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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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管理体系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1

1)有利于调整工作流程。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有利于调整工作流程。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信息化将有助于企业信息组织工作,进而调整工作流程,使建筑工程建设的工作流程更规范,以便适合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对建筑工程企业而言,从信息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应用现状出发,有效整合建筑工程基础化信息,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还能为企业领导人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的组织企业信息。

2)有利于规避企业风险。有利于规避企业风险也是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又一优势。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材料采购环节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如电子邮件、互联网等,传达给承包商和供应商,一方面可以在双向交流沟通中增加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则有利于规避企业风险。无论是降低采购成本还是促进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都能使其受益。另外,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建筑工程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化控制,也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测后能改变,进而规避企业风险。

2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现状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信息化水平是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建筑工程管理决策性有待提高、建筑工程信息管理人才素质偏低、建筑工程管理控制体系存在缺陷。在建筑工程管理决策性方面,缺乏必要的战略计划为支撑,使得信息化建设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举步维艰。在建筑信息管理人才方面,由于建筑工程信息管理范围广,涉及部门较多,在进行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现有的信息管理人员无法满足建筑工程信息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另外,在建筑工程管理控制体系方面,由于忽视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使得建筑工程管理控制体系较为滞后,缺乏全面的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控制体系规范建筑工程信息化,也从客观上影响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因此,探索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有效途径势在必行。

3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有效途径

1)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是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关键。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中,为提高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有效性,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方面,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a.根据建筑施工管理信息化的特点,有的放矢地设计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的信息软件,以便建筑工程信息化更好地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b.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广泛应用局域网、互联网等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信息在此平台上得到分享和交流,变纵向的信息交流方式为平行的信息交流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效率,而且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建筑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c.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的应用水平,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充分利用质量管理软件,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2)培养信息管理人才。培养信息管理人才是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重要环节。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中,对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建筑工程管理复合型人才,不仅懂得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能够灵活变通,理论结合实际,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在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中,可以通过加强对建筑工程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促使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人员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3)完善管理控制体系。完善管理控制体系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建筑工程管理的组织保障,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由于没有开展对建筑工程的统筹规划,使得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着目标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缺乏共享的、网络化的信息资源,都不利于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对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而言,完善管理控制体系,应重视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作用,从制度上保障建筑工程信息化的顺利进行,制定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的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地控制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使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确保建筑工程信息化建设规范运行。

4结语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顶级层次,是站在整个国家和公众利益的立场上,依据建筑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实施具有权威性的强制性监管,来满足建筑工程的质量的基本要求;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内,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确保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装饰装修的效果应该达到美观、实用;维护国家和集体大众利益。

一、我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制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制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变革,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制应运而生,并随之不断发展进步:第一,经历了建筑工程投资主体由国家为主向国家、企业、个人的多元化转变,且投资使用有偿化;第二,建筑工程建设方式实现了由建设单位自我组织向市场化发包的转变;第三,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由国家分配转变为企业投标承揽;第四,建筑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国家计划供应改革为市场供应;第五,建筑工程的建筑物由"产品"变成了"商品"。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的形成有着客观的规律性,是按照建筑工程实施建设的基本程序分阶段逐渐形成的。每个阶段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三个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评价体系,才能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整体优化的目标。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该体系是指建筑工程中各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方法。它包括直接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督、业主及物业等中介组织对参与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与监督、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督。其中,建筑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是整个体系的最高层次,其监督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所有参与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是最整体最全面的监管。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该体系是指建筑工程各参与主体或监管机构内部组织系统为保证建筑工程产品质量、建筑工程活动质量和建筑工程服务质量达到客户的要求和期望的标准,所建立起来的并规范实施的具体细化的质量职能和措施。国际建筑行业普遍实行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和ISOI4000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对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体系

该体系是指建筑工程的质量的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建筑工程活动质量评价和建筑工程服务质量评价。评价标准是该体系的关键,评价标准随着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是建筑工程质量需求的具体化和度量化,该体系是基于评价标准的质量评定过程,通过有效的评价,对建筑工程质量给予形象地可识别的描述,促进建筑工程各主体提高质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三、发达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的特征

我国已经成功加入了WTO,建筑行业作为第一批开放的行业,毫无疑问将面临国际市场上新的机遇和挑战,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也不例外,必须要遵照国际惯例,实施有效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以更好地保证国家和公众的建筑工程质量整体利益。纵观世界上比较发达的几个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建筑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总结他们在监督管理思想、体制、法制体系3个方面有效运作的共同特点。

(一)思想特征

国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是基于建筑工程质量形成的本质规律性和质量管理的内在特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运作高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以规范的法制化管理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其思想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建立质量观念,提高各责任方主体的质量意识;构建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控制管理的思想;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三大体系,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二)体制特征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三个建立、两种许可、两个重点。三个建立即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的法规体系和执法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行业市场;建章立法,调整建筑行业发展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两种许可指的是对建筑专业组织和建筑专业人才的注册许可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许可制度。两个重点是指对住宅建设的管理和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建设项目的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改革方向是集中管理,精简机构,建立环境、交通、建筑集成化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法制特征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制是指国家制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秩序的法律制度及其法规体系,是政府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和主要依据,是建筑市场机制得以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一定要做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秩序的法律体系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国际性。法律体系具有完整性才能使建筑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所有各方的建设行为都纳入法律规定的轨道,法律体系具有科学性才能适应建筑行业技术进步的需要,法律体系具有国际性才能使得本国企业积极采纳和推进建筑行业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促进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国际化。

四、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针

(一)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就是在建筑工程管理和建设活动中要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增强质量意识,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实行质量否决权,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工作在建设活动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活动中的核心思想,建筑工程产品质量形成过程是各个阶段的建设参与者的智力劳动和物化劳动积累的全过程。人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发挥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控制思想。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

建筑工程质量有较大的隐蔽性和后效性,由于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和事故带来的损失具有极大的严重性和浪费性,故要以预防为主。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以预防为主就是重点做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然。

(四)坚持质量标准

质量监督的关键是评价,就是对其过程和结果的是否符合性给予客观判断,质量标准是评价建筑工程质量的量化尺度,是质量要求的技术反映,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坚持质量标准是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目标的重要保证。

(五)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过程是不断实施 PDCA质量管理的循环①过程,这一递进往复循环有着客观内在的逻辑必然性,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过程要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客观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要求,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过程的有效性。

注释: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 管理 创新思维 方式

0 引言

建筑工程的管理是系统化管理,涉及许多环节,不仅包括建筑工程的前期设计,还包括建筑工程的后期管理等。因此,建筑工程管理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相应的管理调整。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筑企业要不断的进行思维模式、管理模式的创新,以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理念创新、人才创新等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1 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

我国的建筑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正在步入世界先进技术国家行列。但是,由于建筑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一些工程管理人员思维模式相对僵化等原因,导致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缺乏创新性,致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相比一些发达国家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1.1 过分依赖个人经验,缺少对工程管理的重视。科学、有效的工程管理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生命,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工程管理和改进工程管理模式,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任务。但有不少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常常忽视对工程的管理,特别是一些基层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因为基层工程管理人员,他们受传统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较大,他们认为工程管理可以凭借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就可以完成;二是一些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应有的条件,无法保障对建筑工程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建筑企业中工程管理人员有限,而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就更加缺乏;三是建筑行业及社会还没有对工程管理形成足够的重视氛围,造成工程管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化。

1.2 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落后。管理理念是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只有具备科学的管理理念才能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才能在根本上促进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建筑工程管理理念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仍采取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与现代管理技术出现严重的脱节,这样的管理理念不利于建筑工程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发展,会导致建筑工程管理在多个环节出现问题,极大影响建筑工程管理的整体效率。事实上,目前建筑业的建筑工程管理技术与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结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1.3 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建筑业管理技术与水平有了巨大发展,但与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不足。比如: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建筑工程相关单位仍缺乏相应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一些建筑单位还没有建立相对独立的建筑工程管理机构,即使有的单位建立了管理机构,但其人员在人事关系等方面与其它机构还是存在复杂的关联,影响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又如: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没有明确,其工作职责不清,分工不明,造成工程管理混乱,甚至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

2 建筑工程管理进行思维创新的必要性

2.1 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的发展需要建筑业进行管理思维创新。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的发展需要管理思维进行相应的创新和变化,任何理论体系的完善,前提都要进行主观意识的创新。因为只有思维模式创新才能促进建筑工程实践的发展,才能将实践经验结合理论知识形成创新性的理论体系。因此,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理论体系要逐步与世界先进理论体系相接轨,为推动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2.2 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筑业进行管理思维创新。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是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首先要做好各项工程管理工作,以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就需要工程管理思维模式进行不断地创新,以思维模式的创新来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2.3 行业的竞争逼迫建筑业进行管理思维创新。如今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建筑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工程项目,就必须要不断地更新企业的工程管理理念,改进工程管理模式,提升建筑工程质量,通过理念创新获得市场的认可。尤其是环境保护愈加受到社会和人们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绿色环保建筑也在不断的建设,因此,建筑工程管理也需要进行环保思维方面的创新。

3 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创新方式

3.1 组织结构上的创新。管理创新就是建筑企业把新的管理要素(如新的管理方法、新的管理手段、新的管理模式等)或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由于依靠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组织结构体系已不能有效地实现工程管理的预期目标,因此,针对目前建筑业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地改革和创新,已迫在眉睫。首先,建筑企业要运用系统论的观点,针对建筑工程管理现状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确保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并且要不断地完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重点是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通过完善管理硬件设施来提高管理水平;其次,建立终身责任制,必须明确全体工程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以此强化他们的责任;再次,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于较好完成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要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反之,予以处罚,以此来激励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对于管理决策中的重大事项要采用民主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后加以实施。

3.2 管理理念的创新。建筑业要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建筑企业的决策者们首先要高度重视工程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深刻认识创新思维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改变落后的管理思维方式,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管理人才;在管理制度、管理思想、管理理论、管理知识、管理方法、管理工具、管理流程、管理标准上敢于创新,敢于探索,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资金上提供支持,采取措施,加以推动;在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时,要根据每项工程的具体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落实。建筑企业未来的发展是与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紧密联系的,企业要着眼于未来,把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立足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上。制定建筑工程管理方案时要结合企业的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充分反映出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只有改变了管理理念和思维模式,才能进一步改进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才能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使建筑企业的利益得到保证,使建筑工程发挥最大的社会价值。

3.3 管理技术的创新。技术创新是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以及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它包括:对现有的产品、生产过程和服务方式进行的技术改进或创造活动。技术创新分为独立创新、合作创新、引进再创新三种模式。技术创新既可以由企业单独完成,也可以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完成。重大的技术创新会导致社会经济系统的根本性转变。施工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包括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工程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单靠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来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应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建筑工程的各项管理工作,能够对大量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资料及参建各方的信息资料等进行及时、有效地分类和归档,建立相关的技术文档,同时,参建各方通过网络技术对这些信息资源可进行共享。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广泛应用,能大大提高工程管理工作效率,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3.4 人才培养的创新。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水平决定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人才是最大的竞争力,建筑工程管理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建筑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用新的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来武装工程管理人员,这样才能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工程管理团队,从而带领企业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4 结语

为促进建筑企业加快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就必须运用系统论观点,广泛采用新思维、新方法,大力推进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建筑技术和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创新。只有采取科学、合理、创新的建筑工程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建筑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此,建筑企业的决策者们要培养创新意识,要高度重视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从而有力地推动建筑企业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唐德峰.浅谈建筑工程管理的创新思维[J].建筑与文化,2013(11).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4

关键词:建筑节能 政策体系 长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11-016-03

一、引言

建筑领域的能耗巨大。我国每年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能耗达3.76亿吨标准煤,占全社会终端能耗总量的27.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城乡建筑中仅有3.2亿m2是节能建筑,还不到全国建筑总量的1%。建筑能耗已成为我国主要的能源消耗点,推广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建筑规模增幅也位于全国前列。近几年每年新增建筑面积总量都在4000万m2以上(见图1)。

建筑能耗是指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包括采暖、空调、照明、热水、家用电器和其他动力能耗。其中,以采暖和空调能耗为主,占建筑总能耗的50%至70%。据统计,长三角地区建筑能耗已占社会终端能耗的20%以上。为有效控制建筑能耗,三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政策来控制建筑能耗。

二、上海市建筑节能政策的推进

上海市的建筑节能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各城市前列。上海市常驻人口超过1700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竣工面积年均超过3000万m2,控制建筑能耗是节能工作的重点。

从1999年开始,上海市各级政府共出台节能规章与规范性文件53项,其中节能地方政府规章1项,节能地方性规范性文件52项,覆盖发展规划、节能管理办法、节能设计标准、节能评估与检查等相关方面,已经形成一个完善的建筑节能政策体系。

上海市建筑节能行政法规初步建立。2005年7月15日上海市出台了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建筑节能的管理、标准制定、竣工验收等方面作出规定,并鼓励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和节能建筑,为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政策法规,2002年出台的《上海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新建建筑进行建筑节能认证管理。2003年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四个部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施要求和相关管理措施。2005年4月,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制定实施了《进一步加强上海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管理若干意见》,结合建筑建材业管理流程的改革,从招标投标、扩初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动态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了对建筑节能的监管。2008年出台的《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了对节能评估咨询中介机构的管理。

上海市建筑节能技术法规体系也逐步形成。先后编制并实施了《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一批地方性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以市政府出台的节能规章为核心,节能的监督管理、节能的技术标准、节能财政激励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为辅助的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已在上海市初步建立起来(见图2)。

上海市建筑节能的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建立起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等有效的组织保障体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对节能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专门对建筑节能实施监督管理,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节能的具体实施。在横向上,基本形成了由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牵头,协调房地等相关委办局和市建筑建材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在纵向,基本建立了市区两级属地化推进建筑节能的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奠定了组织保障。

三、江苏、浙江建筑节能政策的推进

江苏、浙江两省是经济强省,也是能源消费大省。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20%以上,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建立关系节能全局。江苏、浙江两省“十五”期末基本完成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推进50%节能标准,“十五”期间平均每年推广节能建筑2000万m2左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律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随着近两年新增建筑快速增长,江浙两省都加快了建筑节能的法规出台。目前两省都形成了以节能地方政府规章为核心,节能地方性规范文件为辅助的节能政策体系。

江苏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等政府法规,《江苏省建筑节能条例(征求意见稿)》也于2008年4月出台,在政府行政领域强化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苏州、南京等建筑节能先进地区也较早地出台了各自的《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还制定了《关于推进建设系统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了《江苏省“十一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确立了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设计50%、2010年住宅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65%、2010年政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10%的目标,并在《江苏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建筑节能1000万吨标煤的具体目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及各实施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措施和途径。

江苏省建设厅积极推进新型墙材革新工作,联合经贸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江苏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强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间的相互配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工作。此外,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原《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强化了建筑节能方面的内容。

建筑节能标准也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建设厅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相继颁布了《聚氨脂硬泡体屋面防水保温工程技术规程》、《民用建筑外保温RE复合保温材料技术规程》等一大批推荐性技术规程;并率先在国内颁布了《江苏省节能住宅小区评估方法》、《住宅建筑太阳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等应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这些标准和规程的颁布与实施,大大推进了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的普及应用,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上成立江苏省建设领域“四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协调江苏省的建筑节能工作。2002年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2005年在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试用,又下发了《公共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修编了《居住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要点》,并组织编辑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技术文件及技术问答汇编》。其次加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下属省市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引发各地对建筑节能的重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此外,建筑节能政策中也出现经济激励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地税局制定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与建筑节能挂钩,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江苏省科技厅也设立专项资金积极扶持建筑节能科研与科技成果转化。

在省政府、建设厅与相关节能部门的努力下,江苏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政策支撑体系:

浙江省的建筑节能政策也分为政府层面和行业层面。早在2007年浙江省政府便出台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统一对浙江省内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管理。随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08年,新建的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其中杭州、宁波等大城市推行实施节能65%的标准;到2010年,县级以上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65%的标准,基本完成高耗能的既有公共建筑的改造任务。

浙江省特别重视新型墙材的综合利用,在国内最早推出了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新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00年开始在大中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据统计,到2005年全省使用新型墙材的建筑比例达到70%。浙江省通过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了建筑节能的发展。同时为推进浙江省的建筑节能工作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每年举办一次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以展会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绿色环保理念,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长三角地区建筑节能政策建设的效果与经验总结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城市化进程快,新增建筑多,在建筑节能政策建设方面也走在了全国前列。经过一段时间的政策实施,建筑节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上海市共落实节能住宅1270万m2。从2005年起,上海市新建住宅项目已全部执行50%节能设计标准。到2010年新建公共建筑将完成从节能50%到节能65%的过渡。与此同时,公共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也开始起步。“十一五”期末将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m2,同时2010年将完成“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条件的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上海市还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能源的使用,预计到2010年建成太阳能光热系统示范建筑300万m2,建成可再生能源(重点是太阳能资源、地表水资源、地热资源)以及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利用等技术示范项目300万m2。

江苏省“十五”期间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37万m2,“十五”期末全省建筑节能设计初步达到50%标准,已建成的节能建筑共累计节约能耗达到了67.48亿kWh,相当于节约266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5万吨。到2010年江苏省城市(含县城)新建住宅将全部达到节能50%的标准,部分先进乡镇实施节能设计65%的标准。同时实现城市新建建筑太阳能利用率10%以上。从2005年开始,江苏省开始进行政府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果。

通过建筑节能政策的有效实施,上海、江苏、浙江这三个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果。总结这三个地区的建筑节能经验,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首先,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建筑节能立法,如上海市政府颁布的节能规章《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都是在政府层面对建筑节能的管理法规。除了这些节能管理办法,还制定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等,多种节能法规体现了政府对建筑节能的重视。此外,政府部门还主动建立起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有效的组织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如上海市建立的覆盖纵横两个层面的建筑节能管理框架体系,这些部门的设立,保障了建筑节能法规的实施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其次,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完善的建筑节能法规。从省政府颁布的专门建筑节能政府规章《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到建设厅出台的《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等规范性文件,再到相关部门出台的经济激励政策等文件,形成了一个以管理办法为核心,发展规划、设计标准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相关财政扶持体系为辅翼的建筑节能政策体系。这个政策体系的建立,促进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

最后,一些建筑节能经济政策开始出现。如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政策的出台都发挥了积极作用。虽然这些政策的覆盖面还很窄,但作为一个积极的信号,充分表明这些地区开始重视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这些经济政策将逐步完善起来。

五、结语

通过对长三角地区三个省市在建筑节能政策体系建立方面经验总结可以看出,地方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建筑节能推广和普及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首先,在建筑节能法律政策的执行与监督层面缺少必要的支持。虽然相关法规对建筑节能进行了规范,但对违反节能标准的情况没有加以规定,加上目前建筑节能检查与监督体系的不完善,违反节能标准的成本太低,导致目前节能标准并不能真正起到约束作用。

其次,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开始出现,但还需在范围和广度上有所加强。目前国家对新型建筑材料与新能源都出台了经济扶持政策,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财政补贴政策,但经济政策的覆盖面太窄。借鉴国外经验,今后应该加大国家和地方专项节能基金、建筑节能补贴、建筑节能税收优惠、建筑节能贷款优惠等多项经济政策的力度。

最后,建筑节能标准与标识体系仍未完全建立起来。目前上海市已经开始实行建筑节能认证政策,但该政策尚为推荐性,并非强制性。国家层面上与其它大部分地区仍未出台建筑节能的相关认证法律与标准。相关能效标准与标识的缺乏不利于建筑节能政策的推广。

[建设部2009年软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建筑业发展及推广节能科技的政策支撑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09-R1-5]

参考文献:

1.江亿.我国建筑能耗趋势与节能重点.新华网,www3.省略.2006-4-25

2.涂逢祥.建筑节能――节能的战略重点:中国建筑节能形势与政策建议[J].建筑,2005(10):10-15.

3.北大法律信息网[EB/OL].省略/index.asp.

4.上海市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EB/OL].ciac.省略/news12488.htm.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5

关键词:多层建筑;建筑质量;防治对策

1 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建立质量预控管理体系

针对多层建筑频繁出现的质量问题,建筑企业应该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建立多层建筑质量预控管理体系。在建立质量预控管理体系之前,建筑企业应该对多层建筑经常出现的质量通病进行系统的记录和分析,将多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点进行总结,在全面了解多层建筑施工质量通病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具有前沿性的建筑科学理论,在企业内部建立多层建筑质量预控管理体系,通过预先实施质量管理措施,实现多层建筑质量通病的有效控制[1]。另外,在多层建筑的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通过对建筑质量预控管理体系的充分利用,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改革质量预控管理体系,对不适合施工实际的预控措施及时进行修改,使建筑质量预控管理体系逐步适应多层建筑的实际施工情况,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一直使用相同的质量预控管理体系,要根据不同的施工实际,对质量预控管理体系进行积极改革。

2 认真分析技术交底过程中的设计文件

多层建筑整体施工设计出现问题是导致建筑质量通病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设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包括工程设计人员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公式套用不合理和建筑设计数据出现误差等等,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会给多层建筑整体的施工质量带来严重的影响。例如,多层建筑整体的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数据偏差导致多层建筑出现裂缝等等,严重时还要对多层建筑整体进行推倒重建[2]。为了有效防止这种质量通病的产生,建筑企业在承接多层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对项目工程总体的技术交底设计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地分析,建筑企业在分析设计方案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要和相关的设计单位进行及时地沟通,通过双方共同的探讨明确多层建筑工程的设计思路以及技术指导等,再根据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对技术要点进行有效控制,建筑企业可以通过认真分析技术交底过程中的设计文件,并及时和设计单位对有疑点的地方进行沟通,有效防止因为设计方案问题导致多层建筑出现质量通病问题。

3 加强多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多层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技术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建筑整体出现质量通病问题,为了防止施工技术导致建筑质量出现问题,建筑企业在承接多层建筑工程项目以后,应该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关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筑企业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对多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点进行明确,通过系统化的技术管理,对多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技术要点进行有效控制,建筑企业对不同的技术要点交予不同的施工人员进行管理,通过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使建筑施工中的技术要点能够被系统化的监控[3]。另外,建筑企业在多层建筑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要针对技术要点的要求,对技术施工人员进行系统化地培训,让技术人员对技术要点的施工方法和要求进行系统化的了解,以保证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能够对技术要点进行科学有效地控制。

4 加强多层建筑中的材料质量控制

多层建筑频发质量问题,与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是分不开关系的,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是加强多层建筑整体质量控制的基础。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通常包括建筑使用混凝土的配比不合理、选用水泥的标号不符合标准规格、钢筋型号不符合标准导致多层建筑结构出现裂缝等等[4]。针对以上问题,建筑企业在采购建筑材料的过程中,要对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地控制,要严格按照多层建筑的实际施工情况,对建筑材料的型号和规格进行科学选用,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企业要坚决不予采购和应用。建筑企业通过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从基础上对多层建筑的质量通病问题进行预防和控制。

5 重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浇筑工序

在多层建筑施工浇筑的过程中,首先,我们要注意在墙体结构中防止裂缝的产生,这是由于在施工中,地基的下降会可能会导致一些裂缝的产生 ,还有昼夜温差的变化也会导致一些裂缝的产生,其次,在建筑施工中屋面的用混凝土浇筑的时候,必须要填密实,还要及时做好保养和防护措施,以免因为不密实而产生的一些缝隙,必须做好防水的措施。最后,我们要注意卫生间的防水的措施,还有管道的预留位置必须准确,不能错位之后连接不上,以及在处理浇筑楼板的裂缝,必须要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浇筑,在浇筑完之后,及时做好养护措施,还有对一般的裂缝进行用一些粘性好的塑性固体进行处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多层建筑的工程质量越来越重视,大部分建筑企业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房屋建筑中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相关的施工措施进行了技术上的改造和提升,这种做法不仅对相关建筑企业的房屋建筑质量的提升有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给其他建筑企业的质量改造提供有效的依据,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建筑行业整体的发展。每个建筑企业必须从自身做起,积极对房屋建筑中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研究,提升施工技术,从全面范围内对提升房屋建筑的质量。总之,本文将结合我国多层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多层建筑的质量通病防治对策进行具体地分析是具有实际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朱方敏,茜平一,解家毕,等.深层掏土纠偏法在桩基上多层建筑中的应用研究[J].岩土力学,2013,27(9):1617-1621,1627.

[2]朱宏平,周建峰.基于模态参数敏感性分析的多层建筑损伤定位[J].振动、测试与诊断,2014,25(4):256-259.

建筑工地管理体系范文6

1、建筑设计管理概述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加强建筑设计的管理,可以使工程设计增加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目前建筑中大多增加抗震与多元化的建筑设计方式,可以更好的节省资源,节约建筑成本,提高建筑的抗震性、安全性和稳定性。建筑工程是融合了经济、技术和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既要规范建筑设计人员的设计观念,也严格要求设计人员掌握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建筑工程的设计可以实现工程质量的控制,保证工程项目实现预期的建筑效果,由此,对建筑设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在建筑设计阶段,要完成建筑设计图、施工图,配合施工队伍开展合理的施工。建筑设计中一定以保证建筑质量为主要目标,保证建筑工程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加强设计人员的管理工作,使建筑设计管理实现健康的发展。建筑设计如果出现问题就会使工程施工阶段和建筑交付使用阶段发生隐患。针对建筑设计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

2、建筑设计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2.1 界面管理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一些设计的遗漏、缺陷、纠纷以及索赔等全都发生在界面上,并且界面上的纠纷也最难处理,现阶段,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管理中,界面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各个设计专业在交界处存在严重的设计冲突,无法实现有效衔接。其二,设计与施工可行性出现矛盾。例如对于系统设备的尺寸、具体位置、施工设计图中预留的孔、洞、沟、槽等存在漏洞预埋位置及尺寸误差较大,遭横初步设计建筑规模确定受到影响;对于线路、管线等汇总协调管理不善进而干扰建筑安装调试施工;设计单位对于工艺设备、结构方案未进行系统论证,造成设计文件无法通过审查,因工作深化导致工期延误;施工设计阶段图纸不配套,出现常规性错误造成设备与施工难以顺利安装进而影响整体建筑质量,必须给予重视。

2.2 缺少完善设计认识

现在许多建筑企业把管理的核心都放到了建筑工程实际施工阶段,缺少完善、优化设计的意识,没有意识到建筑设计管理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重要性,时有出现一些为赶工程进度,不惜压缩设计工作周期的现象。一般情况下,我国建筑行业大部分业主均是在施工阶段采用招标方式对工程造价进行掌控,却很少想到设计阶段对降低成本的管控作用。我国建筑企业还存在着一定的资质良莠不齐、业务不娴熟、相关专业知识匮乏的现象,企业本身不具备提出完善设计的条件。

2.3 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就当前情况来看,我国建筑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旧处于不断建设与完善阶段,在此背景下,许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混入建筑设计队伍,导致建筑设计市场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等行为普遍存在,已经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良好发展秩序。此外,由于建筑设计相关法律法规中执行标准的构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与漏洞,使得建筑单位的考核往往受到评价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缺乏标准的、量化考核系统,并且也没有充分考虑建筑设计过程中涉及的工程成本与造价因素,导致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3、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的对策

3.1 完善设计界面管理协调机制

相关设计单位应不断完善设计界面管理协调机制建立设计界面风险防范体系,以不断提升界面管理质量。具体采取的措施包括:业主控制的设计协调过程应建立高效的决策系统不断改善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水平,以克服土建、设备设计与施工中存在的施工设计迟缓、设备安装图滞后难题;确定各专业的主体,在技术、人员、设备上做好基本的界面管理;应加快建立界面管理机构油业主开展直接领导管理,并编制工程、设计界面的具体管理办法与程序捉进界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加快设计界面管理的信息化发展,通过设计界面管理机构建立本机构的数据管理系统及系统管理软件以利用结构完成对界面数据的访问采用直观图方式反映不同界面的树状层次结构;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并且制定详细的界面管理办法,实现科学的、有规划的管理。

3.2 提高设计完善意识注重管理

综合完善设计优化工作,充分掌控好技术和经济的关系,有效地掌控投资,但不把节省投资作为唯一目的。业主方可引入设计投资管控奖励机制,利用经济的手段促进设计单位积极主动地参与设计优化工作,激活设计市场竞争活力。设计单位要不断提升改进设计认识,促进建筑各专业技术领域的沟通协调,协调好各专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尽可能地避免各专业之间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价值工程理念分析,最大限度的对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考量、修改、利用,提升建筑设计的价值,对建筑功能进行有效的分析,树立系统的理念,追求建设设计整体效。另外,要加大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引用,有效地节约建设成本、提升建筑质量,更合理地利用资源,创建更加适合市场的建筑功能空间。此外,设计部门和业主方均要加强对设计管理方面的重视。

3.3 健全相关法规

建立健全的法规属于建筑设计市场标准化的基本前提,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建筑法和合同法以及招投标法等法律体系,对工程项目建设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这些法规缺少全面的总体设计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功能,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针对设计招投标和设计市场价格管理等方面完善规范管理,将设计监管工作更加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