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例6篇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全面发展;医院

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工作收官之年,自2011年起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工作重点,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逐步开展各项普法工作,有力促进了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有效保护了职工和患者的利益,现将今年来我院普法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1.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2011年,我院“六五”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全面启动,为加强对我院普法工作的有效领导,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实现了院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副院长为副组长,具体抓、负主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全院有关科室、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合力。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地开展和实施。同时结合医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自查,并不断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全面质量考核管理。为推动医院法制宣传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提高了各级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1.2强化方法措施,提升管理水平。①按照市卫计委普法工作相关安排,我院积极制定了《鄂州市妇幼保健院2011~2015年法制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教育工作规划》,以五年工作规划为基准结合每年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先后制定了各个年度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逐步实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执行、事后有总结。②将普法工作纳入我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院全面质量考核工作,将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我院行政管理考核标准,每月对各个科室进行考核评分。

1.3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执业。①聘请了湖北鑫卫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为我院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我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加我院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考察、谈判等。②在每年的目标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中,将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整体工作部署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③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市妇幼保健院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以及法制管理责任制度等。保证普法工作的实施、监督与考核工作。④制定《鄂州市妇幼保健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制度进行设备、医用耗材等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依法签订合同,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1.4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1.4.1围绕医疗工作重点,积极学习法律知识。①利用各科室晨会、业务学习、岗前培训等途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与本职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学习,重点学习科目有: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②组织各科室观看学习了《警示录》系列影片,以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③医疗行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是全院医务工作者的学习重点,各临床科室自行组织医务工作者进行认真学习,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规范行医的意识。

1.4.2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①积极征订各类普法宣传读物,如《法制热点面对面》,并购置安装普法学习考试系统,保障了普法教育的学习材料及平台。除此之外,医院自行组织购买了一批《如何做一名会说话的好医生》、《中层干部》等课外读物分发至各个科室,从另一个角度提高职工阅读积极性,旨在提高个人工作责任意识,为普法学习奠定基础。②每年组织一次以上院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每次都在 96%以上,合格率达到 100%,为提高医院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打下了坚实基础。③组织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集中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提高管理人员法制知识水平、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牢筑廉洁之墙。④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⑤邀请法制专家授课,先后聘请法律专家为院职工作了3次精彩的法制讲座,受到了职工的极大欢迎。为创造良好的医院法制环境起了重要作用。⑥发挥院内短信平台宣传作用,每周编发两条法制内容的信息。医务人员主要以与其专业技术有关的法律法规为学习内容,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母婴保健法》等,行政人员主要以国家政策方面法律法规为编发内容,如《宪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等,结合各自岗位特点,明确学习侧重点,提高自身责任意识。⑦利用医院官网、微博、微信及宣传栏等阵地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为院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⑧结合5.12、7.11、12.4、母乳喂养周等主题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连续2年以5.12护士节活动为契机,开展医务人员法律知识问答竞赛;第一个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我院通过门诊大厅的LED显示屏进行了宣传,将普法相关宣传标语进行了滚动播放;每年8月1日~7日在医院门前进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⑨医院保健相关科室每年至少6次到医院对口帮扶村进行义诊及相关医疗保健相关知识宣传,前后开展义诊咨询活动30余次,咨询人次到3000余人次。

1.5经费保障到位,基础保障落实。为创造良好的普法学习培训环境,我院将门诊七楼大会议室重新装修,配备了挂式投影相关教学器材、音响系统等。我院先后投入近万元购置法律相关学习读本、教材,分发至各科室及相关领导干部。

2 普法特色工作

2.1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今年是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我院坚持以“一法两纲”为工作基础,认真学习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多个方面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技术鉴定、行政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行政执法工作体现明显。

2.2承办全市孕妈咪比赛。自2008年鄂州市首届孕妈咪比赛开展至今,我院已成功承办八届孕妈咪比赛活动,通过这项活动,不断将妇幼保健院相关服务工作向全市妇女儿童进行宣传。

2.3全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我院是鄂州市唯一一家“爱婴医院”,严格按照爱婴医院建设标准,积极调整、不断完善我院相关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全省爱婴医院复评工作。

2.4母乳喂养周义诊、咨询活动。每年的8月1日~7日为“世界母乳喂养周”。我院坚持每年开展母乳喂养周活动,活动期间会在街道或社区提供义务诊疗及咨询等服务,2011年至2015年,累计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咨询达1500余人次。

2.5出生证明依法管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文件精神,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补办等程序,杜绝不良行为,养成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习惯。

3 普法工作成效

3.1法律意识明显提高。通过近年法律相关知识测试的成绩中可以看出院职工法律知识逐步巩固,同时也促进了医院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3.2依法决策能力明显提高。切实执行院内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议事程序,事前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及医院法律顾问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可行性方案,对方案进行集中分析讨论,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进行反馈调节促进决策,最终做出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

3.3行政执法明显规范。①母婴保健、出生证明管理等工作做到了依法依规执行程序。②严格审核医护人员执证上岗工作,保证在岗医护人员执业证件齐全并做好个人信息档案工作。体现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重要原则。③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配合上级单位认真自查,注重搞好内部监察,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近年来在全院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我院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份决策、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促进了我院民主法制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4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2

立科学发展理念

(一)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两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认识到位。先后在领导班子中,中层干部和全体党员,并扩大到全局和离退休人员。三是工作到位。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一切以促进本职工作为重点,建立学习教育与促进工作互动机制。

(二)严格学习制度

保证每党员职工及早进入学习状态,严格执行学习会前、会后考勤制度,并实行学分制量化管理。

1、强化“四个保证”。一是保证参学人员“百分百”,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凡缺课者一律由专人补课。二是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集中学习达20学时以上,每次学习时间不得低于3.5学时,学完了规定篇目。三是保证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推行“学习笔记审阅制”、“心得体会审签上墙制”。四是保证解决实际问题。始终将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

2、做到“十有”。一是有学习硬制度;二是有日程安排;三是有考勤记录薄;四是有专题记录薄;五是有专用笔记本;六是有学习园地;七是有宣传专栏;八是有监督员和意见箱;九是有活动拟办实事;十是有“活动简报”。3、开展“四讲一讨论”。一是领导讲,讲清如何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党员先进性;二是请专家讲,重点辅导党员职工理解掌握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三是典型讲,鞭策党员干部在平凡中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四是党员干部自己讲,要求每名党员充分利用自我批评武器,自我剖析;五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让大家为卫生事业发展找问题、提建议。

(三)办好“五件实事”

一是狠抓卫生项目建设提高卫生服务力。二是狠抓卫生制度建设提高全民医疗保障力。三是强推卫生体系建设巩固三级医疗服务网。四是强推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五是强推卫生行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狠抓卫生惠民工程,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一)不断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大力实施卫生建设项目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按照县委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总体思路,县卫生局切实加大了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力度。通过积极努力,提高了我县扩大内需卫生建设项目额度,县二人民医院迁址、永兴中心卫生院扩建等建设项目和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2200万元建设项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已安排前期实施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在建项目。今年上半年已实施的卫生建设项目共有12个,建设规模共计17548平方米,总投资1819万元。目前,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主体已封顶,宝石乡卫生院、长岭中心卫生院、灵岩乡卫生院、永兴中心卫生院、普安镇卫生院扩建项目正在主体施工,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和长岭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基础施工,县人民医院医技楼正在进行资料评审和筹备招投标。三是科学做好项目储备。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储备,重点抓好了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中医院医技大楼、县卫生执法大队业务楼、新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下达后能立即启动。

(三)扎实开展健康快车活动

(四)深入实施妇女病普查普治活动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卫生系统全体职工通过深入的宣传发动、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在全县20个乡镇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截止目前,已对沙坝场乡、梅家三、狠抓卫生业务工作,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一)着力加强疾病防制工作

脑、乙肝等疾病监测,碘缺乏病监测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毕,为我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验收进行了充分的准备。

二是狠抓免疫规划工作。认真落实了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扎实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按时按量完成8月龄-6岁儿童乙脑疫苗群体性接种工作。截止到6月6日,共完成41240人份,接种率为98.76%.在强化宣传的基础上扎实抓好了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有效降低了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率。三是狠抓卫生监测工作。对679名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对585名新上岗煤矿工人进行了预防性健康体检,指导各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者个人健康档案;对各乡镇的自来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加强了食品、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监测。

(二)着力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三)着力加强卫生执法工作

一是加大医疗机构执法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起,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是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馆业分级管理率达100%;抓好了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的卫生保障工作,做好了高考和中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抓好了当前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加大学校卫生执法力度。对全县46所中小学校、100余所托幼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

四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力度。对全县32个集中式供水单位、桶装水生产售销单位、学校自备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五是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执法力度。开展了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收缴不合格化妆品7个批次、110余盒(瓶)。六是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围绕“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宣传主题,认真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四)着力加强中医药工作

(五)着力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了机关内部的清扫保洁工作,值周领导亲自带队上街进行文明劝导和定期打扫责任区,保持清洁卫生。二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突击活动。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在元旦、春节、“五·一”节前,组织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开展了爱国卫生突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城市“牛皮癣”。三是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各机关、单位和居民住户开展了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采购并分发灭鼠毒饵公斤。四是大力开展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了各级各类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督促申报单位加强硬件建设,完善软件资料。五是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改水改厕工作项目资金20万元,对永兴镇箭口垭村实施农村改厕200户,对新宁镇3个村改厕200户。

(六)着力加强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了无偿献血工作。落实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无偿献计划任务和献血日程;每月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今年1至5月全县无偿献血483人次,无偿献血总量为16.9万亳升,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0%。

二是切实做好了卫生科教工作。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率达10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学率达9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生网站学习300余人;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讲座。

三是切实做好了学会协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学会、协会进行了年审登记;认真做好了救灾备灾、医疗医疗救护、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等红十字会工作;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撰写学术论文,为达州市卫生改革发展论坛提供8篇论文。四是切实做好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县长热线办公室、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交办的各种信访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并按规定予以了回复;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对信访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领导包片联系制度,切实做好了稳控工作;扎实抓好了保密、档案管理、信息等其他各项工作。

四、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局通过积极不断地努力,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乡镇院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过度期内工作开展还要进一步衔接,一些重点目标任务还须强力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县中医院门诊楼、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扩大内需的在建项目;积极向上申报和争取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县中医院医技大楼、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等项目;建设高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着力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行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帮扶和指导乡镇卫生院的制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力度,重点提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方面的服务能力;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乡村医生的补贴,增强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着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分配新办法;继续在全系统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竞争上岗,对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对下属医疗卫生单位班子进行换届;配合县人事部门做好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划转、考录工作,在上半年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考40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下半年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0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各级医疗机构。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社会和部门双重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医药购销、基础建设、大型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的民主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局机关建立财务审计中心,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卫生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在上半年对乡镇23名卫生财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财务行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卫生系统干部职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优化行业作风,提升行业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卫生工作

1、进一步加强疾病防制工作。切实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项基础工作,扩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

2、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切实做好“三网监测”、“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完成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加大贫困孕产妇救助力度,提高住院分娩率。

3、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监督,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重点抓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4、进一步加强医政管理。切实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医疗安全和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事故;进一步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目标;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3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拥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加强领导,扎实工作,进一步把双拥工作与医院卫生事业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狠抓落实,实现双拥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工作和医院中心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为巩固和加强军民团结,促进贵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1、结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活动,加强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和举办图片专栏等形式,以“双拥宣传教育月”、“国防教育月”、“征兵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宣传国防知识,大力宣传双拥光荣传统和加强军民团结的重要性。拟定在“八一”建军节前后组织干部职工到塔山团参观学习,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

2、紧密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保护军事设施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双拥和优抚安置的政策法规,宣传我院制定的有关拥军优属的各项优质优惠服务措施。拟定在“国防教育月”举行国防知识竞赛有奖活动。

3、在重大纪念日、节日,由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歌颂伟大的人民和伟大的军队。拟定组织青年职工排演节目,与塔山英雄团官兵举行联欢晚会。组织男子兰球队,到塔山英雄团进行友谊比赛。

三、努力为部队办实事好事,为加强国防建设作新贡献。

1、坚持科技拥军的有效做法。继续为部队免费培养医疗技术人才,指定有一定带教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的临床医院带教。根据部队的需要,组织各学科带头人到部队传授医疗技术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医院一把手亲自带领拥军慰问组,深入到部队慰问人民子弟兵和武警官兵,召开军民座谈会,努力为部队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如进一步交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流部队官兵腰肌劳损、疲劳性骨折常见病的防治的有效经验。

3、对现役军人、军烈属及残疾军人、“三老功臣”等实施优质优惠服务措施,继续为“三老功臣”黄正东、覃兆珍等送医送药上门,切实解决他们的治病难问题,为党和国家分忧,为“三老功臣”解困。拟定春节和国庆节期间上门为他们诊病治病,送慰问金和慰问品。

4、做好地人员的安置工作。根据医院的实际,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安置部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及随军家属的任务,努力把安置工作做到部队满意、安置对象满意、用人单位满意。

5、继续关心和帮助在医院工作的军队转业安置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的积极性,发扬军队的优良传统,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要关心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拟定春节期间开展慰问活动,八一建军节召开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座谈会。

6、加大军民共建文明活动力度。进一步密切同××*部队后勤部、××*部队卫生队的联系,以各种方式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文明活动。拟定年初召开军民共建单位座谈会,协商军民共建工作大计。拟定年内邀请部队首长给全院职工作形势报告,进一步提高干部国防意识和居安思危意识。

7、组织民兵排到部队接受军事训练。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搞好我院民兵排建设,提高他们整体素质,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应有的贡献。拟定第三季度到××*部队接受军事训练。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双拥工作的创建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医院一把手亲自抓双拥工作,亲自策划双拥工作和国防宣传教育,亲自参加双拥重大活动等。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4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第二批A段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本批次文史类招生计划、体育类招生计划已完成,不征集志愿。

二、截止至7月31日19:30时,未被录取的理工农医类考生均可填报。

三、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次征集志愿,理工农医类设8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第二批A段志愿和本批次第一轮征集志愿均无效。

四、考生应在8月1日8时—12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或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网上志愿填报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五、本次征集志愿中的延边大学,院校代码为2271理工类只招收朝鲜族考生。请考生严格按照院校提出的民族要求填报。

六、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七、在本次征集计划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蒙古民族大学、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有调整,具体调整后分数详见院校专业备注。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含部省属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职工)。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职工生育保险的登记、申报、支付、征缴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四条市财政、卫生、物价、税务、人口与计生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五条生育保险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社会统筹,设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征缴。各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经办机构申报,地税部门按月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按照《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生育保险费不计征税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终结的,应依法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向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滞纳金;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四)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其中:缴纳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累计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50%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全额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除外)依法参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新参保的单位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的限制。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

(一)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

(三)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和正常分娩顺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

(四)正常分娩难产和剖宫产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五)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

(六)符合享受晚育假条件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限额支付,低于限额的按实支付:

(一)产前检查960元;妊娠3个月以下的流产手术480元;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引)产手术1600元;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手术2400元;正常分娩顺产2400元;正常分娩难产2560元;剖宫产3200元。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12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实施皮下埋植术160元;实施皮下埋植取出术120元;实施输卵管结扎术400元;实施输精管结扎术256元;实施输卵管复术1280元;实施输精管复术960元。

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女职工因下列原因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70%比例支付:

(一)妊娠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二)生育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相应分娩医疗费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

(三)剖宫产手术同时附带子宫肌瘤、阑尾炎等手术,超过剖宫产支付限额的医疗费;

(四)治疗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第十六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小组鉴定为计划生育并发症的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计划生育并发症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条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含90天)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每年7月1日随着统筹地区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八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自失业之月起至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生育的,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发给生育津贴。住院分娩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产前检查医疗费、妊娠和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在职女职工的待遇享受。

第十九条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条件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生育时住院分娩医疗费、产前检查医疗费按在职女职工待遇的50%享受。

第二十条在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逐步开展参保女职工妇科病普查,以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普查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由经办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员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除急诊和抢救危重病人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女职工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及列入助产、计划生育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等规定。严格执行生育保险的管理规定,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参保人员的特需服务或使用自费费用较大的项目,经治医师须事先告知并征得就诊者或家属同意。

第二十四条经办机构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并纳入医疗保险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管理。

第二十五条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后6个月内凭女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核报。经办机构在审核后的次月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以直接发放的形式支付给参保职工。

第二十六条失业女职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登记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经办机构核报。

男职工配偶凭男职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生育服务知单》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生育医疗费发票、产前检查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出院记录、配偶《居民身份证》及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上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在产后6个月内到经办机构核报。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或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规定发生的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相关费用;

(三)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

(四)计划内怀孕,因非医学需要或无规定情形自行终止妊娠的费用;

(五)新生儿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六)因自杀、自残、酗酒、交事故以及因斗殴、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七)参保人员在境外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八)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报支范围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执行。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违反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和服务协议,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由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服务协议约定,按情节轻重责令改正,追回经济损失和违约金,终止服务协议;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生育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讼。

第三十五条生育保险费率以及生育保险待遇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并制订实施细则。

医院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6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2019年国家专项计划批(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批)在我省实施区域为8个贫困县,即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报考条件为:

1.符合我省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截止7月16日22:00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四、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次征集志愿理工农医类设3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国家专项计划批志愿以及国家专项计划批第一轮征集志愿无效。

五、在本次征集计划中,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部分院校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幅度详见院校专业备注。

六、考生应在7月17日8:00时—12:00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或登录吉林省互联网+教育大平台网上志愿填报入口,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