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例6篇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1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2

引言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问题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一个供水企业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着群众民生问题。因此,供水企业肩负着更大的社会责任。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供水企业健康发展的保证,而内部监督则是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保证。

一、内部监督的重要性

供水企业既是国有企业,又是垄断行业,因其特殊性,决定了内部控制更为重要。供水企业因特有的生产环节和经营方式,而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企业的内部控制既有与其他企业的共性,如资金内部控制的方法等;又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如供水生产关节内部控制方法,供水输配环节内部控制方法等。任何内部控制,如果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则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成为空架子。内部监督应设立专门监督部门,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揭示内控中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使企业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

二、内部监督的在供水企业中的应用

(一)供水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

1.组织架构的日常监督

在内部控制的体系中,组织架构的设计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的设置非常重要。供水企业的会计控制环节与其他企业一样,也要进行职责不相容,岗位互相制约的划分。确保不同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权责分明,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越权办理业务。例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物资采购部门采购大宗物资时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审计部门就应当定期对采购部门招投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督部门还可以根据部门之间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各自的岗位职责。必要时,经领导层论证审批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部门设置进行的拆分或合并。

2.资金活动的日常监督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确保资金链不断裂,是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对供水企业来说,资金流入相对稳定,资金支出相对固定,因此应提前做好资金的流向预算,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对于资金流入的内部控制,通过制定对营业部门的考核指标,确保水费的及时回收,防止形成呆账坏账。对于其他资金筹资活动,要建立严格的科学论证及审批,一方面要防止资金闲置,另一方面针对供水设施基础项目专项资金的流入,要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对于每一笔资金的支出,需要企业各职能部门及领导层集体会签。有的企业根据业务金额设置审批范围,金额大的开始实行集体会签,金额小的实行授权审批,这样就容易造成为了避免集体会签,将大额支出,划分成若干小额支出,使监管失效。为此,可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小额的支出进行日常监督,这样既提高了工作率,又就避免了舞弊行为的发生。

3.资产安全性的日常监督

供水企业应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日常监督。然而企业的资产遍布企业各个角落,单靠一个部门的监督是难以奏效的。因此资产安全的管理应细化至各个部门。首先,企业所有物资都应登记在册,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各资产使用部门定期盘点。对于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贵重物资等,应限制无关人员直接接近。其次,对于存货进行严格的出入库控制。由于供水企业不存在产成品与在产品,所以,供水企业中的库存主要是指对维修物资、基建物资等的管理,这更加需要明确各个环节物料的流向,防止资产流失。最后,对于物资的处置,应设严格的审批手续,防止私自变卖国有资产,形成小金库。

4.会计系统的日常监督

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扮演着整个企业经济运行的重要角色。企业财务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质量。这就需要财务部门不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日常基础工作,还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监督管理的职能。因为企业一切行动会都反映到财务数字上,通过量化数字信息,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展开企业营运情况的分析,对相关指标设立预警线,对异常数字及时汇报至领导层,及时查找原因加以解决,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5.供水生产及输配环节的日常监督

对于供水企业来说供水的生产及输配环节作为内部控制的安全生产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饮水安全不光是一个企业的责任,而是关乎民生的健康与安全。首先,在原水取水环节,对原水水源周边环境安全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确保水源地周围无污染。其次,对厂区内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确保各个生产流程安全卫生,无重大责任事故。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生产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最后,对于饮用水的输配环节的日常监督同样重要,防止在输配过程中发生污染,确保饮用水输配管道与其他污染源隐患的安全距离,定时定点检测水样,定期检查检测记录,以确保安全饮水。

6.信息与沟通

内部控制各环节能否准确收集反馈信息,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能否有效沟通,是决定内部控制能否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供水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每天都需要部门之间互相沟通,相互配合,互相获取有用信息,以处理日常的业务。上下级之间也需要顺畅的沟通,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工作人员在实施内部控制时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门领导,重大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层。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规定信息沟通与反馈的及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有用性。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2

关键词 企业内控现状;理顺监督关系;发挥监督职能

一、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监督的关系

(一)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随着企业对内加强管理和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必然产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侧重通过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达到规避经营风险、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和产品市场占有层面。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生产安全、研究开发、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销售与收款、人力资源的配备、信息管理与披露等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经营活动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控制监督是经济监督职能,是企业最高管理层授予内部审计监察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利。他是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依据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而行使经济监督职能。而经济监督职能是内部控制监督最基本的职能,是以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为依据,是帮助企业管理层在开展经济业务过程中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并监督所有的活动都在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秉承董事会的战略思想。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对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经营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客观评价。目的:是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和股东的利益。

(三)二者之间的关系

1、内部控制制度

是企业最高层赋予经理层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而立于不败之地。保证企业在健康中求得发展而制定的生产及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但良好的书面内部控制制度并不等于与实际执行是一致的,它需要企业高层领导进行不断的教育、贯彻、执行、总结、修正。

2、内部控制监督

是内部“审计监察部门”依据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侧重于衡量企业内部控制措施及任何经营活动的控制点是否得到了有效的约束;相关环节损失的予警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者之间的共同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自我约束、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适应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同之处是,前者是制定制度并执行: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后者是监督检查: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企业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不断发现问题和经营中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落实,以达到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企业内部监督检查机构的现状

2001年6月,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标志着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入新阶段;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它具有统一性、普适性、通用性、科学性和公认性,这标志着我国监管部门联手打造的具有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规范性文件取得了重大突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已逐渐为企业经营者所重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逐渐成为企业加强经营各环节管理的内在需要。但基于我国的国情,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结构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但重视程度不够

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隶属公司董事会领导,并建立了各项审计制度,制定了年度审计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但由于企业经理层对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对中层管理干部的宣传不到位,使之被检查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特别是人员的配备。由于各种专业操作软件开发滞后,审计手段基本是依靠手工操作;审计机构缺少实践经验及综合素质人才,对理论与实践的论证缺少有力的佐证,使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但处于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双重领导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构设立较晚,由于对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范围、隶属领导层的实质性划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所以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构的职责及权限划分不明确。有的企业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但处于董事会和经理层双重领导。既日常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经理层管理及考核。岗位工资及效益工资等由经理层提议,董事会决定,这样对内部“审计监察部门”拓宽审计范围和审计检查深度受到局限和制约。

(三)虽然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但由被监督者直接领导

有些企业虽然成立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但隶属被监督层(总经理)直接领导。大多数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由总经理具体布置实施:相应的制度规定、各项经营支出都是由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执行;中层干部的考核、任用都是由经理层评价决定。企业一般都重视生产环节、销售环节,认为只要生产出合格产品能够销售出去有盈利就行。因此,要求内部审计监督检部门定期检查会计核算,没有将控制活动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这就造成了审计监察部门被接受监督者考核的状态。因此,无法发挥“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独立审计的作用,使之内部控制行同虚设。

(四)未成立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业的管理没有约束力

目前。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未成立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多数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既是“会计控制”。企业基本停留在财务自身检查中,主要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损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证上。因此,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还停留在内部会计控制上。参与内部控制管理的也仅仅是财务人员。由于高级管理层对企业的管理理念决定了经理层制定的制度的侧重点,因此,企业财务事后自身检查对内部控制显然受到了局限,那么也就很难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环节潜在的经济效益。未成立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业的管理没有约束力,也就不可能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正确与否及时作出评价和修正。

三、如何有效的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监察职能

国外内部控制、我国内部控制的经验表明,企业出现的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大多不是控制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执行与监督及跟踪落实的问题。因此,必须有效的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监察职能,而如何有效的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监察职能,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理顺内部监督控制的关系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形成了权责明确,相互制横、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关系。

1、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

如果将内部控制监督部门置于总经理的领导之下,那么董事会对总经理的领导就缺乏监控措施,产生的问题是加剧了内部人控制。因此,对于内部审计监督机构的定位问题。应看其规模情况而定:企业规模较大、业务也较复杂的应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门;对于企业规模较小、业务不是很复杂,可由专人负责。但不管是设立审计监察机构还是委派专人负责,他的隶属关系都应在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其审计活动受董事会的领导和监督,审计监察部门独立行使职权,定期与不定期地对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监督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审计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有问责的权力;对查出的问题和相关责任有追究的权力;有告知对责任人处理处罚的依据;对触犯刑律的。审计监察部门有权提出行政处理建议报请董事会批准,并提请司法机关处理。审计监察部门隶属董事会直接领导,其原因在于:审计监察部门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实现董事会对受托经营的经理层的监督。因此,审计监察部门只有直接对企业主要经营决策的董事会负责,才能保证这种监督的效果,才能有效遏制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行为,才能有效地减少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的机会。

2、审计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及权限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对每一个部门的责任与权利应予以明确规定。审计监察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收支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独立的审计、监督检查。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效果。其权限:①检查公司现有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②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是否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③检查公司是否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信息管理是否顺畅;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兼顾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是否尽量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是否能够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是否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奠定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监察方案

应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方案》。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方案的制定应向事前控制、事中重点部位检查、事后风险评估及重点纠正落实等方面转变。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的目标和原则;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对各部门业务处理过程申的关键控制点的落实;必须监督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企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方案》,应按照2008年5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随着国家财税政策及相关法规的变化、企业职能部门业务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方案》。

(三)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方法

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的方法:要偏重于全面、综合、前瞻性的审计内容。确定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明确不同的审计对象,选择不同的审计方法与策略。在关注个性和共性的基础上。审计要做到“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每次检查要编制审计方案,确定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实施审计区间(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具体审计内容,经董事长批准后,下发审计通知。采取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工艺过程询问、库管人员谈话及财务凭证抽查等。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源流,寻找内控薄弱环节,得出准确的审计判断,编制审计底稿,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重要岗位在执行内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及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审计监察部门根据底稿形成审计报告上报董事会,经董事长批准后,对被审单位下发审计决定,要求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决定十五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审计监察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及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填列“复检情况传阅单”,包括:具体整改情况、被检单位相关人员及负责人签字、审计监察部门评价及复检意见。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审计监察部门限定最后整改日期,报给主管该单位的高管人员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批阅。按批阅要求继续监督整改,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完善内部控制跟踪检查制度

内部控制的发挥,不仅取决于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取决于严格规范的内控监督检查方案的支撑。从而夯实了内部审计权限的实施。要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不当管理措施,并保证问题整改的彻底性,就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跟踪检查制度》,使企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责、权、利的行为必须在制度的约束中进行。职权的分工一旦形成,高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能超越限定的权利。审计监察部门不仅是能够发现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并通过跟踪监督检查纠正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从而控制因管理继续失误带来的损失,否则,被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整改,上行下效。的氛围一旦在企业形成,就会损坏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造成任何制度的落实将是一句空话,甚至给企业带来破坏性影响。

(五)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控制与被控制是一种固有的矛盾,要想使被控者自觉地遵从控制者的意志,单靠内部控制制度约束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因此,还应制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在制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前,必须先明确考核项目的责任归属,明确管理的权责范围,使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重点考核各项业务的控制点。内容包括:采购与付款、成本费用核算、会计信息披露、筹资活动、存货管理、企业担保、对外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预算执行等。为使考核制度有章可询,可制定《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考核细则》。发现一处问题。除扣相关责任人一定比率的岗位工资外,还应按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被审单位的“整改回复”进行复审,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除加大力度考核外,还要在企业内部进行通报批评。严格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是企业内控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的根本保证。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3

1.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涵义

COSO框架指出:“监督是一个评价内部控制体系在一定时期内的运行质量的过程……可以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地运行”。《基本规范》指出:“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笔者认为企业内部监督是指企业以风险为导向确定内部监督重点,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通过发现缺陷、分析缺陷和改进缺陷来合理确保①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过程。

2009年出版的《当代汉语通用词典》(第1版)将模式定义为“某种事物的或可使人效仿的标准样式”。2010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将模式定义为“作为标准的结构和样式”。本文提到的模式是指一种标准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是用来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是指在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内,企业各层级监督主体通过遵循风险导向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优化内部监督的责、权、利配置,合理分配内部监督资源和能力,以各监督机构的有机协调为路径,以内部监督机制创新为手段,从而实现内部监督目标,并最终实现企业价值增值的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它是企业内部监督资源、能力、环境、其他内控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集成系统化的结果。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应当嵌入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一部分,而不是附加到现有的内控体系之上。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实施成本的限制,本文提到的“企业”主要是指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

2.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特征

(1)系统复杂性

内部监督要素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合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有其目标、组成要素和结构,其生成是企业内部监督目标、环境、资源、能力和规范等构成要素有效整合的连续一体化过程,具有复杂系统的显著特征。同时由于内部监督模式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机制的复杂性,其有效实施需要跨部门合作,从而导致企业内部监督模式设计和运行就更加复杂。

(2)价值增值性

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帮助董事会、管理层、内外部审计师、监管机构等识别企业已存在的有效监督的领域,并结合其责任考虑监督的结果,识别和整改监督无效领域的缺陷,并采取行动提高监督的有效性。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措施改进他们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从而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最终增加企业价值。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也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提升企业价值:使内部控制失效和需要整改的缺陷最小化;提高决策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3)层次多维性

从企业内部监督关注的重点来看,由于在不同的组织结构层级上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同,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也不同,不同层级上的监督者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应关注的风险也不同,从而导致了内部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从监督者的构成来看,不仅包括审计人员,也包括财会人员、信息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背景的专业人员;从企业内部监督服务对象的范围来看,不仅为董事会、管理层服务,还将为内部和外部审计师、监管机构和其他组织服务;从企业内部监督涉及的范围来看,将涵盖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有关加强风险控制和改进内部控制流程的建议将出现在内部监督结论中。

(4)环境依存性

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是经常性的、随机的和客观存在的,为了确保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性,其设计与运行必须与企业内外部环境保持动态一致,重点关注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风险的变化,适时地对内部监督侧重点做出动态调整,同时还要关注企业内部监督核心能力和资源的调整、变化。

3.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功效

(1)价值创造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价值创造效应是指通过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来合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最大化监督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价值的结果及过程。首先,从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机理和本质属性看,它是一种企业产权明晰条件下的组织资本,是创造企业价值的逻辑起点,内部控制体系内的各利益相关者在竞争合作逻辑的前提和基础上最大化整体价值;其次,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是各种内部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的结果,通过有效利用各种内部监督资源以形成各种内部监督能力―监督规划能力、评价有用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缺陷信息披露能力与后续监督能力,是其价值创造的现实物质基础;再次,企业内部监督的决策活动,就是选择适应特定监督环境、驾驭控制风险、实现监督目标的监督资源、能力来完成相关监督任务;在这一过程中,与之相关的监督能力充分发挥作用,内部监督的功能充分体现,这是价值创造的现实过程;最后,企业内部监督的结果表征为内部控制的失效和需要整改的错误/缺陷最小化,提高决策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提升企业价值。

(2)风险管理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的风险管理效应是指内部监督根据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其变化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综合调控,从而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企业内部监督的风险管理目标是积极主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发挥风险导向作用来明确内部监督重点,调控和驾驭控制风险,以有效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可以通过综合调控,及时应对环境变化及其带来的风险变化,具备基于VBM(Value Based Management)管理模式而产生的风险管理效应。为了更好地发挥风险管理效应,企业必须为内部监督模式的实施选择有效路径:科学选择内部监督实施战略,设计合理的内部监督流程,这是管理或降低风险的基础;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健全内部监督模式的组织体系,保障和支持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有效运用内部监督技术,在成本效益原则约束下进行监督资源的动态平衡管理;构建内部监督的控制风险预警与控制风险报告体系,以便为明确监督重点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资源;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及其行业的风险披露机制,由此强化行业、社会、政府对控制风险的监管和提升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决策效率;落实风险管理贡献和损失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风险绩效考评机制,为充分发挥风险管理效应提供激励和约束机制。

(3)影响渗透效应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影响渗透效应是指内部监督模式的柔性和刚性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刚性是指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监督活动、协调监督关系、均衡监督利益的执行力,是其系统稳定性、合规性和有序性的内在要求,具体分为监督计划活动的刚性、监督实施活动的刚性、缺陷报告活动的刚性和后续整改活动的刚性等。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柔性是指在不违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前提下,为适应环境变化、节约监督资源、更有效果和效率的开展监督活动的执行力,是其系统适应性、经济性的内在要求,具体包括专项监督范围和频率选择的柔性、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的柔性等。企业内部监督的刚性与柔性共同存在于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中。虽然以适应性为主要特征的柔性同以稳定性为主要特征的刚性之间存在着矛盾,但在内部监督目标、风险导向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动态稳定性的要求下,二者可以达到协调统一。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渗透效应还表现在其刚性和柔性之间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上,即所谓的“刚柔并济”。

二、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机理

1.基本假设

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之前,应先明确内部监督的基本假设,具体包括:

(1)监督边界假设

监督边界假设是对企业内部监督范围所作的界定。监督是对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组成要素,其边界应与企业内部控制边界重合。传统意义上的内部控制边界仅限于企业内部,但是现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往往超越了其边界,原来由企业内部完成的业务现在越来越多地由外部机构来完成。当企业使用外部机构提供某些服务,比如企业将其福利计划管理工作外包时,仍然需要适当管理在外包流程中那些与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企业应通过实地查看或定期审阅服务供应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自我评价报告等方式来了解服务供应商的内部控制体系如何管理或者降低风险。当无法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相关信息时,企业可以考虑自己执行针对服务供应商关键控制的定期专项监督。

总之,现代企业内部监督的边界随着内部控制边界的延伸而延伸,其界定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目标,可以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或者一个车间,也可以是因所有权关系形成的企业集团或因经营关系而形成的一条价值链。

(2)可监督性假设

从内部控制体系整体和局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我们可以将内部控制体系定义为由各个相互作用和依赖的若干组成要素按照一定规律组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即内部控制各个要素之间存在某种耦合关系。只有当内部控制体系是可监督的,内部控制目标才可以实现。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监督主体通过实施监督程序,维护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监督主体是指拥有相应监督权、具备适当能力和客观性的人员;监督对象是整个内部控制体系的各个组成要素,包括内部监督要素本身。

实现内部控制体系的可监督性需要基于一定的前提。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对稳定性是实现可监督性的必备条件之一。此外,监督主体是否拥有必需的权限、是否具备适当的能力和客观性以及内部控制目标是否正确、监督程序是否恰当等都会对可监督性产生影响。

(3)人性缺陷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在充分研究人性的基础上,认为人性是复杂的、难以琢磨的,假定人性具有“有限理性”、“个人利益最大化”、“机会主义倾向”等本质属性。这些假定对于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有限理性”是指在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下,个体的智慧和能力等显得相对不足。人的有限理性使得内部控制实施主体的行为具有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并最终影响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而内部监督正是为了防范这种不可预知性和不确定性对内部控制体系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个人利益最大化”是指个体试图使其在金钱、职务等方面达到最满意的状态,受其影响,企业员工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企业总是试图设计出完美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引导、约束员工的行为,使其符合企业目标,但是在机会主义倾向的影响下,最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将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所以企业应通过监督实施来识别、整改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另外,监督主体的人性缺陷可能使监督过程出现偏差,从而忽略了本应重点关注的领域;监督流程可能由于多人合谋而被绕过等。

(4)风险永恒假设

在既定的内部控制目标下,企业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只能管理或降低,而无法消除。风险的持续确认,对于实施有效的内部监督,维护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有效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在持续的风险识别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从而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提高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2.生成影响因素分析

(1)内部监督目标

内部监督目标是指企业通过实施内部监督意欲达到的状态或效果,是内部监督行为活动的导向、出发点和归宿,其确定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企业制定内部监督目标时,必须考虑内部监督环境的客观需求。当内部监督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应根据环境的变化对内部监督目标进行升级或变化。为合理确保内部监督目标的实现,企业管理层应要求监督者提高其业务能力,吸收管理理论中的相关知识,并将其与内部监督知识体系结合,从而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内部监督模式要求各监督者在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以内部监督目标为起点,同时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和战略安排。

(2)内部监督环境

内部监督环境是指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活动完成其自身职能的一切外部条件的集合,是内部监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境况和条件。内部监督环境能够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目标、范围、频率、技术、流程等各个方面,是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生成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良好的内部监督环境有利于促进内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内部监督职能的发挥;恶劣的内部监督环境将损害内部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影响内部监督参与人员职业素养和客观性的形成。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构建,首先应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监督环境。企业内部监督环境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前者是指企业外部影响内部监督有效实施的各种因素,涉及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等;后者是指企业内部影响内部监督有效实施的各种因素,具体包括治理环境、控制环境、技术环境和作业环境等。

(3)内部监督资源

内部监督资源是指内部监督机构可以用来完成内部监督任务的物力、人力和时间的总称,是内部监督机构拥有或者可以控制的资源,包括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具有有限性、知识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企业内部监督系统看作是一个内部监督资源的集合体。内部监督的实施效果取决于企业为内部监督工作投入的资源数量,但是任何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企业必须根据资源的稀缺规律来安排资源的使用,配置内部监督资源流向能够为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提供更多支持的领域。为此,企业要对不同来源、不同内容、不同层次、不同结构的内部监督资源进行识别并选择、发掘并使用、激活并有机融合,进而优化内部监督资源组合,使其具有较强的条理性、系统性、价值性和柔性,使有限内部监督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和最有效的整合,并尽可能地创造出新的内部监督资源。因此,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的数量、整合程度和配置结构是构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极大影响着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实施效果和效率。

(4)内部监督能力

从本质属性来看,内部监督能力是内部监督部门在任一时点所拥有的内部监督资源的函数,是企业协调内部监督资源的能力,尤其表现为以独特方式配置内部监督资源和实施内部监督流程以达到理想的内部监督效果和效率的能力,属于广义内部监督资源的范畴,其大小受内部监督人员素质、内部监督技术方法、内部监督经费预算和内部监督时间限制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内部监督能力在管理、开发和运用内部监督资源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可以将内部监督技术、内部监督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人员知识等进行优化整合。较强的内部监督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内部监督的效果及效率。随着企业内部监督环境日益复杂且多变,传统的内部监督能力已经无法正常发挥维护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功能,企业管理层应重置和升级内部监督能力,以保障和促进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

(5)内部监督规范

内部监督规范是内部监督行为的约束与引导机制,用来判断内部监督行为性质,为实现内部监督目标提供重要保障,由《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相关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等组成。在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中,内部监督规范为企业提供内部监督行为规则,约束与引导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实施的全过程,具体包括内部监督的标准流程、评价有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与报告、缺陷整改措施、对监督者的客观性与知识能力的要求等。内部监督规范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提供刚性约束和制度保障,即企业通过一套明确清晰的规定,告诉各监督者被期望做什么,不期望做什么,有效的约束和引导其内部监督行为,确保内部监督的效果和效率。可以说,现实有效的内部监督行为活动离不开内部监督规范;离开了内部监督规范,将无法确保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实施。

(6)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强调科学决策和权力制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对权力制衡的内在需要,对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程序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公司治理结构则直接决定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对有效构建和实施企业内部监督模式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学者对典型案例的研究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内部监督要素不仅可以作为维护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关键因素,而且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内部监督不仅仅是解决内部控制体系失效/无效的有力措施,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因此,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需要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保障,而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有效构建和实施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的推动。

(7)其他内控要素

内部监督从属于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五个相互关联的构成要素,其中的内部监督要素并不能独立的发挥其作用,其有效运行还有赖于其他要素的协作配合,或者说,内部监督贯穿于内部控制诸要素中。内部环境要素通过组织结构设计及权责分配、企业文化建设、内部审计工作和人力资源政策制定与实施等,为监督的有效运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可以帮助监督者明确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风险,并以此为依据将控制点区分为关键控制点、次关键控制点和一般控制点,确定监督重点;信息与沟通要素为监督者提供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所需的相关信息,监督者通过实施监督程序分析这些信息得出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对于发现的内控缺陷,应分析其成因,并将监督的结果通过信息与沟通系统反馈给管理层,及时对原有内控体系加以改进。换句话说,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其他要素为内部监督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又是内部监督的评价对象。

(8)内部监督行为

内部监督行为主体(即监督者)往往事先对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论来决定其内部监督行为。监管环境制约着监督者的行为,是审查监督者行为是否合规以及处罚违规监督行为的制度系统,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规定。

假设监督者符合经济人假设,逐利是其本性,且有限理性、风险中性,监管环境对监督者内部监督行为的约束影响包括:①内部监督舞弊行为被发现的概率F;②对已发现内部监督舞弊行为进行处罚的概率E;③处罚数额B(先没收违规行为带来的额外收益,如有正常收益时,再进行处罚)。当监督者的行为合规时,其所获得的正常收益为T,但同时可能面临企业管理当局对其不愿“串谋”的惩罚W,惩罚概率为H;当监督者的行为违规时,除了其可以获得正常收益T以外,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A。我们可以得出:

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收益I=[(T+A)(1-E)+TE]F+(T+A)(1-F),内部监督行为异化的成本为C=T-WH+BEF。监督者根据I和C之间的大小关系,决定是否选择内部监督行为异化。

由I>C可以推出EF<(A+B)(A+WH),说明当监督者的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及被处罚的概率较小时,监督者将选择内部监督行为异化;

由I<C可以推出EF>(A+B)(A+WH),说明当监督者的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及被处罚的概率较高时,监督者将选择合规的内部监督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监督行为合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环境的严格程度,同时又将最终影响企业内部监督模式构建和实施的有效性。

3.生成模式框架:整合系统化

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见图1)是由各个相互依赖生成影响因素,如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在某一特定时空内经过有限合理的整合、重组后形成的结构优化的完备系统,而不是模式内单个生成影响因素的随机组合。在满足生成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内部监督环境主导着其他生成影响因素,同时其他因素影响着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行为等决定与主导着内部监督模式,而内部监督模式又影响与反映着其他生成影响因素;内部监督模式与其他内控要素之间相互反映与影响。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过程既是一个不断整合完善的过程,又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在对各个生成影响因素进行整合优化后,我们可以得出企业内部监督模式的生成框架―整合系统化。在企业对内部监督模式进行不断整合并根据需要做出动态的调整之后,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构成了企业差异化机会,形成了整合系统化的企业内部监督核心能力生成与有效运行的内在逻辑。整合系统化使企业内部监督系统不断地利用变化、适应变化、制造变化,对内部监督目标、内部监督环境、内部监督资源、内部监督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其他内控要素、内部监督行为等生成影响因素进行有机整合,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内外部环境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目标定位,适时优化企业内部监督模式,从而不断提升内部监督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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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4

第一,监督基础的建立内涵。

监督基础具体包括高层对监督的重视、有效的监督结构以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准的理解。

首先,“思想基础”--高层基调,它是指管理层和董事会表达他们对于每一个内部控制要素重要性的看法,这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直接的影响,其基调影响了员工、管理层执行监督和对监督的反应方式。因此企业高层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与认识,保持正确的论调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其次,“硬件配备”--有效的监督机构设置,它是指要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董事会的作用是治理、指导和监督;监事会主要是对公司财务和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是隶属于董事会的一个专业委员会,其核心职责是缓解股东和董事会之间的职责不对称,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内部审计部门则负责监督整个职能机构的业务活动。

再次,“制度规范”--理解和把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其实质是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的理解,外部环境在不断地变化,影响内部控制的因素也在变化,因此这种理解也要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有效性主要包括五个具体内容:

完整性,指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需要制定并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应该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不能遗漏,以保证完整性。

合理性,指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经济性及适用性。

有效性,一方面指企业的内部控制政策和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能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另一方面内部控制要设计的完整与合理,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并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要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这五个方面来制定并切实实施。

内部控制作业层次的评价标准主要是控制活动要素的具体化,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企业针对风险采取必要的行动。

第二,建立监督基础环节的风险分析。

二、设计和执行监督程序

为提高监督的效率效果,在设计监督程序时,要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所选择的监督程序应该能提供充分且适当的信息,以说明应对重大风险的关键控制在有效运行,确保某一目标的实现,而不是盲目地对所有的控制都进行监督。

首先,以风险为导向,对风险进行优化排序,确保对于重大的风险给予充分及时的关注,积极应对,按其重要性逐一解决应对,既提高效率又保证效果,避免遗漏。

其次识别关键控制点,针对每一个风险设置关键控制点,“对症下药”。“企业通过了解内部控制系统如何应对或减轻重大风险以及确定哪些控制对监督结论影响最大来确定关键控制”,此外企业还需考虑那些会增加控制失败风险的因素,如控制的复杂性、人员的胜任能力或经验、人工或自动化、高管凌驾的风险等,从而促进关键控制的分析。

再者,识别有说服力的信息,在识别关键控制点之后,评估者就要收集相关信息以支持与这些控制被执行和在有效运行的结论。一方面,这些信息必须适当且充分,适当指信息是相关、可靠和及时的,充分指需要得到补充资料来实现所需的适当性水平;另一方面,必须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即要权衡收集信息的成本和该信息说服性的效力。

最后,执行监督程序,内部控制监督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演变的过程,它包括持续监督和单独评估,持续监督植入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较早识别和纠正控制缺陷;单独评估则在需要时才进行,其频率需考虑两次评估之间控制失败的可能性或风险的重要性。

第二,设计和执行监督程序。

三、评估和报告监督结果

第一,评估和报告监督结果的内容。

监督结果排序,内部控制缺陷按其重要性看则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因此在执行监督程序后,要对监督结构按其重要性程度来予以排序,不同层级的缺陷有不同层级的机构解决,董事会应当重点关注重大缺陷,经理层应关注重要缺陷,而内部机构层面则重点关注一般缺陷。

报告监督结果,在内部报告方面,在对识别的控制缺陷进行排序后,要根据监督的目的和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报告的对象,并考虑涉嫌欺诈的情况;在对外报告方面,应充分利用监督的结果来支持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后续追踪,内部控制监督过程并不是一个静止或阶段性的程序,而是一个不断进行,持续改进的过程,也只有这样内部控制才能永葆活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积极作用。

第二,评估和报告监督结果的风险。

四、形成有效的结论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5

关键词:基层央行;内部监督;思考

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是保证人民银行正确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与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比较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已形成了以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体系,这三个部门相互分工相互协作,加强业务工作的规范和岗位责任的落实,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业务风险的管控,极大地助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运行。但是,各种监督效果利用还不太理想,监督合理的发挥不充分,监督部门间的配合还不够默契,监督合力难以发挥,监督成果共享不到位,监督效率不高。因此,因此,当前极有必要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机制建设,整合并优化监督资源,构建一个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才能有效地控制内部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各类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及现状

当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主要由“3+1”组成的四位一体监督管理机制。即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三个监督部门,加上业务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复核制度和业务指导检查等,协同监督,共同管理,促进基层央行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1.业务部门的复核与检查。是防范内部业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人民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办理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国库资金收解、发行基金投放回笼、存款准备金的划转、行政许可办理等业务实现的。这些业务操作中潜在较高的风险,对这些业务进行同步复核是保证日常业务规范发展的基础,复核人员进行及时审核纠错,把风险杜绝于萌芽状态,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同时兼顾着对支行或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检查。

2.事后监督中心。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项旨在强化内控监督、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主要是以本级行及支行作为监督对象,主要把会计、国库、发行等业务作为事后监督的内容,对每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事后集中、全面审核和监督,从而使一些问题得以及时暴露并加以控制。但地市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在运行过程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职责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监督手段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外管等业务未集中纳入监督等,制约着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3.内审监督。是内审机构依据财经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制度对本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是人民银行的综合再监督部门。通过全面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后续审计和内控评审的方式对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但没有处分权。

4.纪检监察。则是通过对个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本级和下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党风党纪党性等方面的监督和行政行为的执法监察,党风廉政监督重点是检查党纪政纪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是指监察部门依照《国家行政监察法》对执法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是对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行为实施的再监督、再检查。其重点是检查人民银行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情况。具有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处分权。纪检监察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干部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人民银行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各项业务操作和制度建设与落实等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得到了全面较好的规范,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稳步的发展态势,并在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监督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监督体制不科学,监督主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的不同,监督人力资源未得到合理调配,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信息未得到充分共享,监督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时而还有出现重复等现实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综合监督作用的发挥。

1.内部控制评价缺乏统一标准。近年来,上级行制定了机关内控评价实施办法,对机关内控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县市支行比照执行。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县市支行在比照执行时基本上是照抄照搬,这种不切合实际的照抄照搬造成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之间的错位,如集中采购办法在县支行照抄照搬遵照执行有很大难度。同时,上级行监督部门对内控制度检查时也是参照机关内控评价的标准,对基层人民银行进行考核,使基层行对内控制度建设标准产生一种“人有我有”的错误认识。形成从上到下照抄照搬,层层制定制度,造成制度重复制定,可操作性不强。

2.各监督部门各自为政。到目前为止,基层央行已经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包括:业务部门的复核检查、事后监督、内审监督、执法监察和专业检查五个层次,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实施全方位监督。但各监督部门由于分管领导不同、上级行对口部门不同,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很难对各部门的监督任务进行整体规划、联合实施,往往只能“单打独斗”,或者是临阵组合,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3.监管制度不成体系。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人民银行人、财、物的各个方面。但这些制度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性,而且这些规定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别和冲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

4.监管信息难以共享。经过多年努力,各监督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有价值的监督信息,包括查处问题台账、风险点分布情况及相关监督检查依据等内容,但各部门往往对监督信息采取“保密式”管理,只在领导、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即使是其他监督部门,也很难全面、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5.监督手段多样,但同级监督有局限性。采取同级监督方式,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人员的隶属关系是在本级,因而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有“三怕”:怕引起被监督部门主管领导的误解,影响自己进步;怕引起被监督部门的抵触,影响部门之间关系;怕引起被监督人员的怨恨。由于监督人员心存顾虑,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就可能打了折扣。

作的发展,监督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存在着监督走过场和“外行监督内行”查找风险隐患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7.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素质有待于提高,培训跟不上,制约了监督业务的开展。由于基层行目前人少事多,大多数行的纪检监察、内审人员同时还兼职其他岗位业务,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监督工作中。

8.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目前人民银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国库业务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加强基层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统一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保证内部控制监督评价质量。按照统一性原则,除影响内部控制的客观因素变化外,对基层人民银行内部控制评价采用同一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坚持同一评价标准,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建立完善内控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特别是对内控制度建设评价标准,要针对基层人民银行实际,明确内控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防止制度建设的重复性,建立起标准统一、要求明确、涵盖所有业务流程和重要控制环节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坚持及时性原则,当内部控制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重新评价。如基层人民银行要根据新业务、新制度及风险点的变化,及时确定风险点和控制措施,以保持内控评价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整合监督力量,合理调配监督资源。一是在明确各自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整合纪检监察、内审部门,建立中支党委统一领导,各监督部门分工协作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统一调配监督人力资源,实行支行监督人员派驻制。同时监督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责任制,以实现监督资源和监督效果最大化为目标。二是设立监督管理岗,专门负责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以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实效性,解决同级监督难问题。内控建设管理机构也相应设在纪检部门,全权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活动,听取工作汇报,落实评价结论,建立监督信息互通互报制度,提高监督效果。

3.搭建上下畅通的监督信息共享平台。构筑一个连接纪检、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在平台上建立监督依据、监督成果及内控评价信息库;及时对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项目安排、监督检查情况、后续跟踪整改情况等进行公布,以利实时查询,并要求各监督部门在每次任务完成后,必须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信息库中,从而加强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使各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监督检查开展情况,共享监督成果以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成果的利用率,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

4.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一是改变目前以同级监督为主的方式,采取下查一级和异地交叉检查为主,从根源上解决监督人员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与被监督互信机制,监督部门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寓监督于服务中,多提一些推动部门业务发展的建议,获得被监督部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利用监督资源。建立监督查处问题台账制度,定期对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条勾兑,按季对前期监督检查中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被监督部门认真整改,建立风险评价制度,监督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部门分类别管理、定期对各部门发现问题的趋势变化作出分析,划分风险级别,进行定期预警提示。

5.完善学习激励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素质能力。一是经常举办内控理论讲座和研讨会,加强内控监督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提高监督人员分析、研究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为监督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和实际参与央行各项业务提供条件,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经常化。二是结合各项工作尤其是新的业务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业务集中培训、现场检查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监督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现场监督检查经验不足的问题。三是建立内控监督管理人员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把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内控监督各项工作当中,教育监督人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

内部控制中的内部监督范文6

关键词:财会内控监督机制;面临现状;解决措施

一、引言

合理的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的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信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活动是否能够得到更好的协调和控制。合理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合理分工,强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严密、完整的企业内部财会监控体系。企业应积极完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妥善的保全企业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近几年,我国加强了对企业内部财会监督机制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在大型企业财控内控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着诸多矛盾,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我国大型企业内部存在的财会监督机制问题

1.大型企业制定财会内控监督机制的意识淡薄

我国现阶段大型企业发展历程中,企业内部对制定合理的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意识十分淡薄,众多企业并不清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概念,导致企业员工对制定企业财会控制监督机制意识淡薄,认识不到合理完善的企业财会内部监控监督机制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2.大型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不完善

我国大部分企业内部没有设立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即使少数企业设立的财会内部控制监督体制却没有发挥其作用。这些企业内部设立的财会内部控制监督体制缺乏完整的科学依据,很少得到切实的落实。大多数企业对内部的财会审查只通过简单的审计,且审计审查的内容多数紧紧为对会计账目的简单审核,忽视的内部监督的过程,降低了企业财会内部监督的效率。

3.企业内部从事财会审计人员资历较浅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财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专业的内控监督知识,同时,缺乏强烈的职业精神。企业内部财会内控监督机制的原则规范性较差,体系落后,甚至存在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抵触的部分,恶意篡改企业内部财会信息,降低了企业财会内部监督的效率。

4.企业内部工作机制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众多企业中缺乏完善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内部员工缺乏履行义务的意识,员工并没有意识到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与员工个人自身发展的关系,中众多大型企业

在财政亏损时会接受国家的政策支持与援救,因此,降低了企业内部领导与员工对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设立的意识。

5.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在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大多数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内部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并未在市井工作经营中发挥真正的监督治理作用,无法尽职尽责。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才能提高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6.企业内部缺乏健康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缺失对企业的发展存在致命的一击,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的文化能够时刻激励企业人员,形成坚定的凝聚力,有助于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三、大型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探究

1.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同时,应加强企业内部财务部、审计部以及税务部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企业财会的监督与控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申报,不断完善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2.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在我国现阶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内部的审计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即使少数企业内部设立了内部审计制度,但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非必要联系,导致各部门间存在大量包庇现象。因此,为健全我国大型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应保证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完善企业内部财会控制监督机制,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与合法性。与此同时,应加强企业内部事前监督机制的制定,避免企业财务出现问题后再进行事后审计监督,防患于未然,增强企业遇见风险的能力,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3.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

为了提高企业内部财会监督机制的水平,应切实提高企业内部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素质,实行集中的人员核算制度,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提高企业内部财政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治的现象发生。

4.加强财务管理的纳入体系

实际过程的监管需要产生监管成本,若监管力度不到位,则会导致企业财会整理数据的失真。企业可积极将员工的财务计划和核算工作编制到企业集体内部,这样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因实施财会监控产生的成本。相关部门将员工的财务计划统一到企业机体内部的管理体系中,时刻督促企业员工履行职责,统一企业员工的工作目标,有效的实现企业集体利益的实现。

四、结束语

只有切实提高企业内部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水准,完善企业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内部的先行发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因此,我国应加强促进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形成财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淑珍:重新构建事业单位财务理念体系【J】,广西会计,2011,(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