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范例6篇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范文1

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争论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停止过,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争论也在持续。当我国开始重视逻辑学教学的时候,西方国家的大学课堂已经普及数理逻辑;当我国传统逻辑(普通逻辑)教学走入困境,国内学者开始寻求把传统逻辑现代化作为逻辑学教学改革之路时,西方国家已经开始了批判性思维运动,随之而来的是非形式逻辑的兴起。“传统”与“现代”之争还在继续,但或许此时我们该重新审视此争论并提出新的改革方案。

一、逻辑学教学改革现状

“19世纪中期以来逻辑学经历了四次重要转向,即数学转向、语言转向、认知转向和本文所要讨论的非形式转向。”[1]相应地逻辑学教学改革也在进行。在我国,上世纪80年代,高校逻辑学教学以传统形式逻辑为主要内容。由于传统形式逻辑以自然语言为主、形式符号为辅的表述形式,使得学生较易接受,无论是普通高校、自考、函授各类高等教育的多数专业都以必修课的形式开设形式逻辑课程,因而形成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全国范围的逻辑学普及浪潮。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形式逻辑现代化的提出,出现了“取代论”和“吸收论”两种不同意见。“取代论者”主张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吸收论者”主张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吸收现代逻辑的一些内容。[2]这两种意见的共同之处是体现了逻辑的数学转向思想,在逻辑学教学中增加了大量的形式化内容,这些内容对普通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讲难度大大增加,离日常思维却越来越远,导致教学效果不好。很多高校将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压缩课时,甚至将其从教学计划中取消。如果说90年代逻辑学教学改革的主流还是“吸收论”,那么进入21世纪,“取代论”则很快发展起来,许多高校将文科非哲学专业的逻辑学开设为现代逻辑,课程内容以数理逻辑为主,附带少量形式逻辑内容。自1978年提出逻辑学教学改革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尝试,逻辑学教学改革的路似乎越走越窄了,正如武宏志教授所言:“有一个现象令人深思与忧虑:西方大学逻辑学教学在20世纪70年代‘非形式逻辑运动’和‘批判性思维运动’之后,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而我们的逻辑教学经过改革的第一浪潮之后,却渐渐出现了衰落的迹象”[3]。

多年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一直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纠缠不清,这首先是由于两者之间的天然联系。传统逻辑是人们日常思维领域中的常用工具,包含了从概念、判断到推理的一整套思维方法,但它是运用自然语言论述的,不可能完全割断与思维内容的联系,也就是说,它不可能进行纯思维形式的研究。现代逻辑用人工语言代替自然语言,构成了符号化的形式系统,这样就完全摆脱了思维内容的羁绊,使之成为纯思维形式的研究。它把演绎推理必然性的研究推进到很高的程度,从而对许多科学的发展和人们的认识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伴随着现代逻辑的发展,它愈来愈脱离人们论辩的思维实际。可见现代逻辑是在传统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形式。但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学生学习的逻辑学就只有这两种形态吗?在美国,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批判性思维运动推动了非形式逻辑的产生,它的出现基本弥补了现代逻辑在日常思维与形式研究方式之间不断加深的鸿沟。以自然语言和日常思维的论证为研究对象和中心内容的非形式逻辑由于能够融入现实生活,培养并提高人们的实际论证能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70年代成为美国教育改革的焦点,80年代成为教育改革的核心。在国内,伴随着GRE、GMAT等综合能力测试的传入,从80年代末开始,已有学者关注批判性思维,并出现了专门介绍该方法的《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以论证逻辑为工具》等介绍批判性思维的书籍。在此基础上许多高校开始尝试开设批判性思维的课程,其中许多高校是把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开设的。如2000年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开始把对普通逻辑的课程改革向批判性思维过渡,并于2003年秋与北京大学同步开设“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课程。可见,目前国内逻辑学教学改革已经开始关注批判性思维,即在改革中将传统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相结合。

二、逻辑学教学改革的探索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我们都熟知的方法,将这一方法论运用于逻辑学教学改革中,就是要针对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本文所探讨的是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改革,对于这部分学生的逻辑学教学内容选择,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教学目标来看。为了保证改革的效果,首先要明确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开设逻辑学的目的。一般而言除哲学专业外,高校开设逻辑学并不是为了培养逻辑学专业的专门人才,而是要使大学生掌握必要的推理工具,为将来学习其他学科知识、为日常思维提供必要的支持。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使逻辑贴近现实,注重逻辑知识的应用,而不能把逻辑学高度抽象远离现实。实际上在日常思维中现代逻辑的高度形式化、精确性、严密性等优势都是无法体现的,相反传统形式逻辑运用自然语言符合人的思维,贴近现实,便于应用等优势是明显的。当然传统逻辑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形式逻辑在被用于论证时暴露出的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们要处理的信息范围越来越广,作为日常推理的形式逻辑在帮助人们具体的论证时力不从心,因为“无论是在科学论文还是在日常论证中,往往并不是纯粹的单一的某种形式推理,这样形式推理所传授的运用演绎有效性的概念分析法就难以运用到论证分析上”[4]。而研究论证的非形式逻辑恰能满足这样的需求,非形式逻辑又是以传统形式为基础的,因而要达到教学目标就应将两者结合。

2.从学生需求来看。目前,随着高校扩招,就业难问题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社会考试热。公务员考试、GRE、GCT等都是大学毕业生非常热衷的考试,这些考试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对逻辑的考察。而这里的逻辑更多的是与批判性思维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或论证能力,它与数理逻辑无关,与传统逻辑关联不大。而目前高校逻辑学课程内容无论是以现代逻辑为主还是以传统逻辑为主都不能满足学生的这种需求。因此需要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引入批判性思维。应付各种社会考试仅仅是学生需求的直接表现。文科非哲学专业大学生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使用所学知识解决日常推理、论证等问题。但与学科性相关的高度抽象形式化的现代逻辑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是“大材小用”了。与日常语言相关的形式逻辑对于处理其中推理的部分是有帮助的,但处理日常思维中的论证问题更有力的工具是批判性思维即非形式逻辑。可见,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对于满足学生需求都是必不可少的。#p#分页标题#e#

3.从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我们说数理逻辑不适合作为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一方面是由于其形式化程度太高,不能在日常思维中直接运用,另一方面过于抽象的表述方式是文科学生难以接受的。实际上,许多文科学生是学不懂或惧怕高度抽象的数学等学科才选择文科的,在教学实践中有许多学生在拿到逻辑学教材时就开始发愁,正是这种心理使得许多学生一开始就对逻辑推理怀有排斥的情绪,也更增加了逻辑学的学习难度。为了达到提高学生推理、论证能力的目的,我们需要给学生提供的是更接近于日常语言的,通俗的、应用性强的,关键还是学生易于接受的逻辑学知识,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的逻辑学知识就是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

三、逻辑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目前逻辑学在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从教学目标、学生需求、学生可接受程度来看,逻辑学教学应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具体而言,应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编写几方面努力,增加逻辑学课程的吸引力,使学生喜欢并主动地学习逻辑学。

1.课程设置。在课程的设置方面,逻辑学作为一门培养大学生日常逻辑思维能力的学科应是一门必修课,从课时来看教学计划中一般为54学时,而有些高校近年来将它压缩到36学时,逻辑学课程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培养能力,练习是必不可少的,这样36学时明显不足。但对实践的强调、公共课的增加、大量的专业课,都使得增加逻辑学的课时困难重重,也就是说我们想把传统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作为两门不同课程来设置,现实是不允许的,这就需要我们把两者都放在逻辑学这一门课程中利用54课时把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和必要的训练完成,因而要慎重选择课程内容。

2.教学内容的选择。如前所述,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逻辑学课程应将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结合起来。目前的教学实践中有三种不同方式,一种是将形式逻辑融入批判性思维之内,从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相关性入手,将两者融合,这样可以节约课时,使学生较好地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学习,但却模糊了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界限。另一种是以批判性思维为主,在必要的地方选择性地介绍形式逻辑知识,这种方式详细地介绍了批判性思维的知识并辅以必要的练习,使学生在学习批判性思维技能的同时,培养了批判性思维的气质,但它更适合于已有一定形式逻辑基础的学生。第三种是将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知识融于社会考试各种题型中,这种方式更倾向于是为了应对社会考试而开设的辅导课程,不适合作为逻辑学课程开设。笔者认为可以在《逻辑学》的课程名称下,前后相继地介绍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毫无疑问,两者都属于逻辑学,只是侧重点不同,我们可以先讲授形式逻辑当中与日常思维密切相关的知识,如概念(重点是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直言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重点是矛盾关系)、复合命题及其推理(重点是假言命题、负命题的推理)、基本模态命题及其对当关系、逻辑基本规律(含充足理由律)、类比、归纳、论证、谬误(与日常思维相关部分)。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关系,再进一步讲授批判性思维特别是非形式论证理论、谬误理论、语境问题等知识,这样安排既可以使学生了解形式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同属逻辑学只是研究重点不同,又可以使学生在掌握形式逻辑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更好地学习批判性思维的相关知识。另外批判性思维包括批判性思维技能和批判性思维气质两部分,因而我们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关注学生批判性思维气质的培养。

3.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注重加强案例教学。无论是形式逻辑还是非形式逻辑其教学目的都不仅仅是理论的掌握,而是在掌握理论基础上运用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那种单纯的讲授,既不会引起学生的兴趣,也难达到提高能力的目的,因而要注重加强案例教学。非形式逻辑或批判性思维涉及日常生活各方面和一切学科领域,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中学生容易感觉枯燥、抽象,这就要求教师注意联系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生活实例、社会考试题目等,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掌握逻辑基础理论。与此同时,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一些难度适中的练习题,并讨论完成一些典型案例分析。这样就可以在完成批判性思维技能学习的同时,达到批判性思维气质培养的目的。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范文2

[关键词]逻辑;实践;能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B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7-0013-03

实践需要逻辑,逻辑是实践的存在方式。逻辑需要实践,实践是逻辑的本质发展方式。研究逻辑在实践中的能动作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一、逻辑的内涵

逻辑为英语logic的音译。导源于希腊文。本义是思维、思考、理性、说谈等,指人的辩论和说服的能力。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能力的发展,逻辑的内涵也在发生变化。现在“逻辑”一词,通常有三种内涵:

第一,逻辑指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的科学。逻辑学探索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逻辑学的作用将不断增强。

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从实际思维中抽出思维形式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从思维的既成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及它们正确联系的规律和规则。形式逻辑重点研究思维形式的正确性,是为了使人们自觉地掌握思维形式的规律,从而使思维能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的内容。人们要正确地使用概念、判断和推理,保证思想的确定性、一贯性和无矛盾性,就必须遵循形式逻辑的有关规律和规则,其中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规则,反映了人们共同的最一般的思维方式。

辩证逻辑是研究辩证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是一门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列宁在谈到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时曾说过:“辩证逻辑则要求我们更进一步。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这是第一。第二,辩证逻辑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像黑格尔有时所说的)、变化中来考察事物。就玻璃杯来说,这一点不能一下子就很清楚地看出来,但是玻璃杯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玻璃杯的用途,它的使用,它同周围世界的联系,都是在变化着的。第三,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第四,辩证逻辑教导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已故的普列汉诺夫常常喜欢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样说。”[1]列宁明确地指出了辩证逻辑的要求。

恩格斯在谈到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时曾说过:“辩证逻辑和旧的单纯形式的逻辑相反,不像后者那样只满足于把思维运动的各种形式,即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和推理形式列举出来并且毫无联系地并列起来。相反地,辩证逻辑由此及彼地推导出这些形式,不把它们并列起来,而使它们互相从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2]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都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逻辑科学,二者都是作为思维方法、作为保证正确思维的条件而起作用的。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形式逻辑是从纯形式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重点放在形式化语言的形成规则和变形规律上。辩证逻辑是要求从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思维,要求对整个认识的历史进程进行综合,进而揭示各种思维形式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揭示人类思维把握具体真理的逻辑进程,是与认识论和辩证法相统一的逻辑科学。

数理逻辑为用数学方法研究推理和证明等问题的逻辑科学。数理逻辑的主要内容为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算法理论等。数理逻辑亦称符号逻辑。数理逻辑运用符号把概念和命题表示为公式,把命题间的推理关系表示为公式间的关系,并使推理尽可能转化为公式的推演。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结合数学基础问题的研究,形成了递归论、证明论、模型论和集合论等新的逻辑系统和分支。数理逻辑的成果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数理逻辑作为基础理论的逻辑科学,被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自动控制、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和战略学等领域。

第二,逻辑指客观的规律性。事物的发展具有客观的规律性。逻辑有时指事物发展的客观的规律性。例如,人们常说的“客观的逻辑”、“事物的逻辑”、“革命的逻辑”、“生活的逻辑”,等等,就是指逻辑的这种内涵。

第三,逻辑指思维的规律。人们的思维要合乎规律,即合乎逻辑。人们通常说讲话、写文章要合乎逻辑,要逻辑性强,就是指讲话、写文章,要合乎思维的规律。

逻辑思维是人类所特有的理性因素。正确的逻辑思维,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

二、逻辑与实践的关系

唯心主义认为,逻辑规律是先验的或者是人们任意约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思维规律虽然只是思维本身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的规律,但是,思维规律是有客观基础的,它们是客观事物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范文3

[关键词]逻辑思维非逻辑思维创新功能

在一些高等院校,并不重视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教学,原因是他们以为逻辑学研究的逻辑思维没有创新意义。这种观点颇有影响,很有市场,像大名鼎鼎的科学家彭加勒也持这种观点。这种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二:一是认为,“科学创造性思维是一种以非经验、超逻辑和思维程序与常规思维相倒置为根本特征的反常思维方式”。[1]所以逻辑思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是没有创新意义的。二是认为,纯粹逻辑是同义反复,不能创造任何新的科学观点,所以逻辑思维对科学发现没有创新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逻辑思维不仅自身有创新性,而且引发科学研究的繁荣和进步。所以,高等院校要培养创新性人才,为我国科学的发展输送生力军,务必加强逻辑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翻开科学发展史,人们就会发现,历史上的科学革命运动,往往以逻辑思维的发展为先导。如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演绎逻辑带来了古希腊人文和自然科学的空前繁荣;培根的归纳逻辑掀起了近代科学革命的狂飙;而现代逻辑则促进了现代科学和哲学全方位的拓展。

正是基于科学发展的这种史实,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和世界著名科学家,都充分肯定了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列宁说:“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2]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在欧几里得几何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找出可能的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2]因此科学家必须是“严谨的逻辑推理者。科学家的目的是要得到关于自然界的一个逻辑上前后一贯的摹写。逻辑之对于它,有如比例和透视规律之对于画家一样”。[3]他们如此肯定逻辑思维在科学创新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道理非常简单,任何科学理论的创立都是对旧理论的否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科学都具有创新性;而逻辑思维则是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必经之路。据此,有理由说,逻辑思维是引发科学创新和发展的思维工具。

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的史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英国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看到中国人在古代取得了许多卓越的科技成就,有发生科学革命的历史基础,但近代科学革命恰恰没有发生在中国,对此他感到困惑不解,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和思考。在爱因斯坦看来,这是“用不着惊奇的”,[4]中国贤哲没有创造出科学创新发展所需的逻辑基础。著名物理学家吴大猷认为:“古代中国赢过西方的,大多是技术而不是科学,没有科学为基础的技术,发展是有限的。”[5]而技术优势没能转化为科学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中国缺少知识、技术转为科学理论的逻辑思维工具。

人们知道,技术在于利用已知的科学知识,解决人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可以在实际生活和劳动中偶然获得。科学是探索未知世界,揭示大自然客观规律,但要获得对未知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艰苦复杂的逻辑分析、推论,才能最终形成关于某一问题的科学知识体系。中国历来偏重整体直觉顿悟,而缺乏逻辑思维传统,而且注重实际应用,轻视基础科学研究,这就使中国虽然有许多伟大的技术发明,却没有产生一门完整的自然科学体系;培养了不计其数的状元、举人、秀才,却没有培养出一名牛顿般的科学家;有发明了火药的著名实践,却没有发现火药的成分结构,没弄懂科学意义上的火药的爆炸性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都说明离开逻辑思维,知识、技术就是片面的和离散的,只有逻辑思维的介入,才能最终整合成科学理论。

逻辑思维自身就有创新功能

逻辑思维的发展所以能够引发科学研究的创新,成为知识、技术转化为科学理论体系的逻辑思维工具,就在于逻辑思维本身具有创新功能。逻辑思维的创新基质在于它是一种理性的创新思维,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中获得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再用概念进行判断,形成命题,再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运用命题进行推理,于是就会推演出新的思想认识。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人们知道,关于某事物的概念尚未形成时,人们的感性认识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通过概念思维,对许许多多具体事物进行分析、比较、鉴别之后才抽象出该事物特有的本质属性。可见概念思维不是机械的摹写,而是一种理性创新。没有概念思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只能停留在现象层面上,不可能对事物的本质产生全面的新认识。

判断是断定事物情况的思维形式,它不是对感官所反映情况的简单重复。一位农学家来到某地考察畜牧业发展情况,当地人向他咨询能否发展养羊业,他说“要养羊先养猫”,这个判断体现了农学家与众不同的眼光。当人们疑惑不解时,他说:“要养羊就要大量种植三叶草,但三叶草要靠蜜蜂传粉,而本地田鼠太多,蜜蜂巢被破坏严重,影响了三叶草的发展,所以应先养猫灭鼠。”可见判断是经过逻辑分析后对事物情况作出的新断定。也是一种创新思维,本身具有创新的特征。

推理是从已知知识推出未知知识的逻辑思维形式,它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这些推理都有创新性质。

演绎推理以其严密性、必然性在逻辑学中奠定了重要地位。同样以其创新功能而在科学史上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演绎推理的创新意义在于,它能帮助人们分析现状而发现问题,还能帮助人们提出和论证新的思想观点。人们所熟知的关于物体重量与其下落速度关系问题的新认识就与演绎推理密切相关。人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重量与其下落速度成正比”,即物体重量越大,其下落速度越快的观点,在一千多年里被公认为无可置疑的真理,但到了十六世纪,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通过一个演绎推理的思想试验,对该观点提出质疑,他设想:若把轻重不同的两个物体绑在一起,其中A为重物体,B为轻物体,A与B捆绑丢下,其下落速度是比A物体单独落下时快还是慢呢?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A和B相加重量加大,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快,但两个物体重量悬殊,下落时慢的B拖住了快的A,所以A与B绑在一起其下落速度比A物体单独落下要慢。通过演绎推理,亚里士多德观点中的逻辑矛盾暴露出来,而包含逻辑矛盾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所以最后被新的观点所取代了。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经验知识直接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这种推理天生就有创新功能,因为作为推理结论的“一般知识”,相对于作为前提的“个别知识”来说,都是全新的知识。例如,人们发现柳树能进行光合作用,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亦如此,柳树、小草、大豆、棉花、水稻等是绿色植物的一部分,由此人们推出所有绿色植物都能进行光合作用。关于归纳推理推陈出新的创新实例随处可见,都证明归纳推理是一种创新思维。

类比推理也是一种极富创新功能的思维。它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相同或相异,断定这两个(或两类)对象在另外属性上的相同或相异的推理。在类比推理的思维过程中,用来比较的属性是原有的已知知识,而断定其另外的属性也相同则是全新的知识。在医学史上,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理论时就是根据对一条蛇的解剖观察,发现当蛇的动脉被夹紧后,蛇心由于充血变大、变紫,松开动脉则正常,夹住其静脉,蛇心由于缺血而变瘪、变白,松开则正常,由蛇推及人,于是哈维提出“人体血液循环”的观点,否定了流行了两千多年的“人体血液由心脏生产供全身器官消耗”的“血液单向运动”的说法。诸此等等的思维事实,都证明类比推理也是一种创新思维。

逻辑思维是非逻辑思维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非逻辑思维通常被称为创新思维,主要包括发散性的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在科学发现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它们仍然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和基础的。

在人类的发明创造过程中,直觉、灵感、联想起着巨大的作用,但直觉、灵感、联想的内容并非空穴来风,它是在先前艰苦的逻辑思维过程中产生的。阿基米德在浴缸里,悟出了浮力定律;牛顿被下落的苹果砸着脑袋,悟出了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踏上火车的一瞬间,悟出了元素周期表;凯库勒梦见蛇自咬尾巴,悟出了苯的分子结构……;凡此种种,科学家们似乎是凭非逻辑思维悟出科学真理的。其实并非如此,他们的顿悟无论多么奇特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在顿悟之前,都曾冥思苦想,运用逻辑工具,进行了无数次分析、推理和论证。门捷列夫曾三天三夜未合眼,不断思考和计算;牛顿在实验室里忘记了自己是否已经进餐;凯库勒在参加舞会时仍在想着他的苯分子结构。可以说,没有逻辑思维的帮助,非逻辑思维是不可能“顿悟”出科学真理的。正如法国生物学家巴斯德说过的那样,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邦格说得更直接,没有漫长而且有耐心的演绎推论,就不可能有丰富的直觉。很明显,直觉、灵感、联想等非逻辑思维,的确是以逻辑思维为前提的。

逻辑思维不仅是非逻辑思维的前提,而且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因为,“在紧张的创造思维活动中,没有逻辑,思维就会失去方向,失去目标;没有逻辑就没有道路。任何直觉、想象、联想等,如果是有目标的,那只能是在逻辑思维指引和统率下进行的,如果离开逻辑思维,就等于是神经错乱,或者是裂脑人的互相矛盾的杂乱的思维。”[6]科学创新中的直觉、灵感和联想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和方向的,而为直觉、灵感和联想确定目标和方向的,正是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不仅为非逻辑思维确定目标和方向,而且还为直觉、灵感、联想产生的结论作逻辑的分析、论证。非逻辑思维的特点是“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不能对非逻辑思维产生的新思想作出逻辑上的解释和论证,这种思想就不可能有逻辑上的确定性和自恰性,就是一种无根据的臆想。凯库勒风趣地说:“假使我们学会做梦,我们也许就会发现真理,不过我们务必要小心,在我们的梦受到清醒头脑证实之前,千万别公开它们。”因为臆想的东西人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可见,非逻辑思维的结果出现之后,随之就应是逻辑思维的整合论证,只有这样,非逻辑思维的结论才能成为逻辑严密的科学观点。

总而言之,逻辑思维具有创新功能,是创新性思维。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而培养创新性人才,在很大的程度上说,就是培养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有诸多路径,但最基本的路径是加强逻辑学科的建设,提高逻辑学的教学水平,以此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本文的基本结论。

作者:魏凤琴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陕西西安 

参考文献: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16. 

[2]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574. 

[3]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299 . 

[4]许良英,范岱年译.爱因斯坦文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74 . 

科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范文4

在建筑创作中,每个建筑师不但需要从逻辑思维上将自己从形式逻辑上升到对称逻辑以达到建筑设计各要素的和谐,更需要非逻辑思维中的形象思维、灵感与直觉思维和创造性思维,努力寻求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的有机结合,以展现建筑创作的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紧密结合。

Abstract

In architectural design, each architect will not only need logical thinking from their own form of logic up to the symmetrical logic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harmony of the elements of architectural design, but also requires a non-logical thinking in the image of the thinking, inspiration and intuitive thinking and creative thinking , to seek non-logical thinking and logical thinking combine to show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and artistic creativity closely.

关键词:建筑创作;思维方式;辩证关系;形象思维;创造性思维;形式逻辑;矛盾逻辑;对称逻辑

引言

建筑创作是科学的、哲学的、艺术的综合,是一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创作,是按照自然法则、社会法则、经济法则的准绳展开的;是一种有目的、有主体的创作活动。

因此,建筑创作是在情与理的双轨上运行;是理想与浪漫的交织;是一种有目标的控制性科学想象和以社会逻辑为原型的自由想象相结合的创意。它既要运用逻辑思维中的判断、推理和论证以促使建筑概念的生成;又要借助非逻辑思维中的意象、联想、想象乃至直觉与灵感,注入建筑以活力与神韵。那么建筑创作中的各思维方式的有着怎样的相互作用?它们的辩证关系怎样?建筑创作活动又是怎样由于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断发展直至建筑产品的成功产生的?本文通过对蕴含在建筑创作中的各思维方式辩证关系的探索希望有助于建筑师在建筑创作过程中思维方式的合理运用。

一、建筑创作中的思维方式

建筑师在运用思维进行设计时,主要依靠的是分析、综合、判断、推理、演绎等建立在感性认识基础上的理性的逻辑思维和具有直觉与灵感思维、形象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等感性的非逻辑思维。也就是说建筑设计的思维特征是形象性和逻辑性。形象性具体地体现为使用视觉的思维工具,逻辑性集中体现在建筑设计是一个逻辑的解题过程。

1.1建筑创作中的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Logical thinking),是指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

逻辑思维在建筑创作中主要表现为通过分析与比较进行项目的确定与目标的选择,通过分析与综合对外部环境对该建筑设计的影响及建筑设计的内在各功能要求与关系进行逐个分析与总体概括,通过归纳与演绎分析意志与观念的辩证关系以确定建筑创作的主要思路与手段及对整个创作的过程进行不断地鉴定、修正、完善。

可以说,逻辑思维所运用的分析、比较、演绎、推理等手段是一种理性的思考过程,在建筑的哲学方面也反映了建筑的物质性。

1.2 建筑创作中的非逻辑思维

建筑创作中的非逻辑思维包括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灵感思维、创造性思维等,其中形象思维又分为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手法,创造性思维又包含了发散思维和收敛思维两个方面。

形象思维在建筑创作中也称“艺术思维”,与艺术创作相似,都是在创作过程中对大量表象进行高度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并需要通过二维图形-平、立、剖面来表达三维的形体与空间。

灵感与直觉思维是一种人们自己无法控制的创造力高度发挥的突发性心理现象,是未经逻辑推理就直接迅速地对事物做出理解和结论的一种思维方式。对建筑创作而言,灵感与直觉思维就是建筑设计师在设计过程由于受到某种因素的激发产生顿悟,而使问题豁然澄清的思维过程。

创造性思维是一种打破常规、开拓创新的思维形式,创造之意在于想出新的方法,建立新的理论,做出新的成绩。

二、建筑创作中逻辑思维的阶段性分析

逻辑思维要遵循逻辑规律,这主要是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辩证逻辑的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违背这些规律,思维就会发生偷换概念,偷换论题、自相矛盾、形而上学等逻辑错误,认识就是混乱和错误的。

对于建筑创作而言,在其逻辑思维方面仍然要遵循逻辑规律,即建筑创作的逻辑思维要遵循逻辑发展的三个阶段,即形式逻辑阶段、矛盾逻辑阶段和对称逻辑阶段。

在形式逻辑阶段,建筑师要做的工作即是对该设计相关资料的搜集及相关国家、地方规范的认知,构造出一个线性的演算系统,达到对该建筑项目的一个知性认识。

在形式逻辑阶段,建筑师已经对某个建筑设计项目的项目类型,所需规范以及对各功能空间的大小等有了一个宏观的认识,然而形式逻辑阶段只是逻辑思维的初级阶段,在建筑创作方面,当建筑师对所需功能空间、规范要求等有了线性的认识并再次回到具体的建筑设计项目时,必然会遇到一系列具体的问题,诸如,当地的软环境(文化属性、价值观念、审美准则、人口构成等)和硬环境(自然条件、城市形态、基地状况等)对设计的制约,技术手段的选择与预期目标的矛盾等,此时建筑创作便上升到了矛盾逻辑阶段,建筑师要做的是根据否定之否定原理合理的处理每一个宏观理论与实际项目相悖的方面,将每个矛盾各方面各就各位,找到合适的时空层次定位,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通过分析、综合、取舍,找出方案生成的起点。由于建筑设计的特点是没有唯一解,这就增加了对矛盾判断、评价的难度。但是,建筑设计过程总的趋势是问题越来越明朗化,只要抓住主要矛盾,设计就会沿着正确的取向发展,紧跟着出现的许多技术矛盾一般不会颠覆先前的成果。

当项目的一切矛盾趋于缓和并最终解决时,建筑师的建筑创作逻辑思维便达到了对称逻辑阶段,此时建筑师已对该建筑项目的各因素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演算系统,在其设计中体现了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的对称性,建筑创作对称逻辑阶段也是建筑创作逻辑思维的最高阶段。

建筑创作逻辑思维的三个阶段的发展总体是由低到高线性发展的,它的发展也伴随着逻辑演算系统的不断完善,凝结着建筑师不断地判断、推理、演绎、论证过程,而一个建筑师在矛盾逻辑阶段的处理好坏往往决定了其最终建筑设计成果的优劣。

三、建筑创作中非逻辑思维的种类及辨证关系

建筑创作中非逻辑思维包括形象思维、灵感与直觉思维、创造性思维等。

形象思维是对形象信息传递的客观形象体系进行感受、储存的基础上,结合主观的认识和情感进行识别,并用一定的形式、手段和工具创造和描述形象的一种基本的思维形式。在建筑创作中,形象思维又包括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两种手法。具象能够启迪人们的联想,产生于建筑师设计意图的心理共鸣。例如萨里宁设计的纽约肯尼迪机场TWA候机楼,它像只苍鹰展翅欲飞,使人很容易引起对航空的联想(图表1)。抽象思维则是阴喻非自身属性的抽象概念,表现的是人们的感知与思维转化而成的精神上的含义,如勒・柯布西耶设计的朗香教堂便是抽象思维的代表作

图表 2 朗香教堂的奇特设计

建筑由于其不同于其他的一般设计产品和艺术品,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队许多可能性进行选择时,单靠逻辑思维是无法完成的,这时就要靠灵感与直觉思维。如伍重对悉尼歌剧院的设计。

创造性思维是设计思维中的高级而复杂的思维形态,它涉及到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也涉及到人的复杂心理因素。它的形式主要呈现为发散性思维和收敛性思维。

与逻辑思维发展的三个阶段不同,建筑创作中的非逻辑思维的几种主要思维方式并不是直接的线性的关系,而是贯穿在整个建筑创作的框架中连续性的、相互性的对建筑创作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并呈现不断反复、不断修缮的现象。

首先,在非逻辑思维的范围内首先给予建筑师创作帮助的是其形象思维,这是一个建筑师应该具有的基本思维能力,反映在实际操作中即是对以往建筑方案的图示收集与积累,利用其娴熟的绘画技术积累一系列与该项目有关的历史资料,并在资料积累的基础上将自己的具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用图示的手法反映在二维的平立剖图面中。

其次,由于灵感是人们头脑中不断出现的新思想的顿悟现象,伴随着建筑创作的进行,建筑师的头脑中也不断出现着对于某个建筑项目新的顿悟,便有了建筑创作的新的灵感与直觉,这些新的灵感与直觉便反作用于建筑师的图纸中,使得已初步建立的图示思维、形象思维需要修正甚至重新洗牌。

第三,由于建筑设计的问题求解是多向量和不定性的,答案没有唯一解,这就需要建筑师运用思维发散性原理,从若干试误性探索方案中寻求一个相对合理的答案。在建筑师通过同向发散、多向发散、逆向发散对建筑项目进行求新途径探索后,建筑师需要对发散思维的若干思路以及所产生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评价、鉴别、综合,这便产生了对建筑创作的收敛性思维,而且,这两种思维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往往要经过发散―收敛―再发散―再收敛,循环往复,知道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总之,在建筑创作中,建筑师所用到的各种非逻辑思维方式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提升,而是伴随着时间上的循环往复与思维内容上的不断充实,三者彼此之间都存在着A―B―再A―再B的创作关系,在这种思维下,建筑师对于建筑项目的掌握也随之提高。

四、建筑创作中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的关系

在建筑创作中,一般来讲常从逻辑思维入手,摸清设计的主要问题,为设计思路打开通道。特别是对于功能性强,关系复杂的建筑尤其要搞清内外条件与要求。另一方面,有时却需要从形象思维入手,如一些纪念性强或对建筑形象要求高的建筑,需先有一个形象的构思,然后再处理好功能与形式的关系。

在建筑创作中的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一方面是有区别的,前者以理性的抽象活动为主,后者是一种较感性的具像的思维活动方式。两者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要共同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理性与感性的互溶,第二阶段是通过感性形式表现出来。在建筑项目设计的初期,需要以逻辑思维为主的理性思考,并从形式思维上升到矛盾思维,随着建筑设计的深入进行,非逻辑思维开始渗入到建筑创作的每一个要素,面对着矛盾思维的种种内在的对立统一,建筑师需要用形象思维、灵感与直觉思维和创造性思维交织于创作思维中使得建筑创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得到合理解决,最终在逻辑上达到建筑作品的对称逻辑。

在设计中,逻辑思维往往指导着非逻辑思维的具体运用。如形象思维的“深化法”、“分化法”、“变异法”等,多是在推导或建立验算系统的方式下进行的。以一个或多个命题为基础,建立多项验算系统,得到符合设想或构想的最终形象,体现审美规律的同时,满足其要求。

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的发生先后不以各自的特点而独立地、明确地体现出来,更多的情况下,二者可能同时发生或间歇式发生,并无一定的先后顺序。在逻辑推理和逻辑运算中就包括了各种对对象的运用和理解;在运用非逻辑思维如发散思维时,也会有逻辑规律的运用和指导。

五、结束语

作为建筑业龙头项目的建筑创作领域,不仅仅有其物质性的因素,而且具有与其他建筑行业有着根本区别的社会属性和人文属性,本文是站在建筑创作的心理方面分析建筑创作中各思维方式的辩证关系,只有将理性和感性融汇其中,以感性的非逻辑思维开道,以理性的逻辑思维证实,在逻辑思维走不通的地方,用非逻辑思维的方法打开通道,并及时地在新旧认识之间架上逻辑的桥梁,这样才能深刻的体现建筑创作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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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邢凯.建筑设计创新思维研究[C].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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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术学 逻辑方法 非逻辑方法

作为人文学科之一的美术学。它包涵着美术实践与美术理论两个方面。从思维科学的角度来看,美术实践与美术理论各自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并且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某些交叉与互补的关系。美术实践主要是通过形象思维的过程来完成的,但它并不完全拒绝逻辑思维的方法:美术理论则主要是通过逻辑思维的过程来完成的,但它亦不排斥形象思维等非逻辑方法的应用。美术理论是关于美术实践的科学总结,它包括美术史、美术基础理论和美术批评等,即“美术史论”。

由于美术实践与美术理论存在着密切而辩证的关系,由于美术理论研究的对象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征,再由于当代中国美术理论的科学体系建构尚处于一个探索阶段,传统的美术理论研究方式又缺少分析和推理的特征,缺少方法、规律和科学描述的探讨,因而,在当今美术理论研究中,许多美术实践者甚至美术理论家往往凭着某些具体的感受和体验来代替缜密而严格的推理判断,在美术理论研究中,对逻辑思维方法与非逻辑思维方法合理、有机的应用,还未能引起研究者的普遍重视,两种不同类型的思维方法在艺术理论研究中常常会出现主次不分、含混不清的状态。这种状态不仅消释着美术理论研究的学术性特征,同时也制约着中国美术理论学科的建设以及当代中国美术的总体发展。科学的方法不仅是学术研究最一般的基础,同时也是学术发展的有效机制。

笔者以为,美术理论是对美术的理性的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是人们凭借抽象思维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有效方式。理性认识以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为特征,以事物的本质、规律为对象和内容。作为理性认识的美术理论主要是通过逻辑方法来完成的。逻辑方法是以研究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规则,从而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和认识客观真理的方法。逻辑的思维形式是抽象思维。抽象与感性直观是对立的,一切科学的概念或范畴都是抽象的结果。抽象既与感性直观相区别,又是感性直观的发展,它是以感性直观为中介的对客观对象的间接反映,它所提供的关于对象本质的知识是感性直观不能达到的,因而,它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过程。人类只有借助于思维的抽象力才能揭示和把握感性直观所不可能发现的客观对象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抽象思维作为一种基本的思维类型,它主要是指应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反映事物内在本质和一般规律的过程与方式,是通过逻辑方法而获得认识成果。按照逻辑规则,借用概念、判断、推理、比较、分类、类比、证明、反驳、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方法完成的。因而,抽象思维与逻辑方法即构成了人们理性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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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初中数学教育 逻辑思维能力 引导培养

根据现如今教育体系的发展,数学课程明显已经是如今教学的重要课程,对于数学课程的教育的作用,可以说是众说云云,要说数学教育的重要用途,那么它在提升学生整体能力上作用极大,也很显著,但我们却在宏观上忽略了逻辑思维对学生的重要性,也没有有意识的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进行培养。

而实际上,逻辑思维能力的教学对学生整体学习的提升和以后各方面的发展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古希腊,全部的科目用现在的话来说只有三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逻辑学。从这方面来看,在远古时候就已经开始注重逻辑思维的培养了。而经过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衍化,数学教育是体现逻辑思维最全面的课程之一,因此数学是逻辑思维的基础。而逻辑学或者说是逻辑思维是所有科目研究的基础,那么显而易见逻辑思维的教育被重视起来,数学教育也越发的对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发展有深厚的影响。

因此,如何利用数学教育提升学生逻辑思维的能力呢?根据“我”多年的数学教育经验来说,我们可以用以下几方面来开展这一教育目标。

一、将学生学习小学数学的特定习惯同化掉,一步步的提升到逻辑思维的层面,加以教学。而现如今我们小学数学的教育中,寻找特定事物来辅助思考和运算,这一具象性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特征,虽然这一方法是一种简单易懂的数学入门的方式,可以提升学生的学习,但在上初中以后,我们的数学教育将转向抽象的逻辑思维,而原有的学习方法会成为F在学习的弊端,我们必须将其抛弃,但是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的过程确也不那么容易,很多学生也因此学习成绩下降。思维的转变是对学生抽象思维最基本的考验,而数学是逻辑思维好的体现,学习数学也就成了最关键性的问题。

知道了学生学习的阻碍,因此我们根据这一问题,在实际的数学教育中必须有意识的引导学生抽象思维的学习,并加强教育。“代数式”作为形式思维和运算的典型,更加能在教育中渗透在学生的学习里,在理论与实际中了解抽象代数式的真正作用,和长远意义。在日常教学和题目的解答中逐步将学生使用代数式的习惯慢慢渗透进来,这一过程是学生逻辑思维培养的重要体现。

在学生数学逐步学习中,抽象逻辑思维的运用会更加普遍,例如平面几何,往往我们在教育的过程中爱给学生找例子,这就又进入了辅助思考的误区,给学生养成习惯,假如我们证明一个三角形相似的例题,部分学生首先想到的不是特定的公式和公理,而是在感觉上觉得哪两个相似,然后就进行论述,往往会加大出错率,长此以往,我们不仅起不到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作用,更不能为学生几何等知识的学习起到基础作用。

二、数学教育过程中,让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对学生逻辑思维进行培养。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逻辑思维不仅有抽象性还有他特定的前提条件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例如因果和并列。他们在数学教育中的体现尤为突出,尤其是在系何人学的学习中,学生是否能正确的理解和判断,条件和条件,条件与理论之间的关系,这一逻辑思维的考验,对题目解答的结果是否正确,有着关键的作用。假如学生在解答平面几何时,对有利条件没有充分考虑,结果可能出现错误,但是数学有他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逻辑思维运用不熟练,条件考虑不足,就无法得到准确的答案。

三、大多学生自主学习领悟能力较差,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我们有意识的引导,再加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逐步渗透到学生的日常当中,不用刻意强调,在题目解答和分析中,老师有意识的按逻辑思维的方式教导学生,并在这个过程中,有意识的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也就无形的提高了学生理解题目和运用的能力。有了这一坚实基础,就可以细致的讲解并列关系,也可在教育的过程中拓展学士的逻辑思维知识例如并列结构、因果关系等方面。让学生明白,前提条件的不准确,将会直接影响结果的准确,让学生对前提条件的准确性更为注重,我们注重结果但更享受过程,所以准确的条件论证过程,决定了准确的论证结果,这更加凸显了条件和论证过程的重要。

我们知道逻辑思维不仅在数学科目中有广泛的运用,更加的对其他科目起着决定的作用,乃至对我们以后人生的发展影响至深,对于中学生而言,数学教学是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的基础,更具有长远的意义。那么我们从小学数学的辅思维过度到初中数学的抽象逻辑思维是一个关键性的阶段,以几何和代数的结合为基础,到了更高的函数学习,抽象思维逻辑就凸显出它的重要性,而这时学生在解答问题时条理清楚、考虑全面,和整体结合再加以论证时的严谨性,就是在逻辑思维方面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对中学生进行数学教育时要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培养逻辑思维能力,这将是我们在今后初中数学教育中的最根本的任务之一,也是今后初中数学教育做为逻辑思维培养的基础课程,作为主干教育的重要体现。但在如今的教育体系中,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教育部门和引起我们的重视,在实践中我们也缺乏了理论性质的指导和有意识的培养。所以我们必须知道初中数学的最根本,建立更加系统的教育方式,更充分的利用数学教育的资源,为培养更全面、更有能力的人才而努力,长远来说,为国家更强有力的发展,而做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李秋零主编.康德:康德全集(第六卷)[M].中国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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