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1
一、广播电视类传媒
(一)电视。电视包括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盈利模式也相应有所区别。据统计,目前国内各电视台95%左右的收入来自广告。例如,中央电视台2000年总收入为5,714亿元,其中广告收入为5,316亿元,占总收入的93%以上。广告收入基本上是与收视率呈正向互动的,而收视率又与大众化密切相关。这就是说,广告商投放广告要看收视率,收视率要提高必须使节目大众化,而大众化与专业化背道而驰。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导致提高频道专业化就可能影响收视率并降低广告收入,而要增加广告收入就必须使节目大众化,进而提高收视率。大众化的结果致使各频道都追求综合化或准综合化,频道由此而雷同。单一的广告盈利模式对大众化电视频道是适位的,而对专业化电视频道却是错位的。
数字电视作为大众传媒,要满足不同收入群体观众的不同需求,其担负着两大任务:一是普遍服务,为大多数人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其中包括为部分低收入受众免费提供基本收视服务;二是为较高收入群体提供增值服务。
在定价策略上,数字电视网络运营商主要采用的是非线性定价策略和搭配销售的方法,无论何种方法都是为了赚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非线性定价策略的主要形式为两部定价,比如基本维护费加上数字电视节目收视费,安装费加使用费等。搭配销售主要体现在数字电视节目收视费上,运营商一般提供不同的节目套餐。观众对不同节目的评价不同,通过打包销售可以减少消费者评价的异质性,从而可以赚取更多的消费者剩余。此外,数字电视运营商无一例外地都采用了预付费用的付款方式。消费者需要预先缴纳年度或月度的收视费,少罚多不退,通过这些有违《消费者权益法》和《合同法》的价格策略,运营商可以节省大量流动资金。
(二)广播。经营广播的过程是市场营销的一个完整过程。从现状来看,我国的广播市场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广播产品就是节目,价格就是广告的定价。定价原则考虑三个指标,即收听率:价格=每收听点成本×收听率。广告主会根据不同频率的听众结构有针对性投放。广播广告是三次转卖过程,首先把节目转卖给听众,再将听众转卖给广告客户,然后将广告时段转卖给广告公司及客户。近年来,广播电台一直进行着经营模式探索,经历了“独家―多家―联合承包―单频率行业―总台行业”的几个阶段。总台行业就是统一管理、分散经营、集中操作、分别核算的经营管理办法。具体办法是将广告市场划分为若干个行业,按上一年度广告完成额作为标底,对广告公司实行招标,价高者得到该行业的资格。取得资格的广告公司将任务额的5%~10%风险抵押金交给电台,完成任务给予返还,超出部分,按照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三)电影。电影的盈利模式包括票房收入以及后电影市场。目前,我国电影在生产、发行、放映上的脱节,相互不能及时反馈市场需求信息,电影企业对放映的影片内容、质量,事先所知甚少。中国电影人更多地重视电影产品的开发和制作,对后电影产品开发则相对弱视。随着电影产业的日益规模化、集约化和精细化,这种电影理念将严重制约电影市场的巩固和发展。要实现电影产业链条的良性循环,需要注重培养后电影市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美国电影的营销策略是成功的,特别是电影后产品营销的成功。一般而言,美国电影总收入只有20%是票房收入,其余80%是影片后产品营销。从中给予我们启示:电影后产品开发的关键在于观念的转变,要把后产品开发当作电影运作的重要部分。近年来,中国电影的后产品营销已迈出了关键一步。如,冯小刚的贺岁片《手机》的上映,摩托罗拉通过海报,将产品信息融入电影的前期宣传;宝马公司赞助首映式与国美电器合作,其片花广告在国美100多家连锁店的电视屏幕上反复放映,最终影片还未上映便收回全部投资。
二、新传媒类传媒
目前,我国网络广告的总量还与报纸相去甚远,但其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已经连续数年保持高比例增长。中国互联网协会日前的《2007年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网络广告(不含搜索引擎在内)收入达到49.8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50.91%。《报告》预计,2007年、2008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依然分别保持51.8%和55.6%的增长,到2008年市场规模将达117.63亿元。
(一)互联网新传媒。根据对网络营销活动盈利模式的解释,以及国内开展网络营销的实际情况,可以将现阶段网络营销盈利模式分为:
1、整合的网络营销盈利模式。此模式是将传统营销活动与在线营销活动结合以实现价值的一种网络营销盈利模式。它经历了非中间化和再中间化的过程,与网络的兴起――泡沫破灭――重新发展的历程相一致,体现了人们对网络运用和影响的认识由非理性到理性,以及认识的逐步成熟。整合的网络营销盈利模式主要表现为:企业网站+在线销售或订购产品或服务。
2、综合门户网站的跨平台多元业务盈利模式。现阶段,网络的应用大致可以分成三种平台:交互平台,主要包括通信、交友和娱乐三个方面;媒体平台,主要是信息;商务平台,支持在线交易,既有B2B,也有C2C。
(二)移动互联网新传媒。以手机媒体为例,手机报纸主要通过三种手段实现盈利:一是向彩信订制用户收取包月订阅费;二是对WAP网站浏览用户采取按时间计费的手段;三是借鉴传统媒体的盈利方式,通过吸引用户来获取广告。前两种方式是现阶段最主要的盈利渠道,但这些收入极其有限,并且目前的手机报纸用户多为免费赠阅,收费用户较少。对于另一种“融合媒介”手机电视而言,主要有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通过卫星广播传输电视信号、移动通信网络参与互动的商业模式;另一种是只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电视信号的商业模式。前者主要收入来源于用户的手机电视月租费、电视广告费、电视点播费等;后者的盈利方式与现在各种数据业务的盈利方式类似。在推广手机电视业务进程中,现在不能对终端用户收费,推广手机电视的各个链条只能依靠广告收入。
三、出版类传媒
(一)报纸与杂志。我国传媒市场仍是半垄断性的,业外资本难以进入,专业化分工不够,传媒产业价值链尚未完全形成;传媒严重依赖广告,经营模式单一。国泰君安的一份报告指出,绝大多数报纸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广告收入占主营收入比重超过70%,发行收入占比例小。
《2006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表明,包括报纸和期刊在内的平面媒体广告在2005年年初开始出现了惊人的下滑,平均跌幅达15%以上;其中尤以报纸的下滑最为惨重。虽然从2005年全年看,报业广告还是有所增长,但有研究者认为,与当年网络广告75.9%的增幅相比,报业广告的增长显然是明显放缓了。2006年全国报业增长幅度在2005年大幅降低的基础上进一步放缓。
(二)图书出版。图书出版的主要盈利模式来自于销售图书本身的收入。我国的书价自1993年4月的图书价格改革,扩大了出版社定价自,除中小学课本、大中专教材以及党的文献外,其余书籍一律由出版社自主定价、自负盈亏。出版社推行企业化经营的改革,客观上造成了图书成本的上扬,从而推动图书价格上涨。以前,出版社享受国家的种种优惠政策,如今,绝大多数出版社都要自负盈亏。
四、盈利模式探讨
总结以上分析可见,传媒产业的主要盈利模式及收入来源见表1。(表1)
2006年《传媒蓝皮书》显示,“2005年传媒产业比2004年增长了11.9%,仍然保持高增长的势头,但和往年相比,速度已经开始降低了。前几年传媒产业的发展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率的一倍,都保持在14%以上。这说明,传媒产业的增长势头开始变缓了,但仍然很强劲。”2005年中国传媒结构的改变比较明显,在传媒市场继续扩大的情况下,市场内部各种媒介形态的市场份额此消彼长。蓝皮书指出,报业在2005年遭遇了“拐点”,进入抛物线般的下滑轨道,广告增长率从持续20年的高位跌落下来,广告收入大都下跌10%~30%,不少跌幅甚至在40%以上,平均跌幅在15%以上;同时,报纸的年轻读者流失,发行市场萎缩。与报业的处境恰成对照的是,互联网广告和广播影视增长强劲,2005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已达19亿元,比2003年增长75.9%;而2005年广播电视的收入也增长强劲,前三个季度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已达324.41亿元。电视在国内的人口覆盖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达到95.59%,全国电视观众达12.38亿人。我国广播影视已初步形成了电影产业、电视剧产业、网络产业和广播电视广告产业蓬勃发展的格局。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2
1.1网络文化产业的特征
网络文化产业作为区别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新型产业,表现除了自己独有的特征,不少学者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陈蓉认为网络文化产业具有技术性、平民化、高智力等特征。高旭琳认为网络文化产业包容性强、科技与文化并重、能耗低、产值高、发展快、潜力大。王晓兵认为网络文化产业投入少,产值高,依靠灵感和创造力,产生财富和就业,传播价值观、思想知识,网络化、个性化和全球化,开放性与高速性。解学芳网络文化产业具有人文化特点、高技术特点、虚拟化特点、个性化和交互性。赵辰光认为网络文化产业具有包容性、内容的多样性、虚拟性与现实性。王维认为网络文化产业科技含量高、发展速度快、财富积累快、结构多元化、从业人年轻。
从目前学者们已有的分类可以看出,网络文化产业的特征主要可以从技术、经济、社会几个角度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文化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网络化、虚拟性与现实性、开放性、高速性特点;从经济的角度看,网络文化产业具有低投入、高产值、财富积累快、发展速度快、潜力大、提供新就业、从业人年轻、产业结构多化、经济全球化的特点;从社会的角度看,网络文化产业具有个性化、交互性、平民化、传播价值观和思想意识的特点。
1.2网络文化产业主要形态
王晓兵将网络文化产业的主要业态归纳为网络游戏、网络广告、无线增值服务、网络教育和资料有偿下载服务这几类。笔者在对现有的研究文献及资料的搜索和整理的基础上发现,除了上述几类业态外,还包括网络文学产业、网络音乐产业、网络影视产业、网络视频产业、网络电视产业、网络广告产业、网络媒体产业、移动网络内容、及时通信、网络社区、网吧行业等业态。目前网络文化产业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网络传媒这几类业态,研究重点集中在产业的界定、盈利模式、营销模式、产业链、战略分析、消费者行为分析、产业管理这几个方面。大部分学者们都认为,网络文化产业各业态还需要不断探讨新的盈利模式和运营模式来发展产业经济,各业态之间需要探讨整合模式,建立联盟关系来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达到共赢的目的。
1.3网络文化产业的分类
目前学者们大体上从产业结构的角度、消费功能的角度、经营模式的角度对网络文化产业进行了分类。
2网络文化产业的动力因素
网络文化产业的产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驱动因素,对此很多学者也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从现有的研究可以总结得到,文化、技术、消费者需求、创意、人力、政府制度是网络文化产业的主要动力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组合应用能够制定较好的促进网络文化产业发展的策略。
3网络文化产业的经济学理论
网络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有其独特的特征,许多学者也用了一些传统的、新的经济学理论对网络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及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但从已有的研究结论看来,目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还需要对网络文化产业的内在经济规律进行分析,探索新的、适合网络文化产业的经济模型来为网络文化产业的获利提供理论参考。
4网络文化产业的盈利模式
目前学者对网络文化产业盈利模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视听产业、网络动漫产业、移动网络内容、网络游戏产业、网络影视产业、网络传媒产业这几个业态。但现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而在其他如网络教育、网络文学等的盈利模式研究的还比较缺乏,针对对网络文化产业的整体的通用型的盈利模式更是寥寥无几。
5网络文化产业的价值链与产业链
目前网络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和产业链的研究还不够丰富,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这两个产业形态;针对网络视频产业链以及整个网络文化产业(数字内容产业)产业链及价值链的研究也有所涉及,但是研究成果不够深入。
6网络文化产业的管理
解学芳提出目前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管理研究存在两极争锋,主要表现在管理主体、管理对象、法律等层面存在不同的观点。臧志彭,解学芳从网络技术的角度对国际网络文化产业管理的研究情况进行综述,并为中国的网络文化产业管理提供借鉴。
7结论与展望
从国内学者对网络文化产业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大家在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动力因素、网络文化产业的经济理论应用、盈利模式、价值链与产业链以及政府管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并获得了大量研究成果,为后来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笔者认为现有的研究成果还不够成熟,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更深入的研究。
1)需要在明确研究目的、加强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加强研究的深度和力度。
2)网络文化产业的消费者行为、营销模式、竞争力、产业互动等方面也期待着更丰富的研究成果来对现有的理论进行补充。
3)多视角下的网络文化产业链构建及整合模式、网络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的互动机制这些方面也需要展开相应的研究。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3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盈利模式 创新
一、移动互联网的现状
截止2011年6月,我国手机用户突破9亿,达到9.2亿户,其中3G用户达到8051万户,庞大的手机市场及3G井喷式的增长,反应了移动互联网在中国巨大的市场前景。作为一个新兴的移动互联网市场,目前还没有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移动互联网要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找到适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因此,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推进盈利模式创新关系到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关系到进入移动互联网企业发展的成败。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的创新刻不容缓。
二、现有的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
1、交叉补贴模式
交叉补贴模式是一种以某一基础性产品实行免费或低价带动相关产品的销售量的增长,而相关产品则实行收费的一种模式。吉列的“剃刀和刀片”的模式就是传统行业的交叉补贴模式的典型案例。“终端+应用”、“免费+收费”的盈利模式是移动互联网交叉补贴模式中最常见的模式,在运营企业得到广泛应用。
2、内容付费模式
智能手机、iPad和电子阅读器在内的移动互联网接入终端正在给人们访问互联网的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内容付费有望成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用户为使用应用和内容而付费。虽然内容付费是一个趋势,但是就目前中国互联网领域来说,无论是新闻媒体、电子邮件等均是免费模式占据主导地位。
3、前向+后向模式
谷歌盈利模式面向用户实行免费,而对第三方广告主则收取广告收入,这种模式涉及最终用户、谷歌和第三方广告主三方市场,这种模式成为“前向+后向”的收费模式,又称为三方市场模式,经济学家把这种模式又称为“双边模式”。中国电信推出的号码百事通盈利模式就是采用这种模式,面对广大的用户只是收取低廉的电话费或者免电话费,其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费等收入。
4、平台分成模式
生活中,很多企业经营着平台,如电信运营商开展手机视讯业务,运营商搭建了视讯平台,内容由合作伙伴提供,运营商直接向广告商和用户收费,并按照有利于提升平台价值的分成比例支付给内容提供商,这种模式称为平台分成模式。
5、广告模式
无论是雅虎、新浪的“门户模式”,还是谷歌、百度的“搜索模式”,都是广告模式的体现。移动广告实际上是一种互动式的网络广告,它由移动通信网承载,具有网络媒体的一切特征,同时比互联网更具有优势,因为移动性使用户能够随时随地接受信息。由于移动互联网手机与用户存在唯一性特征,通过一定的号码识别技术可实现信息的准确推送,因此,基于手机媒体的移动广告一般可实现更高的精准投放。
6、劳动交换模式
在劳动交换模式中,用户并不需要为自己所享用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但其参与的活动(如有关对商品使用的评论、内容搜集、信息整理等)却有可能产生积极的网络外部性,从而以其他多种创造性途径为服务提供者做出贡献,这些贡献通常可带来产品价值的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产品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互惠共赢。
三、移动互联网盈利模式创新策略
1、要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内容。移动互联网也许可以从接入费和通信费中弥补成本、实现少量盈利,但要真正获利,还需要有市场的、针对性强的“内容产品”。综观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无非是广告盈利和服务内容盈利两大类。企业要以提高客户体验为中心,要加强业务创新,满足客户差异化、多元化、碎片化需求,以高品质的内容产品培养用户内容付费习惯。
2、正确的客户定位。移动互联网的最大特点是允许大量信息资源的有效访问和随处漫游的个人通信,这样,移动互联网的客户群必然同传统互联网客户存在一定的差异,更多的是时尚消费人群。移动互联网发展道路呈现“时尚消费带动——大众消费普及——商务应用价值凸显”的特点。
3、搞好流量经营,以巨大的流量兑现广告价值。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中靠传输数据流量收费只是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利润池中很小的一部分,主体收入是在智能终端销售和应用服务以及第三方收费上,这主要是靠“用户流量”来拉动的,这也是进入移动互联网企业做好流量经营的重点。只有做大流量才能真正提高流量的广告价值,才能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拓展盈利渠道。
4、设计合理的资费方案。合理的资费方案必将有力撬动用户消费。给用户设计合理的低资费,其前提是不会造成对资源无法控制的滥用、不会冲击网络的正常运营。
5、整合价值链,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系统。打造一个合作共赢、健康有序的产业价值链是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必要基础。这就涉及价值链整合问题。移动运营商需要以用户需求为基础,加强与价值链各个环节的合作,包括与内容服务商、终端商、软件开发商,创新应用,不断普及移动智能终端;要采用合理的利润分配模式,调动整个价值链企业的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共创繁荣”。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4
在众多WEB2.0应用中,博客在中国市场上发展最早,影响最大,博客引导着中国WEB2.0市场的发展。众多网民是通过博客了解和认识WEB2.0的,可以说,博客开启了互联网个人时代的帷幕。
博客产业链初步形成
目前由内容创作、博客、博客搜索、RSS阅读构成的博客产业链已经初步形成。随着产业链的细化,博客产业链将由内容创作、加入广告、整合打包、博客服务商博客、博客搜索引擎搜索博客、RSS阅读器阅读、最终读者七个环节组成。其中广告是博客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博客服务商主要的盈利模式。随着博客信息的增多,博客搜索将不可避免的成为博客价值链中关键环节。产业链的细分有利于促进博客市场的发展和产业的成熟。
虽然博客存在用户体验价值、知识传播价值、网络营销价值等商业价值,但目前BSP提供网络空间及技术支持和博客用户提供博客内容都是免费的,如何通过博客盈利仍处于摸索阶段。网络广告、服务托管、企业博客、移动博客等都是博客服务可以选择的盈利模式。
博客应用普及功能细化
根据赛迪顾问调查,2006年博客用户将达到6000万,增长率保持在200%以上,博客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博客用户群也从社会精英向社会大众扩散,服务商的发展战略重点也开始向抢占优质用户资源、挖掘现有用户潜在需求上转移,盈利成为各BSP考虑的重点。16-39岁年龄段的博客用户占70%以上,48%的博客用户具有大学学历,52%的博客用户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东三个地区。博客将向服务细分、市场分化和功能结构垂直化发展。博客将成为普及的网络交流平台,与手机互动结合日益紧密,商务化运营模式前途远大,最终博客将推动整个传媒与出版业的变革。
竞争趋于稳定手段多样
目前博客服务商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综合博客服务商,以博客网、中国博客网等为代表;第二类是门户类博客服务商,代表有新浪博客、搜狐博客等门户网站中的博客服务;第三类则是以Donews等为代表的专业类博客服务。其中第一类BSP提供博客服务时间较早,服务种类比较齐全,在用户之间的影响力较大。第二类博客服务是依托于门户网站,网站品牌知名度比较高,博客作为门户网站的一个频道,其主要目的是增加网站的流量,盈利压力较小。第三类BSP一般专注于某一垂直行业,其用户也以业内人士为主。从用户数分布来看,MSNSpace、博客网、天涯博客占据了前3位,随后是中国博客网、Qzone博客等。
由于目前博客服务的盈利模式尚不清晰,BSP都是免费提供博客服务,众多BSP仍处于抢夺客户阶段,特别是有影响力的优质用户更是BSP争夺的重点。在媒体宣传上,和讯等BSP在户外媒体上投入大量广告来宣传和讯的博客服务,新浪、搜狐则是通过举办博客大赛来宣传自己的博客服务。随着市场竞争逐渐激烈,BSP也开始实行差异化竞争策略,如博客网的博客门户策略,和讯的个人门户策略等。
市场潜力巨大投资风险降低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5
一、传统音乐与网络音乐的产业价值链
在网络音乐迅速发展成为音乐产业最重要的利润来源的背景下,网络音乐的相关产业也迅速成为了音乐产业价值链的一部分。传统音乐产业价值链受到了网络音乐的严重冲击,同时,也在与网络音乐产业的融合中,得以扩张、丰富和完善。通过下图来详细说明两者的产业价值链:
1唱片公司CD、磁带等音像制品音像市场最终消费者
2唱片公司版权传统媒体电台、电视、电影最终消费者
3唱片公司歌手艺人经纪公司演唱会等演出活动、接拍广告影视作品最终消费者
4唱片公司网络音乐宽带互联网或移动通信无线网络最终消费者
(图1:传统音乐与网络音乐产业价值链)
如上图所示,1号链为传统唱片发行链,2号链为传统媒体产业链,3号链为演艺经纪链,4号链为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产业链。其中,1 号、2 号和3号是传统音乐产业链,4号是网络音乐产业链。
1号价值链是音乐产业最主要的产品销售渠道,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唱片公司收回成本,实现利润的主要方式。简而言之,就是卖唱片。唱片公司将音乐复制在CD、磁带上,交给音像发行公司销售。消费者在音像市场买到音乐制品,获得自己喜爱的音乐。
2号价值链是音乐产业的主要传播和宣传渠道。唱片公司将音乐的版权卖给各种媒体,如电台、电视、电影,授权他们在节目中播出。媒体不仅是唱片公司的利润来源,他们更多地扮演着音乐产品的宣传、推广者角色。这种唱片――媒体――音乐消费的产业发展模式深刻进入了文化和经济范畴。
3号价值链是音乐产业深入发展的衍生品链条。歌手本身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唱片公司通过与经纪公司的合作,安排歌手参与各种演出活动,接拍广告、影视作品,赚取巨大的商业利润。歌手参与演出不仅可以通过门票、片酬直接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演出获得消费者的喜爱,进而刺激消费者购买更多的唱片。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讲,歌手的商业演出活动也是一种对唱片的营销活动,他们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加唱片的销量。
以上3条价值链构成了音乐产业价值链传统模式的主体框架。唱片公司通过经营唱片、版权和歌手获取收益。其中,媒体推广和歌手演出既是唱片公司的收入来源,也是唱片销售的主要宣传、促销手段,音乐和版权是唱片公司的核心产品,唱片公司的主要盈利来自于唱片和版权销售。在这样的产业价值链和盈利模式基础上,形成了传统的音乐产业发展模式。
4号链是数字音乐产业链。网络音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网络音乐得益于互联网的便利,大大减少了音乐产业价值链中的中介数量,以低成本的数字化替代了现有高成本的物质生产、包装、传播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使得网络音乐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我们相信,音乐的未来在于网络音乐(宽带互联网和无线网络),未来音乐的传播和销售将主要通过数字平台进行。
由于数字模式渗透于音乐制作和传播之中,使得音乐产业价值链由传统模式转向新的数字模式转变。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们享受音乐的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人们习惯于从网上直接下载免费的音乐,而放弃了原来购买音乐光盘的习惯,致使传统音乐面临很大挑战。因此,在技术进步对传统唱片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面前,重新审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采用新技术,开发新的销售渠道,建立新的版权保护机制,重铸音乐产业价值链,实现新的盈利模式,是当前音乐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基于目前数字音乐在音乐产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我们可以预见,数字音乐时代的音乐产业价值链将会更加丰富,更加多元,涉及的相关产业会越来越多。而整个产业链中,宽带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将会取代传统媒体和音像市场,成为音乐发行、销售和传播的主要渠道。
二、网络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异同
通过对比音乐产业价值链的网络模式与传统模式,我们可以发现,二者有如下相同点:
1.作为音乐产业的主要传播和宣传渠道的传统媒体的地位与作用在新旧两种模式中是相同的。电台、电视仍然在音乐产业发挥着向人们推荐音乐,宣传音乐的重要作用。传统媒体由于便利性和庞大的用户群,在网络时代的今天仍然不可替代。
2.演艺经纪价值链的地位和作用在新旧两种模式中都非常重要。在传统音乐产业里,歌手拍广告、开演唱会等演艺活动为音乐产业带来了丰厚利润,并在饱受盗版侵蚀的背景下支撑起了整个音乐产业,弥补了因唱片发行不畅带来的亏损,为音乐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在新的网络模式下,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演出市场将会更加繁荣,演艺经纪将会更加规范,演出活动将为唱片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
音乐产业价值链的网络模式与传统模式也有各自的不同之处:
1.网络模式下的音乐产业价值链更加多元,更加横向扩展。在传统的三条价值链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价值链。
2.网络音乐价值链取代传统模式下的演艺经纪价值链的重要地位,一跃成为音乐产业链的核心和最重要的价值来源。
3.网络模式下的无线音乐在线音乐价值链一起,作为网络音乐价值链,取代传统音像发行价值链,成为网络音乐时代音乐发行与销售的主要渠道。而传统的音乐制品,如CD 和磁带,将和整个音像发行渠道一起在音乐产业中逐渐失去主要地位,并越来越衰落,只占据很小的市场份额。
通过比较传统模式与网络模式的异同,能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两者各自的发展优势,对未来的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三、网络音乐的盈利模式
网络模式下的音乐产业价值链更加多元,在传统的三条价值链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价值链,借助互联网的快捷与便利,大大减少了音乐产业价值链中的中介数量,以低成本的数字化替代了现有高成本的物质生产、包装、传播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使得网络音乐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现将网络音乐的几种主要的盈利模式给予介绍:
1.单曲销售模式
网络音乐的单曲销售,是顺应网络时代消费习惯的一种对音乐产品销售方式的变革。传统的音乐销售以CD、磁带为载体,以专辑为单位。随着音乐的发行渠道逐步从以音像店和音像专柜为主的物理渠道过渡到以互联网和无线下载的数字渠道,音乐销售的内容也将逐步从专辑走向单曲甚至是单曲的节选。单曲更适合在网络上传播,也更适合消费者的习惯。只要唱片公司把单曲的定价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并且能够提供非常方便的支付手段,可以相信愿意购买正版音乐的消费者一定会成为主流。美国的唱片工业协会预计5年内全球的单曲的销售会达到全部销售的20%,而在中国,单曲的上升量会更快一些。
2.增值服务模式
网络音乐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才能吸引消费者付费。网络音乐通过提高音乐品质,提供远高于盗版音乐质量的增值服务,吸引消费者。例如,将正版网络音乐制成多媒体文件,包括完整的封面和歌词,歌词可以滚动播放,让消费者感觉方便。除了提高音乐本身的质量,还可以将音乐和服务整合起来,通过提供音乐衍生品和衍生服务来实现正版音乐的增值。目前由音乐延伸出来的FLASH、FANSCLUB 等已经不下10 种。当一种新技术到来之后,一些音乐的衍生品如卡拉OK,宣传用的MV,都可以转化为产品用于销售。
网络时代的音乐具有全民参与性的特点,适应这一特点,音乐产业可以在网上建立一个向所有喜爱音乐的用户提供完全自由创作、、交流的网络音乐平台,使所有热爱音乐并喜爱创作的用户可以尽情发挥,主动创作词曲,并可以通过自制小样,在网络上。因此,唱片公司可以提供网络卡拉OK、K歌大赛、音乐社区、音乐博客、在网上给歌星留言等,使用户可以在网上上传翻唱或者原唱的歌曲,唱片公司挑选一些优秀作品,制作成30秒的符合手机或者互联网的内容,直接提供给各大网络运营商和各大门户网站。
3.终端设备预制模式
随着MP3 播放器、音乐手机等数字音乐终端播放设备的大量销售,这些设备里预置的音乐也成为一个巨大的数字音乐市场。唱片公司可以直接将音乐卖给终端设备制造商,授权他们在这些设备里使用正版音乐。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也将正版音乐随着MP3 播放器、手机传播给广大消费者。
4.在线免费,无线收费模式
尽管我们创造出了一些在线音乐的销售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收费的在线音乐仍然只占在线音乐的极小份额。根据普华永道的一份研究报告,到2009年数字音乐将占到整个亚洲音乐市场的60%,其中无线音乐和在线音乐的比例大致为15:1。
在美国大行其道的在线音乐收费模式,在中国市场却不理想,相比之下中国消费者喜欢更为花哨的手机彩铃。到目前为止,手机彩铃仍然是最大的收费音乐平台。中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远远小于无线音乐市场的市场规模,2004年在线音乐市场占数字音乐市场总体规模的不到17%。“iPod + iTune”模式下载MP3是美国流行的在线音乐盈利模式,但是中国消费者习惯的是免费下载。我们不可能强迫用户去改变自己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而且,中国互联网的赢利模式始终就不是以电脑为中心,而是以手机为中心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数字音乐也应该遵循这种模式:在线免费,无线收费。因此,在中国,互联网的作用更多的是通过推广营销,吸引消费者眼球,从而最大限度地传播音乐,然后吸引尽可能多的用户去下载彩铃、铃声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互联网还仍然需要以免费为主,培养用户,为音乐做宣传。
四、发展网络模式的音乐产业价值链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音乐品质永远是价值链核心
科技进步带来的是更方便、更快捷、更便宜的产品和服务,但是消费者对音乐质量的要求不会改变。新的渠道可以开拓,新的产业链可以构建,但是如果没有好的音乐,再好的商业模式也没有用。音乐和唱片公司的核心资产只有两样东西――歌手和歌。在网络音乐时代,音乐和唱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依旧是源源不断推出热点歌曲和热门歌手的能力;音乐公司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还是原创能力和造星能力的竞争。因此,无论有了什么样的新平台或者新渠道,技术都不能替代内容,数字更不能替代声音。数字发行不能让一首原本让人听不下去的歌曲大卖特卖。真正支撑中国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还是音乐人的激情、真诚、对生活的深刻感悟以及锐意突破的原创精神。高品质的音乐永远是音乐产业价值链的核心。
(二)多元化价值链,完整利用价值链
中国音乐产业在网络化的今天,找到了全新的发展机会。音乐产业价值链也在不断地更新、扩张、延伸。资本、技术等经济发展因素越来越多地进入这个产业。音乐产业、音乐产品将越来越多的产业连接到一起。我们不妨想象这样一幅图景:唱片公司通过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网络的“选秀”活动选出一位歌手,然后盯着百度无线音乐排行榜为这位歌手精心打造出一首符合歌手特质和当下市场流行元素的单曲。单曲通过无线平成首发,相关的彩铃、铃声、手机视频同步推出。消费者从付费音乐网站购买了这首歌曲,然后直接把它下载到手机上。消费者听了这首歌以后觉得非常喜欢,然后把它发给了几位朋友,同时为他们支付了购买这首歌的费用。事实上,这一切都不是科学幻想,而是今天音乐产业高度数字化的繁荣景象。音乐产业正在经历数字革命。网络选秀、百度排行、单曲营销、数字下载、无线传播、手机MP3……所有这些情景都正在发生,并且直接影响着音乐产业的产业链结构和盈利模式。
网络音乐时代的音乐产业链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它的形成和变化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利益分配、技术更新、版权斗争、政府法规诸多因素都影响着它的产生和发展。法规环境与唱片公司的支持是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调动唱片公司、消费者、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的积极性,取得三赢的局面,才能使数字音乐成为人们日常音乐消费的主要选择。在网络音乐产业的4条链中,网络音乐链(在线音乐和无线音乐链)是最新、最重要的链条,其他3条链是传统音乐链条。这4条产业链应当协调一致,统一发展。要充分利用新旧媒体的联合、互动,充分注重音乐产品在4条链上的充分开发和相互补充,形成多元化的音乐产业链,并促使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协作和互动,这是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刚《中国音乐产业价值链问题研究》[D]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6年.
[2]殷金娣《中国音像业大扫描》[J] .记者观察,1994(12).
新媒体产业的盈利模式范文6
2012年,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达4.5亿,在全国网民总数中的占比超过70%;手机视频用户超过1亿。这些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网络视听产业已进入快车道。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也已成为业界、学界所共同关注的话题。
网络视听的产业化进程
网络视听产业是伴随宽带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逐渐发展起来的。目前,中国网络视听产业,正进入井喷式增长的“快速发展期”。尤其是近三年来,我国网络视听产业的市场规模,均以每年超过100%的速率递增。目前,全国共批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单位617家、移动通信网手机电视业务单位20家、网络广播电视台17家、以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7家。2012年,中国广义网络视听产业规模达300亿元,较2011年的150亿元实现“翻番”。其中,网络视频行业即视频网站的市场规模达到100亿元。可以说, 网络视听产业已成为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业态和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网络视频发展迅速,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内容,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多形式、大范围吸引人们参与文化活动等方面,开辟了新的渠道。目前,视频用户每天收看视频网站的次数与时间已经超过电视,广告影响力更是接近电视。
中国的视频网站起步于2005年。随着视频网站之间相互竞争的日趋白热化和对版权影视内容趋同化现象的有意识反拨,自制内容成为视频网站间新的竞争焦点。正因为如此,各大视频网站开始将战略重点转向自制剧。国内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自制剧,是土豆网于2009年制作的《Mr.雷》。2010年末,优酷网推出对少年梦想充满感伤味道的微电影《老男孩》,引发网络自制剧风潮。2011年,则堪称微电影元年。在经历了野蛮生长、版权争夺的残酷竞争后,“自制出品”战略成为视频网站赢得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原创”成为这一战略的核心,标志着中国网络视频行业正式进入内容差异化竞争的时代。2012年,可以被视作国内视频网站内容自制元年。在满足电影、电视剧版权购买的前提下,网站自制的视频节目终于登上大雅之台,成为各视频网站建立竞争壁垒的重要筹码。
近几年,网络自制剧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视频网站逐步实现由单一的“平台提供方”向“平台提供方+内容出品方”的转型。网络自制剧播放灵活性、互动性强,在契合碎片化收视特性等优势基础上,出现了自制影视剧、商业定制剧、微电影三条发展主线。这三条主线各具特点,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逐步显现出产业链不完整、缺乏政策监管等问题。
网络音乐是以数字化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的音乐产品。作为信息网络传播技术与音乐内容相结合的产物,其特点是产品没有物质实体。它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歌曲、乐曲等音乐产品的数字化形态,还包括为表现音乐产品内容而辅以画面的MV、Flash等。近年来,网络音乐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集中体现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近4.36亿,网民使用率为77.3%,年增长率达13%。文化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网络音乐企业已达452家,网络音乐总体市场规模达27.8亿元。甚至有业内人士大胆断言:四五年之内,网络音乐的市场规模将超过网络游戏;未来无论是歌手还是唱片公司,如果不顺应网络时代现场化、表演化的转变,都将消亡。
然而,在国内网络音乐市场整体状况良好、发展势头迅猛的现状下,诸如盈利模式单一、商业模式缺乏创新等问题仍不容忽视。盗版问题,更是网络音乐产业发展的巨大阻力。不过,政府“打击盗版,保护正版音乐”政策的出台以及新商业模式日趋多元与成熟,也为产业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近年来,一些音乐网站逐渐开辟出新的盈利渠道,与网络游戏联姻,就是新渠道之一。这一举动,不仅带来了客观效益,而且意味着国内的网络音乐产业正逐步走向开放市场,努力寻求更多的沟通与共赢。
网络视听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新兴的、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类型,网络视听产业具有“资本聚集、人才集聚、服务为主、创新推动”的发展特点。伴随网络视听的进一步发展,网络视听产业需要探索自己的赢利模式,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际上,在这个行业里,创意与创新是关键。创意首要的是内容的策划与制作,创新则主要是商业模式的推陈出新。在创意与创新方面,网络视听迫切需要相关要素市场的发育与支撑,比如内容创意产业、产品交易中介、服务评价企业等,以及熟悉视听产业发展现状和行业特点的市场调查公司、决策咨询公司等。这些要素市场,主要依靠网络视听产业自身发展带动,但也需要政府花大力气加以引导与培育,因为政策的规范化和市场的不断优化,也是中国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原动力。
网络视听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用户规模以及网络视听产品在用户当中的口碑。其中,用户规模是最重要的因素。只要积累足够的用户量,就能衍生出对用户的增值服务或收费视听等方式。当然,若能在此基础上拥有更好的用户群体与用户粘性,势必赢得更加有效的竞争实力。因为从传播角度衡量,一个媒体的商业价值,主要取决于其受众价值以及受众跟媒体之间的接触深度与效度。二是视听内容的丰富性。随着音视频搜索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网民越来越在意内容本身的题材、质量与情趣、品味,而不问其具体来源,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个人媒体,无论是综合门户网站还是专业视听网站,都需要在传播渠道多管齐下的同时,注重内容的多样化与技术指标的不断优化,凭借收视收听效果赢取网民的满意度,并实现基于良好社会效益的经济收益。
网络视频与网络电视台的盈利模式
YouTube全球内容合作副总裁罗伯特·金科尔表示,网络视频很快就将占据互联网流量90%的份额;到2020年,全球75%的视频都将通过互联网传输,或者直接诞生于互联网。因此,积极探索网络视听产业特别是网络视频的市场运作模式尤其是盈利模式,已成为建构多样化与主旋律和谐统一的网络视听空间的当务之急。
目前,网络视频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第一是以视频贴片形式为主的网络广告;第二是同无线服务公司或者运营商合作的增值业务;第三是优质内容的播放权出让;第四是优质内容的收费观看。
未来,视频播放服务将会是互联网平台的标准功能,单纯的视频网站概念将会消亡,而集结优质投资、制作、渠道资源的网络电视台,才是合理的出路。网络电视台,是一个以社会化网络平台为基础,向网民提供丰富视频资源与信息的综合性大型网络互动平台,可以将个人中心、社区、博客、微博等应用融入其中。目前,网络电视台的盈利模式主要有:网络广告、视频点播、网友分享、流量变现和内容合作等。
长期来看,随着网络视听覆盖用户数的增加及网民新视听习惯的形成,网络视听产业将拥有比传统广播电视更大的市场空间。未来,网络视听产业将在资本运作中不断整合,成为整个文化产业的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