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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处罚条例范文1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工地施工安全处罚条例范文2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管理是一项事关企业全局的大事。每个企业都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和处罚条例,并且在安全工作中起到很大作用。但安全管理不能只刚不柔,或只柔不刚,必须双管齐下,即一方面要靠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严厉考核和奖罚,进行所谓的刚性管理;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情感关怀进行各种思想和心理教育及训练,进行所谓的柔性疏导。多年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使大家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方向发展。近几年安全事故的减少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但发展的水平不平衡,在某些单位和某些群体发展不平衡,主要反映在是管理和教育,员工的素质和责任感,素质高的接受事物快,认识明确,观念转念的快,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就强。
1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对此,我认为要做好四点:
1.1.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1.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要做“诸葛亮式”安全员,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 经常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1.1.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2 国家《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发实施,从法律的层面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和经济建设持续和谐发展,建筑业也有了长足发展,各地建设速度日新月异,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态势整体平稳,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特别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9年12月1日下午西安市某工地发生塔吊断臂事故,造成一死八伤;同月4日下午广东东莞某工地又一次发生塔吊整体坠落事故,造成三死五伤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
1.3 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观念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津、法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人责到位未真正落实,措施未到位;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结合我们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结果大体相同。
2 下面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粗浅地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2.1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当前部分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不能完全亲临现场主持工作,就出现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主持施工现场工作的实际局面。这些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实战经验和管理技能,但大部分都不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B证),未进行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和考核。在工作中,往往只强调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淡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力度不够、管理粗放、安全责任不落实、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支持力度不足,认为“安全工作”那是安全员的事情。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应加以改善,争取做到项目经理人到场,亲临主政,尽职尽责,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全力抓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若不能完全实现时,在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选聘时,应对其在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择优录用,从根本上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2.2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2.1大致上可分为四大类:
(1)安全组织管理,包含机构、制度、资料。(2)施工现场和设施管理。(3)行为控制。(4)安全技术管理;其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或环境系统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或避免由于自身行为失误或受到危险状态的威胁和伤害,而进行的具体管理与控制。
2.2.2 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是企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础。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尤为重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要接受专业培训考核,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C证)。
(2)要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素质。
(3)工作过程中要做“诸葛亮式”(事前型)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隐患,危险源及危险因素,了如指掌,重点防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项目部应按建设部2008-91号通知要求,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不少于1人,10000m2~50000m2不少于2人,50000m2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
2.3 经常性地开展三级安全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民工学校。通过这个阵地教育,提高工程建设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形成行为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和不被伤害,特别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具伤害、洞口临边作业等,同时也不违章作业,不伤害别人,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从根本上减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风险。
2.4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在发生事故前积极预防,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响应并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事故损失。应急预案应包括: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项目应急组织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责任;危险性分析及应急点的确定;项目施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信号规定;进行应急训练和演习;紧急安全疏散及紧急避险;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社会救援等。
2.5刚柔并济抓管理,发挥管理层高效
安全是一种文化,得学习教育。当人们的思想和意识达不到某个境界的时候,还得采取行之有效方法,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分析我们安全现状,安全管理必须采取:由上至下的一种纵向深入和由外到内的一种递增强化。一级向一级加压传递。最终的落脚点是生产前沿阵地——班组。班组是企业的细胞,也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班组成员大多数处于生产第一线,接触危险、危害的概率最高,抓好班组的安全管理是第一道防线,就可能从源头上预防甚至切断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为此安全工作必须从基层最小单元—班组抓起,抓出成效。进一步深化五型班组创建活动,夯实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在班组必须做到“五个字”:安全意识要“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教育在班组工作中的重要性,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执行制度要“硬”。制度是执行规程的保证,抓执行制度要一丝不苟,不讲私情。对违章违纪的员工要严格管理,严厉处罚;考核制度要“严”。安全学习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对规定制度,操作规程,规范动作,坚决执行,在操作上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对每项工作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标准完成;工作方法要“新”。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各种舆论一起上,上下齐动员,形式多样,花样翻新,不能老一套;工作要“ 细”。安全工作涉及到企业生产过程的方方面面,那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行,所以要把安全生产贯彻与生产的全过程,并且要做细致工作。
参考文献:
工地施工安全处罚条例范文3
发包方因施工需要将野丁小区14#楼的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承
包方施工,为了使本工程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及面积:野丁小区14#楼水电、消防安装, 1.1万平米
2.承包内容:本楼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等级:合格
二、合同价
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仟叁佰肆拾万元.
水电、消防总造价 金额(大写): 约壹佰陆拾万元. 本工程的付款依据为以上合同价为基准。
三.发包方工作责职
1.依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对承包方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工作中 行监督与指导。
2.按合同规定及建设单位付款给甲方比例按时付给承包方工程款。
四.承包方工作责职
1.在发包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全权负责本工程水电的安装。
2.工程质量:承包方对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全面负责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达标,确保工程的质量等级。
3.工程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施工人员,确保不造成任何事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己违章造成的事故均由承包方自己负责,与发包方无涉,若因非承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人员造成伤害则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结账方式:由承包方与大甲方结账按图纸工程量+变更由审计部门审计核定和公司均摊的下浮为8.98%时的总价减去甲控材部分后的金额扣除地方税金、材料票税金和公司上交后的总额乙方上交给发包方8%的管理费,甲控材部分则上交甲控材金额3%的管理费,在投标和施工时发生的必须要摊派的费用则由发包方提供票据或有力证明按工程总价和安装总价的比例摊派,发包方除此以外概不收取承包方任何费用,若工程以8.98%为基准多下浮一个点发包方的管理费则少收一个点。
五.付款方式:按大合同建设单位付给甲方的工程款同等比例同等进度付款,没按进度付款的,在穿线前必须补上,若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则与乙方无关。
有其他事由和争议均协商解决或提请有权部门协调解决。
此协议共两页一式两份,发包、承包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应。任何一方违约或解除合同都得负法律责任。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范文二
工程名称:
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水 电 安 装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广州*******商业广场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现就广州******商业广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广州******商业广场
2、 工程地点:广州****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7000m2,(其中地上面积70000m2,地下面积约17000m2)。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进度、包辅材、包工具、包施工过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按甲方提供的广州******业广场设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消防、送排风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图纸、设计更改、甲方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等确定的水电内容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消防、送排风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信、有线电视、电力、自来水、市政雨、污水、燃气等有关部门有交叉的须无偿做好配合工作。
四、 工程量计算及计价方式
1、 工程量计算:按广东省2018版《建筑水电安装定额》及计价规范的规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 计价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广东省2018版《建筑水电安装定额》及计价规范规定的一类地区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后,不含税总价下浮22%作为本工程的结算总价。
3、 税费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后统一缴交。
五、 合同工期: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土建统一安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
2、 工程进度进入装修阶段后,以不影响装修施工进度为准,配合装修统一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
3、 合同签订后7天之内乙方应提供如何保障安全、施工质量的方案及根据土建工期和装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劳力、机械、材料进场施工。
4、 乙方在与其它分包施工单位施工配合过程中,造成后续分项工程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2018元的罚款,造成本工程总包工期延误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工期和进场施工人数均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乙方入力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合同履约金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金: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正(500000.0元)。
2、合同履约金待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后7天内无息退还。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带资进场施工,完成至结构封顶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造价的70%给乙方作为进度款,结构封顶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造价的70%支付乙方月进度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工程完成后,并通过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到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造价的90%,在本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的综合验收后,支付总工程造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1年后7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款项。
(三)付款条件
1、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工程量。
2、在各段进度款支付时,要先扣除处罚的金额和所承担的费用后才予以支。
(四)工程款支付手续要求:
1、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交付款申请书送甲方主管、施工员确认,并附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否则甲方不予以办理。
2、 以上资料提交给甲方后,甲方予以检查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款项可付,情况不属实的拒付。
3、 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必须有全部施工人员签名及打好手印的劳务收款委托书及相关证据交给甲方验证,否则甲方不予以发放。
4、 乙方将工人所得劳务费按时按额发放到全体施工人员手中,发放劳务费当天必须将全部施工人员签名确认收到劳务费的凭据送交给甲方备案。
(五)工程款结算:
1、乙方按合同完成所有承包内容、并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移交整套水电施工资料给甲方(包括:有关竣工图、内业资料、有关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验收合格证书等)后,30天内进入工程结算程序,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0天内,付至结算总额97%,剩余3%作保质金,保质金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 办理结算后乙方对所提交的水电资料伋有向业主和档案管移交和义务。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
2、 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鉴定为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用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设备管理要求:
1、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均须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安装,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进入验收和支付程序。如验收、审核认可后材料被更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更换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甲方验收后也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乙方应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清单。乙方承诺提供材料清单与图纸所需材料数量(含变更工程量及定额损耗量)偏差不超过3%,超过允许偏差所造成的材料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
3、无需定制的材料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进行审批,以便确定品牌、价格,需定制的如配电箱、桥架、水泵等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进行审批。
4、乙方自带工具及物资必须到甲方保管员和保卫员处详细登记,如未登记入工地后视为甲方所有,如离开工地时,甲方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对包裹及可疑人进行检查,发现了偷窃行为按偷窃物品的价值处以3倍以上的罚款。
九、保修和售后服务
1、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12个月免费保修服务。
2、 渗水、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 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
十、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 提供引至本小区内的施工水源、电源(二级电箱以上的电源),具体引至各用水点、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二间临设供乙方临时堆放材料及办公使用,不允许住人。
(2)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施工验收确认工作。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 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2套。
2、 乙方责任:
(1) 在施工期间,乙方至少需安排2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联系人:),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在岗,每次罚款500元。
(2) 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各方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含承担第三方损失及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安全事故具体情况给予罚款。
(3)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害修复的费用。
(4) 水电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1000元罚款,并要求重新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6) 乙方需自行提供劳保用具给一线施工人员,尊重一线施工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任意扣发工人劳动报酬,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及时支付班组的劳务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员办理社保、劳保,乙方需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7) 相应的内业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完整的备案用竣工图5套,提供结算用竣工图4套和结算资料4份,有关格式要求按广州地区档案室标准执行。
(8) 各班组墙体、楼板预留洞、管槽待管、桥架、风管、风口、箱体等就位施工完毕,其塞缝由各自班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后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缝、粉刷均由乙方无偿负责。墙面管槽需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不得未经切割随意凿打破坏墙面。
十一、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元)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乙方违约: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 对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甲方有权采取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十二、争议解决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扣罚乙方
现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又拒绝服从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整改的; 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延工期的;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五、合同份数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1、 合同订立地点:广东广州。
2、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并由乙方向甲方交齐伍拾万元合同履约
金之时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时交齐合同履约金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江苏兄弟活塞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兄弟活塞11号厂房工程承包人给乙方施工,为了尽快地把该厂房按期、按质、按量顺利的完成,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厂房钢结构、土建、防雷承包给乙方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整。按图纸面积计算(。
二、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辞退并不给乙方办理任何结算手续。
三、付款方式:出基础付总价的10%,钢结构进场付35%,墙体地坪结束后付25%;验收合格后付35%,余款5%一年后付清。
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图纸规范进行施工,把好质量关,并要为项目节约料、算好料、有意浪费材料的,按项目部处罚条例执行。
五、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及目标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
2、杜绝伤亡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一切工伤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望甲、乙双方相互遵守,签字生效。