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例6篇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1

管理部门组成及职能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由医学工程部门负责。临床试验中心由中心办公室、研究者组成的专业技术组、质量控制组、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和中心器械库房组成。组织结构。

1.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办公室组成及职能

(1)组成:临床实验中心主任由医学工程处副处长担任,另设副主任1名,负责运行和管理该中心所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关内容,对中心进行全面管理;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由医院管理、临床医学、循证医学、医疗器械专业人员等组成,分别对人员、项目承接审核、质量控制、医疗器械(包括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档案、资料、财务等工作进行协调管理。

(2)职能:①制定并不断完善机构的各种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技术性文件等;②对外洽谈医疗器械试验工作,对临床试验相关资源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该临床试验;③负责各专业科室试验设施、抢救设备的统筹调配,并与各专业技术组协调沟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④对临床试验的各项任务,在试验前、中、后各阶段均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及监督;⑤妥善保存临床试验记录和基本文件;⑥组织院内专业人员培训,开展临床研究咨询及交流;⑦临床试验中出现严重不良事件时,中心办公室和研究者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通报申办者;⑧监督各专业科室完成日常任务,迎接资质认定、复核评审及相关的检查。

1.2专业技术组组成及职能

(1)组成: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申报的专业科室达到资质认定水平,中心办公室对申报的专业科室的发展状况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最终决定将肝胆外科、骨科等11个在自治区处于领先水平的重点学科作为专业技术小组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

(2)职能:①试验开始前,配合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相关材料;②确保足够数量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并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合规和安全地完成试验;③负责招募受试者,与受试者或其家属、监护人、法定人谈话,告知可能的受益和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及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签订《知情同意书》;④确保将临床实验中任何观察与发现均正确完整地予以记录,并认真填写病历报告等。

1.3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及职能

(1)组成:包括医学工程处应急调配中心人员、各相关科室责任工程师、项目研究者等。能够积极有效地预防或及时控制和处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

(2)职能:①保障突发事件中医用设备于完好待用状态;②应急医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③应急医用设备的维修与技术指导;④统计汇总医用设备状态、使用情况等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和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和参加人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伦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能伦理委员会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

从不同角度保护受试者,二者既是协作关系又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1)组成:独立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由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8名委员参加,委员中有医学专业人员,法律工作者,医疗器械专家及1名临床试验机构以外的代表。

(2)职责:①审议试验方案及相关文件,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②建立工作秩序并履行职责,遵守政府管理部门要求;③监督临床试验项目是否按照已批准的临床试验方案进行实施和操作;④试验完成后的全部有关记录至少保留5年。

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的硬件设施建设

(1)中心办公室:现有中心办公室、档案室、质控室、器械库房各1间。配备了办公桌、电脑、电话、传真机、会议桌、文件柜、储藏架等,并指派专人管理。

(2)专业技术组: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待室是研究者和受试者讨论临床试验相关问题的重要场所,考虑空间私密性,各临床专业组从实际情况出发,将科室内的小会议室改造成受试者接待室,配备了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所需的设施,还配置了心电图机、呼吸机等抢救设施及与各专业相符合的急救药物,并指派各科室器械护士为试验器械管理员。

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建设

我院中心办公室成立了管理制度、设计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编写小组,实际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涵盖了准备实施到总结报告过程的各个环节。根据每项试验活动的不同特点与性质,制订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工作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用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人员培训制度》等。根据现行规定制定相关的标准作业程序(StandardOperationProcedure,SOP),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急救预案和急救、质量控制管理、资料保存和档案管理、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等不同方面建立了具有专业特色的操作规程。

5人员培训医院通过各种途径

有针对性地为相关人员创造培训条件,同时,制定完备的培训制度及长、短期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机构人员、专业科室、伦理委员会及相关辅助科室人员参加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注重人员的基础理论学习和循环教育,又注重实施操作过程的专业技术培训,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检查培训效果,从而保证每个临床实验参与者都能正确执行有关规程。

6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

我院建立了专业科室、项目质控员和中心办公室的三级质量保障体系明确了各级质量控制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工作内容,同时,配合申办者选派监查员的监查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与核查,将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临床试验全过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制定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质控计划,对试验前、试验中、试验后的医疗器械均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同时对部门质量管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知识与经验、工作态度、持续改进等进行质量管理。

7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心现承接项目

我院现承接了RHQ系列椎间融合器、可吸收性外科缝线、负压伤口敷料3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分别在骨脊柱科、肝胆外科、甲乳疝血管外科进行,对试验产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进行评价。从计划安排、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中国临床试验病例报告表(CRF)的填写到试验过程的质量控制,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目前进展顺利。

8结束语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2

一、完善医疗器械监管责任制。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监管工作要切实做到“三个实”。即任务实:工作紧紧围绕市局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我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的实际,做到监管力度不减、监管区域不空、监管企业不少,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对上一年度新开办的经营企业以及问题较多需整改的企业,一年内至少必须进行一次复查;工作实:对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要制定检查方案,相关检查记录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监管诚信档案;效果实:在监管检查过程中,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通过监督检查,达到强化企业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压力意识,使之对存在的问题认识深刻,在限期内得到有效整改。按照省局和市局要求,每季度对企业监管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在当季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

二、着力完成医疗器械抽验任务。按照市局下达的抽验计划,认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的医疗器械抽验工作任务。抽验工作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针对上一年度监督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品种,举报投诉多的品种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重点抽查。抽取的样品由我局直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要严格按规定抽样,包括抽样品名、抽样数量、抽样规格、标准索取、封样、抽样凭证的填写等,都要认真核对。抽验完成后,将抽样信息及时报市局医疗器械科,以便及时在市局网站抽验公告。抽验工作要注意广泛性、针对性、结构性,注意从生产源头和使用环节抽样,同品种前后相连的抽样,被抽样单位尽量避免重复。

三、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实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处置,牵涉到公众的用械安全有效。今年,市局下达给我区计划监测数为11例。我局已明确专人负责,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联系,逐步完善监测工作的组织体系和监测网络,扩大监测面、扩大监测网络上报用户,提升报告数量和质量。我局将继续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报告的信息通报,控制与处理工作制度。健全突发性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争取提前一个月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任务。

四、提升行政许可审批能力。要继续认真执行好省局印发的《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我局将积极协助市局做好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立项材料受理审核和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工作。在审办过程中,要做到热情服务,公开公正,耐心解答,及时办结。注重申办企业的规模、整体素质,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建立不合格企业退出机制,对那些擅自变更地址、质量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经营场所长期关闭、无正当理由规避监管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坚持不改的企业要做好监管记录,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依法从严处理,清理出医疗器械经营行业。要协助市局做好本地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对许可证期限快到的企业,通知企业及时换证,对许可证已过期又不再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将许可证正副本上交市局,以便市局上报省局及时予以注销。同时,还要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做好Ⅰ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3

一、日常及科研等工作

1.共完成检品921批次,比去年同期(765批次)增长20%。其中主检505批次,协检416批次。

2.市科技局项目申报获批1个,合作获批1项,省局重大装备项目申报1项,目前自主在研项目2项,实施合作项目11项(省公益4项,市科技局7项)。

3.技术服务辖区内外四家企业,延伸药品、药包材安全性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链。

4.参与快检抽样23天。

5.按各级部门要求做好实验动物工作,生产小鼠4656只,外供1200只。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医疗器械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工作

1. 3月批复同意建设医疗器械应急物质检验检测实验室后,根据对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和企业需求的调研结果,规划了改造平面设计方案和所需仪器设备。

2.5月实验室改造项目和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完成后,为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工程质量,确保改造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成立院实验室改造项目小组。

3.6月为保障改造项目施工及实验场所、人员安全,环境整洁有序,告知施工方改造注意事项,明确责任,并签字确认。

4.严格按合同约定验收施工材料规格,严把质量关,目前施工改造按施工进度表稳步推进,预计6月底完成改造。

(二) 共建SPF实验动物房工作

1.3月为保证平面方案设计符合验收要求,邀请省实验动物专家召开平面方案设计评审会,听取各方建议对原有设计进行了修改。

2.5月 清理实验场地,SPF实验室净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完成招标。

3.6月 召开三方单位代表参加的进场施工协调会,明确施工计划、进度、期限,施工安全管理等各项事宜。

4.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放样,开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下半年工作思路

重点工作计划

一、 医疗器械应急检验检测实验室验收及扩项

1.7月初按合同完成实验室改造项目和仪器设备的验收。

2.7月底前完成32台仪器设备的调试,设备资料的建档归档和人员培训。

3.8月-9月,完成医用外科口罩等6大类,112个参数的扩项。

4.11月,配合质管科等部门完成医疗器械体系的建设,通过现场评审考核。

二、共建SPF实验动物房工作

与共建方市中心医院紧密配合、共同推进:

1.8月完成项目施工。

2.9月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的招聘。

3.10月底配合共建方提出实验室验收申请。

其他工作计划

1.7月配合合作方永康市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完成共建异地实验室(产烟毒性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2.继续拓展技术服务领域,计划与浙江都邦药业(衢州)开展药包材生物试验检测批量合作。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4

工作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实施步骤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13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3年5月---2013年9月)。自2013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13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3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中所要求的职责内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案件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5

文章标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全局,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实施“十一五”规划,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规范药品注册秩序。继续扎实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及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申报质量,严厉打击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组织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药品再注册工作等方法,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

(二)加强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对已通过GLP认证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加大对药物研究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随机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三)完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坚持分类监督、突出重点,全面推行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制度。对药品注射剂(包括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四)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动物源医疗器械、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和宫内节育器等高风险产品生产质量体系专项检查。

(五)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严格广告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大广告监控力度,将违法广告整治与企业监管、产品抽检、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对违法广告严重的业主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违规广告的曝光和对公众的警示力度。

(六)改革和加强药品抽检工作。对疫苗生产流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使用、涉嫌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中成药等进行监督抽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检机制,改革抽检模式,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全国药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七)完善药品使用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把监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网络覆盖率和运行质量,完善报告机制、预警机制、再评价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会同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

(八)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体系考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新机制,探索改进药品注册和GMP认证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新举措。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

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九)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高风险品种安全状况及监管情况全链条调研,指导行业协会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试点工作。

(十)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态势。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推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完善。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为切入点,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地方食品安全立法。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和工作规则,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评价体系,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督察督办。

三、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十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做好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指导,做好案件查处协调工作,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

(十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水平。

(十四)明确治理商业贿赂政策界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和政策协调等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四、积极推进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逐步解决

(十五)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制定适宜全民基本卫生保健需要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 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

(十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两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两网”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责任目标。深化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推广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购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做法。

(十七)鼓励中医药发展和创新药物研发。建立指导和鼓励创新药物研发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药物研发的宏观调控,对创新药物实行特殊审批制度。加快中药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研究项目的实施,完善中药注册管理。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提高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继续稳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加快《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完善中药监管法律法规。

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十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机制,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合理调整行政审批资源,制订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程序和时限,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十九)完善立法工作。抓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加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实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相关规定,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动地方立法,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框架。

(二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纲要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切实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

六、全面加强基础建设

(二十一)大力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统筹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任务,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做好规划涉及项目立项工作,着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评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快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加快地方实施方案的审批和建设资金的安排,大力推进地方项目的实施,继续落实中西部地区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配备实施方案。加快中央项目实施进度。

(二十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特殊药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药品稽查执法信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网等。加快信息化标准制定,整合已有应用系统。

(二十四)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应急培训,不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十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二十七)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把好干部的入口关,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继续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医疗器械协会工作计划范文6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三)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省卫生厅。

(四)将省卫生厅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报送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报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六)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贯彻执行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依法监督管理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十)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一)指导各市州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综合统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督查督办、外事事务办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规划财务处。

编制本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审计监督工作;组织预决算的编制,拟订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法规监督处。

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食品药品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拟订工作;组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案件审理和督办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国家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食品监督许可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处)。

负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保健食品注册的受理和审核;指导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工作;承担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和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广告审查。

(五)药品注册处(中药民族药监管处)。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及其用药标准;负责药品、中药保护品种、直接接触药品包装用材料的注册初审;承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及调剂审批工作;承担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再注册工作;组织拟订地方习用中藏药材的质量标准、中藏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指导药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医疗器械监管处。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医疗器械检测和审评机构的业务工作。

(七)药品安全监管处。

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和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承担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承担药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出口相关监管事项。

(八)药品市场监督处。

指导实施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抽验工作;监督实施流通领域药品的召回;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承担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的资质审批、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

(九)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3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省编办、省纪委甘机编办发〔吃〕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8名。

(二)保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原核定的事业编制22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

(三)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省卫生厅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