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例6篇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1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印发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17〕2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保障体系,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求,保障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安全有效、品质良好、型号适宜、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为推动我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带量采购工作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坚持集中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持产品质量优先、科学评价、价格合理;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市场配置资源机制。

(三)采购组织

1、采购组织机构: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由市医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医保局负责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对采购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市卫健委负责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集中挂网采购和做好货款结算。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产品的质量进行把关,加大对申报品种的检查力度。

2、采购服务机构: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机构在市医保局的监督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全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服务工作;对生产、经营企业所报资料进行初筛,对有疑问的提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负责自主研发、运营、维护、更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低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和交易系统和提供技术支持;提供医用低值耗材数据标准化服务;受理市医保局交办的投诉处理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反映的采购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于超出自身职权范围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医保局协调处理;未经市医保局同意,不得随意增减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品种。

3、采购人: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及血站),鼓励军队医院、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采购人负责从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采购平台采购临床所用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完善并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内部管控制度;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与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配送企业按合同规定时限结算货款;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网上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商解决;在采购过程中不能收受回扣或者取得其他不正当利益,如发现生产、配送企业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

4、投标人:即申报企业,指在国内注册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一级企业(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国内总商视同为生产企业)。

投标人应在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中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按照医疗卫生机构需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二、招采范围

(一)招标范围

除以下两类由省医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以外的所有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均在此次招采范围。

1、十三大类(血管介入、骨科材料、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电生理类、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眼科);

2、文件规定由省医保局统一组织进行集中采购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如新冠肺炎核酸检验试剂等)。

(二)采购目录

本次采购目录类别:基础卫生材料、医用高分子制品、注射穿刺类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功能性敷料、中医类材料、美容整形矫形器具类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消毒类及相关、检验试剂(包括专机专用试剂)等,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临床需求制定采购目录。

(三)质量层次划分

本采购方案将采购目录产品划分为国产产品(含港澳台产品)和进口产品两个质量层次。

三、工作流程

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确定招标范围、采购目录)、网上公告、产品申报、投标报价、资料审核、开标解密、议价谈判、评选入围候选产品、采购人对入围候选产品价格确认、报批入围候选产品、公示中选结果、正式执行中选结果等。

(一)网上公告

在市医保局官网(ybj.changsha.gov.cn)和采购平台(xvmec.com)上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采购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日。

(二)产品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按公告时间,服务机构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因不可抗力原因,可酌情延长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申报条件。(1)国内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国内总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无有关部门查实并公布的违法违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3)具有持续生产、保障供应申报产品的能力。(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申报材料。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申报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资料,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资质证明材料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申报企业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

(1)企业资料:①国内生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申报承诺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港澳台或进口产品全国总商作为申报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申报承诺函》、《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由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证明或协议书。

(2)产品资料:①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及附件(复印件),一般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卫消字批准文件、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为药品批准文件;②专利、质量相关的部级产品相关的科学或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执行特定质量标准和价格的证明材料;④专机专用的产品需提供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4、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在服务机构门户网站购买标书和领取操作用户名、密码。在产品申报截止时间前,申报企业应登录产品网上申报系统,对拟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产品进行网上申报。

(三)资料审核

采购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初筛,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初筛结果进行审核。申报材料缺失的,采购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企业补齐,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企业未提供补充资料的,审核不通过。申报企业及申报产品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均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审核结果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申报企业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投标报价

申报企业应当熟悉网上报价操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的报价系统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产品进行报价。报价要求:(1)申报企业报价必须按照系统实际申报的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前务必仔细核对报价单位,因报价单位错误导致报价错误的,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同生产企业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型号、包装并不同价的需单独申报价格。(3)产品存在单独的附件或组件(指可以单独计价销售或使用的最小医疗器械构成或部件,一个注册证允许多个组件),报价时以附件组件为产品单位报价。(4)申报企业不得虚高报价,不得以低于产品生产成本价报价,不得进行串通报价、恶意竞争,不得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5)申报企业所有品规报价一旦确认并中选,不得申请取消。(6)申报产品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及其它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申报企业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7)报价不得为负数或0,逾期未报价的产品视为主动放弃。(8)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9)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所有申报品种报价不得高于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省内其他市州以及周边省市地区最近一轮中标价和本市采购人最近两年实际采购最低价。

(五)开标解密

1、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产品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提交报价、未远程解密的产品,视为放弃。

2、采购服务机构将成功远程开标解密的产品和价格汇总公示至采购平台,采购人按要求在采购平台汇总表中填写本单位实际采购产品的最低价格和采购数量等内容(填报的计价单位需与采购平台汇总表中的一致),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医保局。

(六)议价谈判

1、按照公平公正、专业为主、个人自愿等原则,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从市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专家库中分层分类随机抽取专家组成本次集中招标评标(议价)专家组,参与价格谈判、综合评审等工作。评审专家抽取按照专业对口、公平选用、人数适量、严格保密等要求进行(见附件1)。每个评标室均需配备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指定的监督人员一名。

2、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专家组根据采购人反馈的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使用情况对成功远程解密的产品进行价格谈判。对于谈判不成功的产品或议定价格有异议的产品,专家组可提出相关意见。

(七)入围候选品种

1、按子目录下的商品包确定入围候选商品包。商品包是为了保证产品系列的完整性,将同一个生产企业的同一注册证、同一功能品种、同一材质、多个型号规格的产品进行组合,商品包是组套的集合。组套是由一个组件或多个组件配套组合,共同完成某项诊疗项目的产品组合,当单个组件不能单独完成某项诊疗项目时,必须与其他组件配套形成组套使用,组套是组件的集合。

2、所有产品谈判结束后,对于谈判成功的产品,专家组根据商品包产品的综合因素(包括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产品使用安全性和简便性、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企业服务、企业信誉等)定性评价和横向比较,通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评审入围规则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选择入围商品包,被选中的商品包里的所有产品暂时纳入入围候选产品。

商品包的评审入围规则:

序号

商品包数(个)

入围商品包数(个)

1

3个以下(含3个)

1-3个

2

4-5

3个

3

6-8

5个

4

9-10

7个

5

11-15

9个

6

16-20

14个

7

21-30

18个

8

31以上

25个

依据以上评审入围规则,评审专家可以根据临床需求适当增减入围候选商品包个数。由于专机专用试剂的独特性和唯一性以及相同品规的数量较少,因此专机专用目录下的所有产品原则上不参照以上规则,尽量考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需要。

3、评审专家确定入围候选商品包后,再将商品包里的所有产品全部展开并且按价格由低到高方式排序,由评审专家根据以下原则适当调整,确定入围候选产品:未入围商品包但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临床需要的产品可以增选为入围候选品种;高于历史中标价、历史采购价或其它地市的中标价的入围候选产品,以及没有参考价的入围候选产品,可以对比同层次的同类产品价格,由评审专家综合考虑决定产品是否入围。

4、符合如下规则的非商品包的其它申报产品为入围候选品种,专家组根据产品的综合因素(包括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产品使用安全性和简便性、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企业服务、企业信誉等)定性评价和横向比较,通过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评审入围规则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选择入围产品。

序号

产品数(个)

入围产品数

1

7个以下(含7个)

1-4

2

8-15个(含15个)

7

3

15个以上

10

(八)采购人对入围候选品种和价格反馈确认

将通过价格谈判和综合评审确定的入围候选品种汇总后反馈给采购人充分征求意见,同时要求各采购人在规定时限内,对入围候选有异议的品种及价格提出具体意见,并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根据采购人对入围候选产品提出合理的价格异议,由专家组继续与申报企业进行价格谈判,通过继续谈判达不到专家组要求,作未入围处理。

(九)入围候选品种及价格公示

1、通过专家组最终确定的入围候选品种及价格,经市医保局审批后,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结果公示7日,公示期内接受各方质疑和申诉。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产品,在采购平台上公布执行。

2、经举报查实,申报企业有以下情形的,取消其挂网资格:

(1)申报企业产品入围价格高于省内其他市州最近一轮中标价的;

(2)有非法促销、商业贿赂行为的;

(3)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恶意报价竞标造成入围品种不能保证正常供应、扰乱招投标和市场秩序以及被执法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欺诈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于检测系统所对应的同品牌专机专用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价格等信息上报后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予以公示,采购人按低价原则采购公示的品种。

(十)采购、配送与回款

1、采购。采购人应与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采购人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实行网上采购,严禁跨月补单。

2、配送。中选企业或者配送企业对采购人的订单应及时确认并配送。(1)结果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选企业通过平台确定自己或委托配送企业负责产品的配送,采购人应选择经中选企业授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2)采购人应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保证采购订单相对集中;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应按购销合同的约定,保证采购人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及时配送;配送企业不得因采购人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规模小、路程远拒绝配送。(3)经采购人投诉,采购中选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产品,因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原因连续2个月配送率低于60%的(按产品金额计算),由医疗保障部门约谈,经约谈仍不能整改到位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

3、回款。采购人应严格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回款,原则上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60日。

(十一)采购周期内品种及价格调整

1、在采购周期内,如有技术质量价格更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新产品上市,或多家采购人急需增补品种的,可根据《关于规范我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备案流程的通知》(长医保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增补。

2、在采购周期内,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选品种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由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附3家以上其他采购人的意见),市医保局认为确有必要的,可组织专家与中选企业谈判,合理调整价格。

四、监督管理

(一)坚持阳光采购,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医药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对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阶段质疑、投诉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医保局提交,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或由相关部门核查、论证后予以回复、处理。

(二)建立、完善医药购销失信惩戒和市场清退制度。对生产、配送企业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诬告、相互串通报价,中选后拒不签订购销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对入围后的品种无正当理由进行撤标、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擅自提供采购目录外产品替代中选产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捆绑销售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函询、约谈、通报、直至取消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对列入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原与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对列入不良记录的配送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配送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的配送工作。市医保局将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54号)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

(三)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的监督管理。采购服务机构、采购人、申报企业、中选企业或配送企业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必须参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对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工作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参加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及其他相关方当事人,适用本实施方案。

采购周期暂定为二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变化,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2

关键词:高值耗材 招标采购 供配流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232-02

精益管理源于精益生产,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日本丰田公司著名的“丰田生产方式”,是一种消除浪费,要求企业的各项活动都必须运用“精益思维”,来提升流程速度与效率的管理工具。精益管理理论在大型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供配流程管理与降低运营成本方面非常实用,通过消除所有无增值的程序,以有限的资金及人力物力资源,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

医用高值耗材一般指分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现如今,由于医院的快速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创新,医用高值耗材需求量大幅增加,采购数量逐年攀升,品种繁多,材质多样,规格型号复杂,专业性强。以笔者所在的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太和医院为例,我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致力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重视医用高值耗材招标采购、供配流程管理,医院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重视医用高值耗材招标采购流程环节管理

随着我国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逐步推行,针对医药卫生领域医用高值耗材价格虚高、质量参差不齐以及购销环节的种种问题,加强对医疗供应商的管理和规范采购环节与流程,是医院医疗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我院为例,医用高值耗材使用量较大,是医院诊疗收入、药品收入、医技检查收入以外的重要经济要素。因此,对医用高值耗材招标流程环节的管理是医院医疗管理的重点环节。

(一)健全招标采购民主管理机构

医院成立了招标采购民主管理机构及物资招标采购选标工作组,成员由院长、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后勤、财经、监审处等有关人员组成。为提高医用高值耗材采购决策的透明度,确保比价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不同的采购方式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通过有力的行政管理和有效的民主监督,确保物资采购管理逐步、稳定地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推进,做好医用耗材管理的宏观调控,把握投资方向。主管院长负责指导医用耗材项目的评审工作;财经处对相应耗材品种的定价对成交价格进行严格核定;纪委监察、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履行对招投标及审核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医院招标采购民主管理机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纠错办法。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耗材质量

1.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核招标文件、进行集体评议、确定中标结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突出各类耗材的关键技术指标。在非公开化状态下,按照成立谈判小组、确定耗材的技术要求和配置,严格审核厂商资格资质及产品注册,组织商务澄清、集体评议,开展成本分析、市场调查,分别谈判的程序进行,选择性价比高、质量可靠、售后服务有保障的产品。

2.供应商的循证管理。主要包括:(1)资质证据。包括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产品和企业的合法性。(2)质量证据。卫生许可证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检测报告。(3)供应商行为证据。供货的及时性、准确性等。(4)供应链管理证。包括合同、标书、发票、送货单、出库单等,主要保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效流动。(5)外部沟通证据。谈判的现场记录、商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6)内部沟通证据。医用耗材的准入审核、采购、供应、使用及收费涉及到医院医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供应部门及临床科室,完善的信息化办公系统可以自动留下证据,纸质文件证据是必需的。应严格审查各种证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查验是否加盖经营单位公章。把所有能反映供应商资质、信誉及产品质量的文件、产品图书、证书归档,建立供应商档案,方便查阅和全程管控。

3.主渠道供应控制。一是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的准入控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使用申请、技术审查等。二是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控制。在规定的渠道以核定的价格进行采购,严格按招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三是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控制。从严控制高质耗材的采购预算,合理搭配不同档次的品种供病人选择。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当患者必须使用高质医用耗材时,主管医生须先告知并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签署高质医用耗材使用同意书(使用同意书的要件必须包括:病人拟使用的高质医用耗材的名称、数量、进口或国产、价格)。医生不得通过故意夸大进口与国产品种间的质量差异来诱导消费。我院对科室使用的重要输血材料、透析材料、手术材料、心脏监测材料、超声材料、介入材料、麻醉材料、内窥镜材料等,禁止临床科室直接向公司购买耗材的现象,杜绝了产生耗材质量问题的隐患。

(三)确保招标采购价格公正合理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3

关键词:医院 新制度 会计核算

一、医院会计核算的内涵

医院会计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其通过对医疗服务过程中所拥有和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成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实施会计监督,目的是通过会计核算,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医院会计核算的对象是医院进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资金运用情况和结果。包括财政资金、科教项目资金、经营活动资金,对不同资金应当分别核算,加强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

新制度与1998年11月17日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新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

公立医院是较为特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一般事业单位适用的收付实现制难以满足医院管理和运行发展的需要,适度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能够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实现的收入和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准确披露各期的财务状况、财务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信息。

2.调整制度适用范围

新制度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增加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4.将基建账并入医院“大账”

在新制度下,“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范围比旧制度扩大,其主要核算医院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医院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新制度进行处理。医院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支出。

5.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计提折旧

新制度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主要变化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一般设备单位价值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业设备单位价值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会计核算科目由“固定基金”科目核算转为“待冲基金”科目核算,提取修购基金转为计提折旧,明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明确盘盈固定资产的计价变化。

6.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

新制度将“药品收入”科目并入“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将“药品支出”并入“医疗业务成本”,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将药品按售价核算改为进价核算。这种改革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避免“以药养医”的理念。

7.完善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

为了强化成本意识,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新制度在“医疗业务成本”科目下按成本项目设置“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各具体科室进行明细核算,归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类各科室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各科室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各科室的直接成本,在制度中兼顾了成本核算与管理的需要。

8.规范科教收支

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收支需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因此,与非财政科教项目收入相对应,设置非财政科教项目支出,按照科教资金管理办法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反映科教项目支出情况,期末和科教项目收入配比后形成科教项目结余。

9.梳理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

新制度设置5大类52个会计科目,其中备抵会计科目3个,坏账准备、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新增会计科目14个,短期投资、 预付账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费、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通过对会计科目的增减变化,对部分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从而使会计核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

10.改进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制度增加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基建投资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将旧制度中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内容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表述,并规范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详细列示了预算管理指标、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资产运营指标、成本管理指标、收支结构指标、发展能力指标等6类财务分析评价的具体指标。

11.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新制度增加了对财务报告审计的要求,医院应当按月度、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通过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能够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医改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对于规范医院会计核算,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当前医院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 新制度规定,医院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例如,医院的财政项目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在编制决算时就不适应政府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

2.固定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是真实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内容,是报表使用者了解资产质量和资产使用效率的衡量标准,从而做出正确决策。现行制度没有对医院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性规范,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原则,不符合资产确认、计量方面的谨慎性原则。

3.卫生材料核算存在问题

卫生材料是医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在业务活动中,一次性消耗的物品。卫生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繁多、采购渠道广、价格差异大、管理起来非常困难。目前我国多数医院采用以领代销的方式核算卫生材料的消耗成本,这会造成卫生材料收入与卫生材料费不配比的现象,无法真正反映实际消耗的成本。由于卫生材料的核算环节不严格,容易形成“库外库”的现象,造成卫生材料账面数与实际数不符,甚至会出现卫生材料流失的隐患。

4.低值易耗品核算存在问题

医院因执行新制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使得低值易耗品在整个有形资产的使用和效用上占有很大比重,医院低值易耗品由使用科室自行管理使用,无其他科室进行统一管理,无相应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容易产生低值易耗品的浪费行为。

5.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核算科目不配比

新制度把利息收入记入“其他收入―利息收入”,把利息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利息支出”,很显然,这两个核算科目不配比。

四、完善医院会计核算体系的措施

1. 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会计基础进行医院会计核算

新制度规定,医疗收入和医疗支出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但对于医院的财政项目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的确认未做明确的规定。为了适应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医院自身管理的需要,医院的财政项目补助收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收入、科教项目支出应当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单独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或收付实现制基础很难满足医院会计核算的需要,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会计基础进行医院会计核算。

2.正确认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重要性

如果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能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该固定资产就不能再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账面价值确认。否则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结果会导致结余的虚增。因此,为了保证医院固定资产质量和医院会计信息质量,医院至少应当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判断,如果发现固定资产有减值迹象,就应当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实际价值。

3.卫生材料要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医院应根据业务需求,统一进行卫生材料的采购,加强卫生材料验收入库管理,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改变以领代销的方式核算卫生材料的消耗成本,领用前先记账收费,根据记账收费凭证到库房领取卫生材料,实行实耗实销的方式核算卫生材料成本,使得卫生材料收入与卫生材料费相互配比,真实反映实际消耗的成本。严格执行会计监督,避免形成“库外库”的现象,使卫生材料账面数与实际数相符,有效防止卫生材料的流失。

4.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和管理制度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人员对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对每一项低值易耗品进行登记、建账,定期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监管,防止医院低值易耗品流失和浪费给医院带来损失。

5.根据配比性原则设置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核算科目

把利息收入记入“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科目,把利息支出记入“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核算既符合配比原则,也方便医院成本核算,能够直观、准确地提取利息收支的数据。

参考文献:

[1]戴琼.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操作实务与报表审计应对.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7月第1版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3月第1版

[3]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医院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讲解.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6月第1版

[4]段静雯,王戈红.对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中若干会计核算的思考.卫生经济研究,2012年第02期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4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20.056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20-00-02

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让管理工作更科学、更高效,有利于维护机构各项制度的落实,而基于全局视野来看,加强该项工作的质量,更能保障新医改机制在基层的顺利落实和运行。低值易耗品管理缺失是多年来我国旧医疗体制弊端下的产物,2009年之前的医改一直致力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建和普及,而忽略了对其内部管理机制的调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实施难度的增大,导致其内部控制混乱,内部管理不足,为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制造了风险。因此,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是当务之急。对此,本文立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前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的优化。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的特点

低值易耗品管理是医院内部控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更是关系着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一个重点环节。我国于2015年2月重新修订了《医药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和完善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构建更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其中,对于低值易耗品的规定,一般为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设备和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专业设备,或其单位价值达到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但使用期限较短或易于损坏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的物品。而从管理方面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管理主要涉及了3个层面:①通过财务管理的介入来规范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和库存,加强成本控制;②管理工作应受相关制度的监督保障;③构建制度维系下的数量登存,对于易损、易耗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破坏的低值易耗品,严控库存数量,定期盘点登记。从目前来看,具体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的主要包括听诊器、血压计、容器器皿、手术器材、桌椅、橱柜、被服等。由此可见低值易耗品的品种繁多,涉及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药品等,管理工作不仅难度大,而且专业性强。

2 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采购制度不健全,审核手续不严格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关系到了产品质量,进而影响着医疗安全,因此,严控低值易耗品的质量,健全采购制度,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审核,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从目前来看,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存在的两个弊端。

一是定点采购。目前,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择取耗材供应商方面,往往采用“定点”的方式,这种方式会促使医用耗材市场形成新的市场割据和垄断格局。同时,定点采购还严重削弱了采购程序的透明度,许多采购项目都是通过供求双方的电话联系,其间缺乏监督环节,缺乏对耗材质量的检验。

二是高价采购。低值易耗品虽然价格低,但用量大,因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也产生着较大的影响。但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极易出现高价采购,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招标负责人与投标方责任人采用协议的方式抬高耗材价格,其间差价的一部分会成为院方相关人员所谓的“好处费”,这种高价采购形式在产生巨大浪费的同时,也降低了耗材采购的透明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带来了风险。

2.2 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

当前,有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即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支出或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显然过于简单。在实践中,有些低值易耗品能够反复使用,而一次计入支出或成本,会导致会计信息不准确,财务账面无法准确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库存数量、使用情况和成本占用,如此,则极易为会计工作带来风险。相对来说,目前很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相应的制度对该项工作进行制约,或只是流于形式上的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不进行定期的盘点,不进行报废审批,不进行日常维护,使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管理游离于监控之外,形成账、物管理工作脱节,造成资产流失和浪费。

3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管理的措施

3.1 深化低值易耗品采购机制改革

在新医改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于自身现状,摒弃传统的低值易耗品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低值耗材机制改革的新路径。首先,要改革采购管理模式,建立领导班子高度统一的一体化管理体制,实现耗材集约化、模式化管理,在采购、价格、质量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监管,优化采购流程,严控产品质量,增强耗材采购的透明度。其次,要增强对采购项目的管理,建立多级建项审核机制,从低值易耗品短缺到采购项目的确立,实施全程监督审查,以增强采购项目的透明度,提升采购项目的可行性。为避免因监审手续烦琐、过程过长所导致的耗材采购项目落实困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采用“提前报”和缩减审批环节的措施,按照耗材管理制度,确立耗材的最低限量,实行信息化审批程序,将监审过程通过互联网来传递,以确保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尽快立项并尽快实施。

3.2 建立低值易耗品综合管理机制

低值易耗品综合管理机制的建立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要建立高效的信息平台,立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供应链的实际情况,以计算机互联网作为联系机构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纽带,同时对低值易耗品实施信息化市场调研、计划管控、运输、验收、结算、储存和配送等运作机制,全面实现信息化运营模式,使低值易耗品管理机制更透明、运行更顺畅。二是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让制度来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管理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实现制度维系运行和规范化运作管理。三是要增强库存控制,库存过量或是过低都会影响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避免因库存问题而加大管理难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库存控管纳入制度建设中,配合制度建设,增强库存管理。四是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档案库,将日常管理活动的所有细节录入档案库,以备查阅并为以后的管理制度变更和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3.3 以优化会计核算来加强低值易耗品管理

严格来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易耗品管理与会计核算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与耗材保管相辅相成。因此,优化会计核算,是降低成本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从目前来看,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低值易耗品收付实现制,而真实全面的反映财务状况又需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然而实践证实,两者在现实中是存在冲突的。由此,在新会计制度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要找到一种既能满足预算管理、又能真实反映低值易耗品占用成本状况的有效方法。

首先,对于日常关于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方法,期末进行数据调整,以尽可能的满足预算管理的需求。权责发生制是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产出应当归属的时段作为标准,来确定当期(月、季、年)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其优势在于能简化会计核算流程,提高低值易耗品的利用效率。

其次,针对权责发生制的弊端,为了期末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关于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状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用“双轨制”会计核算办法,即日常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期末同时生成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同时将预算报告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的一部分来进行审核处理。如此,则能够有效消除权责发生制的弊病,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效率,并增强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4 结 语

低值易耗品管理机制的建设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践中,机制建立的主旨并非仅仅为了加强管理质量,更重要的是通过机制建设,能够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发现该项工作中的问题,从而为消除风险,并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因此,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已刻不容缓。

主要参考文献

[1]俞吉波.勿以事小而不为――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易耗品管理[J].中国经贸,2016(6).

[2]谭小玉.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方法――配给制[J].基层医学论坛,2013(32).

[3]杨俊.加强医院低值易耗品的管理[J].医疗装备,2008(9).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5

【关键词】口头医嘱;手术室各级护士;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R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664-02

医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由执业医师下达,由注册执业护士执行。手术中手术室护士执行的是口头医嘱。由于种种主观、客观原因,手术中护士执行口头医嘱的潜在风险,引起医患法律纠纷和医护执业安全隐患。针对这些潜在风险我们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现做一浅述:

1 手术中给药时药名、剂量存在潜在风险与对策

1.1医护有效沟通,护士要听清楚医嘱,对有疑问的口头医嘱必须问清楚再执行,切不可自作主张。

1.2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执行时应复述医嘱,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所有护理操作均要做好“三查八对一注意”。

1.3 手术中护士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须有声核对医嘱,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名,剂量,给药途径,护士再口述医嘱,正确无误再执行给药。执行的口头医嘱要在6小时内补记医嘱。

1.4设立了无菌药盘,巡回护士将配好的全麻诱导药按给药顺序放置,给药后医护共同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1.5医护都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操作素质。护士正确配药,贴标签,写清楚剂量,浓度,给药时集中注意力,镇定,按口头医嘱正确给药,按给药顺序,缓慢,匀速,精准。保管好安瓶以便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1.6备好急救药放于顺手处便于急救时随手给药,多备一个注射器。每天补充手术间急救药品,急救车必须备齐所有急救药。

2 手术中输液、术中用药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2.1手术中护士要严格执行输液制度、安全用药制度,学习药理知识,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如手术中应用抗生素术前询问药物过敏史,认真核对药敏试验结果,手术前30-60分钟静脉滴注。术中局部化疗药,凝血酶都是手术部位外用药,切不可静脉给药。护士一定清楚药品给药途径,正确执行口头医嘱。

2.2护理队伍要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术中常用药的给药途径,正确配药,掌握药物剂量、浓度。

2.3加强静脉药,外用药管理。手术间静脉液体放手专柜中现用现拿,外用药专用车放外用药,与操作台分开摆放。外用消毒液用后放于车下,不得放于车上面,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3 手术中执行输血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3.1输血前由护士与麻醉医师两人认真核对病人的科室、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RH交叉配血结果,核对供血者血型,储血号,剂量,RH交叉配血结果。核对准确无误,方可执行输血,严格杜绝临床用血错误。

3.2护士输血时严格遵守用血安全制度,两人两遍核对输血单和血袋信息一致,正确无误,正确执行医嘱输血。

3.3取血后要尽快输血,保持血液温度接近温室,输血过程要先慢后快。医护要观察输血后病人病情,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果输血异常应及时处理[2]。

3.4输血前护士要挂好一瓶静脉盐水,输血两袋以上、输血前、后都要用静脉盐水冲净输血器中的血液,严防溶血,杜绝输血安全隐患。

4 术中病理标本处理的潜在风险,可能出现“危急值”。这是手术室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常见的潜在风险。对策:

4.1 病理科、手术室要重视手术病理标本送检工作,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制度。

4.2手术医生处理门诊病人手术标本要浸泡福尔马林固定液,并让家属立即送病理科检验。

4.3 手术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术者核对,填病理检查单送检[3]

4.4 手术医生、护士、病理科都要认真执行手术标本送检制度,遵守“危急值”口头通知制度及程序。

4.5 病理科术中报病检要尽快,不可拖延。病检结果先电话报告手术医生后立即传真病检报告单到手术室。电话报告时双方要如实记录电话报告的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检查结果、报告者和报告接受人姓名等。

4.6 手术室护士站前台接到传真病检单要在第一时间送至手术间交巡回护士,让手术医生亲自阅读。

4.7出现“危急值”时保留原始标本以备医务科、护理部复核。

5 手术中高值耗材供给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5.1医护要和谐工作关系,多交流,互相协作,有效交流,沟通疑问,愉快合作。

5.2手术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洗手护士听清楚、核对医嘱传送给巡回护士,巡回护士确认医嘱并复述医嘱,正确开启医嘱要求的耗材及型号,开启时再复述医嘱,由下达口头医嘱的手术者、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三人共同确认无误后开启外包装,正确供给台上,洗手护士按无菌操作取出放于台上管理好,防止污染,掉落。

5.3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高值耗材,减少纠纷。巡回护士将高值耗材带条形码合格证的病历联贴于手术内置入耗材单上,以备核查,防止医疗纠纷。

6 手术中医疗仪器、设备使用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6.1护士要在术前全面检查仪器、设备状态良好,检测好性能处于设备状态。

6.2加强培训,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不同的手术,要及时调整仪器、设备的大小,严格执行手术医生的口头医嘱,最大程度的满足手术需要。

6.3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更要正确操作,动作轻柔,精心使用,加强保养。使用做好登记以备检查,延长使用寿命,节约开支。

6.4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日常保养,使用后按程序清洗、养护,登记本上贴好化学灭菌指示卡,备案保留。

7 体会:

7.1手术室要建立健全的核对制度、安全用药制度、输液、输血制度、外用药、静脉药管理制度、“危急值”口头通知制度、高值耗材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医护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7.2 重视手术团队整体素质的提高,医护密切配合,有效沟通,强化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手术安全、顺利的完成。

7.3 加强护理队伍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护士要认真工作,勤奋学习,养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操作习惯,擅于总结优秀、先进的经验。从工作的细节入手,从基础操作的点滴做起,手把手地做好年轻护士带教工作。

医用耗材行业报告范文6

关键词 医用耗材 高值耗材 采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医用消耗材料(简称医用耗材)作为医疗过程在用不可或缺的材料,其使用的范围逐渐扩大,种类和用量都日趋增加[1]。对医用耗材的管理如果不规范,不严格,会给患者在经济上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而且也会给医院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如何科学且更加规范的对医用耗材进行管理,已经成为各大医院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如何对医用耗材进行规范性管理提出一些意见和看法。

医用耗材的概念及分类

医用耗材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人体植入物和消毒后可重复使用且易损耗的医疗器械,其品种型号繁多,应用量大,是医院开展日常医疗、护理工作的物质基础。

医用耗材是属于医疗器械的一个产品类别,对于他的分类,各个医院众说纷纭,主要是从使用特点进行分类[2]。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参照国际通行的分类,药监局制订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目录包括专科类手术器械、骨科植入类手术器械和耗材、普通诊察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类、口腔科耗材、医用卫生材料及耗材、医用缝合类耗材、高分子类耗材等。根据医用耗材的医学性能特性,可以分为植入介入类耗材、医用高分子类耗材、普通材料耗材、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等。根据医用耗材价格水平可以分为低值医用耗材和高值医用耗材。根据医用耗材的使用时间和使用次数可以分为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和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的管理现状

我院对医用耗材的管理还停留在粗放式管理的状态中,使用科室自行选择所需要的医用耗材,甚至自己选择供货商,通知供应商送货,使用完毕后在每月月底汇总耗材使用情况,到设备科和财务部门办理出入库手续,这样就产生了许多问题。医生为了自身利益直接与供应商联系购买耗材,供应商的合法性无法保证,商品的价格与品质也无从比较和选择。

另外,耗材使用量过大,尤其是高值耗材的过多使用,过分追求进口耗材,对耗材的使用没有实行全程网络监管等,都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健全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是本文将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医用耗材的规范性管理

加强采购管理:建立以主要领导为首的医疗器械采购小组,主要负责耗材的采购、验收、管理。对于新进耗材的购买,尤其是植入类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新进医用耗材申请论证表”,由分管医疗的领导对该科室开展相关诊疗项目的医务人员的资格和技术水平进行审核,并对新进医疗耗材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评定,审核通过后由设备科进行购买。在采购过程中,坚持“货比三家,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在把好价格关的同时,也要严把产品的质量关和生产企业的合法关。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经招标确定的供货商应提供的证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进口产品应提供商检证明、质量保证书,由厂商法人提供的产品销售委托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规范性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根据上月使用情况填报购置申请表,并注明品名、数量、规格、生产厂家,报送至设备科。医疗器械采购小组在购置前应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于更换公司名称和账户的供应商,应要求提供新的证件,证件齐全后方可进行购置。到货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由采购和保管联合验收,并作详细登记,登记内容主要有供货商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合格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以便按此记录能追查到每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进货来源。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发放使用,立即封存,并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要及时毁形,保证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做好毁形后的详细登记,严禁再次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不良事件时,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省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

植入性医用耗材的规范性管理:植入性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手术后长期留在体内或部分留在体内达30天以上的医疗器械,对人体发挥支持、维持生命或帮助修复器官功能的特殊作用,属高风险医疗器械,在医院卫生物资的消耗中占很大比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3]。使用科室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填写“植入性耗材购置计划表”,经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设备科统一采购。对于新进的医用耗材,使用科室须填写“新进医用耗材审批表”,经以院领导为首的医疗器械采购小组论证讨论后,通过后才可进入临床,不得未经准予后擅自进入新耗材,以确保植入性耗材管理的规范化和使用的安全性。按照科里制定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必须严把进货关,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对于更换公司信息的供货商在审查合格后要及时更换其档案资料。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植入性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可追溯性。为此我们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制度,实现全程监管,完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可追溯管理体系。由医生和护士填写的主要内容有手术医生姓名、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手术日期、住院号、联系方式。由设备科填写的主要内容有:产品序列号、生产批号、生产商、销售人员、发票号码、入库单号、出库单号、联系方式。设备科应每月对以上信息进行汇总,将清单内容输入微机,建立植入性耗材使用情况卡片,完善了耗材的跟踪管理程序。做好术后不良事件的检测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使用科室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小组上报,管理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人事伤害。不得再次购入存在不良记录的医疗器械产品,也不得从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公司购入医疗器械。植入性器械在植入体内一定时间后,会通过手术取出。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植入、介入性医疗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毁形,不得再次使用。按医院规定的程序消毒后纳入医用废弃物中,由相关科室进行统一处理。

医用耗材的零库存管理:零库存是指借助现有传媒、交通手段,利用相关的生产、经营单元作为存储单元,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本单元物资存储,极大地提高资金效益[4]。零库存并不是没有库存存储和资金积压,而是在满足医院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尽量把医用耗材特别是高值耗材的库存量控制到最少,要求库房存储的时间短,积压资金少,实现最优化管理。零库存管理尤其适用于高值耗材,高值耗材品种繁多、规格型号复杂,很多情况下只有根据患者手术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材料的型号,所以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实行先使用后入库的反物流方式,既可减轻医院的资金压力,又可节省存储场地,还能最大限度的保证高值耗材使用质量,防止因产品积压而发生医疗器械过期的现象。

讨 论

医用耗材种类繁多,规格复杂,专业性强,对医用耗材的管理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利益和患者的健康。医用耗材的论证管理、采购管理、库房管理和使用后管理,每个环节的改革都牵涉到医院和供应商的多方利益。所以对医用耗材的规范性管理要想在工作中真正落实,还需要医院相关领导的支持和各临床科室的积极配合,这样既保证了患者的健康,又不给患者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还能保护医院的利益,同时又从源头上防止了不正之风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周丹.器械科(处)领导如何对医用耗材实施有效管理[J].医疗设备信息,2006,21(4):1-4.

2 吴敏,汤黎明,于京杰,等.关于医用耗材分类的探讨[J].医疗卫生装备,2006,27(10):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