管理控制中的重点是药事管理和医疗收费的管理控制,这也是现在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之所以有“看病难、看病贵”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医疗行业在药事和医疗收费的管理控制上存在不足和违规现象,那么下面就来看看在这两个方面存在着那些问题:

(1)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现在我国医疗行业在药品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三种表现。

第一,重供轻管。在医药市场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制药企业多而滥,促销手段五花八门,这些都给医院的药事管理带来困难。

第二,重用轻管。随着医药事业的迅速发展,药品的种类不断增多,名目繁多的药品不断问世,加之促销手段的诱惑,一些医药公司、药品厂家的推销人员把药品直接推销到临床医生面前。毫无疑问带来了临床用药混乱现象的增加,带来了少数医务人员重用轻管的问题。

第三,重利轻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些医院的部门及科室中少数工作人员因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出现重经济利益、轻职业道德的倾向。有些医生违背用药原则,不是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而是片面追求新药、进口药、贵重药,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

(2)医疗行业乱收费问题。 2006年12月中旬,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在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广东省卫生厅、深圳市卫生局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医疗费2263余元。此事一经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反映出我国医疗行业长期存在着乱收费的现象。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没有严格落实各项价格制度和管理制度,医院的业务情况不透明,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医疗行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顾及患者,我国的医疗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关键。

(二)医疗行业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行业在内部会计控制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

(1)内部控制制度整体框架尚未形成。就我国现状而言内部控制工作还没有统一的权威性很高的框架概念,对于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也缺乏一个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标准体系。整体来看,宏观政府管理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工作还没有统一的协调和规划,各部门只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针对具体事项制定要求。就医疗卫生系统而言,由于行业及历史的局限性,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内控制度也仅仅散见于各单位的相关文件中,还没有形成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整体框架。

(2)收入控制混乱。现今我国的医疗收费过高,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在我国“看病贵”问题产生的原因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过度提供服务是最主要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之所以存在过度提供服务的行为,原因之一是目前采用的按项目付费方式难以控制费用。医疗费用的水平不仅取决于服务的价格,还与提供的服务类型和数量密切相关。原因之二是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收入总量缺乏约束。再者对于药品收入的控制难度很大,现在很多医院形成了以药养医的情况,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不断增加,已经到了必须控制的局面。要改善这样的局面,就必须加强对收入的控制,这对于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有积极的影响。

(3)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医疗行业为了搞活经济,允许财务部门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但对这部分费用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制,导致各部门大手大脚,挥霍浪费,使本来微利的医院出现亏损,本来亏损的医院雪上加霜。

有的医院由于财产物资内控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松弛,存货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严格分离,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也未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滞销等不作处理,致使巨额潜亏隐藏在库存中,再加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二、医疗行业内部控制完善对策

针对医疗行业在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使我国的医疗行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做得更全面,更多体谅广大患者的难处,切实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重新树立医疗行业的天使形象。

(一)完善医疗行业内部管理控制的对策 具体如下:

(1)加强药品控制。医院的药品管理主要体现在入库和出库核算上,所以如何做好这两项的控制是关键。药品入库的核算:药品购进入库是关键环节,验收入库时,随货同行严格核对验收品名、数量、质量等。对质量、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和有效期近3个月的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及时更正或退换处理。采购药品及时入库,填写药库药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药品库房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药品购入的凭证,每月月底,财务部门按不同的医药公司来汇总当月的药品入库单,填写药库药品入库汇总表,借:药库药品;贷:应付账款。药库药品下设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二级明细,应付账款下设各医药公司的二级明细账,药库药品入库单装订成册,作为附件备查;第三联与药品发票一起,由供应部门保管,每季末,供应部门将药品入库单与发票交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付款,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药品出库的核算:药品出库必须根据领药票据,掌握“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发、后期后发”的原则,按批号先后顺序、有效时间分发药品,严格执行复核查对制度,详细点收,双方签字,坚决不错发、错漏一种药品。各临床科室领取药品作为消耗材料,填写一式三联药库药品出库单。第一联由药品库房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门记账,直接进入药品支出,借:药品支出;贷:药库药品;第三联由各科室留存。各药房领药,填写一式三联药库药品出库单。第一联由药品库房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门记账,作为药库药品减少,药房药品增加的依据,借:药房药品;贷:药库药品,贷:药品进销差价;第三联由各药房留存。每月终了,财务部门汇总当月的药库药品出库单,填写药库药品出库汇总表,按不同的领用部门记账,药库药品出库单,装订成册,作为附件备查。

(2)解决医疗行业乱收费问题。针对医疗行业收费贵的问题,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抑制这种现象,最近又出台了医改的第七套方案,其中心思想是:政府支付的固定医保“人头费”,决定了医疗机构只能靠固定的医保收入生存,医生们将自觉选择疗效最高、成本最低的治疗路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由于医保收入是按固定人头计算下发的,医生们开大处方、滥开贵药或搞过度检查,并无助于自己的收益。因此这会让他们主动杜绝过度的医疗行为,从而解决“看病贵”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医生们一味地压缩成本而不顾疗效,也会被患者投诉,无法通过政府的考核,会因医疗服务不佳而丢失医保合同。医疗机构将在成本与效率之间自动寻找平衡点。

(二)完善医疗行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 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内控法制建设,强化内控法律责任方面,就现行法律法规体系而言,仅有《会计法》、《审计法》及《独立审计准则》有所论及,但都未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规定,更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责任要求,因此,在当前普遍存在管理者内部控制观念淡漠的情况下,应着力加强内控工作的法制建设,让内部控制成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加强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构建医疗卫生内控体系框架。西方内部控制框架理论较为完善,对医疗卫生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但也不能盲目照搬,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阶段多数医院的国有性质以及医疗卫生活动特点,尤其是当前内控制度建设的着眼点主要在于防范和躲避经营风险,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遏制、制止虚假会计信息等,在此基础上,借鉴和运用当今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找出中西方内部控制制度的共性和个性,研究建立具有医疗卫生特点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以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全面推动和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内控工作水平。

(2)收入控制的加强和改善。要对医院的收入进行有效控制,就是要对医院的收入总量进行控制。实际上总量控制已实行多年,由于大多数地区没有严格执行该项政策,不少医院即使收入总量突破了政策规定,也没有受到处罚,该项政策是名存实亡。事实上,控制了医院收入总量,即使医院盈利,也不可能超过该总量。医院难以从增加的收入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就会考虑通过控制成本来获利,这样会促使医院自觉控制成本。

如何界定医院收入总量的标准,有两种方法:

第一,根据某地区既往医疗收入情况,确定区域内医疗收入总量控制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一定标准,如各个医院的服务对象构成、服务量、提供服务的复杂程度、服务质量等,将其分配给各个医院,作为各个医院收入总量控制的目标。

第二,根据各个医院既往的收入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医院的收入总量控制目标。

(3)加强费用支出控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必须加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办理支出,建立健全严格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求资金使用效果。

第二,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和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一切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及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不得报销。

第三,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

第四,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大型修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安排专项预算。一般性购置和修缮,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以保证医疗卫生工作的需要。

第五,开展科室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总之,对医疗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要综合运用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模式,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参考文献:

[1]孟凡利:《内部会计控制与全面预算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2]钱存荣、闫双银、王丽芳《目前开展合理用药评估的必要性》,《天津药学》2006年第1期。

医保自费药品管理制度范文6

一、新农合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2008年底,江苏、四川两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实现了新农合全覆盖。江苏省比全国提前3年,早在2005年实现全覆盖目标。二是参合率稳步提高。2008年底,四川省参合农民数由2003年的210.2万人扩大到6414.3万人,参合率也从69.65%提高到92.43%。江苏省平均参合率连续四年稳定在95%以上,位居全国第一。三是筹资水平逐年增加。2003年试点之初,两省新农合人均筹资为30元, 2008年江苏逐渐增至100元,2009年达到124元。同期,四川省也从80元提高到100元。四是受益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江苏省参合农民人均补偿1625元,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由2007年的31.18%提高到39.26%。四川省人均补偿金额为697.99元,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39.08%。对当年没有生病而未享受基金补偿的参合农民,两省规定免费对其进行健康体检,许多农民生平第一次拥有个人健康档案。五是农民就医日益便利。目前,两省所辖每个建制乡镇、行政村均设有至少1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定点医疗机构。农民到乡镇就能就近看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大大方便了农民群众及时诊治。

二、农村医药价格监管不断完善

(一)明确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政策

目前江苏、四川已将主要县级非营利性医院、全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明确了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政策。药品价格管理方面,江苏、四川规定,在不突破政府最高零售价前提下,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执行以实际进价(实行上网采购的,按照上网采购中标价格)顺加15%的加价率政策。江苏省还规定了省级定价药品、市场调节价药品继续执行差别差率政策。四川省规定,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销售政府定价药品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市场调节价药品由医疗机构自行定价。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两省统一了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级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及乡镇、社区医疗机构的价格下浮幅度。

(二)严格执行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

为促进农村医疗机构安全、合理用药,江苏、四川出台了本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分别规定了约900种左右基本用药,并严格控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非目录内药品的比例。江苏省规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使用率不低于90%,二级以上医院不低于85%,未告知或未经患者同意,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自付。

(三)推行农村药品流通管理新形式

一是创新招标采购模式。改“招药品”为“招企业”,成都市规定各县(区)通过公开招标,每年确定1家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当地乡镇、村医疗机构所需全部用药,减少招标次数,降低招标成本,减轻医药企业负担。二是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如成都市新都区规定,中标的药品配送企业对农村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配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管理“五个统一”,明确了配送企业责任,保证了配送药品质量,降低了配送成本,缩短了配送时间。三是明确药品加价政策。新都区规定,配送企业只能在5%的流通差率内制定配送价格。各乡镇、村医疗机构在配送价格基础上不超过30%的加价率顺加作价,大大降低了药品零售价格。

(四)加大农村医药价格检查力度

一是全面推行价费公示。我们所走访的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均采用显示屏、公示栏等方式,在醒目位置公示常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标明12358价格举报电话,部分乡镇医院还做到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两省物价部门连续开展农村医药价格检查,逐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价格行为。

三、农村医药价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1、突破规定加价率销售药品

江苏省规定,乡镇卫生院销售药品实行加价率和最高零售价双控管理。但调查的地方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仅执行最高零售价,普遍突破规定加价率。

2、药品市场价格较为混乱

一是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销售价格差异较大。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没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或集中配送,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通过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范围内自行制定销售价格,造成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农民感到药品市场价格混乱。二是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农村零售药店。农村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多样、进货环节较少,甚至以较低价格从厂家直接购进药品,并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取不同折扣等方式灵活制定销售价格。而农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层层顺加作价后,导致销售价格普遍高于零售药店。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20%之后药费仍比药店买药贵,弱化了新农合的吸引力,影响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3、卖高价药现象普遍

部分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获取自身经济利益,普遍存在片面追求药品差价,给农民开高价药的情况。如同样是抗生素类药品,青霉素系列普通青霉素钠(160万单位)零售价格为每支1元,而氨苄西林钠(0.5g)为每支9元。如头孢系列药品,头孢唑林钠(0.5g)零售价格为每支1.8元,而头孢曲松钠(1.0g)为每支8元。这种情况增加了农民就医负担,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同时,也导致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大幅增长,客观上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支出压力,基金运行难度加大。

4、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差别较大

为鼓励廉价药物的生产、使用以及保证药品质量,促进医药工业健康发展,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部分廉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时保留了一定空间。而一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占有市场为目的,往往大幅降低此类药品的销售价格,导致部分廉价药品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差别较大,这种现象在农村医药市场还较为普遍。

5、医疗服务乱收费时有发生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乡镇卫生院重复收费、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医院在节假日进行X线透视检查时,收取检查费用的同时加收急诊费。

(二)原因分析

1、农村医疗机构筹资机制不完善

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一是经费投入少。以四川省洪雅县东岳镇卫生院为例,2008年医院职工工资保险、资产维护等运转费用为249.12万元,而政府财政补助为8.1万元,仅占医院运转费用的3.25%。二是人才投入少。随着新农合进一步发展,服务人口不断增加,工作量不断加重,东岳镇卫生院现有职工增至34人,但仅有6人为事业编制,财政补贴6人50%的工资每人6500元/年,其余职工工资福利均靠医院自行解决。三是基础设施投入少。目前仅部分县区利用国债资金项目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添置了基础检查设备。总体上,农村医疗机构依然处于资金短缺、人才匮乏、设备落后的境况。据调查,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50―70%,村卫生室更是高达90%以上,农村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根深蒂固。

2、农村药品采购不规范

目前,农村药品采购渠道不统一,招标采购模式不完善。未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县(市、区)对药品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通过医药公司或厂家采购药品,采购渠道多且乱,药品质量无法保证,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实行集中招标的地方,由于现行招标机制不够完善,存在招标次数过多,招标周期过短,加重药品经营企业负担的现象。

3、农村医药价格监管不到位。

一是基层价格检查力量薄弱,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检查不能做到经常化。二是一些违法单位片面强调乡镇卫生院底子薄、责任重的特殊性,以缴纳罚没款影响医院正常经营,患者生命健康得不到保证为由抵制处罚,造成价格执法的威慑性不大,价格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此外,政府制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相对偏高,规定的药品加价率政策得不到严格执行。

四、强化农村医药价格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一是逐步将新农合纳入法定保障范围,根据医疗费用、政府财政收入、农民收入的增长等因素,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加快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增长机制,为新农合有效运行提供可靠保障。二是建立严格的基金监管机制、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科学的医药费用补偿模式,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提高管理能力,保证新农合基金健康运行。三是不断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费用补偿水平,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充分发挥新农合的保障功能。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快农村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引导农村群众就近放心看病。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服务人口和区域,重新核定农村医疗机构事业编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工资福利水平,保证农村医疗人才队伍基本稳定。

(三)推广农村药品统一配送模式,规范药品采购渠道

目前,在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完全取消农村医疗机构,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农村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还不太现实。为扶持农村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方便农民群众就近诊治,建议推广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实施的农村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新都区每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医药公司负责各乡镇、村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配送公司获得5%的配送利润,并实行统一配送、统一进货、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管理“五个统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获得30%的差价收入。这种模式完善了药品招标机制,明确配送公司责任,规范药品采购渠道,防范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药品加价利润,既保证了农民群众用药安全,又降低了药品价格,便于政府部门监管,具有较强的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