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例6篇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救助及时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从在全县建立起管理运行规范、程序简便快捷、救助效果明显、服务保障优良的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管理服务制度,达到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费用在一个服务窗口同步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群众及时便捷地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三、救助程序及服务范围

(一)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我县医疗机构实际,确定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所两家医院为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管理服务定点医院,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公布医疗救助程序、范围、标准、责任义务等内容,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二)“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对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高龄低收入老人津贴人员及时纳入“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

(三)医疗救助程序。申请住院救助的困难群众,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审核及住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救助标准垫付医疗救助资金。

对于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期间确需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定点医疗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到县民政部门备案,按规定医后结算,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便捷的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四、救助资金结算

(一)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结算。救助对象出院时,凭相关证件和治疗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窗口同步办理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回族自治区城镇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和《回族自治区农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规定的救助标准结算,救助对象只缴纳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应自付部分。

(二)医疗机构垫付资金结算。医疗救助垫付资金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结算单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审批工作,将医疗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推行城乡低保群众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之间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建立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相互衔接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社会保障“一卡通”一期工程建设的要求,切实形成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方便困难群众。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2

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着力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合理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质,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

2.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综合服务,防治结合;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20**年底前,基本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厂矿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建立设置合理、服务规范、功能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突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及时掌握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地实施干预措施和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传染病防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区康复、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为居民提供综合性健康管理与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1个乡(镇、区)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每3000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相邻的、人口少于3000人的,合并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超过3000人或面积大于2平方公里的,根据需要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市区每3—5万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1万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立足于现有卫生资源的调整,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和综合门诊部。市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现有的一级医院转型,各乡(镇、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乡镇卫生院转型,社区卫生服务站由现有的一级医疗机构设点或由现有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转型或改制。鼓励大中型医疗机构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现重组、联合和合作。辖区卫生资源相对短缺的乡(镇、区),由政府举办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按标准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善服务条件。根据人口数量、地域环境和社区类型等因素,参照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分类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规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及设备配置应当满足开展全科诊疗、疾病康复、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一般要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一般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功能分区合理,符合人性化设置。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计划免疫、妇女、儿童系统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

(五)建设网络化、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到20**年底,全市要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化管理。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群、功能任务等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对社区居民健康信息进行动态监控管理,实现家庭、社区、医院和管理部门信息互动共享。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符合设置规划,达到设置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手续。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依法予以纠正;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调整、清退;对不履行职责的,督促其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资格。要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就医用药安全可靠、价格合理。

(二)积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办法,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实行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其离退休人员费用,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决。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积极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获取经费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规定配置,也可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积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的常住老年居民进行健康检查,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和疾病管理,做好社区巡诊、预约转诊、家庭病床及家庭护理等服务。推行家庭契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家庭保健医师制度和居民健康管理制度。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和服务人员,开展中医药防治及针灸、推拿、养生保健等非手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服务。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创建一批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的系统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定期进修学习,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鼓励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要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城乡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业务用房。

(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市政府从20**年起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支出项目。按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口数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0**年按人均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到20**年达到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改造、设备配备、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投入。

(三)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完善医保政策,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作为首选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门诊、急诊(包括慢性病诊治)及家庭病床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个人支付比例。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税收优惠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费价格取得的医疗卫生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部分,享受国家规定的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在无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五、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卫生、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建设、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及时制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政策,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严格机构和人员准入;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价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的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新晨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制订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意见;根据国家出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意见;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3

——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积极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使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满足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

以“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长远目标,争取到2010年,在全区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护理、康复为主的床位。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居民健康。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城市按照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农村按乡镇政府管辖范围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按照人口分布,以方便群众需求的原则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主要是为社区提供综合卫生服务,做好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疗工作;协助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的延伸,在行政、机构设置、人事、财务、利益分配、药品使用等方面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考核、监督和指导,其职能主要是落实好服务区域内应由服务站和责任医生承担的卫生服务工作,就近提供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坚持公益性为主体,在政府主导下,城市主要通过对街道卫生院等现有卫生资源转型改造设立,按照人口和服务范围办好中心和站。在农村,乡镇卫生院要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加快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把撤扩并后的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等现有农村卫生机构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利用社会力量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价、择优确立”的原则,采取多元化的举办模式,但中心对站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到2010年全区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建设,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相应的事业编制,实行定编定岗。根据《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编办〔20*〕58号)规定,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按每万居民配备医师5—6名(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护士按与全科医师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核定编制总数的20%,设康复护理床位的机构,按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的培养,认真实施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实现5年后我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85%以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率达90%以上、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率达100%。强化区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有关学术活动。鼓励区级医院临床医生以多种形式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社区卫生工作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及待遇,吸引卫生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服务区域划分和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社区责任医生为骨干、社区护理等人员共同组成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社区责任医生要转变服务模式,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方式,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群众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开展个性化的健康保健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四)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与服务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使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安心在社区工作。

逐步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逐步将区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区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实行资源共享。

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将适宜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纳入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接受社区中医药服务。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人群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之间实行联网,信息互送,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享。

五、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明确职责,科学合理制定规划。各乡镇(街道)也要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当地集镇建设规划。区卫生部门负责编制我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在制定规划时要覆盖城乡,设点要方便群众,布局要科学合理,重点对已有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利用,充分发挥现有房屋、人员、设备的作用。区建设部门在城市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要充分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的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成片开发的,区规划部门应当依据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要求,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卫生部门统一管理。

区卫生局是本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审批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主要承担本辖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规划、设置审批、日常管理,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培训、考核。

(二)加大投入,加强经费收支管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浙财社字〔20*〕83号)精神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城市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筹集补助资金,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同时统筹安排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落实人员培训补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补助,确保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营。对新建成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经费补助。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也应设立配套经费,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予以经费补助,支持本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运转。要充分用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面落实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任务,切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日常管理,区财政安排适当的管理考核经费,用于区卫生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督查。

为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特别是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区财政局、卫生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收入和支出的范围、项目和标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行预算管理,严格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

加强政府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补助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要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的要求,坚持“谁服务,补偿谁”的原则用好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经费划拨采取后付制,区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制定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对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绩效好的适当给予奖励;对绩效差的,相应扣减补助,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其他基本建设和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项目完成后给予补助。

(三)合理引导,发挥健康保障作用。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浙劳社医〔20*〕97号)精神,积极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合理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档次,降低个人负担水平。鼓励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病床。进一步研究制定支持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规范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

为解决流动人口的健康保障问题,使其充分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所提供的便利,将流动人口也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实行与常住人口同一政策,享受同样服务。

(四)严格标准,规范机构设置审批。区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有关程序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并根据《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建设标准,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城区不少于100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800平方米、山区不少于500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相对划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城区不少于15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80平方米,与生活区分开,功能相对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到布局合理,人员配备、科室设置、诊疗设备均按规定严格准入。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改造和建设过程中,区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和乡镇(街道)、村要给予支持、督导,确保建设质量和工作进度。

(五)切实加强药品管理。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对涉药人员资质、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存储条件等进行严格管理。加强药剂人员的配备和岗位培训。完善社区药品价格管理,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降低药品价格,确保用药安全。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4

关键词 农民家庭 健康档案管理

资料与方法

构建硬件网络: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的标准要求,江夏区作为远城区试点单位,合理规划布局、统一标志标识、保证房屋面积、添置医疗设备、购置网络设施等。网络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在区卫生局建立中心服务器,区财政局、各服务中心、各服务站等终端都通过VPN方式连接到区卫生局,实现日常业务动态管理。

更新服务内涵: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调动医务人员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其次制定新型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动员村乡两级医务人员,责任到人,分片包户,逐步入户体检调查,建立全覆盖的农民家庭健康档案(包括农民身份证号码、医保号码、电话联系方式,健康体检资料、就诊记录等);将农民的健康资料输入计算机,按村、组、户建立起树形结构的农民健康档案,作出农民健康诊断,评估农民的健康情况,预测农民的健康支出,预约提供健康服务。

优化分析方法:利用同步远方社区软件,将农民的健康资料自动化汇总分析,采用纵向到底〔省、市、区(县)、服务中心、服务站、村、组、户〕;横向到边(卫生、财政、医保、农合、疾控、妇幼、政府等部门)的原则,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网上评估等功能,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管理透明度。

保证社区资金及时到位:各级财政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财政专户,建立资金帐,补助及专项全部直接到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建立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各服务站通过报帐制,财政和卫生主管单位,利用同步远方社区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在网上通过对各基层单位的社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内容实行考核,对各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进行综合评估,得出相应的考核分值。

结果与分析

调整院内科室设置:通过创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社区化管理模式,调整院内的科室设置,将原来科室改成新型的全科诊室,设置了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抢救室、健康档案管理室、健康宣教室、康复治疗室、心理咨询室等科室,有效利用原有的房屋、设备、使科室更加合理,更加适应农村农民新的健康需求。

优化医务人员结构:由于科室重新设置,服务职能改变,服务内涵增多,医务人员角色也发生了改变。为适应新的服务职能,医务人员通过自学、培训、考试等,成为了新型的全科医务人员,他们可以全方位地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健、康复、心理咨询、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医疗卫生服务。

增加公共服务内容:原来的分院、门诊部等过去只单纯提供基本医疗。创建服务站后,增加了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将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慢性病管理、健康宣教、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管理等纳入了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中,将基本治疗真正转入到以预防为主,健康关口前移。

改变医疗服务模式:过去的医疗模式是坐等农民上门就医,被动治疗农民的疾病。由于健康档案的建立,村乡两级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健康诊断,上门服务,提前预约就诊,这样进一步融洽了医务人员与农民的关系。利用新合作医疗保险,凭医疗保险病历和卡号,直接在农民就医过程中减免医药费用,让农民直接受益,从而增加农民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评估预测农民健康:由于建立了农民的动态健康档案,使医务人员可以对农民的健康状况做出健康诊断,评估农民的健康水平,分析农民的疾病构成、预测农民的健康支出,从而为财政投入、医疗保险报销比率、农村卫生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讨论与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农民的健康保障系统的建立成为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尽快地建立农民的家庭健康档案,提供预防式、家庭式、康复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送到农村,送进村,送入农户家中。构建和谐农村,维护稳定国策。

建立村乡两级家庭式健康服务网络体系:新型的卫生服务是积极的卫生服务,不是消极地等待病人来求助。因此,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农民的健康管理也一样。江夏区在创建新型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中,通过科室调整设置、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服务内容、改变服务模式、建立农民的健康档案,初步建立了预防式、家庭式服务的农村村乡两级服务网络平台,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5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对医疗康复照护服务需求十分迫切。20**年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相融合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1月1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促进医养融合对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和强化投融资、用地支持等举措,并决定在全国每个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区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为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我区在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

医养结合是在做好传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为老服务基础上,更加注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既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含健康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体现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医养结合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了养老和医疗的两方面资源,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协调性和整体性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国家和市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服务资源优势,积极满足不同群体养老服务需求,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三种医养结合模式:

1、整体照料模式。由单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养老院办医院,即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设施。如天颐和养老院和区养老中心先后引进华泰医院,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和健康检查服务。二是医院办养老院,即在有条件的一级医院增设养老病房。如学府医院和长江医院建设了医养护一体化病房,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养老、护理综合服务。另外我区明丰医院将部分病房改建为自费养老病房,收治了一批老年病及心脑血管病患者。

2、联合运行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驻点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如几年前康泰养老院建院初期就与邻近长江医院建立合作关系,长江医院在康泰养老院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入住老人以及周边居民服务。

3、支撑辐射模式。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近年来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体检、开设老年号、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设立家庭责任医生等多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医疗机构还进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人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行医养结合模式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但目前仍处于初试阶段,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政府多头管理,缺乏统筹协调。由于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相应的公共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分配,而且医养又受到社保、财政等因素制约,各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要真正实现医养统一融合,需要打通政策和资源壁垒,加大工作协同力度。

2、发展规划不清晰,政策指引不明确。目前我市对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尚没有系统的规划和明确的政策支持,给区级政府推动此项工作带来了阻碍。如,我市对内设养老床位的医疗机构除现有医保政策外,没有来自财政和民政方面的资金补助,在实际运营中也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又如医养结合需要医保体系的支撑,养老机构推行医养结合首先要解决下属医院纳入医保结算问题,但实际上医保资源有限,民办养老机构等非医疗单位能搭上医保的车很难。

3、优质资源少,提升标准高。养老机构在向医养机构转型硬件方面要具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方面要医院具有健全的科室和全面的诊疗项目,具备有资质的数量充足的医师和护士。目前我区24家区管养老机构绝大部分为民办,除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天颐和养老院、康泰老年公寓等4家实现医养结合外,其余规模较小的由于硬件条件所限,尚没有力量自建内设医疗机构,入住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

4、社区医养服务总量不足,居家养老供需矛盾突出。 受到个人习惯和现实条件影响,目前90%的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他们最关注的是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及中医保健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还需要在生活照料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服务。但是目前全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尚不均衡,且存在药品单一、设施简单、医务人员缺乏的问题,要想实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还有很大难度。

三、对策建议

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是人们在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上的重大转变,也是对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市乃至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其中涉及的制度和政策不是区级层面所能改变的。但就我区来讲,面对21万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应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力争成为全市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试点区。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规划引导,健全协调机制。

医养结合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明确的规划引领和统筹联动的机制。一是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十三五期间根据全区老年人群医疗服务需求和养老、医疗资源分布状况,统筹做好各类医养结合机构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区2016年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之一,成为惠及全区老年人的重要举措。三是建立民政、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2、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措施。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模式顺利推进的基础,据报道,国家民政部已经协调卫生、人社等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也在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我区应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区情实际,加大对医养结合专门机构的政策优惠力度,制定更加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措施。在土地使用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用地的预留和储备,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可适当优惠,同时强化对医养结合设施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改变用途。在机构管理方面,尽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在医保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医养结合作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重要内容,对由医院转型的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老人护理院给予审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对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给予审批,并加大对这些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很高,政府应探索建立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财政补贴制度,使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建设经费、床位资助、运营补贴、医保定点等方面与公立机构相同政策;在水电气热费用上与居民价格持平等。另外,除公立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外,其他服务主体可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或供需双方议价,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营。在社会融资方面,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等专业服务机构,激发医养结合市场的活力。在金融支持方面,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尝试设立由政府统筹协调、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南开区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3、结合区情实际,完善服务方式。

在统筹推进现有三种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不同类型的医养结合模式,形成功能互补、有序发展的医疗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医疗与养老的无缝对接。一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附设医院或医务室,鼓励有条件的区属一、二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病房,可借鉴上海市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护理站、医务室补贴10万元;门诊部、护理院补贴50万元),招用专职医护人员按医护人员数乘以上年度全市最低工资40%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将其作为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委派医生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合作,会同社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生活照料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增设家庭病床,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三是优先考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医疗照护问题,在全区新建、改建23所医养结合护理院(或称失能老人医护养老中心),缓解了医院病床紧张问题,也使老人得到专业护理,有尊严、有质量的安度晚年。

4、发挥科技优势,推动服务创新。

将医养结合纳入智慧南开惠民工程,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一是在南开区养老服务管理云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整合来自区域医疗卫生系统的信息资源,打造老年人群数字化健康管理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实时健康管理服务信息,为医护人员提供在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为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老年人群健康情况动态数据,并通过三方的有机结合形成大数据库,推动医养结合的有效实施。二是广泛复制昔阳里社区经验,建立居家养老一键通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IPTV数字电视等多个渠道,借助电脑屏、手机屏、电视屏等多种载体,推广应用家用健康检测、治疗智能终端,实现网络覆盖。三是引导电子信息企业投资养老市场,与专业医疗机构对接,开发可穿戴式健康监护设备,开展远程医疗监控服务,实现个人健康管理。

医保一站式服务政策范文6

关键词 兽医服务体系;现状;问题;对策;江苏南通;通州区

中图分类号 S8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7-0314-02

为了了解南通市通州区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笔者对通州区兽医服务体系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 兽医服务体系现状

1.1 区兽医服务体系

目前,通州区设有通州区农委畜牧兽医科、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通州区畜牧兽医站(通州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兽医管理机构。编委核定编制30人,其中畜牧兽医科2人,动物卫生监督所12人,畜牧兽医站16人。现实有在岗人员16人,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所8人,畜牧兽医站8人。在兽医管理人员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3人。

1.2 镇畜牧兽医站

通州区19个镇均设有镇畜牧兽医站,与镇农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由区畜牧兽医站和镇政府双重管理,人员、经费由镇人民政府管理,区畜牧兽医站负责业务指导。2005年通州区镇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将镇畜牧兽医站撤销合并到镇农业服务中心,通过竞聘仅有9个镇的14名技术人员上岗,按照政策享受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待遇,而其余10个镇的29名技术人员落聘待岗。由于上岗人员严重不足,为不影响畜牧兽医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镇纷纷反聘落聘待岗人员,甚至借用内退和退休兽医人员。2010年根据《通州区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意见》组建镇畜牧兽医站,核定镇畜牧兽医站编制66人,原镇畜牧兽医招聘干部39人竞聘上岗,聘用38人;201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7人,201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5人,总共聘用50人。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年龄结构:50岁及以上34人,占68%;36~49岁4人,占8%;35岁及以下12人,占24%,均为近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职称结构: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6人。2012年通州区畜牧兽医站利用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动物疫病溯源体系建设项目,为各镇配备了实验门诊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行政执法设备等,进一步提高了镇级畜牧兽医站现代化装备水平。

1.3 村级防疫员

村级防疫员经通州区农委资格认证,镇人民政府以技术服务方式聘用,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业务指导,原人员性质不变,实行购买服务,按劳取酬,不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体系。通州区现有村级防疫员192人,年龄基本为50岁以上,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2 兽医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双重管理存在监管漏洞

目前通州区19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属区、乡镇共同管理,属于双重管理,即业务上受区畜牧兽医站管理,人员、经费由镇政府管理。区畜牧兽医站制订业务上的规章制度,但无法对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成绩进行考核,而镇政府对业务上了解较少,对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存在困难。不同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工作上形不成合力,不利于对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不能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久而久之, 易造成队伍混乱,各行其是,对区畜牧兽医站分配交办的业务工作敷衍应付。

2.2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覆盖面不足

通州区辖19个镇,辖区总面积1 525.74 km2,仅设置通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无动物卫生监督所,不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加之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不足,监管力不从心,很多职能依赖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履行。而镇畜牧兽医站本身人员不足,难以对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易导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搪塞了事,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安全隐患。

2.3 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目前,通州区各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及镇畜牧兽医站都面临专业人员缺乏的困境。核定区畜牧兽医管理机构编制共30人,现实有在岗人员17人,缺编13人,占43%;核定镇畜牧兽医站编制66人,现实有在岗人员50人,缺编16人,占24%。与此同时,通州区的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区生猪、羊、家禽饲养量分别为83.80万头、51.91万只和1 909.20万羽;肉类总产量6.99万t,增长7.7%;禽蛋产量2.76万t,增长3.0%;畜牧业总产值达13.37亿元,增长11.38%。现有的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远不能满足畜牧养殖业发展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对畜牧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对养殖小区、标准化饲养、疫病监测、养殖治污、生猪保险、良种补贴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有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工作量增多,人员的严重缺编为畜牧兽医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新的难度。

2.4 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技术人员知识老化

通州区现有的畜牧兽医专业服务人员中,基本是50 岁以上的一代人在支撑。镇兽医站的50名在编人员中,34名为50岁以上人员,而村级防疫员则基本为50岁以上人员。从专业技术职称上看,镇畜牧兽医站中级职称人员偏少, 高级职称处于空白,其中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26人。村级防疫员中没有畜牧兽医专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多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近几年,通州区的畜牧养殖业向着多元化发展,养殖品种不再是单一的猪、禽、羊,特种养殖蓬勃发展。蜜蜂、兔子、野鸡、野鸭、孔雀、鸽子、麝香鼠、甲鱼、扣蟹等特种养殖对畜牧兽医服务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畜牧兽医服务人员由于缺乏技术知识更新,知识老化,观念陈旧,在服务中只会按部就班,以几十年来沿用的方法去思考和解决不断变化的畜牧生产问题,无法承担起现代畜牧业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无法解决畜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1-3]。

2.5 村级防疫员素质低、待遇差

村级防疫员主要是由镇人民政府以技术服务方式聘用,实行购买服务,按劳取酬,省、市每年对村级防疫员也有一定补助,但由于上级部门对拨款说法不明确导致村级防疫员补助难落实。2012年,江苏省里拨款108.54万元作为通州区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注射劳务费,但后续文件又将该款作为防疫经费。由于前后对所拨钱款用途的说法不一致,导致基层部门在钱款的使用上瞻前顾后,不能及时地把补助款发放到村级防疫员手中。村级防疫员报酬低,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又没有落实职工养老保障待遇,造成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宁愿待业或从事其他工作也不愿从事村级防疫员的工作。现有的防疫员文化程度较低、业务技术水平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免疫质量得不到保证,存在疫情发生的风险。

3 对策

3.1 调整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和江苏省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调整通州区兽医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人员、经费、业务统一归口于通州区畜牧兽医站,由区畜牧兽医站统一管理和领导。区畜牧兽医站负责乡镇兽医站和基层兽医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将年终考核与工作能力、业务成绩结合起来,引入绩效工资制度,全面提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工作积极性[4-5]。

3.2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

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或派出机构,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通州区所辖的19个镇不必每个镇都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可以根据各镇饲养动物的数量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量的大小将相邻的几个镇划分为一个区域,设立一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由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来执行所辖区域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

3.3 充实兽医服务队伍

一是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招录畜牧兽医大专院校毕业生,补充人员,充实队伍。同时为了留住人才,使他们能够安心地在基层工作,可以对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上适当给予优惠政策;二是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兽医人员编制管理,防止其他单位占用基层兽医站人员编制,切实保证兽医人员安心从事业务工作;三是要吸收兽医专业大学毕业生加入到村级防疫员的队伍中来,提高村级防疫员的整体素质[6-7]。可以借鉴“大学生支援西部”的模式,对从事村级防疫员达3年以上的大学生在招录在编兽医人员时给予照顾,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4 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乡(镇)畜牧兽医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鉴于目前全区乡(镇)畜牧兽医队伍普遍存在的年龄老化、知识陈旧的状况,必须提高乡(镇)畜牧兽医队伍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大中专院校的资格学历考试和函授学习,同时聘请专家及大学老师不定期授课培训,每2年进行1次专业技能考核,考核成绩纳入职称职务晋升参考。对于村级防疫员队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他们开展岗位培训。分批对村级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拓展基层兽医人员知识面,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培训和自学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更好地为畜牧业生产服务。

3.5 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

将畜禽诊疗、饲料、兽药经营等服务职能放开,鼓励村里的兽医服务人员组织起来成立动物诊所,镇畜牧兽医站可与之签订合同,将区域内的动物强制免疫注射工作及日常巡查工作交给动物诊所承包。同时,政府部门对村级防疫员可适当地提高补贴的标准,使其工作量、工作报酬与我国当前的物价、消费、用工工资水平等相适应。尽快地将村级防疫员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障体系中,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4 参考文献

[1] 张美成.构建动物卫生监督防控体系,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2,28(9):17-18.

[2] 张春范,贺洪君.从监管入手保动物食品安全[J].中国动物保健,2013, 15(1):4-5.

[3] 叶金闹日,王光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人类健康和畜牧业发展[J].中国畜禽种业,2012,8(7):35-36.

[4] 曹惠.农村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兽医导刊,2012(6):5-6.

[5] 李忠国,王强.虎林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J].养殖技术顾问,2008(7):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